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他母亲惨死面前,心中唯一的感觉,也仅仅是少了个关心他的人而已。而绛朱,只是缩在一边,抱着嘉和的尸体,怎么也不松手。其实伤势颇重的东珞此刻也面色怏怏,没什么调解的心思。
弄流清看了长欢一眼,却忽然发现了什么。
“长欢殿下,您的脖子,怎么了?”弄流清隐隐看见一个红色的狰狞纹理盘踞在他的脖颈处。长欢眼神冰冷地一瞥:“没事。”东珞面色苍白地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了一丝什么。
长欢到了邀月楼,让弄流清带着绛朱先回去。
东珞在楼外等着长欢出来。
长欢一入邀月楼,朱砂便迎了出来,看见长欢狼狈的模样,顿时眼眶一红:“长欢,你没事吧?要不要我请大夫?”长欢本就觉得头疼,此时更是有些烦躁:“你要的伽罗骨植我给你了。大夫就算了,我一届冥主,死不了。”朱砂吃了计软钉子,面上关切半分未减:“原来你真的拿到骨植了。那你的诅咒解了吗?”
长欢摇首:“我们一拿伽罗骨植,寒潭便消失了。”
朱砂面上闪过一丝刺痛:“那你以后怎么办?”长欢看了她一眼:“不劳您牵挂。说完,转身便走。
晚间时候在大厅没看到绛朱,长欢也没说什么。
他虽说无心,但也不是不通事理之人,心里是清楚绛朱难受的,早先那些话,怕也是伤心至极才说出来的。
关了屋门之后,长欢松了口气。
他走到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脖子,果然有一抹红色的图腾。
忽然又想起了嘉和,心中其实还是有一点可惜的。毕竟这么多年,嘉和算是自己唯一的朋友了,但是伤心这种情绪,他自己心里心知肚明,当真是一丝也无。曾有人说,他是天生冷血,其实错了。
不是天生,而是人为。
第二日一行人便准备回冥府。出了这种事情,谁都没了再呆下去的心思。
绛朱一直不出来见人,永夜殿中的事务便交给了侍女青鸾,直到嘉和葬礼那天。
永夜殿中,长年漆黑,已经很久没有挂白绫了。
嘉和生前总是来永夜殿的,他容貌好看,言语讨喜,又是温柔多情的人,平日里最讨人喜欢,他死了,永夜殿中的侍女各个身穿缟素,痛哭不已。
偌大一个永夜殿,长欢从不管事,绛朱闭门不出,竟然无人做主了。
东珞去了忘川,将这些事情絮絮向解语说了,解语听了也是挺伤心的,但嘉和与她素昧平生,解语也只是女儿家心思软,方才替他哭一哭,是伤不到心的。
弄流清就住在绛朱隔间一屋子,每天倒是去看看绛朱,但是他性子高傲,哪里会劝人?
一夜,长欢穿着白衣坐在凉台上,看明月清霜,忽有人端上一杯热茶。长欢端起茶盅,浅饮一口,问道:“这几日,你好些了没?”绛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声音平静近乎死寂:“主子,我已想通了。”长欢看着他道:“你怨我也是情理之中,他确实因我而死,你若要报仇,随时来找我。”绛朱浑身一颤:“绛朱是主子捡回来的,主子对绛朱的恩情,绛朱不能不报。只是绛朱思前想后,这几日觉得心中还是放不下,为了主子,请主子准许绛朱离开。”长欢笑得很冷,但是一丝怒气也没有,一如当初,简直是一尊玉石雕像:“你是自由人,想来想走,我不会横加阻拦。去府库带些钱物再走,以后日子若是艰难,回来便是。”绛朱眼眶一热,知道长欢对他已是纵容至极:“殿下隆恩,绛朱,无以为报。”
翌日,绛朱收拾着东西,在侍女们的哽咽声中走了。
他去了人间。
这样也好,到处走走看看,也许心中郁结边便能散了。说不定还能遇上个有缘人,从此过上举案齐眉的好日子。
绛朱走的时候,东珞倚着门,笑得幽幽:“没想到他会走。”弄流清一翻白眼:“有什么想不到的?”东珞半面藏在阴影里,看上去既妖异,又清冷。只有那一抹朱砂,流转着光华,不经意,亮了一世华光。
有人走了,有人死了,有人留下,不管怎样,他的仇,还要报,他的债,还没讨。东珞走向殿内,笑容幽冷,半是嘲讽,半是怜悯。
夜深人静,永夜殿中一片寂静。
长欢立在高楼之顶,风吹起他白色的衣袖,远远看上去,像是白鹤翻飞。
永夜殿中的灯笼都换成了白灯,一个月后才会换成红绸灯笼。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往日里极温暖的灯火也显得冷了。
“殿下,夜已深,您还是歇下吧。”东珞走上前来劝道。
长欢俯瞰着鬼界森冷,问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地方,一点生人气都没有?”难得长欢肯主动与他说话,东珞自然要答:“殿下在这,怎么没有生人气?”
长欢冷笑:“可我觉得没有。”
东珞默然。
“你为什么要回来?”长欢又问,“是来报仇?”
东珞抬眼看他,眉眼中尽是妩媚情谊:“不,是来让殿下兑现当年承诺。我当年说要娶你,而今自然不敢委屈殿下,只求殿下能娶我。”长欢轻轻“呵”了一声,未再回答。
东珞只是看着他,久久无言。
万丈高楼亦苦寒,月华胜霜雪。
长欢看着冥府寥落空旷的模样,忽然笑了。他转身入了自己的寝殿。
他忽然想起了绛朱质问的神情。
那模样,一如当年珊瑚死后,她身边宫女的表情。
憎恨、嫌恶、悲痛与恐惧。
但是长欢面对着这一切,心中当真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只能用最理性的状态去判断,此刻应该是什么表情,应该如何表现。他的父亲死前,曾指着他畅快大笑,然后咬牙切齿地说,他们两个之间,是最像的。
的确很像。
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全然与他们无关。连恐惧都不会有。
堪称怪物。
嘉和丧事了了之后不久,到了鬼节。
往年绛朱在,总会将永夜殿里装饰得热热闹闹,现在谁都没这个心思。还是青鸾心细,知道这样反而容易让上头难堪,怀着改一改心情的目的,青鸾让大家布置起来。
鬼市又开了。
那样的热闹繁华却好像在另一头,遥远得可望而不可即。
长欢仍旧如往常一样在书房里,那盏东罗送他的红绸灯也端端正正摆在了木格中。长欢正要再抄一卷经书时,东珞推开了门。
“殿下,今日鬼节,出去看看吧。”东珞奉上一杯茶,劝道。长欢抬首,黑发如墨散在肩上:“我不去。”他的声音冷冷淡淡的,好似外头这一切都和他没半点关系。
东珞笑笑:“也当是散心呗。”
长欢笔下笔锋一转,他抬头看了东珞一眼,映入眼帘的不是那个熟悉的妖冶的笑,而是记忆深处,孩子一样灿烂天真的一片美好。
“你去备车。”
东珞一听,笑得眉眼弯弯。
第二十二章:前生梦(一)
鬼市还是一如当初般热闹。
满城的花灯,穿梭的人流,晚风吹着也能醉人。
长欢的黑发披散开来,被东珞扯着手向前走。
他还穿着白衣,与这热闹的氛围格格不入。
东珞挑了一盏红绸灯给他:“好看么?”长欢环顾着四周,热闹。是当真的热闹。人声鼎沸,所有的快乐与喜悦在他身边流动,却唯独无法让他自己感觉到。
东珞的手很温暖,包裹着他冰冷的手指,将热度缓缓传递到心底。
“好看。”长欢恍惚间忽然想起了书房里那一盏红绸灯。东珞笑了起来,眉眼十分生动。拉过长欢的手,看对方要挣开,他拉的愈发紧些,竟与他十指相扣:“很久没有这样过了。”东珞低垂着脸,笑得浅浅的,眼睑微垂,掩住眸中流光溢彩,“这还是当年你愿意骗我时,才肯哄着我,让我这样牵着。”
长欢原本想要甩开他,但最后,还是默然未语。
东珞扣得愈发紧了,他笑着挑着红绸灯,看着灯火摇曳出一段温柔:“你还记得当初怎么来到我家么?”长欢勾唇,笑得半是苦涩半是自嘲,怎么可能忘了?
说起来,起因并不愉快。
百年前,他奉其父之名征讨北荒洛氏一族。
谁知大军行到黄沙北漠,却被长宁和长乐的人突袭,将自己与大军隔了开去。
长欢心中清楚,知道长宁和长乐是害怕自己本就手握重兵,一旦此番功成,恐怕冥主之位也就是他的了。长欢本没有防备,乱军突起,竟伤了他的咽喉,还被人在胸口捅了一刀。
长欢头昏脚重地在沙漠中走着,骄阳似火,烈日难熬,喉间伤口虽说不致命,可任它这么流着血也是凶险,况且,胸口的伤甚是严重。也不知道自己是走到哪,后面的追兵也快来了,黄沙柔软,反射出刺眼的日光,长欢手上鲜血淋漓,若不是死死攥着长剑,此刻剑就应该脱手了。
后面兵甲之声靠近,长欢也顾不得胸口疼痛欲裂,提了一口气,便掠了出去。
走到后面当真是再也走不动,追兵已至,道:“五殿下何须如此挣扎?痛快一刀结果,也好受些啊。”长欢咬牙看着他们,脑中昏沉,只模模糊糊一个念头:“难道今日当真要死在这?”
追兵拎起他衣襟,长剑已抬,长欢手中长剑坠地,只觉得刀光刺伤了他的眼。
眼看长剑就要刺穿他胸膛,却有一柄断刃刺中了追兵的手臂,远处一辆马车疾驰而来,车中之人冷冷一声呵斥:“无故闯我洛族之地竟还敢如此放肆!”
其他人却不为所动,见时机不妙,准备快些结果了长欢后赶紧逃命,谁知车中之人法力恁地高强,数条短匕齐发,虽说伤了追兵,却无伤其性命。
长欢冷笑一声,这般心慈手软,居然是洛氏之人,更没想到,自己奉命屠族,却被他们救了。这般想着,便陷入昏迷之中。
再睁开眼时,已是另一番天地。
鹅黄床帐映入眼中时,长欢就知道他定不是在永夜殿。因为永夜殿里从不用这些东西。
他床前立着一婢女,长得普通,但是衣着整洁素净,鬓边一朵白茉莉,十分可人:“哎呀,公子你可算是醒了。”长欢皱了皱眉,想要开口,却说不出话来。也不知是昏迷了多久。那婢女甜甜一笑:“这是北荒洛府,公子你伤了喉咙,最近是开不了口了。”长欢抚上自己的咽喉,却只能碰到一圈绷带。
婢女笑着端来白粥:“公子想必有些饿了,小奴名唤浅黛,公子有事使唤浅黛就行了。”言罢,浅黛行了个礼,“公子喝一碗白粥吧,小奴去请老爷夫人。”
长欢端着碗,看着浅黛走出门外后,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白粥送入口中,很清淡的味道,带着米香味。让人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不知所措。
一种,难以言喻的,干净的味道。
不一会儿,雕花木门便被人推开了,浅黛笑着给他引荐身后的一对中年夫妻:“公子,这便是我家老爷和夫人。”那一对中年夫妻生得很是奇异,一头雪发,一身白衣,看上去如九霄清客,男人清俊,女子清和,不染半分烟火尘埃。长欢就要下榻,却被浅黛拦住了。
“这位公子,你伤还重,不必多礼了。”男人带着温和的笑走到他榻前,“七日前救下公子,还不知公子姓名。”长欢那时还年少,看上去也没那么死气沉沉,反带着一股清雉与秀致,他正要开口,却又想起自己根本没法说话。
“老爷,这位公子咽喉受损,一时半会儿是说不了话了。”浅黛乖巧地回答。
男人叹了口气:“是吗?”他眼神一瞥,浅黛赶忙端来纸笔。长欢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拿起笔,在纸上轻轻写下“伍七。”他在冥府排行第五,珊瑚又唤他阿七,如此写,也是有几分真的。“公子因何被人追杀?家又在何方?”男人继续问道。
长欢不知他目的,自然要小心应付,他在纸上又写:“在下是妖族中一支小族的公子,父亲意外身亡,姐弟为了钱财追杀于我。”如此这般,便是无家可归,无处可寻了。
男人叹了口气:“公子生世堪怜,若承蒙不弃,还是在这先住一段日子吧。在下洛虚函,这是内人东莹。”“多谢先生和夫人相救。”纸上又留下一列清隽字迹。
“大哥哥好漂亮。”
忽然,传来孩童清脆的声音。长欢一愣,这才发现,东莹夫人身后,不知何时钻出来一个粉嘟嘟的孩子,外貌看上去十一二岁,十分娇憨可爱,头发也是银色,穿着白衣,十分纯真烂漫的样子,眉心的梅花痣,一点妖异都没有,只有一种天真的艳丽。
长欢听了他的话,哑然失笑。
他是不喜欢笑的人,一旦笑起来,却是十分亲切温和,如美玉流光。洛虚函拉过孩子柔软的手,笑得也是十分温柔的模样:“这是犬子,叫做洛清歌,多有无礼,还妄公子包涵。”长欢浅笑,在纸上轻轻写下:“贵公子十分天真可爱,不妨事。”
洛清歌一直盯着他瞅,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透出一种全然的好奇与天真来:“大哥哥为什么不说话?”东莹温柔地搂着自己的儿子,在他可爱的脸上捏了一下:“大哥哥伤了喉咙,暂时说不了话。”洛清歌听了,十分伤心地眨眨眼,从自己母亲的怀里跳了下来,一路跑到长欢床边,肉嘟嘟的小手轻轻触到长欢脖子上的绷带:“大哥哥不痛不痛。”
小孩子的关心只有温暖,一点都不会刺伤人。
一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为了洛清歌纯真的话语。
长欢看着洛清歌快要哭出来的脸,知道他是替自己难过,于是他轻轻伸手,揉了揉他柔软的发。洛清歌怔然抬首,看着长欢温软的笑,顿时也跟着笑了,整个屋子忽然亮了起来。洛清歌的笑,就好似溶溶雪光,让人心中有着难言的温暖与柔软。
“清歌,不要打扰大哥哥了,他有伤在身,还要修养。”东莹伸手抱住像个糯米团一样的洛清歌,含着歉意对长欢道:“公子,今日多有叨扰,公子还是先养伤吧。”洛清歌趴在娘亲肩头,对着长欢眨巴着眼睛:“大哥哥,我明天再来看你。”洛虚函与他客套了几句,也离开了。
喧闹的屋子顿时冷寂下来。
长欢闭目,靠在床边,面上的笑容也消失的一干二净。他必须要想办法与外界联络,否则有一天被洛虚函夫妇得知自己的身份,逃不了一死。而现在很显然,洛虚函并不信任他的说法。
于是长欢之后的半个月,表现的很是乖巧温柔的模样,浅黛对他也比一开始要亲切许多,那个粉嘟嘟的洛清歌更是天天都来,对他的称呼从“大哥哥”变成了“伍哥哥”,最后,成了“阿七哥哥”。每天,这个糯米团子都要跑过来,赖在他房里,就是不肯走。
在他喝药时,洛清歌就会献宝一样端来一小碟蜜饯:“阿七哥哥,药苦,清歌最讨厌吃药了,你吃这个就会好点了。”长欢只是笑,三分温柔三分亲切三分柔软,再添一分妖异。浅黛有些无奈地对长欢解释:“我们小公子没什么朋友,便想与公子多亲近,公子可别见怪。”长欢笑笑,他当时手还伤着,没什么力气,写出来的字所说形清隽,却没什么劲道,所以也只能揉一揉洛清歌的脸,抱是抱不起来的,又说不了话,不见得多亲昵。
但即使如此,洛清歌还是很喜欢缠着他。
向他讲着府中种种趣事,说得累了,长欢就递给他一杯茶,抚着他的背,让洛清歌慢慢喝下去,接着再讲。这种变相的鼓励让洛清歌信心大振,于是下人们长长能听见小少爷清脆的声音回响在那个伍七的院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