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你从他那里得到了什么?
钟:剧本。你不也是吗?
赵:对,第十二夜的剧本。我很希望这场戏能上演,如果能的话,我一定会很乐意欣赏的。
程启思看到这里,叫了起来:「第十二夜!」
钟辰轩点了点头,「是的,就是一个杀人剧本,一个收集人体美丽器官的剧本。从第十二夜的零时开始,恶魔的狂欢嘉年华会也接着开始了。」
「所以,你才要求跟我一起调查这起案子?你知道,这起案子就是你的同事干的?」程启思想了一下,「但是,为什么你不认为是那个最初想出来的博士?」
「我说过了,在那所监狱里,至少都是无期徒刑,那个人已经被处以死刑了,所以,现在这个世界上知道这个剧本的,只有我……和他而已。这不仅仅是看我们的记录能得到的,很多细节,只存在于我们的脑子之中。」
程启思突然说:「不,不是这样的,你遇见我的那个时候,谋杀案还没有发生。第一起案子是在一月七日的凌晨,我记得非常清楚。不,你不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的,你怎么会知道这些案件一定会发生?」
钟辰轩沉默了一下,「因为我觉得,他并没有死,他一定会出现的。在他消失前,我们最后一场谈话,就是关于第十二夜的,所以,我想在那天一定会发生什么。」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头。「你的解释,我觉得并不合理。」
钟辰轩再次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已经喝完了一瓶了,脸色泛红,「果然,发生了,一起又一起的谋杀案,我说过,有一个『总』的凶手,他在心理上是相当变态的,所以才会收集这些标本。
「我对这个凶手是谁,并不感兴趣,他只是受了另一个人巧妙的诱导,而干出来的。只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个凶手,对警方的一切都很熟知,各种的侦测手段、法医的验尸,他都很懂,所以才能在这样肆无忌惮的残忍谋杀后,一次又一次地逃脱警方的追捕。
「不,不是逃脱,而是他非常巧妙地没留下任何线索,让我们无从查起。这其实在概率上,也是一个很大的盲点。
「按理说,这么多桩案子,没有理由毫无破绽、毫无线索,但偏偏就没有,确实没有。你不觉得这一点本身就很有趣吗,启思?
「还有一件事也很值得思考,你今天也对我提出来了,那就是除了卓嫣之外,别的死者,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警局那群人有关系。比如,田悦认识纪婉儿,杜山乔是卢雪的姐夫,秦颜曾是你的女性友人,苏雅更是朱锦的未婚妻。」
程启思注视着他。
「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说的,」钟辰轩放下了空酒杯,「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了,朱锦是凶手,毫无疑问。而其余案子的凶手,是在那个幕后者的诱导下做的,一定是,因为那一切都太巧合了,不可能也有一个人想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模式……」
他看了一下表,「你注意到了吗,启思?现在的时间,大概就是我们去年相遇的时间。一年过去了,现在,这场嘉年华会,是不是应该落下帏幕了?」
他的语气,就像是飘在空气里的雨雪,冷冰冰的,程启思猛然打了个寒噤,彷佛是那细细凉凉的雨丝钻进了颈窝一样。
第七章 莎乐美(下)
「我想看看那个关于第十二夜的详细计划。」
锺辰轩哦了一声,「没什么可看的,就跟发生的差不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一个想象中的案件,在实施的时候会有不同。」
程启思的手机又响起了疯狂的歌声,锺辰轩皱了一下眉,听着程启思对着手机急急地说了几句,问:「怎么了?」
程启思说:「没什么大事,我得赶回警局一趟,有点事要处理。」他看了一下脸色通红的锺辰轩,有点担心地说:「你一个人回去能行吗?」
「废话。」
程启思离开后,锺辰轩又要了一瓶酒,一口一口地喝着。不知不觉,杯子空了,他正想再倒一杯,他的手机也响了。
「什么?又发生案子了?这次是脚?好的,我马上赶过来。」
程启思才走到半路上,手机又响了。他立刻转了个方向,一路上看到彩色的霓虹在车窗外迅速隐去,又浮现,再隐去,又闪现。
他的目的地是「皇宫」,一座被临时组装起来拍古装戏的宫殿。程启思将车驶近,看到林明泉没有像往常一样四处搜寻,反而呆呆站在那里,看着死去的女人的脸。
程启思推开车门,说:「走到一半就听说出了新案子,果然是在第十二夜的晚上。」他注意到了林明泉的表情,「怎么了,明泉?」
林明泉的声音干涩而僵硬:「她……她被砍掉的,是她的脚。」
程启思瞪着他看,突然冲到了死者身边。
女人的身上盖着七层纱,极薄的绛纱,不对,第一层是绛纱,第二层是紫纱,第三层是粉色的,第四层水蓝色、第五层白色、第六层桔色,第七层朱红色。薄如蝉翼,绣有精细的花纹。
最后一层纱掀开的时候,女人的脸也露了出来。
那是施思的脸。
程启思倒退了两步,脑中一片晕眩,目光混乱,依稀看到施思的脚被砍断的刀口,非常平整。
满地带血的脚印,一个个,都几乎是完整的。程启思模糊地想了起来,这个女孩子,曾经有一双多么纤细多么秀美的脚。
凶手曾经逼着她在这里跳舞吗?踩着血迹舞蹈?
如同玉石雕成的脚背,花骨朵般的一个个脚趾头,水晶般的指甲。
她曾经为她的脚引以为傲,这对鸽子一样的脚可以在舞台上翩翩飞舞。而现在……却成了对魔鬼的诱惑,最后造成了她的死亡。
程启思闭上了眼睛,他不忍心再看施思在薄纱下赤裸的身体。她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除了脖子上的一道勒痕之外。
奇怪的是,别的女尸都是穿着衣服的,只有施思是赤身裸体的。大概,凶手是为了切合莎乐美的故事吧─只披着七重纱,赤脚舞蹈的女孩,双脚如同银色的鸽子一般在血里飞舞……
田悦抱着一堆衣服走了过来,「她的衣服被扔在那边了。」她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偏偏是她?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我觉得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程启思的声音,缓缓地响了起来:「也许正是因为她太好了。」
锺辰轩来到凶案的地点,一座空置的别墅,却没有看到任何人,也没有看到警车的迹象。突然,脑后一阵风声响过,他被打晕了。
当他慢慢睁开眼睛时,整个人恍如云里雾里,头还在发晕,痛得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而在他眼前出现的,赫然竟是林明泉的笑脸。
锺辰轩无声地叹了口气,道:「是你。」
林明泉笑道:「是我,本来便是我。你是不是早就在怀疑我了,辰轩?」
锺辰轩沉默了很久。
「这些案件,之所以抓不到凶手,有三个最重要的原因。其一,就是凶手是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并没有更多的动机可以挖掘,也没有一定的嫌疑人来排除。
「第二,就是凶手实在是太好运了,他从来没有露出过任何破绽,留下任何线索……事实上,这本身就已经是破绽了,这怎么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暗地把线索或证据全部毁灭了。
「谁能做到这一点?当然是事发后在第一现场的人。启思是这个案件的负责人没错,但是他可没你勤快,你对这一系列案子是出奇的认真负责,每次总是早到……当然,你就有机会销毁可能留下的东西。
「不过,我想就算有,也是细微的,你不会出过大的错,而且,在现场发现有我们警察留下的痕迹,也是有可能的,局里对此不会太在意。所以,细细推究,也只有你最具备这个条件了。
「第三,那些女孩子,或多或少都跟我们这群人有牵连,你有认识的机会。」
林明泉笑了。「如果你是现在才想到的,太晚了,辰轩。」
锺辰轩摇摇头,「不,我早就知道了。本来,我今天是想告诉启思的,但是他先走了。是你把他骗走的?」
林明泉说:「没错,然后我再把你叫到这里来就行了。因为死者是施思,他心情很差,不会注意到过多的东西。」他又狐疑地望着锺辰轩,「你为什么要等到今天才告诉他?」
锺辰轩停顿了一下。他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林明泉也没有追问,只是出神的凝视着他的眼睛,道:「好美,好美的一双眼睛。『你的眼睛深深,令人想弯腰痛饮;映出了太阳所有的辉煌─我见到。所有绝望的人呵,全投身其中。你的眼睛深深,我神智渐昏。』」
冰凉的手指轻轻拂过他的眼睑,锺辰轩打了个寒颤,闭上了眼睛。
「不要费力了……我知道你的能力,我不会让你有机会对我催眠的。」
锺辰轩一怔,道:「你为什么会知道?」
林明泉嘿嘿一笑,道:「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
锺辰轩微笑道:「既然我已经快死了,你自然不介意把整件事的经过告诉我。你做了一次艺术品一般的案件,你应该也希望有人来欣赏吧?」
林明泉的眼睛闪着光,「是的,如果没有人欣赏,犯这个案件,也无意义了。」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点奇怪的调子。
「我一直在挑选牺牲品:美丽的眼睛,美丽的耳朵,美丽的手,美丽的脚。噢,辰轩,你应该知道,你的眼睛有多么美,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眼睛,而你知道,太美丽的东西,是会让人觉得饥渴,让人想攫取,让人想永远占有。」
锺辰轩安安静静地回答:「占有的方式有很多种。从古至今,很多人都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赞美女子的手,但真正因为美而把女人的手砍下来的,少之又少,因为,它们只有长在人的身体上,才具有真正的美。
「一旦砍下来,就只是一堆死肉。你难道见过有人会对一堆腐肉顶礼膜拜?」
林明泉站起身,推开窗。很远很远的地方,灯光如满天繁星闪烁,却是那么地遥不可及。
「辰轩,你认为,雕塑美吗?画,美吗?」
还不等锺辰轩回答,他又继续说:「它们也不是活的,图画甚至只是一个平面,但是,它们往往具有永恒的美。」
锺辰轩无声地笑了,「永恒?这世上有永恒的东西吗?这世上永恒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死亡。」
他的目光落在了自己左手的订婚戒指上,上面镶着一颗钻石。「即使是最美丽的钻石,也有它的熔点。这个世界上,除了死,根本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你想用什么对我说明呢?罗浮宫里那些雕像?那只是一个艺术品的坟墓,在东方,最伟大跟恢弘的艺术,往往是为死而建的。曾经被誉为文明顶点的希腊雕像,在坟墓里,也只是普通的大理石。
「没有了雅典金色的阳光,天边青铜色的第一线光,酒色的爱琴海─它们就只是一堆石头而已。阳光,天空,海洋……这些才是赋予它们生命的东西。」
林明泉皱着眉头,似乎在沉思。
锺辰轩静静地望着他。「用防腐剂泡着你所爱的人体最美的器官,你知道这种行为像什么吗?」
林明泉不自觉地问道:「像什么?」
锺辰轩微微一笑。
「像埃及的木乃伊。」
他的声音,清脆而冰冷,回响在空荡荡的房间里。
「当人们把一个死去的人制成木乃伊的时候,他们心中所怀抱的感情是神圣的。他们把人的脑和五脏掏出来,用一层层的亚麻布缠上,用浓烈的香油浸过,戴上各种各样的珠宝。
「他们热烈虔诚地期待着,这个人能到另一个世界复活,过着美妙而幸福的生活。然而这个人,永远不可能复活,而他们最次要的愿望,保持尸体长久不朽,也仅仅是一个奢望。
「千年之后,他们永恒的睡眠与宁静被打扰,一个个的古墓被发掘,一具具的木乃伊都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你说,你现在所做的,跟这有什么区别?」
林明泉还在沉思,锺辰轩也不再说话。
林明泉突然说:「也许你说得对。」
锺辰轩问:「你把那些东西藏在哪里了?」
林明泉诡秘地笑了笑。「等我把你的眼睛跟那些东西放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是在你的家里吧?这么辛苦得来的东西,如果不天天看,那又有什么意义?只是,挖出来的眼睛,比起别的器官,更是毫无意义的东西。」
林明泉盯着他的脸看,「辰轩,你似乎什么都知道。那你为什么一直沉默到今天?」
锺辰轩微笑,「我知道,不过,我并不想公开,因为这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大的意义。我想看的,不是这些谋杀案本身。」
「辰轩,我并不想杀你,我今天杀了施思,我突然觉得心里很难受。我平时并不会觉得难受的,我只会觉得非常满足,非常快乐。」
锺辰轩深思地对着他看。「刚才启思去的地方就是你杀施思的地点?你恨程启思,所以,你要杀死施思?我一直认为,你去剧院给施思送花,是为了找到接近她的机会而杀死她的。」
林明泉摇摇头,「不,我很喜欢施思,她真可爱,可是,我做梦都没想到,启思比我快了一步。施思只会选择他,不会选择我的。」
锺辰轩笑。「你刚才说你不想杀我,为什么?」
「因为你刚才说的一番话,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不过,我也不想死,所以我还是得杀你。」林明泉说:「我不想死,我也不想进监狱,或者是精神病院。」
锺辰轩淡淡地说:「如果是这样,你根本就不应该去做那样的事。比起杀人的刺激和快感,对死亡或者是终身监禁的恐惧,应该来得更强烈一些吧?」
他沉默了一会,再问道:「苏雅不是你杀的,对吧?」
林明泉说:「不是,我要一条舌头来做什么?那件案子很明显是朱锦做的,让我郁闷的是他为什么要照着我做?那么愚蠢而拙劣,把整桩案子都破坏了。
「我只能尽快把这次案件结束,本来我已经选好了一个女孩子的牙齿的。想想,把她的牙齿一颗颗撬掉,那会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锺辰轩说:「你想把牙全部撬掉而没有损伤,恐怕会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吧。」
林明泉耸了耸肩,「反正现在也用不着了,我只想做七桩案子,现在朱锦抢了一次,好吧,就算那女孩子命大。我也不是贪心的人,我只想要一双美丽的眼睛,我就心满意足了。」
锺辰轩望着他,一双眼睛黑得如同一潭水。「你知道我的本来身分,是谁告诉你的?」
林明泉感到有点奇怪,「你为什么对这个问题特别在意?说真的,我也想不起来了,好像是在梦里有人跟我说的吧。一部分,是田悦告诉我的。」
锺辰轩的唇角,露出了一丝非常淡的笑意。
「梦里?明泉,你不觉得梦是个非常不牢靠的东西吗?如果是别人告诉你的,事后用这些来讹诈你怎么办?」
「我每次杀人的时候都很小心,什么监视器、跟踪对我而言,统统都是不奏效的。如果……万一会有这样一个人,我会杀人灭口。」林明泉嘿嘿地笑了起来,「这个答案,你满意吗,辰轩?」
锺辰轩点点头,「非常满意。」
他又沉默了一会,声音很轻地说:「明泉,你仔细地想想,你说,你在梦里有人告诉你我的事……是谁?」
「……其实也不是在梦里。也许是发生过的事,也许只是出于我的幻想。我总是朦朦胧胧地觉得记不起来……」
林明泉皱起了眉头在思索,锺辰轩继续慢慢的说:「人不会平白幻想到自己完全不知道的事实。明泉,一定是有人告诉你的,你再好好想想。除了田悦,还有谁?你仔细地想想……」
「……对了,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林明泉像想起来什么似地大声说道,他的声音忽然中断了。
锺辰轩愣了一愣,林明泉已经倒下,额头中央有一缕鲜血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