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欢华不要他他都打算要跟他一辈子了,更何况是要他,他根本不可能对别的人有什么想法,他除了想好好挣钱之外,眼里心里,就一个人。
别的人,都不干他的事。
钟苟走了一段路,觉得自己被跟踪了,回过头去看,在公车上也瞄见的两个穿校服的女生在跟着他。
一看到他,两个小女生脸都红了。
她们要接近他跟他张口说话的时候,钟苟撇了下嘴,掏出电话,电话一通就对人说:“我能跟别人讲,我是有男人的人了吗?”
“怎么了?”张欢华在那边的声音有些轻讶。
“回家再跟你说,我现在能不能跟人讲?”钟苟大声地再问,无视于面前那两个瞪大眼的女生。
“能。”张欢华在那头也没犹豫,声音里还带着轻笑。
“那好,我先挂了啊。”钟苟挂完电话,大咧咧地看着眼前那两个脸色不太好,还他妈穿着校服不去上学,却来跟踪他的那两个女生,“你们给我塞过好几次纸条了吧?你们刚也听到了,我是有男人的,下次别烦我,妈的老子性格不好,再骚扰我小心我揍你们。”
说完想了想,觉得自己揍人肯定是又要惹麻烦,补充道:“就算不能揍,我也会报警的……”
说完,也不顾那两个女生什么反应,扭头就走了。
张欢华一进公司准备继续昨天的事要开会的时候,浦志成探头进他办公室:“你母亲来了……”
“在这里?”张欢华扬了下眉。
“嗯。”浦志成作了个就在他办公室里的手势。
张欢华起身,扣西装扣,手里拿着开会要用的文件。
“还带了个人……”浦志成耸耸肩,报告道:“美人。”
张欢华看他一眼,点了下头。
只是进了浦志成的办公室,叫浦志成带了那所谓美人出去喝杯咖啡后,张欢华原本带着淡笑的脸沈了下来,看着他母亲冷漠地说:“这是我工作的地方,现在,给我带着人马上走……”
他母亲一看他的脸,知道儿子发脾气了,她知道张欢华一生气,可能下次电话都不会接她的,立马什么话都不敢说,安抚的话都根本不敢讲一句,立刻往门边走去了。
看着非要看他发脾气才肯听话的母亲,张欢华揉了下眉头,看着她背影再说了一次,“不要带不相干的人来我的公司,仅此一次,妈妈,我不希望再有下次。”
一直挺无法无天的张母天不怕地不怕,不过还真有点怕她这个儿子,听到了连忙转过身说:“知道了,知道了,这不露露想过来看看你,她还亲手给你做了早餐,我就带她过来了……”
看他母亲还要说话,张欢华眼睛一冷,淡淡地说:“替我谢谢她的好意,我还要开会,你带她走吧,还有下次就算你一个人来公司找我,也给我打个电话。”
说完就走到他母亲身边,拉开了办公室的门,自己先走了出去,剩下他妈小媳妇一样地跟在他身后,完全没有了平时对人那股跋扈的劲。
013
张欢华对外人进退有礼,但私下脾气糟糕,也只有死去的老头跟他爸妈,还有这个跟了他们家多久的元老浦志成知道一二。
因张欢华自持,很少发火,张母时常忘记,但这时想起,匆匆带了人走,走之前还可怜兮兮地看了她儿子一眼,一旁的浦志成在人走后看着他这面无表情的年轻BOSS笑了笑。
有些人,注定是生来遇神灭神,遇魔杀魔的,无所骇怕。
张母因儿子生气很是安静了一段时间,再加上她现任丈夫因有事临时要外调一年,她也必须跟着去。
走之前想再让钟含露跟他见一面,但被拒绝。
张欢华在母亲临走前送了她,因她现任丈夫是政府官员,这次调去国外是在领事馆就职,张欢华怕她生事给人找麻烦,又给她找了几个擅长公关的陪伴,算是陪着她打发时间,又算是看管着她……
怎么说,母亲怎么样都算不上贤良淑德,但张欢华却会是护她一辈子的,无论是金钱上的供给还是其它。
他这个心意,从来不说,但张母知道,很多时候,抛开爱子之心不算,也因儿子的孝心,对儿子算是百依百顺。
见儿子着实不对那个迷恋他的幼年玩伴上心,也只好无奈地帮着给人哄走,暗想着再让儿子好好玩两年,等到了年纪,再让他结婚生子。
就算不结婚,到时候找个女人生几个孩子就好。
总归说来,得慢慢来,不能让儿子生气。
她是做好了很长远的打算的。
钟苟差不多是满十九岁了。
之所以说是差不多,因为是他本人不知道是哪天生日,更操蛋的是,基本没人知道他哪天生日,他妈生他医院也没进过,也没什么医院资料可以寻找,连他本人也只模模糊糊记得这个月,具体是哪天,白瞎,他不知道。
上的户口,也是他随口说出的日期。
对于过生日之事,钟苟完全没概念,以前只要填饱肚子,天天都是他妈的在过生日,现在嘛,生日不生日无所谓,活得好好的每天都是他妈的瞎了狗眼的老天给他的礼物,每天他都在庆贺中度过,根本用不着去过什么矫情的生日。
当然,他这样想,并不代表张欢华这么想。
人人都有生日,张欢华在这个日子总是会收到各种心意,他自己有,当然也不会落下钟苟。
钟苟不确定自己生日是哪天,查也查不出他具体是哪天,所以张欢华就差不多把这个月的每天都当成是钟苟的生日,在国外的时候每天会让蛋糕店送个小蛋糕过来——虽然等到第二年,钟苟说怕了他,每天买蛋糕乱花钱,干脆自己做给他们吃一个月。
这年也不例外,这月到时,钟苟认命地去买了一袋面灰,然后收到从国外航空快递过来的奶油时,看着清单上价格跟快递费时心跳差点因为心疼停摆。
五小桶奶油,价格嗷嗷地贵,再加上昂贵的运费,按他计算,差不多是他现在好几个月的挣钱总和。
但他也实在没办法,张欢华就是个败家子,总不能不让他败不是。
虽然最后心疼的总是他。
因张欢华品味挑剔,钟苟因此也是个做蛋糕的能手,去年为了让张欢华和他一起吃他做的蛋糕,他用省下的钱学了好几个月的西点,手艺出师后算是没有浪费他花的那些钱。
他总是能想学啥就能学会啥——钟苟对自己的这点很是满意,浪费金钱跟时间总是可耻的,不是吗?
这天早上,是钟苟这个月生日的第一天,他起了个大早,打好鸡蛋,揉好面团,把蛋糕放进了烤箱,又去切水果,遂即满身大汗。
他确实抠门,所以没开空调,想着干完反正要洗澡,干嘛浪费那个电。
所以张欢华一起来,看到小抠门满身大汗地在给蛋糕裱奶油上水果时,不由有些头疼地揉了揉额头,走进厨房眯眼看着这年跟他长得差不多的少年。
“醒来了?”钟苟抬头看到他,在满脸的汗水中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做了粥,你先喝点,我马上给你煎鸡蛋,蛋糕早上吃着腻,我给装盒里你带着去办公室,记得放冰箱,这个冰着更好吃,我等会给你装点红茶,你下午泡着吃下午茶。”
说完,也管不得张欢华是什么反应,忙碌的他一边给蛋糕放水果,一边去拿煎锅到磁炉上打算煎鸡蛋。
又记得粥在锅里没拿出来,又干脆放下水果,弯腰去拿碗去剩粥。
他两手都不得空,但动作却行风流水般自然,不见一丝慌乱。
在一旁无语看着的张欢华摇摇头,接过他手里递来的粥碗,摇摇头,决定懒得管他。
小抠门鬼要抠门,他多花一分钱给他知道了都要嗷嗷喊肉疼,要是让他自己多去浪费一花钱,可能还真不如去他身上割块肉还来得快。
他算是没招了,给他请来的经济学老师哪个不是行业里的个中翘楚,偏偏教出这么个抠门抠到死都不愿意吐出一分钱的学生,给他结课的老师都没办法,张欢华也暂时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去勉强他大方。
有些东西,天性里注定了,还真拿他没辄。
钟苟干完这一切,又去洗了个战斗澡,穿了张欢华给他买的新衣裳。
纯棉又纯白的衬衫极其合身,剪裁得宜的牛仔裤也很适度地包裹着腿,很得体地把本来长相良好,身体修长的人的优势表露了出来,简单得很,又不显得高调,白色纯棉的衬衣让钟苟脸上那种充满着直接野性的气息更是带上了几分天真,而在行动中,那大步往前走的长腿更是充分表现了其身体主人的力度与活力。
这是张欢华的品味,能恰好地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钟苟的。
钟苟倒不注意自己的外表,只是觉得穿得舒服,而这更是张欢华给他的生日礼物,如果不是张欢华非得让他穿,他都想放在衣橱留着重要场合穿,而不是穿着去上班。
“我送你。”张欢华已经吃完,看着湿着头发的钟苟在大口地吃着昨晚的剩饭炒起来的炒饭时开了口。
“忙……就别去,我自己行。”钟苟吞了一大口,喝了口水连忙说道。
“不太忙,可以晚到。”张欢华没看他,看着眼前电脑的网页漫不经心地说。
“哦。”钟苟应了下来,吃完手里的一盘炒饭,又去厨房把剩下的添成了一盘回来继续吃。
他要干活,胃口大,吃的要比张欢华多,他想着再过半年,可能得比张欢华高了。
他可从来没想过会长得还比张欢华高,可能是他什么都吃,又不挑,什么东西只要能吃能管饱就够,所以这两年就长高了不少,看样子长势还挺喜庆,没有停止打住的趋势。
钟苟觉得自己长高挺好的,长得高,他又有力气,打架有优势——别他妈的别说他老惦记打架这事,事实上,文明社会再他妈的装B的文明,他去工厂进货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个优势没被恶霸上来抢过货,谁敢在他手里抢东西,看他揍不死他。
关于生存,钟苟从小到现在都觉得身体力行更直接,以前是不饿肚子能睡个他妈的美觉——现在则多了两条,顾本,兼攒本。
顾本就是该是他的,别人一丝一厘都休想抢去;攒本就是在他手里的,越多越好,这样也就不怕将来他要是养败家子,也不怕他败得完。
当然,后者是个光荣任务,家里主子的败家能力一日千里,过于随心所欲的结果就是他那破烟灰缸都是什么鬼扯的十几万的所谓艺术品——那东西丑得比超市里打折减价的三块钱玻璃烟灰缸都不如。
钟苟有时都在跟对他不薄的老天祈祷,祈祷他家主子他妈的别等到他真能养得起他的时候,一天一个银行的储蓄额地花,那样,钱没花完,他妈的他首先因心疼阵亡了。
而首先,攒本是他的生存大计……为此钟苟觉得自己压力相当的大,更是一分钱都不敢乱花,怕乱花了一分钱,以后他们就会因为少这一花钱过苦日子。
骇怕相当深远,钟苟觉得这辈子,那败家子德性的张欢华是不可能理解他的深忧的万分之一的。
说是张欢华送他,但车还是钟苟开的。
他跟着给他们送货的卡车司机学了半年,又在张欢华开车的时候学了几下,回头就去报门考证去了。
考证他也没花多少钱,就花了个报名费,他进货的那小工厂厂主的儿子开了个驾校,他跟人哥俩好的在大排档吃了顿饭,出卖男性血性跟那长得瘦小的鸡仔聊了会怎么打架才能打赢之类的问题,在喝多了的瘦小哥们拍胸的慷慨保证下,跟着驾校考证的学生一路过关宰将,没多久就把证拿了下来,所花成本就是那报名费,那天晚上大排挡的单都是那哥们买的。
省钱省到令人发指。
连唐竹林这个本来也挺会省钱的小青年对钟苟的本事都艳羡不已,现在他买什么东西都跟在钟苟后面,钟苟那砍价的能力,那霸蛮的霸气,比十个居委会大妈还狠。
如果说张欢华的花钱能力那是无所节制的,那钟苟的杀价能力那是突飞猛进的。
所以说,这世上的一切你别以为有什么中间地带,事实上,对立面总是很明显的,也别以为相同的人就能一起好好过日子,就拿用两个相当省钱的人在一起过日子来说——其中一个肯定会嫉妒死的,因为总会有一个比一个更优秀地……能省钱。
至少,事外人唐竹林不嫉妒钟苟的挣钱能力,但无比嫉妒钟苟的省钱能力,同样是算得上某种级别的吝啬鬼,他就常常嫉妒钟苟买的东西比他便宜,在他一个人杀价的时候老绝望地觉得有种如果换钟苟来买,肯定会更便宜的想法,以至于他现在买东西一个人都不能成行,非得跟在钟苟后面,让钟苟杀完价才有种没被人占便宜的心安理得。
所以,省钱也是种才华,也是会引来人嫉妒的,钟苟不以为耻,当然也不拿这个沾沾自喜,他的目的是,省很多的钱,挣更多的银子。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总之,钟苟学会开车后,为了省油钱,他没买车,也不让张欢华给他买。
不过他们那小工作室业绩好,他去二手市场,用他的砍价手段买了辆九成新,可以用无比物美价廉来形容的小货车用来运货,没一个月省下的货物运费就够买车钱了。
买车也是唐竹林跟着去的,杀价杀到双方交易的时候,货主差点哭了,唐竹林看着九成新的车,脑子想的是,就这个便宜价,买车西瓜都要比这花钱多,钟苟是怎么好意思把“我也不多讲了,我吃点亏买下得了”这句话讲出口的。
只是,后来货主挣扎着卖了,钟苟也很“大方”地买了,还外带送了仓库里剩下的几样小东西给货主当礼物,让货主对此很是感激了一翻,带着自己占了便宜的想法欣然离去。唐竹林本来对此想象不能,后来回去的时候看了好几遍某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卖拐”也就释然了。当然,以上是废话,就不多表了,最重要的是,从此之后,唐竹林就更不能一个人买东西了,连进明码标价的超市都恨不能拖钟苟来杀价一翻,走火入魔到不堪目睹,从另一个侧面上反应出了钟苟所谓令人发指的杀价手段到底是有多令人发指。
继上,说点重要的。
钟苟开了张欢华的车把自己送到了工作室,唐竹林恰好也到了,正在开门。
见到张欢华,唐竹林因钟苟带给的形象问题,现在对两人出现在一个空间的存在接受无能,一人低调贵公子模样,那从容自在的样子,活像全世界完蛋了也不关他的事;而另一人能蹲地跟卖菜的菜农侃得口沫横飞,唐竹林敢用他这个月的工资跟人打赌,就算世界完蛋了,钟苟也会背着他的全部家当逃亡。
两人形象鲜明得让唐竹林老觉得不可思议得不知说什么才好,见张欢华对他微笑了一下,赶紧着出回了个微笑就进屋了。
他娘的,他算是知道了,贫民跟贵公子的组合有时看起那有多别扭那就是有多别扭,见到这张公子,他老是能想起的就是钟苟一进那个老市场里,那些卖主们看着他们又恨又痛的表情……
现实太突兀,唐竹林表示生活的戏剧冲突性有时候饶是就算他这种为生活奔忙到见多识广的,有时候会被这种情况冲突得支离破碎,直想喊这不可能,这不可能,生活不带这样刺激人的——真实可怕得就像天神与地狱里的小鬼相亲相爱的同牵一只手,共睡一个床,同喝一个口杯的水那么和睦,又让人想亲手挖掉自己看到此景的狗眼。
唐竹林默默地想,没人有会懂得他此时这种无奈又可怕的心境的——钟苟这个合作伙伴这近一年的生存哲学已经彻底让他的世界观崩塌了,他就没见过像钟苟这么干什么都想一本万利,还真的让他一本万利的人,性格鲜明到让他有时候都有时候都产生错觉,认为张欢华那派头都是钟苟省钱省出来维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