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会挑中——不可否认我为此高兴了一晚上——他说觉得很衬我就买了。
我几乎想要发笑,我在柳渊和他眼里当真不同。没想到居然是凔濂最了解我的心意,又或是我只对他才不必有多少顾忌。
大概是因为在他面前一开始我就是那个躺在泥水暗巷里的人。
抛弃一些令人厌恶的伪装,莹白色的玉不适合包裹的黑色阴影反而让我放松。
杨扬说,过分的了解对于情人而言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距离产生美。
他的名言太多,我情愿忽略。
我不愿带着柳渊送我的玉去外面。
严重的洁癖让我觉得外面的空气都带着令人无法忍受的污秽。
何况是我想要放纵的时候,更不愿带着身上唯一真正干净的东西。
我凭着记忆摸出小区,太久没有出门让我几乎忘了如何像个正常人一样在大街上行走。匆匆穿过几个十字路口,我居然绕到了那个卖耳钉的店子。
店子还开着,里面的店主却换了人,饰品与装修也保留了一半换新了一半,然而那种令人怀念的感觉却已全然不见。也许就如美人的容颜,当五官轮廓还在而皱纹渐生,才最令人惋叹昨是今非。
我不知道我还在伤感些什么。只是突然开始有一种我已经是二十九岁的人的自觉。
自嘲。纵使如此我依旧不比二十岁时长进了多少。做梦的时候我甚至梦见过自己的墓碑,黑白的照片,隶书的字迹分明。
我一直以为梦在醒后便会迅速模糊,偏偏这虚幻的梦看起来如此真实,以致我开始提笔思考自己的墓志铭。
我想到脑子隐隐作痛也没写出一句可以让我刻在墓碑上的言语,然后终于承认自己的一无是处。
凔濂却看见了那张纸上的标题,抢过来撕得粉碎。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却涨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知道他从来不把商业谈判时的伶牙俐齿智能头脑用在家里,有事情也会思考很久才说出口,因而中肯又中听。
而这次他直接摔门离去,我甚至来不及解释便听到大门砰响。
一整日我惴惴不安,只庆幸没有任何事发生。
只是后来他开始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没有拒绝。医生看了一遍就说没什么问题,连续几家都是如此,他才放心。
不过我觉得他还是有点过度紧张,常常会下意识地锁住门窗,最严重的时候我被锁在浴室里呆了九个小时,直到他发现自己做的蠢事。
后来他告诉我他的幺妹是因升学压力过大自杀而死的,我才迟钝地发觉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我不敢告诉他我曾经多少次往返于医院和心理诊疗室,以致可以蒙混过心理医师。
他在那里闹腾着,我担心过一时,然而那些荒唐的曾经却被我奇迹般的渐渐淡忘,再未入梦。
想想才发觉,其实大学和他交往后我已安心许多,用左手握住右手手腕时也已不再冒出冷汗,头晕目眩。虽然一直不去做手术消除腕上的那个名字,我却始终是改变了的。这种改变曾让我又恐慌又高兴,以致一段时间内喜怒无常,着实让凔濂吃了不少苦头。基于心里产生的愧疚以及其它一些零零散散的理由,我大四时开始和他同居。
第四章
听说喜欢回忆的人通常已经老了。我忘了是谁说的,只觉得听过太多,却没有人能免俗。
于是我干脆决定给自己一个回忆的时间。
穿过长巷子转进十年前曾混迹的酒吧之一,没有想到它居然真的还在营业,且仍旧是那种小资的格调。
是间同性恋酒吧。虽然还雅致些,我也只去过几次便不再去了,因为几次起身出门后都被人寻衅,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的脸是不是真的扭曲得招人厌。
后来杨扬说,算了吧,你就这张脸还过得去。
酒吧里打着暗暗的灯光,尚算幽静。台上有人抱着吉他和着音乐唱歌,声音慵懒而低沉,是那首经典的yesterday once more。我想我只是来看一看年少轻狂的时光,喝一杯酒,等到物是人非意料中的失望便转身离开。
我走到吧台旁边。
“先生您好。”调酒师转过身,看了我一会。“我是不是以前见过您?很久很久以前。”
“大概吧。一杯……”
“Martini,E.B.White?”
我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原本以为他说的话只是对客人的常例,未曾想他还记得十年前的某个客人点过的酒。
“你很特别。”
他对我笑笑,转身调酒。
期间不时有人前来搭讪,我只觉得烦躁。我还不至于自恋到以为自己相貌有多好,而更了解来这里的人无非是寻求有品位一些的寂寞。
本质上和那些在闪光下疯狂跳迪斯科、在暗巷里打架的人也没什么区别。
就像灌下一瓶啤酒和喝一杯百利甜一样,都是求醉。
毕竟从来都是寂寞的。
我再无所谓也不可能要和他们发生什么关系。
每次看见别人说什么欲望难耐,又说其实做爱只是一种发泄,以解决生理需求,我只觉得恶心。在保持无数肉体关系中寻求一份所谓爱情还不如去海南找冰山,谁他妈发泄的时候还在厕所里找另一半?跟盥洗室结婚吗?
当然这是文雅一些的说法。
杨扬曾说我这点很像女人。
他又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你难道要找一个处结婚?
别要求太高了。
我无话可说。
除了凔濂,没人了解我心里的那种洁癖。
很严重,严重而执拗到神经质的地步。唾液,血液,皮肤,唇舌,我的脑中常常会浮现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纠缠,接触,交换,然后反胃恶心。
我一开始没想到凔濂是处男,只是在第一次做的时候很蠢地问了句,你是处吗?
问完我自己都要失笑,没想到他很认真地用不变的面部表情回答,是。
那种交缠的恶心感才减少大半。
调酒师递过来一杯酒,我却差点把它碰翻。洒出来的酒液红得像血一般,沾湿了我的衬衫。
调酒师有些埋怨地瞪了我一眼。
抱歉,我只是在这里看见了绝对不会出现的人。
远处,角落。那个人端着酒杯,和一个男人亲吻。
我苦笑着走过去。
“刘奕。”
他悠闲地结束那个吻,转过头来看我。脸色突然变得惨白,慌乱地推开怀里的人。
原本被他搂着腰的男人看我一眼,转身走了。
那是我永远无法摆出的姿态。随便,随性,随意。
“刘奕,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他一时无语。
我在他身旁坐下,要了一瓶50度Stolovaya。
他沉默地一杯杯喝完,速度快得让我直了眼睛。
我们谈着学校的事,过往的欢愉与悲伤却已被淡忘,同学劳燕分飞,风流云散。
“我记得你那个时候总是很跩地不理人哎,要不是我主动拉近关系你现在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吧!”
“不,至少我记得你很爱臭美,比女生还爱用保养品。”
“别说了,天啊,少不更事,少不更事……”
找着话题,却无话可谈的尴尬。
我们实在分开太多年了。
“你当年把我骂得那么狼狈,结果居然在这里碰见。”
他注视着手中的酒杯,眼里却没有焦点。“我很喜欢你!你知道的吧!是你让我变成了同性恋。”
“嗯?”他现在醉了,我确定。
太过突兀。刘奕,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冲动?想将十三年的时间全都瞬间填充到这一秒?
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来按住他,我仍是心软。
当初我被家里赶出来,住进宿舍,第一块纸巾是他递给我的,第一盒饭也是他帮我打的。我早说过,他细心得不像个男人。
然后我就喜欢上了。
世界上有什么所谓一见钟情?哪里来的无缘故的爱恋?只是恋上的并非他的脸,才更加伤人而绵远。
家人曾经视我为怪物,变态,初三的暑假他们发现了我的秘密却妄想改变我的性向。那时的我除了所谓的家无钱也无处容身,只好在他们一次又一次小声提及时摔碗回房。黑暗的房子里寂静无声,外面却是继父与母亲相互的指责吵闹,玻璃破裂的声音。
忍不住地捂住耳朵,更多的时候只能用锋利的钢笔一次次划开手腕,感受到的痛苦真实而带着扭曲的快感——我一度想象他们看见我尸体的样子。
母亲第一次发现我的自虐行为时几乎吓晕,却固执地不肯改变自己的想法。之后一次次将我送进医院,直到继父与她再也忍受不了邻居怪异而同情的眼光,他们将我赶出家门,送入寄宿学校。
之后便是与刘奕睡临铺的两年半。
我以为我终于解脱,却陷入另一场痛苦。太过年轻的人总是青涩而执着,暑假的三个月却让我与其他人更为不同。
我用碎玻璃在手腕上刻下他的名字,却又故意模糊了一些,加上原本纵横交错的疤痕。自己去医院输血,包扎,再若无其事地回来,套上男生都有的护腕。
只是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想闻到医院的味道。
再后来便是他的离开,他的破口大骂。
十三年,他已完全变样。
他的眼睛渐渐染上红色。声音却变得低沉黯然。“我很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对不对?可是我那时候太年轻了,觉得自己很不正常。因为突然觉得很害怕,家里又碰巧出事,所以就干脆休学了。我一直跟同寝打听你的消息,那时候很希望你能考砸,真的,这样你就能留在那座城市了。结果听说你学习一直进步,突然变成班里的积极分子,高考考得很好,我彻底绝望,才打了一通电话去泄愤。很蠢吧。”
我无言以对。要说些什么?
回忆这些年的点滴,然后重头再来?
三言两语,颠倒沧桑。
刘奕,当初你已知我心意却连句话都不肯说出口,我被家人赶出来住进宿舍,假使你有一点表现我都会欣喜若狂。
我们都太自私,容不得自己为一句喜欢将所谓自尊全部抛弃。所以算了吧,我需要的是一个同类,而不是随时都可能厌弃或被厌弃的直男。
我以为自己难免伤怀,然而时间却将我的以为全部冲散。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淡漠,曾经的最爱变成次爱,最后甚或塞进自己也厌于眷顾的角落。
我看着右手的袖口,里面隐约露出白色的伤疤,突兀而扭曲,除我自己,再没有人能看得分明。
刘奕也不会,尽管他仍是个细心的男人,敏感的心思却早被生活磨光。
我以为再次见面时会对他说的话,现在却让我觉得无聊无力。
十三年,到如今。
手腕上还刻着他的名字,我却已决定舍弃。
所谓断腕,未必大痛。至少于我而言,已非最痛。
“为什么不说是曾经?曾经喜欢过我。”
“我现在还是……”
“你不知道吧。我有洁癖。”
“如果一边说着喜欢一边和别人上床,我会吐。”
他突然跳起身来吼叫:“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老子还不能说喜欢你么!谁他妈欠了谁的!”
下一秒,我手里握着已经破碎的玻璃杯,看着鲜血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
“我他妈的早就想这样做了。我让你变成同性恋?那也是你让我变成了这样。自作自受。”
我说得道貌岸然,底气却完全不足。其实我当初并非完全未察觉他看我的眼光。
只是,我在他面前永远不会示弱。不论是十三年前说不出口的表白还是如今遮掩着的伤疤。
因为我的执拗,也因为他不值得。
即使是在那样轻狂的少时,我已清楚他不值得。
“刘奕,你欠了我的。帮我付酒钱,我们就算扯清了。”
他冲过来拽住我的手,却又立即按住胃部。
我却再无心疼的感觉。“刘奕,你还记得自己最喜欢说的话么”
他仿佛再也忍不住地蹲下身去痛哭。
他说,爱情不是出租车。
爱情不是出租车。纵使腰缠万贯,谁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转过头,不看他的脸色。一出门,酒吧的暖气被寒风吹散,酒意全无。
总算了结了一件事。
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拖了十三年的事情却也仅此一件。
仿佛再不解决就亏欠了谁一般。
50度的Stolovaya,餐桌,伏特加。
那是我当年在他离开后最常喝的酒。为了提醒自己,只不过一场宴席而已,餐桌上盛宴再好,依旧要杯盘狼藉,各自归家。
我相信刘奕现在已经懂得,尽管当年他连伏特加的名字都不熟悉。
我忽然觉得有点冷,然后开始想念家里二十四小时开着的空调。
第五章
打开门我叹了口气,快累垮了。
开灯的时候才发现凔濂坐在沙发上瞪着我。
他说,回来了?
我说是,今天去外面透透气。
“为什么不开手机?”
我差点笑出声来。我已经多久没碰过手机了?也许它现在在床底下躺着吧!
几乎无论何时,凔濂只要想找我,只要打家里的固定电话一定有人接。
而我想要联络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记了他的手机号码。
我觉得我们连普通的室友都比不上。
他盯着我,很久,久到我开始慌张。
然后他起身去衣帽间拿了衣服又回来,说,去洗澡。
我松了口气。
我想我已渐渐不会再为他的冷静自持而失落。
一切都会淡漠,然后我的生活会渐渐好起来。
浴室里。
我看着手臂上的那一行名字傻笑。我知道自己是疤痕体,这道疤再过十年也依然有痕迹,何况当年刘奕离开后我在上面一次又一次地用玻璃划开口子,自虐地拣着那几道划痕反复割开。
那时候太傻了,傻到以为刻在皮肤上的东西就永远都不会忘记,也不愿忘记,全然忘了所谓爱情就如蔷薇,开得再美,不被呵护也就刹那老去凋黄。
我打碎杯子,握着那片玻璃,沿着当年的伤口磨,宁愿留一片更大的伤疤也不想再看见当年的蠢样。
血越流越多,我有些慌乱地发现自己的眩晕,我想喊凔濂,可居然喊不出口。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的是专属医院的白,白色里面缠着蓝色条纹,我迷迷糊糊地想着自己穿蓝色从来没有好看过,然后睁开眼睛看到凔濂的脸。
我有一瞬间以为自己来到了太平间。他颧骨高高地突起,原本柔和的线条现在显得突兀恐怖,眼睛里的血丝满布眼白,胡茬——啊,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胡子长这么长。
思维漫无边际地游荡,以致我一开头没有听见什么声音,直到他的声音大到接近嘶吼,然后蹲下身子开始大口地喘气和剧烈地咳嗽。
旁边床位的病人急忙按铃叫来了护士,两个小女孩大概是实习生,看到他的样子吓坏了,又拖了男医生来把他架到一边去。
我是那么恶劣地高兴着,原来他可以是这个样子,为了我。
之后我跟凔濂回了家,手上缠着的纱布也终于卸了下来。
手上的疤居然很浅,浅得近乎于无。
他握着我的手腕说,你看,这片疤大得很,你手上的血管都看不到了。你觉得不显眼,是太久没晒太阳,白得不健康。
他还是如此直白,近于无理的直白。
我怕他再生气。我居然会怕他生气。
然后不由自主地讨好说,只是突然觉得留着这些不值得。挺傻的。
他说你是傻瓜吗?可以去做个刺青啊,肉色的刺青。听说有人背上刺了mylover,无论再换几任情人也可通用。
我说你准备换情人了啊?晚了!都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谁要啊。
他突然认真地说,我除了你谁也不要。
想了想又说,那个女人丑死了,是她自己贴过来的,拍的照片只是错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