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兽世之搜食记(穿越 生子 一)——弦

作者:  录入:07-30

也不管在这个世界有没有鼓掌这回事,或者鼓掌代表了什么含义。

幸好在这里鼓掌同样是赞美的意思,坤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比之前那些不易察觉地清晰了一些。“笑笑,我们去摘珍珠果。”

丁笑这才想起他们今天来的第二大主题任务。真是丢人,居然看弄石头就看呆了!“咱们一人摘一片吧,就在周围,也没有危险。”

坤看了丁笑一眼,然后点头。把自己筐里的东西都放到石磨上,然后背着空筐,开始在附近寻找珍珠果的踪影。

珍珠果其实是很好找的,就是要一颗一颗地揪,这一点倒不用费多大力气,但手上的皮就不会那么轻松了。不过脱离了坤的视线,丁笑可以拿出自己的军刀,这样一来手的损伤就会降到最低。

就在他一边找珍珠果一边弯腰摘果枝的时候,突然听到草丛里有动静。这让他当时就紧张了起来。这里虽然是村子周围的安全区域,但那不表示没有蛇这类无孔不入的物体。大个头的东西没有,可谁规定小个头的全都无害了?

不过转瞬丁笑就彻底放了心。在草丛里拱来拱去的,是一只圆滚滚的肥野鸡,长长的尾巴拖在地上,一走路晃晃荡荡的,翅膀看起来不小,可看它那笨拙的姿态,好像也不怎么会飞的样子。

估算了一下这只鸡的重量和危害性。丁笑决定试一下用猎叉狩猎的感觉。虽然自己现在还没学会任何要领,可按照捕鱼那种方式也不会差距太大吧?

不过就是快、准、稳、恨这四个字的要诀。反正打得着就算,大不着拉倒。于是他把全身的力气都灌注在右手上,看准方位一下子就把猎叉掷了出去。其实这个动作就跟上一次用石头砸大白鸟一样,他都是想凭运气。但是这回他把猎叉扔出去之后,立刻就觉出不一样了。以猎叉的重量和长度来说,这掷出去的速度明显不是自己以前能有的力量。难道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己现在吃着这里的东西喝着这里的水,所以力量变大了?当然这些疑问没有停留太久,因为那只肥鸡被丁笑准确无误地钉死在地上了。

看着那鸡脖子上流出的血,丁笑摸了摸自己那十来天都没有一点儿长胡子迹象的下巴,看来自己还有一点儿捕猎的天分嘛!当然这也可能是老天爷给穿越人士的特殊待遇?上前拔出猎叉拎起那只肥鸡,掂量了一下重量,也就三斤多,估计都不够坤那大家伙塞牙缝的。对自己来说倒是够一天的口粮了。

一想到口粮的问题,丁笑突然眼前一亮。嗯,干脆中午就做一个原始简易版的叫花鸡吧,应该也能不错的样子。一会儿还得让坤来点火,用火石自己还是不熟练。

18.两个人的野餐

珍珠果的果实颗粒很大,加上丁笑并没有打算采摘一筐回家,所以也就割了五六片珍珠果从,他便带着那只肥鸡回到了石磨边。

一旁的溪水还是蛮凉的,丁笑琢磨了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天,距离中午好像还有一段距离的样子,不知道坤弄多少了为啥还不回来。不能带表确认时间这种事真不习惯,庆幸的是这里的时间跟天朝古代的计时时辰方式几乎所差无几,只是比起村正中祭台上的那个类似于日冕的计时圆盘,还是自己的机械手表更好用啊!想了想叫花鸡还需要花时间来做,还是自己点火吧,早晚都是要自己学的,那一包打火机怎么着也不可能用一辈子,何况还不能随便拿出来用。

在周围寻来几捧干草和一对枯树枝,丁笑找了一块扁平顺手的石头在溪边的草地上挖了一个坑。要在林中点燃篝火,首先要保证的是安全。在地上挖一个坑,将火在坑里点燃,危险虽然还存在,但是毕竟会降低一些。干草被先码放在坑里,丁笑拿过那两块火石,开始挨着干草击打。实际操作比他想象的要简单一些,当然也可能是家里的木柴没有今天找来的干草易燃,反正丁笑觉得自己今天出来之后干什么都很顺利,平常要个两三分钟才能着的火,今天也就击打了十来下就成了。

兴高采烈地在边上找来一堆石头垒了一个临时的灶,然后抱起那个沉重异常的大陶罐跑到溪水边打水,没办法,要处理鸡毛,不用热水是不行的。可是当他费劲巴力弄了半罐子水之后,才发现自己说什么也抬不起那个罐子了,于是他郁闷的只好把水又都倒掉,再吭哧吭哧地把陶罐搬回“灶”上,开始琢磨用什么来打水。

水边生长茂盛的那种大叶子成了丁笑的好工具。脸盆那么大的叶片卷起起来,兜一次水也不老少的。一想到自己还要尝试的叫花鸡需要有叶子来包裹,丁笑揉烂了叶子的一角,然后闻了闻,虽然没有荷叶的清香,但这种略带水草香气的味道也不错。伸出舌头舔了舔,丁笑震惊了。这玩意儿好甜!!!

水在一边烧着,丁笑对这种大叶子植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来到水边,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终于算是拽出了这玩意儿的根。好家伙,居然是球根类植物,下面那个球形根茎有足球那么大,难怪不好拽,不过这大叶的茎还真是结实啊!在水里把根茎上的淤泥洗掉,用军刀割掉上面的茎和叶子,一股清香顺着切口扑鼻而来。丁笑忍不住咽了口唾沫。这东西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不过坤不在,他可不敢随便尝试。谁规定香气浓郁的东西就不能有毒了?

坤回来的时候,背上的大篮子里装满了珍珠果,几乎把编篮子的竹条都挤变形了。丁笑囧着一张脸,也没好意思说其实他们现在用不了那么多。不过心里还是偷偷给坤下了一个“这大家伙真实在”的评语。

看到丁笑已经褪掉了毛的一只小野鸡,扭头看了一眼地上那漂亮的长尾巴毛,坤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笑很厉害,还没开始学捕猎就会抓鱼猎鸡了。”

有人夸奖自己,难免会让本来就心情愉悦的人得瑟一下:“我之前一个人在森林里迷路,还用石头打过一只大白鸟呢!还得了一只鸟蛋!”

询问了一下大白鸟的模样,坤挑了下眉梢:“以后不要随便对付长腿白鸟,它们的嘴非常厉害,很容易咬伤人,你要是想伤害它,它的攻击性是很强的。它们只有在下蛋的时候才会一动不动。”

丁笑现在终于明白自己之前为什么可以得手了。汗。“那今天这种野鸡有没有什么危险?”还是问清楚的好……这些异世的动物本来自己就一点儿都不熟悉。

坤摇头:“长尾鸡没关系,它们很笨,又不飞不高,只要不被他们的爪子抓到就可以了。反正抓到也无所谓,擦点儿黏树叶两天就会好。不过你今天抓的这只是幼崽,可能才孵出来五六天。”

丁笑的表情是这样的:( ⊙ o ⊙)!!!“才五六天就这么大?那它们长大了有多大?”

坤比划了一个大约一米五左右的长度:“笑笑喜欢吃长尾鸡?”虽然这些攻击性不高又繁殖率极强的东西都是半兽人抓的,但是自己认定的伴侣还是个幼崽,那就不一样了。如果笑笑喜欢,他以后看到就都会抓回来的。

“我还没吃过这种鸡,哪儿能说得上喜欢不喜欢啊。不过我都不认识这里的花草树木和动物,所以对什么都很好奇。坤,你看这个,它有毒吗?”举起那足球大的根茎,丁笑现在特别想知道这玩意儿能不能吃。

坤闻了闻:“没有毒。不过这是什么?”

丁笑回答:“就是那种大叶子的根。”说完迫不及待上去咬了一口,嗯!果然也有点儿甜味儿,虽然没有叶子的甜味儿那么重,但吃起来清脆爽口水分十足,咽下去的时候还有一种滑溜溜的感觉。拿来当水果的话甜度不够,但也许这玩意儿也可以煮熟了当主食也不一定!一想到这里,丁笑立刻在脑海里想到了拔丝这种大根茎,嘴巴里立刻有了口水泛滥的意思。

一只长尾鸡幼崽还真就不够坤塞牙缝的,于是把珍珠果放好之后,坤叮嘱丁笑不要挪地方,然后一个人跑进林子里去狩猎了。

趁着这个时候,丁笑开始制作叫花长尾鸡幼崽!褪掉鸡毛的肥鸡看上去依然很壮硕,以丁笑的认知能力,他实在无法想象一只一米五那么长的大野鸡是个什么概念,而且幼崽都这么肥硕了,成年了之后不是跟猪一样壮观了?有机会真的想看看!这家里要是养几只这种大鸡可比之前几天自己见到的普通野鸡强多了,下蛋孵出来五六天就这么大,那还差什么粮食啊!

摘来几片大叶子,这一次丁笑可不全是用来放东西。找来一块盘子大笑的石头用水清水清洗干净,把大叶子放到石头上用小石块碾碎,不一会儿这大叶子就变成了泥状,而且黏度很高,丁笑尝了尝味道,觉得相当不错,比第一次舔的时候淡了一些,看来很适合用来代替腌制食物时的糖。挑选了四种酸味的果子和两种辣味的果子,把它们连同菜盐和花椒粉碾碎跟大叶泥混合在一起,丁笑又放了一点儿柠檬草和生芝麻。彻底搅拌均匀之后,颜色是怪异了一点儿,但味道相当不错,甜咸香辣酸,丁笑对自己这个临时发挥的酱料相当满意。

把酱料均匀地涂抹在长尾鸡身上,然后丁笑用手反复地在上面揉搓。大概揉了这么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丁笑拿起一个洗干净的大甜叶把这只鸡包裹严实,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用河边的泥来包裹这只鸡了。最后把这“大泥块子”放到“灶”下的火灰里,之后往里加柴。其实对于叫花鸡这玩意儿丁笑只是听过却没有见过更别说吃过。所以说他现在这绝对是试验!

坤回来的时候,丁笑正在添柴火,脸上淡淡地黑灰印记看起来可爱至极。坤觉得自己的眼光真不错,第一眼就把这小家伙看中了。又会做好看且细致的衣服,知道珍珠果怎么吃,还能做那么多从来没吃过的美食,这么好的伴侣到哪里去找呢?虽然一开始觉得对待彩的事,他说算了让自己很不喜欢,可后来知道小家伙并不是不知道彩是故意的,他也就放心了。知道提防对自己心怀不轨的人,自己的笑笑很聪明但又不多事,比那些在自己面前卖弄来攀比去的雌性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啊!

“笑笑,这个赤脚野牛要怎么做好吃?”坤从昨天开始就觉得如果吃食出自丁笑之手,那就是异常的美味。

看到坤摔在地上的庞然大物,丁笑吓了一大跳。那是一只红色蹄子的野牛。两只牛角看起来又长又锋利,不过这会儿已经有一只被掰断了。瞧这野牛脖子上的伤口,再瞧瞧坤身上那件血点都没沾到的皮裙,不用算计时间,丁笑就知道这只牛,坤大偶像猎得相当轻松。牛肉啊!这才真正是自己最爱的肉类之一,煎牛排这三个字闪现在自己的脑海里,顿时就有一种流口水的感觉了。“现在就要把牛肢解掉?你喜欢吃哪里?”饶是他知道兽人世界的雄性都是大胃王,但这怎么看也得有一千几百斤的牛也绝对不是吃一两天就能消化掉的。真不知道弄这么大的猎物回来干啥,难道每个兽人每天必须要猎回来一只猎物?可是阿爹也没有每天都出去啊,平常出去一次带回来的猎物就够吃几天的了。

“我吃一条牛腿就够了,你喜欢吃哪里?”坤断定笑笑很满意自己这个猎物,看来小家伙不但对各种奇怪的野菜野果没要求,对肉类也不挑食。

丁笑看了一眼那个大牛腿,嘴角一个劲儿的抽搐。“就煎牛腿肉吧。我吃那只鸡就足够了。”

坤皱了下眉头,那只长尾鸡幼崽才多点儿肉啊,昨天他就发现笑笑吃东西太少了。难怪又瘦又矮,这样可不好啊!低头审视了一下自己皮裙下的大家伙,再看了看丁笑被包裹在皮裤下的小屁屁,一阵郁闷。“你吃太少了,这样不行。以后要多吃。”

丁笑黑线。自己的身材的确很瘦,自从得了抑郁症急速掉分量之后,在治疗过程中自己也没有把之前瘦下去的肉给补回来。但他自认到了阿爸家之后,这些日子的肉食和饭量已经是过去的好几倍了。让自己瞬间就跟本土原住民一样吃那么多,根本不现实啊!何况长肉也不是自己说了算的。“那再给我片一片牛背肉好了。对了,你可不可以把牛角割下来给我啊?”尽管直接随便要别人的猎物不好。可是坤应该算是自己的大堂哥吧,兄弟之间要个牛犄角是不是不过分?

坤不解:“牛角不能做武器,没有用。”

丁笑摇头:“我不做武器。我那他做梳子梳头发用。到时候送你一个!”

不是很理解梳子是什么,但丁笑说做东西给自己,坤就立刻开心的地割牛角了。这时候他还庆幸自己方才没掰得太狠,不然弄坏了牛角,笑笑就没办法做东西送自己了!

19.石板煎牛肉

既然是要做煎牛肉,那么烹调工具就肯定不是大陶罐了。丁笑跟坤说明了自己想要一块大石板之后,坤立刻就行动了起来。没用二十分钟,一块一米见方两厘米左右厚的光滑大石板问世了。连带着坤还又做了一个大灶,并用几块地速度在灶台下点燃了火。

看到这半个小时不到的变化,丁笑内心是无限感的。看来家里有一个能干的兽人,真的比拥有什么神兵利器都好用啊!

接过被坤清理好的牛腿和足有十斤的牛后脊肉,丁笑顿时觉得噎得慌了。自己要是能吃掉这十斤肉,下场就不是胃下垂胃穿孔而是胃爆裂了。这也太多了。扭头看了看那个大根茎,丁笑想了想,让坤把那后脊肉分成了两份,一份多的切成小块,自己拿来炖那个大根茎,一份小的才煎来吃,这样他都觉得自己保准吃不了。

虽然对丁笑的食量有很大意见,但坤知道这种事是要循序渐进的,反正小家伙也要炖牛肉汤,多喝点儿汤也可以的。

牛腿肉按照丁笑的要求切成了一块块巴掌大小的肉“片”。其实对丁笑来说那绝逼是牛排的厚度,可对这里的兽人来说也就只能委屈的被叫成片了。

牛腿肉的脂肪很少,所以丁笑观察了一下,让坤割了两块牛肥肉下来,接下来就要进行基本煎制工作了。

实在是觉得太费劲,丁笑琢磨了一会儿就拿出了自己的军刀。切葱段和蒜片这东西是必须要用的。何况一会儿自己还得拿这个切那个根茎,老是让坤的爪子当菜刀也不太合适。过一会儿吃鸡和牛肉的时候,自己明显不能直接下嘴啃啊,还不是得用这把刀。关键是这东西好像也瞒不了这大家伙多久,他才不相信今天回去之后这货就会消失在自己眼前呢。

看到丁笑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奇怪的小刀切东西,而且这小刀比村子里那些石刀贝刀都要锋利,他立刻就皱眉了。“这是你原来部族的东西?”

丁笑点头:“是啊。这东西很锋利的,切肉比贝刀快得多。不过我就这么一把,你不要跟别人说啊。我把你当自家人才让你看到的!”其实就算被发现了,他觉得自己顶多就失去了这把刀,贝刀也不是不能用,何况那个万能工具套里还有一把刀,只是没这个质量好罢了,切肉还凑合。而且如果能因此激发兽人们寻找铁矿的热情,以后自己说不定还能拥有一把真正的菜刀。

“自家人”这三个字成功地取悦了坤,但坤的担心还是没能消除:“我不会告诉其他人,你也不能再给别人看到这把刀了。但是你把它直接放到身上,多危险!”一想到这个锋利的家伙一直放在笑笑的口袋里,这要是摔一下或者撞一下没弄好,实在是想想就觉得后怕!

丁笑听出坤是担心自己的安全,立刻笑着把军刀的刀刃收了回去。“你看,平时是这样的,完全没有危险。”说完又把刀刃拉了出来,然后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看到这个小刀能像自己的利爪一样随意收回拉出,坤放心地舒了口气。“笑笑,你还记得原来的部族在什么地方嘛?”

丁笑苦笑了一下:“不记得了。我连怎么来到青森的都不知道。不过我觉得我肯定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反正我也没打算找,就算找到了我也不会回去。”因为这里才有自己的爸爸和爸爸以前一直奢望的天长地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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