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上——黑白喵

作者:黑白喵  录入:10-20

倒下去的时候,耳边还依稀传来人的叫声:“我只是出去了一会儿你就闯了这么大的祸!见鬼的……”

第二章

再睁开眼的时候,包炯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了。

并没被绳索捆绑起来,只是动不了——就好像身体和大脑之间的传出神经被人切断了一样,传入神经倒还是好的——包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被自己压得发麻。

“哟,醒了?”耳边传来一个清朗男声,包炯顺着声音看过去——现在他也就只有脖子以上能动了——看见一个全身乌黑的人。

这说法并不夸张,那人全身上下一色的黑衣黑裤黑鞋,手上戴了副纯黑手套,脸上还蒙了块捂脸布——唯一露出来的两只眼睛也是黑亮黑亮的,如果是在夜里,整个人就能隐形了。

看着看着,包炯眯起了眼——这是一身什么打扮?一身衣服不见钮扣拉链,更没有商标LOGO,而且眼前男人留了一头长发,用一根发簪挽起,这副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正常的现代人。

“想什么呢?”眼前男人开口,语气里是满满的好奇,“看你一脸猜疑的样儿~想知道老子是谁不?”

“你是谁?”包炯微一皱眉,问道。

“不告诉你~”男人的声音里带着相当的愉悦,“猜猜看啊,猜我是谁~”

“……”包炯沉默,半晌之后才开口,“我不认识你——那么,你认识我么。”

“不认识。”眼前男人坦率道,“你莫名其妙出现在这儿,又一身奇装异服,我怎么知道你是谁?”

“那我们扯平了。”包炯悠哉道,“彼此彼此。”

“……”男人眯起眼睛,看着包炯,“我想知道你是谁——呐,告诉我吧?”

“你先放开我。”包炯提条件。

“那不行。”男人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脸——包炯感到他手上戴的似乎不是一般的手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触感光滑而冰凉——“不是我不想放你,是如果我放了你,你就死定了。”

“你什么意思?”包炯一皱眉——他吃的不是一般的果子?

“意思就是你真是吃了危险的东西,好在你我均为星官,不然搞不好——”“你说什么?”包炯忍不住打断了眼前人的话,“什么星官?”

“你不知道?”这回换男人发愣,“天上星宿皆有官职,天官下凡即为星官——你不知道么?”

“……我怎么可能会知道?”这种明显带着封建迷信味道的东西,“你怎么知道你是什么天官的?”包炯把自己划出了这个行列——他可不想陪着眼前这人发神经。

“喏。”男人冲着那边树下指了指,“那块石碑你没看见么?”

“……没。”他当初只当那是块石头,还拿来垫了脚。

男人摇摇头,走了过去,双手搭在石上,向外一拉——大半埋在土中的石头就这么被他轻松拖了出来,再轻松拿了过来,看得出,眼前男人至少臂力惊人。包炯目测了一下石头重量,觉得怎么也不能少于百斤。

被全拖出来的石头看上去更似一块石碑,上面密密麻麻刻了些文字。男人拍打了一下石上尘土,点着石碑说:“认识不?”

“……不认识。”那上面的字看起来像是篆书——包炯分辨是不是篆书就是看自己认不认识,不认识那么就是篆书——包炯对书法方面近乎一无所知。

“不认识没关系,我念给你听——”男人戳着碑说,“这上面说呢,这个山谷乃是七颗天星陨落而成,谷中除一些奇花异草之外,更有七颗天星化成的古树,其上生长的果实非星官不能食,若非星官,食之即死——明白了么?”

“……”包炯沉默地瞅着男人,用看神经病的眼神。

“至于我怎么发现自己是的?很简单,我也吃了一颗,结果发现自己没死呗。”男人笑道,“不是星官吃了就会死,我吃了没死,所以我是星官——明白了么?”

“……”明白你有病!

包炯觉得自己头更疼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星官下凡?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又是谁?不管怎么说,能在自己没发现的情况下接近自己又把自己打昏……

“你是谁派来的?”

“什么?”男人一愣,歪头看着包炯,“什么谁派来的?”

“别装了。”包炯依旧冷静道,“我是在哪里?广东?海南?我不知道你们花时间弄出这么大一个阵仗是为了什么,不过你最好告诉你头上那个家伙,这些东西没意义……”

“停——停!”男人皱眉,蹲下来拍了拍包炯的脸,“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怎么听不明白?不过有件事我能告诉你,老子这辈子上头只有天,没有人——听明白了?”

包炯冷笑:“你以为我会信?”

“你爱信不信。”男人冷哼了声,“我只是看你长得不错又恰好出现在这附近才好心把你带来,发现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又想救你——我又不欠你的。”

平心而论包炯长得是不错——眼睛大皮肤白,天生一张娃娃脸,二十七岁的人了看着和刚二十似的——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没少被人怀疑公安机关非法雇用童工。但是被一个男人称赞“长得不错”显然不是件怎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包炯一脸狐疑的看着眼前男人,听他语气不像说谎,可是……恰巧出现在这附近?

“这是哪儿?”包炯决定先确定自己的地理位置。

“七星山谷——我取的名字,不错吧?”男人得意道。

“……这附近的城市呢?”对山谷的名字不予置评,包炯继续问。

“城?”男人摸摸下巴,“不远是开封府,怎么?”

“开……封?”包炯差点没咬着舌头,“我在河南?”

河南离他所在的省确实不远,几个小时来回足以——但是,河南也是北方省份,怎么会有这么热的地方?

“什么河南、河北的?”男人歪头,“开封府不就是汴梁城?大宋朝的国都——”

“大宋朝的国都……你说什么?大宋?”包炯觉得一盆凉水扣在了自己头上。

第三章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一个朝代,期间涌现出大批文学、艺术瑰宝,无数可歌可泣的历史传说……

这是理科生包炯对“宋朝”仅剩的那点印象,如果说有什么值得庆幸的,那就是他对北宋的了解比南宋详细多了——北宋他还知道都城在哪儿有过什么皇帝,南宋他连该从黄河划还是从长江划这个“南”都不知道。

“喂,你怎么啦?”看包炯沉默了下去,男人有些不乐意了,抬手拍拍包炯的脸,“傻了?”

“我才不信……”包炯低声喃喃道。

“什么?”

“我、才、不、信!”包炯抬起头,咬牙切齿道,“这儿怎么可能是大宋?见鬼的——”

“不是大宋还能是哪儿?难道你是辽人?”男人歪头道。

“我宁可相信你是我仇家买通了来玩我的……”包炯继续咬牙道,“怎么可能……”

“你什么仇家?”男人歪头,“说,我帮你宰了他们。”

“怎么可……呃!”包炯还没把一句“怎么可能”说完,脸上表情已经变了——他亲眼看见,男人右手盖在石头上掰了一下,石头立刻落下一角到了他的手中,被他捏成石粉。

包炯刚刚还用这块石头垫过脚,可以确定那是结实的大理石,而不是塑料泡沫……

“佩服吧?”男人得意洋洋的拿手在包炯眼前晃,一手白白的石粉随风扬起来刺的包炯鼻子发痒,“我是天生神力,如何?”

“……”

“不过你也不用太羡慕,”男人洋洋自得之余还不忘安慰包炯,“你也快了。”

“什么意思?”

“你以为千钧果是什么意思?”男人笑道,“力举千钧——明白了么?这果子吃下去会让人力大无穷,可算是一样宝物了。”

接着,男人摸了摸下巴,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不知道你有没有福享受……”

“什么意思?”莫名其妙被天上砸下的馅饼打到,包炯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但是男人一番话又让他心里一揪——没有付出没有回报,这果子如此神奇,难道还有什么副作用不成?

“这七星果很好玩儿,每种果子都能赐人一种神通,但是吃下去之后必然要先遭一番罪。”男人站起身来,脚尖在地上点了点,“看好了。”

包炯只觉得眼前男人仿佛变成了一只大鸟——脚尖轻轻点地,人瞬间挑出一米多高,接着踩上那边石碑,高度再升,男人在空中轻盈的翻了个身,然后轻轻落地——如同没有重量一般。

上看下看确定了男人背后没有细钢丝之类的东西,包炯叹为观止——要是国家体操队里的有这水平,多少金牌也拿下来了。

“这就是‘鸿毛果’的作用。”男人一屁股坐到石碑上,“我本来轻功一般,吃了这果子足以问鼎江湖前三。不过么……”

“怎么?”

“吃了这果子,我花了三个月才学会重新走路。”男人摇头道,“吃下果子只觉得身轻如燕,结果走路时飘飘忽忽,站不稳当——我险些没把自己摔死。三个月后才勉强学会了走路,又三个月才能这样动弹。”

“……”包炯只觉得脑后有冷汗冒了出来,“你不是说……”

“这么说吧,原本你走路的时候脚蹬地是一分力,现在还是一分力,可是吃下了这千钧果,你的一分力可是之前的十倍百倍。”男人跳下石碑,走到包炯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看你的样子,不像是练过武功,就算练过也顶多是庄稼把式……”

“……”练了十几年的拳脚被人一口说成庄稼把式,偏偏还不能反驳,包炯除了沉默也不知道该怎么是好。

“这样也好,没练过内力也不算什么,反正以你的力气,那些练过内力的也不能把你怎么样。”男人笑眯眯的拍拍包炯,“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就帮你一把好了——反正我还没收过徒弟,你我都是星官,便宜你了也无妨……”

包炯终于明白那果子到底为什么说“吃则死”了——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得出结论如下:

那果子很可能是外星陨石上携带的外星植物的种子生长而成,拥有刺激人体潜能的独特作用。但是由于刺激得十分厉害,导致一般人吃下去会受不了骤然提升的力量而死——在捏个筷子都把自己的手指头捏肿还险些捏断之后,包炯理解了“千钧果”的威力到底有多强。

但是,也总有些人运气好或者体质好,撑了下来——这些人要么想给自己贴光要么想独占这些果子,便编出“星官”的无聊说法——总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星宿”啊,“天官”啊,不过是人牵强附会上的封建迷信罢了。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包炯绝对不是什么“星官”,但是他照样在狠狠折磨了自己三个月,把从爬行到走路到跑的新生儿成长过程重复一遍之后,掌握了那种强大而又危险的千钧之力。

“徒弟,想什么呢?”

“……没什么。”

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个多月了,包炯也渐渐认了自己的确是跑到了北宋年间这个事实。心里怅然郁闷之余,也有一丝小小的欣喜。

因为他从黑衣人——那家伙坚持不肯说名字,更不肯摘掉面具,包炯又懒得叫他那个麻烦的自称,只能用“黑衣人”代称——那里了解到,这个时候的开封府府尹,是——包拯。

包炯之所以会知道北宋年间的历史,全是拜此人所赐。因为据他老爸和爷爷信誓旦旦所说,他们包家的祖上,正是那位“包青天”,包拯——

从小听着“包青天”的故事长大,包炯对包拯的崇拜已经达到了近乎将对方神化的地步,对历史极为头疼的包炯之所以对北宋仁宗朝的历史有着相当的了解,全是因为这是“他”的朝代。

“如果能见到你的话……”轻轻抿了抿嘴唇,包炯的眼中是全然的向往,“来到这里,我也无悔了……”

第四章

虽然包炯很想立刻去见一见自己的偶像,但是黑衣人却不放他走了——“你号称是我徒弟却没学到我的一分本领,想等出去之后害我被江湖人耻笑吗?”

包炯很想说他只打算一出谷就去开封府,想办法在偶像地盘上找个活干,和江湖绝对不会扯上一分一毫的关系……可惜被黑衣人自顾自的给无视了:“不管怎么说,就算你出谷心切我教不了你轻功内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让你好好学学——喏。”

包炯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并不是以往一样的一身黑,而是换了一双银色手套。随着他手部动作,那手套随之反射阳光,耀人眼目。

“这是什么?”包炯看着那双银手套,不明所以。

“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习惯性的偏头向一边忽略掉接下来长篇累牍的自我介绍,男人这套自我介绍他已经快听出耳茧来了,“——玉树临风银爪黑鹰。”

嗯?包炯一挑眉,看着黑衣人——他记得之前最后一个词好像不是这个?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厉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辞,接着忙不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头,“看着!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武器——冰丝锐刃爪!”

包炯勉为其难的看了过去,只见男人用戴着银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块圆柱形木头,让木头在自己手中旋转,然后……慢慢变成一个圆球。细碎的木屑不断从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渐渐积了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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