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宣告----雪杉

作者:  录入:03-22

自杀宣告-01-

我将在十二月二十四号晚上十二点整,从XX饭店顶楼往下跳。
有没有人要陪我一起跳?
我站在足有十二层楼高的饭店顶楼往下眺望,哇,好高。遥远的地面上,警方围起的黄色胶带在寒风中簌簌颤抖,白色粉笔勾勒出的人形轮廓,看起来就像外星人留下的麦田图腾一样神秘。
我揉揉鼻子,它好像已经跟我的脸分家了,没有知觉。
「拍好了吗?」我问正在我旁边狂按快门的摄影师小李。
「差不多了。」小李回答。拍完死者留下的高跟鞋之後,小李调整焦距光圈,拍起地面上的人形图腾。「哇,会晕耶!她怎麽有勇气跳下去啊?」
「嘘!你想死啊?」我瞪了小李一眼,他才不理我。我们这种跑社会线的记者(和摄影师)分成两种:信邪的,以及不信邪的。
基本上,我没有什麽信仰,但我很怕死,所以车上身上都挂著老家的母亲四处求来的护身符。当初被分来跑社会新闻的时候,我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要打电话去给编辑请他重新分派,我费了超多口水才成功阻止她去做这种丢脸的事。
对啦,我小时候很敏感,有事没事就得去收惊,香灰符水不晓得喝过多少。可我现在都是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了,连当兵时满是米虫尸骸的白饭都敢吃了,还有什麽不敢?
只是入行之後,听前辈讲得多了,不得不跟著信一点。遇到事情时,拿个护身符捏在手里,念上两句「南无阿弥陀佛」,有总比没有强。
「啊,你的对头来了。」小李的镜头移到我背後,被相机遮住的脸只剩下那张贼笑的嘴,看了就讨厌。
我转过头,毫不意外地看见杨警官。
「杨警官好!」我行了个军礼,立刻被狠狠瞪了一眼。
杨警官,全名杨金茂。由於我负责跑新闻的区域和他的辖区刚好重叠,所以不管我俩愿不愿意,都得时常打上照面。在我认识的警察当中,杨警官算是人不错的,做事认真,不收红包,也不会拿警徽欺压无辜百姓。
但是,不知道为什麽,杨警官非常非常讨厌我,讨厌到一看见我,就一定会皱起他那对浓眉,用好像看见什麽脏东西一样的表情,厌恶地说:
「你来干什麽?」
屡试不爽。
而我每次也一定会嘻皮笑脸地回答:
「因为我想你啊,警官!」
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或是传统。有些警察会和记者套交情,有些则打从心里讨厌记者,杨警官就属於後者,而且丝毫不加掩饰,所以就算杨警官看到我跟看到蟑螂没两样,我也不以为意。
「警官警官,这是一起单纯的自杀案吗?」我掏出原子笔和笔记簿。现在是凌晨两点,距离晚上九点的截稿期限,还有一大段时间够我编故事——我是说,写新闻稿。
杨警官臭著脸,不甘不愿地回答:
「没有哪一起案件是单纯的。」
我欣慰地点点头,「谢谢你,我会把这段话抄在我书桌右边的。」
啊,又被瞪了。
「所以,」我比了下死者留下的高跟鞋,「她是从这里跳下去的,没错吧?」
「……大概吧。」杨警官暂时从看到蟑螂的情绪中抽离,看了下地面,「角度差不多。」
「知道死者的身分吗?」
「她有戴识别证,」杨警官用长满胡渣的下巴比了比饭店对面的大楼,「她是对面公司的员工。」
小李闻言,立刻将镜头转到对面公司亮晃晃的招牌。XX保险公司。死者是拉保险的?
「你管这麽多干嘛!」杨警官粗声粗气地说:「那边那个拿相机的!我警告你,不准登尸体的照片!人家是女孩子,要顾面子的!知道吗?」
「都死了还要什麽面子……」我小声嘀咕著,脑袋立刻挨了杨警官一记爆栗。
「听到没?不准登!」
「好好好,知道了啦!」我连忙答应,然後悄悄地使了个眼色给小李。
对不住啦,杨警官,还有那位跳楼自杀的小姐。谁叫我家报纸以腥膻暴力闻名呢?那张盖著白布、底下渗出鲜血的照片,说什麽我都会用!知名保险公司员工於台北闹区饭店跳楼自杀,这标题听起来够耸动吧?
当然啦,如果我知道这个决定将会害我遇上一连串光怪陆离的事情,大概就不会这样决定了吧……大概啦。

自杀宣告-02-

「有发现遗书吗?」
杨警官横了我一眼,像是在嫌我罗唆,「没有!」
没有遗书的话,就暂时无法断定一定是自杀了。可能是情杀伪装成自杀,当然也有可能是谋杀。我开始想像一个年轻貌美的OL,因为和上司搞不伦,结果被上司推下高楼杀人灭口……之类的。喔,说不定还是在楼下开完房间後才被杀呢!
可惜,现实中没有那麽多扇情的报导可写。我还是乖乖回去写我的新闻稿好了。反正如果真的是自杀,根本占不了多少版面。
我示意小李收拾收拾器材,准备下楼。顶楼没有电梯,就在我们打开通往逃生梯的铁门,准备爬楼梯下去时,我忽然觉得背後一凉。
该不会是感冒了吧?这个念头才窜进脑海,我的脚就被什麽东西绊到了。
眼前是陡峭的楼梯,电灯闪著飘忽的光线。一时间,我重心不稳,就这麽跌了下去。冰冷的风划过脸颊,身体失去重心、不由自主地往下坠的感觉令人惊惶——那个OL跳楼时,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觉?
失去意识前,我脑海里想著的,全是那个OL陈尸在血泊中的模样。
对我来说,好像只经过了千分之一秒般短促的时间。
「……民……仲民……齐仲民!」
我猛地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刺眼的白色光线。
「这是哪里?」身下触感软中带硬,感觉像是躺在偏硬的床垫上。
「这里是急诊室。」低沉粗犷的嗓音把我拉回现实。我定睛一看,站在床边的不是杨警官是谁?我立刻想要爬起来,被杨警官大手一压,压回床上去躺平。「别动,还不知道你有没有脑震盪。」
我转动眼珠,看见医院常见的那种浅绿色的屏风,终於明白原来我被送到医院来了。对,我跌下来了,才刚采访完OL自杀的新闻自己就跟著跌下来,我大概该去行天宫拜拜了。
「吓死人了,你说跌就跌,还在楼梯上滚了好几圈你知道吗?」站在杨警官身边的小李看起来心有馀悸,然後竖起三根手指头,问我:「这是几?」
「三啦!」我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
「嗯,看样子没什麽大问题。」小李满意地点点头,扛起他的装备,「那麽,我要先回去啦。」
「干,没义气。」
「等你脑震盪住院我再带花来看你。」小李露出他的招牌贼笑,挥挥手,走了。
我的视线转向杨警官。说实话,昏倒後醒来看到杨警官站在我的病床边,感觉挺奇怪的。换作是我,看到蟑螂昏倒的第一个反应,绝对是一脚踩下去,赏它一个痛快;只是我是人类,所以杨警官不能这麽做,但也没必要守在我的病榻旁边吧?
杨警官显然也有同感,所以他的表情看起来格外僵硬。
「你的健保卡。」杨警官把我的健保卡塞在我手里,继续用生硬的语气说话:「我、我就在外面,有事叫我。」
我很想叫杨警官直接回去算了,这样对大家都好。可是看到他有些蹒跚地走出急诊室,又觉得人家都特地把我送来医院了,就这样赶他回去好像也怪怪的。
杨警官是个好人,连对讨厌的人都没办法见死不救,所以就算他再讨厌我,我也没办法讨厌他。
我在床上躺了一阵子,没有医生过来看我。急诊室很忙,每张床上都躺著人,所以像我这种看起来没什麽大碍的病患通常都会被排到最後。好不容易有个护士过来了,也只是要我再等一会儿,就又跑去忙了。
其实我头不晕,不想吐,四肢也好好的没有哪里痛。就一个从楼梯上跌下来还滚了好几圈的人来说,我应该算满幸运的。我很想立刻从床上跳起来走人,可是想到以前读过的报导,说轻微的脑震盪也有可能致命,就还是打消主意乖乖躺在床上等医生来。
身为一个记者,我喜欢观察,尤其喜欢观察人。急诊室里的生老病死,听起来是个不错的社论标题,只可惜以我的资历,想写社论?再等二十年吧!
我叹了口气,把视线集中在一个缓缓走过我床前的老人身上。老人家背都驼了,看起来走得很吃力,一手还拉著个点滴架,格外辛苦。我有点担心急诊室里走来走去的医生护士会撞到他,同时想到,万一老人家在急诊室里跌倒,就此往生,似乎会是个不错的新闻。
病入膏肓了我。我轻轻咋舌,忽然发现,老人家怎麽慢慢拐了个弯,朝我这里走过来了?
老人家很慢很慢地,在我的病床床沿坐下。从我的方向,只看得到他的侧脸,灰败的皮肤上,老人斑清晰可见。
「呃……先生?老先生?」我小心翼翼地起身,以免惊动到顶上那颗据说可能有脑震盪的脑袋瓜。「不好意思,您是不是走错床了?」
老先生没理会我。不得已之下,我只好用手指去碰老人家的肩膀。还没碰到他,我的手指就先僵在半空中,不敢继续往前伸了。
因为我发现,老人家的左手小指上,绑著一个标签。

自杀宣告-03-

没、没有那麽衰小吧……我咽了口唾沫。又不是每家医院都会给停在太平间的往生者绑上标签,说不定、说不定那只是家属防止老人走失给他绑在手上的连络资料……
可是,我没有勇气去确认。明明只要再多看一眼就能真相大白、明明急诊室里人来人往根本不可能活见鬼,明明、明明……
「齐仲民。」
「哇啊!」我跳起来。
杨警官皱眉看著我,「你怎麽了?」
「我、我……」这时,我才发现我满身冷汗,一脚还在床上,一脚已经踩在地上,一副逃命到一半的样子。我揪著杨警官的夹克,吞吞吐吐地对他说:「後、後面……」
杨警官朝我後面看了一眼,「後面怎麽了?」
我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发现那位老先生已经不见了。不会吧?刚刚行动还那麽迟缓的人,怎麽会一下子就不见……
「我要回去。」
「啊?」
我跳下床,把放在床头的外套拿起来,匆匆穿上,「我要回家!」
「别闹了,你还没……」杨警官试图阻止我,一发现他的手无意中按在了我的胸膛上,立刻像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
我闪过他粗壮的身躯,急急往外走。我八成是搭救护车或警车来的,自然没有代步工具可以回去,幸好急诊室外面有很多计程车,我随手拦了一辆就跳上去。
「齐仲民!你等一下!」杨警官追出来,却只能在车外徒劳无功地喊叫,连车窗都不敢敲。他就是这麽一个奉公守法的好警察。「齐仲民,你给我下车!」
「才不要。」我扮了个鬼脸,示意计程车司机可以开车了。车子缓缓开出医院,把杨警官留在後头,也把我最初的撞鬼体验留在那家医院之中。
回到家,已经是将近天亮的事了。我迅速洗了个澡,打算在上班之前先上个网,小睡片刻再去报社。当然,我没有忘记捏著我戴在脖子上的天后宫的护身符,喃喃念了几次「妈祖保佑我」。
上PTT和各大讨论区观察最近的热门话题,是每个记者每天的例行公事。很多意想不到有卖点的新闻,往往都是从网路上开始的。虽然我已经困得快睁不开眼,还是耐心在各个热门看板进出,看看乡民们最近又在热中什麽话题。
一则被推爆了的文章,吸引住我的目光。标题名称是「自杀宣告」,发文者是一个ID叫做May1981的人。我点进去,文章只有寥寥两句:
我将在十二月二十四号晚上十二点整,从XX饭店顶楼往下跳。
有没有人要陪我一起跳?
我愣住了。XX饭店,不就是我几个小时前才去采访过的那家饭店吗?
我抬起头,看向墙上挂著的日历。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五号,圣诞节。虽然这个说法不够精确,但几个小时前的确就是十二月二十四号的晚上十二点没错。
我赶紧翻出我的笔记簿,幸好没在一片混乱中搞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跳楼的OL,名字就叫做——
丁爱梅。笔记簿上用粗重的笔画描绘出这个名字。
丁爱梅,May1981。
这篇自杀宣告,会是丁爱梅死前留下的最後讯息吗?
我按下空白键,萤幕上出现一大串推文。看样子绝大多数的乡民都打算先跟May1981要到照片,再决定要不要跟May1981一起往下跳。还有就是指责May1981教坏小孩子的嘘文,以及劝May1981不要想不开的推文。当然,其中也有不少说风凉话的嘘文。有些乡民似乎认定May1981只是想炒作名气、吸引注意,还相招来去饭店顶楼看看May1981会不会真的往下跳。先看May1981是不是正妹,再决定要不要阻止她轻生,甚至有人这样说。
不知道这些或推或嘘的乡民,早上打开电视,发现真的有人从饭店顶楼跳楼自杀了,会作何感想?
我发了封简讯给我的朋友,他有办法帮我弄到BBS站的注册资料。如果May1981真是丁爱梅,那麽我有预感,这一定会变成一条爆炸性的大新闻!而我明年将要领到的年终,也将会跟著水涨船高,万岁!
上完网,我立刻躲进被窝里补眠。可能是跌下楼梯时撞到头的关系,我睡得很不好,梦里翻来覆去的全是我从高处往下跌的情景。
我渐渐睡得沉了,梦境由纷乱转为清晰。眼前闹区的夜景十分美丽,街灯晕黄,缠在行道树上的七彩灯饰闪闪发亮,透过凄凉的泪水,映入眼中的一切都带著霓虹般璀璨的光辉。
我脱下高跟鞋,只穿著裤袜踩在地上,感觉好冷。我爬上围墙,风很强,把我的头发吹乱了。不过没关系,很快,我就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目光了。
我往前踏了一步,强风把我的身子吹得摇摇欲坠。我有点胆怯,有点後悔,可是回过头,那里什麽人也没有。
没有人来。
我咬著嘴唇,闭上眼睛。往前、再往前,然後……
「哇啊啊啊啊——」我从床上跳起来,满头大汗。
窗外,天已大亮,寒风呼啸而过,又是个冷飕飕的天气。
我恍惚地拿起闹钟,发现已经迟到了。唉,迟到就迟到,反正没有哪个记者会每天准时进公司打卡的……
我爬起来,换了件衣服,趁著出门前再上网看一下。果然,已经有乡民发现丁爱梅自杀的新闻,在八卦板嚷嚷起来了。什麽真的跳了,早知道就多陪她聊一下,或是这只是巧合吧,还是无聊的恶作剧,到最後,连阴谋论都出笼了。
虽然还不确定May1981的身分,但我想八九不离十了。竟然会想到BBS这种地方寻求温暖,那位丁小姐也真是……
「真是什麽?」冷冷的女声,回盪在小小的套房内。
我的动作冻结了。
我很确定我没有开电视。套房隔音很好,隔壁的电视声不会传到我这里来。当然,我也没有同居中的女朋友,所以房间里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女人的声音。
那麽,刚刚说话的,是谁?
肩膀上一阵沉。我不敢动,但眼睛还是不听话地往旁边瞄。
我看见一只白皙漂亮的手,按在我的肩膀上。那是只女人的手。修成长方形的指甲上,涂有鲜豔的大红色指甲油……
跟我在丁爱梅的尸体上看到的指甲油颜色,一模一样。

自杀宣告-04-

「真的很笨呢,这个女人……」那个声音轻叹著,一道冷风拂动我的头发,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浮了起来,「要自杀,选个没人的地方上吊不就得了吗?一下上BBS发文、一下又在闹区跳楼的,不是摆明了要吸引别人的注意吗?真是蠢毙了……怎麽样,你刚刚是不是想这麽说?」
按在肩膀上的手,收紧了。我可以感觉到尖锐的指甲戳进我的皮肤,带来阵阵刺痛。
「说话啊,你不是意见很多吗,齐大记者?」那个声音在我耳边低笑,一团寒气笼罩住我的耳朵,冻得我头皮发麻,连舌头都不听使唤了。
现在是大白天没错吧?我的天后宫护身符也挂在脖子上没错吧?为什麽还会……
手机响了,铃声显示我收到一封简讯。手机就放在电脑旁边,我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但我动不了,也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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