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计划好了的,只要他回来。
可是为什么……
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他不知道自己哥哥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打乱计划的吗?
穆怀茗摘掉眼镜,双手捂着脸,无声地哭泣。
第九章
穆怀昔只记得挂断手机之后,雾气慢慢消散了,能见度目测有三十米左右。他又给谢必安打了个电话,可是没人接,可能是在出租车上了。
路上渐渐有了来往的车辆,穆怀昔透过雾能看到车辆经过时打起的灯光,他有些疑惑为什么他们在这样的天气中还能行驶自如。
他突然觉得汽车里闷得很,汽车里也越来越热,就像是被人掐住脖子捂住鼻子一样喘不过气。穆怀昔打开车门下车去透透气,下一秒,强大的冲击力使他陷入黑暗。
等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看到季晋,跟记忆中那张脸一模一样,十八九岁的模样,清秀的脸庞,微长的碎发刘海,秀气的眉,含笑的眼眸,挺直的鼻梁,笑起来跟猫咪一样翘起的嘴角,若隐若现的笑涡。他伸出手去收去抚摸,却又在快要接触到皮肤时停了下来。
季承好笑地看着他的举动,主动去握住半空中的手掌,光滑骨节分明,却又冰凉,像一块温不暖的玉。
“欢迎来到地府,小牧,你已经死了。”
手背上感受不到一丝温暖,反手握住季晋的手,手指搭在手腕处,一片平静。很奇怪,他很快就接受自己已经死亡的消息。
他静静地听着季晋讲述他自己的死因,也许是已经死了的缘故?心里什么情绪都没有。他握着季晋的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嘴。他想了十四年,念了十四年的人,竟然还能在死后遇上。再好的照片,再清晰的记忆,都比不得这人在他面前张一张嘴,眨一眨眼。
季承见自己说什么穆怀昔都没有反应,知道多说无益,便告诉他三天之后准备投胎。说罢使劲想把手抽回,只不过穆怀昔抓的更紧。尝试几次失败后,他只能继续坐着保持手被牵着的姿势。
那天他在鬼门前见到的穆怀昔是魂魄不全的,浑浑噩噩,对什么都没有反应。六号说他是被厉鬼害死的,名单上没有他,他和二号赶到的时候,魂魄已经被厉鬼啃噬掉了一部分。二号已经跟去抓厉鬼了,他便把这个可怜鬼带回来。魂魄不全的鬼,枉死的鬼,这两种是不能随便投胎的。魂魄不全需养魂,枉死需在枉死城等到阳寿尽的那天。
季承跟同事打了个招呼,便把穆怀昔带到他在地府的房子。之后他又把女儿领了下来,让女儿陪着这个呆呆的叔叔。
他去找苏九龄,找陆判,找崔府君,最终用功德为他交换了一个投胎的机会,只等穆怀昔魂魄养全了之后便可安排去轮转池。
穆怀昔本该活到87岁的,现在才28岁,若是不给他交换,那就是要在枉死城待上近六十年。季承看着自己一片空白的功德簿不由得苦笑,还好苏九龄帮他说清还价,五等鬼差的位置是保住了,可怜这些年都是做的白工。
难道真的看着自己当弟弟一样的人在那边过上六十年?这已经是唯一一个,还记得季晋的人了。他不忍心这样对穆怀昔,也不忍心这样对自己。虽然三天之后这唯一也会消失不见,穆怀昔也要喝下那碗孟婆汤进入新的轮回。
“你有什么想问的吗?”还好魂魄是不会出汗的,要不然两个人这样握着可不是一手心汗嘛。
穆怀昔摇摇头,“我不用问,你在,就好。”我很想你。
被穆怀昔认真的眼神看得有些窘迫地低下头,用空着的那只手抓抓脑袋,季晋觉得自己还是说点什么,反正现在说的,过几天他也不记得了。
便把自己这些年的事情,挑着捡着说了出来。比如死后怨气太重,成了一方厉鬼,后来被他师父抓住之后,见他天资卓越,便推荐他去当了鬼差。比如在人间化名叫季承,上岗那天还依照惯例把所有人有关他的记忆都洗掉。比如四年前回到了黎市。比如他不知道为什么穆怀昔还会记得自己。
“那么,你现在有什么想问的?”求求你一定要问点什么,我一个人说话真的很辛苦,而且能说的我都说了,不能说的都是机密啊。季晋无奈望天。
“那桃花呢?”这是穆怀昔最想知道的,他总觉得桃花眉眼间跟季晋有点像。但是如果真是他的孩子,那么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我捡来的。”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让他继续握着,将桃花的来历徐徐道来:“那天我在上面做任务,遇到一个死了的孕妇,桃花就是她的孩子,桃花她是鬼胎。不是很常见,因为她母亲已经临盆了,突然死了,肚子里的孩子是出来了。有点像棺材子,只不过她生下来的是个死婴,已经有了魂魄的死婴。然后我就把她带回来养了,用我的肉身的血肉给她重新塑了一个。具体过程我就不方便说了,地府机密你懂的。”
穆怀昔虽然对塑这个过程有些疑惑但还是点点头表示理解,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
季晋从来不知道这个孩子这么不爱说话,这一问一答,不问不答的样子怎么跟自家上司一样。都难无口当萌点吗?吐槽归吐槽,他还是耐着性子引穆怀昔说说话。
“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没有了。只是……”
“只是什么?”
“季晋,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很多年了,你知道吗?可是我知道你喜欢的不是我。你看我的眼神,跟看梁冠华是不一样的。穆怀昔有些自嘲的笑了笑,抬手示意季晋别说话:“你不用回答,我知道答案的。”
“……”被噎住的季晋只能叹气。他知道小牧喜欢自己,他一直知道。他喜欢过人,知道那种眼神。那种说着“我喜欢你,你看我一眼好不好”的眼神。可是他不能,当初他喜欢梁冠华的时候,他不能喜欢小牧,后来他死了,他更不能去喜欢小牧。现在小牧也死了,他能去喜欢小牧吗?
“可是,就三天,三天之后,我就,小牧就见不到你了,所以,这三天,你能不能装作喜欢我的样子。跟我在一起三天……就当弥补我一下好不好……”
季晋听着他夹着央求的语气。他仿佛看到自己站在梁冠华的面前,说,你能不能别出去,也是这样卑微,卑微地恳求恋人的回应。可是梁冠华还是坐上那班飞机,留给他两个字,等我。
他感到一阵揪心,眼眶一热,用力眨了眨眼,才将那要夺眶而出的泪水止住。
魂魄是不会哭的,唯一的一次哭泣,就是在奈何桥畔喝孟婆汤时。据说桥上个鬼哭出来的泪会流入忘川河,人活着的时候,有八苦,人死了之后,却又千般万般不舍。承载着这一切的忘川水,尝起来苦不堪言。
多少爱恨情,贪嗔痴,都化作忘川的水。
季晋没有点头,他用力咬着下嘴唇,对着穆怀昔摇了摇头,用力挣脱那双手夺门而出。
留下穆怀昔一人在屋里深深叹息。
接下来的三天,穆怀昔没有再提这个话题。这让季晋松了一口气,又很愧疚。他不肯答应这个小小的要求,与其说是不想欺骗穆怀昔这一片的感情,不如说是他自私地不敢答应。
他怕啊,穆怀昔三天后就一碗孟婆汤,前事尽忘,而他,还要在这片天地间存在上不知道多少年。孤寂的日子过久了,一旦尝了甜头,恐怕以后的孤独就无法忍受。
季晋打算亲自送他,所以到奈何桥的这段路是季晋陪他走完的。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即使他是鬼差,也不能随便过去。等过了奈何桥,会有专门的小鬼去领他去轮转池。
“想不到孟婆竟然……”穆怀昔端着一碗看上去黑乎乎的液体,选了个稍微中性话的词语来形容眼前这位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竟然这么年轻啊。”
季晋跟现任的孟婆——孟长生没有什么太大的交情,应该说整个地府没有几个人是跟孟长生有交情的。因为这位孟婆有个毛病,那就是经常失忆。可能你今天跟他打个招呼,明天他就忘掉了,因为他喜欢喝自己熬的汤。好在他再忘事,这个汤倒是从来没有熬错过。
跟孟长生打了个招呼,季晋带着穆怀昔坐在孟婆家的长条凳上。这条凳子是孟长生闲来无事用来看忘川河的发呆用的。
“也不知道好不好喝。”季晋有些好奇地看着这一碗黑汤,他记得上次看到的好像是红色的,难道这位失忆症患者还会记得推成出新?新品种?
“你没有喝过?”晃晃碗,除了颜色之外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底下也没有什么残渣。
“只有投胎的人才有这待遇。”
“是么……”
“哎?你放碗作甚?”难不成反悔了不想投胎?别啊,他拿点功德可都付出去了。退不了货的啊。季晋有些着急了。
穆怀昔跟三天前一样,握住季晋的手掌,紧紧地,力道大得像是要将这个触感,狠狠地烙在魂魄上。
季晋还来不及呼痛,就被穆怀昔的声音止住。
“季晋,你记得来看看我呗。”十四年前,他站在季晋的坟前,心说,你也回来看看我吧。十四年后,他站在奈何桥畔,忘川河边,跟季晋说,你来看看我吧。
“……好。”季晋抬头,看着穆怀昔的眼睛,点点头。
“谢谢你。”穆怀昔抬起手,在季晋的手背上轻轻落下一吻,随即松开。拿着碗,边走边喝,来不及咽下的黑色汤汁从他的嘴角流下,趟过下巴,趟过喉结,最终滑入他生前穿的那间白衬衫的领口中。
他将碗还给孟长生,随手擦了一把嘴角,笑道:“非常好喝。”
孟长生难得听到有人夸奖自己的汤,心里有些吃惊又有些雀跃,他抬头给了穆怀昔一个大大的微笑。
穆怀昔理了理着装,扣上领口最上的一颗纽扣,郑重地如每周进公司开会一样,一丝不苟。季晋捂着手背,看着他一步步走上奈何桥。
他看着他无可自制地流着泪,一步一年华,多少悲喜,都在步步之间消散,人生不过百年,奈何桥也不过百米,很快又很漫长。他注视着他走,仿佛自己也在桥上走着,逐渐丢失掉曾经的自己。
走到快中间时,穆怀昔转过头望着河边的季晋。他几次张嘴,又几次合上,最终只给了季承一个流着泪的微笑,又继续前进。
他本来想说,要是下辈子我还喜欢上了你,你愿意给我个机会吗……
可是他又不敢说,他怕季晋又是摇头,又怕季晋迫于同情给他一个点头。
算了,就这样吧。
“穆怀昔。”
“是。”
“时辰到了,走吧。”
“好。”
完结章
吴悠,无忧,这个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她的期盼,而吴悠也像她的名字一样,从小就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嘴里的好班长,父母心里的好女儿。认识吴家的人总说老吴家有个好女儿,性子好,成绩也好,这不,考上了个名牌大学,空闲时间还会去外面做些家教的活计减轻家中的负担,真是养育此女父母无忧啊。吴父吴母很是欣慰,觉得自己就等着女儿毕业后,找份安稳踏实的工作,嫁个普普通通的人家,生儿育女之后他们就可以退休含饴弄孙去了。
当女儿研二快毕业的时候,她有些害羞地打电话告诉父母,她有了喜欢的人,毕业之后有结婚的打算。吴父吴母很是开心。他们一直怕女儿继续读下去,读成老姑娘了,会没人要,这下好了,两桩心事都解决了。忙问准女婿的情况,什么时候带回来见见。
电话那头的吴悠有些支支吾吾,后来电话转给了一个男人。那男人声音温温润润,他先问候了吴家二老,又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谈吐间不卑不亢,用词给人亲近感又不会太失礼,一听就是有教养的人。人说,岳父与女婿是对头,可是到了吴父这边,倒是越发觉得这个准女婿不错。吴父年轻时是在一家小公司做销售的,时不时会有些电话销售,对于人的声音比较敏感。
寥寥几语,男人跟吴父约好了拜访的时间,便把电话转给了吴悠。吴母问起了女儿与那男人是怎么认识的,那男人是什么背景,长什么样啊之类的。吴父忙制住了吴母的话头,把女儿从尴尬中解脱出来,随后吴父跟女儿又聊了几句便收了线。
吴父只觉得那男人是个家教不错的人,倒是不太在意男人的家世,他家也只是刚奔小康而已,又不是旧时候,他相信女儿的眼光和判断。
只是看到未来女婿的时候,吴父一张老脸僵住了。
女儿亲密地搂着的那个男人,是穆怀茗,穆氏的大公子,而吴父供职的公司就是穆氏旗下的。
他只以为男人家世应该还可以,他从来没有想到男人的家世这般好,好到他根本连高攀的心思都没有。
吴父坐在沙发上死死地盯着男人,要是在公司的年会上,他是绝对不敢这样,可是他现在只是一个父亲,一个关心自己女儿未来的父亲。不得不说穆怀茗有着一张好皮相,但又不仅仅是有着这个皮相。全公司的人都知道这个本该拥有穆氏的男人,是个病秧子,药不离身,这命啊是用药堆起来的,而且怕是不得长久啊,你看穆家老爷不是把私生子都领回来了嘛。这个流言在公司里私下传得那是沸沸扬扬,职员们茶余饭后总会聊上几句,仿佛这就是他们窥看大家族的洞眼。偶尔有幸见到穆家大少爷或是小少爷的,还会将两人对比起来,编排着这对同父异母兄弟是怎么样的争夺穆氏。可是这多少年过去了,兄弟阋墙并没有发生,穆怀茗还是稳坐副总裁的位置,穆怀昔辅佐着哥哥。穆怀茗就像一株劲松,不屈不挠地攀附着悬崖峭壁,挣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即使身体不好,即使只是坐在沙发上,即使面对的是他公司的一个小小职员,他都会挺直自己的腰杆,认认真真地看着你。
吴父很欣赏这个男人,这种风骨在现在年轻人身上很少见了。可是欣赏是一回事,把女儿嫁过去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他不是身体不好,如果他不是那个大陆东部地区的首富穆家的人……
送走这对小情侣,吴父吴母进行了一番对话。下一个周末,两夫妻就去了女儿学校的所在地,也是穆家的所在地,蒲封市。一家三口,在宾馆里,发生了这辈子最剧烈的争执。吴父看着坐在床边哭泣的妻子,和坐在椅子上倔强地不肯让步的女儿,深深的叹息着,当晚就带妻子离开了蒲封回了家。
穆怀茗知道这事之后,又一次拜访吴家。他与吴父进行了一段长达四小时的冗长的对话。后来,在吴悠毕业的那天,他与吴悠订了婚,同年7月,两人结婚。
婚后,穆怀茗就与妻子搬出了穆家老宅,吴悠进了研究院偶尔会参与考古队的挖掘活动,这也是吴父反对吴悠进穆家的一个原因,他不想看到女儿放弃她儿时的梦想去做一个富家太太,穆怀茗保证他不会把吴悠困在牢笼中像他母亲一样郁郁而终。
因为穆怀茗的身体原因,两人迟迟没有孩子,就在吴父吴母对这件事情不太抱希望的时候,结婚第六年,吴悠怀孕了。
那一年的十一月十一日半夜,吴悠产下一子,六斤三两,小名无愁。
因为小无愁早产了一个月,为了给婴儿更好的照顾,夫妇两虽有些不舍,还是将儿子托给了专业的护士照顾。
护士将新生儿小心翼翼地放到小床,看着他红彤彤的小脸,忍住伸手抚摸的欲望,检查完设备都工作正常,便离开育婴室,来到外面的值班室。她哼着摇篮曲视线盯着监视器,觉得自己这份工作真是没选错,天天跟这些小东西一起生活简直太棒了。
这个高级的育婴室大概一个房间有七八个婴儿,无愁待的这个房间,还有一个保温箱是空着的,昨天刚刚被接走。无愁现在眼睛还没有睁开,安安静静地睡在保温室里,就像是睡在子宫里一样,偶尔蹬蹬小腿伸伸小拳头,打两个小呼噜,吐两个小奶泡。偶尔因为逗弄而扭开脖子,嗯,脑袋下面那块虽然不太明显不过也算是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