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你在身边+附录————风染衣

作者:风染衣  录入:08-14

白明宇红着脸翻身抱住常夏,委屈道:“我那么喜欢你,想跟你亲热也是理所当然的,你难道对我就一点想法都没有吗?”

说实话……是没太大的想法,就觉得明宇很可爱就是了。

“你就不想亲我?抱我?占有我?”我可是特别想这么做。

呃……亲亲抱抱是没啥,可占有……具体指……

“明宇,我觉得关于这个问题……你也知道,我对于那里实在是还没办法适应。”

知道常夏对某些事情的确有心理障碍,白明宇也不钻牛角尖,摇着常夏说:“那不用那里也可以嘛!可以用嘴啊!”

嘴???

“刘小天说用嘴也很舒服的。”

害死人的刘小天!

“我不知道,没试过。”以前女朋友不肯,现在……

“试试看嘛!好不好?”

“明宇,你快考试了。”

“哥~~~”

“咳咳,那个,我晚上还有课,先给你做饭。”常夏可说是落荒而逃。

白明宇气得在沙发上一阵乱踢,鼓起腮帮子摸出手机然后给刘小天发了条消息:

[你说的那个什么药的!给我想办法弄点来,最好是能让人没力气反抗的!]

刘小天在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天,忽然有种这个暑假不太平的预感。

看来他要事先准备好跑路,去谁家躲一阵子好呢??

作者有话要说:撒花,终于结束了,估计这是我有史以来飚得最快的文了……(1W字以下的不算)

写文果然还是要一口气写,断断续续搞的自己都快断气了(尤其是找不到当初的感觉时,文就会变得很奇怪,我的坑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个= =b)

其实我个人最喜欢刘小天,觉得如果有这种朋友的话应该挺幸福的。

我不知道大家对这个结局如何看,个人觉得也就到此为止了,实在很难想象常夏和白明宇怎么亲密的镜头,尤其是我脑子里居然非常囧的想不出他们谁攻谁受……

别怪我,我本能觉得常夏应该是攻,但又觉得真的到了床上肯定是白明宇掌握主导权,于是就和谐了。

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脑子里想着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世界上爱的表达形式究竟有多少种。

我觉得白明宇对常夏的爱是一种,而常夏对白明宇的爱又是另一种,前者单纯后者成熟。

其实常夏的爱也许并非纯粹的爱情,更多的是亲情,可我认为当爱情升华到了一定高度的时候就会变成亲情的,两个人因爱而组合在一起,最后彼此融入对方生活,当爱成了一种习惯的时候爱情就会逐渐变成亲情,爱人会变成家人,喜欢则会变成一种责任。

其实白明宇感觉挺折腾的,我原来构思的时候是希望他更成熟一些,可结果还是个小P孩。难道是常夏太成熟了?总觉得常夏像爸爸,明宇像儿子,还是个不太听话的儿子。可怜的常夏~~~

附录

张阳在二十岁之前终于敲定了一个女朋友,于是在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他特别在高级饭店开了个包房,请了不少朋友同学前来庆祝。当然过生日是次要的,炫耀一下自己的女朋友才是主要的。

张阳的女朋友叫薛云娜,人不高比例却挺好,又懂打扮,是个看起来非常时尚让人眼睛一亮的女孩子。

张阳在追到薛云娜之后简直就乐上天了,就他的话来说就是懒蛤蟆也能吃到天鹅肉,他张阳也能追到个漂亮女孩。

先到场的的是张阳大学的同学们,大家都夸赞薛云娜漂亮,而薛云娜说话也落落大方,让人很容易产生好感。

张阳的鼻子都快顶到天花板去了。

再来的有张阳以前的同学,关系好的朋友之类的,也纷纷表示张阳运气好,追到个这么美的女孩子。

张阳更是把薛云娜夸到天上去了。

刘小天站在包房门口就听见张阳在赞自己的女朋友,于是嘴角一扬,勾起个诱人的笑:“我说你怎么肯这么破费在这里请客吃饭呢!原来是春风得意啊!”

大家听见声音纷纷往门口看去,只见一个少年靠在门边,一身邪气满脸坏笑,看人的眼神能让人一颗心都飞起来。

“刘小天!!!”在场还有几个认识刘小天的,都为此人的变化而震惊,记得以前高中的时候这个人看起来拽得只让人想揍一顿。

刘小天坐到张阳边上,朝薛云娜抛去一个媚笑,勾得薛姑娘脸上一阵红晕。

张阳脸色黑了一半,敢怒不敢言。

好容易把薛云娜的注意力从刘小天身上拉回来的张阳还不等高兴,白明宇到了。

因为迟到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略带歉意地朝大家笑了笑,在张阳介绍薛云娜的时候也习惯性的朝薛云娜笑了笑。

这笑容七分帅气两分秀气还带着一分淘气,让薛云娜的一颗少女心狠狠敲了一下。

天哪!这种男生对女生的诱惑力太大了!

让人看着就想扑进他怀里被他狠狠抱住或者狠狠抱住他。

此刻张阳的脸色已经基本全黑了,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安静下来的包房里只听见张阳磨牙的声音。

悔啊!他怎么就那么不长眼,把这两个瘟神请来了!

刘小天看着这一屋男女觉得特别好笑。张阳一个劲儿朝薛云娜献殷勤。薛云娜的心思明显飘到了白明宇身上。不仅薛云娜,在场另外几个女生的兴趣也显然都集中在白明宇身上。而白明宇这个小傻瓜却只把注意力放在饭菜上,吃起来倒是不客气。

刘小天憋着笑举起杯子说:“嫂子!我敬你一杯。”

一句嫂子叫得薛云娜无比尴尬,怨怨地瞪了张阳一眼,顺便还踩了他一脚。

张阳只能说:“你别乱叫,八字还没个撇呢!”

刘小天摸摸鼻子说:“别那么客气啊!嫂子,你别看张阳人长得不帅,不过挺实在的,将来肯定对你好。”

薛云娜脸上一阵臊意,娇噌:“这种事情哪说得准啊!”

张阳急忙表态自己一定会对她好的,惹得大家一阵笑。

大家彼此又是敬酒又是说笑,只有白明宇埋头苦吃,好几次酒敬到他面前了,他都推却说:“不行,我不会喝酒。”

见他不给面子几个女生彼此看了看,其中一个站起来说:“帅哥,别那么不给面子啊!大家都喝了,你哪怕喝一口也好啊!”

白明宇放下筷子,摆手说:“我真的不能喝酒。”

边上有人起哄道:“女孩子给你敬酒你都不喝太说不过去了吧!”

白明宇无比尴尬,求助似地看看刘小天。

刘小天按住正准备给白明宇倒酒的男生说:“明宇真不能喝酒,要让他家那位知道他喝酒就要世界大战了,非得让他大半夜跪搓板不可。”

众女生惊,叫道:“你有女朋友啦?!”

呃……不能算女朋友吧!不过按常理理解也能算。

点点头,含糊地带过。

众人纷纷发出遗憾的感叹,哀悼又一个帅哥死掉了。

白明宇一阵黑线。

接下来的情势更为明显了,知道白明宇死会之后几个女生的兴趣又全都集中到了刘小天身上。薛云娜朝白明宇抛了几个可惜的眼神后也注意上了刘小天。

刘小天长袖善舞,对这种事情应付自如。

一女生问:“刘小天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女孩子?他不喜欢女孩子啊!

刘小天眯着眼笑:“懂事不烦的。”

“啊?”

“就是不用有事没事就要我哄的那种啊!”说完特意看了薛云娜一眼。

薛云娜被他看得一阵尴尬,手里绞着桌布。

“还有别的要求吗?”

“别的?当然越漂亮越好,男人不都喜欢养眼的女朋友?”不过他没兴趣就是了。

众女生打听不到更新鲜的内容后又把目光集中到了正在喝汤的白明宇身上:“小帅哥你呢!”

白明宇专心喝汤,没听见。

“白小帅哥!”

刘小天踢了踢白明宇,白明宇差点把汤喷出来。白了刘小天一眼问:“干嘛?”他正吃着呢!

“美女问你话。”

“什么?”茫然的眼神看在女生眼里顿时就成了可爱,红心飘动。

“想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

呃……

白明宇很认真的想,很痛苦的想,很仔细的想,很……

想了一分多钟还是没想出来。

那女生决定不为难他了,换了个问法:“或者你说说你现在的女朋友是什么类型的嘛!”参考参考,没准有希望。

“他?”白明宇目光飘远,面带微笑,双颊都有些微红。满足地道:“很温柔,很体贴,很会照顾人,虽然有些唠叨不过却很关心我,很尊重我也很宠我,总之不会有人比他更好了。”

刘小天酸得牙都快掉了。

而别人在看到白明宇的表情后也知道自己没戏,失望之余不免对那个人好奇起来。

“你说你女朋友很宠你?怎么听起来她好像比你大啊?”

白明宇点头,本来就大嘛!

“大十岁。”

饭桌上一阵沉默,几乎所有不知情的人脑子里都跳出三个字:小白脸!

众人悲哀地看着白明宇,一致觉得单纯的小帅哥被手段高超的阔太太给包养了。

又吃了会儿,白明宇的手机响了。

“喂……嗯,我还在饭店里……差不多了吃好了……真的?……好啊!……那我等你……拜拜。”笑得阳光灿烂。

“他来的?”刘小天不用猜都知道。

白明宇点头,抓了块西瓜边啃边说:“一会儿过来接我。”

刘小天搓搓手臂道:“你就酸吧!刺激我孤家寡人没专车接送。”

“大不了让你搭顺风车好了,把你送回去总行了吧!”

“他肯?”

“为什么不肯?他才不会小心眼儿呢!”

“那我谢谢了。”

没一会儿短信就来了,白明宇笑着朝大家摆手说:“有人接我回家,我先走了。张阳,这顿谢了!”说完拉着刘小天就跑了。

留下张阳一脸懊悔,大叹白明宇有异性没人性,有情人不要朋友。吃了就跑,敢情他就是专门来吃这顿的!光吃也就算了,还把他好容易追到的女朋友的魂儿也勾走了,早知道他死都不请他们两个了。

预感到这一次还得吹,张阳只能在心底流泪。

摸出手机,看到刘小天刚刚发来的短信:

[张阳,这女人你趁早甩了吧!这么点定力都没有要来干嘛?就算追到了也绝对给你绿帽子带!还有,饭我没吃饱,改天你重新出来请我们一顿。你啊!死要面子活受罪!]

张阳苦笑,把手机放回口袋里,叹:他不就是爱面子嘛!又不是人人都像刘小天这么直来直去的!不过说实话他自己都没吃饱,这里的东西又贵又不怎么样,大概也就白明宇一个吃得开心。谁让最近常夏限制他饮食呢!估计饿慌了,吃什么都美味吧!

“张阳,你朋友就这么走啦?”薛云娜看着门口有些失望。

张阳在心里叹口气,笑着说:“嗯,他家那位来接他了。”

“你不去送送吗?”

“不用,我们很熟了。”

“可是……”可是她比较好奇白明宇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嘛!

“还是送送吧!”说实话不少人都挺好奇白明宇那个大十岁的女朋友到底什么样的,于是有人帮腔说:“顺便跟你朋友的女朋友打个招呼嘛!”

“有什么好招呼的?又不是没见过。”尤其是在场还有几个是他高中同学,大名鼎鼎的常夏常老师有几个学生不认识的?学校女生梦中情人榜的第一名啊!

“你见过?”薛云娜问:“是什么样的人?”

张阳看了薛云娜一眼,说:“斯文清雅,让人过目难忘的气质型美人,是那种经过高等古文学熏陶的有涵养有文化有层次的精品。”

“太……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人家可是中文系博士,举手抬足都透着一股子书卷气,我这种小人物站在他面前只能抬头瞻仰,半点都不敢亵渎。”当年常老师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全班都安静下来,谁敢造次啊!据说如今当了大学老师,功力更上一层楼了。

薛云娜脸色变了变,笑得有点抽。

张阳耸耸肩,招了招手说:“买单!”

这年头并不是人人都能像白明宇那么狗屎运抓得到常夏这种精品的,不过薛云娜这种二流的仿制品他也不必花心思了。

套句刘小天说的话:宁可买三流的正版也不要买一流的盗版!

找老婆还是要找个贤惠痴情一心一意肯跟他的比较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张阳这个人应该算是非常普通的男孩子,喜欢漂亮的女孩,对朋友也有义气,虽然不断被人甩却很乐观,也懂得分辨是非,不会意气用事。

总的来说……就是普通人= =b(我干吗要写那么普通的人呢……)

好吧!大概我只是为了表达即便是小说里也不可能随处都是极品帅哥和美女的吧……

这个故事比较写实,是我少数现代故事里非常写实的一个了(当然部分情结如有差异请大家大方的无视掉吧!)

其实我发觉我写这类故事蛮顺手的,有时候真不懂自己为什么偏偏就是喜欢古代文和玄幻文!唉!大概是因为我喜欢华丽的衣服和飘飘的长发吧!现代文里如果出现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我脑子里出现的构图绝对不会好看的……一个长发男人穿着体恤衫牛仔裤运动鞋……好想哭555555

推书 20234-08-12 :少主————怪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