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漫无目的地穿梭在宽广的街道上,像是一个被轮回抛弃的游魂,上天入地,都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他索性来到附近的一家酒吧,问服务生要了一杯最烈最辛辣的酒,像是灌白开水似的狠命往嘴里灌。
一旁的服务生看得直咧嘴,见过找醉的,没见过找死的。
似乎是感应到了他的注视,颜殊歌别过头,看了他一眼,对着他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显得有点欠扁。他的目光有些散漫和随意,像是在看风景一般,百无聊赖地看着周围一张张沉迷于夜色中的人,忽然就笑出了声。
他的笑容似乎永远都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反正看不出太多情绪,就是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很假。
也许,他只是出于可能才这样笑,也许,他很久都不知道应该如何笑,才是真正的开怀。
这段时间,似乎发生了太多不平常的事,让他需要慢慢整理好自己的思绪,不然,他真的怕自己彻底变成疯子。话又说回来,他现在的样子,与疯子又有多少区别呢,疯子起码可以沉浸在自己虚拟的世界里,享受着虚拟的快乐,而他,居然混的连个疯子都不如,还真是莫大的讽刺与挖苦。
想着最近发生的事,颜殊歌忽然觉得很可笑,简直像拍电影一样,什么不好的事情都让他赶上了,主角光环倒是没有,衰神附体才是真的。
最匪夷所思的,只怕就是自己从前那个面瘫室友了,一下子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时而冷漠,时而残忍,时而温柔,时而像个神经病。
偏偏那神经病还变成了赖皮狗,开始对自己死缠烂打。
他们原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算偶尔有了交集,也注定会因为既定的轨迹与命运,从此分崩离析。
命运这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但谁也无法彻底否认它的存在。这么多年以来,他都已经认命了,并且选择接受命运。颜殊歌想不透,为什么路清偏要打扰自己龟缩之下的平静呢?
路清最近的变化,他不是看不到,路清的示好,路清的在意,哪里能逃过他的眼睛。只是看到了又能如何呢,他宁愿自己是个瞎子,他没有勇气相信路清会真的喜欢自己,路清讨厌他才是真的!
颜殊歌半眯着眼睛,朦胧而昏暗的灯光照着他的脸上,使他原本苍白的面容多了些许柔和。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他的目光开始变得迷离,深邃。他用手指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路清啊路清,你真是越来越孩子气了,什么时候才能不再任性呢?难道你不知道,你可是比我小四岁呢,毛才刚刚长齐的小屁孩一个,在成熟也是招摇撞骗的表象,连人心都看不透,就学人家说什么情啊爱的,真他娘的欠抽了!”
笑了笑,颜殊歌将杯中的残酒饮尽,顺便又问服务生要了一杯。
“感情这玩意是年轻人玩的游戏,我的心早就老了,玩不起了!”醉意一点点袭来,头头晕晕的,意识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
从前发生过的事,经过的人,哪一个他都不曾忘记。
颜殊歌不清楚自己对路清是什么感觉,怜惜与纵容的背后,究竟有没有过暧昧的情愫,他从未考虑过。
他知道,他早就不知道如何去爱了,他对路清,有过痛恨,有过不忍,有过毫无理由的放纵,却独独少了一份心动。
如果,如果没有三年前发生的一切,他也许会爱上这个霸道又任性的少年吧?谁知道呢,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
眼前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遥远的过去,他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望着广阔无垠的天空,憧憬着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觉得,外面的世界一定比他生活的四角天空精彩。
如果可以重新来过,他一定会笑话死曾经的自己。
第四十三章:伪君子
记忆的闸门在一瞬间倾泻,回忆就像洪水一般肆虐,所有的美好的,残缺的,放纵的,悔恨的,桩桩件件,排山倒海而来,在他的意识里如电影的片段,一一机械地放映。
说起来,他算得上一个没有童年的人,又或者说,他的童年没有太多的欢声笑语,有的只是一个人的懵懂与惆怅。
颜殊歌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打从他懂事以来,每天面对的就只有与自己一般无家可归的玩伴,懵懂的年纪,大家都憧憬父母的关爱,但是他们知道,这些是他们一辈子所不能企及的。
有些人天生就是宠儿,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被抛弃,即使再怎么自怨自艾,都无法改变既定的命轨。这一点颜殊歌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所有,他从来没有做过无所谓的挣扎。
不同于一般在那种环境长大的孩子,他没有抱怨,没有失落,甚至没有一点的自卑与怯懦,因为他觉得那些是弱者的行为。
他怀着感恩与好奇的心,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他觉得生活就应该是抓住幸福,而不是跟随着幸福的尾巴。生命本来就不长,干嘛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去放大悲伤呢,那简直是对生命的亵渎和浪费。
小时候,他总是安安静静地跟在院长身边,看着他眼角那种似有似无的悲伤,院长总是抚摸着一把外形古朴的吉他,神情专注地望着远方,像是心里蕴藏了无数的心事,却又不知道如何诉说。
年幼的颜殊歌有些不解地问他,那东西是什么,为什么会发出那么清脆而好听的声音。
院长告诉他,那是一种乐器,叫吉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演奏出人世间最动听的旋律。
年幼的他,懂的不多,却深深记住了这一点,他喜欢那种声音,喜欢那种叫做音乐的东西,喜欢它带给自己的触动与震撼。所以,他给自己起了个别人都觉得伪文艺的名字……殊歌。至于他为什么姓颜这个生僻的姓,那其实是个误会,因为院长姓颜,孤儿院的所有孩子,都姓颜!
长大后,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临市的音乐学院,很多同学都羡慕他有一张天生的明星脸,对此,他总是显得无所适从,甚至多少有点不认同的情绪在里面。因为他知道,他来到音乐学院不是为了当明星,也不是为了享受光鲜亮丽的生活,他的目的很简单,也很单纯,亲近音乐,仅此而已。
那一个个音符,陪伴着他走过悠悠的青葱岁月,那几乎成了他短暂的人生里,最美好的回忆。
四年前的夏天,他开始了自己的梦,是美梦,也是噩梦。
也许,他是幸运的,他的音乐才华很快就得到了经济公司的青睐,在同学们一片羡慕的目光中,签约了恒天。恒天不愧是大公司,很快就替他量身定做了第一张唱片,他的外形好,气质更是出众,加上不可复制的音乐才华,唱片销量水涨船高,不但秒杀了同期的新人,甚至连一些前辈都被他比了下去。公司决定重点培养他,在他的身上,经纪人仿佛看到了巨星的影子。
一年后,公司又签了一批条件还不错的新人,他偶尔会在公司的训练场与他们打个照面。其中有一个新人总是用怯生生的目光打量着他,带着欣喜与羡慕。他多少有些印象,那新人貌似叫秦子宁,长得清新雅致,一双眼睛清澈无暇,连声音都像玉一样温润,看起来很阳光,很讨人喜欢的一个少年。
不知道为什么,秦子宁似乎很喜欢他一般,每次看到他都很热情地打招呼,后来他们渐渐熟了起来,也便经常像朋友那般一起喝酒,一起聊天。
秦子宁似乎是一个好奇宝宝,总喜欢缠着他问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与音乐有关,有的与他自己有关。看着秦子宁轻声细语地叫着自己师兄的模样,颜殊歌觉得自己被魔鬼附身了,他竟是讨厌不起来,甚至还带着几分连自己都不明白的喜悦。
从此,他尽职尽责地当一个好师兄,帮助秦子宁练习发声,练习谱曲,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亲密无间,好的像是一个人。他把自己最新创作的作品给秦子宁看,他们一起坐在阳台前看着灿烂的星河,憧憬着有一天他们也可以成为耀眼的星辰,闪耀着整个神州大地。
那晚,他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感觉有一个柔软的物体在触碰自己的面颊。一双手暧昧地触碰着他的身体,他猛然惊醒,难以置信地看着秦子宁。他从小就比别人聪明,很多事情都看的通透,秦子宁的举动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
他有些不确定地看着秦子宁,秦子宁却笑眯眯地伸出手指,碰了碰他的嘴唇。
颜殊歌知道,自己不是同性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秦子宁的亲近,他竟然一点都不讨厌。这样的暧昧持续了一段时间,他们谁都没有挑破。
终于,一天晚上,秦子宁忽然缠住了他的脖子,暧昧的语气带着几分蛊惑,“师兄,我喜欢你,我们做吧!”
颜殊歌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竟然真的同意了。他们就那样在懵懂而兴奋的年纪,做了最亲密无间的事情。
看着在自己身下柔弱的少年,看着那水晶清澈的双眼,闪着点点潋滟的光,颜殊歌用力握紧了秦子宁的手,在心中暗暗发誓,音乐与秦子宁,他都会用心,用生命去守护。
那段时间,几乎是他平淡的生命中,最激荡的岁月。颜殊歌甚至想,如果一切都没有改变,他们可能是很好的一对,即使不容于世,只要他们觉得幸福就好了。
有些时候,顺理成章的想法,则意味着天真。
直到一个晴朗的下午,秦子宁忽然神色慌乱地找到他,对他说,“师兄,怎么办啊,我貌似遇到麻烦了,陆扬导演要请我吃饭,我经纪人的电话又突然打不通了,他们不会是商量好了坑我把?”
颜殊歌愣了下,秦子宁和他不同,他就是专职搞音乐的,而公司对秦子宁的培养方向可能更全面一些。
陆扬是圈里很有影响力的导演,当然,名声也很大,虽然喜忧参半。很多人都说陆扬乱交,甚至有潜规则新人的行为,作为新人的秦子宁,是万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得罪陆扬的。
想了想,颜殊歌决定陪秦子宁一起赴约,退一步来讲,就算陆扬真的想图谋不轨,他们两个人也多少有一些照应。
那顿饭吃的倒是不瘟不火,陆扬除了问秦子宁有没有兴趣参加他的新片,便绝口不提工作的事情,还热情地与他们聊着八卦。
后来的后来,颜殊歌有些记不清了,也许是忘记了,也许,是他刻意不想去记得。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酒店的床上,身上一片狼藉,他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又不想去思考。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死了算了。
印象中,他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秦子宁似乎碰了自己的杯子,他当时根本没有多想,只是觉得那是一个无心的动作罢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酒店的,季成找到他,将一张报纸劈头盖脸地砸在他的脸上,眼里是满满的痛惜与愤怒。
报纸上,刊登着他与陆扬共同进入酒店的画面,虽然是偷拍,但是角度不错,看起来就好像他缠着陆扬的脖子似的。
“殊歌,你太让我失望了!”季成愤恨地离开。
颜殊歌笑了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他甚至连什么是悲伤都忘记了。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找到秦子宁,他就是想问一句,为什么?
身上的疼痛,远不及心里的绝望。
他来到恒天,无视掉一双双鄙夷与戏虐的目光,来到秦子宁面前。
秦子宁穿了一套白色的西装,天蓝色的领带,笑容清澈的像湖水,只听他用那极其无辜的声音,惋惜地看着他,“师兄,你怎么会做出那种事情呢?”
颜殊歌笑着抬起头,嗓音带着嘶哑的绝望,淡淡地吐出两个字,“我贱!”
那一刻,他在笑,他知道自己以后不会哭了,因为,心死了!
他可不是犯贱么,对秦子宁居然一点防备的心思都没有。那个看起来心思单纯的人,外表还真具有欺骗性呢,做出来的事情,却比谁都狠,比谁都绝!
第四十四章:告白
从回忆中醒了过来,颜殊歌发现自己的眼眶竟然湿湿的,想想都觉得可笑,自己原来还会有伤心难过的样子。
忘记了到底往肚子里灌了多少酒精,反正回去的时候,他的身体左支右绌的,跳了一路的摇摆舞。浑浑噩噩的感觉其实也挺不错,起码不会胡思乱想,不会让自己被绝望埋葬。
跌跌撞撞地打开房门,原以为迎接自己的会是一如既往黑暗。
谁曾想,客厅里的灯竟然是亮着的,明晃晃的有些刺眼,闪得他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他只好半眯着双目,将熟悉的屋子又打量了一番。
早就应该去会周公的路某人,此时正挺直了腰杆,端坐在沙发上,像极了一根木雕。
明明分开才不过几个小时,颜殊歌却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只觉得眼前的路清,看起来有些不真实。明明还是那张清俊的脸,颜殊歌却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恍惚间成熟了许多,也沧桑了许多,下巴上甚至依稀能看见点点青色的胡茬,凭空添了几分岁月的沉寂。
路清的眼里被红彤彤的血丝填满,像极了一只红眼兔,他听到声响,于是连忙转过身,便看到颜殊歌扶着门框,摇摇晃晃地站在门口,冲着自己眉飞色舞地笑着。
不知为什么,纠缠了一晚上的烦闷忽然间荡然无存。
他忙站起身来,跑到门口,目光无意间落在颜殊歌脸上那鲜红的指印上,眼睛瞬间被刺的生疼,他慢慢地伸出手,想要去触摸那乍眼的伤痕,却发现自己的手有些不听使唤,连抬起来的力气的都没有。
他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自己的声音都带着攻击力,“还疼吗?”
终于给还是积聚了气力与勇气,路清触摸着他冰凉的面颊,指尖划过点点清泪留下的痕迹。路清忽然间觉得,这个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凉薄。
颜殊歌忽然抬手,将路清的爪子拍掉,错过路清的身体,向房里走了进去。
“我哪里有那么娇气,一个巴掌而已,又不会少块肉,能疼到哪里去。”颜殊歌看都没看他一眼,敷衍道。
看到他这个样子,路清有些忍不住想笑,不是开心,而是别扭。
此情此景,竟然是如此的熟悉。当初他们纠缠的种种,可不就是这种画面吗?那时他对颜殊歌百般厌弃,哪怕只是看他一眼都觉得要长针眼,如今他们的立场彻底反了过来,他努力地想要看近那个人,连看那个人一眼都觉得幸福,而他,却成了那个被嫌弃的对象。
算了,如果死皮赖脸便能换得雨过天晴,路清决定认栽。
“你知不知道,我好担心你,以后不要那么晚回来好不好?”路清紧紧地跟在颜殊歌身后,明明两人身处同一个屋子,他却有一种错觉,自己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把人弄丢了。
“拜托,我求你不要说得那么肉麻好不好!”颜殊歌走到卫生间门口,不耐烦地回过头,用眼神示意身后的跟屁虫不要继续跟着。
路清自我反思了一翻,觉得自己表达的都是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一点都不肉麻,于是摇了摇头,道,“我只是害怕你出事,这年头,男不管男的女的,出门都不安全。”
路清在心里盘算着,这家伙长得眉清目秀的,万一被哪个色狼盯上了怎么办,所以他必须把人看住了。
颜殊歌被他气的差点撞墙,路清翻脸的速度,绝对比翻书快,他有些懊恼地看着路清,“路清,我真的看不懂你的心思了,你到底想怎么样啊?我知道你讨厌我,甚至巴不得我早点升天,说实话,你要是实在容不下我,我明天就可以搬走,拜托你不要在说那些让人容易误会的话来恶心我,算我求你了,好不好?”颜殊歌讨好地看着路清,语气里满是祈求。
“殊歌,从前的事,都是误会,其实我一点都不讨厌你!”路清支支吾吾地说,眼神有些闪躲,甚至故意避开颜殊歌的目光,害怕与他对视。
过去的种种,三言两语根本解释不清楚,他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向颜殊歌说明白从前的一切。路清第一次产生了一种颓废的感觉,觉得自己快被自己蠢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