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光年 上——温暮生

作者:温暮生  录入:10-23

“然后是2008年,你和迟暮在高速路上遇车祸,迟暮伤得比较轻,你却昏迷了三天,他就带着伤在病床旁边守了三天,医生都劝了他好几次让他回自己的病房去休息,你知道他是怎么说的吗?他说他怕你醒来以后看不到他会担心,最后弄得医生都没办法,只好在你的病房里又多架了一张床给他。”

一番话说到这,颜烁脸上已经出现了平日里极少会表现出来的怒气,“这么多年,迟暮为你做了这么多事,你呢,你又为他做过什么?因为你这个大老板要在外边和别人谈合作,他有好几次生日都是我们陪着他一起过的!你们在一起十年了,迟暮每天还是坐地铁上班,他甚至连一辆可以代步的车都没有!你瞪我做什么,不错,可能你觉得你没有那个义务包办迟暮的东西,但是你也不想想,如果没当年迟暮在外面为你跑东跑西,现在你只不过还是个抱着一个破烂游戏程序无人赏识的穷学生!”

颜烁愤愤喘着几口气,便不再往下说,何小立咬着牙将程昊猛然往前一推,用力一脚踹在他的办公桌上,帮他补上一句:“程昊老子我告诉你,就算世界上所有人都有那个资格说迟暮不爱他,但是只有你,没有那个资格说迟暮不爱你!”

程昊被他推得一个踉跄,伸手扶住办公桌才堪堪站稳,这个高大的男人在这一刻仿佛失了魂一般,满脸落魄地朝迟暮道: “迟暮……我……”

迟暮原本想要立刻转身离开,但他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在离程昊一步之遥的地方顿住。他脊背挺得笔直,双眼平视正好能对上程昊紧绷着的下颚。

他视线又往下滑,落在程昊微微颤动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宽,只是看着,就让人有想要拥抱上去的欲望。

有人说,两个爱人之间身高最完美的契合点,就是当拥抱在一起时,一方的下巴,刚好能靠上另一方的肩膀。而他们恰好能够做到这一点,迟暮也曾经天真地以为,这样完美的拥抱会成为两人天长地久的一道筹码。

他叹了口气,从里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烟,轻轻地放在程昊手边。

“这是我会为你带在身上的最后一根烟。”迟暮轻声说着,“往后,不会了。”说完,他伸手轻抚上程昊惨白的脸,嘴角溢出丝谦和的微笑,“希望你和她能幸福。”

话音落下,迟暮闭上眼转身,大步出了办公室。

程昊脑子里轰地一声,如遭雷击般踉跄着退了一步。他看着迟暮的背影,费力地想要叫他的名字,但那原本轻飘飘的两个字,就是窒息般卡在咽喉里,他张开嘴,用尽全身力气,也只发出了几道嘶哑的吸气声。

迟暮一直走到写字楼外边才停下脚步。

他摸了摸自己的心口,平静得他自己都有些诧异,他原以为跟程昊真正摊牌大抵会心痛上那么一会,看来不是他太铁石心肠,就是人一辈子只能为另一个人心痛一次,痛过了,就麻木了。

“迟暮?”

透过车辆熙攘的街道,迟暮忽然听见一道微微上扬的声音,停在他身前的路虎窗子落下来,露出了陈禹锋的脸。

“好巧啊。”陈禹锋对他挥挥手,“站在这干嘛呢?”

“我在想事情。”,迟暮整了整脸上的表情,笑道:“你今天不用上班?”

“你工作昏头了吧,今天星期天。”陈禹锋下了车,他穿着件很有质感的皮衣和直筒牛仔裤,整个人显得青春洋溢,何小立和颜烁这时也从楼里走出来,见着他,何小立老远就开口叫唤着,“哟,这不是那个制服帅哥嘛。”

从他笑嘻嘻的表情上实在看不出几分钟前他们还在楼上大发神威了一场,同样对于何小立给自己取的外号,陈禹锋也没表现出什么意见,反倒坦然开口:“我在附近修电脑,想不到还能碰上你们,一起吃个饭怎么样?”

“不用,我们吃过了。”迟暮歉意地拒绝。

“哦,这样。”陈禹锋双眼里闪过丝失落,脸上的笑容道没退下去,何小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背后那辆路虎前,拍了拍车的引擎盖,“哥们,这车不错啊。”

“勉勉强强吧,本来想买辆小的,可惜在国外开这类车习惯了,要不要搭个顺风车?”

“这句话深得我心,你把迟暮送回去就ok!”

迟暮被他这句话弄得一愣,那边何小立已经拖着颜烁上了自己的车,颜烁透过车窗丢给迟暮一个“你好自为之”的眼神,何小立迅速发动车子,一溜烟连个车屁股都没留下。

迟暮总算是领会到了什么叫做前一刻兄弟情深,后一刻背信弃义。

陈禹锋的这辆路虎十分气派,内衬的装饰材料都是伯尔胡桃木,空间宽大,行驶平稳,发动机的声音几乎听不见,纵使迟暮对车的研究不多,也看得出来价位绝对上了百万。

闻香识女人,见车辨男人,看来陈禹锋现在着实混得很不错。

陈禹锋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原住民,可在迟暮的记忆里,他对陈禹锋的家境并不了解,就算二人曾经是朋友,陈禹锋不说,迟暮也不会问。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观察,从陈禹锋的衣食住行上面明显能看出他家家境不错,至少都是个小康,现在再看着这辆车,迟暮又在小康那两个字的后面加上了一个加号。

迟暮坐在副驾驶里不怎么说话,倒是陈禹锋在不断地说着他出国之后的事情,从“纽约是座不夜城”一路说到“曼哈顿街边卖大麻的小贩”,四十分钟车程之后,迟暮回到了家。

他本来想请陈禹锋上去喝杯杯茶,但又想着以自己这个精神状态招待客人实在不怎么样,只好歉意地送他开车离去。待他进门,冲完澡,正想躺上床把一个下午的时间消磨掉时,何小立的电话进来了。

“我猜一下。”何小立口没遮拦,“制服帅哥现在躺在你床上对不对?”

迟暮啪地按了挂断,把电话扔开。

三十秒之后,电话铃再度响起。

“你没上他?”何小立的语气仿佛他生吞进去了一只癞蛤蟆。

“我为什么要上他?”迟暮把脑袋埋进被子里,“何小立,你以为我是你,随便见着一个男人就发情?”

“靠,我为什么要把颜烁拖走,难道你看不出来那个制服帅哥喜欢你?”

迟暮再次按了挂断,然后他爬出被子,无比坚决地拔掉了电话线,才重新躺好。

睡意来得很快。

第十七章

迟暮丝毫没有把何小立的话放在心上,在经历过这么一段惊涛骇浪之后,生活好歹也渐渐步入正轨,江昱辰整天窝在房子里做设计不用去管,编辑部里另外两位总监也接连复职,迟暮肩上的担子轻了不少,倒空了大把的时间下来。

这年春天快要过去的时候,颜烁与顾明安依旧天天享受甜蜜的二人世界,何小立琢磨着要给他的酒吧再另外开间分店,而迟暮则迷恋上了看电影。

他看电影的口味并不挑剔,无论爱情片还是动作片,只要有些剧情大多数都能看下去,为此迟暮还成了那个小区门口影碟出租店的常客。

小店的老板娘是个十分热情的大妈,见迟暮总是上门照顾生意,便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找他聊天,先是抱怨这年头网络上什么都能下载到,小店的生意越来越不行;又唠叨物价飞涨,为了供她上大学的女儿她还得寻个机会做些其他的副业挣钱,鸡毛蒜皮的小八卦似乎永远说不完,所以当有一天大妈十分严肃地对他说最近小区里可能会有贼时,迟暮脑经还一下没转过弯来。

“你是不知道,就从上个月开始,每到了晚饭点上总有个男的站在小区外边朝里看,要看上三四十分钟才走,刚开始我觉得没什么,但天天这样就奇怪了,我寻思着要不要报警,但人家就在那站着什么都不干,警察来了也不好说。”大妈把七八张碟片用塑料袋装好,和着几包QQ糖递给迟暮,朝小区门口的方向丢了个眼色。

迟暮好奇道:“还能有这种事,那人长什么样?”

“哎哟,那人的样子我记得可清楚了。”大妈一拍手,“挺帅一小伙子,二十多岁,还开着辆气派得不得了的吉普车。”

听到前边那句,迟暮脑子里勾勒出了一个一身黑衣的帅气小偷造型,听到后面那句,他又不自觉在那个小偷造型的后边摆上了辆吉普车。

然后,整个画面就这么和他的一位老熟人重叠了。

不会那么巧吧……

迟暮眼角有些犯抽,也不走了,就在大妈店里坐下。大妈自然巴不得有人陪她一起抓贼,手脚麻利地调暗店里的灯光,又摆了把扫把在手边,气守丹田,仿佛下一刻就要冲出去当活雷锋。

事实果然和大妈说的分毫不差,六点钟刚过,迟暮就看见一辆拉风的路虎车停在了小区门口,然后陈禹锋从上边走了下来,身子靠在车边点燃了一支烟,一面抽着,一面往小区里边看,而且他看的方向不偏不倚,似乎正是他迟暮的窗子。

“瞧瞧瞧,就是那个男的,看他那的眼神就知道他一定想使坏,咱们要不要报警?”大妈拿过扫把,脸上的肉大概是因为激动上下颤个不停,迟暮眼角抽得越发厉害,半晌才道了一句,“那个人我认识,他是警察。”然后轻揉着额头,在大妈震惊的眼神中,缓步朝陈禹锋走过去。

陈禹锋明显没料到迟暮会突然从路边冒出来,见着他时因为诧异还被正抽着的烟呛了一口,他仓促地把烟头扔在脚边踩灭,尴尬道:“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还好像要我来问你才对。”迟暮表情古怪地看着陈禹锋目光躲闪的眼睛,脑子里莫名其妙蹦出了何小立那天说过的话——难道你看不出来那个制服帅哥喜欢你?

陈禹锋愣了愣,才像想起来什么似的用一种轻松地语气道:“我……我当然是来找你的。”说罢他转身打开车门,从车后座抱了个纸箱子出来,“听说干编辑这行的人颈椎特别容易出毛病,那天我在商场看见这个,觉得你用得上就顺便买下了。”

箱子上的标签写着里面是按摩坐垫,陈禹锋望着迟暮咧开嘴笑,只是那个笑容要多不自然有多不自然。

迟暮问他:“你前几天也来过?”

陈禹锋僵硬地开口:“呃,你知道?”

“开影碟出租店的大妈告诉我的。”

“哦,我前几天是来过,不过我忘记你住在哪一栋了,所以东西没送成,呵呵。”说完,陈禹锋还笑了两声,伸手抓了抓后脑。迟暮从来没想过大学时一向豁达的陈禹锋会有露出这种表情的时候,一时全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另一边大妈也站在小店门口,望眼欲穿地朝这个方向看,迟暮叹了口气道:“先上去再说吧。”

这个点正是吃晚饭的时间,陈禹锋已经进了门,两人又是老同学,不留人家吃顿饭实在不厚道,迟暮蹲在冰箱前翻了一会,冷汗便汩汩往下冒——自从他回复到单身之后,饮食上边就多少随便了些,心情好的话会炒两个菜,心情不好索性就馒头咸菜凑合着过,要不干脆叫外卖。他今天原本给自己安排的晚饭是方便面加鸡蛋,但陈禹锋这么一来,总不可能拖着人家也一起吃方便面。

他对坐在沙发上的陈禹锋知会了声,穿上外套匆匆出门买菜,好在小区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去超市买点吃的再回来顶多二十分钟,加上迟暮赶得及,前后只花了十五分钟,待他重新回到家里,却没在客厅里发现陈禹锋的影子,再往里去,居然看见他正围着围裙,站在厨房里煎鸡蛋。

陈禹锋回头对迟暮笑了笑,“你冰箱里除了一堆水果和过了期的牛奶,就只有鸡蛋能吃。”

迟暮把刚买回来的东西放到砧板上,陈禹锋翻找了一会,又说:“你去休息吧,晚饭我来做,刚好让你顺便尝尝我的厨艺。”

“你确定你要做饭?”迟暮望着陈禹锋的脸,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他对陈禹锋做饭的本事可深有体会。

大学时候篮球队里曾经办过一次聚会,陈禹锋也在那次聚会上展示过他“高超”的厨艺,可惜却发生了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就算所有的食物被一抢而空,陈禹锋的杰作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动筷子。

那时迟暮还是刚入队的新人,不明所以,抱着体谅队长辛苦的想法,做了第一个敢于挑战那盘通心粉的人。

知道多啦A梦么?知道技安么?知道技安那嘹亮的歌喉和霸道的厨艺么?

诚然迟暮深深明白陈禹锋不论外形还是歌喉都比技安强上千万倍,但是那做饭的本事,却实在有得一拼。

迟暮现在都还记得,当初通心粉黏在他舌头上的感觉,活生生像西红柿里面拌着鼻涕。

“不要对我露出那样的表情,这些年在国外我的本事改进不少,吃过你就知道了。”陈禹锋拍了一下迟暮的脑袋,催着他回去,迟暮慢吞吞,一步三回头地挪到厨房门口,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悲愤的想法——要不要悄悄叫一点外卖留着备用?

不过这一次陈禹锋却非空口说白话。

半小时后,他端出了一大盘咖喱鸡块和三鲜炒饭,配上两个糖心荷包蛋,口味鲜美算不上,但也好过一般水准,这样的发现着实让迟暮很吃惊。两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最初的那点尴尬早不知扔到哪个犄角旮旯去了。

这还是两人重逢之后聊得最长久,也最开心的一次,迟暮感叹陈禹锋的个性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亲切友善,时不时揉一揉他的头发,和大学时期一模一样。

吃完最后一块咖喱鸡,迟暮舒服地仰躺在地上,对陈禹锋说:“我还以为你在外面这么多年,会多少染上一些外国人的烂习惯,好在你没有。”

陈禹锋翻看着那袋迟暮租回来的影碟,回道:“外国人有什么烂习惯?”

“他们的烂习惯很多,比如……”迟暮想了想,不自觉脑子里忽然冒出江昱辰那张脸,当下便道:“比如他们都很自恋。”

“自恋?”

“就是自恋。”迟暮猛点一下头,声音咬牙切齿,“简直自以为是到了一种境界。”

陈禹锋轻轻笑了声,从袋子里抽出一张光盘,一面看着背后的剧情介绍一面说,“我以为现在已经没有人看影碟了。”

“那你从什么地方找电影看?”

“去电影院,或者上网下载。”

“电影院会附赠QQ糖么?”

“没有那种东西。”

“我喜欢那家影碟店大妈每次附赠的QQ糖。”迟暮爬起来,从塑料袋里翻出几包糖摊在茶几上,“禹锋你今天晚上也别走了,陪我看看电影。”

迟暮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想法非常简单,就是想找个人陪着他一起打发无聊时光,只是他没注意到陈禹锋听见这句话后表情虽然没怎么变,耳根处却在微微泛红。

“没问题。”

他们从众多影碟里随手选出一部塞进DVD,电影的名字叫《剪刀手爱德华》,一部二十年前上映的片子,迟暮租下来的时候以为是科幻片,可惜看到最后才发现,这只是一部披着奇幻外衣的爱情片,而且还是一部结局十分惨烈的爱情片。

“这其实是我第三次看这部电影。”结尾字幕伴随着哀伤的音乐声响起时,陈禹锋忽然开口,“我平常并不怎么看情感类的片子,不过这部电影我喜欢,我佩服里面的主角爱德华。”

迟暮吃完最后一颗QQ糖,说道:“你不觉得他很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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