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一顿,不敢抬头,乖乖张嘴把那粥咽了,秦昭然乐呵呵的挑了些腌的白菜丝配着粥又舀了一勺,小笛却是再不愿让他喂了,自已接过粥碗,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粥。
屋里的气氛宁静祥和,像是并没有发生朋友离世的悲剧,秦昭然起身推开朝南的栅格窗,金色的阳光洒进来,小笛整个人都淋浴在了阳光里,这个安静本份的孩子似乎有些不同了,秦昭然定睛细看,——是的,那双漆黑纯净的眸子波光潋滟,悲苦似乎还笼在面孔上,可有一层隐隐的喜悦似乎就要代之而来了!
小笛吃完粥,抬头就撞进秦昭然深邃的眼波里,浑身披着金光的秦昭然高大威猛——被这么个气宇轩昂的男人用这样热烈的眼神盯着,小笛不由心头一阵突突乱跳,下意识的双手交握着粥碗,天呐!这人竟也像这和旭的阳光一般,迅速的驱赶了他心底的阴霾,惊闻好友死讯的痛楚,在瞬间被一种叫秦昭然的温暖拂平。
两人独处时,屋内开始暗波涌动,——秦昭然是欢欣的,喝完热粥再让这孩子好好睡一觉,他应该能恢复些精神;小笛却是混乱的,刚刚那人的话是什么意思?那些字是他刻的,他……他没事在床樘上刻自已的名字做什么?难道……小笛不敢深想,心里实在不解,这样的人物,竟会……竟会看上他,这怎么可能?
事实上,秦昭然在很久之前,就说对了一句话,武轩逸这院如果没有小笛,那些杀手只怕会……死,以种种匪夷所思,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方式去死。
这种相对无言却暗香细细的情景没持续多久,就被郭琛一声惨叫打破,“——啊,小笛,小笛你快来,有老鼠爬我床上了!”
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被个老鼠吓的屁滚尿流,秦昭然心里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愤慨,见小笛就要习惯性的跳下床,急忙过去按住他,“你歇着,我去看看!”
也不等他反对,顺手接过粥碗放在桌上,扯被给他盖好,推门信步踱了出去,院子里又站满了看热闹的杀手,郭琛只穿了件白色中衣,情绪有些失控的在院子里来回跳着脚,秦昭然隔着天井沉声道:“大清早的,你嚎什么丧?”
郭琛猛的在原地站定,急赤红眼的看着秦昭然,“多管闲事!我叫小笛,关你什么事?”
秦昭然双手抱胸,皮笑肉不笑的哼哼着,“你吵着我了,你说关不关我的事?还有,以后自已的事情自已做,别老指使小笛,我 不 乐 意!”
郭琛抽着凉气,指着秦昭然,“小笛是这院里的杂役,不让他做事,难道还要当他是太爷似的供起来?你不乐意?等你能当聚承堂的家时再说这话吧!”
秦昭然极爽快的点了点头,“对,你从今儿开始还就给我记住喽,我就是要把小笛当太爷似的供起来,你如果不乐意,咱们就比比谁的拳头硬——我不怕刑处,就是不知道连老鼠都怕的老郭你,能不能挨得住?”
有些话说出来,就像一道闸门,截住了以后交谈的可能性,郭琛和院里的杀手很有默契的集体噤声。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玩命的,这条千古不渝的至理,无论什么时候都有最广泛的适应群体。
成功的打压下郭琛的气焰,秦昭然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冲院子里的人说道:“该干嘛干嘛去,别都跟这儿忤着了,刚才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以后就别什么事都来使唤小笛了,我 不 乐 意!都听明白了?”
说完扭头就走,刚关上房门,窗外有人响亮的拍着巴掌,“呵呵——,秦昭然,你这样可就不地道了,不让别人使唤小笛,是不是想把他收入私房,只供你一人使唤呀?”
秦昭然瞟了那人一眼,是华旭笙,于是放松的一笑,“你这话说对了一半,说错了一半!”
华旭笙挑高眉头,“哦!愿闻其详!”
秦昭然走到床边,刚才院子里那样喧闹,肯定吵的小笛睡不安稳,那些话或多或少会被他听进去点儿,秦昭然怕他误会,赶着想向他解释,可他却把脑袋缩在被子里,秦昭然不能强行去掀他的被子,外面又站着个难缠的华旭笙,只能叹息着隔着被子拍拍小笛的背,说道:“我确是不想让人使唤小笛,可也不是为了把他收入私房。”扭头对他极灿烂咧出一嘴白牙,“我秦昭然喜欢的人,是拿来疼宠的,不是用来使唤的。”
华旭笙被他那个耀眼的笑容晃的眼晕,忙闭上眼定了定神,心里越发觉得这人古怪了——小笛是残废了的杀手,留在堂里只能做杂役,长的也不是特别出众,这秦昭然话里有话,处处透着他看上小笛的意思,到底有什么用意?可别说秦昭然真看上小笛了,打死他,他也不信,这两人若是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家鸡配凤凰,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两人之间的悬殊,秦昭然怎么可能委屈自已,对这么个小小杂役青睐有加?
想归想,脸上却没带出来,华旭笙仍是笑眼眯眯,“这我倒闹不明白了,你又说不想把他收入私房,又说你喜欢的人是拿来疼宠的……你到底转的什么念头?”
秦昭然也被自已绕糊涂了,搔了搔头,解释道:“我喜欢他,并不是要强迫他也喜欢我,若是他对我也有意,我们就是伴侣,他是我的,我也是他的,不存在收入私房一说;若是他对我无意,那也是他的自由,我怎好强人所难?”
华旭笙又有些眼晕,不,这回不仅眼晕,还有些头晕,秦昭然说的这都是什么道理?什么他是我的,我是他的,难道他不是要收娈宠,而是真会把小笛当伴侣?
十丈软红(2)
清明,杨柳依依,陌桑点点。
正午时分,院子里却人影寥寥,只有一个瘦小的少年倚在棂格门上,迷茫的蹙着眉头,黑亮纯净的眼睛一直盯着天井里忙碌不停的身影。
已经……第三天了
自打在那人床边,被那人握紧了手,低沉而坚定的在耳边说,这些是我刻上去的……
当即吓的他一阵心悸,不敢置信恍惚不安,这铭山在乾青朝和坤墨汗国的交界处,山下延绵数百里,都是漫漫黄沙,山上素常吃的肉食菜肴,还是后山几个老杂役自已耕种打猎所得,所幸堂里只有一百来号人,指着后山那几十亩梯田,倒也能裹住堂里这许多人的吃喝。
可正因着上下山路不好走,还要穿过一片沙漠,所以杀手们日常没有什么消遣,更兼着都是身强力壮的精壮汉子,阳气极盛,一身邪火发泄不出去,渐渐就有人把念头转到杂役们身上,但凡身形娇小,眉清目秀的孩子,他们都不会放过,他还是借着武轩逸的威势,才能躲过堂里那些人几次或明或暗的纠缠。
那天听刑堂华主事说,睢阳府那幕僚的首级头天夜里已被人快马加鞭送了回来,约摸着秦昭然也快回来了,当时他还不解的问:“华大哥,秦大哥好容易下次山,定是要去那些……那些地方耍耍,怎会这么早就回来?”
华主事不怀好意的倪着他,“那些地方是什么地方,小笛,华大哥怎地听不懂?”
他本就说不出口,被华主事一挤兑,脸上立时腾上红云,嗫嚅着:“那……那些地方?轩逸说堂里那些人,每次下山都会去的,他说那些人在堂里憋疯了,一个个下山时犹如猛虎出闸,办完了正经事,定是要去那些地方泄火,恨不能死在婆娘的肚皮上……”
没等他说完,华主事已是笑的前仰后合,拍着胸口急喘着气:“小笛啊小笛,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一说起婆娘,就这般扭捏,莫不是——想娶媳妇儿了吧?”
他低头颔胸,不敢再接华主事的话,虽然知道他并无恶意,可听了这些话,总有些难为情,好在华主事见他不自在,及时换了个话题,“那秦昭然不是个急色的,我倒瞧他很有几分英雄气概,是条疏财仗义,为人爽直的汉子,这票买卖做完,定是急着回来,不会在那花街柳巷流连的。”
小笛默默在心里点着头,秦昭然确实当得起这几句评价,而且……小笛觉得,这几句评价不能描述秦昭然之万一,那人又何止是疏财仗义、为人爽直,看他明明就是好出身,平素里说不定也是锦衣玉食、荣马貂裘,可自打来到堂里,无论是粗茶淡饭还是素衣寒服,俱是泰然处之,但好出身毕竟是好出身,他自已都不自知的一些小习惯,就能让人捉摸到一些他往日风光时的蛛丝马迹。
吃饭时细嚼慢咽,喝汤时寂然无声,衣饰粗陋无妨,但要整齐净爽,虽然经常到后院帮小笛劈柴担水,但双手时刻保持清洁,那次去刑堂观刑回来,靠近门边的柱角挂着的那面巨制灯笼,无风自摆起来,险些蹭到小笛身上,就是他眼明手快,托住那灯笼,待小笛跨出门去,才扶稳灯笼,跟着踱了出来,要搁堂里那群杀手,才懒得在意灯笼会不会撞到个杂役呢。
就在那天夜里,小笛正趁着月色挑水——要是秦昭然在这儿,这挑水的活儿他早包圆了,其实举凡重活、累活,他都会抢着干,小笛本还有些过意不去,见秦昭然在后院劈柴,便要顺手接过斧子,可秦昭然瞟了眼他手腕处淡淡的旧痕,若无其事的说:“我来!你……活动不便,使不上力,先去歇着吧!”
这个时候还怕言语间挫伤他,措辞极是小心客气,小笛心里忽然泛上一阵暖意,竞技时他受的伤极重,对手没能拿捏住力道,再加上他也有些心不在焉,这失之毫厘的偏差,竟让他自已大意的把双腕送到对方剑锋下,筋脉当即便被斩断了,血肉翻涌下还能看清突突颤着的筋络,虽然轩逸及时把他送到华主事那儿,施了针炙也敷了汤药,可这手终是废了,再也使不上力气。
费力的摇着轱辘,水桶刚被摇到井沿边,院外有不少人急匆匆的走过,小笛好奇的伸头看了看——都这个时辰了,怎么还有人没睡?
有人嗡声嗡气的说着:“堂主,武轩逸怕是失手了,山下传来消息,巨原骑楼上挂着个血肉模糊有首级,围观的百姓说是个刺客,被刑囚了十几日,熬刑不过,自寻了短见……”
一阵晕眩袭来,小笛手中的水桶“咣当”一声掉在地上,水溅了他一身,再漫过脚面泼洒了一地。
他早该知道的,轩逸身手敏捷,怎会一去两个月毫无音讯,堂主在山下的眼线自他进了巨原城,便没了他的消息,因他算得上堂里最好的杀手,大家便存了个侥幸的心思,想着定是被他发现目标防范严密,是以隐在暗处,伺机而动。
现在总算是闹明白了,轩逸没大家想的那么好运,他是下手时便被人擒了,从猎手变成了猎物——刑囚了十几日,小笛握紧双拳,痛苦的闭上眼睛,那么坚强乐观的人,竟会熬刑不过,寻了短见,那会是怎样生不如死的折磨?
震惊过后,整个人空落落的,院外的符堂主和胡先生听到这院里的动静,忙过来查看,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想起他和武轩逸幼时学艺的情谊,他受伤后武轩逸对他的百般照应,尽皆唏嘘不已,符堂主冲胡先生使了个眼色,胡先生会意上来搀着他,就要送他回去歇着,小笛慢慢推开他,一步一顿梦游一般去了武轩逸那屋。
在聚承堂里,给过他温暖的人不多,武轩逸和他从小相交,两人虽一般年纪,武轩逸却是更像兄长一般,对他呵护备至,不管他是手脚健全还是身带残疾,仿佛只要是他认定的朋友,无论如何,他都不会丢弃。
前事历历在目,小笛趴在空空如也的床沿上,想起两人小时一处吃住,长大了一起练功,后来轩逸成了堂里最好的杀手,为了护着他,不让那些人把主意打到他身上,背地里不知和人打了多少架,慢慢有温热的液体流出麻木的眼眶,脑袋里箜箜作响,有些头晕脑胀,不知胡思乱想了多久,猛的听到有人问他:“小笛,哭什么?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院里有人欺负你?”
这么温暖贴心的话,听得他鼻子蓦然一酸,眼泪更是止不住的流了出来,秦昭然带着完全不属于聚承堂阴暗的明亮站在他面前,双目炯炯,铁骨铮铮,这样的人天生就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肝胆!
床樘上那些横七坚八的字,看起来杂乱无章,可细看起来,竟都是他的名字,是秦昭然刻上去的——他……难道这个天神一般的男子,竟也对他起了意,那他……他会不会对他做出堂中那些人对别的杂役做出过的恶事呢?
心里转着念头,整个人都瑟缩起来,轩逸已经去了,这聚承堂里还会有谁愿意护着他,用粗壮结实的臂膀替他挡住外面的风霜雪雨呢?既使有人愿护着他,这秦昭然可是甚得符堂主的欢心,别人溜须拍马都未能博符堂主展颜,他横眉冷对,竟使符堂主喜不自胜,这人若真要把他怎么样,只怕也未必有人能护得住他。
三天……已经三天了
自那日得他温柔告白,他总是怀着戒心,哪知那人不仅人前是谦谦君子,便是私下里,也只是精心照料他,偶尔拂拂他的头发,拍拍他的后背,也是安抚多过猥亵,小笛惶惑了——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三天那人都是抢在他前面起床,完全按照他作事的顺序,先去后院劈了柴,再去天井挑水,然后去后厨熬上一大锅稀粥,做完这些,却是按他自已的喜好,先给屋里焦燥不安的他盛了粥来,守着他吃完,再不管院里杀手的饮食起居,小笛不安起来,挣扎着想起身出去,却被那人牢牢按住,那人仰起傲气十足的脸,“你干嘛去?我说过了,你不用再管这院里那群懒人,他们有手有脚,早该自食其力了,这么使唤一个孩子,臊不臊?”
说来也怪,院里的人自那日清晨听得他那番言语以后,明知院里没了杂役,许多事怕是真要自力更生,却也没人敢在那人面前说个“不”字,那人的气势当真无人能敌,这些刀头上舔血的杀手,也算得上是目无法纪直把人命作草芥的亡命之徒,却齐齐被那人震住了,惧于他的威势,通通三缄其口,把不满咽回了肚里。
现在那人练完了一套怪异的拳法,扭头见他靠在门上,不由对他微微一笑,快步走来,问道:“小笛,一会儿我去讨华旭笙的獐子,中午烤了给你吃。这些天都是稀汤白粥的,瞧你那小脸都饿绿了!”
十丈软红(3)
时值谷雨,后山已是青葱碧翠一片,从陡峭的山势和所处的海拔看下去,山间云雾缭挠,茫霞蒸蒸,白色的烟气一直飘浮到山腰,极目望去,遥远的荒漠像青山影映下一片金黄的落叶,从春色中透出秋意,意外的让人感觉到两季的生机。
一处僻静的山坡前,被人架起了柴堆,三个青衣男子围着火堆而坐,有说有笑的翻烤着一只滋滋冒油的獐子。
这地方像是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的,转过山坡隔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只能看见远处飞檐走壁的一角,乌黑的檐角在密密的枝叶间半隐半现,看来这三个人是打算躲在这里吃独食了!
烧烤的香气慢慢传来,盖住了獐子本身的腥膻气,坐在中间的男子拿起柴堆下那只白色的瓷瓶,微微抖了些洒在那獐子上,他左边那个高瘦的男子已经提起弯刀,就要下手去切割肉片了,中间那个男子忙拦住他,“华……旭笙,别心急,再烤一会儿,待肉熟透了再吃!”
那个高瘦男子不以为意的抿了抿嘴,抢过那人手中烧烤食物的摇把,心急火燎的转了起来,中间那人笑了笑没再理他,扭头看着身边那个局促的瘦小人影,“小笛!”他的声音平和清越,像被泉水冲洗过的圆润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