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忧,我的心肝[古代架空]——BY:一点秋水

作者:一点秋水  录入:01-07

  蒙面人急了,突然向空中洒出一些药粉,药粉随风飘扬,很快无忧跟影都吸入不少。没一会,影开始觉得全身力不从心,有些招架不住。
  “不留活口。”蒙面带头人大声道。
  影节节后退,动作缓慢,已经身中数剑,他勉力支撑,向无忧靠近,希望在关键时刻还能替无忧抵挡一二。
  蒙面人又一次胜利在望。无忧见影已经受伤,边打边向影身边移动,一个转身又把两个夹击影的蒙面人撂倒。
  蒙面很是诧异,无忧好像并没中软筋散,而且越战越勇。无忧因为顾及着影,加上蒙面人专门故意把影夹在他们与无忧中间,反倒让无忧无法任意施展,因此也中剑了。
  影见到无忧中剑,心里又急又气,豁出命了,拼着一口气,击倒了三个正围着他的蒙面人,无忧也趁机抹杀一圈。
  蒙面人见今日大势已去,只好撤退,下次重新部署,再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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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20、万般因果为了谁
  影见蒙面走了,一口气松下来,人也随之倒下。无忧来到他身边帮他查看伤势。“公子,您没事吧?”影先……
  影见蒙面走了,一口气松下来,人也随之倒下。无忧来到他身边帮他查看伤势。“公子,您没事吧?”影先关心无忧的情况。
  “我没事,能走吗?”无忧低声道。
  “行。”影说着就用剑撑起身体,腰却伸不直,无忧见他还能勉强走,马车也就在远处,就先行过去。
  无忧把马车拉过来,让影少走点路。“上来,我帮你上药。”说完就先上了马车。
  “不用了,身上都是血,别弄脏了,您给我药,我在外面处理就好。”影知道无忧爱干净更讨厌见血。
  “上来。”无忧冷声道。
  影只好上了马车,无忧拿出包袱,先拿出一个绿色瓶子,倒出一颗褐红色的药丸。
  “吃了它,这是解软筋散的。”
  “公子没中软筋散?”影接过药丸,好奇地问。
  “我在谷底,从小吃了不少稀奇草药,一般的毒对我无起作用。”面无波澜地说。
  “还有此等好事,公子果然不是凡胎。”影一脸惊羡地道。
  “这些是止血散,你自己先止血。”无忧又给了影一瓶红色药瓶。自己也拿起另外一瓶,转身去给自己胸前的伤口上药。
  他只有一道伤口,很快就好,等他转回来的时候,看到影肚子上的伤口很深,几乎要看见里面的器脏。
  “再用这个。”无忧又拿了一个黑色的瓶子。“这个能帮助伤口愈合。”
  他又从马车上翻出一件衣服,扯出布条递给影。“包扎一下,今晚他们也不会再来了,我们就地休息,明天再找一处地方等你伤养好了,我们再回锦城。”
  “不用,我没事,明天就能赶路,还是早日回锦城安全。”影一想到那些蒙面人威胁到无忧的生命安全就不敢停留,唯恐无法向侯爷交差。
  无忧也不理他,靠在马车一边闭目休息。因为马车不够大,多坐一个人就无法躺下,影想挪动身体退出外面。
  “不要动。”无忧出声,眼睛还是闭着的。
  影静静地坐一旁,借着外面的月光,看着无忧,白色的月光照在他白皙的脸上,显得更白,以前他觉得侯爷已是世间少有的俊美男子。
  自从见到无忧后,他对美又有了新的认知,他察觉到无忧的异样,知道自己冒昧了,赶紧把目光转开。
  无忧闻着马车里的血腥味,眉头微皱,他今天又杀了很多人,他在思考人为什么要取他人性命,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为救人一命又杀了更多的人命呢?
  无忧觉得有些烦燥,他不愿杀人,又不愿别人杀无虑,以前在无忧谷,他认为自己的命跟那谷里的花草树木一般,顺从自然之理,天然地生老病死,一切都是天理。
  现在他看到人这样罔顾他人性命,而且自己也参与其中,他有些迷茫不懂。一入尘世,万念皆因,万行有果。
  “无虑以前也经常被刺杀吗?”无忧想不明白,也不再继续纠结了,他想以后有没可能帮无虑避免被刺杀。
  影蒙了一下,“无虑是谁?”没反应过来。
  “无虑就是你们侯爷,那是他失忆后自己取的名字。”无忧见影呆在那里,给他解释了一下。
  “哦,也不是经常,以前打战,遇埋伏倒是常有的事。毕竟在锦城是没人敢行刺侯爷的。”
  “你们知道这些蒙面人是什么吗?”无忧觉得这接二连三的刺杀不简单。
  “我们这次是来宋国解决边界官兵矛盾,并签定和平协议的,所以目前怀疑跟宋国有关,具体还要侯爷回锦城查明,也有可能是梁国有奸贼。”
  无忧再次沉默起来,这个事情可能有些棘手,涉及到两国就不是那么好解决了。
  事情暂时没头绪,他睡不着,也不敢睡,害怕做那个红色的梦。他又拿起箫吹起“静心曲”。
  影见无忧最近老是吹这首曲,猜测他可能心情不是太好,安静地靠着马车闭目养神,不打扰他。
  菲菲跟任毅追赶了无忧几天没追上,菲菲有些不高兴。“无忧师兄怎么跑得这么快。”
  “这回锦城有几条路,可能他走的不是我们这条路。不用着急,到了锦城就能见到了。”
  他们来到一个小镇上补充干粮。“我们去吃点东西吧,这几天只吃干粮,有点寡淡。”
  任毅拉着菲菲走进一家饭馆,点了几样当地特式菜品。“来,尝这个,再试试这个。”任毅不停地给菲菲夹菜。
  菲菲慢慢地也被食物所吸引,这些菜都是她没吃过的。“这些都是什么菜,怎么我们在灵山都没吃过。”
  “这些菜都是当地的特色,菜是当地特产,讲究的是吃个新鲜,虽然这些肉是一样的,但是用了当地的一些特制配料再加上不同的烧制,自然是能吃出不同的品味。”
  “嗯,好吃,我还要。”菲菲越吃越食欲大开,把方才不开心的事也忘了。
  “来,都给你,不够我们再叫,你慢点吃。”任毅不停地给菲菲夹菜,满脸都是宠溺之色。
  “这世界如此之大,美味如此之多,风景更是优美,你就应该多些尝试。”任毅意有所指地说。
  菲菲没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眼前的美食上。
  俩个人喝饱吃足又上街逛,菲菲暂时忘了烦恼,又第一次出门,一下子就被街上各式各样的东西吸引住了,东瞧瞧,西看看。
  任毅跟在后面,看到她喜欢的,就掏钱给她买,所以等他们再次上路的时候,除了一大包干粮,还有一大包小玩意。
  路上菲菲还在一直跟任毅说着那些好玩好吃的事,两人并肩策马呼啸而去,只留下一窜窜铃铛般地笑声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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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不如,你嫁?
  秦钟这几天忙接待卫皇,经常早出晚归,这天他刚回到侯府,刀就来向他报告。
  “侯爷,已经查到那……秦钟这几天忙接待卫皇,经常早出晚归,这天他刚回到侯府,刀就来向他报告。
  “侯爷,已经查到那个金来财每天早上从温府侧门出来,傍晚又从侧门进温府。”
  “哦,难道这温小姐如此明目张胆,把小情郎带回温府幽会?”秦钟面露嘲讽。
  “温小姐倒是没见过出府。”刀小心翼翼地继续说。
  “金来财每天都去了哪里?”
  “他每天就在街上逛,布行,酒肆,茶庄,药店都会去,有时就去香满楼吃饭。”
  刀觉得有些纳闷,这金来财看着像个游手好闲之人,这温小姐眼光真是不行,可以说简直是瞎了,放着这侯爷这块香饽饽不要。
  “继续盯着他。”
  “侯爷,这温小姐如此待您,您还要娶她吗?”刀愤愤不平,觉得温小姐给自家侯爷戴了绿帽。
  “这么多年她不想嫁,我也拖着不娶,就是想留着她做挡箭牌,如果没门亲事,想必侯府的门槛得被踏平,说不定皇上也得赐婚,更是麻烦。”意味深长地说,一手端起茶盏抿了一口茶。
  “但现如今,温小姐这事如果被别人知道,侯爷就被人笑话了。”刀还是认为应该要温小姐一点教训。
  “也未必是如此,你只要盯着金来财就行了,反正无忧也还没到,这日子无趣得很,她要玩就陪她玩玩。对了,怎么这么久无忧还没到,影还没有来消息吗?”
  想起无忧,他眼里一片温柔,语气又有些急切,真想念了。
  “从上次收到他传来的消息后就没有了,我再派人去探探。还有那些刺杀侯爷的蒙面人已经查到是一帮杀手组织,专门做收钱替人做暗杀的勾当。”
  “他们背后的人查清楚了吗?”提到那些刺客,无虑的脸又变得如蒙寒霜。
  “属下无能,还没查清。”刀有些惶恐。
  “往宋国那边查,特别是姬赤,肯定与他脱不了干系。”
  “是,属下也是这么想的。”刀有些凝重,宋国皇族没那么好查。
  “下去吧。”
  刀退出房外,并把门掩好。
  无虑自己给茶盏添了水,看着水慢慢从无色变成淡黄色,水烟在茶盏上方弥漫。
  一个人安静的时候就适合品茗,水慢慢倒,嘴轻轻抿,鼻悠悠嗅,思绪随着那散去水烟飘远,飘到天边化成雨,落到心里所念的人身上,湿了他的发,润了他的脸。
  千里之外一草屋内,无忧正站在窗前。这里应该是哪位善人修在野外让渔人樵夫来不及归家的时候可以暂息之所。
  屋里有水有粮,床被一切日常所需之物尽备。无忧打算在这里停留几天,让影的伤养好再走,原本影是不肯耽误的,但是风雨留人住,影也只好顺从无忧暂留此地。
  一声声,一更更。窗外芭蕉窗里灯,此时无限情。
  温婉自从上次在香满楼见过秦钟后就一直琢磨着怎么再跟他说退亲的事。
  这么多天过去了,他一点动静都没有,她觉得有点不正常。
  今天她没出门,在院子里荡着秋千,一只手抓着秋千绳,一手抓着一只梨在啃。
  “小姐,您慢点荡。”那天扮温婉的玉儿在边上紧张地看着,生怕小姐掉下来。
  这些年温婉带着玉儿、银儿在外飘荡,自己在外面就是金来财,玉儿则是温婉,银儿就是元宝。
  “玉儿,你喜欢侯爷吗?”
  “喜欢啊,这锦城里有哪个姑娘不喜欢侯爷的。”玉说着,低着头,脸上也浮上两朵红云。
  “你家小姐我啊,我就不喜欢他。”温婉感叹地说,她有时在想,自己如果跟其他小姐一样,从小习女红,长大配个夫君,相夫教了顺遂过一生也是好的。
  这一切也只能想一下,却是难以达成了,自从那年她决定踏出家门游走世界开始,就注定她这一生跟其他小姐是不同的。
  不出去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广,她再难回到高墙深院中,做那室内花,笼中鸟。
  这天大地大也不如心大,这些年走南闯北的见识让她看透很多东西。
  仕农工商,她选择了这个最低级群体,平时与达官贵人接触中,他们眼里带着羡慕又有些不屑。
  这些温婉都假装看不到,她劳而有得,得之有用,用之有益,她问心无愧。
  只是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么多年她能在商场上恣意洒脱,却挣脱不出俗礼的束缚。
  想到这里,温婉抓着秋千绳糊乱摇了几下,似乎要振断手里的绳一般。
  玉儿看到,担心她摔下来,赶紧过去想稳住秋千,又怕把握不好,弄巧成拙。真是又急又担心,直到温婉跳下秋千才松了一口气。
  温婉把果心放在盘子上,又用手贴净了手,她看着玉儿眼珠一转。“玉儿,不如你就以温婉的身份嫁给侯爷怎么样?”
  “那怎么行?”玉儿连忙摆手道,虽说侯爷是锦城大多数女子心中佳婿对象,自己看着他也挺喜欢的,但她知道自己的喜欢是对爱情的一种向往,侯爷却不是她的良人。
  “又有什么不行的?你喜欢他,你嫁给他,就随了你的心愿,又不用温府失信于他人,本小姐也了却这多年的烦恼。”温婉越说越觉得可行。
  “你放心,锦城没人知道温婉长什么样,你长得又好看,会诗书,善女红,比我这正牌温婉更有大家小姐的模样,没人怀疑你的。”温婉继续怂恿。
  “至于家里,我会负责说服我爹我娘让他们认你做女儿,他们肯定会同意,你才是他们多年想要的女儿的样子,而我就当他们多了一个儿子,他们没亏。”
  “嫁妆你更不用愁,一定十里红妆送你风风光光出嫁。”温婉不管玉儿什么反应,自己兴致勃勃地安排起来。
  “哎呀,小姐,不行,不行,我不同意,我不嫁给侯爷。”玉儿扯着温婉的手,跺着脚说,一副小女子委屈样,眼泪盈框,让人心生怜惜。
  温婉看到她这样子,便停了嘴,有些哄着她道:“不是,你不是喜欢他么,让你嫁给他,为什么就不乐意了,不乐意咱就不嫁,咋还哭起来了。”
  说着就扯过玉儿手里的手帕帮她擦了眼泪,她最受不了女人哭了。
  “我原本是喜欢他的,现在又不喜欢他了。”玉儿嘟着嘴道。
  “这女人心,海里针,好,不喜欢就不喜欢,不喜欢咱就嫁,看他也不是什么好人。”温婉继续哄着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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