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辜自明点点头,“你可以走了。”
嘴上让他走,可是却半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辜慎实在是忍不住了,说道:“你回去吧。”
“嗯。”男人四处看了几眼,很是慌张的样子,半晌,才从宽大的袖口里抽出一张薄薄的信封,递给辜慎,眼神很复杂的盯着辜慎看了两眼,说,“一路小心。”
辜慎疑惑的拿着那张信封,看到上面工整的‘辜慎’两个字,犹豫了一下,将那封信握紧,拉着行李箱,一言不发的走了出去。
门外,有他向往的世界。
那个上辈子不可能接触到的,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的世界。
辜慎走出门的时候,停顿了有半秒钟,还是没有回头去看看辜自明一眼。
走出来的不是‘家庭’,辜慎想,而是牢笼。这样比喻非常的没有教养和道德,但是辜慎想到的,就只是这个词而已。辜自明给他的确实很多,这些恩情倾尽一生都无法还清。可是这种报恩不应该是自己后半生的报恩。上辈子的辜慎,就是因为没有这种反抗的勇气,所以才走进了‘自杀’这个死胡同。
这辈子,不会是这样的了。
前世的辜慎属于辜自明,那么这世的辜慎,就只属于辜慎自己。
因为没有阳光,前方一切都显得昏暗无光。
辜慎听到远处的雷声,像是被钉在了原地,良久,方才抬起脚继续向前走。
第二十一章:携手与共的恋人。
从家门口走了五百米,拐弯坐上一辆公交车,直接向市里面走过去,乘车空闲的时候将辜自明给自己的那个信封打开,向里面一看,果然有一封薄薄的信。
辜慎随手打开,看了一个开头。
纯白色的信封上跳跃着辜自明工整的字迹,让人莫名的就心安了。
【给我亲爱的儿子。】
——虽然,第一句话就很让人不舒服吧。
辜慎皱眉,被公交车颠的有点头晕,强忍着继续看下去。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最痛苦的事情,大概就是与自己的儿子心隔天涯吧。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当你在大庭广众之下,求我说,让我放手的时候,我觉得心如刀割,想的第一句话是,你和我之间的代沟到底有多大。】
【爸爸十八岁那年考到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当时你的祖父并不愿意让我去那么远的大城市,爸爸第一次和他顶嘴,和他争执,就是在那个时候。】。
【后来,我去了大学,并且还到了更远的国外读研。那次战争,是我胜利了,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心想就算所有的事情再重演一次,我也绝对会坚持原本的选择。】
【但是,那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辜慎,而你,你才多大?】。
【说实话,我很担心你的未来。按照你的说法,现在你高中,你要退学专心研究音乐,那么,我问你,万一,你根本没有那方面的天赋呢?】
【我很担心,如果未来能重新选择一次的你,会后悔这次做的决定。】。
【爸爸狼狈的看你义正言绝的表情,觉得无法接受,觉得太早了。你今年高一,我很怀疑你能否拥有你所说的‘能力’去面对这个社会。】
【你还没成年,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法则都不懂,让我怎么放心的下?】
……
那封信粗略的一看大概有一千多字,辜慎只看了开头的部分就有些头疼,有些受不了辜自明这样站在高处强迫自己的姿态。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告诉辜自明,其实自己的心理年龄比辜自明还要成熟的多,他在社会上摸爬打滚的时间也不短了。加上那些刻意渲染上的文学气息,更是让辜慎感受到了毛骨悚然的,类似深情的东西。
很可怕。
辜慎揉了揉眉中间皱起的部位,将那封信对折又对折,放进书包里,不再多看。斜靠在车座子上,戴上耳机,手指无意识的敲着公交车的玻璃。
再向前走,就走出了远郊区,向市里面走了,在这之前要先去学校办理休学手续,然后想办法租房子。就算开始没有钱也没关系,现在手里还有点钱,实在不行还可以凭借上辈子的工作赚一些养活自己的钱。
既然是自己决定的独立,就要先给自己想好退路。让辜慎觉得难堪的是,从家里带来的钱还都是辜自明的。
等他赚钱的时候,一定会慢慢的还给辜自明的。
坐车坐到校门口附近的地方,拿着一些必要的手续,从公交车上跳了下来,顿了顿,向着教导处的方向走去。
现在正是上课时间,整个校园寂静无声。从里面横穿而过,本以为不能见到什么人,但是出人意外的是,居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上辈子和辜慎很熟的一个人。
前世的辜慎非常正常,顺利而且平凡的读研读博,按照辜自明的想法进入了一家一流的公司。要说他前世遇到过什么不正常的,那么,就是他认识一个特殊的男人。
男人的名字,叫何陵。
辜慎第一次接触何陵的时候是为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因为何家是公司的一个大股东,为了一些利益问题不得不让辜慎出面会见这位年纪轻轻的继承人。辜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觉得他就是个二世祖,那样精致细腻的长相实在不应该是一个强硬的男人拥有的,听说何家的这个小少爷学的是美术,后来竟然去一个小报刊公司画插画。除了一点点的鄙夷之外,他还觉得有点熟悉。仔细想想,这个人,不是自己学校那个人气非常高的美术老师吗?
至此他都没觉得何陵有什么特别的,唯一有些特殊的,就是何陵他有一个同性的男朋友。
辜慎从书包里抽出墨镜,遮挡住了自己的脸,匆匆瞟了何陵一眼,微微愣住。
站在校园角落里的男人,身边还站着另外一个人。
前世辜慎听说何陵的恋人是和辜慎同一个学校的,现在想想,难道现在何陵身边的人就是他的恋人?
辜慎并没有想要偷看的意思,因为他一点都不感兴趣,要说前世可能还对同性恋有点好奇,今生就一点都不会好奇了。毕竟自己身边就一直有那么一位。
从何陵身边径直走过去,算算时间,现在的何陵还不认识自己,所以也没有打招呼的必要。辜慎眼角余光看了一眼何陵的恋人,吓了一大跳。
第一眼看那个少年的时候,觉得那个少年像是在瞪自己一样,仔细一看,才发现不是,只是少年的眼睛实在是太大了,看起来像是在用力瞪人一样。明明是那么一双眼睛,可是少年的脸却不大,整个五官看起来非常的别扭,勉强能算是个正常人,完全不能称得上是美丽。不由得仔细看了两眼。
旁边的何陵也看了辜慎一眼,一边伸手把少年护住,一边小声说:“……颜烛。”一副外人连看都不能看的架势。
不仅人长得奇怪,那个名字也真是奇怪。被称为‘颜烛’的少年沉默的贴近了一点,警备的看着辜慎,说:“有人,咱们到别的地方去。”被人看到也不惊慌,淡定的拉起何陵的手就走,一边走一边说:“我今天不想去上课了,高三都是自习好无聊。”
“好,我带你去自习室。”
“那我先睡一会儿,你给我看着时间。”
“好。”
“不想趴着睡,腰疼,你让我躺在你的腿上行吗?”
“嗯。”
“腿麻了就叫我起来。”
“好。”
“……”
“……”
辜慎站在原地,看着他们两个渐渐走远的背影,一瞬间不知道是羡慕还是什么其他的。
想何陵也算是个谈笑风云的人物,到了恋人面前,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让辜慎好奇的是,那么一个长得不好看的男人,到底是怎么把何陵变成一个甘心做普通人的人。
能和携手与共的恋人相恋,在他的世界观中,都像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第二十二章:复活的野兽
办理了退学手续之后,下午就看好了市中心的一套房子,处理了一些基础的事情,辜慎深吸一口气,向附近的一间隐蔽的屋子里走去。
那小屋处于背阳处,大门紧锁着,大概也就二十平方米左右大小。
辜慎之所以选择将住所安置在这附近,就是因为这间小屋。
这个房间保持恒温恒湿,完全隔音的状态,里面还有以前辜自明去德国的时候给自己买的一架贝西斯坦钢琴,和成套的曲谱。
这里是自己练琴的固定场所,以前因为离辜自明的家里远一个星期只能来一次。对于一个弹钢琴的人来说,长时间握笔不进行训练,他的手骨关节很快的就软了起来,弹奏出来的音符非常的模糊。
强迫才是手指跑动的支点和起点,现在他的重音和轻音都有不同程度的误差和含糊,必须加紧时间完成过渡向手指施加压力。辜慎还想着能在第一天就回复跳动速度,然而这种基础活动显然不能是一天练成的。为了恢复原本的灵活度,集中性联系巴赫的《十二平均律》,速度和修饰音都糟糕透顶。坐在钢琴旁边不到四个小时,立刻觉得手臂酸痛,手指麻木的有肿胀的感觉。
辜慎满头大汗的从钢琴边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脖颈,看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
从心底涌出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像是重生了这么久,终于有一天是真正的‘活着’。
回到住所,先冲了一个澡,一边擦头发的时候一边给辜自明打了个电话。
“那个……”电话那头的辜自明显得有些心神不定,问,“那封信,你看了吗?”
“恩。”辜慎不耐烦的说,“但是没看完,有什么话你当着我的面对我说吧,最近我会很忙,如果你没事的话我就挂了。”
“……”辜自明略显尴尬的说,“那你挂了吧。”
如果,整个人,一心一意的沉浸在音乐里,会怎么样?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
辜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仔细回想,每天怎么吃饭怎么睡觉,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唯一能记住的,就是每日每日的爽快的感觉,全身上下的枷锁都被解除一样。
辜自明没有一语成谶,辜慎在音乐上的天分很快就显现了出来,他在迈出辜自明的家门的第二个星期,就和一家音乐公司签约,在下一场公司的大型庆祝宴会上,他要充当花瓶一般的角色,去宴会上演奏。辜慎同意了,然而这当然是为了他今后的音乐之路。他有信心能在这次庆祝晚会上脱颖而出,在高层人员面前显露头角,总也不是什么坏事。
上台之前,辜慎从兜口里拿出一个小玻璃瓶,从里面倒出一些液体,覆盖在手背上,用两只手背相互摩擦。
旁边站着的一个女人好奇的问:“你在干什么。”
“涂一些东西。”辜慎耐心的解释说,“会让我的手在灯光下像是透明的一样。”
“那为什么只涂在手背呢?”
“涂在手心的话,手指会打滑,”辜慎没有温度的微笑,“请让开一下,女士。”
他向往的,从来都不是舞台,更不是会尖叫的粉丝。
而是音乐。
当初站在辜自明的酒宴上,辜慎演奏如此的混乱,因为当时自己并没有弄清楚自己演奏的目的是什么,现在看来,辜慎不讨厌辜自明,讨厌的是辜自明强人所难的那种态度,让辜慎完全无法接受。
辜慎深吸一口气,手指交叉的活动一下,端坐,静了两秒钟。
整个会场寂静无声。
辜慎选择的曲目是偏向于流行风向的《出埃及记》,手指刚碰到琴键的时候,有一种行云流水的感觉。象牙色的琴键和特殊处理过的手指交相辉映,竟像是要融在一起一般。那种即粘着又颇为流畅的感觉,辜慎从来没有过。莫名的,像是有飞奔而过的马匹,高扬起前蹄,嘶吼一声,鬓发飞扬。
千钧一发扣人心弦,精彩。
手指运转的频率渐渐变慢,最后一个音落下来,整首曲子演奏的非常完美。
辜慎闭上眼睛回想了一下,惊愕的发现刚才弹奏的声音自己似乎听得异常的清楚,右耳的血管像是春天刚刚融化的小溪,汩汩地流淌着血液,微微有些烫意。
四周静默了一会儿,瞬间爆发出了雷动的掌声。刚刚还觉得有些惊喜的辜慎瞬间像是被扇了一个耳光一样。那掌声实在是太大了,传到他的耳朵里就好比安了一个鼓在耳道里狂拍,大脑瞬间的晕眩,连忙站起身,匆匆的走到了后台。
刚想拿一杯水喝,然而手指刚刚碰到杯子,那杯子就‘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辜慎惊愕的收回手,仔细看。并没有伤痕和疼痛,但是那几只用的最多的手指全都在细细的颤抖着,连拿起茶杯的力气都没有了。
辜慎听人家说过,长时间弹钢琴对手指的负荷非常大,大部分钢琴家的职业病都是在手指上,稍微施压过重就会引起手指关节发炎。辜慎已经在平时训练的时候非常在意了,并且训练完毕都会仔细揉搓手骨关节,来舒缓关节的压力,这次手指的无力感,应该是前几天训练的太过了留下的短时间后遗症吧。
辜慎有些后悔这几天过分的训练了。压力应该是慢慢施加的,一次性施加的太过分,很可能造成终身不能修复的伤痕,那可真是因小失大了。
这会儿手指慢慢恢复了痛感,疼的他倒吸一口冷气,披上外套,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便从宴会上半途走掉了。
晚上九点钟,街上就几乎看不见什么人了。现在是深秋季节,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气温骤然下降,最近几天气温变化的非常剧烈。辜慎的下身只穿了一件西装裤,万幸的是,出门就叫到了出租车。
因为和辜自明暂时扯清了关系,辜慎出门的次数也少,自然就不能接受辜自明想要派司机来接自己的好意。
仔细回想的话,已经大概有一个月没有见过辜自明了。 。
没有依靠,没有攀附,更没有想念。
要说的话,只有沉浸在自己世界的那种逍遥之感。
是在辜自明面前,根本没有的。
第二十三章:独奏
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可以安静一会儿,辜慎回到家里先是洗了个澡,然后用热水泡了泡手指,只觉得针扎一般的疼痛。想着应该适当地放松一下,便决定明天回家去看看辜自明,顺便休息两天。
想到要见辜自明,就莫名的焦躁,内心有什么东西拼命的抗拒着。
辜慎瞥了一眼床头的电话,不想给辜自明打电话,又想起刚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辜自明给自己写的那封信,正好闲得无聊,便拿出来仔细看了看。
台灯下,辜慎皱眉忍着手指的疼痛,耐下心来,一字一字的看辜自明写的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手写的的原因,他竟然有一种辜自明就站在自己身边的错觉。
信得全文是这样写的:
踽踽独行,踽踽独行。送给我亲爱的儿子。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最痛苦的事情,大概就是与自己的儿子心隔天涯吧。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当你在大庭广众之下,求我说,让我放手的时候,我觉得心如刀割,想的第一句话是,你和我之间的代沟到底有多大。
爸爸十八岁那年考到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当时你的祖父并不愿意让我去那么远的大城市,爸爸第一次和他顶嘴,和他争执,就是在那个时候。
后来,我去了大学,并且还到了更远的国外读研。那次战争,是我胜利了,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心想就算所有的事情再重演一次,我也绝对会坚持原本的选择。
但是,那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辜慎,而你,你才多大?
说实话,我很担心你的未来。按照你的说法,现在你高中,你要退学专心研究音乐,那么,我问你,万一,你根本没有那方面的天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