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抚摸着自己的颈间的项链。那是拉塔默克给的。也是他唯一可以留下纪念的东西。他又哭了,哭的很难看。他全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祖父这里的。只是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在了。拉塔默克的身体……现在已经送去作木乃伊了吧?如果自己可以帮忙……要自己活下去,真的有些困难。
“都是我不好……没能救他……”
“这不是你的错。以你的能力是不能抗衡神的力量。”
“为什么不让我用魔法?为什么要遵守那样的约定?!”
“怨念之血的力量来自于人心黑暗的一面。那是那些士兵们对战争的厌恶、痛苦以及不甘所汇集的怨念,以赛特的力量为辅助的魔力。你就算耗尽气力也无法消除的。因为士兵们已经死了。若是没死,还可能化解……”
“您不是说神之子是上天给的礼物吗?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你们有着无穷的神力,所以可以造福人间。可是反之,也一样能摧毁人类。这就是为什么神之子是不允许使用魔法的。”
“祖父大人,我是不是很可笑?”孟弗图里斯咧嘴笑了起来。
“殿下能活过一个月都是因为你啊。以怨念的力量来说,通常十天之内人就会侵蚀。你为殿下做了你所能做的事情。你并不是没用的人。”祖父大人回答道。他放下手中的书写工具。
“那又有什么用?最后也还是这样?”
“不一样。因为有爱。你颈间的蒙卡就是说明。”
“什么意思?”
“蒙卡是殿下从小就佩戴的护身符。他希望你能得到保护,便求我对护身符倾注魔法。我用永恒之生命的尼罗河水注入保护的神力,但同时他必须那自己的一样东西交换。为了不让你担心,他用影子来交换。这是爱啊!”
“什么?!他用影子来换取保护我的力量?!”孟弗图里斯感到有点惊讶,很感动,但随即又觉得很伤心。“可我又没能为他做什么……”
“你能做的就是活下去,让他看到你幸福。”
这不就是王子的心愿吗?可是没有你的世界,活着也是一种罪过。
“因为你爱王子,王子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所以你也让王子幸福了,记得,我的孩子。”
老者站了起来。“去睡一会儿吧,我的孩子。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
“那小家伙怎么样了?”
“已经睡着了。”老者递给男人一杯啤酒。“居然还要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
“我只是觉得他好可怜。您现在有什么打算?”
“说起这个,我想知道王宫那边的事。”
“和您上次说的一样,下午的时候三王子被立为储君。但法老陛下始终没露面。”
“那赫弗瑞提,现在的你有什么打算?”
“依照现在的情况来说,我觉得要逃离这里比较好。一来,三王子应该会马上着手清除效忠殿下的臣子,二来,殿下死前曾拜托我带你们离开底比斯,去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殿下真是想得周到呢。”
“所以,大人,您现在有什么打算?”
“你应该听说过神之子的事情吧?”老人顿了顿。“神之子之所以被这么称呼是因为我们有着魔法。而魔法的始祖是图特大神,所以我们也以图特为姓氏,成为图特的后裔。图特家族的任务就是找到所有的神之子,并让他们生活在远离尘嚣的地方。因为他们的神力可以赐福人间,也可以成为灾难。所以我们一直生活在沙漠里,远离人群。本来因为大家都生活在一起,所以没什么问题。但偶尔也会有好奇的孩子逃走,生活在人类的世界里。比如说孟弗图里斯的母亲。她因为难产而死。而这个孩子,则被放在木盆里顺着尼罗河水飘荡。他是罕见的魔法奇才,在那个时候就满身的力量,轻易让人察觉。要不然我还真得费点工夫找他呢。”老人笑了笑。
“我们这次来底比斯的目的是要找另一个神之子。”老人变得很严肃。“大概二十年前,从沙漠里逃走了一个少年。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心机很重。他几乎天生就对黑暗的事物感到非常有兴趣。像孟弗图里斯的母亲,她只是单纯好奇人类世界,而来到了人类世界。爱上了这里的男人,并和他结婚生育。她从不使用魔法,就像懂事以来遵守的规定。对于这样的孩子,通常我们也不是太多加管制。但这个男孩就不一样了。他所到之处都会使用魔法。用魔法做成钱币使用,用魔法恶作剧。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只是恶作剧,但我仍然在寻找他,并追踪到了底比斯的附近。”
“但后来他突然销声匿迹了一般,一点线索都没有。后来我到底比斯附近的一座小镇,找到了孟弗图里斯的母亲。那时她刚怀孕并很高兴我来。我就在那里住下了。在她快要分娩的时候,却突然闯进一群武士,把她的丈夫活活打死。我带着她逃跑了。可是因为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我们跑着跑着就跑散了。直到第二天,我在尼罗河边发现了她的尸体,并在第三天终于找到了孟弗图里斯。”
“那些武士是谁?和那个逃跑的少年有关系?”
“从尸体上来看,孟弗图里斯的母亲的确有难产的征兆,但她确实碰到了那些武士。她身上有刀伤……一开始我没想到有什么关系。但后来当我找到孟弗图里斯的时候,我就明白了。那些武士想要的是这个孩子,因为他有着异常强大的魔法。这只说明一件事,那个少年在底比斯,并且混入了宫廷,因为武士的标志是宫廷的标志,而只有他才能知道关于神之子的事情。”
“混入宫廷?”那赫弗瑞提叫道。“难道您知道是谁?”
“三王子。”
“三王子?可是他才二十岁啊,比拉塔默克还年轻。二十年前就已经是少年了,那现在不是应该……”
“神之子通常都很长寿,所以三十岁和二十岁在面貌上差不太多。”
“可是……他是在宫中出生的啊……”
“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至于他怎么做到的,我不清楚。”
“所以您现在打算怎样?抓到他?如果是这样,我觉得不可行……他现在位高权重,又有魔法,实在不好对付。”
“这一点我知道。所以我看我们还是尽早离开底比斯吧。”老人想了想说。
“我不同意!”
“孟弗图里斯……?”
孟弗图里斯想要做什么呢?
命运的齿轮已经转动。所有人的命运将何去何从?
第四十九章:帷幕的伊始
“孟弗图里斯?你起来了?”
“我听到了……”
“听到了最好。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吧。殿下所希望的,你也应该清楚吧。”那赫弗瑞提的态度颇为强硬。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毕竟对于眼前的小祭司,劝说是听不进去的。
“你放心,我一定会活着的。但是我不会就这么走的。”孟弗图里斯正色道。
“报仇?”老人叹气道。“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只是做完我应该做的事,祖父大人。”
“什么意思?”
孟弗图里斯只是在法老游船出游那次看到过三王子。不过他几乎可以立刻确认那就是一名神之子。孟弗图里斯暗中调查过三王子。不管从文字档案还是宫里婢女间的闲谈,都可以确认三王子是降生在宫中的。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是传说中的那个逃走的少年。虽然孟弗图里斯也想过这些信息的准确度和可靠度。但从尘封的文档库来看,一直以来这些文档未被修改过。而宫中的那些人通过读心术也全然没有说谎。在魔药事件后,他又再次利用尼罗河水浸泡过的白幽灵水晶做了净化的仪式,发现这些人并没有接受过记忆的重组。也就是说,那位神之子不曾使用魔法扭曲周围人的记忆。那么一个好端端的少年如何变成了婴儿并且在接生婆的目睹下从母亲的子宫里诞生?
在解释这件事之前,还有一件事要注意。当拉塔默克殿下回来的时候,孟弗图里斯试图用光的魔法驱逐那些污秽的黑暗印迹,却被火色焰火反噬。如果是赛特的力量,最多只会吸收那些光,并不会造成反噬。此外,孟弗图里斯曾为王子的剑施过魔法,按道理说那把剑应该也是所向无敌的。为何注入光的剑却完全不能抵挡怨念之血?按照佩皮卡的回忆,拉塔默克当时的确有举剑抵挡,直到最后。祖父大人说过,自己的母亲依照约定在人类世界生活的时候不曾使用过魔法。那是假的。因为……所有在沙漠中的神之子都被封印过了。所以与其说是遵守约定不使用魔法,不如说是根本无法使用什么魔法。即便是孟弗图里斯,天生魔力强大,也几乎使用不了多少魔法。当年逃出的少年居然可以使用魔法,说明他不曾被封印过!而三王子周身强大的魔力说明了他不曾居住在沙漠中,因为从小在底比斯的宫廷中长大,他没有被封印过。
还有一点就是,为什么被带来底比斯的是自己。孟弗图里斯在出生后不久被带回了沙漠中的净土。直到快10岁的时候才被带去了孟菲斯。在孟菲斯并不是只有祖父大人和自己而已,还有一个伯父和哥哥。虽然自己从小被誉为神童,但对于魔法还不是很能掌握的孟弗图里斯会被带来底比斯是个很奇怪的事情。而且……等等……祖父大人刚才不是说……那个逃跑的少年需要自己……难道……?!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些都是疑点。而孟弗图里斯也有太多的问题没有想明白。孟弗图里斯不敢去问祖父,有些事情必须自己发掘。虽说拉塔默克希望自己跑地远远的,再也不回来,但是自己真的能跑得了吗?下意识的,孟弗图里斯觉得拉塔默克的死几乎是和自己有关。仇恨什么的也许都是些可笑的情感,但是自己心爱的人怎么能死的不明不白……?!
“没什么。我只是想说,现在这样慌慌张张地走,就像我们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连夜漏跑。我觉得我们应该等等。这是殿下所热爱的土地,辅佐新的君王也是应该的吧?你认为呢?那赫弗瑞提大人?”
孟弗图里斯别有深意地看了那赫弗瑞提一眼。事情绝非那么简单……
“我不会一辈子沉浸在痛苦里的。爱情是甜蜜的不是吗?如此甘醇,如同美酒。”孟弗图里斯掰开面包,塞了一块到嘴里。
时刻想着你,就能让我体会幸福。
由于王子殿下去世,孟弗图里斯重新回到了神庙工作。现在要做的事就是等待。需要自己的人很快就会出现的。但现在他很在意宫廷中的风吹草动。法老几乎就是一个傀儡。孟弗图里斯并不是很在乎法老会怎样,但是如果法老驾崩的话,政治意义会很不一样了……但目前来讲,法老应该还是安全的,毕竟三王子突然成为储君,也需要慢慢得到朝野的支持。
祭司的工作现在看来也挺无聊的。能打发时间暂时忘记殿下也是好的。祭司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但无名小辈在神庙也不过是做些打杂的活儿。看着旁边的普通祭司,孟弗图里斯想他是否会觉得不甘。
“大人,已经整理好了。”
现在的孟弗图里斯在神庙里除了担任祭祀神明的祭司,也是神庙教学方面(前述提到过,在古埃及宫廷教育都是在神庙进行的)的导师。
“你下去吧。”
孟弗图里斯坐下,研究起眼前的那堆文献。对于一无所知的过去,他只能从历史中寻找蛛丝马迹。以前他都没有意识到,他对于神之子知道的是在是太少了。而他从小被灌输的那些概念,又是否是真实的呢?
夜晚,他站在天文台上,静静地看着夜空。思绪如此
飘渺,回到从前,又落在现在,纷纷扰扰。物是人非,百感交集。曾经那颗明亮的星星已经不在,徒有对它的记忆而已。埃及的气候是炎热的,热风拂过,让他打了寒颤,可能是因为内心的冰冷无法适应这样的气候吧。
“从以前就听说祭司大人喜欢站在天文台上观星呢。”
现在天文台应该只有自己而已。孟弗图里斯转首,看到一个陌生的青年。不过孟弗图里斯很清楚他是谁。
“殿下万福。”祭司行礼。
“呵呵,你知道我是谁?”
“我曾经与殿下有一面之缘。”孟弗图里斯恭敬地回答。
“哦?”青年笑道:“我想让你印象深刻的并不是我的容貌吧?”
孟弗图里斯浅笑:“您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
“哈哈哈,”青年笑了,“从你的嘴里说出这样的话真让人感到诧异。而人偏偏就是这样,喜欢恭维的话胜过一切。”
“但您却可以洞悉这一切。”
“你的恭维听起来却更像是讽刺呢。如果言不由衷,还是少说为妙。”青年笑了笑。
“这也不能怪我啊,同样的赞美,是真心还是假意,用的都是同样的字句。”
王子轻笑,道:“还真是……”
孟弗图里斯看着眼前的王子,心里觉得有些紧张。每句要说的话,都要仔细推敲。若想知道对方在想什么,首先就要先接近对方。
“要去衣部看看吗?”
“去衣部?”
“不想去看看吗?”
这是陷阱吗?
注:在正文中提过的水晶金子塔,其实选用的水晶石是白幽灵水晶。
第五十章:交易
衣部,就是尸体停放与净化的地方。
在古埃及,人死后,他的尸体首先被送到一个被称为“衣部”的地方,专门净化尸体的地方。尸体被苏打水清洗过后,就送到叫“诖拜特”(意为纯洁之地)或“培尔·那非尔”(意为美丽之屋)的地方,完成香料的填充。然后是木乃伊的制作。
去衣部?为什么要去衣部?
“殿下为何要去那样的地方?”
“不想看看拉塔默克的尸体是如何被处置?”王子殿下笑得很诡异。
孟弗图里斯心头一紧,难道……拉塔默克的尸体被破坏了?!
古埃及人相信灵魂不死。他们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到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继续,因而热衷于制干尸、修坟墓,以便让死去的人类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得更好。他们用盐水、香料、膏油、麻布等物将尸体泡制成“木乃伊”,再放置到密不透风的墓中,就可经久不坏。深藏墓中不会腐烂的尸体,静静等待着死的灵魂重新回来依附于肉体。但古埃及人又意识到,人的复活只能在阴间,而不是在人间。因而,尸体同灵魂的重新组合,也不能使人重新回到人世,而只能生活在地下深宫。但为了让死者能在阴间复活,尸体的保存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样的观念深入埃及人心,每个阶层不论贫富,都尽力确保尸体能够被完整地保存下来。
三王子驾着马车,而孟弗图里斯站在三王子的旁边。身后有两小队的侍卫骑马跟着。他们手持火把,火焰随着风摇曳着,恍恍惚惚的,让孟弗图里斯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就像拉塔默克只是睡着了,而自己也在睡着。很快就能梦醒了吧?可现实却是只有自己一个人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