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师兄寒凛,修炼的是【无情杀戮剑道】。小竹峰的古华真人捡来的弃婴。
【传闻中,修此道之人,杀念冻结七情六欲,杀戮越久,杀念愈盛,而情绪愈发稀薄,直至犹如极冰,不能打破。一旦情感丧失,必将堕落为神智沦丧的魔头,终为正道所追杀。】
师兄们还说,如今这寒凛才只是筑基五层,但凭借着功法,在上一次的宗门比试中狠狠将一名几欲金丹的师兄打败。看到这一场比试的弟子们,道心不稳的,均被那骇人的杀意震伤心脉。
永琛知道后,久久沉吟。他总觉得这人不该落得个堕落成魔头、为正道追杀的结局。如果一心一意修道,本心固守的人都无法成仙,那天道还会指望那些人成仙呢?
当初只是见过一面,为其气势而倾心。而得知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在小竹峰上练剑时,思及上次匆忙间见到的满地石头上刻满的剑痕,他就知道这人极其认真。
认真的男人最好看了——by两眼冒爱心的永琛。
于是,将剧情收入脑后就没有再翻动它的永琛,终于在十五的夜晚,步入老祖宗为他求来的灵泉中,任由冰冷的泉水拍打全身,缓和着经脉中开始翻腾的气息,在脑海里打开了那本剧情。
既然他的任务是破坏剧情,那么,小小偷一下主角的机缘,为他爱慕之人延长一下福泽,也是可以的吧?
他想着,随即翻开了剧情。却不曾想,第一页不是往常的阐述背景,而是八个金色大字。
因果轮回,天道有常!
只这几个字,便让他刚刚缓和下去的气息翻滚得更加厉害,脉络几乎被折磨得撑裂,心脏抽动得愈加厉害。
他一口血吐出,却是眼前一黑,四肢疼得不能动,慢慢陷入昏迷。
第三十二章:修仙 (4)
永琛被一阵清脆的鸟声唤醒,模模糊糊醒过来,发现自己冷得要命。他微微偏头,才看见旁边一块石头上,一只青色的鸟儿蹦蹦跳跳的,方才便是它在吵闹了。
那只鸟在石头上蹦了几下,随后发现有人在看着它,便歪着脑袋看了一眼永琛,见他没动静,于是蹦了过去,在他脸上稍一啄,随后扇了扇翅膀便飞走了。
永琛呆了一下,用手指摸了摸被鸟啄的脸,他这是被一只鸟给调戏了?
不过被啄的这一下才让他真正感觉到醒了,被太阳晒得有点发烫的脸和在水里泡了整个晚上冰冷的手指两种强烈对比让他微微皱眉,第一次产生了“如果就这么死了也没人知道吧”的悲观情绪,不过按常理说,修真人士的身体倒不会脆弱到泡一晚上的水就会感冒发烧什么的。
永琛甩动手脚一会儿,慢慢沿着泉边的石头爬上岸,一下子就趴在了泉边的绿草地上。他翻了个身,抬头便是茂密的丛林和灵泉上边笑眯眯的大太阳。
灵泉不远处便是个小瀑布,泉水击打在石头上发出哗哗的声音,极其悦耳。飞溅起的水花在太阳照射下闪耀得发光。
永琛难得舒畅地躺着,顺便磨蹭了下身下嫩嫩的小草。自出生以来他一直被疼痛折磨着,哪有折磨悠闲的时候。对了,他这才迟钝地响起自己身上的痛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泉水这么有效?他斜了眼,随即响起昨晚刚打开剧情就被震晕的情况。趁着现在身体状况好,永琛咬了咬牙,挪到接近泉水的地方,万一自己再次疼得厉害,就滚下去好好泡一泡。
他闭上眼睛,在脑海里再次打开了剧情。
首页依然是金光闪闪的八个大字。永琛琢磨了一会儿,也没从中得出什么结论,只好略过,进入真正的内容。
这次的剧情是从一个同是穿越的男孩写起。永琛看着这个名叫苏沫青的孩子在浮空界的下界的某个家族里被人忽视,他自己倒也习惯如常。然后,这孩子进入修真,捡到了枚戒指,进入种植园,得到一本修木的法术,而他本就是单木灵根,却没人看出。这部法术让他进展颇快,随即得到进入试炼的机会。在试炼中却被人所害,丹田被破,修为全失,无意中掉落在天外洞天,并在那寻得了灵丹妙药得以恢复丹田,更是寻得许多珍贵药材,使自己的修为不仅恢复如初,更是是气息更纯粹。
并且,他在捡来的那枚戒指中,发现了一位白衣修士,他气息冷清,一身杀气无人可挡。接下来,他得到那位名唤“寒凛”的剑士的指导,走出天外洞天,成为一名散修。
永琛在知道戒指里的白衣修士的时候就隐隐约约猜测到那时寒凛,随后更是得到了确认,这让他气息一凝,心脉又开始狠狠地痛起来。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不可能进入空间戒指的,如此情况,寒凛不是身陨,只留下魂魄,便是灵魂出窍了。他越想越急,没心思再仔细看苏沫青如何路过凡界帮助被魔修侵入的皇宫,如何进入散修盟结识少盟主,只是寻找着有寒凛出现的文段。直到后来,他看见寒凛踏着剑意,从五菱仙门出来,亲自迎接刚上来浮空界的苏沫青。
永琛感到涩涩的,微微咬唇,接着看下去。苏沫青与寒凛一同进入小竹峰拜了古华真人为师,从他口中得知,寒凛修炼的《无情杀戮剑道》【并非全然无情,而是需要一情牵动冻结之情,方可逐渐完善道心破绽,突破诸多境界,得道成仙。】
原来如此,他就知道,寒凛一身气息,不可能就此陨落堕落为魔。只是,看着剧情中寒凛与他人休戚与共,举手投足间情意绵绵,却是让永琛更觉心痛。
他没有继续看下面的故事,既然知道苏沫青和寒凛是主角,即使再大的挫折,终将成为成仙之前的垫脚石罢了。他只是在想,如果苏沫青是寒凛那牵动一情之人,他该不该继续破坏剧情。
于情于理,他都不想寒凛入魔,但心里却总是感到难平。如果是他……如果是他……
永琛猛然起身,不料手下一滑,整个人重重摔倒在岩石上,纵使修真人身体强硬,也被这后击力狠狠作用于后脑勺,疼得永琛双眼立刻蒙上一层泪花。
寒凛是金丹之前花了十年时间下界寻找那“一情”,而现在的寒凛才筑基五层,距离金丹尚有一段时间,他倒可以趁此机会,先和寒凛打好关系,说不定能够打动他,成为那“一情”。如果失败了……永琛扯了扯脸皮,失败了,那寒凛依然是苏沫青的。
但自己毕竟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永琛想着,却是笑了起来,却不知此刻的他眼角尚留着一颗泪珠,要落不落的样子,衬着身上凌乱的衣物和草屑,看起来极其活泼动人。
远处的人偷看的此等美景,气息不稳,正笑得开心的永琛感觉到有陌生人在接近,抬眼横向右方不远处的树林里,喝道。
“谁?”
第三十三章:修仙 (5)
来人身穿一件淡青色的衣服,斜斜扣着一个发箍,从树林里走出来,口中说道,“打扰了怜夏师弟清修,倒是我的不对了。”
来人却是当日一同去接永琛的秦卿。
永琛依然保持着半个身子在水里的模样,懒洋洋得不想动,横了他一眼,心里腹诽着,你明知自己在这里了,居然还跑过来,可不就是讨人嫌么,嘴上却是说道,“不知师兄过来,却不起身迎接,便是我的过错了。”
秦卿看着他嘴上道着歉身子却没动静的样子,倒是微微笑了起来。眼前,美人斜斜躺在大岩石上,衣服半湿,身上和头发上还沾上一些草屑,方才那眼波流转,却是欲语还休的妩媚,秦卿心里一热,却是想到某些旖旎场景去了。
永琛看了看他站在那儿没动静的样子,心里感到奇怪,正打算开口,只听秦卿说道,“当初在漆家便听闻师弟身体略有不适,流影道君向师尊求来这个灵泉,如今师弟泡着,是否感到稍微安好?”
“多谢师兄关心,如今泡着,怜夏也好了几分。”永琛回答道,眼见他还是直愣愣地站着,心里就冒起火来,“师兄过来,是寻怜夏有事儿?”要是没事就赶紧滚吧!
秦卿读出了潜意思,说道,“前几天藏书阁里多了几本关于火系的法术,我恰好刻录了几份,便给师弟送过来了。”他只是乱逛着过来的,无意中发现着美人图,被发现后只好自己找借口。幸好当初他的储物戒指里还留有几本关于火灵根的古籍,倒也借花献佛了。
这么一听,永琛倒是不好意思了,他爬起来,这才发现自己衣冠不整,脸一红,不好意思地说道,“倒是让师兄见怪了。”
秦卿看着他白似玉的脸庞上忽而一抹绯红,看他七手八脚地收拾着自己的衣裳,刚才按捺下的心思又缓缓蠕动起来。他沉眼,保持着冷静的口气说道,“看师弟身上也没有带着储物灵器,师兄就将这枚戒指给了你,当是你入门的礼物罢了。日后正式拜入师门,你可不许再问师兄拿礼哦。”
最后一句调笑的话语缓和了气氛,永琛听闻,心里倒对他起了几分好感,说道,“哼,小爷是漆家少爷,今个儿只是身上没带,又不缺几个戒指。改明儿,师弟做东,请师兄到福寿楼吃一顿。”这福寿楼乃浮空界一大酒楼,食物具是灵物,不似凡界有渣滓,色香味俱全。
秦卿也微微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见好就收,他便离去了。
永琛接过储物戒指,上面早已抹去灵识,他轻易就盖上自己的印章。将神识探入其中,不仅发现了几本古籍,略略翻开,却也是关于火灵根的修炼。而且其中还有不少药物,甚至有一两株稀少的珍品。
这师兄倒也有财,永琛咋舌。
不过,就算是这样子,也不能免去他随便闯入别人地盘的过错!
你以为你是古人,就可以无视隐私权吗!!
哼哼几声表示不满后,永琛突然眼睛一亮,这可不是一个极好的跑去请教寒凛的问题么!
话说秦卿回到自己的洞府,却是看到一人斜靠在床边,对着他不满地说道,“你倒是跑哪去了?嗯?去见漆家那个小妖精了?”
这人,却是秦卿和永琛的师尊,青炎道君!
秦卿熟门熟路地走上前,将他的身子扶入自己的怀里,右手轻佻地抬起青炎道君的下巴,在唇上印下一个吻,口气却不是徒弟面对师父的尊敬,而是带有某种调戏的味道,说道,“那漆家小少爷美是美,在我心里,却永不及你有韵味。”左手却是一边摸着一边轻掐着,不一会儿便剥开了青炎道君的衣物,直将他融化成一汪春水。
“你这人,总是口是心非。当初你陪着我去漆家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小妖精,我就知道你看上他了。”嘴里说着嫌弃,青炎道君却是既有技巧地扭动了几下身子,满意地发现原本还在蛰伏的慢慢变大变热起来。
秦卿吻上他的耳垂,满意地看着它变红,靠在他身上的人儿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的右手自上往下在青炎道君白皙的肌肤上划动着,偶尔捏这处偶尔按摩那处,却最喜欢流连在两朵变得通红的红梅四周,而左手早已顺着两瓣浑圆探入小花处,轻插着,缓缓扩宽。
青炎道君已经情动,他半支起身子,媚眼如丝地看向秦卿,手却是不老实地解开了秦卿的衣带,顺着肌理慢悠悠地画着圈圈。
秦卿奋力一翻,直接将青炎道君压在身下,往他腿间一送,直接进入那处柔软湿润的地方抽插起来。他低头与青炎道君热烈地亲吻着,脑海里却是想起怜夏躺在石头上撇向他的那一眼,心里一热,却是摩擦到某处,引得青炎道君一声娇嗔。
青炎道君半眯起眼睛舒服地享受着,嘴里吟吟哦哦,似乎是承受不住这番快乐,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里闪过一道阴狠,嘴边却勾起一抹笑容,径直将身子迎向秦卿。
被两人念挂的永琛却是忙着到藏书阁寻找关于禁制的方法,囫囵吞枣地翻查着灵简,试图了解基本的知识,又可以稍微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不会小白的问题,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紧紧逼近的危险。
虚空中,圆鸡蛋却是急的团团转。被他邀请来的某个和他差不多大小却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鸡蛋君安慰道,“如今他既然进入了修真的世界,倒也只能看自己的造化了。”
圆鸡蛋哭着朝他说着,“修真界严格遵守着自己的秩序,天道肯定不允许永琛破坏他看中的天之骄子。”
“我只是担心,天道会做些什么,白白让永琛丢了心啊!”
第三十四章:修仙 (6)
第二天一早,永琛带上自家酿的酒,踏上从某个角落里找出来的圆盘,直直往小竹峰飞去。经过一个晚上的苦思冥想,他终于决定好在寒凛金丹前要和他打好关系,多露面,帮助他缓解和古华真人的感情——握拳,还有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他一定可以的!
快飞到小竹峰时,永琛远远就瞧见一个白衣的身影正在那里练剑。他停下圆盘,仔细观察之下,发现寒凛正在一板一眼地重复着剑诀的“砍”字决。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永琛想起自己当初练习鞭法的懒散,心里一阵羞愧,决心日后好好练习,却是转身往山下飞去,不打断寒凛的练习。
寒凛依然一招一划地练习着,宛若刚进入修行的初学者,豆大的汗珠沿着他的脖颈流下,渗入衣服。
永琛在古华真人居住的小屋外面停了下来,仔细打量了自己一遍,确确实实没有发现着装有什么缺陷——他今天用一条红色的发带斜斜地绑起头发,让它自然垂落在胸前,而一身淡黄色的劲装衬得他英姿飒爽,他惯使的长鞭缠绕在腹部,闪耀着特属于金属的冷光。
很好,永琛深呼吸一口气,控制着圆盘飞向古华真人的居所,在前方下地。他还不能准确控制圆盘的方向,特别是下去的时候,单纯的静止或者飞快地飞着反而更容易控制。完美地接近小屋,完美地跳下而没有拐到脚,完美地收起圆盘,永琛满意得悄悄给自己个大拇指,随后打出一道气息——这是沐慈白教给他的,类似于“按门铃”的法术。
小屋里传来一阵声音,“谁呀?”
欧漏,他应该在打出气息的同时就报上自己的姓名的,永琛懊恼自己慢了一步,担心会不会给古华真人留下不好印象,一边回答道,“前辈有礼。小子正是青炎峰漆怜夏。有事来请教前辈。”
如果永琛知道古华真人对他的印象早就降落到谷底,如果永琛知道此刻的古华真人正在腹诽为什么这魔头还会出现,他也许就不会在古华真人开门的那一瞬间露出极其讨好的笑容——哪怕在漆家,他也未曾对他的父母如此笑过。
“你这小娃娃,可不是青炎峰的人么,怎么跑来我这小竹峰请教了?”
古华真人的话毫不客气,永琛却以为这是长辈的作风,倒也毫不在意,只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可不就有点儿难以启齿的事情想请教一下真人么。”说完,他特意从储物戒指里掏出一个玉石做成的酒瓶,谄笑着递给古华真人,“这可是我家产的桃花烧,真人尝下。”
漆家“三绝”,一绝正是正午刀,一绝正是无影鞭,还有一绝便是这桃花烧了。漆家院子里倒是繁花盛开,而后山上却是一片桃花林,春天便见一片烂漫的粉色海洋,秋天便可收获俏皮可爱的灵桃。漆家的桃花烧自家制作自家喝,极少数会流出去赠予各大宗门宗主或其余有名望之人。当然,由于灵桃也只是极其普通之灵物,倒也没有举办什么灵桃节之类的邀请人来观赏。
永琛的母亲在生出了永琛之后,却是极喜欢那一片桃花林——带上自己粉嫩嫩的“小女儿”,穿上粉嫩嫩的裙衫,或者大红的衣裳,绑着一个包包头,看着“她”嘟着嘴满脸的不情愿——可爱爆了!、
玉石瓶轻轻晃动,便看到半透明的瓶子内的酒酿也在微微动着,折射着阳光,看起来清澈透明,仿佛清冽的酒香已经慢慢地传出,引诱人一启朱唇。古华真人也似乎被这酒酿给迷惑了,旁边永琛的话语仿佛从天边来,“古华真人,您要不要尝一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