卫夫人带着人四处张罗,往来宾客间如鱼得水,处处周到。卫庄主只管跟着夫人,在如此热闹的场合里,被夫人逼着穿了身艳艳的枣红滚金边的锦袍。宝冠束发,打扮得比新郎官也不差。起初还觉得老脸挂不住,硬是被夫人赶鸭子上架,充起了迎客的门面。
“今儿什么日子?你还想躲呢?”卫夫人在一众人面前,端颜含笑,靠近了一肘怼在丈夫身上。
卫庄主轻咳一声站定,捋了捋短须。
这边厅上张罗倒好,后头接新娘子的出了点岔。
新娘子轻易不肯出门,被一众娘家人在院门口堵得严严实实地,嬉皮笑脸地冲新郎官伸手,先给了厚厚的喜钱,才能从院里进去。
铭风赶紧扶了扶头上,被推搡出来后歪一边的大红展翅金翎帽。把手往后一招,让跟着的几个师弟散喜钱。红布包一抛,门口的人都哄闹着举手去抢,院门口闹挤得水泄不通。
“别耍赖啊!说好了让我进去的!”铭风高嚷着,费着大劲往里头挤。一时怕喜帽给人撞了,一时怕新靴给人踩了。
一众人这才笑嘻嘻地让开路,给新郎官进去。
一关越了还有一关,新娘子还在闺房里见不着,新娘子的兄长,如今的大舅哥。正拉长了一张脸抱臂站在门口,而自己昔日的好兄弟竟也跟着站队。
旁边还跟着个徒弟,几年前的十岁孩童,已经出挑成挺拔少年。碧眼白肤,高鼻深眶,卷发马尾,抱臂站立的姿势,同他师父一模一样。
三人往那儿一横,一个赛一个的脸臭。
铭风暗暗磨了磨牙,心骂:三个讨债鬼!
唯有大舅哥身后的一个小公子,才从房里头出来,眉眼含笑,温温柔柔地冲他颔首。
铭风便懂了,挑眉弄眼冲对方使眼色。小公子一笑,会意。
大舅子正指着边上的三坛酒,说都喝尽了,才能进这个门,一派的冷面冷心,半点也不肯松动。直到被身后的小公子挽了手,又轻轻拉了拉,便顺从地低头贴耳,听见对方带着笑意告诉他:“新娘子说,再不让人进来,她就不嫁了。”
大舅子闻言,深感自小宠到大的妹妹,还没出门子看胳膊肘往外拐,眉头一拧,没好气道:“爱嫁不嫁!”
臭丫头,就这么便宜了别人!
最终到底没灌成,因为新娘子言出必行,赶在吉时之前,单枪匹马,风风火火地闯了出来。正红的满绣嫁衣,撒花罗摆,环佩叮当。伸出的手腕上各一只成一对的嵌红宝龙凤镯,左右一拨,将面前的两个哥哥如分浪劈波一般地赶开,气势汹汹地迈出绣花鞋来往那一立,自己弯腰捞起长裙就要跑出去上花轿。
“哎呦!小师妹今日真漂亮!”
“二师兄好福气呀!”
“哈哈哈哈……”
院外围着看热闹地笑作一团,嘻嘻哈哈,飞涯山庄的小师妹,哪怕要嫁人,还是风风火火的性子一点不变。
明眸皓齿,丹唇黛眉,一身英气不减。今日穿着繁复华美的精致嫁衣,挽着盖头,愈发地明艳动人,姿容胜雪。正是已经出落成大姑娘的卫茵茵。
“我的姑奶奶欸!你怎么把盖头揭了!”
新郎官大惊失色,一个箭步上来,立刻将新娘子挡住,将她挽在凤冠上的红盖头掀下来盖住。不许别人再瞧,心里还酸溜溜的,这般好看,本该他一个人掀了盖头瞧的。
“磨磨蹭蹭的,我天没亮就等着了!”卫茵茵在盖头下不满地抱怨,这成个婚,规矩也太多了!
光是梳妆,就被阿娘带着人按在妆台前细妆了两个时辰。还得坐在里头,不许吃不许喝,话也不许多说一句。才听见外头铭风终于来接她了,又被大哥拦着,还不知道要磨蹭到什么时候!
卫迟栖也被小妹惊到了,就这么迫不及待要嫁么?白疼她这么多年!
原本还不大高兴板着张脸,直到卫茵茵趴到他背上,要大哥背着出门上花轿时,眼眶就热了。
这么些年来,没少背这个丫头。从会走时,就跌跌撞撞地跟着当小尾巴。长大了就跟着自己舞刀弄剑,小姑娘成日里叽叽喳喳地围绕在他身边,笑声比发带上的银铃还脆。好容易学点针线,还总倒腾一些稀奇古怪地丑玩意,欢天喜地地往自己这里塞。
总觉得妹妹还是个小丫头,从来没想过她要嫁人的一日。明明捡到她的时候,还是个奶娃娃,瘦巴巴的,就那样裹了张小被丢在山脚下。自己戳一戳,不怕生的娃娃就笑得打嗝,鼓出来两个口水泡。
卫迟栖就一边嫌弃她邋遢,一边把他抱上了山,求着阿爹阿娘,养了这个妹妹。
方才卫茵茵闯出来,一头的金钗玉翠中间,仍旧簪着自己早年间送她的那对白海棠珠花。在一水簇新的钗环中,已有些旧色了,却真是卫茵茵从不离身的东西。
小丫头还是长大了,今日要嫁人,他作为大哥,要背着她上花轿。
才走了两步,就背上一疼,原来是他没良心的小妹暗中掐了他一把。
卫茵茵道:“这是我的好日子,可不许你哭的!”
话说得霸道,和平常一样。却自己哽咽了,攥紧了大哥背上的衣料。
卫迟栖一笑,跨门槛时故意颠了颠她,卫茵茵被吓得惊呼一声,以为真要摔了。后来才明白她大哥使坏,又在背上给出一捶。
鞭炮声中红屑纷飞,花轿一抬,彩线交闪,流苏晃荡,金银八宝络子结做同心,一轿一马的一双儿女结做连理。
卫迟栖终于舒展拧了一日的眉头,笑着叹了口气。江棠牵了他的手,十指相扣。
“茵茵不是远嫁,以后一家人还是一样的。”江棠道,发间不知何时落了几片细碎的金箔,还有几点贴在颊上,在秋阳里熠熠闪烁。
卫迟栖看着身边金屑闪耀的小公子,倒不急着给他拭了去,而是不顾大庭广众地,直接在院门口吻上他的眉心。
在送亲落后的几个弟子的起哄声中,打横就将人抱了起来。
小公子慌了,又羞又慌,问他这是要做什么。
卫迟栖低头瞧着两人相似的红袍,爽朗笑着说道:“去拜堂!”
一生一世一双人,世人同心白首,他们亦是连理不离。
我与你。
【正文完】
第26章 番外一 独狼
漠北的草原旷远无际,夜穹括顶,星幕低垂。浩浩天地下,一簇橘黄篝火燃亮,渺小如萤。
篝火旁坐的一人正在擦剑,胡渣拉碴,衣着糙简。虽是这样,擦起剑来却精细。裹了块软布,沿着剑身细细擦拭。来回十数遭,又对着跃动的火光将剑比起,上下翻看,无损无缺,锋刃湛湛如雪,方满意收鞘。
一旁还有一人,少年模样,原本手里还有烤兔的活儿。却因为一直盯着对面人脸上一道才结痂的伤疤,后目光又随着人手上擦剑的动作一来一回,走了神。
“糊了。”对面人嗅到焦味,挪过来接了少年手里的树枝,自己转面烤起来,匀好火候。
少年不声不响地让到一边,映着火光,细看才发现,脸上身上,还有好几处血迹。此时乌沉沉地渗在那里,衣料上的已经发硬了。面上的更是被草原的猎风风干了半日,有些扒脸的紧绷。
被赶开后,那呆愣的神情转瞬即逝,又恢复到往常那样冷漠无畏的模样。碧绿的瞳仁在卷曲散乱的发掩映下,被篝火照得微微闪光,还有那苍白削瘦带着血渍的面庞,就这么静静地潜坐在夜里,仿佛一匹草原上猎夜的孤狼。
烤兔的人,又将金黄的兔子翻了个面,从随腰的一个布口袋里抓出把盐巴,展手一撒。其他落在火里的,噼里啪啦发出燃响,转瞬就被草原上呜咽的风嚎声吞没。
少年拣过脚边的枝木,又添了一些。
他退回原处,终于还是忍不住在身上摸索,窸窣一阵,找到一个小瓶,庆幸没掉。
少年把药递过去,冲对面道:“上药。”
几乎同时,对面也正好递了块烤好了新片下的兔肉来,插在匕首尖上,泛着热气和焦香。
“上过了。”他道,那道疤自眉峰处斜斜砍过,粗粗一道蜿蜒裂在面上,再偏一下,右眼算是废了。
又看他举了举匕首上的烤肉,示意自己吃了。
“什么时候?”少年不信,说到逞强,对面这个比他还厉害,也固执地举着药。
“你昏迷的时候。”
“……”
少年仿佛有些泄气,举药的手低了一些,愤愤地一口咬上对方递来的烤肉,偏头将肉块扯下匕首,大口用力嚼着。
他不甘心,如果他能再强一些,或者当时没昏过去成为对方的负累……
铭云收回匕首的同时,也接过了他的药。看对面嚼着兔肉却苦大仇深的模样,感觉少庄主说得对,真像在投喂一只狼崽子。
本事不大,气性不小。
少年赫安抬头看着师父,神情认真,眼底是跃动的火光。铭云本来还以为小徒弟要说点什么感激的言语,再不济或许还会故作坚强对死里逃生的事不以为意,为自己的昏迷逞强两句。
却没想到,听到对方认真的一句:“好咸。”
师父听了,原本木着的一张脸更木,拿过皮囊,直接朝徒弟扔过去。
赫安接住先晃了晃,发现只有半袋不足,便仰头,只倒了一小口。在嘴里含了会儿,才咽下,皱着的眉头随及舒展。
铭云看在眼里,才知道是真把孩子咸坏了,赫安这么忍得的,都受不了。他本来就没甚厨艺,平常露宿这些活自有铭风去做,他能把猎物烤熟,就已经很不错了。
方才手上没轻重,学着从前铭风一抓一把,洒盐潇洒,结果份量多了些许……
为了不饿死徒弟,铭云就将里头还没被盐巴渗咸的肉片给赫安。铭云的动作极块,赫安都没伸手接,就让师父塞了一嘴的兔肉。
“吃饱点,明早赶路。”
他们已经没了马,在这一望无际的广袤草原上,只能靠走的了。
赫安咬着嘴里的兔肉,含糊地“嗯”了一声。师父不仅盐放多了,里头的还没熟透……
夜里直接席地枕草而卧,铭云却不躺下,而是盘腿抱剑,以一个时刻警惕的姿态休息。连日奔波厮杀,疲态已经很明显了,那一圈胡茬,让二十来岁的青年显得又老气又邋遢。还有那一道长长的血痂,直接将一副好相貌破了相。
赫安记得,这个师父是十分爱干净的。之前在飞涯山庄时,永远都是齐齐整整,清爽利落的模样。这小半月里疲于奔命,倒弄成了个乞丐,就好像他当初逃进云州城那样。
而自己如今也同样狼狈,好不到哪去。
铭云坐着替他挡了风,赫安一时还睡不着,也想起来坐着,可师父不让。偏两人都不是什么善言辞的人,夜不能寐时的促膝长谈更不可能有。
就只好盯着燃烧的篝火发呆,听着干枝内有中空的,被炽火烘烤着炸开,发出噼里啪啦地声响,随及蹦出点点火星又转瞬不见。
他也是在一场大火中逃出来的。他是草原大部首领赫扎罕王的儿子,母亲是中原人。除了他外,还有一个小三岁的弟弟和一个刚出世的妹妹。父王在他十岁那年与其他部落发生战事,击退了侵敌之后身负重伤。
正是岌岌可危之时,叔父博尔顿篡位谋反,毒死了重病的父亲。夜里宫中燃起大火,刀光剑影,尸横遍地。他亲眼看见母亲护着弟弟被人一剑刺死,未足月的妹妹被扔向了随军的狼王,在凄厉的哭声中被撕咬作一摊血肉模糊。
他恨极了,咬着牙止不住地发抖,被塔珠阿嬷捂着嘴躲藏在暗处,心头的血泪随着眼眶的热泪汩汩地涌出。他的眼泪,也在那一夜流尽了。
塔珠是部落祭祀天神的使者,是平日里教导他十分严苛的大祭司。把他送上了一批汉人的商队,死死地攥着手告诉他,不能够变强就不必回来,逃得远远的,永远不要再出现在草原上。
那时他才十岁,从一个衣食无忧身份尊贵的王子骤然沦落为朝不保夕的逃犯。一连串的变故抽打得他猝不及防,他恍惚,害怕,又初次懂得了仇恨的滋味。尚不懂得塔珠话里的复杂,他没有回答,木偶似地被塞进了商队的拥挤的货车中。
一点点远离了他自小长大的那片草原。
在那狭窄的车厢里不知晃荡了几日,他听见商队歇息时欢快的歌笑声,透过帘子也能瞧见的,那燃起的极明亮火光。
他才发现,他已经离家乡很远了。
再也回不去了……
一个念头忽然就这么蹦了出来,在脑内嗡嗡炸响。
眼前的篝火和那夜冲天燃烧满整座宫殿的炼火重叠在一起。人们的笑声变成了年幼弟妹的哭喊声,旁人递到他嘴边的壶浆,也仿佛化作了被灌下毒药后父王呕出的大口大口的黑血。夕阳,如母亲胸前剑穿后绽开的大片血花……
他疯了一样地跳下车,一改多日的不言不语,声嘶力竭地呐喊着要回去。
商队收了塔珠不少钱,也还可怜他年纪小,没真将他扔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让他自生自灭。可赫安自己还是逃了,在商队进京的路上偷跑了出来,他根本不熟悉中原,他流落的地方,正是云州。
后来,他遇见了江棠。
那年冬夜,他差点就冻死在街头了。
江棠把他抱了回去,不同于其他人嫌弃他是外邦身份,哪怕做乞儿都比旁人更受白眼。仿佛天生就是那么温柔亲切,给他取暖,给他更衣,什么都不问,还要收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