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摄影师 上+番外——柳泠儿

作者:柳泠儿  录入:10-03

流水在躺椅上睡着了,睡的很安详,罗盛华不由一笑,心生怜惜,对花花的风道:“我把他送上去。”

花花的风刚拿到好装备,想要试试,压根就没注意罗盛华讲什么,下意识的点头,罗盛华走后,他指了指一旁狂抹汗的李四:“来,陪我练练。”

“大爷,我一把老骨头了,经不起折腾。”李四带着哭腔道,在他意识中,流水比花花的风可爱多了,至少他从不会逼迫威胁自己,花花的风来了之后,闯了一篓子货,每次罗盛华总会让他善后,哎,他怕死这个小祖宗了。

“你看这个。”花花的风从怀里掏出一枚银币,在李四面前晃过来晃过去。

“好耀眼。”李四故作贪财的表情,他知道自己不被吸引,花花的风会弄出更加棘手的事,这悲催的命,他堂堂一个副管家(流水是正的),每个月薪水十金币,居然要被人用一枚银币戏弄,唉……

另一头,流水被罗盛华抱着,往他房间走出,上楼梯的时候,他悠悠转醒,看着横抱着自己的人“表……呃……老板。”

“醒了?”罗盛华笑着道。

“嗯。”很喜欢他的怀抱,可是,他得下来,流水挣扎着想要双脚踏地。罗盛华制止了他的举动,“别动,让我抱抱你。”

熟睡中的流水总是皱着眉头,像是什么想不开似的,很让人心疼。

罗盛华啊罗盛华,进了游戏,你变的像个人了。(原来的你是个禽 兽,(^o^)/~)

第三十七章裸 奔的舞者

罗盛华搂着流水睡的香甜,第二天早上,阳光软软的透过厚重窗帘的隙洒进床铺,罗盛华翻了个身,伸出长长的胳膊,把在床铺底下不停打滚的毛球球拎了起来,抖动两下,把它身上的灰尘,抖到地下,在剧烈的震动之下,毛球球醒了,原本睁着的大眼变得闪闪发亮:

“主人,收到新任务信号。”

“继续。”初冬的清晨带着些微凉,流水打了个冷颤,罗盛华体贴的拉高被窝,把他裹的就剩半截头在外面。

“夺分王系列任务二——裸 奔的舞者。”内容大概为脱光衣服,穿兽皮,在蛮荒草原过一个月,看到NPC或玩家,讨要他们的衬衫,不给的就战斗,赢了,把衣服带回去交给任务管理员才算完成任务。罗盛华扶额,暗恼脑残的游戏制作人员。不过,他对这个任务还有点兴趣。

虽说是穿兽皮,但罗盛华有的是钱,他派人去交易所购买材料,找城里最有威望的裁缝,做了一件貂皮大衣,式样简单,但分外协调,展现出他健康完美的线条,更加突显了他的强势,从内裤到外衫全是貂皮,的确符合任务规则。

罗盛华捏碎传送水晶,来到蛮荒草原,身边没带一个人,蛮荒草原怪多人少,走了半天,他一个都没看见,不过罗盛华他不急,慢慢悠悠的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瓶酒和自己的情人——摄像机,他把摄像机抗在肩头,看到什么美景就射下来,没有目的的游荡是他热爱生活的一个原因。

天渐渐黑了,罗盛华从空间戒指里召唤出帐篷,熟练的把它扎好,已是初冬,蛮荒草原草皮皆以泛黄,罗盛华拿起武器,割了大把草,燃起篝火,好怀恋的感觉,罗盛华一边往嘴里灌酒,一边想。

虽说走了大半天,但蛮荒草原极大,他到现在还处在草原的边缘,罗盛华叹了口气,这里人烟稀少,今天他连个鬼影子都没碰到,其实,只要他动下脑筋,就能想到到了冬天,蛮荒草原变得荒芜,除了冬眠的怪物,其他的怪物都没了粮食,看到行人,都会奋不顾身的冲上前,用自己锋利的爪子撕碎他们。所以,这个时候,猎人,冒险家,低级的佣兵团都不敢在蛮荒草原行走。

所谓无知就是大胆,没有事先调查,碰不到行人也是自然,不过,罗盛华不是傻子,他出门带齐产品,这不,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瓶魔力杀虫剂,喷在帐篷四周,魔力杀虫剂可是个好东西,里面掺着高级怪物的体 液,喷后,低等怪物不敢靠近,罗盛华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个好觉。

“他……这也太爽了吧。”海底,躺在黄金宝座,盯着七彩宝冠的海龙王道。

“嘿嘿,小家伙聪明,你不带啊?”他下首处坐着一个英俊飘逸的男子,幽蓝色的头发柔顺的贴在胸前。往下看,你会发现他的下身时一条鱼尾,金色的鱼鳞在湛蓝的海水中像闪耀着的美丽宝石。

“呵呵,哪有。”海龙王笑了笑,下位抚了抚男子的长发,“哥,爹爹过两天要来,你让人准备下吧。”

“哪个爹爹?”男子问道,他在心里祈祷不要是他想的那一个,那人每次来总会把深海龙宫搅得天翻地覆。

“小羽毛爹爹。”海龙王坏笑的看着自家哥哥,他就知道他是这反应。

“大魔头。”男子嘀咕了两声,充满希冀的看向海龙王,“小魔头没跟过来吧。”

海龙王耸耸肩:“你说呢,二哥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爹太宠他了,骄傲的像只凤凰。”

“他比凤凰还要珍贵呢,这个比喻不确切。”

其实,这是个赤 裸裸的悲剧……

话说,时间过去的飞快,花花的风在店铺里折腾下人,玩得开心的时候,罗盛华已经在蛮荒草原度过二十多天,他每天扛着摄像机到处游历,看到低级怪物,直接杀了,夺走他们的核晶,看到高级怪物,立刻运用战士技能,逃的飞快,只是,“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眼看时间就要过去了,罗盛华还没碰到一个人,不对劲啊,就在他郁闷的时候,山脚处传来了马蹄声。

罗盛华不在多想,往山脚奔去,他对自己道,这次没拿到任务品,就打道回府了,这些时日在外,没带一个情人,他已经禁 欲很久了。

“流水,你要去哪里?”花花的风看着打包整齐的流大管家,好奇的问道。流水骑在马上,带了两个拿着武器的家丁。

“帮老板完成任务。”

“你怎么帮?”花花的风不能理解。

“小声的告诉你。”流水凑到他耳边,戏谑的道,“我穿了两条衬衫。”

流水脑子的确比花花的风好使,只要他穿着衬衫,在任务规定时间一个小时内给罗盛华,虽说利用了游戏漏洞,但这样罗盛华也算完成任务。流水走后好一会儿,花花的风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哈哈,罗盛华和流水都不在,店铺由他做主…………(请您老人家手下留情)

可是,他算盘打得太好,流水赶到蛮荒草原时,花了一天都没找到罗盛华,他认为是地图太大的缘故,流水装成NPC,他不敢用万能书联系罗盛华,一天未果后,他派人回去把花花的风接过来,这就直接导致了准备先睡个大觉再起来兴风作浪的某人诡计没能得逞。

花花的风来后,不满的盯着流水:“流大管家,出啥事了?”带他来的家丁不知道流水的想法,路途中花花的风问他,只会不停地摇头。

“你用万能书联系罗盛华。”流水皱着眉头,遥望着远方依旧被枯萎草皮覆盖的山丘,“我找不到他。”

“啊。”花花的风张大嘴巴,随后收起被强行带出来的不满,打开万能书,“拇指妹妹,联系罗盛华。”

拇指妹妹眉心发出一圈圈的水纹,一副发送信号的姿态。

另一头,毛球球眼睛不停的泛黄圈圈,此刻它处在信号无法的到达的地方,无法接收。

拇指姑娘委屈的看向花花的风:“哥哥,对方接收不了。”

花花的风摸摸他的头,从怀里掏出一小粒糖球递给他道:“拇指辛苦了,吃糖糖。”

“你怎么一点都不担心?”流水不善的看着他,虽说早已知道花花的风脾气奇怪,但他受不了现在这般他置身事外的样子。

“担心有用吗?”花花的风收起刚才对拇指姑娘宠溺的表情,正色的望向流水,“与其在这里不停的浪费时间担心,还不如掉动更多的人来搜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罗盛华不是会让自己陷入困境的人。”花花的风擦肩走过流水,往马匹的方向走去,“你该对他有信心才是。”

流水笑了,他回过头,看着花花的风上马不小心踏空摔到地上的窘样,“是的,我该对他有信心,表哥,不是普通人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花花的风比他看的清楚,这算大智若愚吗?

镜头回到两天前的蛮荒草原。

罗盛华冲向山脚,碰到一队人马,华丽的马车,精致的穿着,勇猛的武士,随便一看,都不是好惹的对象,罗盛华天生没有畏惧之心,“等等……”他离队伍只剩下一百米了。

带头的骑士像没听到他的呼喊一样,依旧按照原定路程行径。

“我叫你等等。”罗盛华一个翻身,把在后面护卫的骑士踢了下去,夺了他的马匹,这举动无疑是挑战了马车主人的权威,罗盛华不是笨蛋,自然知道这点,可他现在没时间考虑这些,不这么做,他可能这个月都碰不到任何人了。

大队人马围着罗盛华,骑士长枪直指着他的身体,罗盛华举起双手,做投降姿态,依他的想法是,趁他们还没被彻底激怒前,讲出自己的目的:“我没有任何恶意,请听我说。”

“出什么事了?”马车的木窗推了开来,露出一张精致的脸蛋,这是个分外美丽的女人,透过窗子,可以看到她身边男子的容颜,罗盛华在心里吹了个口哨,合他的胃口。

骑士长恭恭敬敬下马,对马车主人行礼,把原因说了一遍。

“让他继续说。”马车主人道,迎娶了卡麦尔帝国最宠爱的公主,他心情较好,若是以往,他肯定会把面前这类不“识相”的贱民用残暴的手法杀掉。

“我在做任务,需要一件衬衫。”罗盛华不卑不亢的道。

“给你。”马车主人想也不想便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件。

“我需要贴身穿着的。”

“大胆。”马车主人握紧双拳,骑士穿的里衣不是衬衫,换而言之,这里穿衬衫的只有他和他美丽的新娘,“杀了他。”马车主人大喊道,他是卡麦尔邻国雷云国的小王子,权势滔天,此刻的罗盛华在他心里已经成了一个死人。

第三十八章双胞胎王子

靠,说打就打,你当我是吃素的,罗盛华恼火,阿门,原谅他的无知吧,迎亲的人马都是雷音精挑细选的,除了几个非常厉害的骑士,不如说骑士长,其他都是些长的好看的草包,没办法,为了给卡麦尔帝国展现出雷云国的新一代人才。

见他们来势汹汹,罗盛华不是站着任别人欺负的软蛋,他拔出大刀,往攻击者身上砍去,鲜血的血贱到了他的脸上,几个回合后,罗盛华知道了他们弟子的薄弱,外强内干的家伙,他骂了一声,不再客气,提起大刀,往人多的地方冲,甩手砍掉马腿,厮杀中,确切的说是干方向屠杀中,拉车马匹受到惊吓,不受马夫的控制,往前面的幽谷飞驰,雷音脸上一片阴沉,卡麦尔公主不停的发出尖叫声,这位从小在后宫娇生惯养的小公主从没遇到这么野蛮的事情,她在狩猎中骑的都是被宫廷御马师训练的温顺的白马。

雷音厌恶的瞪了他一眼,女人,都是一个德行,平时装的正儿八经,遇到慌乱,一个吓得和疯子一样,“闭嘴。”

“啊……”卡麦尔公主被他凶恶的口气吓了一大跳,面前怒火冲天,脸庞扭曲的男人还是刚才和她卿卿我我的英俊王子吗?

雷音一脚踹开伏在马匹上发抖的马夫,可怜的马夫,摔倒在地,滚了两圈,脑袋搁在了石头上,一命呜呼,对于马夫的死,卡麦尔公主只是微微转过头看了一下,皱起眉头,对他们这些贵族中的贵族而言,下人都没宠物重要,死了就死了。

雷音武力相当于玩家战士三十级,在人类王子中,算是比较厉害的,他们习武只是为了锻炼身体,平日有骑士守护,很少需要自己动手。雷云国靠着蛮荒草原,雷音见稳不住烈马,便抱起一旁发傻的卡麦尔公主,纵身跳下了马车。

遥望远方,罗盛华已经砍倒了大部分人马,战斗需要技巧,罗盛华充分的运用了这一点,他不是盲目的攻击,游走在人群之中,他每出手一次,便能带走一条生命。雷云国国王不是傻子,放任一群草包跟着宝贝儿子,一队人马中好歹也有两个好手,罗盛华把草包们解决完后,紧盯着面前两个高大强壮的男人。

“狡猾的小子。”光头男人道,他握紧双拳,两脚小碎步,做出拳击手姿势,罗盛华展开双臂,右手单手擒刀杀了过去,光头男子哈哈大笑,罗盛华在他面前,无意是小胳膊小腿,然儿,就当他往右侧身,快要躲开时,罗盛华松开右手,大刀成抛物线,落到左手上,一刀砍劈像了他的腰部,顿时传来骨头裂开的声音,此时的罗盛华半张脸上沾到了鲜血,就像地狱中的阿修罗。

雷音带着卡麦尔公主回到原地,发现自己的手下死伤惨重,只剩下一个高级武士支撑了,两个人的战斗,实力旗鼓相当,谁也没有先出招,就怕中了对方的计,雷音嘴角露出一抹阴险的笑容,对唯一的手下做出攻击的示意。这位高级武士是他十个死士中的一位,忠心耿耿,从来不怀疑他的决定。

他速度极快,根本看不清他挥刀动作的虚实,罗盛华闭上眼睛,充分发挥耳朵的作用,察觉风吹过的方向,躲开对方的攻击,雷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玉佩,这是一枚装饰性神器,他逝去的母亲留给他的,只要是等级比他低的人,都逃不过玉佩的心神攻击,雷音把它握在手中,一手掐起法诀,罗盛华察觉到危险,和任务比起来,自己的性命更重要,他睁开眼睛,冲向卡麦尔公主,大手抓住他的脖子:“给我停下。”

“卑鄙小人。”高级武士往地上啐了一口,道。

罗盛华不怒反笑:“卑鄙的是你们吧,我们无冤无仇,只因一句话不投机,就妄下杀手。”指甲恰进了卡麦尔公主的脖子里,公主被勒的喘不过起来,不停的干呕。“救命……”她哀求看着雷音。

“放开他。”雷音不忍的道,他不是个心软的人,也不爱卡麦尔公主,固然她是个迷人的姑娘,只不过自己才迎娶了她,决不能让她死在这里,,尤其是死在一个贱民手中否则卡麦尔帝国会借由此事,攻打雷云。

“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放人?”罗盛华嘲弄的道,他从没把游戏中的贵族当人看,归根到底只是一串数据。

“你……”雷音被气的说不出话来,从小生活在众人的光环下,他没碰到过像罗盛华这种无赖,他下了狠心,“哈哈,那就不怪我心狠了。”雷音念完最后一个法诀,煞那间,阳光被黑云遮去,天空中响起雷电的轰鸣声。

“你做了什么……”罗盛华神色恍惚了一下,暗叫不妙,“同归于尽吧。”游戏中死了会真的死吗?罗盛华扭断卡麦尔公主的脖子后,大刀挥向雷音,这一刀,他用了自己所有的力量。

场景转换

罗盛华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呆在阴森森的地牢,微弱的烛火,使他看不清太远的地方,身下是一堆干草,对初冬的天来说,起不到防寒作用,自己和牢房还真有缘,罗盛华暗想,第一次是在莱恩的古堡,残血,不由自主的想起已经逝去的少年,叹了口气,他从不是个好人,在现实中,也杀过人,但对那个脆弱的少年,总有一份歉疚埋藏在心中。这时,地牢传来了清晰的脚步声。

推书 20234-12-13 :替身攻防 下+番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