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王爷的杀手男妃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花心火龙果

作者:花心火龙果  录入:04-11

  “赵孚庆,你要知道血债血偿的道理……”
  而远在西都城郊,本该无踪迹的南朵竟然再度出现,而她的小院中竟然多了三个陌生人……
  西都的巷子中走过一个瞎了眼的老道士,嘴里还嘀咕着,“破而后立,浴火重生……”
  “总算能有个太平光景喽……”


第三卷 终声


第一百三十一章
  黄沙浩瀚,干燥的风携着砂砾在旷野上呼啸。
  远处的沙丘上似有商队经过,驼铃在大漠中传了很远很远,突然,一处小沙丘动了动,竟扑簌簌地冒出来一个小脑袋。
  圆溜溜的杏眼看上去像一只狡猾的沙狐。
  少年一身灰扑扑地短打,头发编成了辫子,系着五彩的绳结和羽毛,眉眼如画似火,好一个轻狂飞扬的少年郎。
  而这少年郎的眉眼竟与已经过世两年的熙王妃有几分相似。
  他仿佛大漠上的一条蛇,贴着沙丘快速移动,哪怕已经与商队近在咫尺竟然都没让人察觉。
  少年已经追踪了这支商队一个月的时间,自一年前的大朝贡结束后,大荣在太子的鼎力支持下广开通商贸易,周边部落、国家纷纷与中原通商,倒是一改大荣往日经济半死不活的局面。
  但这也意味着别有用心的人想要潜进来会更加容易,眼下这支商队就来历蹊跷,少年得了命令从大荣的西南边陲一路赶到这里,为的就是探明他们的目的。
  商队还在往前走,很快便到了玉琥城,玉琥城背靠阴平山脉,是丘兹关外的前线城市,也是最人员混杂的混乱之都。
  整个城市都透出一股灰扑扑地粗糙感,仿佛是个废城,可走进去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么热闹繁华。
  穿着各地服饰的人摩肩接踵地走在街上,身上背着货,手里牵着骆驼或者是马,连少年头上的五彩小辫子都变得普通起来。
  少年在玉琥城的城门处递了通牒,过了城门的检查这才背着小包袱往城里去。
  少年身量不算高,但生得挺拔俊秀,看上去就像是大漠里的胡杨一样扎眼,他早在城外就换了那身用来潜伏的衣裳,现在踩着一双羊皮小靴子,身上看不出部族的衣服还绣着金线,脖子上叮铃咣啷地挂着银饰和玛瑙珠子,衣摆处还裹了一圈绒边,哪怕是腰后别着的两把弯刀上也镶了漂亮的宝石。
  真是哪家不知疾苦的大少爷出来犯傻。
  路人无不可惜地想道。
  少年仿佛对着这些视线无所察觉,进了城便找旅店,手上的银子往掌柜面前一拍便张口道:“最好的房间!”
  有人笑他迟早要吃亏,也有人羡慕行走江湖还能出手如此阔绰,财不外露的道理在哪里都是适用的,这不,已经有人瞄上了他,几个虬髯大汉相互递了个眼色,显然已经有了决断。
  这小少年要完房间还不够,还要在店里一顿大吃大喝,好肉好酒摆了一桌,怕是两三个大汉都不一定能完全吃完的量。
  立时有人坐不住了,在玉琥城混的,谁不是想谋条生路,眼下有一个人傻钱多的大户等着被宰,这要是放过了那简直是暴殄天物。
  “小兄弟。”
  少年不觉有人在叫自己,正和鸡腿做搏斗,吃得鼻尖上都蹭了油花,活脱脱一副馋猫样。
  “小兄弟,你一个人点了这么多也吃不完,不如和兄弟几个一起吃?”
  少年这才意识到这大汉是在跟自己说话,为了显示友好,大汉还想搭他肩膀,他放下手中的鸡腿,转头竟然正好错开了大汉伸过来的手。
  “找我?”
  大汉干脆坐了下来,甚至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出门在外靠朋友,干了这碗酒,咱们就是朋友。”
  “我没有朋友。”少年说道,声音清越,听得这大汉竟然有点心软,当下便拍着胸脯道:“从今往后你便是我于某人的朋友!有肉一起吃,有酒一起喝!”
  说完便直接上手要扯另一只鸡腿下来,可他的手还没碰到鸡腿,一阵剧痛袭来,他的手掌竟然被少年人用筷子钉在了桌上!
  “肉是我的,酒也是我的。”说完直接抽出筷子,渗人的摩擦声响起,他面不改色地反手摸出放在一边的长刀竟然直接用刀柄将人打了出去。
  动作飞快不过转瞬,这少年显然功力深厚!
  桌上还留着血,少年将人打飞出去之后又坐下安静地吃饭,他吃得很快但动作显然礼教很好。
  大汉乱叫着被人扶起来,瞧见少年竟然像没事人一样又开始吃饭顿时怒从中来,当下便抽刀招呼家伙。
  店小二和其他食客显然受训良好,这样的场面更是司空见惯,不消片刻便撤了个干干净净,偌大的客栈厅堂里就只剩下几张桌子还有少年面前的这满满的菜。
  少年还是在吃饭,身材魁梧的大汉从四面八方袭来,他不避不闪,用筷子开始吃花生米。
  身后来人,他正好前倾夹菜,反手便是一刀直接推在来者胸腹,直接将人打飞出去撞在桌上哼哼吱吱地起不来。
  身侧来人,他正好偏头倒酒,左手的刀直接将人顶飞。
  四面八方来人,他想也不想突然拍桌直接震起桌上的花生米,拂袖间这些花生米竟然像长了眼睛般尽数追着射去,而杯中飞出的酒水竟然直接糊了人眼,直将人打得躺在地上呜呼哀哉。
  他喝了一口茶,见遍地哀嚎,也没人再起来冒犯,他终于起身,走到那名被他戳穿手掌的大汉面前,一脚踩在他胸膛上,皱着眉头道:“赔我花生米。还有那壶酒。”
  大汉已经知道自己不长眼踢到了铁板,正嚎着好汉饶命。
  “赔赔赔!小少侠饶命!是我等不长眼冒犯了少侠!您这桌饭钱我们都请了!”
  少年脚下再次用力,“赔我花生米还有酒。”
  竟然还是个倔脾气!
  店小二战战兢兢地从柜台后面冒头,上来哆哆嗦嗦地收银子大汉一伙人给得多,小二正准备不找了都收着,就又听这少年道:“只收花生米还有酒钱。”
  诶呦!小二顿时一阵牙酸,可又不敢说什么,赶紧去找钱,还特意在少年面前过了一遍数目这才交给大汉等人。
  大汉和他的同伙立马跑了,被一个少年人打成这样让他这个于头在玉琥城里以后还怎么混?简直是丢脸!
  少年环顾客栈厅堂,发现桌椅并没有损坏,也没人受伤,这才又扔了一块碎银子给小二,“补偿。”
  说完便继续吃自己的饭,“再来一盘花生米和一壶上好的西域春。”
  “好嘞客官!”
  ……
  而在客栈的二楼,有人目睹了这场闹剧。
  【作者有话说:赵四暂时掉线几天,准备上线倒计时】


第一百三十二章
  他长久地凝视少年人吃饭的样子,却又在将将看过来时掩了自己的身形。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少年人并不在意旁人的窥探,从南壹寨出来开始九一就做好了准备。
  他现在是云之仪,在南壹寨的任务代号是九一。
  那日在敬容阁的大火中,丧失五感差点死绝的他凭着一身蛊人的体质硬生生撑过药效的时间,好不容易有点知觉立马借着火苗燎断了手上的绳子,可身上重伤,差点就要出不去了。
  是一个老头救了他,这个老头就是鬼一老人,也是曾经卖给他鬼工球的那一个老人。
  鬼一老人不仅救了他还带出了南枝。
  准确的说是他在救南枝的时候从地宫里冲出来,不偏不倚冲到了敬容阁,就这样救了他。
  他被带去了南朵的小院,后来伤势稍微好转他本想去找赵瑞熙,可一把被他亲娘拎走带去了南壹寨,直到今年年初才被放出来执行任务。
  他娘说,完成任务之后随便他去哪里野,但是在没完成之前如果想造反就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九一沉默,好吧,他确实反抗不了他老娘,尤其连茹儿那个小丫头都对南枝言听计从,他这个儿子简直就是来讨人嫌的。
  于是一脚被南枝从西南边陲踹到了西北的大漠。
  吃完饭,回房间。
  九一没坐在椅子上,也没坐在床上,反而蹲在地上从自己的小包袱里摸出个小瓶子来。
  他拔掉瓶塞,一股淡淡的草木味儿传出来,他倒了点粉末在地上,然后戳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将这些粉末搅成一团,然后开始静静地等待。
  房间里突然响起轻微的沙沙声,竟然有数不清地蚂蚁顺着墙缝出现汇聚到他面前。
  紧接着这群蚂蚁开始厮杀,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到最后不过剩下百十来只身上泛着黑紫的体型硕大的蚂蚁。
  九一又滴了一滴血,这些蚂蚁凑过去探了探,然后突然散开。
  他满意地坐到床上,和衣而卧,明天——这些蚂蚁会带给他想要的消息。
  直到被再次捡回南壹寨,他才知道那段时间突如其来的嗜睡和虚弱是有原因的,哪怕他成了蛊人,但频繁的放血和得不到能量补充让他身体消耗很快,所以被迫选择了这种休眠模式。
  自去到南壹寨后,每天不仅要练武还要练习蛊术,南枝和鬼一老人铁了心要把他训练成最厉害的蛊师——可他分明志不在此。
  但是没办法,他的体内现在孕育着一只将要成型的王蛊,若是练不好蛊术引得王蛊反噬,一命呜呼也只是顷刻间的事情。
  而且,据他老娘所说,赵瑞熙昏迷不醒的症状是因为当时拔出蛊虫的时候只是除了虫但没除掉蛊,所以母蛊还活着,一旦遇到高手操纵,分分钟都能再要了他的命。
  九一忍不住说风之晏不靠谱,但是被他娘敲了头。
  “风家那个孩子的医术我有所耳闻,确实非比寻常,能用医术破蛊术已经是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九一忙不迭点头,然后双手捧着书蹲在小板凳上听他娘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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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不得九一气定神闲,今夜注定有人彻夜难眠。
  王珩祁绝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相像之人,但也很明显,今日见到的那小少年是个男人,哪怕再怎么想也绝不可能是女人假扮的男人。
  该不该告诉赵瑞熙?
  就算不是,但终归是个念想,就算是移情,也好过整日这样行尸走肉的活着。
  是的,王珩祁此番来西北是受了赵瑞熙的嘱托,他在殿试中夺魁成了炽手可热的新科状元,而他这位新科状元没去翰林院,反倒成了户部的一个小官员,然后又接了调令前往西北给这边的兵团押送粮草。
  没想到竟然遇到一个长得如此像江玖仪的人。
  两年的时间过去,有些人的痕迹并不会随着时间淡去,反而会越来越深。
  他仍能想起在青竹会上扮做少年模样的江玖仪,意气风发神采飞扬,顾盼间的神采与今日的少年竟如出一辙。
  若是江玖仪还活着,想来也当是如此耀眼的模样。
  翌日清晨,吃饱喝足睡了个好觉的九一起床,被他放出去的蚂蚁已经回来了,现在正老老实实缩在房间一角,他走过去,刺破自己的手指,只见他臂上的血管鼓胀仿佛有什么在其中涌动,他的掌心越来越红甚至红得发紫。
  突然,有什么东西从他扎破的口子处冒了出来。
  像是条细细的丝线,直接伸出来缠到了蚂蚁身上。
  一只、两只……
  丝线的末端开始分叉竟然每只蚂蚁都被线连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这丝线从蚂蚁身上收回,伤口慢慢愈合,九一的手恢复原状。
  他闭目凝神,脸色有些发白,显然刚刚一遭让他消耗很大。
  曾经从赵瑞熙身体里剥出来的蛊虫在这些时日的饲养下已经变成了蛊王,而且是一只即将破茧的蛊王,接受过系统教学的江玖仪对蛊虫的操纵能力也与日俱增,刚才便是借着蛊王之力在和这些蚂蚁沟通。
  蚂蚁感知到的世界和人不一样,每一种昆虫对世界都有不同的感知,这也是种足够新奇的体验。
  在这些蚂蚁的记忆里,九一跟着入地又跟着爬过大街小巷,一直跟到他在追查的商队的住处,这只商队来自可都真,大朝贡之后可都真便与大荣正式建立了通商关系,但总有些人不满足,想着动些手脚。
  云家跟可都真有仇,在跟着南枝去南壹寨以后,九一才渐渐知道很多事情。
  比如当年里应外合要吃掉神临军的就是赵孚庆,神临军背后的支持力量一直是老太后代表的田家,赵孚庆不愿意外戚干政,便跟可都真做戏一场让神临军数万将士成了丘兹关亡魂。
  田家渐渐隐退,老太后也没了心力。
  若真是算起来,苏家,跟老太后也多少沾点亲故,只是云家背后一无所有没那么好命,成了这场权力争斗之中最无辜的牺牲者。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亮了,玉琥城的街上再度热闹起来,九一背上自己的小行囊给房间下了几道禁制记号,保证自己就算离开,他这些藏在暗处的小可爱们也能好好的发挥作用。
  南枝真的将他养得极好,扎着一头五彩小辫哼着歌上街去了。
  若在原来,他巴不得自己是一道灰扑扑的影子,谁也不要看到他不要注意他才好,但现在他已经学会享受别人注视的目光。
  玉琥城人员混杂,他一路摸到商队所在的位置,然后换了一身灰扑扑的乞丐装,连头发都扯得乱七八糟的,被他精心编好的小辫子也拆得横七竖八,活脱脱一个小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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