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总监来抓人——诸葛喧之

作者:诸葛喧之  录入:10-05

“唔,也是。”陆飞说,“程维比祝霖帅了好多倍,这两人看起来不是很配。”

“……嗯。”

陆飞揉了揉头发,自言自语道:“不过如果真的有一腿,那他们俩还真是有够重口味的,后面都严重到要来医院就诊了,而且祝霖嘴角也有淤伤,莫非他们喜欢玩虐待系?”

夏志英:“……”

陆飞很三八地感叹道:“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啊,看不出来,真看不出来……”

夏志英:“……”

陆飞还准备继续八卦下去,夏志英在旁边推了他一下:“苹果削好了,给你。”

陆飞低下头,只见一只彻底毁容的蛇果在夏志英手里泪流满面。

两人在这空荡荡的病房里也没什么好干的,陆飞吃完水果后玩了会儿手机,觉得眼睛有些累,就躺下缩回了被子里,只露出半张脸来,看着坐在窗口发呆的夏志英。

“喂,小鬼。”

“嗯?”

“没想到你跟祝霖会是朋友。”

“……普通朋友而已。”

“我知道。”陆飞看着夏志英在阳光下近乎完美的侧脸,接着说,“可你也应该去尝试着多接近接近他。”

夏志英愣了一下,回过头来看着陆飞:“为什么?”

“傻小子,人家好歹是红纱的主管,而且他跟程维的关系也不赖,你跟这样的人搞好关系,找工作也会顺利很多。”

夏志英皱了皱鼻子:“陆飞,你好现实……”

陆飞打了个哈哈:“年轻人,学着点,越早认清现实的人,越早获得成功,这是叔叔我的经验之谈。”

夏志英打量着他:“那你怎么会混得这么惨淡?”

“天灾人祸,不可抗力啊。”陆飞挑挑眉毛,笑得没心没肺,“你陆叔叔运气太背,毕业没几年,家里发生了些变故。”

陆飞说到这里的时候,瞳色稍稍黯了下去,顿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你知道我爸是干什么的吗?”

夏志英摇了摇头。

陆飞笑了笑:“狱警。”

“哦……”夏志英想了一会儿,说,“那……挺苦的。他现在还没退役吗?”

“他现在还在监狱里。”

“一直没转业?”

陆飞笑着,喉咙里有一丝甜腥味:“转业?不,他去坐牢了,终身监禁。”

夏志英愣住了。

陆飞倒是一副已经看淡看透的样子,也没有太多苦涩的表情,只是淡淡道:“十三年前他负责审一个醉酒驾驶案子,本来也不是什么大案,但是被撞死的是个有钱有势的人,我爸收了他们家的钱,对肇事司机滥用私刑,结果他下手没轻没重的,把罪犯给打死了。”

他说完之后,病房里一时寂静无声,窗外几只麻雀在枝头欢腾地跳跃清啼着,轻轻巧巧踩碎了满枝阳光。

半晌,夏志英才轻声支吾道:“……对不起……我、我不该多问的。”

“没什么啦。”陆飞无所谓地摆了摆手,“终身监禁总比死刑要好,我还能去监狱里看看他。他在牢里有吃有喝的,如果真要我来养他,我未必还养得起呢。”

夏志英:“……陆飞……”

“人为财死,都跟你说要现实点了。”陆飞说道,“所以啊,你看我,我就是个典型的负面教材,我的血泪史深刻反衬出了背景关系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你听叔叔的,撒丫子去勾搭祝霖,绝对不会错的。”

夏志英动了动嘴唇,听上去很像是:“他是我朋友……”

陆飞哈哈笑了起来:“拜托,就因为是朋友才好说话嘛,祝霖就是你往上爬的绳子,你还年轻,未来的路长着呢,跟我这种没前途的人混是会吃苦头的。”

夏志英低着头:“……我还是不想利用朋友的感情……”

陆飞瞪着他,过了半天,才无奈地摆了摆手:“等你哪天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就会知道陆叔叔今天的话是金玉良言了。”

夏志英说:“不对,你说的明明就是错的。”

陆飞耸了耸肩:“算了,随便你。需要我给你奖励一朵大红花吗?如春风般温暖的夏同志?”

出院的那天正好是双休日,陆飞没有等夏志英来医院,就打电话叫了老沙来接自己。

夏志英这孩子好是好,但生活太他妈的规律了,陆飞一连吃了这么多天“健康食物”,嘴里简直可以淡出鸟来,而且每天除了休息就是休息,别说色情杂志了,连本幼儿漫画都不给看。再跟夏志英泡着他可受不了。

跟老沙去垃圾街逛了一圈,买了十多串羊肉串,辣粉和孜然都要把肉给盖得看不见了,又来了两盒涂满甜酱辣酱的臭豆腐,最后去大排档要了几厅啤酒,两碗麻辣烫,陆飞的细胞才被完全激活,摸着肚子,满足地叹了口气:“这才是人生啊……”

老沙觉得好笑:“陆飞,你悠着点儿,别吃撑着了又给送回医院去。”

“你是不知道我的苦衷啊。”陆飞咂了一大口啤酒,对老沙说,“我这几天,除了粥就是粥,除了白菜就是青菜。如果再在那鬼地方呆下去,恐怕就要直接被送进太平间了。”

老沙哈哈笑了起来:“夸张了吧?不是听说有个美少年服侍你吃饭穿衣吗?”

陆飞说:“可是他不服侍我就寝啊。只能看不能吃,这种感觉可不好受。”

“得了吧,别为老不尊了。”老沙揶揄道,“更何况霸王硬上弓不是你的强项吗?”

陆飞挑了挑眉:“这不是身体状况不允许么?”

老沙笑着看他:“那你现在算是精力充足,体力满点了吧?”

陆飞吃掉最后一块臭豆腐,抬眼看着他:“怎么?你又物色到新的盘丝洞了?”

第十六章:醉酒,梦魇

新的盘丝洞叫做LINES,是刚开张的一家同性恋娱乐场所,除了最基本的娱乐外,还兼代色情服务。LINES的老板财大气粗,听说是有庞大的涉黑家族余家做强有力的后盾,连警察都管不到这里。

老沙屁股都还没坐稳,就已经看上了吧台边一个顾盼生姿的美少年。端了杯酒过去试图猎艳。陆飞在沙发上坐着,LINES既然是主打性服务的,自然和AMORE不一样,周围充斥着许多颇为暗示性挑逗目光。换成以前,自己早该心神荡漾了,可是今天,不知为什么,却有些兴趣缺缺。

“嗨,请问这里有人吗?”

陆飞抬起眼,只见一个裹着白色皮草的年轻男孩子正微笑地望着自己。

“没人,你坐吧。”

男孩子大大方方地坐了下来,毫不掩饰兴趣地看着陆飞:“你一个人来的?”

“和我朋友。”陆飞用下巴示意,少年往老沙那边看了一眼,说道:“他没你帅。”

唔,真不愧是专业牛郎,嘴巴就是甜。

陆飞笑了笑:“谢谢夸奖。”

少年撑着侧脸,目光露骨地打量了陆飞一会儿,然后抬起手,拨了拨陆飞的头发:“喂,帅哥,能请我喝杯酒吗?”

“哈。”陆飞干笑,这孩子未免也太主动了一点,“不用了,我酒量不好。”

“没关系啦,出来玩就应该疯一点,你说是不是?”少年说着还把胳膊缠了过来,搂住了陆飞的脖子,他身上喷着淡香水味暧昧幽然,颇有些难以捉摸的味道。

可是陆飞闻着这样的香味,却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夏志英那张清秀干净的脸庞,身上没有喷洒任何用来修饰体味的香水,而是一股温暖的阳光味道,很有朝气,自然蓬勃。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联想到少年在绿茵球场上轻巧敏捷的身姿,还有新修建的草坪,甚至是在阳光下洒着细水丝的喷灌龙头。

“还是算了吧。”陆飞推开贴上脸来的美少年,露齿一笑使出杀手锏,“我没带钱。”

美少年:“……”

老沙今天运气好,钓到了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笑起来的时候露两颗虎牙,唇色如同散发着清香的果冻,睫毛卷翘浓密。老沙很庆幸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能有这种艳遇,高高兴兴地领着男孩子回去了。

陆飞一个人坐不住,但又不怎么想回家,便在马路上游荡了半天,和菜场外摆摊子的老板聊聊天,去花鸟市场调戏笼子里的猫猫狗狗,又进碟片店租了两本新电影的枪版,途经便利店的时候见到门口在促销二锅头,陆飞买了两瓶,坐在公园里一边晒太阳一边喝酒,混到晚上七点多才意犹未尽地打道回府。

酒喝得有些多,看人都带重影。陆飞晕晕乎乎地摸到小区楼下,猛然见着单元门口立着一个男人,拉着外套的帽兜,手收在口袋里,仰头望着窗户。

年关小偷比较猖獗,陆飞警惕起来,迈着醉鬼步子歪歪扭扭上前两步,那小偷听见动静,也马上转过头,瞪大了眼睛:“陆飞?”

“啊?夏志英?”陆飞愣了一下,眯起眼睛看了半天,又使劲揉了揉,见眼前的人影还没消失,才说道,“靠,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你——”

“你傻啊!”话还没说完,就被夏志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那青年朝他跑过来,脸色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非常难看,上薄下厚的嘴唇更是冻得青白,这小子一巴掌就拍在陆飞脑门上,用的力道还不小,五根冰冰凉凉的手指把大叔打得七荤八素的,“你他妈的提前出院也不通知我一声!打你电话也不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家里也没人!你是不是想急死我?!”

“我……”

只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陆飞就猝不及防地被夏志英带进怀里,青年的力道很大,甚至有些蛮横,好像小孩子搂着自己最心爱的玩具,用力收拢臂膀,也不顾对方疼不疼,只拼命昭示自己的所有权。

“靠,停停停,我喘不过气了。”陆飞受不了这么大力的拥抱,呛道,“你赶快把手松开。”

“不放,一放手你又要跑掉了。”夏志英闷声说。

陆飞没办法,只好丢人地崴着腰让这小鬼头熊抱着,过了一会儿,夏志英终于闻到了陆飞身上浓重的酒精味,立刻推开他,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你,你喝酒了?”

“嘿嘿嘿,酒是个好东西啊,是男人就要学会喝酒,喝了它,就什么不愉快的事情都忘了。”陆飞很高兴,醉醺醺地凑到夏志英耳边,“你下次来我家,我请你喝,好不好?”

夏志英气得脸颊都微微发红:“你有没有搞错?刚出院就这样?”

“有什么关系嘛,年轻人,脑袋不要这么死板。”陆飞笑嘻嘻地拿手指去戳夏志英的脑门,酒劲在不断上窜,夏志英的脸好像都开始变成两张,戳都戳不准,胃里又开始翻腾泛恶心。

陆飞推开夏志英,弯着腰往旁边东倒西歪地走了几步,紧接着呕的一声就翻江倒海地吐了起来。

耳边隐约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那声音听起来很关切,甚至还带着一丝焦急。陆飞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嗓音了,心里堵得厉害,好像年久失修的堤坝,快要崩溃。

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不知过了多久,模模糊糊地感到了一丝光亮,紧接着弄脏的衣服被人解开,他听到哗哗的水声,有温暖细软的水丝淌过他的身体,他整个人都被温水包裹住,有一双手擦拭着他的脖颈,背脊……

那双手宽厚有力,十指修长,就好像……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有个高大慈祥的男人,总是带着他去胡同口的澡堂洗澡,那个男人有一双匀称的大手,他是警察,手上的力气很大,可是替他洗头发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地,唯恐弄痛他似的,笨手笨脚。

“飞飞,来这里,把耳朵捂住,爸爸帮你把肥皂泡冲掉。”

水丝淌过打满洗发露的头顶,大手一下一下,轻轻地揉搓着他略微显长的头发。

那么温柔的手,都说应该是属于母亲的,给孩子洗澡洗头发,照顾孩子穿衣服搓背,应该都是妈妈做的。

可是他从来不知道女人的手是什么感觉,他从来想不起母亲的脸是什么样,小孩子从五岁左右开始记事,可是那个女人在他两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他。

家里只有他和爸爸。

长大之后常常听弄堂里的婶婶阿姨们对着他窃窃私语:“可怜哦,这么好的一个儿子,阿薇都不要他。”

“有什么办法啦,谁叫他爸爸不争气,老实巴交的一个人,也不会讨好领导,部队里混了这么久了,还在监狱里看管劳改犯,阿薇过生日他爸爸都买不起像样的礼物送给她,老王追她,她哪里还抗得住诱惑哦。”

“这个妈妈也真是的,为了过好日子,连儿子都不要了。”

陆飞默默地听着,嘴唇紧抿成一条线。

当家里一连几个星期吃不上一餐肉的时候,他也会隐约感觉到妈妈想另攀高枝的心情。

可是他永远理解不了那个女人。至少,每当爸爸温厚的手搭到他的头发上,爱怜地轻揉时,他都会觉得,不论家里有多贫穷,他的爸爸就是他的爸爸,谁也超不过,谁也取代不了。

是世界上最好,最伟大,最了不起的男人。

唯一的。

他和她不一样,他永远不会离开他,嫌弃他。

所以每每想起母亲的所作所为,他都只能理解为,那个女人,把钱看得比他和爸爸加在一起都要重要。

他原先就比别人缺少了一份柔软的亲情,可是他没有抱怨过,他觉得爸爸很爱自己,只要有这份爱,他就很满足了。

可是他神祉似的父亲,他唯一的家人,却在某一天的夜晚被铐上锃亮的手铐,强制性地带去警局。

他还记得那时候自己是在和爸爸一起吃晚饭,男人有些苍老的脸上露出难得笑意,桌上摆了满满的鸡鸭鱼肉,从未见过的丰盛。

男人用依旧宽厚的手掌一遍一遍摸着陆飞的头,表情有些局促,但依旧很兴奋:“飞飞,我们的苦日子熬出头了,爸爸给一户人家办了事,他们会给爸爸很多很多的钱,我们可以换一套大房子,以后你想吃什么,爸爸就给你买什么,好不好?”

他还没来得及发问,也没来得及点头,门就被警察粗暴敲响了。

后面的事情太混乱,他记不清楚了,印象中一切都凝冻在最后那声“咔嚓”的脆响上。

冰冷的手铐铐上了爸爸温暖的大手。

他追着警车跑了很久很久,他大声地叫着爸爸,脚上还套着拖鞋,后来拖鞋的塑料带子断掉,他只剩下一只拖鞋,可是他还是在跑,脚底板被路上的石子划破了,血淌出来,他都不觉得疼。

“爸,我等你回来吃饭,你一定要回来吃饭……”他嘶哑地朝警车扬起的尘土喊,警车上面旋转的红灯刺得他眼睛发酸。

回到空荡荡的屋子,他独自蜷缩了很久,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坐了多久,只是桌上的饭慢慢地就冷了,后来,慢慢地就馊了,发臭了。

二十多年来,父子俩的一桌好菜,还没来得及吃一口。

就全部馊了。

他们是穷人,而且永远没有享福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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