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园主人尝问晴明:‘人人拜佛,却人人生老病死,毫无异同,可见拜佛无用。你日日在这寺中,虽比那城隍庙里的老妪要虔心些,可到头来,终究也是一抔黄土,并不能飞升——如要飞升,烧丹炼汞怕还快些。你说,你拜佛有何用?不如与我同去,笙歌一夜,快活一夜,实实在在,所见非虚。’
“晴明笑答:‘你这憨人!岂不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你言所见非虚,我道眼耳鼻舌身意所见无一不虚。可惜了你这一副好皮囊,见识如此浅陋,还有脸在佛前出言不逊?你问我拜佛何用?有用——你这一日,从睁眼算起,起居即造身业,言语即造口业,动念即造意业,我若不在佛前日日祷告,只怕你来世托胎在畜生道里,变成只耍把戏的猴子,那才真是笙歌一夜,快活一夜,所见非虚呢!’
“主人闻言大笑,问:‘我造业如此频繁,你可消得及时?’
“晴明答:‘消得及时。你造多少,我消多少。若有不及,下辈子变条黄狗,配你那猴屁股便是。’”
浅浅数语,足证亲疏。除晴明之外,再无人这样和光曜说话,而除光曜之外,也再无人可以让晴明这样对他说话。
除晴明之外,光曜还结交了若干义气兄弟。他交朋友,说是礼贤下士也可,说是交友不慎也可,从不看人的出身、地位,但凡是言语不凡,品貌出众或有才华过人,举动之间又与自己意气相投的人,也不论年纪长幼,他都倾心结交。若真处得好起来,便不顾王公身份,要与人义结金兰歃血为盟。他每每有此举动,也都拉上晴明,说:“我若为刘备,晴明乃云长也。从无刘备单独结交翼德、子龙,而云长不在之理。”有时碰上晴明实在不喜欢的“翼德、子龙”之辈,光曜先劝,若屡劝不动,便认为那人确有不能结交之处,从此将那人疏远。晴明的朋辈、知己,几乎都是从这里来的。
当然,光曜与晴明的亲厚,还远不仅限于此。
光曜自幼习武,身高肩阔,生得结实俊朗;而晴明则好青灯黄卷,偶尔习字作画,身上自有一股清新风流,相貌也出众,时人称之“美貌冠天下少年;观之瞠目,提笔则无一字可述之,一色可画之”——因此,关于这两人的关系在蓉园上下便生长出了千百种流言蜚语,《府志》中载:“甚者,厚诬之有桑中之约、龙阳之好”。
虽指其为“厚诬”,《府志》倒也没有为两人的关系做什么澄清,反倒忠实地记录了光曜为了晴明大行杀伐,以致获罪于天,锒铛入狱的经历。以此为证,光曜与晴明之有“龙阳之好”怕是躲不过去的,但究竟有没有“桑中之约”,毕竟没有人证,后来人也不好做什么下作的揣测。
这桩牵连甚广,在前朝喧嚣一时的公案,原本始于京城纨绔公子间的无聊的争风吃醋。那时,光曜和中书省平章事周家的四公子同看上了一个伶人。这伶人系先认得周公子,一时与他打得火热,恨不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后来光曜也看上了他——那时他已是王爷,又是少年英俊,英气勃发,还没怎么勾引,那戏子就踹开周公子另攀高枝了。那周公子是个行动出格的人,气量又窄,但在王府车驾面前,知道自己比拼不过,少不得要忍了些苦水,咽了些不服,灰头土脸地走了。
有一晚,周公子喝得酩酊大醉,与光曜一伙兄弟在歌舞场中偶遇,那戏子也在其中。周公子积怨已久,到了此刻,酒壮怂人胆,上街摸了一坨热的马粪,像颗手雷似地扔进了光曜房里,屎花四溅,又破口大骂,于是光曜率众弟兄齐上,把周公子打了个鼻青脸肿,又在嘴里满满地塞上了几口马粪,才住手干休。
若这故事到此结束,倒是个喜剧,但所谓“冤家路窄”,过了没几个月,两伙人竟又遇上了。光曜那时正带着弟兄在田庄上巡猎,谁知半路被一路人马截了下来,为首的正是周四公子。周公子指着远处一个立得歪歪扭扭的界碑,说,你们过了界,这是在我家庄头上,这踩坏的草木,打死的野兽,样样都是我家的,你们都得赔来。小王爷哪里受得了这个气,搭弓一箭射在周公子脚边,说,别说这不是你们家地方,就是,我也照样猎,我不但猎畜生,我还猎你!
这回周公子带的人也多,且自以为占理,半步也不退让,于是两帮人各自拉弓搭箭,针锋相对了起来。自古以来,小流氓干架都是一样的路数,架子大,胆子小,嘴上厉害,心里其实紧张得很。就在这紧张的关头,周公子自己掉了链子,大拇指没勾紧弦,一个哆嗦,一枝流箭直冲着光曜就射了过去。光曜下意识地侧身闪过,那箭不偏不倚地扎在了骑马站在光曜身后的晴明的胸膛上。晴明从马上坠下,当即不省人事。
光曜大叫一声,跳下马朝晴明扑去,其他人也都聚拢到晴明身边。周公子一伙趁机一哄而散各自奔逃。
晴明在中箭后第七天的下午死了。光曜亲自带人上周家要四公子以命偿命,周家自然不肯,找了许多有头脸的人物居中斡旋,又有头发花白的老头老太太自己提着鞋,泪一把涕一把地上门请罪,但光曜无动于衷。他要为晴明复仇,几近癫狂,什么都不能阻止他。
国临在书里写道:“光曜在复仇中所表现出的疯狂,不顾一切,与其说是对仇人的恨,倒不如说是对自己的恨。他始终不能摆脱那种‘如果我不闪这一箭,他就不会死’的情绪。单纯的仇恨是可以被化解的,但无法得到更正的内疚和自责只会不断膨胀,反过来愈加刺激他的仇恨。这样一来,两败俱伤悲剧的结果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周家最后被逼无奈,堂堂的宰相府第,居然使出了诈死的招数,把四公子报了一个“受惊暴卒”,连夜送出了北京城。当然,这个计划失败了,光曜打听清楚了周四公子的藏身之处,率领几百家丁跨省追捕,最终手刃亲仇。而光曜自己,也因为这个行动的一些严重副作用惹得天颜震怒,被褫夺爵禄,永久监禁,直至新皇登基后,才找了个理由把他放了出来。
在他获释之后的第三年,光曜郁郁而终。听说他在最后的年月里写过关于晴明很多文字,画过很多像,但最终都在临死前付之一炬,一件也没有留下。
光曜死后,族人按照他的遗嘱,没有将他葬入历代亲王专用的墓室,只是在晴明的坟茔旁又挖了一个坑,埋了。和晴明一样,他要求在自己的坟前不立碑,不作传,只一个光秃秃的土包,风吹雨淋,几十年后,连半点踪迹也无了。
他没有给自己指定继承人,遗嘱上只有四个大字——“不得伤鹤”,算是对他族人的训诫。在他身后,两个庶出的哥哥和他留下的老婆孩子为家产争了个头破血流,最后将蓉园一分两半了事。这两个园子,一派代表嫡亲,一派代表庶出,从此划街而治,直到两百年后,京华并校,才又破壁重圆。
“光曜走出大牢的那天,正值盛夏。他双腿的关节几乎已经残废,视力也变得很差,站在烈日底下,眯缝着眼。族人派来的大轿把他接回了府上。新皇帝赦免了他这位前朝钦定的罪犯,赐还家产——人们议论,这或许与新皇帝的母亲素来与光曜因之而获罪的那位老太后不睦有关。
“光曜回到府上,大轿从跪了一地的族人、仆从身边经过,没有停,直接扛到了广明湖边。他从轿上下来,抛开别人的搀扶,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爬上台阶,走进山门,缓慢地朝他的目的地行进。他穿过宝光阁,绕行药师殿西,最后立定在了大佛殿前。如十年前的那个夏天一样,空气潮热、粘腻,虫鸣似乎永无休止。
“‘广明湖畔无际寺里聚散起止,忘川河边三生石上生灭轮回。幻去迷觉。’这是他的手书。十年前,就是在他眼前的这座大佛殿里,一个对他如此之重要,以至于旁人都无法理解的人;一个他为之复仇,可以抛却身家性命的人;一个他所惦念的人——离开了他。他们在这世上的缘分,在那一瞬间散灭。
“在京西的晚霞里,光曜回到了他的家。这蓉园的暮归人‘扑通’一声跪下,拐杖掉在一旁,滚得老远。他面朝大佛,泪流满面,磕了几个响头。以后,再也没人见他来过这里,而那,就成了无际寺荒芜至今的源头。”
全书在这里戛然而止。
英明把书轻轻放到床头。他看了一眼陈晨,还在试卷上奋笔疾书。他合上双眼,感觉疲惫。他讨厌看完一本书的感觉。翻到最后一页,这作者创造出来的世界就走到了尽头,主人公们,无论多么美好,是不是手牵着手,都再也看不到明天。他近来是如此地厌恶以至于恐惧这种感觉,仿佛自己也是某个人笔下的一个角色,现正被一根看不见的线提着,一步步走向注定的全文完。
他把书合上,闭上眼,静静地躺在床上,脑海里一遍遍地过着似曾相识的景象,仿佛那书里的人就在他面前演了场电影。过不多久,他听见陈晨放笔的声音,长出了口气,知道他做完题了,于是翻身下床。英明从书包里找出标准答案跟陈晨对了一遍,又和他一道细细地分析过错的地方,两人大功告成的时候已是正午时分。
陈晨妈今天不过来伺候,午饭会有护工送来。英明则下楼从街边的小饭馆里提了个盒饭上来,坐在陈晨的病床上,就着小餐桌一起吃过午饭。
吃饭时陈晨问起了张皓天的近况,英明说:“没事儿了,难得你还惦记着他,我回去了转告他。你俩很像,身体都结实,伤也好得快,估计这会儿他都能满场飞了。你也加着油,好好注意营养,好好做复健,也早点康复!”
陈晨点了点头。他迟疑了一下,咬了咬嘴唇,脸上似有些为难的笑意,最后说:“其实,我有个问题挺好奇的,但不知道你会不会生气……”
英明料想到这必是一个和张皓天有关的问题,顿时有些忐忑,他说:“只要你不生气,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陈晨一笑,说:“其实,在张皓天入院的头一天晚上,你走了以后,我去找过他。我俩聊了好长时间。我还记得他送我回来的时候是凌晨四点,感觉这辈子都没一次说过那么多话,嘴唇都麻了。”
“你俩?都聊啥了?”英明一边问,一边把小餐桌撤了下去。
“啥都聊,他跟我讲了好多你们小时候的事儿,你们几个兄弟的事儿,但是主要内容还是你。为啥喜欢你,啥时候开始喜欢你,之类的。哦,这也是我刚才说我好奇的地方——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皓天的呢?”陈晨为了避免自己的问句里带上不必要的敌意,特地没有称呼“张皓天”的全名。
他又补充了一句:“你真得别担心我。我的感受,你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就原原本本的告诉你了。我要是觉得不舒服,根本就不会问。纯粹只是好奇——你就放心吧!”
英明把餐桌搬到了紧贴着东墙摆放的长桌上。他把餐盘上的筷子、勺子一样样地摆正、码齐,仿佛那是一项极严肃的工作。终于收拾好了。英明双手撑在长桌上,肩膀耸了起来,绷紧了背部的皮肤。
少顷,他后背的肌肉松弛了下来,英明转过身,抿了抿嘴,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他看了陈晨一眼,又低下头去,终于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首先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我还记得和你刚开始那阵,每接到你的电话,看到你的短信,心都会怦怦地跳,手心流汗,被你碰一下,都跟过电门似的。心情时上时下,像做过山车。如果那种感觉叫做‘喜欢’,那我可能就没有喜欢过他。我俩之间没有那种感觉,我没有,我觉得他也没有。但是,就是这么奇怪,我们不来电,一切都是淡淡的,缓缓的,可就是让我有种找到平生归宿的感觉。我知道我这年纪不配说这种话,但这是我的真实感受。”
陈晨望着他,点了点头,似有鼓励赞许之意,他说:“其实那天晚上张皓天的答案跟你很像。他说,他大概从三岁就开始喜欢你了,哦不,原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可能自打娘胎里下来’就开始喜欢你了。我是不知道他对‘喜欢’的定义和你一不一样。但我觉得你俩说的是一回事。”
一阵沉默,二人各有所思。过了一会儿,陈晨提议午后小睡一会儿,两点钟再起来把数学搞掉——那是他的拿手项目,所以一向是放在困倦的下午解决的。英明附议,随即回到隔壁床上,用大衣盖在身上,倒头睡去。
梦里他又去了那个已经见过多次的地方。
他站在烈日炎炎的当下。风也止了,知了却跟发了疯似地叫着,几乎要把他的耳膜吵破。
对面站着七个人,都是曾经见过的脸孔。一体型中等,看起来年纪稍稍年长的青年趋前半步,结结巴巴地小声说:“方才传……传出话来。他怕……怕自己是已经到……到了时候了。”
英明不解其意,只觉得一股哀伤在前胸流淌。须臾,竟有眼泪从他的脸上滑过。
那青年见他落泪,也跪倒失声大哭了起来,其他人也都跟着跪下,纷纷落泪。
英明从他们身旁经过,走向正前方的一扇朱红大门。门悠悠地开了,他跨过高高的门槛,走进屋内,门又悠悠地阖上。幽暗之中,英明见到一尊大佛,在这房间里暗淡的光线下,化作一团黑影,漂浮在空中。
他的视野突然转向,里面出现了一张小床。床上有一人。英明走向前,想要看看那人的模样,却不禁失声惊叫了起来。那人分明是张皓天的样子,面色苍白,口唇没有半点血色,脸颊深陷,正奄奄一息地躺在那里。在他胸前,正是张皓天留下那“卍”字刀疤的位置,有个已经深度感染的伤口,在炎热的夏天里,正迅速地耗竭他仅有的生命力。
英明跪在床边,眼泪滴滴答答地落在那人的手背上。
他开口,声音微弱,假若房中有风,则早已已经吹散:“人生总有聚散,或早,或晚。以汝有限之泪,悼吾必去之人,怠矣。我来这世上一遭,与你相伴十余载,到了阴司问起,于生有无憾事,当不至于犹疑。有不尽意,惟待来生再续。”
他艰难地转身,从身下取出薄如蝉翼一张纸来,递给英明,又握住他的手,嘱咐道:“万不可为我寻仇。我死乃我命,非他人之过。这纸《心经》,是我亲书,又默诵过三千遍,你令人放进这大殿顶上的鹤嘴里,就算替了我,每日在此为你祈祷一遍。惟愿你一生平安,我在九泉下亦得安稳。”
“有来生,我当为鹤。只为爱侣,东西往返,昼夜不歇……”他喃喃道,“你可还记得,前年冬天湖边的那只鹤?”
就这样,他松开了英明的手,死了。
英明捧着那纸《心经》,字迹殷虹,渐渐沾上了泪水,颜色更深,最后彻底溶化在他的手中。
英明缓缓睁开眼,举起双手,手中有汗,仿佛《心经》溶化的痕迹。
他终于明白,这并不是梦,而是真实。与他现在所处的世界同样的真实。在那真实发生过的彼世界,与英明所认识的此世界之间,因为他不可知的原因,构建了一条通道。他所知的就是,自从张皓天来到自己身边之后,这条通道被迅速地扩大了。通过那些巧妙的缘分,通过国临的口述笔录,通过他的那些梦境和似曾相识,彼世界的讯息一股一股地被向他传递,将那个世界的图样如画轴一样渐次展开。
而今天,他已成功窥知了彼世界的大概。在英明的脑海中,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假说,赋予了颠倒世界以因果。他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一样物证,有了这样物证,假说就不在是假说,而成为经确证的科学理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