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穿越 一)——来自远方

作者:来自远方  录入:07-29

有的时候,过于“平静”的日子反倒会让人感到紧张,不只是守城的边军,连每天守田放牧的壮丁,随身都带着一两件趁手的武器。

保住自己的命是主要,万一运气好能杀一两个鞑子,余丁贴户也是有功劳可领的。

沈瑄这支骑兵不是第一次路过孟总旗戍守的了望墩台,大家也算得上熟悉。

孟清和登上地堡二层向下眺望,见队伍中有两个骑兵策马上前,举起随身的水囊,立刻知道了他们的来意。

“总旗,要派人下去吗?”

“我亲自去。”孟清和转过身,找来今天当值的丁小旗,也就是前郎中大人,“准备水囊和大饼干粮。还有我今天带来的那些咸鸡蛋,都送下去。”

地堡建成之后,当值戍守的兵卒基本都睡在这里,储存的食物和水都不少。加上孟清和想方设法弄来给大家改善伙食的荤腥,便是后来分到他手下的四个小旗也说孟总旗仁义。

见孟清和打算把鸡蛋也送出去,丁小旗拦了一下,并非是小气,而是觉得此举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旗,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孟清和笑笑,说道:“无妨。城里也不是没有商户,咱们光明正大换来的,查又能查得出什么?大行皇帝亲令边塞荒闲平地及山场可以放牧砍柴,偶然得些野物也说得过去。况且,”孟清和顿了顿,“咱们做的那点事,副千户未必不知道。”

“总旗是指?”

“我听刘经历说了,西城千户所里的那两个镇抚,别看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以前可都是锦衣卫北镇抚司里的。”

“嘶——”

前郎中大人倒吸一口凉气,满脸的惊讶。

孟清和却是一撇嘴,“丁小旗,又过了啊,聪明人用不着这样。我不信你真不知道这事。”

“总旗莫怪,”前郎中大人一拱手,讪笑道,“习惯了,一时难改。”

做官的,尤其是在大明朝廷做官的,一定要记住一点,绝对不能让上官觉得你比他聪明。哪怕彼此心知肚明,表面功夫也要做。

能干不要紧,有上进心也没问题,但要把握个度,否则就会像那个力争上游的杂造局副使一样,卷起包袱回家待业。

人要谦虚,谦虚是种美德。

这是孟清和的话,也是庙堂之上不可动摇的行为准则。

古今中外,一概通用。

孟清和笑了笑,他发现大明的文官其实也挺可爱的,虽然这种可爱要加上个引号。

留下前郎中大人继续在墩台上了望,孟清和亲自带人将东西送到山下。

时间尚早,沈副千户想是要在外边多溜达一会,才选择到他这里来找补给,而不是直接回城。

除了地堡,山腰上也布置了拒马和木篱,只要能增加自身的安全系数,孟清和同手下的兄弟都不会嫌麻烦。正因如此,沈瑄和他手下的骑兵才没直接上山。

一脚踩进自己人布置的陷阱,冤不冤?

“标下见过副千户!”

孟清和等人将东西放下,先向一身青色武官服的沈瑄行礼。

沈副千户彪悍得很,外出巡逻时很少着甲胄,一身武官服,一把长刀,骑在马上,俊挺如修竹,气势却凌厉如刀。

沈瑄示意孟清和起身,一跃下马,接过水囊,拧开盖子大口的喝了起来,晶莹的水线沿着嘴角滑下下颌,隐入领口,孟清和低下头,没事长这么好看干什么?这不是明摆着让人犯思想错误码?

他绝对不承认,此刻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嘉靖皇帝名垂千古的一句诗,朕与将军解战袍什么的,着实是太邪恶了。

必须承认,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很少能够例外。

孟清和也是一样。

沈瑄手下的骑兵分成了几支,分批守城或是巡逻。

若是三千人一起浩浩荡荡的在草原上东奔西跑,明摆着告诉邻居,我来了,我来找你了,找着了肯定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你是跑还是顽强坚守啊?

有思考能力的,基本都不会选择后者。

明初边塞疆域极广,沈瑄带着的不过三百余人,其他人分散到各处,偶尔还能遇到其他屯卫和辽东卫所派出的骑兵,大家互通一下有无,交换一下消息,表达一下对邻居的不满,拍拍肩膀,掉头,继续巡逻。

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遇上辽王世子。宁王世子也经常带兵出来溜达,据称是和宁王一样的猛人。打起仗来赤膊上阵,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不可思议吗?

燕王世子是身体条件所限,没办法,其他几个儿子可都是弓马娴熟。戍守北边的九个藩王和世子,只要是没长歪的,基本都能拿得出手。

起初,孟清和也觉得这事不可思议,仔细想想,又不是不能理解。

历史是真实的,历史书却是人写的。

不奇怪。

明朝中后期的皇帝,也的确特立独行了些。

水囊和食物分发下去,骑兵们纷纷下马,轮换着喝水进食。荞麦饼子,仔细去除了谷壳,还带着热乎气,吃起来倒是格外的香。这还不算什么,孟清和拿出的拿出几十个咸鸡蛋就有点惊人了。

“全都仰赖副千户恩赏。”

孟清和笑容很真诚,语气更加真诚。

他没说谎,盐是沈瑄赏的,自己独吞不仗义,分给手下的弟兄们,每人分得又实在有限,干脆用最后的兽皮换了几十个鸡蛋,一坛子腌了,大家都能吃个味。

沈瑄没拒绝,也没问孟清和这鸡蛋哪里来的。倒是兵卒们脸带惊奇,鸡蛋在边塞算得上是个稀罕物,不能每人一个,基本是一人一小口,也算吃得满足。

“孟总旗。”

“标下在。”

“此举甚好。”沈副千户冷起来能让人浑身扎冰碴子,此刻却嘴角带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谢副千户。”

遭到上司夸奖,不涕零也要感激,从前郎中大人身上,孟十二郎学到了不少。而且,有了沈瑄这句话,就算以后粮食不够吃了,重操一把旧业,应该没问题的……吧?

说话间,骑兵们已休整完毕,纷纷上马。

沈瑄坐在马上,修眉俊眸,君子光华,稍减凌厉,便如一块稀世美玉。

“孟总旗有功,可续为之,试百户不堪用。”

话落,扬起马鞭,骑兵如来时般飞驰而去。

孟清和站在原地,挠挠下巴,试百户不堪用?

副千户大人是说他表现很好,继续努力会再受到提拔?说不定还能捞个试百户当当?那样的话,就是真正打入大明的武官体系了。

不过,这话貌似有点熟悉啊。

孟清和挑起一边的眉毛,仔细想想,历史上的永乐帝就曾经给汉王朱高煦开过这样一张口头支票。永乐帝是怎么说来着?貌似是“太子身体不好”。

那他是信还是不信?

升不升官暂且不论,要想踏上靖难这条大船,坚决追随未来的明成祖永乐皇帝走上造反这条金光大道,果然还是应该接过沈副千户递过来的橄榄枝吧?

身为一个小虾米,有捷径不走白不走啊。

就算是要做炮灰,也要做个有格调有理想的炮灰。

孟清和站在原地,眼睛微眯,表情莫测,站在他旁边的几个边军也不敢出声,总觉得不要在这个时候去打扰孟总旗比较好。

不过,孟总旗现在这样子,着实是像准备朝某只肥鸡下手的那啥啊……

就在孟清和为今后的日子打算时,一骑快马飞驰塞外,马上骑士带来了朝廷最新的诏令,诏兴州、营州、开平诸卫军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卫所军单丁者,放为民。

第十九章:决定

孟清和在城外戍守,一连几日没有回家,自然无从得知皇帝诏令放军为民的消息。城中的孟虎与孟清江却已经从指挥使司贴出的告示上得知了其中的内容。

忙完了田里的活,回到家,话里话外说的,基本都是这件事。

“全家都是军籍的可免一人,家中只剩下一个男丁的可放为民。这么着,十二郎怎么样也能改回民户吧?”

孟虎一边将白日晒的干草铺在木板上,一边说道:“十二郎也杀过鞑子,当是为堂叔和两个堂弟报仇了,眼瞅着边塞不太平,总是能早些回乡的好。”

“你真这么想?”

“恩。”孟虎拍了拍床板,“回去了,十二郎还能继续读书科举,没什么不好。既有了之前的名声,族中的老人又记着他的好,便是不科举,也能举贤才……”

“虎子,”坐在树墩上的孟清江皱了皱眉,打断了孟虎,“十二郎未必愿意。”

孟虎有些差异,“这怎么说?”

“当初十二郎是为何从军?”孟清江放下柴刀,“为六堂叔和两个堂弟报仇不假,说到底,也是族里……子不言父过,我之前不懂这些个,可一路过来到了边塞,听的见的做的,经历过这许多事,你觉得十二郎还是以前的十二郎?你我还是以前的你我?”

“四堂哥?”

“也别叫我堂哥,论起为人处世,我比不上你,但也不是榆木脑袋。不说别的,就是咱们之前帮十二郎做的那事,换成几个月前,敢做吗?换来的粮食布匹,敢要吗?”

“那依你的意思,十二郎是不会走了?”

“这哪是你我说得算的。”孟清江低下头,再次拿起了柴刀,“我只想,便是回去了,家里也只重大哥,一样是干活,还不如在这里快活。有鞑子又怎样?十二郎都能杀鞑子,你我还比不上他一个读书人?”

孟清江话落,孟虎尚未出声,门外突然响起了孟清和的声音,“四堂哥说得好!”

屋内的两人一惊,房门被从外边推开,一身朱红袢袄,面带些许疲倦之色的孟十二郎站在门口,身后是同样穿着袢袄的丁小旗和四五个健壮的军汉。

“十二郎,你回来了。”

“四堂哥,五堂哥,这些日子辛苦两位了。”孟清和回身示意一个军汉将肩上扛着的麻袋放下,“沈副千户赏的盐巴和胡椒,孟某留下这些,余下的大家分了吧。”

“谢总旗!”

丁小旗知道孟清和堂兄弟三个还有话说,没有多留,和军汉门转身告辞。

回城时,旗中兄弟已得知皇帝下诏的事,对不想再从军的弟兄来说,这是个好事,但对天生习惯吃这碗饭的弟兄却着实是个麻烦。

再者说,符合条件的边军都成了民户,空出来的缺额怎么办?还不是一样要从同族同籍同乡勾补?

不补?

北边的鞑子来了怎么办?

明军打起仗来再彪悍,人数上吃亏,战斗力也会打个折扣。

况且诏令上只说放军为民,却没说不能再垛集成军,这其中可操作的余地相当的大。说不得最后吃亏的还是他们这些军汉和平头百姓。

在路上,丁小旗同孟清和仔细分析过,他这辈子,除非彻底翻案或皇帝格外开恩,是没有可能脱离军籍的,孟清和则不然,若是他想,完全可籍由此次离开边塞,再走科举之路。

对读书人来说,这才是正途。

“总旗,卑职句句出自肺腑。”

前郎中大人表情和语气十二万的诚恳,就像在说,您这样的大才,不行科举,不举贤才,不位居庙堂,简直是文官集团的损失,是朝廷的损失,更是大明的损失!

孟清和掏掏耳朵,“丁小旗,不用再劝了,再劝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总旗,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孟清和咧咧嘴,他这都是总旗了,手下管着五十多个人,有田有房,在同族和乡里还有个好名声,相当不容易。不说别的,他当初从军一事可是得罪了不少人,尤其是孟广孝和孟清海,几乎是百日得罪死了。要是把这一切都丢开,一门心思的再去读书,身为族长的孟广孝一指头就能碾死自己,着实是不划算。

当建文朝廷的文官,更加不划算。

别看现在待遇好,燕王一起兵,一切不过都是镜花水月。

投降?

哪有直接跟着造反靖难光彩?

孟清和打定主意,前郎中大人苦劝无果,只能摇头。

若是换成他……唉!

孟清和反过来劝说前郎中大人,“丁小旗,心态一定要调整好,做人不能一味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把握眼前才是幸福。”

“总旗说的是,卑职受教了。”

“丁小旗应当知道,孟某什么都吃,就是不喜欢吃亏。”孟清和压低了声音,“再者,诏令贴出几日,卫所上下如何?有几人还籍?以丁小旗这样的聪明人还看不出来?”

“总旗是说?”

“佛曰:不可说。”

孟清和笑眯眯的卖了个关子,前郎中大人也不是本人,仔细一琢磨,悚然变色。

皇帝在南边,下这样的诏令到了北边,镇边的九个王爷可都不是摆设。

“可想明白了?”

前郎中大人苦笑,“总旗如此信任卑职?”

孟清和奇怪的问道:“丁小旗何出此言?孟某可是有话不妥?”

前郎中大人再次苦笑,的确没有不妥,只怪自己太会揣摩上司的心思?还是太聪明?

果然自古贤者多寂寞。

呜呼!

打发走一路呜呼到自己家的丁小旗和帮忙送东西过来的几个军汉,孟清和关上大门,整理了一下思路,打算同两位堂兄畅谈一下人生理想和生活哲学。

做人得有追求,没有追求的人生,怎么称得上是幸福的人生?

他之前也曾想着安分老实的过日子,几亩田,一栋房,衣食无忧,足矣。

想得是挺好,到头来,不是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一样不允许吗?

在外,有孟广孝等人虎视眈眈,在内,他还要侍奉母亲,还要给两个侄女十里红妆,还要让家人都过上好日子,只想着自己安稳是绝对不成的。

如今机会摆在眼前,白白错过,他就不是孟清和。

“四堂兄,五堂兄,两位可想过今后要过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耕几亩田,娶一房媳妇,生几个儿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终此平凡一生?”

孟虎皱眉,日子不就该这样才安稳?

孟清江却是握紧了拳头,若他还想过这样的日子,之前就不会同孟虎说那样的话。

“亦或是手握权柄,华服美厦,良田无数,福荫子孙?”

话到这里,孟清和停住了,孟虎的眉头皱得更深,孟清江的脸色却隐隐有些泛红。

“两者相比,孰美?”

一番话说完,孟清和就老神在在的看着两人,脸上带着温和的笑,黑色的双眼微眯,仿佛深不见底。

他给了两人选择,也相当于给了两人考验。他这只小虾米要出头,就必须有亲信,与他的利益一致,真正的亲信。

前郎中大人不行,洪武帝曾亲自下令将犯官名字记录成册,这就相当于有了案底,死了的不论,还活着的,升迁调任都要先进行核实,说不定哪个环节就会遇上麻烦。

孟虎和孟清江并不是最好的人选,奈何孟十二郎手中资源有限,只能如此。

两人与他是同族,宗族之间的联系远比孟清和想象中的更深。否则,那些夷三族,诛九族的刑罚又是怎么来的?

只要他能给同族带来更大的利益,从军前的那点事,根本就算不上事了。

“十二郎,”孟虎先开口说道,“你已下了决心?”

“是。”孟清和点头,“不瞒两位堂兄,愚弟此前已得了沈副千户青眼,不日或可升任试百户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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