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等着等着,林烟就这么歪着脑袋倒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过去了。这动作跟电视剧里常常上演的,那些临终弥留依依不舍的人们的状态模样,还真有点相像。
也许,说不定哪一天,他也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着过去,然后,再也没有醒。
凌望叫人送了晚餐来,一桌子全是林烟喜欢的菜,口味重后劲足,林烟的最爱。六点刚过林烟醒来——是被饿醒,也是被香醒的。看见凌望他并没有多少吃惊,睡着前就已经料到醒来可能会是这种场面了;他甚至还算友好地坐下来,准备赏凌望个面子,吃了晚饭再离开。
林烟从不是会亏待勉强自己的人,更何况,是每况愈下的现在。
凌望掩不住惊喜地坐在林烟身旁,自己连筷子都忘记了拿,就这么痴痴凝望着林烟的侧脸,那不同寻常久久不褪的苍白令他担心,憋了半天终是忍不住开口:“烟烟,和夏昭时的合同不是去年底就结束了吗,这大半年的,你都去哪儿了?怎么把自己搞得这么憔悴?”
林烟头也没抬神情不变,仍旧不着不急地一口一口细嚼慢咽,小心吃着,等到嘴里的这一拨食物都咽下去了,这才慢吞吞轻飘飘地扔出三个字:“关你什么事。”
“……”
凌望被这样噎惯了,早就不介意了。对着他的烟烟,他从来没有脾气。说他软就那就软吧,无所谓,反正对着他的烟烟,他就是发不出来脾气。
“好,好,是不关我什么事,”凌望好好先生地微笑着,语气诚恳而温柔,声音轻轻的,“我只希望……只是希望,你能好好照顾自己。或者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能够好好照顾你。”
这话这时说来,未免让如今的林烟倍觉苍凉。可再苍凉,也只是他一个人的苍凉,与凌望无关,永远无关。所以林烟冷笑,毫不客气地回道:“呵,放心,那个人,反正不是你——”顿了顿,嗓音盘旋地低沉下去,像是报复又像是发泄,余韵嫋嫋绕梁不绝,如同一首仁至义尽,嘶哑凄厉的墓地哀曲,“也永远,不会是你。”
凌望早猜到林烟会这么回答他,虽然不是原句,但意思也差不多吧。受伤是在所难免的,无论听多少遍也都逃不掉,可一旦听得多了,那也就渐渐习惯,没什么了。时间让人麻木,而并非忘却失望。
有时候凌望自己都觉得自己可悲,不像个男人;可偶尔转念一想,现在的自己居然还能够见到烟烟,甚至是还能够像现在这样坐在烟烟的身旁同他一起共进晚餐……每当这时候他又会觉得,其实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都十分值得。他不应该再贪心地奢望更多。
自尊算什么,如果生命中有一个人,是真的不爱不行,非爱不可。
叹口气,凌望沉默半晌,忽然神情一动,渐渐笑盈眉梢:“哦对了烟烟,那跟你说件喜事吧,还不知道你晓不晓得呢,莹莹,要当妈妈了。”
这消息倒让林烟真的愣住,消化了许久才恍恍惚惚地说:“哦……那,恭喜她了。”
在他要死的时候听见这种消息,其实林烟心里,真正想说的,并不只是一句简简单单,轻描淡写的恭喜。也许他说来简单,然而他痛彻心肝。尽管有生就有死,这世界亿万年来遵循的都是这么一个人尽皆知,公平又无情的自然法则,运作方式,可一旦放在自己的身上,当生的是别人死的是自己,谁都,不会开心。
哪怕那是亲人。甚至那是至亲。
新的生命出生,不断地出生,这世界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速度是如此之快,越来越快,脸孔无论进化还是整形,也都在毋庸置疑地变得越来越美,精益求精……如果当某一天,这世上有比他更美,甚至美许多的人出现,那么,还会不会有人记得他林烟?那么,还会有谁还记得他林烟。就算他林烟曾经那样光芒万丈地闪耀过,但流星坠落光华旋即陨灭,谁的记忆能为他长存不朽,一世清晰。
他可以不怕死,除非他确信,在他死后,他还能活在一个人,一辈子的记忆里,永不磨灭,永不忘记。
他很贪婪,就是这么贪婪,不加掩饰不以为耻,不为别的,只为他曾那般的绚烂。
他只求一个,能让他入土为安的墓穴。
凌望试探着建议:“你不亲自去跟她道一声恭喜么?莹莹前阵子还特意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你的消息呢,”他有些好奇,“不过说起来……你们俩很熟吗?我怎么不知道?”
“……还好,我们经常在网上打游戏,这世上也就只有她能让我动真格地玩一玩了,”林烟收回心绪,不咸不淡地解释,“而且几个月前,我帮了她一个小忙。”
凌望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难怪她还让我一找到你就帮她转告,等孩子出生了,要认你作干爹呢。”
林烟一听,一时忍俊不禁,嘴角缓缓溢出一抹极浅极浅的自嘲笑意。等孩子出生……呵,也不知道那一天,他还有没有命。
林烟不回答,凌望也不觉得尴尬,神情颇为犹豫了几番,忽然仿佛下定决心那般紧紧闭了闭眼,嘴唇一动,低声开口:“其实,也不用大费周章认什么干爹。毕竟烟烟,你就是那孩子的亲舅舅,不是吗。”
刚刚举起准备夹菜的右手猛地僵在半空,林烟表情一滞,忘了动作。凌望体贴地将他原本想夹的那一块五花肉夹进碗里,林烟低头看了看,眉梢冷冷一挑,下一秒就面无表情地将碗哗地一掀,瞬间米饭连带肉片,全都一股脑儿地洒在了凌望名贵不菲的衬衣上,油光可鉴。
“你知道了?”他眯起眼睛,问得平静。
低头瞅瞅,又损失了一件衬衣……凌望发不出火唯有苦笑:“知道什么。”
“还能知道什么,”林烟扯扯嘴角懒懒假笑一下,“不就是知道你那个妈,原来是有多贱么。”
凌望长长叹息一声,垂目敛眉,有一点低声下气:“我知道,烟烟,我知道,我妈妈对你父母做的事情非常过分,但现在她毕竟已经过世了,而且最后的结局,也算是罪有应得,验了报应。我不求你尊重她,可至少,对于逝者,还是留一点口德吧。”
“口德”两个字让林烟听得真想要仰天长笑。哈哈哈,口德,口德……见鬼……都他妈的见鬼去吧!他辛辛苦苦累积了多少年的阴德!可现在还不是要死……还不是要死了!
林烟弯腰捂着肚子,笑得眼角都隐约闪出了泪花,人之将死想要报复的疯狂欲望铺天盖地向他涌来,将他淹没,冲昏了头:“凌望,你真以为是你妈是自杀死的吗?你真以为是她自己主动开煤气,想要跟我爸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吗!?哈哈!我呸!你妈那个贱人才没有这样的勇气!是我爸爸杀了她,是我爸爸一直在报复她!你知道吗!?你听清楚了吗!?”
相较于林烟此刻信马由缰不受控制的激动,凌望从始至终都显得十分平静,甚至眉眼深处还隐隐透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看透红尘的同情悲悯:“我知道,烟烟。我知道你爸爸当初和我妈妈在一起,一是为了想查出姨父究竟将姨妈的遗体藏到哪里去,二是为了补偿你一个优越富裕的生活环境,而第三……第三,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亲手,杀了我的母亲。”
林烟没想到凌望居然可以如此淡定。他不想被比下去,让自己看起来好像一个只知道大吼大叫,泼妇骂街的白痴傻瓜,因而也力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不料凌望的下一句话,就登时让他平静不能。
“还有,关于这一切,其实我妈妈,也是知道的,”凌望深深望着林烟,目光里的悲悯难以言喻,“没错,虽然最后的结局的确是林叔叔杀了我妈妈,但是我妈妈,是故意让他杀的。”
“是她主动,成全了林叔叔的报复。”
“呵,怎么说呢,我妈妈和你妈妈,就算这辈子再怎么恨对方,害对方,抢对方的东西,偷对方的男人……但毕竟,说到底,还是姐妹。而且还是最心有灵犀的双胞胎。那种与生俱来血缘骨子里的东西,是否认不了,没法改变的。”
凌望的话极有说服力,更何况他还说得很有理有据,态度温和,不疾不徐。乔小为“自讨死路”的惊人事实的确是颠覆了林烟过去近十年自以为是的绝对认知,让他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满桌子的美味佳肴,他明明还没有吃饱,但忽然间就什么都吃不下去。
他觉得恶心,也觉得无力。
撑着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林烟决定要走。这个屋子,这个充满怨气,阴魂聚集的悲哀屋子,他真是一分一秒,一丝一毫,都再也呆不下去。
凌望没有阻止,因为他深知林烟决定的事,那他再怎么阻止也是白搭。起身将林烟送到门口,凌望想了想,忍不住问:“烟烟,现在你也不在宠儿了,那前段日子你到底……“
林烟听出不对,蓦地皱眉打断凌望的话:“什么?等等,什么叫做,不在宠儿了?”
“嗯?你……你不知道?”凌望大吃一惊,下意识提高嗓音,“难道不是你自己主动离开宠儿的吗?前些日子你到底到哪里去了?居然连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S市的夜店圈早传疯了,宠儿的新排名出来,第一的位置,已经……不是你了。”
眼看林烟的反应还算平静,脸色也还算好,凌望踌躇一会儿又吞吞吐吐地补充:“不止排名榜,还有宠儿里……也已经,没有你了。”
其实听到这里,林烟都还能接受,没有所谓。美人迟暮,病魔缠身,以及说不定哪一天他就要撒手人寰香消玉殒,所以林烟也早就做好了被赶下神坛扫地下台的完全准备。直到,听见凌望的下一句。
“新上榜第一的那个,过几天姨父会在宠儿里给他举办一个欢迎会,然后……到时候,夏昭时,也会去。”
“你说什么!?”林烟刷地转过脸死死盯着凌望,眼神锐利得仿佛是要在凌望身上活活瞪出两个血窟窿来那般,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夏、昭、时?夏昭时去干什么!?”
凌望对林烟这样过于激烈的反应大为不解,疑惑道:“还能干什么?宠儿的规矩你应该比我懂的啊,烟烟。新上榜的第一,谁第一个包他,作为大金主,当然是要去捧场的。”
是啊,当然,是要去捧场的。
夏昭时要了别人。不跟他说,不对他讲,甚至连招呼,也不跟他提前打一声。
他一直说你是我的,但他始终从没要过。
夏昭时,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在我还努力争取,拼命想活……为了你,拼命想活的时候,要别人呢。
“……”林烟闭闭眼睛,“是谁?”他用沙哑的声音,艰难问出这两个字;然后耐心而默默地等待着,一个活该被千刀万剐,天打雷劈的名字。
凌望思索许久,语气不太确信:“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一个混血儿吧,至于名字叫什么,我忘记了。”
林烟微弱地动了动眼皮。混血儿?……呵,好,他知道了。
原来是Cecil,那个汤姆苏附身的半洋鬼子。林烟淡淡一笑,这世上贱人何其多,他林烟真是三世有幸,短短一生,都让他遇到了各中极品。
“欢迎会是什么时候?”
听见林烟这样问,凌望难得不自然地变了变脸,犹豫几番,轻声回答:“就过几天……二十二号,晚上八点。”
那一天,林烟满二十九岁。
林烟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二号的凌晨零点,但也可以说是六月二十一号的深夜二十四点。很难区分他的星座究竟是双子还是巨蟹,但偶尔想想林烟会觉得特别讽刺:他的人生就跟这两个星座的属性一样,表面过得“风”生“水”起,但也跟“风”和“水”一样,永远流离失所,飘无定居。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仰头迎着艳阳,林烟微微半眯眼睛,如此心想。至少在他林烟这里,想抢他林烟看上的男人,天底下,可没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四十四)
二十二号晚上八点,林烟准时将车停在了霓虹闪烁人声鼎沸的宠儿外,却没有很快下车,一路气势汹汹气急败坏地冲进去“抓奸”,而是弯腰趴在方向盘上,侧过脑袋,神情呆愣,目光痴绝,直直望向窗外那片灯火璀璨,无上辉煌的繁华世界。
那本是他的世界。但现在,改朝换代,江山易主。
此刻那里的人们,恭维的,迷恋的,讨好的,奉承的……不再,是他林烟。
曾经停在宠儿门前千千万万遍,却没有哪一次能比这一次,更让林烟愁肠百结感慨万千,仿佛是做了一场春秋大梦,醒来只觉世事惘然,衾寒枕冷。
就这么恍恍惚惚思绪飘摇了不知道多久,忽然林烟慢慢坐起身子,深吸一口气,开门下车,抬脚迈步,动作行云流水不畏不缩,朝着宠儿的大门,一如往昔的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神情傲慢冰冷,俨然生而高贵,笔直走了进去。
既然他是来抢男人和教训贱人的,那么,就该有抢男人,和教训贱人的样子。
这时宠儿里,灯红酒绿,觥筹交映,Cecil在人群里笑靥如花,装得温文甜雅。唯一的不爽是夏昭时,不让自己挽着他。
夏昭时有洁癖这件事情,道上圈里的人或多或少,基本上,都有所耳闻。事实上即便事到如今乃至此刻,Cecil自己也仍然没想明白,为什么夏昭时会突然看上自己,力捧自己,尤其是力排众议一意孤行,把自己高捧到取代林烟排名第一的巅峰位置……Cecil实在纳闷,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心中庆幸,暗自窃喜,
说不定夏昭时就是真的玩儿腻味了林烟,终于厌倦了那种精致绝美的东方调调,转而喜欢上了像自己这样中西合璧的混血类型呢!
呵,说到底,他还是太天真,也太不了解,夏昭时的审美了。刻进骨子里的审美基因代代相传一脉相承,否则怎么解释,夏家偌大一个家族,在美国呆了整整数十年的漫长光阴,却始终没有一个人,选择的伴侣,是明明也许可以对他们的事业,更为有利的西方人呢。
Cecil一边和不断围拢靠近前来的客人们打招呼——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尤其当一想到这样的无上殊荣和绝顶风光,曾经只有林烟才能享受,也才有资格享受,这一点的时候,他的全身就更加无法遏止地颤栗激动;同时也一边朝着夏昭时的方向踮起脚尖远远张望,眼中望眼欲穿,饥渴难耐的神色不言而喻,呼之欲出。毕竟,这才是他今晚,最想要勾引的男人。
气氛一直都很好,原本。直到Cecil全身一僵瞳孔骤缩,蓦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夏昭时的身边,竟然出现了那个人。
林烟。
此刻林烟正懒懒站在夏昭时面前(那是夏昭时从未允许过Cecil能呆在他身边的近距),头微微上仰,唇梢笑容流泻,眼底波光婉转,姣好粉嫩的薄唇一张一合,诱人动着,正对夏昭时说着什么。而夏昭时虽然冷峻如常面无表情,却始终没有推开,抑或是叫人来,赶走林烟。
短暂的愣怔过后,待Cecil终于姗姗来迟地反应过来,店里身边的许多客人,也都渐渐发现了林烟的存在。
这真是一场突如其来毫无预兆,却又令人万分期待,倍感兴奋的大战。旧爱和新欢,美人与美人,前第一和新第一……无论哪一种身份,一旦爆发,都是彗星撞地球,火花迸飞,惊天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