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会想,当年我若是没有认识叶森,我的人生会不会完全是另一个样子。
我坐在福州路上一间咖啡厅中,看着夜幕下仍然川流不息的人群,一边微笑着品尝杯中醇香的液体,一边计算着他何时会出现在我面前。舒缓古典的曲子优雅地流淌在空气中,昏暗的灯光和考究的装潢布置出了浪漫的情调,对等待情人来说这是个很好的场所。隔着窗玻璃看出去,夜空真美。
叶森是我小学的同学。在经历了无数次的调换座位之后,我俩在小学的最后一年成了前后桌。那时我在居民区的小学中叱咤风云,是老师的骄子,父母的骄傲,学校的明星,我这辈子大概都没小学里那么上进那么风光过。而叶森则要普通平凡得多,以至于在成了前后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属于这个人留下的印象。当然,这不排除我那时候心高气傲的关系。
直到某一天的午后,当他和他的同桌在讨论某非常流行的动画片时,我鬼使神差地回头插了一句:"你也看过那片子啊?"于是,我们认识了。于是他走进了我人生的轨道中,并且再也没有走出去过。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你可能会认识很多人,他们在你的人生中进进出出,不会影响你也不会改变你。可偏偏就有那么有限的几个,对你的影响是致命的。叶森对于我,就属于这后一种的情况。
小孩子之间的防备远比成年人间来得薄弱,我们很快成了朋友,而且形影不离。我们天天在一块玩,我甚至还因此冷落了我那几个从幼稚园就认识的"开裆裤之交"。那时候都说了些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但是在一起嬉闹的片段,以及重温那些片段时淡淡的快乐和幸福的心情,不管过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想起来都是那么清晰鲜明得就象是在昨天的事。
那其实是我这之前唯一一段真正跟叶森在一起的时间。一年之后他搬家了,又一年后他当兵的父亲转业,他们全家回到他父亲的老家,南方一个省份的省城。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哭得很凶,可小孩子的眼泪改变不了任何东西。我只能眼睁睁得看着他走。可能因为他离开我太早了,我从此竟再也没遇到一个能够取代他地位的人。我们通了十年的信,直到我们上了大学,开始用电话和手机短信取代书信。也就是在大学里,我认识了雷浩。
大学里住的男生公寓,两室一厅,共住八个人。雷浩和我同住一室,睡头对头。刚搬进去时一个不经意的对视,就认识了。后来又发现大家都喜欢看动画,一来二去地更加熟识。我们很快发展成兄弟一般的友谊。他见我总和叶森煲电话,而且一聊就是很久,便问我:"谁啊?聊那么起劲。"
"小情人。"我装不正经。
"女朋友?"
"男朋友。"
他明白了我是在开玩笑,便笑着骂我:"去,变态!"
"是啊,我就是变态。亲爱的,满足我吧!"我故意做出变态的样子凑上去摸他,我们俩笑着闹成一团。
其实雷浩跟叶森一点都不像。叶森属于外表看上去很静的那一种,而他大部分时间也真的很静,偶尔会激动激动,总是个慢节奏的人。雷浩的性子则和我有点像,做事性急,风风火火的那一型。我想这也算不上是什么补偿心理,只是我再眷恋叶森,他毕竟离我几千里。除了同在一片夜空呼吸同一口空气,我们什么也不是。
雷浩第一次失恋的时候,我陪他在草地上喝酒。我们从超市拎了一大堆易拉罐,就坐在草坪上一罐接一罐地喝,有一句没一句地聊。我听着雷浩讲他和他女朋友的事,仰着头看着天。大城市的空气都不怎么好,晚上很少能见到星星。不过就只是一片黑玉般的天幕,我也觉得那很漂亮。
因为只有在看着那片无尽的天空的时候,我才会觉得叶森离我其实很近。
"哎,周桐,你怎么一直没谈过女朋友啊?"雷浩的话题突然转到了我身上。这小子已经有了七八分醉意。他大概是觉得,一次恋爱经验都没有的我没什么立场来开导他吧。
我喝了一大口酒,笑笑:"我有啊。我的初恋在十二岁。"
"真的?"
"真的。只是造化弄人,我跟他从那之后就天各一方,两地相思哦!"
"嘿!"他当真以为我有个青梅竹马的白雪公主,立时来了兴致,"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说来听听!"
我怎么说呢?告诉室友我是个一直恋着同性的"变态"?不过那晚我是故意的。我想我总要找个什么人来说说。闷在心里差不多快十年了,不能跟师长说,不能跟家人说,也不能跟叶森本人说,我闷得快发疯了。借着酒劲,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了。于是我一口气把那剩下的小半罐啤酒灌进了喉咙,开始讲我的"罗曼史"。这时候我非常庆幸汉语中的"他"和"她"读音一样。
"就这样,我在北方的时候他在南方;等我考来了上海,他又去了北京。早知道我就去北京念个次一点的大学,好歹能跟他在一座城市里不是?唉,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命运!"我想我也有点喝多了。
雷浩听完,"啪"地一下子拍在我肩上:"想不到你这家伙平日里净是些荤段子,却是个又纯情又专情的主儿!你跟她说啊,她绝对感动地一把鼻涕一把泪,然后死心塌地地跟了你!哪像我那个?看了三个月就你看我不顺我看你不顺的,花钱又多......"
他又开始唠唠叨叨地抱怨他的前女友,这时候就有点语无伦次了,把身子整个靠在我肩上,还在喝。我动了动肩:"喂,别喝了!你要是喝成死猪看门老头不会放我们进去的!"
"嗯......"
"喂!雷浩!"
好像已经晚了,雷浩已经扶都扶不起来了。我叹口气,把他平放在草坪上,然后自己也躺在他身边。罢了,今晚就睡这里了吧。好在四月的上海,天气已经不冷。
"呐,雷浩,你该知足了。好歹你试过,我却连试都不能试。我要跟他说了,我们俩八成就完了。要是你的朋友突然跟你说他喜欢你,你会接受他还是骂他变态?我啊,也许天生是变态也说不定......"
我知道雷浩已经听不见了,才放心大胆地说下去,像个受了很多年委屈的怨妇,一口气说个没完。我想我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吧。不断地告诉自己,这没什么,不对的人是我。即使没有人听也没有人回应,用发出声音的语言来说,也能令心里舒服不少。如果躺在我身边的人是叶森该多好?他什么时候才能像这样待在我身边呢?我无法控制自己不这样去遐想。
夜空真漂亮。
第二天早上被扫卫生的大爷叫起来的时候,我们俩喷嚏不断睡眼惺忪。那大爷用人民群众审视敌特分子的目光上上下下把我们看了个够,终究是没权力管我们的。我俩打着喷嚏忍着宿醉的头疼,大笑而归,在宿舍里盖着被子休养了一整天。
那以后我还是和叶森保持着电话线中的交流。我们什么都说,从电影娱乐到学业前途,从生活近况到感情现状,无所不谈。我不知道叶森到底是怎么看待我们之间这份情谊的,我只知道自己是真的离不开他的。有什么事我总想告诉他,快乐的让他分享,郁闷的要他宽慰,烦恼的请他帮着出出主意。做什么事情我的心里都想着他。不用刻意去想,他的身影在我心里出现是那么自然拿么顺理成章,我觉得我要是忘了他那才叫奇怪呢。这种感觉不是友情,绝不是。
我有时也会试着给他发些短信,用象是情书一类的语句说些诸如我爱你我想你之类的话。他多半当我喝多了或是在发神经,笑笑就过去了。我想,我从高中开始练就的疯疯癫癫的行事方式帮了我不小的忙。
一段时间之后,雷浩大概是看出不对来了,约我喝酒。刚好那前一天晚上,叶森告诉我他谈了个女朋友,而且是网友,那女孩我还认识。我一个郁闷之下,和雷浩在草坪上又是一顿牛饮。
"你今天怎么喝这么猛啊?"这回就绝对是他小子比较清醒了。
"没啥,朋友又谈朋友了。"
"什么呀?绕口令似的!"他捏着易拉罐,"周桐,你跟我说实话,你真的有女朋友吗?在北京跟你常联系的,不就是你那个叫叶森的小学同学吗?"
"就是他啊。我没说过我有女朋友吧?"
然后我看到雷浩的脸上一幅怪异的表情,扭曲着,嘴角抽动了几下才说出话来:"你......你是个......gay?"
"话别乱说。我还是个清纯童男,是不是gay什么的,自己也没确认过。"我笑了笑,半开玩笑半是认真,"浩浩,其实我说我喜欢你,是当真的啊。"
雷浩愣了好半天,看样子我的话把他吓得酒都醒了。
"你当真是个变态?"他的声音也开始扭曲。
我点头:"而且是天生的大变态啊!"
"......老天......我们回去好不好?我就当什么都没听到!"
他扶着我,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回到寝室,他很费力地把我弄上了半空里的床铺。那天刚好赶巧了是个周末,同室的另两个人,一个回家了,一个和女朋友通宵去了,只剩下我俩。躺在床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我辗转难眠,腹中一团一团的火在烧。我忽然坐起,悄悄爬进了和我睡对头的雷浩床上。
"周桐?大半夜的你干吗?"被我惊醒的雷浩见我爬到他床上,不免吃惊。
"你跟她做过吗?"
"谁?"
"你女朋友。"
"没、没有。才三个月嘛。"他很局促地回答。
我一边跟他说话,一边伸手去摸他。我虽然没真的做过,但书和影像看了不少,该怎么做一清二楚。何况人类在这方面是有本能的。
"别!你......"他的不安加剧,不住地推我。
"别紧张,放松,会舒服的。"我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说。黑夜中看不清楚,但他的耳朵很热。
渐渐地他不反抗了,而我也熟练地不象是个生手。从表情上我看出他很享受,而他虽然动作比较生硬,也让我很舒服。心满意足之后我们就在他的床上那么睡了。
等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不免后悔,觉得对不起叶森,也对不起雷浩。酒后乱性这种事,我没想到自己也会做,而且是对男生做。好在,雷浩的反应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坏。他大概只觉得是一种单纯的宣泄,他和我并不是一种人。
我们还是好朋友、铁哥们,只是我没有再对他做这种事。再深入的话事情会不可收拾的,我有这种预感。他也很够义气地没有把我的事情说出去,光凭这一点我就不能再做对不起他的事了。他的第二个女朋友谈得很顺利,虽然终究还是没能过毕业那道坎儿。
大三那年的国庆节,叶森来上海玩,要住在我这里。
提前一个月得到这消息时我欣喜若狂!从初一那年分开,我只有两段和叶森相处的短暂时光,每次都是暑假里的半个月,他随父母来我们小时候住的城市探亲。那第二次见面之后又是三年,我自然开心地不得了。另两位室友早已决定回家,我用了浑身解数,终于说服雷浩决定带他女朋友外出旅行。把"闲杂人等"赶走之后,小小的寝室房间成了我和叶森的二人世界。
他是一日下午到上海,六日晚上返京。那天我去接他,在新客站熙来攘往的客流中,坐在铁栏杆上的我老远地就看到他了:分头,高高的个子,健壮的身材,微黑的脸和端正的五官,牛仔裤加白T恤,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我跳下来迎上去,握住了他的手。
五天半的时间里其实什么也没发生。白天我陪他去逛上海的景点,光一个上博我们就待了一整天。上海太大,时间太短,也只能匆匆而过。晚上回到寝室往往就累了个半死,尽管这样我们还是每晚聊天到两三点。只是我们从不喝酒。一方面是他不大喝,另一方面是我不敢喝。我怕喝多了就像上次一样,自己管不住自己了。我们俩分离得太远、也太久了,这时间这距离已经让我们之间的感情太过纯净,不管说是友情也好爱情也罢,纯到了没有一丝杂质的地步。这样一份感情,反倒让我没有任何勇气去触碰。
五天很快就过去了。上海的夜空下,我目送列车载着他狂奔北去。
"呐,要走了,你有什么感想?"他在列车前笑着问我。
我笑笑:"没什么,很平静。"
"不是吧?"他有些夸张地故做受伤,"这么冷漠?"
"我习惯了。习惯咱俩总是不在一起,所以在一起时反倒平静地没感觉了。"
他耸耸肩。
我看着他,近乎贪婪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我忽然发现他的存在对我来说已经如同空气一般自然而不可或缺了。就像每时每刻呼吸着空气你不见得会感受到活着的幸福一般,如果你心里总是装着一个人,那么他是不是真的在你身边也反而不太能感觉出来了。那是一种深到极点已经与身心融在了一起的幸福感。
这世上最深刻的爱,不是和你一起寻死觅活,而是在同一片夜空下静静地守着平淡的幸福。我不知道自己这种爱情观是否正确。而且我的这份幸福,老实说也太脆弱太淡漠了,让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到底算不算幸福。
很快我们毕业了。雷浩是早已确定了直研,他女朋友却不得不回家。他们友好分手,我又陪他痛饮一番。他问及我的打算,我说我想去北京,去找我等了十年的单恋情人。他搭着我的肩:"你是当真的?你真要搞同性恋?"
"我没办法。我心里只有他一个。"
"那他心里有你吗?"
"有是有,不过大概不是这种角色。"
"你啊,真是个自虐狂!"他笑,"不过,以后我们还是兄弟。有什么事,记得找我。"
"抱歉,哥们。谢了!"
我在电话里问叶森的打算,并说我想去北京。他说你要是来我也留在北京,我们一起租房子,一起住。在我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尚未规划完成的时候,黄梁美梦就醒了。原因很简单,要是在北京的话我们两个都没有户口,所以双方家长没有一个同意的。
他是学法律的,我学化学。我们俩的成绩都没有好到可以任意选择工作和就业地点的程度。他在家里的要求下回了南方的那个省城,进了省里的广播电台。我则凭运气在上海找了份解决户口的工作。"中国科学院上海XX研究所",听名字很威风,其实只是个实验员。父母很满意,我再一次认了。我不能因为我的任性而让苍老的父母头上的白发倍速增加。
其实这一辈子我已认得太多。
我开始有意识地结交"那个圈子"里的人,偶尔去GAY吧放松一下。我和任何人都不深交,只是露水情人。我不想涉入圈子里太深,不过是因为对这种异常的感情难以派遣,才想找到同类来证明自己并不孤单。另一方面为了掩人耳目,我也不拒绝同事或是朋友介绍给我的女孩。我发现自己跟女孩其实也行,只是始终没有类似于"爱"的感觉。我跟我的女朋友从来长不了,最长久的一个不到一年。她们一致的反应是我心里没有她们,对这点我无可辩驳。几年下来,我花花公子恶名在外,于是鲜有人再为我当月老,我乐得清闲。
然而中国人人生里的大事就是结婚。一个男人到了年纪不娶妻生子,亲友们的闲话是可以压死人的。大城市还好点,在北方的父母可是着实地着急。我不止一次明确地告诉他们:我不会结婚,我也不会要小孩。他们总当我是开玩笑想拖,直到有次春节我被逼急了,忍不住对他们大声咆哮。
"我不结婚!一辈子都不!我身上流的是毫无责任感的血,我不会对家庭对婚姻对孩子负责的!当年那个女人就没有对我负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