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侧脸很帅气,黑色的眼映著月光,亮亮的、深深的。他弯著嘴角,偏头看靠在自己肩膀上的沈真谦,笑得很愉悦:「我觉得我们两个这样子,感觉很好。」
以後我们常常来淡水好了。
似乎男人有说这麽一句,沈真谦只觉得在那瞬间自己耳边的空气嗡嗡震动,就像落入水里一样,模模糊糊,又远又缓慢,连眼睛也不小心进了水。
神经病,干麽为了这种人哭。
不要因为他笑的又傻又诚恳,就为了他哭。
最近他常常不知道该拿梁嘉禅怎麽办才好。
半倾斜(4)
「Giles......」男孩皱起同样颜色浅淡的眉毛,小声喃喃重复著:「Giles......」
Giles低下视线看看男孩身上湿透的衣服,扬了扬眉:「如果你不希望感冒的话,Ian,我想你最好赶快回家,换掉衣服哦。」
闻言,男孩心虚地低下头,咬咬没什麽血色的唇瓣:「我......」
「果然是走失吗?」视线落在男孩怀中的背包上,Giles轻笑两声:「不过看起来应该是跷家了,快点回家吧小男孩,伦敦的雨可不是这麽好对付的哦。」
男孩死死地盯著背包,倔强地没有说话。
男人无奈地叹气,低下身将伞放到男孩身边,正要走,少年又连忙抬头喊:「你......」
偏回头,他笑问:「还有什麽事吗?」
「你......」少年抿抿唇,焦躁地开口:「你,你後面背著什麽?」
没想到少年是问这个,让男人有些诧异。回过头看身後的黑色背袋,他朝少年恶作剧地眨眨眼,刻意低声说:「我想你不会乐意知道我背著尸体在街上走吧?」
少年倔强的脸上突然一瞬间的惊慌,不过很快以近乎叛逆的神色将之压下。抓在背包上的手掐得更紧,他向墙边靠了靠,大声道:「你、你骗我的!」
男人这回的笑容就近乎坏心眼了:「你怎麽能确定呢?Ian?」
「我、我......人、人的尸体,装不进去那个袋子!」
「哦......」男人摸摸下巴,笑得更加开心:「不过我想,小孩子的尸体,也许就可以吧?你说是吗?小、男、孩?」
这回少年脸上的血色瞬间刷尽,原先还坚信对方说谎的墨绿色眼珠混入了半信半疑的成份,变得更加恐惧。
他想想也很有道理。
如果对方不是杀小孩的坏人,为什麽要过来跟他说话呢?来来往往的大人这麽多,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逃家了,这个男人却看到了,说不定他真的工作真的就是杀小孩......
趁著少年害怕地思考时,男人满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开,只是走没两步,却发现身後有一个急急忙忙的小脚步跟著自己,他看向一旁商家的玻璃窗,果然除了自己的身影之外,四、五步远处,还跟著一个虽然自称十四岁,身形却像十岁的娇小少年,白嫩小手上握著的黑伞,举得彷佛有些吃力。
他开始觉得无奈了,对方又倔强又别扭的神情看在他眼中十分麻烦。
他回过头,表情微妙地看著身後的小少年沉思:「你......我可是会把你杀掉哦。」
小男孩的神情明显又畏惧地闪烁两下,不过很快无畏惧地又往前踏一步:「我,我不相信你,我已经十四岁了喔,我不会被骗的。」
「......你确定吗?」
小男孩迟疑地咬咬下唇,过一会才重重点头:「我、我要看你到底在做什麽!」
男人的表情从困扰到玩味,终於不发一语地别回头,走在前头,刻意放缓速度让少年跟著。他坏心眼地带了少年绕了远路,拐入好几个又脏又乱的小巷,明显听见好几次男孩害怕地抽气声。
伦敦的雨还在下,滴滴点点撒在男孩手上握著的黑伞上,以及前方高大俊逸男人的身上,男孩偶尔害怕地看看四周,然後再死死盯著男人背後的黑色袋子。
杀小孩,杀小孩,吃小孩。
非常少回来的妈妈曾经跟他说过虎姑婆的故事。
妈妈上一次回来大概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难得的久留,少年却一天到晚往外跑,某种叛逆的心态让他不太想与母亲同处在一个屋檐下,更不想看到母亲那张应当是熟悉如今看来却很陌生的脸带著更加陌生的温柔,以及笑著想与他联络感情的样子。
那些都让少年觉得很别扭,也很恶心。
不过偶尔他还是会在跑出屋子时偷偷绕回来,看妈妈都在做些什麽,大多看到她与奶奶在聊天,或是一个人拿本书坐在院子里阅读,在母亲即将又要出国的那几天,她又恢复以前的样子,手机不停地响,然後不断焦躁地盯著电脑画面,不晓得正在接收什麽,点点按按,然後再忙碌地夹著电话听。
当少年知道母亲即将离开时,他待在家里的时间就变长了,有一次鼓起勇气让妈妈说故事给自己听──这是他从同学那里听说的,睡觉前,妈妈都会坐在床边温柔地说几个故事,这些奶奶在他很小的时候也有做过,不过等少年大一点时,他就不让奶奶做这种事了,他觉得有些害羞地丢脸。
因此开口要求这件事情,少年在房间里面,红著脸反覆练习了一次又一次。
母亲对他的要求有些讶异,也的确说了一两个故事,可是见少年一直没睡,身後手机又不停响,便莫名地焦躁了起来。
「虎姑婆啊......会吃不睡觉的小朋友喔。」
「......你、你骗人。」
「是真的,」在转身离开去接电话之前,母亲更加焦躁地扔下一句:「她很快就会来找你了,如果你再不睡觉的话。」
虎姑婆,会吃小孩喔。
鼓起勇气跟著男人踏入一个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吃小孩」三个字开始在少年脑海中无限放大。
直到楼梯尽头厚重的门被男人推开,里头窜乱著的音乐一下子找到出口爆发而出,让少年吓得忍不住扔下雨伞,苍白的手用力遮住耳朵,吓得脸颊上两团可爱的红嫩一下子抽走。
黑色的雨伞沾著水,一下一下地撞著阶梯滚落到底层,滚入暗沉却缤纷的灯光里头,然後在密密麻麻的人群前停下,留下一条浅浅的水渍。
男人这才偏回头看愣住的少年,挑衅意味十足地笑。
半倾斜(5)
混著黑色纹路的深蓝色贝斯在昏暗的灯光下滑过炫目的蓝光。
少年紧紧抓著背包背带,抿著下唇看台上的男人弹奏贝斯的身姿。不似主唱与右手边吉他手的激动,男人几乎只是随著音乐微微晃动身体,修长的身姿与线条优美的手,与背在身上的蓝色贝斯构成一幅也许不抢眼、却很迷人的画面。
男人深咖啡色的发在额前微微晃动,蓝色的眼低垂,嘴边偶尔带上的笑很閒适很愉悦,修长的指靠在琴弦上,拨弄出的低沉乐音竟让少年微微起了鸡皮疙瘩。
某一瞬男人抬起眼,对上在台下娇小男孩的视线。男孩紧紧抿著唇,因为场合而紧绷的身体血色尽失,眼神却近乎执著地盯著台上的男人,让男人忍不住为他有趣的表情笑了笑。
少年想起稍早的时候男人拉开那个黑色背袋,原本自己还紧张地退後了一两步,却见男人笑得很邪恶,然後拿出一把漂亮的乐器,少年以为那是电吉他,男人却颇骄傲地纠正:「不是的Ian,你看它的琴颈,是不是比较长?」漂亮的指一边滑过琴弦,有意无意地拨弄出几个低沉的音阶:「也很漂亮,它叫贝斯,也是一种乐器。」
少年盯著不停晃动在贝斯身上的蓝色亮光,一时竟挪不开视线:「贝斯......?」
「是哦,你看,它是不是比吉他──」手指离开琴弦,懒懒地指向靠在等候室一角的暗红色吉他:「漂亮很多呢?」
一旁原本还不想说什麽的吉他手Elliot忍不住气到跳起来:「Giles!请拜托不要在我面前批评我的吉他!」
少年忍不住看一眼听说是男人的团员的其中一人,一头太过耀眼的金发──至少比自己淡金的发色要亮上许多,脸上穿著一堆亮亮的环,坦开的胸口还刺了一个少年看不懂的图案。Elliot是个好人,至少从他走进来等候室,里头的「团员」全呆住时,Elliot是第一个回过神跟自己打招呼的人。
第二个就是鼓手。
其实在这之前,少年对所谓的「乐团」、「摇滚」这种字眼是完全陌生的,偶尔在电视上看过乐团背著吉他──他知道上头有个乐器叫吉他、主唱拿的是麦克风,後面的是鼓(而且很奇怪有很多的鼓,敲的人看起来很忙的样子),另一个跟吉他长得很像的东西,他一向也归类成吉他。
与其说没有接触,不如说在这之前少年对这种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
尤其听闻班上几个讨人厌的同学也在玩乐团,少年更加对所谓的乐团没有好感。
因此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跷家,然後因为跷家而这麽近距离的碰触所谓的「摇滚乐团」。其实男人乐团里的人都是很不错,呆楞片刻之後便开始跟他搭话,第二个跟他说话的人,就是那个长得很秀气很漂亮的鼓手,Ives。Ives有一头漂亮的浅棕色头发,微微弯曲的发丝衬著一双大眼,笑起来时很可爱,人也很温柔。
少年注意到Ives跟男人的互动亲密,但仔细看,却又觉得是自己多心。
「乐团......」当他们准备上台时,少年忍不住跟在男人身旁小声说:「就是很吵的那个......」
男人笑:「放心吧,我想我们的音乐不会造成你太大的负担的Ian,不过呢,就算吵......」一边推开门,原本稍微阻隔在外的声音又一瞬间涌了出来:「也会吵到让你忍不住疯狂爱上我哦。」
主唱快步跟男人擦身而过,冷冷地说:「喔当然了,是『我』不是『我们』哦。」
男人大笑,笑得很夸张。
少年被带到台下挑了个好位置站著,不至於被人群踩到脚底下。
他紧张地靠在舞台边,台上几个男人已经就位,几个人正低身不晓得在调些什麽。
然後灯光猛然一亮,爵士鼓的声音率先打下,节奏明快的音乐听了不怎麽难受,也不至於吵到让少年想夺门而出。
吉他手的表现很亮眼,即使少年不懂吉他,也知道他现在正在表演的段落是非常高深的技巧,否则台下的人不会惊呼连连。
相较於显眼的吉他手,男人就像兀自在进行弹奏一样,感觉上一点都不帅气,但认真听那衬在底部不断回旋的低沉贝斯音调,就像在耳边不断温柔低声呢喃一样,让少年忍不住指尖一阵酥麻。
男人眼中深沈的蓝与画在贝斯身上的蓝光都让少年移不开视线,薄薄的唇越抿越死。
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对男人的感觉,近乎崇拜。
半倾斜(6)
改在最後面那一小段。
所有的崇拜在近距离观看之後都会出现裂痕的。
沈真谦抿著唇,低头快步走过撑著黑伞的人群,淡金色的头发上沾著一层薄薄的水雾,黑云黑压压的笼罩在伦敦上方,连他漂亮的墨绿色眼珠也被遮的将近黑色。
背著琴袋,他闪身走入一处小巷,上了杂乱的公寓,在其中一扇门前停了停,眼睛眯成一条黑绿色的线。
隐隐约约里头传来浪荡的呻吟声,他缓了缓那股冲到胸口的怒气,掏出钥匙推门而入。杂乱的客厅里唯一好好摆著的只有那几台不便宜的贝斯,连音响的喇叭都是东倒一个西倒一个。踹开几件挡在路中央的脏衣服,他用力甩开卧房的门,里头的声音嘎然静止。
冷淡的视线扫过卧室,落在跨坐在男人胯间的女人身上。女人一头波浪卷发微乱,迷蒙的眼在看见站在门口的少年时突然间有些惊慌。
「Giles、怎麽......?」大概是因为亲吻而抹去大半口红的唇惊讶地大张,她看看身下依旧笑得不荒不忙的英俊男人,以及眼神越发冷冽的高瘦少年。
沈真谦满脸不屑地绕过地上那些明显急躁扯落的衣物,淡淡开口:「干麽停下来?」
女人抹著厚重眼影的眼睁得更大:「你到底──」
身下的男人懒懒地将手扶上女人的腰,使了腰力往上顶了顶:「是啊,为什麽停下来?」
女人尖叫,不敢置信地跳下床,用力甩了男人几个巴掌之後抓起衣物夺门而出。
低头看还昂然挺立的性器,男人摇摇头:「Ian,你吓到她了。」
双唇抿到发白的程度,他恨恨地骂:「无耻。」
正缓缓起身准备去浴室的男人闻言,回头看了看抽高许多,清秀的脸庞只馀下一两抹稚气脸庞的少年,勾了勾嘴角:「只是做爱,没有这麽严重的。」
「......无耻。」
男人扬扬眉,摇头叹气地进了浴室。
听著里头没间断的流水声,沈真谦忍受著满腔的恶心与怒火坐到沙发上等待。自己带来的贝斯靠在一旁,黑色琴袋里头躺著的是第一次看男人表演时,他手上那把蓝色贝斯,不均匀的蓝色上头交错著黑色纹路,彷佛溶在海水里的墨汁一般,随著每一个乐音在深海中聚合与化淡。
自己当初就是被男人在舞台上自信又优雅的姿态给吸引得离不开目光,漂亮的长指挪动在琴弦间,彷佛拨弄著蓝光一样诱人。
十六岁生日那一天,男人将最心爱的一把贝斯送给了他。
而男人最心爱的那把贝斯,是他最爱的人送的。
即使隐约知道,不过确切晓得男人与可爱的鼓手Ives相爱,是少年已经学贝斯学一段时间以後的事了。Ives是个很温柔的人,若是他不说,没有人会知道他在乐团里面当鼓手,也没有人会知道如此温暖平淡的Ives,打起鼓来的姿态自信耀眼到无法忽视。
爵士鼓反射的隐隐亮光撒在Ives身上,反耀著微尘。Ives漂亮的大眼半睁,刷著淡淡粉红色的唇浅浅勾著,汗滴从额际滑落,从发间掉落,流过脸颊、湿润的发尾,以及线条纤细美丽的颈项。他微微喘气,缓缓举起右手,在那一瞬间众人的注意力全被高举的纤细手臂拉至顶点,突然右手挥落,大放的乐音爆破屏息的气氛,Ives的鼓技,有引人情绪高昂迷离疯狂的本事。
少年看过很多次,他美到无法忽视的表演。
也看过好几次男人与Ives在舞台上眼神时而交错的瞬间,隐晦的情感流动,嘴角乐在其中的笑容参杂著因对方而喜悦的成份。
少年看过好几次,却也是在某一次目睹男人与Ives在雨中拥吻,才真正确定了这个其实自己一直清楚,却下意识忽略的事实。
他承认自己对Ives的情感是很复杂的。
他对Giles不是爱,是一股尊敬的崇拜,甚至有时候Giles代替了在男孩记忆中始终空白的父亲角色──或者说兄长的姿态,宠他、疼他,又时而朋友般的玩闹。也许每个男孩都会对执著的人有股莫名其妙的占有欲......他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他清楚,自己从小就骄傲的性格其实无法接受自己对某个人有如此幼稚不堪的独占欲。
尤其是男人,他不想让他知道,他不想看到他漂亮的笑里头有嘲笑他的成份,更不想听他宠溺又得意地忍笑著说:「Ian果然是小孩子啊。」
所以少年有一段时间喜欢调侃男人与Ives的事,彷佛可以藉此遮掩自己自卑的独占情感。
Ives如此温柔又如此漂亮,少年很清楚男人为什麽喜欢他,Ives对人人都好,尤其对少年更是疼爱有加,面对Ives的温柔,少年只能拚命压抑著胸口那鼓叫嚣的恶心跟厌恶,以及随之而来无法压下的自我厌恶。
男人如何爱他,少年很清楚。
十六岁生日的前几个月,Ives退出乐团,致力於学业,考上了北爱尔兰的学校,也跟Giles分手。
十六岁生日那天少年拿到了男人最心爱的蓝色贝斯,那天贝斯的颜色似乎深了点,彷佛深海一般的黑蓝色,在窗外灰雨的推波助澜下,要更深了一些。
男人用一贯的笑,在蛋糕的烛火摇曳背後低低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Ian,你会喜欢吗......?
或是,喜欢我弹贝斯的样子,喜欢我的演奏,喜欢我手指抚在琴身上的模样。
Ives跟我说过他很喜欢,很喜欢我的演奏,很喜欢我拨弄出来的乐音,也喜欢我弹琴时的姿态。因为很喜欢,所以明明不懂,也硬是听了初期肯定又沉闷又无聊的独自练习,听了Giles刚与人组团时的演奏,然後义无反顾去学了爵士鼓,兴致勃勃地说要当Giles乐团的鼓手。
因为很喜欢,所以忍不住跟他接吻,然後努力存钱,买了一把不便宜的贝斯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