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前主也是想过要变强的,否则卧房里也不可能收藏着刀剑之类的兵器,可惜他自认为自己是废柴一根,根本没付诸行动。
殷旭暗暗可惜,若是上辈子让自己遇到这个霍天,说不定还能收为内门弟子,好好培养一下。
要知道玄阴之体可是极为难得的,是最佳的炉鼎,当然,他从来不用炉鼎。
路上偶尔有晚归的佃农经过,看到殷旭时表情和陈家父子如出一辙,愣了半天,然后跟见鬼似一溜烟地跑了。
殷旭摸了摸自己的脸,腹诽:没道理啊,他天天照镜子,对这张脸还是很了解的,即使没有俊美到倾国倾城,但也不至于丑到惨绝人寰吧?
“一群俗人!哼!”魔尊大人不屑与凡人为伍,拐了个弯,往落雁山的方向走去。
醒来一个月,这还是他第一次走出山庄的大门,只能凭借原主的记忆找到自己常去的一处山坡。
刚下过一场雪,地面上泥泞不堪,殷旭才走了一段,一双鞋就完全看不出原色了。
记忆中,这双鞋还是去年本家送来的,因为上面绣着他的生肖虎,所以原主喜欢的很,大夏天都舍不得收起来,只是他瘦了之后脚面也薄了,穿着有些松。
殷旭之前只顾着锻炼和学习,对穿着也没上心,现在盯着沾满泥土的旧鞋,说不出的嫌弃。
视线上移,他发现今天穿的裤子有些短了,堪堪盖到小腿下方,裤脚甚至磨出了毛边,如果他没记错,这条裤子他一个月内穿了五次不止。
这一个月来,他的体重可是天天在变的,也不知道那老头花了多大的精力才把这条裤子按照他的体型改了又改。
魔尊大人眼角一抽,真想把原主的魂魄捡回来炼一炼,就这样的日子,他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还能把自己吃成那副死样子!
魔尊大人开始盘算着怎么让日子过的更滋润一些,总不能让他老人家总捡旧衣服穿,他的脸面何在?
虽然有个随时能上门打秋风的陈县令,但光靠他一个显然是不够的。
他前世毕生都在修炼,有了实力自然不愁这些身外之物,底下多的是人将最好的东西奉上来,这也导致了他对宿务一窍不通。
即使没人给他送,他还可以自己去抢,丹药没了,抢!法宝不够好,抢!功法不够高,抢!
感情他上辈子一直在做无本买卖,也难怪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九道雷劫轰的他差点魂飞魄散。
不过想来想去,他似乎只会抢,以前抢丹药抢功法抢法宝,现在只能抢银子抢位子了。
他可没忘记还有个霍家,听说霍家是除了皇室之外最兴盛的家族,朝廷每年赏下的金银财宝都不知道有多少,想必应该很有钱。
而且,据说霍元帅掌握着大梁三分之二的军队,那一定很有权。
一个有钱又有权的家族,一个和他流着同宗血脉的家族,他没道理舍近求远啊。
魔尊大人眼底闪烁着精光,沉思着怎么才能光明正大的把霍家的一切都抢过来,霍家此时在他眼中,简直就跟龙族的祖坟一样,散发着无限的魅力。
看来他得找个理由让霍家把自己接回去,否则他连霍家人都不认识,根本无从下手。
从此刻起,魔尊大人又有了新的人生目标,刚才的那点烦躁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而且他也要找个机会看看霍家祖传的功法到底有多了得,竟然连玄阴之体都修练不了,就算真的不能修炼,他记着的功法千千万万,总有一种适合练体的。
回过神来,殷旭发现自己越走越偏,已经上了落雁山,四周是光秃秃的树木,阴风阵阵。
他现在是凡人之躯,会冷会饿,要吃喝拉撒,可经不起折腾,所以第一时间就转身往回走。
山上的积雪还没融化,踩在脚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殷旭低头走路,忽然一道影子从眼底掠过,他下意识地飞出匕首,厉喝一声:“谁?”
大步追上去,殷旭在一棵大树后看到自己的匕首刺中了一只野兔,瘦骨伶仃的兔子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弹了。
殷旭提着兔子耳朵拎起来看了几眼,自言自语道:“真是兔子?不是兔子精?”
他拔出匕首,不死心地剖开了兔子的肚子,并没有发现妖兽该有的内丹,于是失望的摇摇头,怎么都觉得这个世界太单调了!
天天人对人,烦!
他还是比较喜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妖兽!可怜他的万兽谱,也不知道便宜了哪个混蛋!
007、自动送上门
殷旭提着一只野兔回到霍家庄,远远地就看到管家在门口绕圈,时不时伸长脖子张望。
一看到他,对方的眼神明显亮了,满满的关切之情从中流露出来。
殷旭有些许动容,上辈子很长,怕他的人很多,敬他的人也很多,可是真心关心他的人却没有一个。
从他记事起,他就是跟着一个老道士混日子的,后来被阴魔老怪发现他体质特殊,便杀了老道士将他劫走,准备养着当炉鼎用。
如果不是有一次那老怪练功走火入魔,被他鼓动其他人联手杀了,他一定也逃不脱炉鼎的命运。
阴魔老怪死后,他偷走了一本残缺的功法以及几瓶丹药,躲到悬崖底下闭关了二十年,直到筑基成功才敢出来行走。
他早期为人低调,大部分时间在闭关,直到结婴成功才敢出来兴风作雨。
等到他统一了魔界,魔修们对他敬畏如神,道修则对他避如蛇蝎,尤其在他灭了几家名门正派后,就更是声名狼藉了。
门口悬挂的灯笼散发出晕黄的灯光,殷旭表情也柔和了些,他将野兔塞给管家,轻松地问:“有热水吗?”
老管家显然被怀里的东西吓了一跳,看清是野兔后惊讶地问:“少爷,这是哪来的?”
“自个撞到本少爷面前的!”殷旭实话实话。
“……”老管家僵笑两声:“呵呵,那它可真长眼!”
殷旭耸耸肩,率先进门,边走边吩咐:“让武胜提两桶热水到我房里,顺便开了库房把陈县令今天送来的布匹拿出来。”他也该给自己和家仆做两套新衣裳了。
“少爷……这事儿不急,家里……”管家在后头追着他的脚步,急切地说:“家里来了客人。”
“嗯?谁来了?”
“是……”不等管家回答,一道怒气冲冲的声音传了出来:“七弟回来了!还不快滚进来!”
殷旭眉头一挑,意味深长地瞥了管家一眼。
这真是瞌睡了送枕头,他正愁找不到机会搭上霍家人,立马就有一个或几个送上门了。
他弹了弹袖子上的泥沙,面带微笑走了进去。
他倒要看看,敢叫他堂堂魔尊滚来滚去的人是否长了三头六臂!
即使虎落平阳,也不代表他要被犬欺!
大厅里奢侈地点了十几只蜡烛,亮堂的很,殷旭他们平时都用油灯,这些蜡烛估计是家里的全部库存了,看来管家对待这远道而来的客人还是很慎重的。
他进去先扫了一眼,偌大的厅里挤满了人,不过坐着的也只有四五个,每个人都带着至少四个侍卫,而属于他的主位上则坐着一位二十出头的青年,衣冠楚楚,表情冷淡。
“咦?”有人发出一声轻微的疑惑声,殷旭听出是刚才叫他滚进来的那位。
“一龙,这就是你们霍家那位天生不能习武的七少爷?”主位上的青年撑着脑袋问霍一龙,嘴角上扬,带着一丝恶趣味,令人不喜。
“这……”霍一龙摸了下脑袋,有些不太确定,要不是看这人和父亲长的极像,他都不敢认了。
这还是三年前那个胖成球的废物吗?不管怎样,霍一龙对这个废柴弟弟是极为不喜的。
他眉头一皱,教训道:“七弟,还不快过来拜见大皇子!难道都没人教过你礼仪吗?”
拜原主的记忆所赐,殷旭知道霍一龙,是这个身体的五哥,但同样也是他最讨厌的人之一。
三年前他回本家,可没少被这位五哥戏弄嘲讽,甚至让人将他关进茅房整整一个晚上,成了整个霍家的笑料。
即使如此,霍家也没有人站出来替霍天说句话,更不用说严惩霍一龙了。
“五哥说笑了,像我这样的荒野之民,自然是不懂礼仪的,不如五哥先做一个我瞧瞧?”殷旭自发地找了张空位置坐下,颇有主人风范地吩咐一声:“小武,去看看厨娘离开了没有,给几位贵客整一桌酒菜来。”
武胜从阴暗的角落里跑出来,应了一声就急匆匆地跑了,速度比兔子还快,也不知道躲在那多久了。
“不必了,我们在酒楼用过晚膳才来的。”大皇子好整以暇地盯着殷旭,带着一股天生的高傲说:“谣言果然不可信,霍七少虽然胖了些,但离圆球还是有点距离的嘛。”
“就是就是,一龙,你也太夸张了,我看七少爷五官像极了霍叔,可比你像多了。”霍一龙身边的男子附和道。
“哼!形似而神不似,长的再像有什么用?还是一个废物!”
霍一龙是霍正权现任正妻的小儿子,从小被母亲宠着长大,加上天赋不错,自认为高人一等,自然看不起霍天这个什么都不会的弟弟。
霍正权一生娶过三位妻子,最后一位是他从西北带回来的,据说是西边某个小国的公主,这霍一龙的长相显然更偏向他母亲,五官更深刻。
殷旭对他们的评论不置一词,他最不喜欢有人拿他的相貌说事,更不喜欢这个世界上有长的和他相似的人,那个什么霍正权,还是短命些好。
008、屁也会吭声吗?
“几位贵客光临寒舍,不知有何指教?”殷旭不耐烦和这些人交道,以他现在的境况,根本不是这一屋子人的对手,他可不喜欢看人脸色。
“啧啧,几年不见,口才倒是好了不少,不像上回,屁都不吭一声!”
殷旭眨了下眼睛,疑惑地问:“五哥,屁也会吭声吗?”
“……哈哈”大厅里沉默了两息,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笑。
霍一龙的脸色黑的堪比锅底,抄起手边的茶杯就砸了过来,“当真是没点家教,这庄子是霍家的,我让你滚你就得滚!说话给我清醒点!”
殷旭避开飞过来的茶杯,看着它落到地上四分五裂,摇头感慨:“五哥,这可是庄子上最好的一套茶杯了,我知道家里穷,可是如果连待客的杯子都没有,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霍一龙一脸鄙夷地看着他,从荷包里掏了一小块碎银丢给他,“拿去吧,赔你的,不过是定窑出来的次品,亏你还当宝贝似的!”
“是吗?”殷旭大吃一惊,“可是上回送这茶杯来的小厮说,这东西是宫里赏赐下来的贡品,还特地嘱咐我要好好收着,要不是贵客临门,我都舍不得用!”
“哈哈……”又是一阵爆笑,有人拍着桌子喊道:“一龙,你们家的小厮真逗!哈哈……不过你家七弟更逗!真是太有意思了!”
大皇子把茶杯端在手上看了看,嫌弃地丢在一边,“就这玩意儿还敢称贡品?真是丢皇室的脸!”
霍一龙的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青,暗暗决定回去后一定要把那小厮找出来乱棍打死,丢人都丢到大皇子面前了!
“那也是你够蠢,没见识!”他气呼呼地吼道。
殷旭扒拉了一下衣角,低着头伤感地说:“是啊,弟弟我从小在乡野长大,自然是比不得五哥有见识的。”
殷旭一身邋遢,破旧的棉袄看着就有些年头了,甚至还能在隐秘的角落看到补丁,而霍一龙则穿着京都最时兴的暗纹锦袍,披着火红的狐裘,腰间挂着玉坠,兄弟俩光是穿着就形成鲜明的对比。
大厅里的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几位公子哥眼高于顶,对殷旭这种连族谱都上不了的废物当然是不屑的,也不在意他过的是什么日子,但跟着他们来的侍卫们则在心里嘀咕开了。
霍元帅功高震主,霍家更是权倾朝野,没想到霍家的少爷竟然会因为没有练武天赋而被抛弃,被丢到这偏僻的庄子上自生自灭,过着比他们还不如的日子。
看看他那一身又脏又破,身上还带着干涸的血迹,估计是吃不饱出去打野味了吧?
都说虎毒不食子,霍家哪怕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出来都能让这位少爷过上衣食富足的生活,到底得多狠心,才舍得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吃不饱穿不暖?
侍卫们嘴上不敢讲,心里已经开始怜悯霍七少了,并且对霍元帅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霍一龙想到那些被自己扔在半路上的东西,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因为他们一行人刚好要经过安县,所以他顺便包揽了给霍天送东西的活。
本来是想在大皇子面前表现一下兄友弟恭的,谁知道半路上一辆马车坏了,里头的东西散落出来,竟然都是些连下人都不用的东西,看着就寒碜。
于是霍一龙故意找个理由将那些东西丢半路上了,免得被大皇子他们看到,他丢不起这个人。
“得了得了,你的那些东西弄丢了,本少爷直接给你一百两,你自个去买吧。”霍一龙慷慨地付了钱,趾高气扬地说道:“父亲凯旋归来,家里忙的很,等过段时间,我会让母亲再安排人送东西过来。”
殷旭心安理得地收下银票,仰着头关切地问:“霍……他回来了?他老人家身体可好?可有受伤?”如果能战死沙场,那真是太美妙了!
“父亲身体康健,自然好的很,你还是管好你自个吧。”霍一龙轻蔑地看着他虚胖的身体,“你倒真够蠢的,不能习武难道就做不了别的了?自甘堕落!”
“五哥说的是,自从知道自己的不足后,弟弟我就请了先生来教学,只是弟弟天资愚笨,只是认识几个字而已。”
“哼,算你有长进,不过千万别以为学了几个字就能在爹爹面前邀功,咱们霍家就算是闺女也比你有学识得多。”
殷旭呵呵一笑,并不接话。
“算了,就你这样再读二十年也中不了状元,二哥那书呆子二十年寒窗苦读也不过得了个二甲头名,真是笨死了,咱们霍家以武闻名,他偏偏反其道而行,这不是打自家人的脸吗?”
殷旭继续呵呵笑,心道:看来这个所谓的二哥还挺有想法,霍家最不缺的就是武将,物以稀为贵,只是不知道霍正权知道儿子弃武从文会是什么心情?
“少爷,酒菜摆好了。”武胜如幽灵一般出现在大厅外,低着头抖着声说。
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不过是县老爷,家里突然来了个皇子,还是最大的那个,光是想想他就两股颤颤。
009、作威作福也得有本事
殷旭站起身,带着他们去餐厅,心里已经酝酿好了等会儿的说辞。
“家常便饭,各位贵客莫要嫌弃。”
“这些是什么?”霍一龙屁股还没坐下,就指着那一桌菜吼道。
“怎么了?”殷旭一脸无辜地看着他,为他一一介绍桌上的菜,甚至连功效都讲的一清二楚。
还好都是他吃过的,否则还真不好糊弄。
只见整张桌子上,除了殷旭刚才抓回来的兔子肉,其余全是野菜,而且干巴巴的没有一点油光,光是看着就难以下咽。
至于那盘兔子肉,因为时间有限来不及烤,只是清炖的,还是一整只的炖,差点没把几位少爷吓跑。
“霍七,你就给我们吃这些啊?能吃吗?”一个青年抽搐着嘴角问,眼底写满了嫌弃。
“家里就只有这些东西,让各位见笑了。”殷旭腼腆地笑笑,“我觉得还不错啊,这个季节野菜已经很少了,想吃到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