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身上终于开始发热,我低吼了一声,抓住大花的脚踝狠命向外一拉一折,疯狂地抽 送起来。
大花闷哼了一声,一双手放在了我的胸前,像是打算把我推开,却在接触到我肌肤的那一刻改变了主意。他用略带着薄茧的手指轻划过我胸前的突起,口中似哀求又似嗔怪:“之蝶……疼……轻点……慢……”
我轻“嗯”了一声算是答应,把动作稍稍放缓了一些,抽出、顶入、研磨,不过几下功夫,初尝这情爱滋味的身体就坚持不住了,一泄如注。
我趴在大花的身上平复着呼吸,一手在他身上来来回回地捻弄着,不多时,我便感到还没离开他体内的东西又恢复了活力。将大花翻过身去,打开他的脚让他趴在枕头上,我的脸上带着他看不见的冷笑,说道:“再来。”
这一夜,如此漫长,又是如此短暂。这一夜,淫糜中透着绝望……
当东方露白的时候,我终于消停了下来。和大花并排躺在床上,我睁着眼看着什么都没有的帐顶,只听身边人有些恼怒又带着些气急败坏说道:“我……我真不该答应你的,别想有下次了!你让我今个儿怎么骑马?”
放心,肯定没下次了,我冷笑着想道,再也不会有了,从此,行同陌路吧。
“今个儿上不了路,那就明天再走好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用这种方式多挽留他一天。
“不行。”大花几乎没有考虑就一口拒绝了:“这事儿急,一天也耽误不得。”
是,急着娶妻嘛,我也是男人,完全能够理解你焦急的心情,我自嘲地一笑,道:“那你就坐马车好了。”
“说得轻巧。”他睨我一眼:“你让我怎么面对属下,怎么给他们解释我不能骑马的原因。”
就说你为了洪帮的利益,为了招揽人才不惜献身好了,他们会崇拜你的,我近乎恶毒地想到。
又躺了一会儿,两人都没了睡意,只是都不说话,各自闭着眼养精蓄锐。待听得外面一片鸡叫声,大花慢慢坐起身来,在床边摸索着衣物一件件往身上套,口中闷声说道:“我走了。”
“不送。”我淡淡答道。
“你怎么了?”大花猛然停了动作,回头疑惑地望着我说:“有点……不太对劲,还在不高兴我走?”
“没,我累了。”我不敢多说,生怕露出马脚。
大花又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终是眼看时候不早,站起身缓缓向外走去。
“哎。”我突然出声喊道。
“怎么?”大花停了步,扭头问我。
“把你那边的书房借我用几天,我要写东西。”
大花嗤地一声笑道:“我当什么事。你用好了,要是忙你就干脆住在我那边,你放心,我在不在他们都一样把你当二主子。”
“别让你手下有事没事进书房啊,我嫌烦。”
“知道了,没人敢打扰你,行了吧。”他干脆走上前来,拧了把我的脸蛋,双眼深深地望着我道:“真走了啊。”
看着他眼中所谓的深情和不舍,我突然很想笑,挥手打开他放肆的手,我翻身背朝着他,装作不耐烦地摇着手道:“快走快走,我好再睡个回笼觉。”
大花又是一阵轻笑,大手又摸了下我的长发后,终于传来了他离去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把头深深地埋入枕中,我以为我会笑出声,没想到,还是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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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小蝶为离去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
第五十一章 笑红尘
大花一走,我一弹指的功夫都没耽误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若不把和他之间的纠缠处理完毕,我哪里还有休息的心情,恐怕这一辈子都别想再睡个好觉了。
我先给文大哥写了封信,然后到书坊和印局走了一趟,最后去了他的青州分舵,直接进了书房。
我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整整八天,终于写完了我准备留给他的东西,不是情书,不是字字血泪的控诉,只是我所能记得的,而是一部书稿,包含了我在上一世所学到所了解的全部知识。不论对他对洪帮是否有用,凡是我还记得的,我一股脑儿全部默写了出来,共分“商业篇”、“金融篇”、“管理篇”、“生活篇”、“天文地理篇”、“军事篇”、“治国篇”七个部分,将近二十万字。小到肥皂的制法,大到与现在情形相仿的明朝永乐帝朱棣起兵前后的形势及发展,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通通写了出来。
扔下笔,我搓揉着早已酸疼不已的手腕,颓然地想到,我把你想要的,把我所知道的东西都留给你。从此,我再也没有了可利用的价值,我们,也不再有再见面的可能了。
刚站起身,不料眼前一阵发黑,我身子一晃,差点倒下。我心知是这几天废寝忘食,过度劳累,精力透支所致,便扶着桌子站了一会。待头晕的症状稍好,我把书稿小心地收入怀中,这东西可不能随便流传出去,扶着墙进了内室。
在内室的小床上我整整昏睡了一天,下人们可能都得了大花的命令,见我一天没出来用饭也没人敢来打扰我。虽然脚还有些发软,我还是强撑着走出了书房,用了些点心便直接去了印局。我的时间并不多,大花说过最多一个月就会回来,为求保险我一定要在他走后的十五天内离开。
刚踏进印局,李管事就面有喜色地迎了上来,我明了地一笑,问道:“有下家了?”上次我到印局来的时候,已经给李管事交待了让他放出我要转让书坊和印局的消息,并说明不论转让费多少,他都有一个点子的抽成。没办法,为了能尽快把产业出手折成现金,我只能寄希望于土生土长的李管事尽心尽力地为我找下家了。
李管事看上去倒还沉稳:“有意向的倒不少,不过老板的意思是七天内拿出现银,这就难倒了不少人。”
我想了想,道:“如果七天内能拿出现银的,价再降点都无所谓,实在拿不出来的话,就先付一半,打个欠条,剩下的一月内付清。”大不了到时候请文大哥来帮我收帐好了。
“另外,”我加重了语气道:“转让费急着要现银的事让下家一定不能泄漏出去,不然,他出再多的银子我也不卖给他了。”我前两天数次顶着黑眼圈在大花的分舵里四处转悠,还故意在人多的时候对着唐末大声抱怨,说大花留给我的事儿实在是太多了,我准备把自己的生意顶出去,一心帮洪帮做事,这样一来洪帮的人就算听说我这两天转让店铺应该也不会有人生疑了。不过,要是让别人听说我要现银要得那么急那可就不好说了,毕竟,大花手下的人可不都是傻子。
李管事应了声“是”,我看看没啥事,又叮嘱了两句,无非是尽快、一定要保密之类的便离开了。
回到自己的宅子,我把两三件衣物和一些重要的细软收拾了一个大包袱,当然忘不了把我视为宝贝的那厚厚一摞银票分三个地方小心地贴身收藏了起来。为了掩人耳目,我不敢带太多的东西走,很多我到青州后添置的小玩意只有放弃了。而且为了不让人起疑,这宅子我也不敢转手,看来以后只有空着了。不如送给文大哥作别院好了,反正他离这儿也不远,当初买这房子还借了他一百两银子呢,他一直也没让我还,对,就这样,打定了主意,我的心情就好了起来。
第二天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管家把下人们都集中在院子里。我告诉他们因为我以后将长期住在另一处宅院,这里不再需要这么多的人侍候,除了留下一个看门的和两个负责打扫的清洁人员等,其它人做完这个月就到管家那领遣散费回家去。这样做,即便是分舵那里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也只是以为我为搬到分舵里长住做准备。为了不引人怀疑,我还大张旗鼓地搬了些家俱和衣物过去。
东西搬过去后,我的人也干脆进驻了青州分舵,虽然我再也不想多看一眼这个让人伤心的处所,但为了不让人怀疑,我只有再忍上几天。唐末见我搬来了倒是高兴得紧,不但一直围着我帮我收拾东西,还一脸兴奋地直嚷嚷:“太好了,程公子你以后住在这里,我天天都可能向您请教了。我虽是个粗人,但就佩服公子这样的人,又有文采,又有豪气,又有主意,帮主真有眼光。”
我闻言苦笑,你们帮主是有眼光,所以为招揽人才连美男计都不惜用上了。顺便BS下自己,就你那两下子,还真把自己当人才了?醒醒吧,好歹现在还算是你先离开,算是你甩的别人,要是真等把你那两把刷子抖落干净,等别人玩腻了一脚把你踹开那才叫没脸呢!
不过这几句话却是万万无法出口的,对着唐末一脸憨厚的笑容,我一时说不出话来,内心竟涌出了一丝愧疚。唐末是整个洪帮里我唯一觉得愧对的人,因为只有他是真正把我当朋友,而我,却要欺骗他。
想到这,我不由感谢上苍,幸而大花走的时候带走了李大勇。不然,恐怕我这一番异常的举动瞒不过他的眼去。
又过了两天,李管事来通知我,店铺转让的事儿终于谈妥了。接手的下家是个同行,是我到青州城前这里最大的书商和印刷商,他出的价格也不算低,略微超出我的底线,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现在只能支付一半的款项,剩下的一半,快则半月,迟则一月,必定付清。我在心里默了一下,罢了罢了,再拖下去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合适的人不说,万一大花他们提前回来可就糟了。反正就算是目前这一半的价格,也已经远高于我当初盘下这几家店铺及后来装修、添置设备所花费的本金了。再说,剩下的钱还可以让文大哥来收,又不是收不到,便欣然答应了。
接着,便是找中人、立契约、交定银,乱七八糟的事儿也忙活了大半天。完事后,见天色已擦黑,捏捏内袋里的一叠银票,我以庆祝大家合作愉快的理由,大方地请下家、李管事及店铺里的几句重要技术人员、工匠去青州最好的酒楼搓了一顿。毕竟我一走了之,他们还要在一起共事,书坊和印局我终究花了不少心血,如今为形势所迫不得不放弃,但还是希望能够在别人的手上继续发扬光大,也算是没白费我的一番心血。(某颖:还发扬光大呢。小蝶,就你那几家破店,还以为是中国的国粹啊。)把店铺的事儿料理完正好是十月二十九,也刚好是大花他们离开后的第十二天,我算算时间还充足,便决定多留一天,后天再启程。因为,第二天就是十一月初一,红袖招表演的日子。
黑夜里的红袖招,仍是那么妖娆,处处透着诱惑。因为我要亲自上场,紫云她们调整了节目的表演顺序,先是由十二乐坊表演了乐器合奏,然后是双人舞。这些家伙,真是越来越出息了,今天居然跳上了拉丁,而且还让珠儿做了条露大腿的短裙。不住地扭跨摆腰也就罢了,还自作主张地加了劈叉的动作,NND,惹得下面这群男人们的鼻血都快要流成河了。
双人拉丁一跳完,就是我的独唱了。以我的音乐水平本来是决不敢在这里献丑的,但一来,反正这歌的原版只有我听过,不怕有人说我跑调。二来既然打定主意要走,我总得再留下点纪念不是。
我里面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衣服,衣摆和袖角用银线密密地绣着玫瑰花纹,外披一件水蓝色的纱衣。长发未绾,松散地披在腰间,赤足,右脚上系着串金色铃铛,怀抱着琵琶缓缓走上了场。
随着我的走动,铃铛叮咚作响,原本有些喧闹的大堂时立时寂静了下来。我扫视了一番台下,手指轻抬,刚一触弦,幕后的乐队顿时音乐齐响,嘿嘿,其实我根本就不会弹琵琶,只是作个样子而已。我兴致一起,一手举着琵琶,一个旋身往台上的柱子上一靠,四散开的纱衣被风吹着飘荡欲仙(我命人制造的艺术效果)。我用带着三分慵懒、三分不屑、三分戏谑的眼神,看着台下的芸芸众生,一只脚曲起点地,另一只脚随意地搭在台前的栏杆上,斜抱着琵琶,露出放荡不羁的笑容,和着轻快的乐声,唱道: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得太早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一身骄傲歌在唱舞在跳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一曲歌毕,室内一时寂静无声,我看着众人陶醉的神情,心中暗笑,微鞠一躬,朗声道:“今日表演结束后,歌舞队将暂停表演一段时间,何时能恢复表演,红袖招将另行通知。”
说完,不待大家反应过来,径直下了台。一回到后台,我就被歌舞队的众人团团围住了,纷纷问我是不是真的要停演。我告诉他们因为我在仓山的店铺出了点问题,要过去处理——这也正是我打算告诉分舵的人我离开的理由——再加上这段时间太忙,所以演出要暂停一段时间,一切事务等年后再说。说完,也不顾他们的疑问就离开了。其实,这么做我还是挺难过的,我不知道我这么不负责任地走了之后,他们会不会又被迫回到卖身接客的老路上去。但我现在自身难保,也委实顾不上他人了。
很多年以后,青州城里都还有人记得城中最大的青楼——红袖招,曾经有过一段很辉煌的日子。那时,楼里一个月内有三次演出,每次演出的节目都新奇刺激、艺惊四座。特别是大璟朝武宗三十三年的冬天,最后一场表演的最后一个节目,是由一名从未在青楼里露过面的少年所唱的一曲《笑红尘》。
有人这么评论道:“那少年,恍眼一瞧似是妖娆动人专门勾引男人的尤物,细细一看,却原来是清雅脱俗误入凡尘的仙子。明明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一双眼,却仿佛看透了世俗情爱,历遍了人间沧桑。一曲《笑红尘》,笑尽天下痴情人啊!可惜可惜,至此之后,俗世间再未聆此妙音。”
~~~~~~~~~~~~~~~~~~~~~~~~~~~~下章简介:离开前的最后一些事儿。
第五十二章 断情绝爱
这一夜我几乎没合眼,眼前翻来覆去都是和大花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长吁短叹了大半夜后,直到四更后才稍稍眯了一下。因为心里有事,辰时初也就醒了,草草梳洗了一番,用过早饭后,我拿着包袱进了书房。
把我这几天一直贴身收藏的书稿拿出来,放在书桌上最显眼的位置,我踌躇着要不要给大花留个字条什么的。思前想后,还是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我走了,不要来找我”?“分手吧”?“祝你新婚快乐永结同心”?算了,怎么一个比一个恶俗,一个比一个狗血。
最后我还是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留,除了两样东西。
我踩着椅子爬上了窗台,取了屋顶上的一片瓦下来,压在了书稿上。然后,解下了我腰间一直佩戴着的蝴蝶玉佩。
我细细地抚摸着玉佩,用手指描画着它的形状,一遍又一遍。心中一次次回想着当日大花亲手为我系上这玉佩时,他眼中的柔情和我心底的狂喜,为什么……全都是假着?为什么……总在给了我希望后,又无情地让它破灭?
含着眼泪,我强忍下心中的千般不舍,万般无奈,闭了眼,将玉佩往地上狠狠一摔,当玉佩从中间裂为两半的时候,我确信,我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我拣起破碎的玉佩,把它和瓦片并排放在一起。泪,终于再次落了下来,点点滴滴,在宣纸上晕染开来。
花行天,如果你懂我的意思,就应该会放手吧。从此,我们天各一方,永不相见!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本就是永远不会产生交集的两条平行线,相遇了,了解了,爱了,痛了,那就让这本就不应该发生的一切平复到它原本的状态吧。
不再留恋,不再停留,我拿着包袱出了书房。刚走了几步就遇上了唐末,我主动与他打招呼,告诉他因为仓山的店铺出了点事儿要过去处理一趟,可能要好几天才能回来,顺便叮嘱他书房里有我的重要资料,不要让任何人——除非是大花回来——进书房。唐末毫不怀疑地相信了,一边点头一边关切地问道:“程公子,事儿棘手吗?要不要我陪您去,仓山那边我还说得上话。”
我强笑道:“不过是些帐目上的事,又不是去打架,哪用得着你。再说了,你们帮主和李大勇都不在,你再走了,这边分舵的事儿谁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