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出书版) by 无痕

作者:  录入:12-03

我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有故事的人,其实,我从来都想把这些故事藏好一点的,可是,人家总是一眼就看出来了。已经有过不少的人向我打探,或者直截了当地要我说说自己的故事。

我已经很懒了,懒得再去说那些自己的陈年旧事,而我越是不说,人家就越觉得故事很深很大,很有内容。我其实,真的不想吊人家胃口的,我只是想,我坐在这个咖啡吧里,不会让自己和这个咖啡吧显得很单薄就是了。

咖啡豆,必须要被碾磨,咖啡粉必须要被煮沸,隐藏在其中的香气才会慢慢地散开来。
也只有亲手做过咖啡的人才知道,咖啡其实是在磨,在煮的时候味道最香。也只有亲手做过咖啡的人,才领略体会得到这其中的全部美妙。

常常,在磨咖啡豆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跟那些咖啡豆已经混合在一起了,拿来慢慢碾磨,我会感到一种坚硬的疼痛,煮咖啡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正一点一点地被那种焦苦的涩香淹没。

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也象是一颗咖啡豆。
咖啡吧,是从傍晚开始营业的,至于关门,那就没个准了,我会一直等到最后一位客人离开。我喜欢夜晚,喜欢在夜晚工作,这其实也是多年以来的一种习惯。

在开这家咖啡吧之前,我的工作场地是酒吧,夜总会和迪斯科,你大概可以猜到我是做什么的了?这个世界最最原始的职业里有一种叫"鸡",还有一种叫"鸭",我做的是后一种。

我今年28岁,好象还很年轻,但是对于鸭子来说,已经老了,虽然我一直都喜欢这个工作,不过,我还是很决绝地把自己退得干干净净。

之所以我会喜欢做,是因为,钱,来得比较容易。
这个社会很现实的,人家在乎的是你有没有钱,而不是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是怎么来的?正所谓,笑贫不笑娼。

还有就是,它可以接触到人,可以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
我喜欢听那些客人说故事,当然了,故事里的水分永远是那么地多,而水分的多少与付的钱成正比,与真正的资本成反比。不过,不论有多少的水分,我在其中还是可以知道很多的酸甜。

再有就是,我喜欢这个工作的场所以及环境。
那里总是那么金碧辉煌地痒人眼,那里的音乐总是那么地闹,而人声又总是那么地喧嚣,偏偏在这样的环境里,大多数的客人都会把自己的粗劣,丑陋的一面掩饰起来,个个都好象是君子和淑女。

我忘了说了,我服务对象男女都有的,用我们自己的话说,这叫"水陆两栖"。至少在最初的时候,我是这么做的。后来,我对那些女人越来越没兴趣了,也是因为我手里慢慢地有钱了,钱对我已经不再是那么地重要了,我就一门心思只做男客的生意了。

在我们那一帮子人里面,一般都是水陆两栖的,真正只作单一男客生意的,只有我和明明。
明明,今年18岁,比我整整小了10岁。他长得比我要好看,不过,有点单薄,他现在是我最好的朋友,和我住在一起,我把他当少爷一样地刘待,因为,他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自己。

他对女人不感兴趣。
我说过的,其实在这一行里,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他在少年的时候,曾经被两个外地来打工的女孩子强奸了,我一直都不知道女人强奸男人是怎么样的?虽然有好奇心,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禁忌的,反正,那事之后,他痛恨全天下的女人。好象每个女人都强奸过他一样。

我做这个职业,一直还算是比较顺当的。
从南到北,从北到南,换了不少的地方,最后才在这个离家很远的城市停留下来。
我在这个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130多个平方,在一幢28层大楼的24层上。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我会很顺当,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不很漂亮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平常,可能也是因为我看起来够平常,身上没有,或者极少有风尘的味道吧,所以,客人我一直不愁。

多年下来,增加的是钱,以及对人事人世的看淡。
经验倒好象也没什么增加的,若一定要说有经验,那就是,我终于明白了,大多数的客人,其实都不懂什么生活的,虽然来的人都有钱,可是钱,实在不能代表什么,而且他们大多只是猎奇而已。

我不知道在一个地方待久了,是不是会待出感情来。
以前,好象也没有这样的感觉,只有到了这个城市,才有些例外了。
我喜欢上了这个城市。
我想我会在这里留下来,于是我买了一套房子,这也算是我真正停留的一个标志,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眼里,房子还是很重要的。

买了房子,也就意味着我想退出了,我其实也是那种很求安静的人,我一直都想有一个安静的生活,房子是我的窝,我想在这个窝里慢慢地蜷缩起来。

在我决定开这家咖啡吧之前,我住了新房之后的这段日子里,我其实一共只有一个客人,他是我在网络里找来的。

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开始在这个城市崭露头角,我好象一下子就嗅到了点什么,于是,我把自己大把大把空洞的时间都拿出来,花在看书和电脑上了。

最初跟他遇到就是在我自己做的主页里,后来,我把那个主页删了,因为,我不想再做了。
第一次跟他见面,也不是在什么宾馆,饭店里,而是在这个城市深处的一个皇城遗址公园。那个公园的面积不大,据说,原本在那里是要建一个住宅小区的,结果,工程才动工就发现了是皇城的遗址,考虑到当前的技术,工艺还没有办法真正地发掘,保护好皇城遗址,所以,又技术性地回填了,并在上面铺上草坪,建造了一个遗址公园。

公园的面积不大,是开放式的,感觉更象是住宅之间的绿化小景。
园里,正中间的位置有一个平台,几级台阶的高度,在平台上面有一堵断墙。
墙上,正面是一张地图,旧日的皇城分布图,背面,是关于这个遗址公园的介绍。
他就在那幅旧地图之前等我。
他长得很高,因为高,所以就显得更加地瘦,好象看他一眼,都会被他的瘦硌疼了自己的眼睛似的。长得一般,不过收拾得很干净,只是感觉他的性格有点郁闷,话也不多。

我,穿了件圆领的T恤,一条运动短裤,光脚穿了双跑鞋,好象随时都准备着要上场打一场球。
我觉得自己最好的一点,就是看起来够健康,阳光,几乎每个客人都说我不象是做鸭子的,也说不清做鸭子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反正,我不太象就是了。

我们在这个遗址公园里随意地走走之后,他就带我去了香格里拉,那里,他其实早已经预定好了一个房间。
这之后,他常常都会打电话约我,有时候只是一起吃顿饭,喝喝茶。
开始的时候,每次在谈好的价钱之外,他都会给我一些小费,有时候小费的程度甚至要超过本金了。
后来,他就开始送我礼物了。
衣服,鞋子,钱夹,手表,巧克力,鲜花......
我从来都不问客人的名字的,这是规矩。
也随便他们愿意叫什么,哪怕是叫1,2,3,4,都与我无关。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再地告诉我,提醒我,他叫蓝。
其实,我们之间的关系也特别地简单,除了钱也就是钱了。
那些礼物是他自愿的,我从来都没有开口过,而且,每每礼物拿回家,也都是便宜了明明。
其实,在这些东西里,明明真正感兴趣的只有巧克力和鲜花,但是,因为蓝送的东西,本身的品质都很好,或者是名牌的产品,所以,明明老是希望,从我这里把它们都磨走。

"他,是不是对你动感情了?"明明问我。很奇怪,明明一直都不是很顺利,从来也没有这样的常客的,所以,一直都很好奇,甚至是有点嫉妒。

"省了。我们两清的,谁也不欠谁。"
"那就奇怪了,他干嘛要送你那么多的礼物?"是啊,我也一直都觉得,蓝真的是很奇怪。他很尊重我,好象也很在意我,不然送我礼物干嘛?钱,他每回都不少给的!

"对了,为什么,从来都不见他送你玫瑰花?"
"小孩子不懂的,玫瑰代表爱情,他不信的,我就更加不信了,我们之间也长不出什么玫瑰来的,能长根狗尾巴草就不容易了!"

爱情,对我来说,只是两个中国字,至于说这个词本身的意思,我已经忘了。很久以来,与自己不相关的东西,我都把它们淡忘了。

我已经28岁了,相对于明明来说,我已经很老了。我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再说了,我的收费一向也是最贵的。

在我,是因为我已经不是很在乎,是不是再多这么一个客户了。而且,按明明的说法,我简直比他还要矜贵自己,不肯屈就,我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好象总是比人家要顺利那么一点点。

我一直都相信佛。
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有报应,有轮回的。
这一生,若是我觉得亏了,那是注定的,可能是在轮回中,某一个前生里我欠下的,到了这一生,一并连本带利地要还人家了。若是我觉得自己赚了,那其实也是应该的,可能也是在某一个前生里,人家欠我的。

我喜欢寺庙,特别喜欢寺庙里的香火的味道。
其实,现在,去寺庙的人很多,不光是信佛的人,还有很多是游客,把寺庙弄得很嘈杂。不过,这与我无关。

走在寺庙里,总是会有一种安宁,平静的感觉,它们与我心里的某一个环节紧紧地扣在了一起,于是,我就很肆意地把自己沉静,沉浸下去,我想试试看,这么沉下去会不会有个底在那里正好候着我?其实,清早的时候去寺庙,感觉是最好的。

因为那个时候,庙里的人很少,很安静。而其间的香火味道,淡淡的,醇厚醇厚的也刚刚好,甚至在其中,会有一种很清爽的感觉。

在这么个清净地里走走,心底就会被一种宁静弥满。
灵隐寺,是这个城市里最出名的一座寺庙,我常常一个人去走走的。

从边门进寺,再回到天王殿。
殿内,分列左右的是四大天王。大殿正中的佛龛里,是一尊袒胸露腹的弥勒佛,在大多数的寺庙里,一进殿丫通常相迎的就是弥勒佛,因为皆大欢喜,笑口常开的他是迎客的。

在他的背后的木雕佛龛里,供奉着的是手执降魔杵的韦驮菩萨。在印度教里,他是南方增长天王的八神之一,居天王三十二将之首,在佛教上,他是护法神,职责是护持佛法的。

韦驮,面朝着大雄宝殿的释迦牟尼,身着甲胄,手持降魔金刚杵,英勇善战,威镇三洲,却被饰以精致的童子面相,想来是为了表其赤子之心吧。

其实,这尊韦驮菩萨,是南宋时期的作品,已经有800多年的历史的,也是整个灵隐寺里最古老的一尊佛像。佛像落座的整个佛龛,据说是不用一枚钉子,全部同榫头镶嵌连接而成的,工艺高超而精美。

我在佛像前,站立了很久,我被那种精致的肃穆深深地震撼着。我每次去灵隐寺,都会在这尊佛像之前停留一会儿。

忽然有人拍我的肩膀,一回头,是蓝!
我吓了一跳,我对他含糊地招呼了一下,就顾自快步走出了天王殿,我一直都不喜欢把自己的生活和别的什么事物搅和在一起。更不想与客人在工作之外有任何的瓜葛。

往大雄宝殿去的石板的通道很宽,人却是极少,我走得也极快,可是蓝,就一直跟在我的右手边,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我终于在大雄宝殿外停了下来。

我笑了起来。
他也是。"你在寺庙里,看起来感觉很不一样,很特别。
"是吗?怎么个不一样的特别法?"
"我总算是知道了,其实在骨子里你是个很浪漫的人。"
已经有很久,没有听人说过我浪漫了,就算是跟人调情也没有提到过,我甚至都已经忘了自己还会浪漫。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我只有对着他笑,我笑得一定很灿烂,我知道的。

他,一点要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我停住了笑,问"浪漫其实是很简单的。不过,你也知道,我的浪漫是要有代价的。"
他,忽然伸出手,把手掌放在我的额头上,把我的头发往后一推,我感到我的每一根头发都在向后,又从后往前回复过来。

"你说说看。"
我感到了他掌心的温热。
"说500吧,怕寒碜你;说50000吧,会吓死我;那就5000D巴,大家都折个中。"我想吓唬他一下。

他,一下子大笑起来,顺势把一只手搁在了我的肩上,"成交!"
我喜欢寺庙,虽然都是一个人去的,但我知道,其实我更喜欢有个人,有个人和我一起在香火的寺庙里穿行。

蓝,知道很多佛的名字,知道很多佛经上的典故,知道很多寺庙里的规矩,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从寺庙出来,太阳已经出得老高老高了,大批大批的游客开始往里面疯涌,人声喧嚣。我觉得很庆幸,因为寺庙在我的眼里始终都是那么地静穆肃然。

蓝,一直都把手搁在我的肩上,我们沿着林荫慢慢地往回走。
以前,这一段路叫九里松,因为路两边广植马尾松,绵延九里而得名。路上,行人极少,不过来往的车辆倒是极多。

路边的绿化极好,阳光一层层地疏漏下来,在人行道上稀稀落落的散布着。
喧嚣的是城市,静谧的是心。我忽然感觉到他的脚步和我竟然是那样地一致。
说实话,他和别的客人相比,也没什么不同,可他在心里让我有点不安宁。
以前,我从来都没有发觉蓝很会说话,他给我的印象一直都是不太爱说话的,可今天,从灵隐寺遇到他开始,这一路他就没停过。不过,说实话,我还是蛮喜欢听他说话的,他是那种有自己思想的人。

从灵隐寺出来,一过玉泉植物园,游客就一下子多了起来。
先前还不过是路边的车多了一点,和我们走在人行道上也是互不相干的,可是现在,时不时地就会有各色的旅游团队,游客在我们身边穿来挤去的,真的是兴致全无。

"再坚持一下,我们去香格里拉吧?"蓝,轻轻地贴着我问。
我们之间相互其实并不了解,也根本就没必要了解什么。这一行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一定要和客人保持,划分一个很明确的界线的。

虽然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可是和客人,实在没有必要牵人什么感情的,我们有的只是物质和金钱的关系,仅此。

所以,听到他说要去香格里拉的时候,我真的愣住了。
他第一次带我去的就是香格里拉,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去过。因为他说,他不喜欢重复,他从来都不会重复地带人去同一个地方,当然,只有一个原因可以除外,那就是他爱上了。

难道他爱上我了???
太搞笑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近中午了。
房间里拉着窗帘,所以还是暗暗的。还没有睁开眼睛,我已经感觉到蓝不在了。
房间里的温度很舒服,我把被子又紧了一紧。
旁边的枕头上放着一只信封。打开,是一叠钱。取过来,我就趴在被窝里,一张一张地数。数钱是件很快乐的事情,特别是知道这些钱,最后是要落到自己的口袋里的,就特别快乐,每一张数过去,手心里就好象被自己很心爱的小狗,湿滑的舌头舔过一样,温暖而诗意。

把钱放进包里,心里满是阳光。
我注意到了,房间里的花换过了。
昨天插的是粉红色的康乃馨,我记得的,今天已经换成红玫瑰了。而在放垃圾杂物的小筐里,却倒插着一把康乃馨。

可能是饭店来换的,我想。
可是,为什么不把换下来的花拿走呢?应该不会是蓝吧?他说过,玫瑰就是爱情,可我们怎么会有?
这么想的时候,心里忽然就有了种遗憾。
为什么我们之间就没有爱情呢?想着,自己也觉得好笑起来。因为我不爱他。于是,那点小小的遗憾,转瞬就又不见了。

推书 20234-12-05 :猫妖大人的恋爱+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