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猫成「攻」——茵梦

作者:茵梦  录入:05-02

为免猫咪乱动导致伤口恶化,医生把饭团关在笼子里,可是饭团似乎很不喜欢笼子,一关进去就抗议地哀嚎,阮清砚不忍心,只好央求医生把他放出来

看着饭团奄奄一息的惨样,阮清砚比自己受了伤还紧张,在一旁守着他,一刻都不敢离开。

叶景梵无力的趴着养伤,每次睁开眼,总能感受到阮清砚充满爱意的目光,然后又在他温柔的注视中安心的沉睡过去。

阮清砚的手掌温暖而干燥,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细声轻语的对他说话,还会煮他最爱吃的鲫鱼汤,一口一口的喂他。

叶景梵眯着眼睛享受着阮清砚的伺候,整颗心都暖洋洋的。

这世上果然还是小砚待自己最好,不管变成什么模样,他都始终陪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

哪怕是自己最不堪的时候,他都没有嫌弃过自己,始终如一的温柔守护,这样的人,自己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受人蒙骗,把他赶走了呢?

叶景梵怀着无比悔恨的心情回忆往事,不过鉴于他现在无法动弹,只能伸出舌头讨好的舔了舔阮清砚的手心。

阮清砚感觉手心麻酥酥的,忍不住笑出声来,摸着他的小脑袋道:“调皮的小家伙!”

不同于白玉霖那种张扬的美,阮清砚给人的感觉是清俊温润,笑起来眉眼含情的样子,显得格外的生动柔和,叶景梵不禁看呆了,原来小砚这么好看,以前怎么都没有发现?

总算渡过了48小时危险期,猫咪的自我恢复能力惊人,饭团已经可以慢慢爬动了。

医生检查后表示饭团恢复得不错,可以出院了,回去后要静养,不能让他剧烈运动,爬高蹿低,还要注意补充营养,增强体质。

阮清砚把医生的叮嘱一一记下,便抱着饭团回家了。

为了寻找和照顾饭团,阮清砚把书店关了三天,见饭团恢复得不错,他决定恢复营业,不过还是不放心把饭团独自留在家里,怕他会乱跑乱动,就开车带着他一起去书店。

没想到饭团的到来立刻受到了围观,来店里借书的顾客,尤其是女孩子,都对他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哇,好可爱的猫咪!”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生惊叫道。

正在晒太阳午休的饭团被打扰了睡眠,不耐地斜睨了那女生一眼,又低下头去继续睡。

另一个胆子更大的女孩子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背,边摸边赞叹:“好顺滑的毛,好好摸!”

被占了便宜的叶景梵不爽的回过头,龇牙咧嘴的喵了一声,以示抗议。

女孩立刻露出委屈的表情,对阮清砚嗔道:“老板,你的猫咪好凶哟!”

阮清砚微笑着走过来,安慰的拍了拍饭团的脑袋:“乖,她们是喜欢你才摸你,不可以凶人家哦!”又回头对女孩子道:“饭团只是不习惯陌生人摸他,其实他脾气很温和,不会咬人的。”

“诶诶,真的吗?”女孩子们转忧为喜,纷纷围上来摸猫。

饭团抗议无效,只能默默忍了。

算了,本少爷看在小砚的面子上,不跟你们这些小女生计较!

萌猫很快成为书店一景,每天都有顾客慕名而来,一边看书一边摸猫,倒是为阮清砚的书店招揽了不少额外的生意。

随着身体逐渐复原,叶景梵不得不为今后做打算。在回生医院撞破白玉霖和叶景云的女干情,看情况他们很可能会对他的身体下毒手,彻底置他于死地,这样叶景云才能名正言顺的接管兴义帮。

叶景梵当然不能坐视这种事发生,他反复思量该如何自救。

身边值得最信任的无疑是阮清砚,但阮清砚还在被兴义帮通缉中,就算他愿意不顾危险的出面帮忙,叶景梵也不能让他置身险地。

好在叶景梵还有一张未打出的王牌——猎鹰。

猎鹰,是受兴义帮帮主秘密控制、并且只效忠于帮主的一支神秘力量。老帮主叶兆龙把兴义帮交给叶景梵时,告知了他联络和使用猎鹰的方式,不过同时告诫他,这是最后的王牌,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动用猎鹰。

叶景梵接管兴义帮快五年了,一直都很顺利,因此从来没动用过猎鹰,也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过任何人,包括最亲近的情人和弟弟,日子久了,他甚至都快忘记猎鹰的存在了。如今到了关键时刻,叶景梵总算想起来了。

事不宜迟,叶景梵趁着阮清砚晚上睡着的时候,偷偷用他的手机,编译特定密码发送给猎鹰,要求对方到回生医院保护自己的身体。

指令一传出,就立刻收到了猎鹰的确认回复,叶景梵松了一口气,这样至少可以安心养伤,等伤好了再谋划如何夺回自己的身体。

12.伤疤

地板上横七竖八的摆着各色猫玩具,阮清砚手里拿着一根毛绒绒的逗猫棒,在饭团眼前晃来晃去:“小饭,快看这是什么?”

可是饭团瞥了一眼逗猫棒,无聊的打了个呵欠,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见饭团对逗猫棒不感兴趣,阮清砚并不气馁,又换了一只会发出响声的橡胶小老鼠,一扬手扔出去老远,喊道:“小饭,快,快去把它叼回来!”

饭团一动不动的蹲坐着,歪着脑袋看阮清砚,碧蓝色的猫眼甚至流露出几分嘲弄的神色。

阮清砚眼中不禁微微露出失望的情绪,网上明明说猫咪最爱玩这类小玩具呀,怎么饭团完全不感兴趣的样子?

“你这只小笨猫!”阮清砚略感沮丧,伸手戳了戳饭团的屁股。

叶景梵无语了,难道把他当宠物狗了吗?这种幼稚愚蠢的小游戏,他堂堂黑帮大少怎么可能玩?

可是不知为何,看到阮清砚眼中的失望,叶景梵竟然觉得于心不忍,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迈开四条小短腿,跑过去笨拙的用嘴叼住小老鼠,屁颠颠儿的跑回来,放回到阮清砚的手里。

阮清砚惊喜不已,抱起饭团狠狠亲了一口:“真乖,我就知道小饭最聪明了!”

叶景梵只觉得被亲到的脸微微发烫,心里甜丝丝的,像吃了蜜糖一般,为了得到这奖励的一吻,就算扮作愚蠢的狗狗他也情愿!

于是,这一人一猫就玩起了“扔出去,捡回来”的幼稚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阮清砚用刁钻的角度把小老鼠扔得远远的,饭团就撒开四足拼命追赶,叼在嘴里乐颠颠的捡回来,然后阮清砚就会嘉奖他一小块五香牛肉。

扔了几下之后,阮清砚可能感觉有点热,卷起了衬衫的袖子,叶景梵就看到了横亘在他右手腕上的一道狰狞伤口。

叶景梵作为在刀尖上讨生活的道上人,一眼就辨认出这是一道极其严重的刀伤,伤及骨骼,差一点就把整个手腕都废了,这样的伤就算救治及时,也难免留下后遗症,难怪阮清砚那天教训那个刀疤脸时用的是左手,他明明不是天生的左撇子!

可在他的印象中,阮清砚并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啊!

阮清砚注意到饭团盯着自己手腕上的刀疤看个不停,淡笑道:“吓到你了?是不是很难看?”

阮清砚语气轻松,可是叶景梵却敏感的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伤感和落寞。

叶景梵低头苦苦思索,当日在医院里窃听白玉霖跟叶景云的对话,得知阮清砚是被他设计陷害的。白玉霖还说,为了取信于自己,他不惜狠狠砍伤了自己的手腕。

回想一年前的那场叛乱,被对头收买了的帮内元老何磊,邀请叶景梵到夜总会喝酒,叶景梵没有防备,只身赴宴,不料何磊偷偷在他的酒里下了迷幻药,企图绑架他。

说来凑巧,这家夜总会的领班小姐露露一直痴迷于叶景梵,可惜叶大少哪里看得上这样的庸脂俗粉,露露好不容易盼的心上人来一次,觉得大好机会不容错过,就大着胆子在他酒里下了催情药。

就这样叶景梵喝下了混着迷幻药和催情药的酒水。可能是两种药效犯冲,并没有立刻发作,叶景梵喝下酒后立刻感觉不对劲,便当机立断放倒旁边的两个人,拔出身上的匕首,拼死杀出一条血路,冲出夜总会。

何磊没想到喝了迷幻药的叶景梵还有这么强的战斗力,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他自然不可能放虎归山,便带着人穷追不舍,一路追杀。

叶景梵一边拼命逃跑,一边抽空向阮清砚发出求救信号。

敌人穷追不舍,叶景梵纵然身手了得,可架不住围攻的人太多,他中的迷药也开始发挥效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露出颓势,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

叶景梵拼命踹翻一个敌人,可却被最彪悍的叛匪头子从背后偷袭,狠狠的砍伤了他的背,叶景梵不支倒地,在他身后,森冷的刀锋再度高高举起,狠狠朝他的颈动脉劈下。

就在他以为死神降临的一刹那,一具紧实的躯体猛扑过来,胳膊适时的护在他颈子上,紧接着温热的液体喷溅在他的脖子上,耳畔同时响起敌人垂死的吼声。

然后,他就晕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躺在一间破旧的小旅馆,怀里搂着一个赤裸的俊美男孩,正是白玉霖,他白皙的皮肤上纵横着青紫色的淤痕,两腿之间的秘穴处一片狼藉,白浊的经验和血迹交错,显得氵壬靡不堪,更恐怖的是,他的左腕上横着一道触目惊心的刀伤,还在汩汩的淌血,鲜血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

白玉霖见叶景梵醒过来,就强忍着痛苦抱住他,一边哭泣一边娓娓倾诉自己的一片深情,说自从叶景梵救了他,他就深深的爱上了他,为了叶景梵,他连死都不怕,为他受伤,献身于他,都是他心甘情愿的。

叶景梵想起前一夜,白玉霖竟然奋不顾身扑上来救自己,因此手腕受了重伤,而后又被春药发作的自己强上。因为迷药的作用,叶景梵有些神志不清,但身下人隐忍的喘息、紧致而柔韧的身体,都让他情动不已,发泄了不知多少次。

在那之前,虽然叶景梵救了白玉霖,又可怜他无家可归收留他在帮里,但其实心里对他并没有什么想法,可是发生了这样亲密的关系,白玉霖这么漂亮的人,对他又是情深似海,恩重如山,容不得叶景梵不感动,不怜惜,从此对他另眼相看,宠爱有加。

相对的,那天晚上明明自己向阮清砚求救,可对方却始终没有出现,而且事情过去以后好几天,阮清砚也始终没有露面。

叶景梵问及阮清砚,白玉霖便若有若无的提及,事发当晚阮清砚跟新竹会少主凌锐在一起,而何磊的叛变也很可能被新竹会收买了,种种迹象表明阮清砚形迹可疑。

叶景梵养病期间,白玉霖日日夜夜温柔的守护在他身边,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日胶似漆。因为信任和喜爱白玉霖,叶景梵自然听信了他的挑拨离间,对阮清砚的疑心越来越重,可没等他出院,阮清砚就失去了踪迹。叶景梵大怒之下,下令通缉阮清砚,只是没想到他躲到了城东新竹会的地盘。

如今重新回想这段混乱而惨痛的经历,叶景梵感觉到有几个重要的疑点,当时竟然疏忽了。

比如说,白玉霖并不是黑道出身,就算后来请了名师指点,功夫也只是平平,怎么能够在叛匪手里救下自己?

还有,他隐约记得,当时扑上来的人是用右臂护住了自己的脖子,可是白玉霖受伤的却是左手腕。而且以当时飙出的血量来看,受伤程度绝对不会是那么一道浅浅的伤口。

叶景梵一直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可是看到阮清砚右手腕的伤疤,他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搞错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13.秘密

在饭团养伤期间,阮清砚依然牵挂着昏迷不醒的叶景梵。凌锐果真如他承诺的那样,派人设法打探回生医院的情况,然而最近回生医院的守备明显加强,除了原有的兴义帮的人之外,竟然还多了一股神秘力量,令凌锐派出的人多次无功而返,根本无法接近叶景梵的病房。

阮清砚听到凌锐传回的消息,自然失望不已。尽管外界都传说叶景梵已经成了植物人,苏醒的几率渺茫,但阮清砚并不相信,也不愿意就此放弃希望。他依然积极地四处寻找机会,想亲自去探望叶景梵。

而叶景梵听了凌锐传回的消息,倒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看来猎鹰果然采取行动了,这样至少能够保护他的肉体不会被白玉霖和叶景云所害。

这一日,阮清砚再次外出去找凌锐,商讨如何能够见到叶景梵,只留下饭团独自在家。

饭团的伤势已基本痊愈了,趁着阮清砚不在家,他正好可以调查一番,希望能解开心中的谜团。

何磊叛变事件虽然过去了一年多,但阮清砚身边或许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能够说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叶景梵记起阮清砚少年时代有写日记的习惯,但不知道现在还是否保留着这个习惯。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叶景梵偷偷溜进阮清砚的书房,跳上书桌四处翻找起来。

果然,在中央的大抽屉里静静躺着一本深蓝色日记本,叶景梵费力的用嘴巴叼住拖出来。

这本子很厚,封皮微微发黄,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过遗憾的是,日记本竟然带了密码锁,难怪阮清砚毫不担心的任由它放在外面。

叶景梵瞪着那把密码锁发愁,不得已,他只好慢慢的试,试了好多都不成功,一直试到他自己的生日,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锁竟然开了!

叶景梵呆了一下,随即迫不及待翻开了日记本……

日记竟然是从十年前开始写的,那时候叶景梵和阮清砚都才十五岁。

第一篇正是叶景梵十五周岁生日那天,清隽灵秀的钢笔字在发黄的日记本上留下深刻的印迹。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小梵庆祝了他的十五岁生日。他的生日礼物,我想了好久,最终决定送给他一副限量版Oakley滑雪眼镜,因为最近他迷上了滑雪。

为了买这副贵得要死的眼镜,我这三个月来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在拼命打工,不过看到他收到礼物时开心的笑容,我觉得多少辛苦都是值得的。可惜一转头,他就戴着墨镜去跟女孩子们耍帅了,唉……

派对上所有人都围着他转,他天生就是这样的光芒四射,人群中的焦点,不像我,永远是他身后不起眼的跟班。

他总说我是他最亲的兄弟,最信任的人,可是,当我躲在角落,远远的注视着他,却越来越清楚自己的心思。

我喜欢他,好喜欢好喜欢他,不是那种兄弟间的友情,而是更亲密的情感。

可惜,这注定是得不到回应的感情吧,我只能默默藏在心里……”

叶景梵的心被猛烈的撞击了一下,一瞬间思维有些短路。没想到小砚在十年前就暗恋自己了,可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他探出肉乎乎的爪子,笨拙的继续往下翻,越看越心惊……

“有人说,暗恋是一种甜蜜的绝症。我想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了吧?

他的兴趣广泛,天赋过人,游泳、网球、攀岩、滑雪、跆拳道……每一种运动他都是信手拈来,游刃有余,而我却必须拼命努力,才能勉强跟上他的步伐。

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练游泳脱力差点溺死在水里,打网球打到小臂抽筋,滑雪摔得肩关节脱臼,练跆拳道磕掉了两颗牙。

更要命的是,他开始不满足于这些普通运动,要挑战更高难度,最近他迷上了高空极限运动,悬崖跳水、滑翔伞、高空跳伞,简而言之就是作死的爬到最高点然后往下跳,还非要拉着我一起。

他不记得了,小时候有一次我爬树不慎摔下来跌断了腿,从此我就患了恐高症。

他非要拖着我上直升机,要我陪他玩跳伞。我吓得腿都软了,可当他伸开双臂抱住我,笑着说“You jump, I jump”的时候,我却不由自主的跟着他跳了下去……

在空中我紧紧抱着他的腰,他的怀抱很温暖,心跳得很有力。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能这么肆无忌惮的拥抱他……”

叶景梵脑海中浮现出当时的情景,落地后阮清砚的脸色苍白虚弱,趴在地上恨不得把胆汁都吐出来,而他做了什么?他在一旁毫无同情心的捧腹大笑,嘲笑阮清砚狼狈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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