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忠犬攻/正剧
主角:张绪 清宋凯
一个软性子、单相思的穷教书。
一个买房子、过日子的老混混。
当皱纹爬上眼角,当你我都已不再年轻,是否还能擦出一星半点的火花?
第一章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A大露天篮球场上,一群精力旺盛的男生正在太阳底下尽情宣泄他们过剩的精力。
偶然路过几个抄捷径的漂亮女生,某些男生的动作一下子变得即标准又华丽。
可惜女生们撑着阳伞,眯着眼睛,投去的是一个没有焦点的眼神。
她们加快脚步匆匆走过,深怕一个篮球砸到自己脑门上。
一瞬间篮球场上充斥着男生们嬉笑怒骂互相调侃的声音。
篮球场外围拉着格网,格网外种着一排年代久远枝叶茂盛的樟树,投下一片阴凉。
一个看起来高瘦苍白的男生半个身子藏在粗壮的树干后,正透过眼镜目光灼灼地看着那个跳得最高跑的最快进球次数最多的阳光大男孩。
张绪清抬起手擦了擦顺着额角往下滴落的汗水,他很怕热,但是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大半个小时了,目光随着那个人的移动而移动,当看到他因为太热而把上衣脱掉的时候,他忍不住也咽了口口水。
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自己就像是一个变态跟踪狂,对象却不是娇弱甜美的女孩子。
而是一个长得比他高,力气比他大的男生。
然而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那略深的皮肤,薄薄覆了一层的肌肉,修长的手脚,还有宽松的运动裤下微微隆起的地方,都会不由自然地吸引他的视线。
男生的视线无意中往他这边看来,张绪清猛然收回身子,背靠着树干急促呼吸着。
他稳了稳心神,假装自己只是偶然经过的样子从樟树后面的小路上匆匆逃离,脚步凌乱地差点被地砖绊倒,还好他稳住了身子,不然即使没有被别人看到,他自己也能难堪上一整天。
张绪清上大学时申请了走读,这样不仅能够省下一笔住宿费还能拥有绝对的私人空间。
他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到巷子口的早点摊上吃一碗豆花加两个馒头,然后步行到学校,时间也不会超过七点,比一些住校的学生到校时间还要早。
中午和晚饭都是在学校食堂里解决的。
他很少有下馆子的机会。
他没有竞选班委,没有参加学生组织,甚至没有室友,内向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和自己同班的同学说话都会脸红,更不要说面对陌生人了。
他的性格虽然温和,但是也很无趣,除了和专业领域有关的,他对其他的外部信息一概不知,男生喜欢的电脑游戏和运动他也提不起兴趣,和别人根本没什么共同话题好讲,所以他也没有朋友,更不要说女朋友。
下馆子对他来说是一项奢侈消费,他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精打细算着来的,这个月多花了就要从下个月中扣,他觉得结果都是一样的。
在他的预算中,他的积蓄要一直用到他学业结束,直到他能挣钱养活自己,目前为止除了奖学金和他父亲每个月汇给他的生活费,他没有任何其他的收入,而他父亲给的生活费,已经好几年没有变了,如果不勒紧裤腰带,日子根本过不下去,更不要说继续支撑学业深造。
他晚上回到家的时间要比图书馆闭馆还迟上半个钟头。
走在路上耳朵里也塞着耳塞听英语,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用功努力的学生了,好好学习似乎就是他的生活状态。
今天他也像往常一样边听英语边走路回家,因为太投入,踩到了一个空矿泉水瓶子上差点滑倒。
他摘下耳机,看了看四周,见没什么人,便想弯下腰去捡那个瓶子。
瓶子积起来可以卖钱。
虽然以他这种爱面子的性格怕丢人的心理,垃圾拿回家也还是垃圾罢了,整个夏天结束能挣个十块钱已经是不容易了。
“哈!”
张绪清被巷子里传出来的一声笑给惊到了,他转头只看到巷子里半空中亮着的一个红红的烟屁股,还有大概的一个人形的轮廓。
他直觉那不是什么好人,多半是街头的混混,心头惴惴地拔腿就跑了。
宋凯的确就是个混混。
他从小就是这片地方长大的,因为有一个老爸做榜样,又没有亲妈在身边管教,从小就在街面上混,初中毕业后,去上了几天职高,没拿几天笔就改成拿刀了。
要说宋凯在这一带也是小有名气的。
这样的人在老一辈嘴里总是比较有话题性。
张绪清不认识宋凯,但是宋凯倒是认识他。
当初他爸和他妈的事也是这一带头号丑闻了。
当然,究竟怎么个丑法也没人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交流交流信息,再加上点市井的想象力,边边角角的可能不准确,精髓倒是被抓住了。
像女追男、未婚先孕、私奔、结婚、离婚这样的事已经不是整件事的重点了,让那些街坊邻居们探讨得津津有味的是,不是她妈跟人跑了,而是他爸跟人跑了,还是跟着男人跑的!
这就像是一个重磅炸弹,炸得所有人外焦里酥,这算是个什么事儿?
让邻里们对张绪清的同情更深一步的是,他妈受不了刺激疯了,疯了几年后突然又自杀了。
宋凯和张绪清差不多大,虽然俩人都是这一片的话题人物,但他自认为比张绪清有价值多了。
虽然整件事里根本没有张绪清什么事,他顶多也就是当初被她妈当做威胁他爸结婚的工具而已。
张绪清自从他爸他妈的事以后就一直住在外婆外公家里,和宋凯家隔着两条巷子。
宋凯学习差,呆在学校里就是插科打诨欺负同学混日子。
但是张绪清学习好。
好学生与坏学生总是势不两立且泾渭分明。
宋凯远远地也曾看过几眼张绪清,除了觉得看起来怪干净清秀外,没留多大印象。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在他初三那年的夏天发生的。
其实那也不能说是什么事儿,但是就像是烙在了宋凯的脑海里,让他在无数个夜晚里拿出来咀嚼回味。
那天他正搂着他的新女朋友要去网吧玩,两个亲密地人恨不得合体变成一人才好。
那时张绪清正从巷子外向他迎面走来,穿着对他来说有些宽大的白色校服。
宋凯觉得那天空气的可视度特别高,他看着耳朵里塞着耳机的乖乖仔从他对面走过来,阳光让他原本有些苍白的皮肤都像是蒙上了一层柔光。
他额前的一些短发被汗水黏在了额头上,汗水又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流。
脸上也不知道是被晒的还是被热的,带着淡淡的红晕,再加上少年人独有的单薄的体形,宋凯不由得看直了眼,脑海中什么也没有,就闪过一个“纯”字。
但是下一刻“纯”就变成了“蠢”字。
张绪清听得太投入了,一脑门撞上了电线杆。
宋凯都能够听到脑袋磕到水泥上的声音。
他笑得乐不可支,笑声充斥在一整条巷子里。
他都快接不上气了还能抽空看看捂着脑门从他身边狼狈跑过的张绪清。
这小子睫毛还挺长的,宋凯想。
“我说,你笑够了没啊!”女朋友看着他说,“有那么好笑么,跟神经病似的。”
宋凯还咧着嘴呢,看了一眼昨天才刚追到的女朋友,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白脸黄脖子脑袋像是后来按上去的,嘴巴上油油的一层跟擦了猪油似的,眼睛倒是挺大,睫毛擦得又长又翘,眼影画得像熊猫跟被人对称着揍了两拳,他妈的,谁说她长得好看来着,宋凯忽然就没了兴致,对着她的脸喷了一口烟,觉得这样看起来顺眼多了。
“我靠,你干嘛呢!”
“分手吧。”
女朋友显然还没有回过神来,刚刚两个人还在搂搂抱抱呢,确定关系一天还没到呢,下一秒就说分手?耍老娘玩呢?!
“宋凯,你他妈给我站住!”
那天宋凯脸上被抓了红艳艳的三道,他觉得这都是张绪清害得。
宋凯记得自己接下来还曾经对张绪清吹过听起来很下流的口哨,把他堵在巷子里推搡了几把还借机摸了一把脸,勒索了几块钱,还有意无意地到张绪清回家的路上堵他,害得张绪清要绕一大圈才能回家。
那时年少无知,明明是喜欢,却偏偏把欺负当乐趣。
第二章
我他妈真是个神经病,宋凯想,但是他又乐在其中,也不知道为啥,张绪清长得再合他心意,也不可能抢来做老婆,人家是男的!
初恋总是最美好的,最明快的灯光,最精美的舞台,最纯粹的主角还有总也挑不出毛病的剧本。
这不是宋凯的初恋,这也称不上什么恋,但是在宋凯心中它总是占据着制高点,像是一块不容玷污的圣地。
往后的日子张绪清按部就班地上高中,宋凯也跟着混混头子流窜到了别处。
张绪清为少了一个流氓纠缠松了一口气,很快就将他忘到了脑后。
宋凯也仅是将张绪清当做了年少回忆中的一部分。
有时候就是这样,我们以为会发生些什么,可它偏偏什么都没发生,人们习惯于将之称为世事难料,不过也可能本来就是我们自作多情而已。
宋凯摸了摸鼻子。
看着张绪清可以用落荒而逃来形容的身影。
将近十年没见,他的笑声又一次他把他吓到了。
他还是没有变,可是感觉不一样了,宋凯想,是自己变了。
他听人说张绪清考上了A大,成绩一如既往地优秀,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呆,但是已经被保研了,他是站在金字塔顶尖的。
而他无论再怎么混,也只能说是基底。
有人可以挣到钱,但大家更愿意称他为暴发户,有人会装点自己的门面,但是却填充不了内涵。
宋凯就是属于这一类的。
不同人群的界限,不是高度,而是距离。
就像张绪清和宋凯,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在背道而驰。
宋凯拿起夹在指间的烟深深吸了一口,又慢悠悠吐了出来。
有种感觉叫恋恋不舍,他想。
他觉得张绪清看起来很真实,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可是距离摆在那里。
他看着自己另一只裹得像粽子似的手,看,这是我的生活方式。
他咧着嘴笑了笑,转过身,扔掉烟,踩了踩,往巷子深处走去。
张绪清拿着两个肉包子站在路边,看着夏启青和一个漂亮的女生有说有笑地从食堂出来。
他悄悄地将包子藏到了身后。
夏启青爱睡懒觉,几乎没有时间吃早饭,张绪清却沉溺于每天帮他买早饭的满足之中,哪怕多数时候自掏腰包,也依旧乐此不疲。
但已经三天了,夏启青每天都起得早早地和同一个女生到食堂吃早饭。
张绪清拿着包子黯然神伤地离开,一整天都有些魂不守舍。
“师兄!”林浩瀚注意夏启青已经很久了,他觉得这个拼命三郎今天的状态非常不对,双眼发直,听力下降,“你要效仿诺贝尔吗?!”
张绪清被那声炸雷似的喊叫吓了一跳,忙放下手中的试管,脸色惨白。
“师兄啊,你是不是没休息好?今天的任务也差不多了,你先回去休息吧,剩下的我来好了。”林浩瀚反手撑着操作台对张绪清说。
张绪清知道自己今天的状态不适合做实验,便点了点头,“那,麻烦你了。”
“去吧,去吧,什么麻烦不麻烦。”林浩瀚冲他摆摆手,以前他翘班去和女朋友约会都是张绪清在给他顶着,有来有往才有利于长久发展嘛。
张绪清浑浑噩噩地出了实验楼,到了食堂才发现忘记脱白大褂了,游魂一样绕了大半个学校。
已经过了吃饭的高峰期,食堂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
张绪清打了5毛的饭,要了一份土豆丝和一份白菜,填鸭子似的硬塞。
“学长。”熟悉的声音在耳边想起,张绪清的心揪了一下。
唐启青在张绪清对面坐下,看了看他的菜色,说:“怎么就吃这么点东西啊。”说着还从自己菜盘子里夹了个鸡腿放到他碗里。
张绪清拿着筷子,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我,没什么胃口。”
“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没睡好?还是生病了?”在唐启青一连串砸到心窝里的追问下,张绪清觉得自己的喉头发干。
“没什么事,昨天没睡好。”他看着低着头吃饭的唐启青,忍了忍还是开口问道:“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啊?”
一听到女朋友这样的字眼,唐启青就开始傻笑,摸着后脑勺说:“八字还没一撇呢,呵呵,文学系的系花,眼界可高了,等成了我请你吃饭!”
唐启青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让张绪清不敢直视,只是盯着碗里的鸡腿发呆。
“你脸色好差啊,”唐启青伸手摸了摸张绪清的额头,“也没发烧啊。”
宽厚的手掌在张绪清额头留下的触感和温度让张绪清打了个寒战。
他忙站起身,“我,我下午还要做实验,先,先走了。”
唐启青看着那个落荒而逃的高瘦身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张绪清躺在自己的单人床上,手背盖在眼睛上,感受到些许湿润。
为什么喜欢唐启青呢?
也许是因为他帅气俊朗的外貌,也许是因为他阳光开朗的气质,也许是因为他的温柔和贴心。
孤单寂寞太久了,当身边出现一个发光发热的人的时候,张绪清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着,想要呆在他的身边,想要近距离地感受他的喜怒哀乐,想要在他心头占据一方位置。
“你想怎么样呢?让他和你一样成为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吗?”
张绪清沉浸在自怨自艾中,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他觉得自己在不断地下沈,直到眼前出现光亮,他发现自己正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路两旁是高大的杉树,青葱一片。
校园里到处都是新入学的新生,带着新奇的目光炯炯有神地参观着校园,欢声笑语一片。
“同学,同学,等等,请问C楼怎么走啊?”
他转过身,看到眼前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忽然就变得像一个容易害羞的女孩子一样心跳加速,脸颊发烫,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微微侧着头指着前方说:“那,那边。”
“哦,谢谢啦。你也是新生吧,我是经济系的,你呢?”男生小跑着站到他的身边。
张绪清发现他比他高,高很多,他对高个子的男人天生带有好感,所以他有些手足无措。
“我,我已经大二了,化,化学系的。”
“哇,真看不出来啊。看样子得叫你一声学长呢。”
“学长你们化学系的教学楼在哪里呀?”
“惠风湖旁边那栋灰色的就是。”
“嗯,没想到我们学校这么大,离这好像还挺远的,学长你要去哪里?”
“我去图书馆。”
“哦,从这里也能到图书馆吗?是捷径吗?”
“嗯,C楼到了,在那里。”
“谢谢学长!你有电话吗?
“有,有的。”
“这是我的电话,你也给个我,我也留一个。再见了。”
“嗯,再见。”
张绪清看着他离开的身影,胸腔里的心脏到现在都还没有安分下来,他捏着那张写着号码的纸片,手心里都是汗。
他第一次遇到这么热情的人,热情地让他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心也是第一次跳得这么快,快得让他觉得恐惧。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张绪清躺在床上看着掉漆的天花板,他的房间很简陋,一张木板床,一张老式的红漆木桌,木桌上摆着一台白色的二手组装台式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