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方设法替他培养奢侈爱好,没想到这小子天生是个苦行僧。
年轻人,简直能靠空气活下去。
除了游戏和篮球,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令他沉湎其中。
经过无数次尝试,我不得不承认他的鉴赏力有问题。
特级黄山毛峰牛饮下肚,然后抱怨味苦。
2000年的Louis Eschenauer被他喝得不香不臭,甜甜的Baileys倒是对他胃口。
分不出酱香型和浓香形的区别,觉得茅台和药用酒精的味道差不多。
最后他的结论是:要喝就喝扎啤,那样爽快。
不喜欢松露和鱼子酱,受不了奶酪的味道,看见牛排会反胃,只爱吃红烧肉。
带他去吃最新鲜的sashimi,只试了一口就不动筷子,推说自己对海鲜过敏。
他其实非常给我面子,并未开口抱怨。
如果不是习惯细心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只怕要被他骗倒。
这样懂事,虽然乖巧,我却希望他能对我大大方方呼来喝去。
连我都觉得自己不对劲,神经似乎有些不正常。
试了一圈下来,发现市面上流行的异国菜肴他都不喜欢,只有传统中餐让他笑逐颜开。
我的小小爱国者。
听了一场古典音乐演奏会,他只清醒了五分钟。
结果有天他拉我去茶楼听京韵大鼓,热热闹闹倒也有趣。
没想到他有这样传统的爱好。
问他喜欢读什么书,答案是武侠和漫画。
四大名著只看过《西游记》,《金瓶梅》倒是熟得很。
不过他对服装的品位让我十分满意,不管是名牌杂牌,一样神清气爽。
渐渐地我让他陪我出现在一些重要场合,以私人助理的身份。
他开始有些局促,但很快就适应环境。
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的左膀右臂。
我很幸运地发现了一块璞玉,就绝不会把雕琢的工作让给旁人。
我要他在我的手中焕发光彩。
现在他花在公司的时间比在学校还多,成绩倒还不成问题。
我要以我的方式,培养一个商业精英。
6、
谁说大学是"由你玩四年"?
我觉得比高三时还累!
原本以为自己遇上贵人,谁知竟是地主老财。
虽然薪水丰厚,我还是觉得自己像个苦命长工。
拿着双份的薪水就得干两个人的工作,我认命。
原先同寝室的兄弟都把上了马子,只剩我一个孤家寡人。
可我不敢找女朋友,皆因工作太忙太累,实在没有时间花前月下。
还好现在我有自己的房间,偶尔还可以看着毛片打打手枪。
不知道我的老板过得如何?
看他条件一流,应该不缺女人。
可没看见他出去鬼混过,真是奇怪。
难道他那方面有问题?
嘿,我还是别多管闲事,男人最重视这个,我可不想惹他发怒。
像他这样慷慨和善的老板可不好找!
这么幸运就找到毕业后的去处,我还不想弄丢。
他无意中知道我在本市还有亲戚,非让我带他上门拜访。
不就是碰巧送他去了趟医院,有必要这么客气么?
他笑笑,说这叫爱屋及乌。
看他的眼神,还真是深情款款,看得人满身鸡皮疙瘩。
切,我又不是女人。
比肉麻我可不会输给他,只不过我还不至于在上司面前发疯。
大伯是当地中学的校长,他这一去,带去了不少赞助。
我的老板可真有爱心,这让我吃惊不小。
更没想到他还准备了精美玩具,收服了我那个调皮的侄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那小子谄媚的态度是我平生仅见。
大伯一家对我的老板赞不绝口,如果我是女生,说不定当场就被打包送到他怀里。
既然不能以身相许,只好努力工作。
大伯对我又是一番谆谆教导,嘱咐我一定要上进,不负上官先生知遇之恩。
我唯唯称是,不过欠人恩情的怎么成我了?
算了,懒得计较那么多。
勤勤恳恳是我的优点,他看来还算满意。
这可不是口头表扬,我的工资一步步高升。
白领又洒上了一层金粉,往后两年不用管家里要钱。
可我的工作越来越忙,经常随他四处奔波。
多亏了我的兄弟们,到目前为止,我的出席记录还没有问题。
这个老板虽然人好,却常有一些任性的举动。
去年暑假本来要回家轻松一下,却被他拉着去了欧洲。
说是有要紧公务,害得我只好从命。
护照签证办得奇快,到底有钱好办事。
托他的福,坐在头等舱享受了一回当大款的滋味。
他好像知道我受不了血肉模糊的东西,热心地推荐了几种不错的餐点。
不愧是头等舱,味道让人相当满意。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已经到了戴高乐机场。
我们几乎没带什么行李,老板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
不过出了机场,目的地却改成了CRILLON。
据他的说法,忘记房子已经借给了一个亲戚云云。
我虽然觉得奇怪,却也没多问。
反正他有钱,不用我操心。
进了旅馆大门,我立刻万分感谢老板替我准备的三件套西装。
他仪表出众,风度翩翩,连带我也一起备受瞩目。
但为什么是双人房?!
想换别家旅馆,但听说都被游客占得满满的。
真是个可恶的时间段。
他一脸抱歉,我能说什么?
我盯着房间里并排的两张大床,实在不想在这里休息。
我知道没有房间,只得从权,但还是觉得别扭。
奇怪,我为什么会别扭?
两个大男人同处一室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还会吃人不成。
看来是我不好,尽想些用不着的。
明天还有公务,必须尽快休息。
他体贴地让我先用浴室,真是个好上司。
我累得要贫血,他却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开始整理明天要用的资料,真超人也。
跟他一起住了这么久,发现这个人原来性子平和,细心无比。
明明高贵又有气派,却丝毫没有高高在上的傲气,到底是大人物。
有时也能开开放肆的玩笑,言语上也不像开始时那样拘束。
我运气不错,碰上一个天使般的上司。
我匆匆洗净身体,围着浴巾踏进卧室。
对上他的眼睛,我突然后悔,没将浴袍穿上就跑出来。
虽然我不算排骨,可也没多少肌肉。
哼,我还能发育,不用理会旁人的眼光。
人在这个年纪都没什么看头,他当年也强不到哪儿去。
所以,让他笑去吧!
愤愤地想着,把浴巾扔到一边。
啊!我没带换洗衣物!
我哭丧着脸,打算把内裤翻过来凑合,却又不好意思。
一个盒子递到我眼前,抬头看见他温柔的笑容。
老板,你怎么这么细心?
我感激涕零,双手接过,连连道谢。
他吩咐我先休息,转身进了浴室。
我换上他替我准备的boxer,穿上旅馆的睡衣,上床睡觉。
醒来已是阳光明媚,觉得肩颈有些酸痛,竟然落枕。
果然我还是睡不惯太柔软的床铺。
向旁边看去,床上空无一人,看来他已经起身。
"早上好。"如管弦乐般的华丽声音响起。
我闪目观瞧,哇,大帅哥!
揉揉眼睛,没错,是我的老板!
他居然只穿了一件简单的T恤,配上黑色牛仔裤,像个大学生。
我的表情一定丰富异常,不然他不会笑得这么快活。
这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他只有二十三岁。
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我再混五十年也达不到他的成就。
看他处理各种棘手事务如以汤沃雪,我拼了老命都赶不上。
这小子天生就是让人自卑的材料。
算了算了,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他怎么穿得这么平民?
不是要处理公务么,怎么舍西装就牛仔,难道客户是德州来的?
他一脸笑容,说要带我去逛街。
可恶!我被骗了!
骗我说是公事,原来是想让我当伴游。
谁让人家是老板,肯找借口已经很够意思了,就算他明目张胆逼我出来游玩我也得乖乖服从啊。
既然有人出钱请你旅游,不好好享受是傻子。
他也替我准备了衣服,看来早有预谋。
我们就像两个留学生,兴冲冲地在巴黎乱逛。
他说以前来过不少次,却只是去过那些华丽典雅的地方,总不尽兴。
看他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连带着我也心情极好。
我们的装束随便,餐厅是进不去了,就买了几个面包,坐在露天咖啡座。
法国人都有种优雅的韵味,行为却十分大胆。
以前看过几部法国电影,各个不知所云,还以为法国人都是些神经质。
如今真正领略到浪漫的法兰西。
7、Je t'aime.
在塞纳河畔,我对正在啃三明治的封小雅轻声说着。
他瞪着眼睛,嘴里被面包塞得满当当。
"这是法语,晚上好的意思。"我微笑着解释。
他眨眨眼睛,把嘴里的食物用力咽下去,模仿我的口气,迟疑着说了一遍。
Je t'aime,我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发音,直到无懈可击。
Je t'aime,他微笑着,双眼晶亮,吐字清晰无比。
心脏狂燥地跳动着,突然有种强烈的犯罪感。
长这么大,头一次知道什么叫做贼心虚。
商场上从来诡计多端的上官文央,居然为了这点小事受到良心的谴责,说出去不知道有没有人相信。
Je t'aime,我微笑着回答,生怕他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
每次回忆起这个场面,我都觉得脸上有些发烧。
从没想到自己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居然骗人开口说:我爱你。
真是我一生的污点!
不过......当时感觉还不错。
真的不错......
Je t'aime,Je t'aime,他用少年人特有的清亮嗓音,大胆而柔和地吐露着爱语。
月光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优美的轮廓。
一双眼睛温柔而俏皮,和白天那个活力十足的封小雅不太一样。
我想那时我是被迷惑了。
不行,我是猎人,他才是猎物。
我得让他尽快爱上我才行。
不过实行起来好像有些问题--我从没追求过男人。
说实话我甚至没有真正追求过女人。
从来都是在衣香鬓影的酒会或舞会上,漫不经心地接近目标,三言两语即算认识。
接下来送对方一些别致的礼物和花束做先锋官,如果得到正面的回应,就一起去吃个便饭。
喝喝咖啡,看看画展,听听音乐会。
最后一步,当然就是去旅馆度过一个浪漫的夜晚,共赴巫山。
顺理成章,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
可惜持续的时间都不太长--我们这一类人都缺乏耐性,容易厌倦。
我一直以为,这就是爱情。
可一般人的理解好像和我不太一样。
托封小雅之福,我收集到了不少关于当代年轻人的资料。
原来在大学里,恋爱应该是这样的:
恰巧同班,混熟,表白,二人世界;
通过同学/老乡认识,大家聚会,混熟,表白,二人世界;
校园偶遇一见钟情,利用网络/人际关系认识,混熟,表白,二人世界;
等等等等。
总结下来,冲动示爱的案例不是没有,但基本上人们习惯沿用先熟悉再交往的套路。
现在我和我的猎物住在同一间房子里,时间已长达一年,彼此应该是很熟悉了。
知道对方生活上的一些习惯嗜好,说起话来也没大没小。
难道我接下来要向他表白?
可如果他拒绝我怎么办?
不行,不能让他有拒绝的机会和念头,我要他陪我一辈子。
不打无准备之仗,我早就收集了不少资料。
利用闲暇时间访问了不少同性恋网站,学到了不少生理知识。
但没人能教我如何才能不被拒绝。
爱情,本来就包含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但我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如果他拒绝我,我一定会忍不住伤害他。
抱着求知的态度,我甚至看了一堆名叫BL的小说,其中很多作品让我这个大男人脸红心跳。
那些可怕的作者据说都是女人,真是最毒妇人心。
还有一些据说相当出名的电影。
当初看《蓝宇》的时候感觉一度非常别扭,毕竟同性的那个部位并不是我的爱好。
但慢慢可以接受他们的感情,那样沉重的感情。
可看到后来,我突然有些害怕。
看着捍东对着爱人的遗体大声的哭泣,竟觉得影片里的人变成了自己。
如果封小雅拒绝我,我会不会这么失态?
哭得一塌糊涂,真惨。
看小雅健康活泼的样子,如果有个男人向他表白,说不定会一拳飞过来。
我对自己的魅力略知一二,不过那是针对女人。
他不是同性恋--这在调查书中可以看出来。
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从小到大,从没这么头疼过。
就连四年前公司遇到危机时,也没让我如此一筹莫展。
考虑了一个月,我意识到必须采取行动。
如果就这样发展下去,我们恐怕只能停留在"互动良好的工作关系"上。
可我要的从来就不是工作伙伴。
我出得起丰厚薪水,又是个极有口碑的英明上司,想要什么样的助理没有?
这些日子忙着教他生意上的事,居然把正事都耽搁了。
要想一步步把他诱入圈套,必须慢慢来。
首先是增加肢体接触。
我不想表现得像个变态,所以神色间永远是一派坦然。
他虽然聪明,历练却不够,轻易就被我骗过。
为了防止他不必要的猜疑,我非常注意分寸,但该占的便宜绝不落空。
时常懊悔自己以前的迟疑,居然白白放过这么多可以上下其手的机会。
如今,就连递杯果汁,我都不忘碰触他温润的指尖,任凭酥麻的电流滑过心头。
对于我的亲密行为,他初时有些紧张。
脸上染着淡淡的红晕,一时竟有些妩媚,教人魂不守舍。
过了三个月,不知怎么回事,他好像习惯了这些肢体接触,变得总是浅笑不语。
我不知该高兴终于能松一口气,还是遗憾看不到他羞涩娇美的一面。
果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哺乳动物都喜欢彼此接触,人也不例外。
我轻揉他的黑发时,常能见到猫咪般的神情。
微微地眯起双眼,黑亮的眸子放出柔和的光芒。
嘴角稍稍上挑,露出一点洁白的犬齿,如珍珠般发亮。
带着慵懒,仿佛下一刻就会在我眼前尽情地伸展修长的四肢。
真像我母亲怀里抱的那只雪白肥胖的波斯猫。
懒洋洋的姿态中带着一点狡猾,高贵却又和蔼可亲,明明像一团软泥,却有着睥睨一切的神气。
听说有一首老歌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光看歌名,已是缠绵无比。
他的头发看上去黑亮,摸上去柔滑,让人手心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