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司的管理非常人性化,可以说超乎寻常的轻松,但循规蹈矩的凌霜仍然不敢怠慢。
紧赶慢赶,终於抵达了目的地。
走廊里很安静,并没有领导视察之类让人头大的节目出演,凌霜松口气,钻进自己的房间好好休息了一番。
真是忙乱的一早──当然已经不能算早了,不过还好,自己总算还是过来了。凌霜看了看装著珍贵颜料的口袋,不觉微微一笑。
就当做是那天的赔礼,景陶然收到这个,应该会高兴吧?而且这个很实用,能帮的上景陶然的忙,不是什麽只能到摆设的东西。
也真是很多天没有见过景陶然了,休息时间,凌霜带上那袋颜料向隔壁景陶然的办公室走去。
刚一出门就听到隔壁有响动,凌霜有些好奇,往前走了几步,却忽觉那是某位男孩在和景陶然争吵著什麽。
“夏言,你听我说……”
“我不听!你的话还有多少可信度自己说!尽管去喜欢别人吧,总有一天你会死在床上!”那少年反应似乎很是激烈。
“不是,我没有,我喜欢的始终是你呀。”
“骗人!你这个大骗子,鬼才要相信你!”
“是真的,夏言,我是因为太喜欢你,而你又失踪,我才……才去找了一个和你相貌相近的人,可那怎能一概而论呢,那个人只是代替品,就算再相像,我爱的还是你啊。”
“代替品?哼,你到底有多少个‘代替品’啊?去死吧,反正你也只是花言巧语而已,我,我不会相信你的,永远不会!”
凌霜呆呆地站在原地,拎著颜料口袋的手臂被猛然推开的门重重撞击。
紧接著跑出来的少年在凌霜面前猛然停下脚步,他定定地看著凌霜,凌霜亦是看著他。
眼前的少年尖下巴,大而明亮的眼睛眼尾上挑,一张小嘴微微上翘。
这张脸和凌霜非常相似,虽少了几份凌霜的华美与端庄,却多了很多灵动之气,就像一头未经驯化的小狮子,高傲而秀丽。
名叫夏言的少年那大二明亮的眼睛似乎有晶亮的液体慢慢渗出,但仍是一副倔强的表情,很快的,少年就跑开了。
空荡荡的走廊里,只剩下凌霜和景陶然默默地站著。
“抱歉,凌霜。”景陶然充满了歉意。
“……”
景陶然看著凌霜,“我喜欢的是夏言,从来都是,我们只不过是一时兴起而已,希望不会伤害到你。”
顿了顿,景陶然又说:“而且你也没有认真,不是吗?”
是,凌霜就是慢热,这种事情,别人都能很快进入状态,他却要慢慢来,所以才会被认为没有动心,等他刚刚进入状态,人家却已经腻了。
他是太认真,才会对什麽都那麽小心谨慎,何况是感情这种东西。他以为认定了就会是一辈子,所以他才会一步一步地慢慢走。
凌霜承认自己还是放不下初韩,但不见得永远放不下。
他是真心想和景陶然在一起。
结果人家就像对待快餐一样,快速发展快速丢掉,没有真心,只是图一时之快,初韩是,景陶然也是。
爱情说到底只是一种感觉,是这世上最脆弱最好骗的东西。
只有凌霜才会像傻瓜一样坚持,以为那些都是真的。
第四十七章
凌霜睁开眼睛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床上。
唔,自己那时候觉得头痛越发强烈,下班的时候只想快些回家,却不料刚出了大楼眼前一黑就晕菜了。
“你醒了吗?”开门进来的男人身材高大,黑发黑眼,是非常低调的俊美。
“怎麽是你?”凌霜不想看到初韩,尤其不想在这个时候看到他。
面对微微皱眉的凌霜,初韩倒显得很好脾气。“本来今天我去你们那里有点事情,没想到刚进大楼你就和我来了个热烈拥抱,我差一点都没接稳。”
“……”
初韩微微叹了口气,将凌霜额前散乱的头发往侧面拨了拨,“发著高烧还来上班,你是傻的吗?”
避开初韩的手,凌霜转过头,却不能不觉得初韩说的其实很对。
忽然初韩笑起来,“凌霜,你是失恋了吗?”
凌霜怒气冲冲地看著初韩,一张小脸红得不知是因为发烧还是生气。
“我早就和你说过,那家夥早就有喜欢的人了,虽然外表看似风流,也总是沾花惹草,实际上对感情很专一的。”
凌霜哑著嗓子道:“你认识景陶然?”
“算是我的朋友吧,我是因为了解他,知道他不会真心待你,才会那麽放心地看他接近你。”
凌霜只觉得一阵眩晕,他深吸了口气,低头定定地看著天花板。
“凌霜,你很聪明,也很优秀,可是在情商上,你却很笨。”
凌霜有点愤怒又有点伤心,“那又怎麽样呢,这些跟你,又有什麽关系呢……”
“别再说这种话了。”初韩握住凌霜体温过高的手,“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凌霜,你懂吗?”
喜欢,喜欢,这太有诱惑力了,充满蛊惑的男人一边又一边的说著喜欢,却一次又一次的骗他伤害他。
凌霜果然还是喜欢初韩,这种感情从发现的那天起,就再也没变过,即使後来拼命的想要忘记,也还是无能为力,反而越来越强烈,就像是长在心底的一棵树一样生根发芽。
而他又是那麽恨,恨他的伤害,恨他的背叛,这种恨和对他的爱一样,同生同长,相伴相随。
“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人活著总要向前看,自己开心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凌霜,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如果可以,凌霜也不想继续纠结下去,他又不是受虐狂。
可是,谁又能肯定初韩这次的话是真心的,谁又会还给他一个阳光活泼的慕夕栎呢?
初韩拉开厚实的落地窗帘,窗外的夜色一览眼底。
又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扬扬的飘洒在繁华城市的上空,与闪烁的霓虹相交相映,一片灿烂生辉。但屋子里却安静极了,同喧哗的外面隔开,几乎是两个世界的差异。
“要过年了呢。”初韩望著窗外,微微扬起的侧脸非常好看,长长的睫毛上翘,下巴的弧度也很秀丽。
明明是很有生气的一张脸,却不知为什麽,或许是错觉,凌霜觉得此时的初韩,有点伤感。
新一轮困意袭来,身体的热度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切,当陷入沈寂之时,凌霜终於对过年表示回应地,很小很小地“恩”了一声。
怀瑾忙起来的时候很忙,可以连续好几天就不见他的踪影,回来的时候偶尔带一点擦伤,总让凌霜担心不已。
因为这样,凌霜的包扎手段练得非常高超,药涂抹得不多不少,消毒绷带缠绕得不紧不松,一套动作连续完成,恰到好处。
怀瑾笑道:“你都快成我妈了,哪天我战死沙场,就不怕暴尸荒野了!”
“呃?”
“因为你会把我捡回来啊,哈哈!”
怀瑾笑得没心没肺,凌霜却认真地:“别说不吉利的话,虽然你的工作有点危险,但不会像你说的这麽吓人。”
“恩──”
凌霜抬著怀瑾的手臂,把消毒棉放在一旁,拿起事先剪好的雪白纱布,一圈一圈地缠绕在怀瑾伤口上,最後打结固定。
顿了顿,凌霜又道:“但如果你迷路了,不管在哪,我总会找到你,然後带你回来。”
凌霜这样说,怀瑾反倒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嘿,还是你够哥们……”
怀瑾说,他从小在SOMNUS长大,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更不知道父母是谁。像他这种被捡来的孩子,是一生都要无条件为组织做事的,而且做的都是那种卖命的勾当。他现在还年少,还处在磨练时期,等再过几年,就是到真正出入刀枪弹火的时候了。
好在SOMNUS对他们这类人都还很好,虽然工作危险,也不能辞退,但会保证他们的住房温饱。表现突出,例如怀瑾这种,分到自己的一所房子也大有人在。
更何况组织救过他的命,怀瑾一直对此感恩戴德,对组织BOSS初韩更是敬仰万分。
一个组织能够强大地傲然於世,必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就像SOMNUS,它用极其友善的手段培养著它的忠臣,这种方式的确比用暴力强的多。
得人心者得天下,道理就在於此。
“组织怎麽会救了你的命呢?”
“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他们刚捡到我那会儿,反正……哟,我记性不太好,不太记得了。”
凌霜只是随意地问了问,对於找到夕栎的哥哥,他总是不会放过一点点希望。
既然怀瑾不记得了,那也不用强求,事情总不会这麽巧,凌霜笑自己敏感多疑,这种大海捞针的事情,他居然会坚持至今。
只是和怀瑾在一起,真的有种家的感觉,有能够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两人会为彼此担心,关心互照应,这种相互扶持依靠的感觉,就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那个有爸爸妈妈,和夕栎在的地方。
其实凌霜应该感到满足了。
虽然对景陶然的事情感到难过,凌霜却发现这种难过是一时的,并且更多是为自己这种举动悲哀,对人世无常感到不解。那种失恋的感觉却完全感觉不到。
他还记得两年前那个下雨天,在宽阔的餐厅里,自己躲在小角落无意中偷听到的初韩和某人的对话,那种将撕心裂肺的疼痛慢慢扩散,深入到心底每个角落的感觉,凌霜到现在还记得,任凭他如何压制,那种疼痛如今也还是深深腐蚀著他。
想要将这些东西连根拔除,所以他才会接受景陶然的盛情。现在回头看看,正如初韩所说,自己就好像傻瓜一样。
他根本不必这样做,或者,做什麽都是徒劳,因为凌霜太认真,太固执,而他的爱就像他的性格一样固执死心眼,撞了南墙也不回头,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凌霜的愿望是找到凌霜的哥哥,完成凌霜的遗愿,另一个,是找到杀害继父母的凶手,将其绳之於法。
凌霜现在要做的,就是调整好心情,珍惜眼前仅有的一切,好好工作,尽快地利用SOMNUS找到各种有用线索。
在凌霜计划好一切的时候,却接到了初韩打来的电话,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和凌霜说。
明晃晃地约在大周一上班时间,他是要说什麽重要事情呢?又不能违背BOSS的意愿,只好硬著头皮答应,凌霜只知道公司出全勤奖又要泡汤了。
第四十八章
车子一直开到距城市很远的郊区才停下。
下了车,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白雪,广阔的草甸,树木被一片银装覆盖,在阳光的照耀下竟闪动著动人的光泽。风吹过,倒不觉得冷,看著簌簌掉落的冰晶,反而感到阵阵欢愉。
一直处於沈闷状态的凌霜见此情此景不觉心情大好,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秀美的脸上也没有了往日的沈静,反而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大自然纯粹美丽的包围下,露出一点天真。
初韩看著凌霜,微微低头在他耳畔,微笑道:“喜欢吗?”
凌霜如梦初醒般地打了个哆嗦,和初韩拉开一点距离,难得的那点笑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带我来这种地方做什麽?”
“你不喜欢?”
“……”
初韩终於叹了口气,正正经经地:“有一批文件要处理,自己在家做又无聊,叫上你来郊外温泉旅馆做,就有趣很多了。”
凌霜瞟他一眼,“别告诉我这的温泉旅馆也是你的产业。”
“猜对了,我看这里风景秀丽,还有一眼不错的天然温泉,就把这块地买下来了。”初韩笑得居然有些腼腆。“日式温泉很不错的,工作之余可以好好的放松一下。”
“说不定人家根本不想卖。”
别看这人一脸温文正派,其实藏著一肚子阴险。初韩到底有多少产业凌霜不知道也不感情趣,但他知道初韩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成就,一定葬送了不少人的血和泪。
初韩也不在意凌霜的冷嘲热讽,反而去拉凌霜的手。
凌霜一扬手,让初韩扑了个空,“我没有义务没有兴趣和你在这一起在这种地方做这种事。”
初韩抓住凌霜的手腕好让他不至於转身就走,“协助我的工作,凌霜,这可是BOSS的命令哟。”
如果不是当初看中SOMNUS组织搜索情报的强大功能,如果知道初韩是这组织的BOSS,打死凌霜也不会到这里来。
初韩将车子停好,和凌霜徒步向旅馆走去,还没走一会儿,就听他道:“我有点饿了,我们先去小镇上吃点东西好不好?”
──说不好也会被他强拉著去吧,在这家夥的身边自己根本就没有发言权。
凌霜不出声,初韩还以为是他默认了,笑了笑,一时间心情大好,脚步也不禁加快了。
不多时分,来往的人流渐渐多了起来,苍茫的郊区,竟也会有繁华的街道。
不过这里的街道和市中心的大不相同,和那充满现代色彩的繁华比起来,这里就显得古典太多了。小巧精致的店铺琳琅满目,白雾般的热气从门前的锅中冒出,青石铺就的石路被白雪覆盖,又因为人们的踩踏露出本来面目。更有推车叫卖糖葫芦,冻梨之类冬季吃食的小贩,捏唐人的民间艺人,让冬日宁静的小镇充满欢愉。
深深的怀旧气息让凌霜烦躁的心情缓和,他和初韩钻进一家小面店,打算在这里解决午餐问题。
小到丝毫不起眼的店里客人竟还很多,等面的时候,初韩告诉凌霜这家店的招牌是老字号了,名声在当地传的很响,这些客人都是慕名而来的,包括他在内。
在任何事情上,初韩都很喜欢挖掘一些不起眼,却非常符合自己口味的东西。比如说他喜欢到一些不张扬口味却很独特的餐厅吃饭,穿的衣服大多是国外老店里定做的。住房不爱奢华爱整洁舒适,喜欢去的地方也是像这种宁静自然的郊外小镇一类。甚至还有收藏纯天然,未经打磨的石头的奇怪癖好。
一晚热腾腾的手工刀削面下肚,让冬日包裹在身上的寒冷一扫而空。
付了钱走出去的时候,在门口初韩抬起胳膊,用袖口帮凌霜擦了擦带点汗珠的额头,“这样汗津津的出去可是会感冒的哟。”
质感很好的布料在接触到皮肤的瞬间却让凌霜觉得一阵尴尬,连忙自己用手去擦。
吃了午餐,初韩也没有闲下来要回去的意思,兴致反而非常高涨,拉著凌霜在大街小巷东走西逛,几乎每家都要进去看看。街上的叫卖声不绝於耳,连凌霜都被这气氛感染了似的,睁大了眼睛好奇地左看右看。
一路下来,初韩买了不少东西,包括一只很好看的军刀模型,一套精致的紫砂壶,好几串挂在们上的小装饰品……
卖玉石的摊位那边围了不少人,凌霜随初韩过去,不经意间看到一块小而精致的乳白色玉石,因为那质地实在柔和细腻,泛著一层淡淡的光泽,连凌霜这种不懂鉴别的人都被它吸引了,看了好几眼。
“这里东西很好,我很喜欢到这里采购点什麽。”初韩已经拎了不少东西了,他看了眼凌霜,亲切地:“你不需要什麽吗?没关系,看好什麽告诉我,我帮你买下来。”
“看看就好了,我不需要什麽。”
要买也是自己买,他又不想欠初韩人情。
来往人流实在不少,初韩拉著凌霜往前走了几步,在一处算命摊位上停了下来。
“喂,想不到你还这麽迷信啊。”凌霜看著初韩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低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