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路 一阵风 一叶随心——猪美美

作者:猪美美  录入:07-09

“音乐学院的高材生,不光是琴弹得好,人更靓仔。”阿瑞跑过来,挤在叶德文身边坐下,伸手从叶德文的盘子里抓起一块虾肉放进嘴里,舔着手指头道:“依我看比你现在那个情人要亮眼,我叫过来给你认识一下?”

第二十三章

“罗经理是郝总面前的新贵了,应该是我拜托罗经理关照才是。”CACT的采购经理于宇阳,别有用心的笑着,给罗晓峰的杯子里添满了白酒。CACT是一家披着合资企业外皮的国有控股企业,这家公司以前是由代理商付晨负责的,但这个付晨最近却因串货的问题,被取缔了代理商资格。所谓串货,就是从别家拿货,卖给本家的客户。这是相当恶劣的行为,一经查出是肯定要被除名的。付晨被除名之后,把他手底下供应链上的客户尽快抓牢,这就成了罗晓峰当前最紧迫的工作。

“还有丽比小姐,以后能跟你这样年轻又能干的小姐合作,肯定是非常愉快的。”于宇阳又给丽比也倒上一杯白酒。

“哈,”丽比笑着,“于经理说得对,一定会合作愉快的。来,我先干为敬。”说着,仰头把一整杯白酒,倒进嘴里。罗晓峰的台,丽比是要拆,但客户这方面她却绝不打算放松,因为这些争取到手,就都是她将来的资本。

“丽比小姐真是好爽气。”于宇阳转头又看向罗晓峰,“丽比小姐都喝了,没道理罗经理不赏脸吧。”

罗晓峰端起酒杯,也一口喝了下去,放下酒杯,拿出一份合约书,“贵公司和我们公司合作已经五年了,彼此建立起了相当信任的关系,因为是大客户,所以我们给你们的价格也一直是最优惠的,这是下一期的……”

于宇阳抓起合约书,看都没看就扔在了一旁,“这个不急,能认识你们两个今天高兴,来,先喝酒。”说着,又把罗晓峰和丽比面前的酒杯斟满了,“俗话说,交情深一口闷。”

罗晓峰伸手,拿过丽比正要往唇边放的酒杯,“那好,我来陪于经理喝。”一先一后,将两杯白酒都喝了下去。

“罗经理果然仗义。”于宇阳跟着又把酒瓶举了过来,要给罗晓峰斟酒。

罗晓峰用手挡住了杯口,“于经理,你们公司的机器属于高精密仪器,润滑油的规格只有我们公司最齐全,质量也是最好的。而且你们用量比较大,品种比较复杂,要提前定下来,由我们的油品工程师,给你们配……”

“我不懂得油不油的,哈哈,何必谈那些扫兴的事。来来来,喝酒。”于宇阳接着张罗着喝酒。

罗晓峰的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懂得油品的油品采购员?

又喝了几杯,于宇阳道:“我新买了栋别墅,哎哟,一个月要还四万块的贷款呐,真他娘的,四万块呀。”于宇阳含沙射影的,开始对罗晓峰和丽比说道。

罗晓峰道:“我们公司有公司的规定,这……”

没等罗晓峰说完,丽比就抢过了话头:“公司现在有个奖励机制,只要拿货到一定数额……”

罗晓峰觉得胃里有些不舒服,站起来道:“不好意思,我去趟洗手间。”

到了洗手间,勾着喉咙把胃里刚刚喝下去的酒都吐了出来,胃里的不适才舒缓了一些,又拧开水龙头,捧着凉水漱了口,洗了把脸,罗晓峰长长吐了口气,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快十点钟了。哈瑞森的酒吧里,这个时间段应该是最热闹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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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钟了,如果是吃饭应酬,差不多也该结束了吧。”叶德文心不在焉的喃喃自语着。

新来的钢琴师夏洛特,一曲《秋日的私语》弹完,站起身来,对台下鞠了一躬,然后向这边看过来。叶德文才后知后觉的连忙鼓起掌来。

“弹得真好。”叶德文为夏洛特拉开椅子,让他坐下。

“谢谢。”刚刚二十岁的少年,带着这个年龄段特有的青涩韵致。

叶德文把桌上一份热腾腾的三明治推到他跟前,“刚刚为你叫的,就热吃。”

夏洛特用毛巾擦了擦手,拿起三明治来。叶德文看着他的手,这是双艺术家的手,白净修长的手指,指甲修剪得很短,很精致,手上的皮肤也柔软富有弹性。罗晓峰的手没有这双手美,要比这一双手骨感得多,那是一双经过磨练的手,会打拳,会炒菜,能经受的住自己的体重,曾将自己托在掌中、背在背上的手。

“你要吃点吗?”夏洛特把三明治一分为二,递了一半给叶德文。

“我已经吃过了。”笑着指了指夏洛特的手,“大连,好地方呀,也只有那样山灵水秀的地方,才能孕育出你这样的男儿,这么美的一双手吧!”叶德文从来都不吝啬赞美。刚才两人已经聊了一会儿,知道夏洛特是大连人,现在在上海读书,在这里弹琴是为了勤工俭学的。

夏洛特红了脸,毕竟来这里的,都是同道中人,“前两天我也看见你了,不过我还要去别的地方赶场子,所以没来打招呼,听说你是设计师?”男孩说出这话时有点紧张,惶惶的抓起桌上的一杯啤酒要喝。

叶德文拿过他手里的啤酒杯,“等我一下。”

离开座位,走向哈瑞森的吧台:“给我榨一杯橙汁。”

“怎么样?极品吧。”阿瑞正好主持完一段节目,很八婆的靠过来,问道。

“还行。”对哈瑞森说道:“哈瑞森,帮我再做一份炸虾,然后打包。”

“怎么,今天就要带他出场?”阿瑞贼兮兮的道。

“带回去自己吃。”叶德文哼一声。心里却想,罗晓峰去应酬总会喝些酒,晚上得让他吃点东西再睡,不然肠胃就坏了。

哈瑞森那里传来打果汁的研磨声,叶德文回头看着,这种声音,真像罗晓峰那个米糊机在每天早晨时发出的。

“你每年冬天都要回台湾一趟,祭拜你老豆,等回来,我们就又该要给你办生日酒了,这个要不要先内定给你留着?”阿瑞问道,然后靠过去倚在叶德文身上,“还是你明年准备考虑考虑我了?”

“有你这张嘴整天叽里呱啦的在我耳边,我还不得夭寿了。”叶德文满脸惊恐的说道。

阿瑞恼怒着,道:“坏阿文,早晚让你遇到个狠的。”

“果汁好了。”哈瑞森把果汁装在杯子里,递给叶德文,“若真喜欢那个,就带回去给你老豆看看,在祠堂里拜拜。”作为老同学兼老朋友,哈瑞森自然是比阿瑞要看得清楚的多了。

叶德文看着手上的果汁,叹了口气,摆了摆手。

将果汁端回去给夏洛特:“来,喝点果汁吧,补充维生素。”

夏洛特笑了笑,“谢谢。”

叶德文不得不承认这孩子长得很漂亮,有点卖萌的可爱,笑起来尤其好看,只是在气质上输了罗晓峰一筹。这么想的时候,眼前浮现出罗晓峰微笑的、大笑的、蹙眉的、沉静的,一张张神态迥异却一样光芒四射的脸。

“我已经辞了那几份工作,以后就只在这里弹琴了。”夏洛特继续说道。

“那太好了,以后就能常听到你美妙的琴声了。”叶德文露出有些遗憾的神情,“但是今天我却还有一些工作,要赶回去完成。”说完站起身来,想亲昵的摸摸夏洛特的头,但将要触到对方头顶时,一霎那不知怎么竟有些不自在,转而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拿起外套走向吧台,拿起哈瑞森新出锅的法式炸虾,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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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峰回到包间时,发现丽比的脸红得厉害,身体也不太稳定的倚着桌子,显然又被于宇阳灌了不少酒。

罗晓峰走过去,拿过丽比手上的酒杯,“丽比,叫服务员结账。”

“别呀,这才刚到哪呀?”于宇阳摆着手道。

“我看于经理也喝得差不多了,再说,饭店也要打烊了。”罗晓峰说道。

“这样呀,那咱们不如去K歌吧,到时候再找几个小姐,罗经理这样一表人才的……”

罗晓峰打断了于宇阳的话,“我还有事,就不奉陪了,于经理喝了酒,最好找个人代驾吧,以免那每月四万的贷款没人还。”

“罗晓峰你疯了。”在门口正跟服务员签单结账的丽比,一下子冲回来,对罗晓峰吼道。

罗晓峰抓住她的手拖着她往外走,“这种人,不必跟他罗嗦了。”

“你懂什么,谈生意都是这样的。”丽比挣扎着,道:“我们手底下的客户本来就不多,再丢了这单……”

“不管你留没留过学,你也是个女孩子,整天出来应酬喝酒,熬到深更半夜吗?”罗晓峰瞪着眼睛凶了起来。

丽比一时愣住了。

罗晓峰拖着她到路边打了辆车,把她塞了进去,“明天我带你到CACT的总公司,找他们技术部的负责人谈,相信我,生意不是这样谈来的,客户不是靠这样留住的。”说完关上了车门,对她挥了挥手。

丽比趴在车窗上看着罗晓峰,半晌也回不过神来。

第二十四章

送走了丽比,罗晓峰自己也打了辆车,靠在车里,揉了揉有些不舒服的胃,叹了口气。刚才跟丽比说的肯定,但其实心里一点根也没有,所说找技术部的负责人去谈,只是因为在福州的时候,听沈万三提起过这个事,至于能不能说得通,完全没有把握,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于宇阳这样的人,胃口是超大的,自己想抓住他绝没有那么容易,一直被他牵着鼻子走,十分的被动和不利,不如另辟蹊径,甩开了他,做其他决策权人的工作也许更容易些,当然自己还是有一个有利条件的,就是这CACT的油品要求比较苛刻,其他小规模的公司是无法争取过去的,而那几家有竞争力的大公司,于宇阳要主动去联系人家,想来是得不到多少好处的。

“先生,去哪?”司机问道。

“长宁区,茅台路。”罗晓峰随口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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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回到家,想把炸虾放进保温箱里,但到了厨房却发现碗柜的上一层,保温箱旁边的地方有点空,愣了愣才明白过来,那里原本是放罗晓峰的米糊机的,现在不见了。心一下子跳得慌乱,丢下手里的东西,掉头往二楼跑去,柜子里也是空的,罗晓峰所有的衣物都不见了。

“真的走了?就这样走了?这样就结束了?”叶德文愣愣的看着人去楼空的房子,一时有些无措。对罗晓峰说出请自便的时候,没想到罗晓峰的行动能力会是这样的快,以为就算他真要走,也至少会等到明天,才能搬。

跌坐在床上,被子有些凌乱,那是因为中午爬起来的时候,懒得收拾。自己其实没有照顾罗晓峰多少,因为自己太懒,屋子总是乱到不行了才收拾一下,衣服也差不多到了没有更换的才放进洗衣机里清洗。而罗晓峰不管多累,早上也一定会为自己准备好早餐才走。

自己是被惯坏了,被他伺候的好像个大少爷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包括两人之间爱做的事情也是这样,一直都是罗晓峰迁就自己,忍受着自己的不停压榨,偶尔一次他主动采取攻势,自己就好像付出了多少,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而他则感动成那样。虽然自己从来都不乏艳遇,但何曾有过人如此用心的对待自己?而自己一直付出的却从没有比对待别人更多,除了那些张口就来的甜言蜜语,就想不出还有什么了。

将脸埋进手掌中用力的揉搓着,“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可是,可是……”可是我发现还有很多没来得及为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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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到茅台路了,停哪里?”司机转头对靠在车上假寐的罗晓峰,问道。

“啊?”罗晓峰睁开眼睛,眼前不远处就是叶德文的家了,刚才心不在焉的随口说出的竟然是这个地址,迟疑了一下,道:“就这里吧。”

付过钱,下了车,站在这个住了八个多月的地方的门口,抬头看向亮着灯的窗口,呆呆出神。走过几条街就可以到自己原来的住处,衣物都已经送回去了,但为什么想到回去却那么的抵触,真想拿出钥匙,打开眼前这扇门。

手指轻轻触摸着口袋里的钥匙,思索着:开开门,投入那个人的怀里,那个怀抱一直都是很暖和很舒服的。一声亲爱的,似乎就能驱走满身的疲惫和寒气。但也许打开门,看到的是他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用一样柔情万种的语气,叫着:亲爱的。

酒精刺激过后,空空如也的胃,一阵抽搐的疼,罗晓峰裹紧了衣服,坐在路边。

“叮铃铃”口袋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罗晓峰没有接,感觉心里沉沉的不想接,脑子里也很混乱。还记得叶德文曾经取笑过他设定的这个电话铃声,像闹钟的铃声一样。他就反唇相讥,《无言的悲伤》果然是好听呀,所以一直念着是吧?结果第二天他就发现那个电话的铃声,变成了和他一样的闹钟声了。

“跟程越勇分手的时候,我们俩个没有争吵,但是却是毫无转圜余地的一刀两断,之前甚至没有会分手的心里准备,到分手的那一刻,痛到近乎麻痹。但和叶德文在一起的之初,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可为什么真的到了这一天,也是这样的疼?罗晓峰你是个傻瓜不是?可该死的真的想回去,想回去。”

“叮铃铃”的电话铃一直响着,罗晓峰把手伸到口袋里按下了拒接按键。喂疼的似乎更厉害了,“告诉他我只是胃疼,真的只是胃疼,想回来喝杯热水,暖和一会儿,然后就走。不,还是说回来是为了归还钥匙的。如果,如果他床上有另一个人了,我能不能忍住不给他一拳?不对,他至少还是有风度的,确定我走之前,估计只会带着那人去酒店。也不对,灯是亮着的,我走时记得关上了,他应该在家的,那他是不是发现我已经搬家了?如果他没发现,我是不是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的回去?”脑子里乱糟糟的胡思乱想着,却还是没有勇气去敲门。夜晚起风了,真冷呀!

“叮铃铃。”的电话铃,一次一次的响着,罗晓峰终于把它拿了出来,按下了接听,“喂?”

“晓峰。”电话那头传来叶德文带着急切和不安的声音。

罗晓峰一震,吸了口气,“嗯,我……”

“你那边忙完了吗?”

“嗯。”

“喝酒了?”

“嗯。”

“喝过酒要记得吃点东西。”

“嗯。”

“你那有什么吃的没?”

“……没有。”

“我这里刚好有点好吃的,我给你送过去?”

“好的,我……”

“你在哪呢?”

“……我在……”罗晓峰还没有说出来,只听咣当一声,叶德文冲了出来,手里拿着个饭盒,直奔停车场,因为跑得太急,甚至都没有注意,门口另一侧还坐着个人,“你回你原来租的那个住处了吗?,我马上就过来。”

“我就在你背后。”那个熟悉的声音,不是从电话里传来,而是就在身后不远处。

叶德文愣了愣,然后猛然回身。

罗晓峰对叶德文挥了挥手,看着平时衣装总是格外讲究的叶德文,此时外套也没有穿,而脚上穿的居然是拖鞋,罗晓峰觉得心中有一股暖流在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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