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过这个男人。
就在前不久,市长陪同这位同样是来自首都的男爵参观警卫队。
罗宾·泽诺男爵。
诺恩很快想起了他的名字。
泽诺男爵倒像是完全不记得有过一面之缘的警卫队队长的样子,径直走到佛洛尔的跟前。
“你来信和我说今天早上就会到达。”
“啊,我有写过那样的信吗?”
佛洛尔把帽子戴上,又马上拿了下来。
泽诺男爵没有说话。
“路上耽搁了一下,我在一个村庄受到了不错的招待。你有机会应该参加那里的篝火晚会,这可比和那些贵族小姐们跳舞有意思多了。”
泽诺男爵还是不说话,只是指了指马车。
“真是的,我还想多逛逛呢。好吧,先去你那里落脚。罗宾,我之前和你说过的……”
佛洛尔在上马车前还不忘和诺恩做了一个再会的手势,泽诺男爵则从头到尾视他和市民们如无物。
马车离开之后,市民们也一边窃窃私语一边散开。
“要是请这位泰林先生去我的新别墅表演的话……”
“嘘,这个念头你就不要想了,那个游吟诗人不是普通人。”
“真英俊呢,两个人都是……”
诺恩看了看还是瘫倒在地动弹不得的两个流氓,只好摇摇头。
“来两个人,和我把他们带去警卫队吧。”
佛洛尔把自己的背脊充分交给柔软的沙发,双手枕在脑后,然后哼起了一支小调。
这同样是来自罗辛那地区的民谣,带着平原民谣特有的安宁韵味。从首都到斯佛兰的路上,这是他最重要的收获。因为太喜爱这首歌曲了,他甚至起了一点私心,不准备在任何公开场合演唱,避免其他人和他分享这一旋律的可能。
他比预定的时间迟一些到达斯佛兰,就是因为在那座小村庄停留的关系。
那是在迷途森林的北方,一座放在王国任何地方都只是普通村落的小小村庄。
“三个月前遇到一位旅人,让我惊讶的是他会唱这首歌。虽然有些走调,部分旋律的走向也不尽相同,不过确实是这首歌。我把它和我知道的版本糅合在一起,你听听。”
把这首歌教给他的老人那么告诉他。
那位老人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一个游吟诗人,说不定还是不少贵族的座上宾。他最后因为爱情停留在那座村庄。几十年一晃而过,佛洛尔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农民了。
只有在拿起竖琴唱起各种已经不甚流行的曲子的时候,老人才会恢复当年的风采。
然而比起那些一路上追逐他称赞他的人们,佛洛尔更喜欢这位老人。
在这位老人面前,他可以卸去所有他拥有的身份,仅仅凭借对音乐的喜好和他交流。
这对已经听腻了各种赞叹、厌倦了各种追捧的佛洛尔来说,是最好的回归他喜爱的音乐的本源的方法。
对于老人而言,能在暮年见到这样一位对音乐有着相当造诣的忘年交,也让他精神振奋,似乎回到了他年轻的时代。
佛洛尔知道老人的经历就是每一个游吟诗人都将会经历的。
西斯勒的人民喜欢艺术,他们热烈欢迎巡游演出的剧团、诗人和其他艺者,但是他们的尊敬和拜服只献给进入殿堂被奉为艺术家的那些人。对于那些以俊美的容貌和华丽的服饰吸引听众的游吟诗人,年轻的时候越是风光,到老了就越是寂寥。这位老人是个聪明人,才在年轻的时候抽身离去,得以安详一个子孙绕膝的舒适晚年。
在他们的交谈中,老人一直旁敲侧击,试图把他感悟到的这一点人生的道理灌输给佛洛尔。
对此,佛洛尔只能对老人的善意表示感谢。
因为他是不同的。
想到自己的另一个身份,从中产生的焦虑烦躁也只有音乐可以稍稍抚平。
如果我真的只是一个游吟诗人……
这一点是佛洛尔不敢想的。
他能做的是在音乐中放松自己,给自己以面对任何挑战的力量。
“我可以进来吗?”
“笃、笃、笃”三声敲门声,彼此之间的间隔完全相同,精准得像是机器。
佛洛尔认识的人中,敲门可以敲得如此呆板的,只有一个人。
“我不是早告诉你任何时候进我的房间可以不用敲门吗?罗宾?”
“我已经养成习惯了,免得在你调情的时候打扰你。”
罗宾·泽诺说着推门走进了房间。
他的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略带促狭意味的笑容。让下午见到的人看到,免不了又要大惊小怪一番。
“你还真当我是色情狂啊?我今天刚到这里,要找个情人也没有那么快。或者,你……”
佛洛尔一边把一缕头发拨到脑后,一边坐起身来。他的衬衣的领口敞开着,恰到好处地坦露出肌肉结实的胸膛。
罗宾不得不承认,这个家伙很有魅力。
首都的画家喜欢把他的面孔作为天使或是其他传说故事中的年轻圣人的样本,因为他光洁的额头、笔直的鼻梁和薄嘴唇都带着一丝威严。然而他灿烂的金发、明亮的蓝眼睛和还没有完全退去少年时期红晕的面颊又显得十分明媚可爱。当他脱下游吟诗人的华丽行头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是一个年轻的修道士一样,让人同时心生敬畏和爱慕之情。也因此,在他学会熟练地卖弄自己之后,他的身上展现出一种独特的,带着几缕堕落气息的别样诱惑。
他是像他的母亲多一些,还是像他的父亲多一些呢。
想到佛洛尔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罗宾就觉得自己应该对他严肃一些。
“你是来找他的?”
他直接了当地问。
佛洛尔本来很自然潇洒的动作在衔接的时候有了一个僵硬的停顿。虽然不明显,但已经破坏了他营造出来的性感形象。
“看起来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他索性放弃了这个在朋友之间已经有些过火的玩笑,虽然没有扣上衬衣的扣子,但是在沙发上坐直身体,收敛起他富于挑逗意味的笑容。
“这是你第一次跟随我的脚步离开首都。”
罗宾说。
“你是在强迫我回想起这些年来每当我需要你帮助的时候你都在为了公爵大人四处奔走吗?”
佛洛尔慢条斯理地提出“控诉”。
罗宾沉默了一会。
他分不清佛洛尔这句话到底是玩笑还是认真的。
对于某些时候自己不能留在这位他发誓要保护的好友身边,他确实心存愧疚。
“我这次有不得不离开首都的理由。我惹火了莱昂蒂娜女伯爵,她已经对自己的私兵下令见到我可以直接发起决斗——或者群殴,责任由她承担。”佛洛尔说。
“女儿?”
“儿子。”
“你对她的儿子出手了?”
“罗宾,虽然我被自己的爱人甩了不久,不过也不至于如此饥不择食。我不过是和那个小子决斗然后把他打得半年都下不了地而已。”
“理由?”
“圣卢普尔剧团的一位新进的优伶真是一个天使化身的小可爱,奥努子爵觉得值得为了他向我发起决斗的邀请。”
“心爱的儿子为了一个演员和你决斗还身受重伤,莱昂蒂娜女伯爵应该是真的气疯了。”
罗宾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然后干脆笑了起来。从这一点上,佛洛尔就知道自己这位好友和莱昂蒂娜女伯爵的关系一定不甚融洽。
他这样平时表情很少的人一旦笑起来,特别容易让人心生温暖,佛洛尔都看得愣了一下。
“嗨,罗宾,如果你……”
“这也是为了看他找的借口?你有没有想过他知道你是怎么和女伯爵闹翻的之后会更加生气?”
罗宾收敛起笑容,以更加严肃的表情问他。
这次轮到佛洛尔不说话了。
“我不明白,罗宾。他是知道我之前声名狼藉的,但还是接受了我。我发誓不会比爱他更爱任何人了,他却拒绝了我。我知道和我的事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像是他的监护人就不赞成我们在一起。但是我觉得他不是因为这样的理由才离开我的,他不是那么容易被动摇决定的人。”
过了一会,他才向自己的友人做了倾诉。
罗宾知道虽然他的演技很好,但这愁眉苦脸的样子绝不是装出来的。
有几个人见过总是神采飞扬的佛洛尔这样沮丧的样子?
他只能叹了一口气。
“恋爱方面我确实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了,佛洛尔。不过既然你明白他不是一个会轻易被别人左右的人,就应该知道他离开你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
佛洛尔再次陷入了沉默,同时低下了头。这一次过了更长时间他才再次开口。
“先不提这个了。他的事……我会处理好的,毕竟我就是为此而来的。”
“我本来就没有打算多问。你什么时候听过我的劝?”
听到这个有些开玩笑成分的抱怨,佛洛尔笑了。
“说起来我今天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哦?”
“刚才你也见到的,斯佛兰市警卫队的队长。”
罗宾稍一点头。
他虽然对一般人态度冷淡,但是记忆力很好,见过的人的外貌和举止,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也不会忘记。
一周前刚来到斯佛兰市的时候,他就在市长的带领下见过那位小个子的警卫队队长,虽然市长的目的不过是想让他在警卫队工作的儿子给他留下不错的印象而已。
那位年轻的警卫队队长给他的印象还不错,但罗宾并不觉得他是会让佛洛尔感兴趣的人。
“有点娃娃脸,长得不难看,不过也不出众,看上去就老实巴交的,像个半大孩子——我会对这类人感兴趣你也觉得很惊讶吧?”
“你自己就是个半大孩子。”
佛洛尔当做没听到这句话。
“但他认识——确切说他之前见过我。”
“那个人好像是从首都被委派来这里的,他见过你也正常。”
“不,不一样,在我和他自我介绍的时候……真可惜你不在场,那会他的表情真好看。”
“什么样的表情?”
因为在首都的时候经常和演员混迹的关系,佛洛尔对观察人的表情颇有研究,毕竟演员是世界上最会察言观色的人群之一,而且实践经验丰富。
“那倒是……很难形容……”
他沉入自己的回忆,回想起下午在那张娃娃脸上看到的表情。
那张面孔白皙稚嫩,面无表情的时候不像罗宾这样严肃,反而呈现出呆板呆滞的模样,是佛洛尔小时候就很喜欢捉弄的类型,单是在他成长过程中见识到足够多的人之后,就很难再让他提起兴趣。
然而当他努力克制也只能让面部更加僵硬的时候,他的眼睛却流露出异常混杂深沉的感情。
“这真奇怪……真奇怪。罗宾,如果你最心爱的人死了……或是你觉得再也见不到他了,然后有一天,你见到一个和他一摸一样的人,你会是什么表情?惊讶多一些还是惊喜多一些?”
佛洛尔紧紧盯着罗宾,等待他的答案。他等得有些久了,不过他知道这是因为他的朋友在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没有敷衍他的缘故。
对于感情内敛的罗宾而言这个问题也许难了一些。
过了好一会,罗斌才用乏力的语气说:“大概是惊喜多一些吧。”
“他那会盯着我看的样子倒像是我是他生离死别的恋人一样。又像是我是他恨之入骨的人,也不对……有别的东西在里面。”
佛洛尔的语调放慢,继续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自己也捉摸不透的某样事物。那双黑色的大眼睛这会倒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从他的脑袋里不断地吸取着什么。
“是什么呢……我见过很多名演员可以表现出爱恨交织的表情,那种活灵活现的样子就像喜剧中的主人公就是他们本人一样。但是他们也做不出那样的表情,这是……分量上的不同。”
他用呓语一般的口气说。
罗宾看了他一会,叹了一口气。
“我不是很明白你看到了什么,我只知道那位小队长要遭殃了。”
“你说我的时候还真是不客气啊。”
佛洛尔从回忆回到现实,瞪了罗宾一眼。
不过他也明白,罗宾说的很有道理。他的朋友知道他对某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表示兴趣,多半代表他会把对方折腾一番。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过去他一直是这样生活的。
罗宾觉得再讨论这个话题,自己就会变成让那位警卫队队长陷入不可避免的麻烦的帮凶,于是他向佛洛尔抛出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诱饵,这也是他这会来找佛洛尔的本来目的。
“后天在市政厅有一场舞会,市长邀请了维纳特红衣主教。当然,他也会出席。”
佛洛尔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和我一起参加舞会然后和他偶遇,这个安排看上去还不错。”
“谢谢你,罗宾。”
佛洛尔从沙发上跳起来,给了自己的好友一个热烈的拥抱。后者有些无奈地摸了摸他被柔软金发覆盖的后脑勺。
以前每次他惹是生非由自己为他善后的时候,他也会这样扑进自己的怀里撒娇。然而一眨眼,他都长得和自己差不多高了。
意识到自己需要把手臂抬到比过去高很多的位置的时候,罗宾想。
“那么好好休息,今明两天不要乱跑,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吧。”
“这恐怕有些困难,我的创作情绪现在十分高昂。”
佛洛尔说着走到一边的衣架边上,拿起自己的外套、披风和帽子。穿戴完毕之后,让人惊叹于他的俊美的游吟诗人再次出现了。这种有些过分炫耀的华丽,正是名满首都的游吟诗人佛洛尔·泰林模样,让人几乎想不到他就是那个平时至少看上去还算庄重典雅的佛洛尔·泰林。
“我出去逛逛,天亮以前一定回来。”
“现在?”
“你不知道晚间河流边草丛里的萤火虫最能促进艺术家的灵感吗?我去了。”
没等罗宾问他这个季节在斯佛兰哪里来的萤火虫,佛洛尔就拿着他的竖琴跳出了窗台。
就在佛洛尔和罗宾提起诺恩的时候,正在城市东郊森林里的警卫队队长打了一个喷嚏。
诺恩并不会认为有人正在讨论自己,只是单纯觉得三月里的晚上还是有一点寒冷,也许自己应该加一件衣服再出来。
这片森林和斯佛兰南面那著名的迷途森林离得很近,也许在人们修建道路和城市之前,这里本身就是迷途森林的一部分。出于一些奇怪的避讳,斯佛兰人没有给这片森林取名,反正人们说起去森林野餐,只会是这里,而不是那令人望而生畏的迷途森林。
森林里的植物主要是枞树和梣木,此外也生长着很多的松木,让这里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松香。狼和熊或是其他凶猛的野生动物在漫长的岁月里已经因为人们的捕猎而绝迹,偶尔能看到野猪都足以让市民们当做谈资说上好几天。这里常见的是那些小型无害的动物,让猎手们都不舍得向它们射出锐利的箭矢。
对于市民来说,白天的森林是郊游的好去处,在夜晚,即使是月光明亮的晚上,这些树干纤细笔直的树木们的身影就稍显阴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