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可能?自己怎麽可能会把胳膊搭在那混蛋的腰上,而且……而且还是这样亲密的姿势。苏东篱羞怒之下,鸵鸟心态立刻就把这一切都归罪於司空揽月,抬起头怒叫道:“妈的你占了老子的便宜还要卖乖,竟然让老子做出这麽恶心的动作,你怎麽不去死?”话音未落,灵机一动之下,顺手一推,因为司空揽月是盘膝坐在床边的,猝不及防,就摔在了地上。
从没想到苏东篱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司空揽月讶异的眉眼都挑高了,看著苏东篱喃喃道:“东篱,你……你是才子,怎麽……怎麽还会讲粗话?再说了,明明是你把胳膊搭在我身上的,为了给你暖著这条胳膊,我可是一直运气不辍的啊。”嘿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著什麽主意,但是这没有用的,你所有的一切,都只会让我更爱你罢了。
“哼,怎麽?不行啊,老子就讲粗话怎麽了?妈的便宜都被你占了十足十,我还有什麽必要去装狗屁清高才子。”苏东篱骂骂咧咧的起身,心想我看你这回还敢要我,哼,你以为我是青天之月呢,那我就露出个地面污泥的面目让你瞧瞧,行医了这麽多年,也算有一半时间是在市井里打滚儿,想装泼皮还不容易?
苏东篱打的倒的确是如意算盘。他想著司空揽月是慕自己的才子之名才会倾心,加上不管怎麽说吧,自己身上也的确有那麽丁点儿气质。只要露出彪悍的一面,把这点气质给搅散,他还怕司空揽月不拿八抬大轿抬自己出去吗?
恩,男人嘛,被做了这种事情,当时虽然恨不得想死,但既然过去了,可以当做被狗咬一口,只要能趁这个机会多讹这混蛋点金银,能用来救活几条人命,那就是功德无量,将来死了到阎王面前,他老人家也是不会把这个当做污点的。
要知道,苏东篱的经历注定他不可能是那些迂腐的读书人,他虽然才华横溢,个性却是坚韧,乐观,甚至是带点活泼的。当然,有时候也喜欢耍耍小性子,闹点别扭妖孽的事情。因此他现在不为了失节而寻死觅活的也纯属正常,但是他不知道,越是如此,司空揽月就越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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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正好,一直怕在你面前露了本性,这些天可都憋死爷爷了。哎,我说老婆大人,咱们昨晚上事儿都做了,我也不指望你给我生娃了,但是这和我出去给兄弟们敬杯酒总是要的吧?对了,敬完酒我带你去街上溜一圈儿,奶奶的让那些向来瞧不上爷爷的阿猫阿狗都看看,嘿嘿,爷如今也娶了个如花美眷,虽然是男人,但是天下第一才子啊,他们能吗他们能吗?”
呵呵,不是装粗鲁吗?没事儿,陪你玩了。司空揽月看见苏东篱惊吓得不轻的表情,笑的快中内伤了,过了好半天,他才拉起对方,微笑道:“怎麽样?比那个土匪还像土匪吧?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东篱,你和我斗,没有胜算的。”
苏东篱这才明白原来司空揽月是在装粗俗,这就说明他看破了自己的用意,气得一骨碌爬起来,於是身上又是一阵剧痛袭来,在他快要瘫坐在地上的时候,司空揽月将他一把抱起,接著把他放在背上,微笑道:“天还没大亮,人这时候都没起来呢,走,我和你去厨房找点儿好东西吃。”
苏东篱哪肯以这个姿势让他背著走,挣扎了一番,徒劳无功,又听对方笑道:“王府上下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王妃,你害羞也没有用了。趁这时候还没人,你可以再挣扎一会儿,出了门,这副情景可就落进所有人的眼睛里了。”
他这样一说,苏东篱果然没有动作了,於是将床旁衣架上的白裘披风取下,向後一甩,便将苏东篱整个人都包裹在披风里。然後两人就出了门。
正是隆冬时分,天气还十分的严寒,风却不大,苏东篱身上只穿著白色里衣,本以为要冻著了,却没想到这白裘披风竟然十分的温暖,人包裹在里面,就好像是在火堆旁一般,不由得奇道:“真怪,这是什麽毛皮,狐狸的不能这样暖和,雪貂似乎也不对。”
“这是当年我们跟著义父去极北苦寒之地时得的。那个地方离这里很远很远,我们用轻功奔驰两日两夜才允许休息一夜,一直奔驰了半年才到达那个地方,那里有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在咱们这边是看不到的,形状似熊,却是浑身雪白,生性凶猛,我们在那极北的地方呆了三个月,每人都打了几头,肉当时就吃了,皮毛则拿回来做纪念。从那以後,我再也没在别的地方看见过这种动物,且这毛皮也远比大多数的动物毛皮暖和。”
司空揽月说完,苏东篱更好奇了,转著头用脸去蹭毛皮,只觉得柔软异常,抬起头来仔细端详,那毛皮十分的光滑,且似闪闪发亮,他喃喃自语道:“哦,真是件好东西,只要有这张毛皮,冬天在大街上也不怕了呢。”
“那是自然。”司空揽月微笑:“你是不知道那极北苦寒之地的严寒,要怎麽形容呢?真的是一口口水吐出来,不等落到地上就会瞬间冻成冰,且它是常年严寒的,要在那地方生存,动物没有这样的一身毛皮怎麽行呢。”
他说著说著来了兴趣:“恩,不如瞅个时间,我也带你去那里玩一趟好不好?我们不但可以猎取那种凶猛野兽,剥皮吃肉。还能让你见见天地间最壮观的景色,你想象不到那万年的冰川是多麽的震撼人心。”
“真的吗?说话算话?”苏东篱一下子兴奋起来,他之所以不安分做才子,一方面固然是有行医济世之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喜欢到处游历,因此一听见司空揽月这麽说,不由高兴的一下直起身子。
“哎,你在我背上呢,趴下来趴下来……”司空揽月幸亏是练过武功的,否则苏东篱突然来了这一下子,换成别人非把他摔在地上不可。
苏东篱也吓了一跳,连忙趴到司空揽月的背上,想了想又咕哝道:“哼哼,让我以你的朋友的身份去还可以,以王妃的身份,你还是干脆就在这里找个地方把我活埋了吧。”
司空揽月偏过头去,蹭了蹭苏东篱趴在肩膀上的脸孔,呵呵笑道:“要是不能让你以王妃的名分前去,我就到那冰川里找个地方把自己给埋了。”他嘴上这样说著,心中却十分的欣慰,暗道东篱一点儿都没让自己失望,本以为他醒来後,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冷战,自己还不定要怎麽低声下气的温存,或许会让对方回心转意呢。却没想到他如此豁达,唉,越是这样,越是让自己都不知怎麽爱他才好。
“咦?什麽香气?”背上的苏东篱会让又皱了皱鼻子,抬起头东张西望。
司空揽月虽然看不见,却也可以想象出他的可爱样子,不由得微笑道:“不能吧?人说馋猫的鼻子尖,莫非你是馋猫?还离厨房老远呢,就闻到了饭菜香气。”
“俗不可耐,这股清香沁人心脾,怎可能是饭菜之类的俗物可比。”苏东篱哼了一声,毕竟是才子,偶尔也是会清高的。又嗅了一嗅,他肯定道:“不是饭菜,恩,梅花,应该是梅花的香气,这样的清冽怡人。”
司空揽月经他提醒,方恍然道:“哦,想是弃豔园的梅花开了,你喜欢的话,我们下午去赏梅,可惜没有雪,若下了雪,那些梅花映衬著才好看。弃豔园里千余株梅树,红黄白三色都有,你是才子,一定会喜欢的……”
两人一路说著话来到了厨房,向里面一望,只见有几个烧火丫头在靠著灶台打盹儿,想是连夜熬著什麽补品,需要看火。於是司空揽月叫起她们,让她们去喊厨子头儿,准备几样精致饭菜,这里扶苏东篱轻轻坐在一张长登上,如此一来苏东篱的菊穴处可以空出来,这样疼痛就减轻了。
“我以前很喜欢来厨房吃东西的,虽然在偏厅里等著才符合身份,但是我总觉得来这里吃才有趣味。”司空揽月开心笑著,看苏东篱喝鸡粥喝的开心,他整个人也跟著温暖起来。
“我也是我也是啊。”苏东篱聊到了感兴趣的话题,十分兴奋的一边端著碗一边点头。
“我跟著师傅的时候,师傅总是让我在前厅等著,他做好饭端过来吃,後来我发现他老是打了猎物自己躲在厨房里先偷吃,吃剩下再给我,於是我就每次开饭都冲到厨房里,和他一起抢著吃,特别的有意思,而且抢著吃的东西最可口了。”
他说到这里,又有些黯然的放下了碗筷,叹气道:“虽然师傅对我很严厉,平日里也总是一副冷漠样子,但是他对我,其实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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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揽月点点头,拍拍苏东篱的手示意他继续喝粥,一边说道:“长辈们都是这个样子了,我爹和我师傅以前对我也很严厉,那个时候我老在心里偷偷说他们坏话,後来长大了,才知道这就是他们表现爱的方式。好了,不要感叹了,快喝粥吧,凉了发腥。”
苏东篱撇撇嘴:“明明是你先引起话题的。”说是这样说,却还是一口气将剩下的鸡粥喝完。又喝了一碗牛奶蛋花粥,配著吃了几样小菜,司空揽月又问他要吃什麽样的点心,然後交待给厨房里的人。就要接著背他出去。
苏东篱连忙退後了一步,面孔微微的发红,咳了一声道:“不用了,我可以慢慢的走回去。”
“走回去,那里不痛了吗?没有道理恢复的这麽快吧?”司空揽月疑惑的盯著苏东篱,却见他在听完这句话後,微红的面颊腾的烧了起来,还恶狠狠瞪了自己一眼。
“喂,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好不好?这种话是能够大声说出来的吗?”苏东篱披上白裘,屁股和腰还是很痛,走起路来会很费劲,与其让下人们看著自己走路的姿势指指点点,倒不如让司空揽月背著自己,反正人已经丢到姥姥家了。
司空揽月微笑,将他背在背上,两人一路往回走,这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仆人们三三两两的行走在庭院里,看见这一幕,都深以为异,不约而同的停下来驻足观看这幕奇景。真是没想到啊,他们那高高在上的王爷,竟然会在成婚後的第一天清晨,就背著王妃散步,果然新婚夫妻都是甜如蜜的啊。
因为太过羞窘了,所以苏东篱都不敢正眼去看那些仆人,这时候的他完全没有了刚才扮地痞无赖的那种气势。也因此他没有发现,他的书童袖约也在人群之中,正用呆若木鸡的表情目送自家公子被他口中的混蛋给背进了寝室之中。
“我家公子……为什麽……为什麽……”直到那两个人的身影消失了很久,袖约才结结巴巴的转头看向近天,然而只说出了前半句,後半句话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斟酌了。
好在近天虽然不爱讲话,但是头脑还是聪明的,领会了他的意思,他耸耸肩,云淡风轻的道:“这还用问吗?昨天是王爷的洞房花烛夜,你认为他会放过你家公子,和他谈论一晚上的诗词歌赋吗?王爷从来都不会亏待自己的,你们家公子初次承欢,肯定没有办法走路,恩,王爷对你们公子还真的是上心啊,从来不敢想象他会对一个人这样好的。”
袖约再次呆若木鸡,不敢置信的看向近天,他……他没有听错吧,这个向来惜字如金的人刚刚竟说了这麽多话。这是说明,其实他也是很震惊的吗?为了掩饰震惊,只好不停的说话。
吃过早饭,袖约打听到司空揽月去前厅和他的属下们商量过年事宜了,他这才偷偷溜进後院的寝宫中,一看,自家公子正呆呆的斜倚在床上,看著窗外的老木寒云,也不知道在想什麽。
“公子……”袖约一头冲了进来,急急问道:“公子,你真的放弃了吗?你要和这个司空王爷在一起?心甘情愿做他的王妃?”
苏东篱抬头,看见是他,也十分的惊喜,拉著袖约的手坐下,淡淡笑道:“袖约,不好吗?我们以前一直忙碌奔波,有时候看见穷人们没有钱买药,心里又难受,但手头上的钱又有限,只好自己去采药来施人,大冷的冬天,连一辆好的马车都雇不起,害的你的脚都生了冻疮,自从我们坐上司空的马车後,你的冻疮也没有再犯过,如今我们锦衣美食,还可以有很多的银子帮助穷人,这不好吗?”
袖约皱著眉头道:“公子,好是好,但你是男人,怎麽可以嫁给他做王妃呢?这司空混蛋是王爷,又是武林中人,难保他不是一时新鲜就强要了你,万一他将来再看上别人,那我们要怎麽办?”
苏东篱微微笑道:“他看上了别人,我就讹他一笔银子,然後咱们两个远走高飞,继续一路行医一路游山玩水,不过是生活回到了以前而已。还是说,你怕被这富贵生活泡软了骨头,到时就离不开这座王府了?”
袖约跳起来道:“我才不是这样的人哩。公子,我知道你也不是这样的人,我们之所以爱钱,是因为要施舍穷人,我知道,你是真正的清高,不像其他那些读书人,表面上嚷著什麽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然而真的面对了高官厚禄,就和见了骨头的哈巴狗差不多。公子,我不信你会这样容易就屈服。”
苏东篱瞪了袖约一眼:“小东西出口无状,该打。什麽叫屈服,你刚刚也说了,我是真正的清高,能那麽容易屈服吗?袖约,你要明白,我们现在没有逃走的机会,那个司空混蛋看的紧著呢。我们要让他慢慢的放松警惕嘛。再者,你和我说真心话,你觉得这家夥对我们如何?“
他说到这里,就微微皱起了眉头叹道:“唉,我之前逃到陈府的时候,心里十分庆幸,谁知兜兜转转,又落到了他手里,什麽手段都使出来了,甚至不惜像那些市井悍妇一般放泼砸东西,可他呢?始终对我挺好的。昨天晚上之前,我被他绑著拜堂成亲,心里既恐惧的要命,又恨得要命。可昨夜被他强迫著……咳咳,反正,反正迷糊的时候,知道他给我清洗身子,他这样的人竟然亲自给我洗澡,然後今天早上他背著我去厨房吃饭,哎呀,反正……反正我现在,似乎又不是像以前那样恨他恨到想杀死他的地步了。”
若是平日里,苏东篱可不会和自己的书童商量这种事情,然而他现在实在是太矛盾了,思前想後,惊恐於自己的没骨气,昨晚才被强暴,今天就因为一点点怀柔手段而想要陷落,这让他如何能够接受。正在这里烦恼呢,袖约就来了,在这诺大的魔宫中,袖约可说是自己唯一的心腹,因此忍不住就把心中的烦闷都吐了出来。
袖约虽然才十六岁,不过心思聪敏伶俐。眼珠子转了几转,试探著问道:“公子,你喜欢了司空混蛋?你是喜欢上他了吗?”
话音未落,就被苏东篱瞪了一眼:“你胡说什麽?我怎麽可能喜欢他?我刚刚说,只不过是没有想象中那麽恨他而已,这就够让我烦恼了,你还给我扣这种帽子。”
袖约小大人似的点头道:“恩,那我知道了公子。其实吧,说起来我也挺感激这个司空王爷的,去苗疆虽然是被他强迫的,但一路上他可挺照顾咱们的,尤其是对公子,那种好法我都看出不寻常来了,公子肯定也看出来了,要不然咱们怎麽可能回来就急著逃走呢。公子不是狼心狗肺之辈,也许心中十分的感恩,所以在发生了这种事之後,公子才没有恨他,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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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到这里,又嘿嘿笑道:“这样吧公子,我们也不追究他了,将来想个法子逃出去,依然海阔天空是不是?公子啊,你可千万要坚定立场,不恨他就是宽宏大量了,千万千万别再喜欢上他,万一他对公子只不过是贪新鲜,将来玩腻了一扔,公子却对他情根深种,受苦的是公子啊。”
“说什麽呢?我怎麽可能爱上他,你这小子脑袋坏了吧?”苏东篱戳了袖约一指头,气哼哼的嘟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