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光年 下+番外——温暮生

作者:温暮生  录入:10-23

“世界最可怕组合?”迟暮一直低落着的情绪终于被何小立稍微带动起来那么一点点。

“那是自然,你知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两样东西是什么吗。”何小立声音中气十足,完全不似一个正在养病的人,见迟暮半晌不说话,他就主动揭晓了答案,“世界上最可怕的两样东西,就是‘美人迟暮,帅哥发福’。”

最后,他又补上一句,“当然,这得在我死不了的前提下。”

估计再没有人提到“死”这个字时还能像现在的何小立这般豁达。

同陈禹锋的分手让迟暮因为自责而过了一个月的封闭式生活,他缩头乌龟般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来往,只知道陈禹锋回了家,一切恢复原样。迟暮偶尔也会透过窗看见忽然出现在楼下的路虎车,还有靠在车边的男人,但他不会下楼,男人在吸过几根香烟后,也会自觉地将车开走。迟暮惧怕双方的见面后能说些什么,甚至隔着几层楼的距离,他也不敢去看陈禹锋的眼,毕竟是他对不起他。

一个月后,就在迟暮做足了心理准备,踏出门的第一天,就接到何小立的八百里加急电话,让他立刻赶过去。

一瞬间他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车开得几度超速,差点惊动交警,等到了何小立家,屋里除了他和向朗,还有一个西装笔挺的陌生男人。

“这是张律师。”何小立一身运动服坐在沙发上,简单做了个介绍。

迟暮与男人简短握手,张律师对迟暮道:“请先生过来只是要走这样一个程序而已,何先生准备在今日立下遗嘱,除了我之外,所有受益人必须到场。”

“遗嘱!?”迟暮和向朗几乎是同时出声。

“那么大惊小怪做什么。”何小立翻了个白眼,“只是立个遗嘱,又不是立刻就去死,别露出那种好像我已经死了的表情,我看着恶心。”

他这一句话又将差不多愣住的两人点醒,迟暮担忧地看着他,向朗的目光则充满关切。

双方入座之后,张律师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打印好的文件,“我从上周开始接受何先生的委托,到现在已经起草了一份初步文件,何先生你要是觉得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签字了。”说完,张律师轻咳一声,开始挑着文件上重要的部分宣读。

“本人无亲属,无子女,若不幸身故,私产分配如下:本人名下所有存款,股票,债券,价值约一千万元人民币,除三百万元交予原云华地产副总裁周彦屿先生,余下所有全部捐赠中国红十字会;私家车三辆,价值约三百万元人民币,除一辆兰博基尼交予原云华地产副总裁周彦屿先生,余下两辆全部捐赠中国红十字会;不动产两处,一处六十平米公寓型住房,交由本人好友,迟暮先生继承,一处六百平米营业性酒吧,交由本人助理,向朗先生继承;另本人除大宗财产之外的一切遗物,均交由迟暮先生处理。”

一份充满着各种重头戏和猛料的财产分配遗嘱。

一屋子的人都静默着不说话,倒是何小立先打破这份沉默,“没什么好惊讶的,你一直没个稳定的居所,房子留给你算是我这个朋友的一点义务。至于Discovery酒吧,那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交给那些不善经营的人给弄败了我死都不会瞑目。”

前一句话,他是对迟暮说的,后一句话,他是对向朗说的。

迟暮最在意的却不在这里,而是在周彦屿的那一份上,何小立向来对周彦屿奉行的是能坑一点是一点,赚到绝对不吃亏,现在的意思却是要将以前从他那里得来的东西,悉数还回去。

向朗似乎也有话说,被何小立抬手阻住,“财产分配的事就这么定了,钱是我的我爱怎么分就怎么分,你们接也得接,要是不想接,就帮我捐了,也算是造福社会做点善事。反正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这人活着的时候抠门得可以,这么做至少死了还能给自己搏个善名。”

他接过那份遗嘱,又上下打量一通,潇洒签字。

“你……”迟暮还是没忍住,“你对周彦屿……”

“迟暮,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你这个知识分子该比我懂吧。”何小立轻轻一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快死了,过去那几天,我脑子里总会浮现出许多过去人生中的画面,那时候我还那么年少轻狂,居无定所,没有烦恼,吃三块钱一份的盒饭,认为烟酒钱是世上最好的东西,为了生活我出卖自己的身体,靠拢各种富豪,表面放荡不羁,却还有着一颗真心,心底其实也还相信爱情……或许那样的我才是真的我,现在的我,我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人在回忆过往的时候总会觉得心酸,是因为发现过往的东西再也没办法重来,何小立也是这样。

“我人生的转折从遇见周彦屿开始,他给了我足够的钱,却拿走了我的心,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尝试把心要回来,也一直以为已经要回来了,结果到头来才发现是在自欺欺人。别人拿钱买过去的东西,我想不付出任何代价拿回来,于情于理都不可能,饮水思源,他伤我的,他还我,我欠他的,我还他,用这些钱,买回自己的一颗心,值了。”

说完这些,他长长叹了一口气,“面对死亡让我看清了太多东西,我只是想,如果这次逃不过,我会找一个安静又空旷的地方,最好是海边,躺进棺材里安静地等着死掉,身边不要有一个人,更不要有任何一点点的联系和‘周彦屿’这三个字相关,一点也不要有,我还想轻松地去死。”

在那一瞬间,迟暮心中最伟大的人物形象瞬间由莎士比亚替换成了何小立,不为别的,就为他这份甘愿独自一人安静等待死亡的豁达与勇气,还有努力与过去告别的决心。

不管怎么样,何小立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情,八辆卡车也拉不回来,向朗还想拒绝,倒被迟暮劝住,整整一个月,不分日夜照顾一个可能已经染上艾滋病的人,如果何小立够伟大的话,那为了何小立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向朗更伟大,他什么都应得。

当天下午,在向朗陪同下,何小立迈进了医院的大门。

一周后,检测报告出来了,用一个白色的信封装着。那天,何小立带着向朗进了自他闭关养病后就歇业的酒吧,从吧台里翻出一整瓶的威士忌,两个人碰杯喝完,然后在昏黄的灯光中,何小立缓缓从信封中抽出生死判决书,展开阅读。

再然后,他捂住眼睛,无声地哭了。

向朗温柔地搂住他。

检测报告缓缓滑落在地上,寄托着一个人对生命所有渴望的地方印着两个小小的字体:阴性。

像是上苍给予所有愿意回头是岸之人的祝福。

很多爱情故事总是这么开始的,没有史诗级的题材,没有千回百转的剧情,甚至没有最基本的两情相悦,但当一个人愿意为另一人豁出性命,又或一个人肯为了另一个人毅然重生,能够擦出火花,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鬼门关是给予一个人人性的最大考验,何小立说,向朗愿意陪着他去死,世界上估计找不出第二个肯如此待他的人,跟老命比起来,年龄的差距似乎也变得没那么重要。

正如何小立所言,他既然迎来了重生,所以可以一切清零重来。

他想他还是有那种年轻一把,再爱上一个人的勇气的。

每个人的人生就如条上下晃动的正弦曲线,有低谷,有高峰,痛苦过了,苦尽甘来也不远了。这样的道理也顺便应验在了迟暮身上,五月初的一天,迟暮将脊背挺得笔直,再度走进了《GENT》编辑部的大门。

或许是杂志高层终于明白他们请来的是怎样一个无能主编,又或许是连续下滑的销量让他们急得跳脚,总之在连续三个月的入不敷出加上利润大跳水之后,那帮老头子终于拉下了脸面,踢走了朴珠珠,再度邀请莫涟出山,莫涟矜持了几下,又狠狠敲诈了那帮人一通,勉强点头。随着莫涟光荣复职,迟暮,文瑾,蔡正铭也跟着各司其位,就连原本那些受不了朴珠珠而毅然跳槽的员工,听到这消息也纷纷回头。

迟暮回到阔别已久的办公室,一切恍如昨日。

那些浸淫在工作里的时候,总会让人忘却许多事情,莫涟决定给杂志来一次大改版,整个编辑部转得像个陀螺,迟暮甚至连着三天三夜都没回家,实在困了,就在办公室的小会客沙发上窝着睡一会,偶尔他会做梦,梦里有个男人用温润的手指撩开他的额发,轻抚他额角的伤疤,问他疼不疼。男人有张棱角分明的脸,一双眸子黝黑而深邃,迟暮努力想看清他的五官,可睁开眼,悬在头顶上的只有办公室壁灯柔和的光线。

自从和向朗在一起后,何小立是彻底当了个甩手掌柜,以前他还时不时去趟酒吧打点事情,现在酒吧全是向朗一个人在管。人闲了难免爱八卦,何小立好几次提出要不要他重新帮迟暮介绍个对象,保证长相过硬,身材过硬,职业过硬,而且还不会有什么复杂的家庭问题。

迟暮总是摇头,理由就四个字,不急,不好。

何小立气急了会说,你难道准备打一辈子光棍么。

迟暮先呵呵笑两声,然后蹦出两个差点让何小立吐血的字:随缘。

缘分这种东西向来是屁话,想要什么得自己去争,世界上好男人就那么些个,被别人抢光了你哭都来不及。

2010年5月20日,周四,在下午的例行会议之后,迟暮在办公室里接到前台的内线,说他有访客在会客室等。

第七十二章

前台说来访者是个女人,迟暮把自己较为熟识的女性一一过滤,也想不出谁会特地到公司来找他。

他带着疑惑推开会客室的门,里面果然坐着一个妇人,侧身对着他正在喝咖啡。妇人看上去面容娇好,只是不年轻了,脸上淡淡的妆容掩饰不掉眼角的细纹,头发以一种雍容的姿态盘在脑后,用一枚马蹄莲模样的发卡别住,与她身上的翠绿色连身长裙十分相得益彰。

迟暮最后将目光顿在妇人脚上的罗马凉鞋与放在手边的铂金包上,依旧斟酌不出她的来路。

Tiffany镶钻发卡,YSL高级定制长裙,McQueen手工罗马鞋,Hermes铂金包,从这样一身装扮来看,她不大像是生活在国内的人,国内几乎不会有人穿着一身顶级奢侈品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更何况这女人举手投足间都有股外国贵妇的派头,让迟暮坚定地为她贴上一个“国际友人”的标签。

“你就是迟暮吧。”见迟暮在对面坐下,妇人微微一笑,主动开口,“冒昧打扰了,我叫江舟。”

见迟暮露出困惑的表情,她又补上一句,“我是江昱辰的母亲。”

若要给迟暮心中罗列一个最不可思议出现者名单,这位江舟一定高居榜首。从前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的人物,居然有一天还能活生生出现在自己面前。

知晓了眼前女人的身份,迟暮感觉脑中似有千军万马咆哮而过,过去积攒的那些经验几乎让他立刻就说道:“阿姨,你现在来找我似乎没什么必要,我和江昱辰早就分手了。”迟暮心想,如果这位江太太也是要以家长的名号来劝他“改邪归正”的话,那她真的找错了人。

江舟放下咖啡杯,掩嘴又笑了两声,“你别那么紧张,我虽然的确是为了我儿子走这趟,可我没有要找你麻烦的意思。”她站起来,走到迟暮面前,俯下身仔细端详他的脸,迟暮闻到一阵淡淡紫罗兰香水的气息,听见她道:“你本人要比照片上好看很多。”

迟暮疑惑道,“你见过我的照片?”

“你和昱辰在西湖边上拍的那张,记得吗。”江舟抚了抚本就毫无一丝凌乱的头发,回到原位坐下,“照片上的你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现在见到真人又觉得眼底有几分阴郁,不过男人嘛,这样才有些味道。”

迟暮的第一个反应是不可能。

他与江昱辰在西湖边上拍的照片一直是他在保管,江昱辰的母亲远在国外,又怎么能看见。

可转念一想,迟暮又释然了,那张照片他自从别进相框后,就许久没去注意过,如果江昱辰找机会顺道拿走了,他没发现也属正常。

“请问,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江舟不再说话,迟暮这么坐着也尴尬,索性问出口。

“如果我说我是专程过来看你的,你信吗。”

“看我?”

“对,看看那个一直让我儿子念念不忘的男人,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

“你在开我的玩笑吧。”迟暮眼角抽了抽。

“也许你当我是在开玩笑,不过我怎么说也是长辈,几十岁的人了,要特地来找你这个晚辈开玩笑也不是很合常理,是不是。”江舟抚了抚长裙下摆的褶皱,又道: “算了,我还是别把问题说得那么沉重,我给你讲个故事怎么样,不过是一个母亲的唠叨,你要是愿意听的话呢就自己冲一杯咖啡,不愿意听那我就现在离开,当没来过。”

迟暮沉默片刻,站起身走到一边的吧台自己冲了杯咖啡,又回到座位。

他的动作已经充分表明了自己的想法。

江舟微微点头,道:“在开始讲故事之前,有一点我想先说明,其实我知道有个你这人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仔细算下来也就一个月左右,而且是昱辰亲口告诉我的。怎么说呢,你是昱辰唯一一次亲口向我承认的恋人,不过那个时候,你们已经分手有段时间了。”她笑了笑,“我想你应该知道昱辰谈过几次恋爱了吧,正儿八经的有三次,一次是朱莉安娜,一次是奥利维亚,还有一次就是你,我是那种不太会干涉子女私生活的母亲,所以他前边两段感情也从来没对我坦诚过,我除了从旁人耳朵里听到一些风声,没有过多的去了解,而只有你,迟暮,你是个例外。”

迟暮面无表情地静静听着。

江舟继续说:“不废话了,故事的开始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时候我带着十岁的昱辰,跟着他父亲帕比?克罗蒂亚远赴英国。”

江舟是个与众不同的乐观女人,在那个年代,女人未婚先孕是一件非常败坏门风的事情,当时还在美术学院上大学的她意外怀上了帕比的孩子,要是换做了别人,也许早就吓得六神无主,忙着堕胎了,她却淡定如常,就算帕比坦言过他不可能结婚,并且很快独自回国了,她也没有要拿到这个孩子的念头,还把他生了下来。

随着孩子的出生,所带来的一切连锁效应对只有十九岁的江舟来说都太过残酷了一点,先是被学校退学,然后又被家里扫地出门,为了活下去,也为了孩子不挨饿,她只有自己画画来卖。江舟画画极有天赋,临摹一些名家的作品真假难辨,赚的钱勉强能应付手头开销。

艰难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江昱辰十岁那年,帕比再次出现,将他们母子接去了英国。

“或许是因为昱辰童年的成长环境太过苛刻,我又为了生计很少能陪着他,所以多少给他养成了点孤僻的性格,等到后来他知道我和他父亲的事情后,又变得很难信任人。”江舟轻轻叹了口气,“我们初到英国,几番更换住处,最后定居在爱丁堡,帕比会定时给我生活费,没了生活上的顾虑,我便想要抽出时间陪陪昱辰,至少让他开朗些,又意外发现他已经在学校交上了朋友,便也安下了这颗心。现在想想,要是知道那时候的金发小鬼后来是这么一个德行,我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和他整天混在一起。”

迟暮明白,她口中的“金发小鬼”,十有八九就是奥利维亚。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昱辰会那么信任一个人,一个月的时间,他笑得竟然比过去的十几年都要多,作为一个母亲,那段时光也是我最欣慰的日子,我甚至都想要把奥利维亚认作干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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