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的声音带着一如既往的沉着和安定,就如当初他将他从那人手上救出来时那般的令人心安。
“我知道。”
陆梓岐淡淡地笑了笑,有了几分不甚在意的意味。“苏情那边我会去的,倒是你,此行小心。”
即使他没有明说小心什么,但彼此却是心知肚明。
“呵,当初我能够在他手下将人救出来,现在自然也可以全身而退。克里威尔家的男人可不会怕一个小小的毒贩子。”
“得了吧你,他手下那只私人军队可不是吃素的。”
“难道我就是吃素的不成?”
见沈临这般打趣,陆梓岐也知他自有思量,也不再多说便结束了通话。
明日一早就要赴往法国,他的休假计划又这么泡汤了啊……
第二天一早。
一大清早痛不欲生地把自己从床上拔起来,陆梓岐喝了盒酸奶简单的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出了门。今早精神状态不佳,他不准备自己开车去机场。
提着轻便的行李走在小区车道上,呼吸着尚算清新的空气,陆梓岐觉得Down到极点的心情终于恢复了些许。他的房子离小区大门并不是很远,走路大概半个小时也就到了。小区里面没有出租车可搭,要走到小区门口才能拦得到,现在这半个小时,他就权当晨练好了。
“喂,又见面了!”
有些熟悉的张扬语调随着面前红色跑车的停下而落入耳中,陆梓岐看着从莲花跑车中下来红发青年,大脑自动播放起前几日的记忆。
“是你?”
“当然,不然你以为是谁。”
红发青年呼了把过长的额发,眉眼依旧嚣张。
“买了新的?”
陆梓岐下巴朝那崭新的莲花跑车努了努,眼中有着几分难辨的戏谑。“为什么不换一款。”
“老子就喜欢这一款。”
红发青年嫌他多事似的横了他一眼,一头嚣张至极的红发让陆梓岐想到了炸毛中的火鸡,顿时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一笑倒是让他一大清早的抑郁心情也因此而缓和了下来。
“你笑什么!”
红发青年龇了龇牙,一口大牙倒是白的很。
“没什么。”
陆梓岐努力收住笑,却还是忍不住笑咳了一声。
青年扫了他一眼,眼中的神色似是在说活该笑死你个混蛋。
惊讶于青年的‘活泼’,陆梓岐正式收了笑,道“大清早的,你不在被窝里睡觉在这儿晃悠做什么?”
“我乐意!”
青年呛声道,眼睛却是垂下来在他手上提着的行李上扫了一圈。
“怎么,被你男人赶出来了?”
陆梓岐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揶揄。付家小公子虽是同类,可他并没有和他更深层次认识的兴趣,对方所在的付家虽不是什么大家族,可毕竟是官宦之家,保持适当的距离就好,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免得外人说他陆梓岐带坏人家小少爷,尽管这小少爷自身也不怎么正道。
“上车。”
瞅了他半晌,红发青年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秉着有便车搭不搭白不搭的原则,陆梓岐打开另一边的车门上了车。
“你要去哪儿?”
将车驶出小区大门,青年偏头问他。
“机场。”
“不是吧,要逃出国门?”
陆梓岐微微一哂,对于青年的脱线不置可否。他可没有承认他是被情人赶出来的,他不过是去办公事而已,但对于不甚熟悉的陌生人,他也没有义务解释太多不是么?
“我是付赋,你叫什么?”
青年目视前方开着车,语调里带着一如既往的倨傲。
“负负?”
“诗词歌赋的赋。”
“你这名字倒是有意思。”
“还不是我爸,说什么负负得正。哎,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陆梓岐扬了扬眉,对对方显得有些无礼的措辞没有置喙。
“陆梓岐。”
他这番姿态倒是有了几分像沈临,几分傲气几分自持,自有一番上层人士的风流气度。
“你是陆梓岐?!”
对方猛然一踩刹车,陆梓岐差点一脑袋撞在挡风玻璃上。
“怎么,我是陆梓岐就让你这么惊讶。”
陆梓岐定了定神,扶了扶因对方的一脚刹车而下滑的眼镜,一手支在车门上看他,看来,这付家小公子也不算是一事无成百不堪。
付赋尴尬一笑,表情也收敛了些不像刚才那么放肆。“只是没想到而已。”
“怎么个没想到法?”
“我还以为,旁人口中贪婪得连骨头也不会吐出来的陆梓岐会是个多么man的男人。”
“man?”
陆梓岐一愣,笑道“难道我现在不算man么?”
付赋瞟了他一眼,继续开车,显然是觉得他这个问题没有回答的必要。
接下来,付小公子不再开口,正正经经的开车模样似乎一下子褪去了之前身上那股浮躁纨!的风气。见对方变得正经了起来,陆梓岐自然也没了调戏的心思,一时间也沉默了下来。之前炸毛火鸡似的多有意思,这下一严肃起来倒是让他一点调笑的心思也没有了。
第十四章:巴黎
在机场分手,陆梓岐也不过是随意地扬了扬手便进了机场大厅,毕竟,他和付赋说不上相熟。
沈氏与付家平日里并没有什么来往,顶多算是点头之交。沈临明面上是正正经经明明白白的商人,可暗底下那些事情,毕竟也不怎么见得光,再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付家和沈氏也不是站在一条线上的盟友。那些七拐八绕的事情,明面上大家虽都不说,可暗地里却都是清白得很,付家虽持中庸之道一直没什么大作为,可那付家小公子,他却是觉得没那么简单。今日这一出他虽不知对方在思量些什么,可关于付家的一些小道消息,他还是知道的……
收回思绪,陆梓岐买了飞往法国的机票,走进候机厅。当他坐在候机厅里的长凳上的时候,心里却突然想到,希望那台被送去上漆的傻车不要又闹出什么事儿来才好……
临上飞机前接到了沈临的短信,陆梓岐一刹那脑子里浮现出的竟然是沈临居然还会发短信的荒谬感慨,不过,当看到屏幕上那一连串的地址和门牌号,这种荒谬的感慨便顿时隐没无踪了。为了苏情,他家总裁又有什么不肯做呢?……
离到巴黎的国际机场还有好几个小时,这段漫长的时间陆梓岐正好可以用来补眠。把头顶亮着的小灯关掉,陆梓岐一手支着头准备好好歇一会儿,等到了法国,他可有得忙了。
苏情是他家总裁最近春心大动爱上的小情人,因为人家要赴往巴黎ESMOD学院进修服装设计,因此,他家总裁丢下国内的公司和全体员工跟着人家到法国,准备陪着人家进修。为此他还在法国投资了好几个合作案,准备在法国待个一年半载。这种倒贴型的总裁,实在是让他这个小小助理感到万分汗颜。
不过,关于人家的恋爱问题,他这个无关者倒也不好置喙什么。
出了巴黎国际机场,天色还不算太晚,陆梓岐将行李丢在沈临之前订好的酒店,解开衬衣扣子正准备进浴室洗漱一番,房门便被人敲响了。
“您好,请问是陆梓岐先生么?”
“我是。”
陆梓岐打开门看着面前这名手提高档纸质购物袋的陌生女人,适当而略带疏远地保持脸上的疑惑神情。“请问你是?”
穿着职业套装的女人礼貌地微收下颌,面上带着恰到好处不会令人反感的三分笑意。
“之前沈临先生在我店订做了这套礼服,并让我店在今日送到陆先生您的手中。”
沈先生?
陆梓岐低头看了看对方手上的礼袋,里面有一个包装很是奢华的盒子。看来,除了沈临不会有第二人选。
“谢谢。”
见对方已收下礼服,女人客套地说了声不用谢,转身离开。
将手中的麻质礼袋扔到沙发上,陆梓岐刚坐下便又收到了沈临的短信。
“在晚上七点之前将礼服送到小情宿舍。”
陆梓岐眸光闪了闪,他就知道,他又要开始跑腿了。
洗漱整理仪容完毕,时钟已指向了五点半,陆梓岐难得的穿上了常日绝对不会选择的正经西装,打开自酒店租来的跑车车门。既然是去见未来的“总裁夫人”,那他可不能给自家总裁丢份子。
入住的酒店有租车服务,虽然价格不菲,但反正又不用他买单,他自然不会亏待被打发来巴黎的自己。苏情进修的ESMOD离他入住的酒店有一个小时的路程,现在,他还有一个半个小时的充裕时间。
欧洲城市堵车成自然,不堵反而不正常,但是好在陆梓岐今日运气还不错,竟没有撞上堵车高峰期。
ESMOD的学生宿舍是独栋式的四人间,红色的四楼小洋房看上去颇具温馨意味。在楼下停了车,陆梓岐整了整衣襟上了楼。这好像,是他第一次正式见苏情。
抬手敲了敲房门,出来应门的是一个一头白毛的青年。
“你找谁?”
估计因为看出来陆梓岐是黑发华人的缘故,青年讲的不是法语而是有着典型英式卷舌音的英语。
“你好,我找苏情。”
“苏?”
白毛青年愣了半晌,回道。
应该是苏情的昵称吧,陆梓岐点了点头。
“苏!有人找!”
见他点头,青年回声大声朝屋内喊了一声。陆梓岐淡笑着扶了扶眼镜,年轻人还真是有活力啊……
“请问,你是?……”
因为没有见过陆梓岐,苏情的表情很是疑惑。
看着面前面露疑惑神色的清秀青年,陆梓岐露出自身最温文尔雅的笑容,道“您好,苏情先生,我是沈先生的助手陆梓岐,沈先生吩咐我将这件物品送给您,并且让我转告您,这是您来到法国的接风礼物。”
毕竟,吓坏了“总裁夫人”可不好呐。
听是沈临让送来的,虽然对于送的是什么表示很疑惑,但苏情却也礼貌地收下了,并客气道谢。
见对方惊讶地收下了礼服,陆梓岐颇有绅士风范的微微鞠身,样子像足了英式的老牌管家。
“既然礼物已经带到,那我先告退了。”
这么清秀可口的青年,也难怪沈临会看上眼……陆梓岐笑了笑,眼眸中的光芒显得有些狡诈。不过,那青年看起来可似乎对他们家总裁没那么上心呐……
带着几分看好戏的心思,陆梓岐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宿舍楼,打开车门上了车。他很有兴趣猜一猜沈临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攻陷苏情这座堡垒,又或者说需要多长时间后沈临才会彻底放弃。两人既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这出戏可也别那么早结束才好。
陆梓岐伸手扶眼镜掩住眸中的神色,目光无意扫到了后视镜中越离越远的红色宿舍楼。沈临虽是让他到这边来看着他家小情人,但也没说他这跑腿工完成了任务之后不可休假,这么有名的浪漫之都,他可不能白白来了这么一趟。
巴黎的夜晚才刚刚开始,路边的暖色灯光透过前窗玻璃在他脸上投下一块块不规则的剪影,车内流淌着电台播放的POP音乐,低沉的男声带着些许性感的鼻音,渗入人心般的温柔缠绵。
陆梓岐听着这支不知其意的法语歌曲,双手握住方向盘,大脑却是进入了放空状态。
人人都说爱情是世界上最浪漫最甜蜜的东西,但他却完全不记得爱情是个什么滋味,也许是他从来没有爱过,也许是他丢失了曾经关于它的记忆。在他的观念中,从来没有关于这个东西的概念存在,而他也没有想过要去品尝它是何味道。
对于阿泗的喜欢,他不能说没有任何感觉,只能说无法感觉。就像是身上有一层严密的防护罩,他能够看见对方的爱意,却无法亲身感知到。也许是他早已习惯将躯壳和灵魂分离开来,分成彼此相合却互不干扰的两个个体,既隔绝了外界也保护了自己。
那天和阿泗的一场欢好,一半是因为冲动,另一半则是因为当天发生的事情让他需要寻找一个发泄口来倾泻掉胸腔里的暴躁和抑郁情绪。他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也知道那样的行为对对方而言不过是变相的侮辱,但他停不下来。只要一想起那个男人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心情便会暴跌到极低点,大脑里所有肮脏的东西也会随着翻滚个不停让他无法平静。
那种情绪不像恨,但却比恨更为深沉。恨是自爱而生,没有爱便没有恨的存在,但是他不是,他并不爱那个男人自然不可能会有恨。那种对对方复杂而黯沈的情绪,也许,是比恨更为激烈的憎吧。
点燃唇上叼着的香烟,陆梓岐深深地吸了一口,感觉着细碎的尼古丁分子顺着肺腔和血液流经四肢百骸,缓缓融进骨血里。
他转动方向盘,将车子开离大道,在一条岔路口停下。这里的路灯似是坏了,比起别处的明亮灯光黯淡了不少。灯光照耀不到的角落,很容易让人滋生阴暗的想法。陆梓岐打开车窗,淡淡的烟雾自打开的车窗窗口飘向车外,在暗黑背景的陪衬下蜿蜒缠绕然后散开。他喜欢在黑暗的环境下沈淀自己的心情。
四周因为处于路灯的阴影处而显得格外静谧,陆梓岐盯着车外的砖墙半晌,突然轻笑了一声。现在,他居然觉得自己有些想念那台傻车了。
虽然那家伙又笨又蠢,还爱闹点小性子,但是他总是轻易能够让他忘记那些让人不爽的事情,就像一个天然屏蔽器,把所有对他有害的辐射全部PK掉。和那台傻车在一起时,他总是没有别的空闲时间来酝酿糟糕情绪,因为对方总是会做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以至于让他无心再思考其他。
陆梓岐淡淡地勾了勾嘴角,将已燃尽的香烟丢出窗外。
车子拐出巷道,外面的道路转弯处有一家不大的甜品店,暖色的霓虹灯光不怎么亮眼,但在一片彩色的霓虹中却轻易地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从落地的玻璃窗从里看,店里的顾客并不是很多,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温馨。每张小圆桌上都铺了米色的蕾丝桌布,同色的单座或双座沙发静静地伫立在桌旁。窝在角落里的显然是一对对情侣,神态亲昵而甜蜜。
看着旁人的幸福神态,陆梓岐一时间想起了这几年在国内的生活,安逸、糜乱,放纵般地任自己在灯红酒绿中来来去去,不知是为了遗忘过去还是为了祭奠。有时候,他都甚至以为自己真的从那些过往中走了出来,不再是原来那个忘却了自己一切什么都没有的宠物。
沈临这一次赴往东南亚,虽没有明说但他却知道是谁给他使了绊子,也让他从梦境中惊醒。那个男人还在,他的过去也没有湮灭。那个男人,那个他曾经所谓的“主人”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说不定也还记得他这个叛逃的宠物。
因为他,沈临惹上了这个不小的麻烦。而他现在却依然对内心汹涌的肮脏记忆无计可施。
小小地自嘲了一番,陆梓岐收回探向窗外霓虹的视线,驱车离开。一切和光明有关的东西,只要那个男人还在一日,他就一日不可触摸,包括纯粹的爱恨。那个男人,终究是他的一场噩梦。
曾经他不懂,但也知道一个人不能将另外的人当做一时兴起的玩物来对待,他有尊严,在那个男人没有说喜欢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拥有尊严。不过后来才知道,在那个男人眼里,那也不过是他不同于其他宠物的一点特色而已。
之后,他懂得了掩饰,也懂得了运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最迷惑人心的武器,他知道,那个男人喜欢他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