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兽颜(穿越)上——碗掉了天大个疤

作者:碗掉了天大个疤  录入:01-21

文案:

人家穿越不是王孙就是贵族,好嘛,我穿了,穿成狗了,还是草原上形单只影的野狗。

野狗倒也罢了,至少有群族能提供保护,结果还是那种最容易死的白狗!

不过还好,至少还有白狮和我作伴。

没想到那个该天杀的,竟然被人类抓了,为了救他赔上了自己,你说我容易嘛我!

这是嘛世界啊?说话听不懂,文化更不通,结果脑子里那些记忆啥用没有,你说我一只狗有思想有文化有屁用啊!

好不容易和白狮培养点感情,好嘛,又变人了,老天,你这不是折腾狗嘛!

发指,太令人发指了!

第一卷:兽不兽,以及人之兽

001.角马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一点,我现在是一只狗,一只野生的狗。

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只知道这里是一个野生的草原,不知道这里是过去的原始草原,还是现在的保护公园,亦或是未来

的末日世界,我只知道必须活下去。

一开始,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是一匹狼,虽然我长得很像,但是我不是。

我看到过野狗,还好我比他帅一些,也看到过狼,还好比他们干净一些。

在这个大草原里,狮子就是王,但是并不代表狮子就能高枕无忧,同样的它们也有它害怕的。

我只是一只狗,一只没有群族,没有家庭,没有伴侣,没有孩子的狗。

所以在学会生存捕猎之前,我先学会了自知之明。

我唯一与众不同的便是拥有一身白色的毛,但这并不能让我骄傲,因为在草原中,白色就代表着你失去了上帝给你的保

护色,你比其他的同类更容易被发现,更容易被捕猎。

所以我只能比别的动物更努力,比同类更加残忍,比他们更有耐力,才能活下去。

在这里你不会有更伟大的目标,也不能有更伟大的目标,你唯一的目标就是活下去,比别的动物活的更长更久而已。

白色,在动物学中被称为是一种白化病,也是一种基因突变,出现的几率极小,而一旦出现,不是夭折,就是为王。

我见过白色的小猴子的尸体,在一群野狗的争夺下尸骨无存,也见过一只白色的狮王。

我不想成为狗或者狼的王,也不想成为那只白色的猴子。

我曾经用了三年的时间走遍了草原,有森林、草原、河流、山脉、沼泽甚至还有沙漠。

我从来不知道哪一个国家的自然保护区能有这么大的面积,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竟然知道“国家的自然保护区”这

个概念。

我没有什么命名天分,所以我就管这个草原叫草原。

在草原上有很多动物,其中最让我留意的就是角马。它们一年四季都在迁移。冬天从草原的北面穿过草原,跨国山脉,

渡过河流,甚至跨越沼泽到达了南面的草原。夏天它们再由原路返回。

我曾经跟过它们横跨草原南北,很不明白,它们明明可以在一个地方繁衍后代,为什么还要在牺牲了近乎一半的角马到

达草原的另一面呢?

可是我苦苦的思索最后却只能回答,这就是命运,是上帝的安排。虽然我不知道上帝是谁。

在我面前就是一匹角马,成年的雄壮的角马。

角马的警觉性非常高,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它们马上便会四下逃窜,而它们逃跑的速度就连普通的豹子都跟不上,所以

我只能一击致命,速战速决。

我潜伏在这里已经两天了,我知道角马群明天将要离开这里往北面的山谷进发了,也知道春天正是角马发情的季节,而

我盯着的这只角马正在发情期。

很少有动物喜欢去招惹发情期的动物,因为他们暴躁易怒。而我则恰恰相反。

我浑身沾满了灰尘和泥土趴在草丛里,等待着,我持续这个动作至少三个小时了,角马们没有发现我。

一只美丽的雌性角马出现在了那只雄性角马的跟前,我集中了精神,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不久,另一只雄性的角马也出现了,在任何一个群族里面,雌性喜欢的都是强壮的雄性,所以每年因为比斗而失去性命

的雄性动物不占少数。

角马之间的战斗并不好看,我见过最美的比斗是两只雄性的火狐,那宛若朝霞的毛皮在草丛中跳跃,划出优美的半圆,

无论是在朝阳下还是在夕阳中,都美不胜收。

如果狐狸之间的战斗是优雅的,那么角马之间就是野蛮的。

用角顶撞,用嘴撕咬,愤怒与疼痛的嘶吼让我的血液也跟着沸腾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几岁,也不知道为什么所有动物都有的发情期我却没有,不过我却很高兴,因为在我来看,发情期就

意味着危险期,也就表示我也许会丧失了性命。

和活着比起来,发情好像并不那么令人期待。

它获胜了!不愧是我看上的角马!

另一只角马已经不见踪影,在草原上生存是严峻的,生活也是残酷的。在这里,失败者永远也不会成为旋律的主题。

我依然在等待。

胜利的角马为了宣扬自己的胜利仰天鸣叫,雌性角马温顺的呆在他的身边,等待着他的临幸。

粗野的交配往往意味着新生命的到来,虽然我不耻于这种行为,但是不能阻止我对生命的崇敬。

交配中的动物都是受群族的保护的,所以我仍然没有动。

太阳渐渐偏西,大草原将进入夜晚的狂欢。

当角马最后一次从雌性角马身上下来的时候,我动了。

看不清周围飞驰而过的杂草,听不见因为惊恐而四散的角马的悲鸣,我的眼中只有那只战斗过、交配过的雄性角马!

我曾经观察过角马群,它们虽然在交配的时候被群族保护着,但是保护者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们看,角马在交

配中也是有一定的时间和规律的,所以久而久之保护者们也有了一定的规律和自然,自然而然的就在角马刚刚交配完的

时候放松了对这只角马的警惕,虽然身子还站在那里,但是精神已经走到了下一个需要被保护的角马那里,而这个时候

正是猎捕的最好时机。

002.野狗

捕猎的过程并不是那么让人待见,任何看过肉食动物捕猎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对弱者表示同情。

可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并不是同情就能生存下去的。

优胜劣汰,对于同类也是一样。

所以,当我死死的咬住角马喉管的时候,角马群发出悲鸣,却没有任何一只角马过来帮忙,就连刚才被临幸过的雌性角

马也不见了踪影。

她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现在她唯一的任务就是繁殖后代,至于那个向她提供精子的雄性,已经在她的心里没了踪影。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感到了一丝悲哀。难道这就是自然的法则?难道生存就是为了繁衍?

为什么,我变成了狗?为什么,我不是人?

虽然脑海里不停的晃过所谓人的画面,但是撕咬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一只成年的雄性角马,我自己是吃不了,所以我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吃掉最好的部分,剩下的就留给别的动物。

其实并不是我行为高尚,而是我比它们明白,在自然法则中,我们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没有动物能独自活下去,说不上

什么彼此帮助,只能算是各取所需。

我见过狮子吃食的时候,他们都是成群结队,所以无论捕猎多少都不会够,所以他们护食。

而我,食量并不大,与其浪费,不如让别的动物来分尸,可以说在捕食方面我还是很有自信的。

果然一如我所料,最先来的是野狗。

野狗可以说是这个草原上最不待见的种族,它们成群结队,欺软怕硬,总是等待着别的动物捕猎完之后才过来偷抢食物

可是我对他们并没有什么憎恶,也许是同族的原因吧。

这次靠过来的是一只野狗妈妈,不过令我奇怪的是为什么只有她一只?

野狗妈妈对于我还是很惧怕的,对于她来说能够独自捕猎大型猎物的,都是代表着强大,都表示能随时伤害她,所以她

对于埋头苦吃的我总是小心翼翼。

我没有搭理她,咬开角马的腹部,我先要吃一些内脏,因为内脏所含有丰富的营养能让我更加强壮。

她看到我没有赶她的意思,便急忙撕咬的一块,立马叼着跑开了几步。

感觉她的动作,我抬头看了一下,发现她停在两三米的地方盯着我,便不再理会,继续我的进食。

我的反应让野狗妈妈更加大胆,这一回不再小心,而是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我小心的用余光看着她,这是一位在哺乳期的母亲,她必须大量进食来保证自己的奶水。

对于生命我有着无限的崇敬,所以我更加敬畏给予生命的母亲。

我没有母亲,但是并不代表我不了解母亲。

大草原上每天都上演着各种电影,恐怖的、灾难的、搞笑的……最感人的莫过于母爱了。

角马母亲能够为了小角马和鳄鱼搏斗,狮子的母亲为了小狮子离开了族群,飞鸟的母亲为了小飞鸟葬身蛇腹……

所以我崇敬生命,敬畏母亲。

野狗的食量并不大,所以当她吃完以后,我还在进食。

一只大型角马是十分诱人的,不单引诱来了野狗,同样也有对尸体情有独钟的秃鹫。

对于秃鹫,我是十分讨厌的,他们总是成群结队的过来争抢食物,不过我却知道他们是这个草原必须的,因为有了他们

腐烂便不会滋生,他们会吃掉腐烂的尸体,保证了草原动物的健康。

虽然知道,但是在尸体还新鲜的时候,我讨厌他们。

嘶吼、警告,我希望他们明白,虽然我是一只狗,但是这只角马却是我的战利品。

对于我的威胁和警告,秃鹫只是懒懒的跳开,一旦我重新开始吃的时候,他们便会又聚过来。

婶婶能忍,叔叔不能忍。

我忽然的蹿跳,眨眼的速度扑上了身边的一只秃鹫。

带血的腥臭大嘴,几乎含住了秃鹫的脑袋。

脚下的身体僵硬颤抖。

我没有杀他,除了必要的进食以外,我很少捕猎,不知道是天性还是故作姿态,我是讨厌血腥的。

还是老一句,对于生命我除了崇敬还有珍惜。

我突然发飙,让成群的秃鹫知道了我的厉害,普拉普拉的展开翅膀飞上了天,和食物比起来,生命更加重要。

放开了脚下的秃鹫,我看都没看他一眼,便重新回到了角马身上,野狗妈妈还没有离开。

她万般不舍的绕着角马转圈,我知道她下一次进食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所以她不舍。

微微叹口气,用力的扯下了一只前腿,一甩脖子扔到了野狗妈妈的跟前。

她吃惊的看着我,可能是从来没有见过像我这样的野兽吧。

虽然是吃惊,但是更多的是惊喜,她急忙叼住前腿,迅速的离开了这里。

叹口气,她必须离开的,因为狮子马上就来了。

狮子可以说是草原上默认的王者,所以每个狮群都有自己的领地。

因为走遍了整个草原,所以我知道整个草原有三个强大的狮群,按照方向划分,分为东、南、西三个大狮群,其中南狮

王就是一头白狮。

而我现在所在就是在三个狮群交接的地方,我称之为公共领域。

在这个领域里,狮群其实是很少出现的,可是最近不知道南狮群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竟然集体迁移了过来,开始在公

共区域捕猎,所以我经常能看到他们。

在动物界没有所谓的什么自尊,只要能活命,抢夺食物那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才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狗。

根据以往的经验,南狮群应该已经要过来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竟然有些慢。

不知道这算不算楼下的人等着楼上脱鞋的声音才能睡觉,反正我是习惯了看到他们才走人。

终于南狮王那白色的身影出现在了视线之内,同时还有他嘴里的猎物,那只我刚刚赶走的野狗妈妈。

对于野狗妈妈这种结局,即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单独的野狗是很容易被狩猎的,可是我明明看到野狗妈妈离开的方向和狮子来的方向不一样,而且这里又有现成的角马

,为什么南狮王要特意去捕猎野狗呢?

很快的,南狮王叼着野狗妈妈来到了我的面前。一甩头,野狗的尸体落在了地上,同时还有那个我送给她的角马前腿。

一瞬间,我有些怔忪。难道是南狮王以为是这只野狗妈妈偷了我的食物,才把她抓来给我的?

可是马上我又摇头,狮子能有那么高的智商吗?

我不明白的抬头看着南狮王,我敬畏他,但是我不怕他。

白色的雄狮镇定的看着我,他更加不怕我了,但是我同样也明白他对我竟然没有捕猎的意思,难道他也明白同时“白种

”生存不易?

动物之间没有语言,更何况不是同种族的前提下,就连吼叫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南狮王只是看了我一会,便转头

开始吃起角马来。

看到狮王开始进食,其他的狮子也开始了进食。

我很郁闷的看着这群狮子的屁股,好吧虽然我吃饱了,但是总归来说那是我的战利品吧,怎么就一点也不把我放在眼里

呢?

就在这时,狮群中几只可以食肉的小狮子突然跑到了我的跟前,先是呲牙咧嘴的对我吼了几下,便开始争抢着我面前野

狗妈妈的尸体。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进食的狮王忽然跃到了我的面前,对着自己的孩子一阵怒吼,吓的几只小狮子,立马跑远。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白色的屁股,这只狮子到底啥意思?

狮王没有再回去吃角马,而是转过头来看着我。

忍不住,我打了一个冷战,好像、大概、也许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笑意?

狮子会笑?不亚于角马能吃肉。

虽然一开始看到野狗妈妈的尸体,我有些同情,毕竟她身后还有几只嗷嗷待哺的小野狗,她的死直接就会导致几只小野

狗的死亡。可是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同情并不能当饭吃。

所以对于野狗妈妈的尸体,我并不可惜,如果她能够喂饱几只小狮子,我也并不介意。

但是让我疑惑的却是这只大白狮王的举动,他认为野狗妈妈抢了我的食物?他觉得吃了我的猎物对我有亏欠?他认为杀

了野狗妈妈就是对我报恩?……

还是那句话,狮子有这么高的智商吗?

003.狮子

记忆中人类总是在抱怨老天不公,可是动物界中从来都认为上帝是公平的。

上帝给了狮子雄壮的身体,同时也给了他低下的繁殖力。

虽然野狗非常弱小,但是一群野狗可是连狮子也能挑战的。

虽然这么说,但是我却认为雄狮真的是上帝的杰作,因为那优美身姿和强壮的体魄。

而白狮更是狮子中的佼佼者,也许因为我本身就是白子,所以对于其他的白子,有着深深的认同感。

可是到现在为止,我只见过除了我以外有三种白子,一只已经死了的白色小猴,一只巨大的还在沉睡的白色巨蟒,再就

是这只白色的南狮王。

南狮王无疑是与众不同的,不但对于狮子来说,就是在白子之间他也是与众不同的。

白蟒喜欢睡觉,几乎每一次见到他都在睡觉,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梦游就可以进食。我喜欢到处野跑,即没有朋友也没有

群族更没有家庭,在动物中无疑另类。而南狮王则统领着南狮群,并且制度森严,群规另类。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听话的狮群,也没有见过从不挑战狮王的狮群。

白狮王无疑是强大而睿智的。

吃饱了睡一觉是最享受的事情,离着角马不远我找到了一颗小树,阳光在小树的北面投下了一小片阴凉,蜷着尾巴我舒

服的闭上了眼睛。

下意识的我竟然忽略了狮群的危险性。

我是在一阵呜咽声中醒来,疑惑的舔了舔鼻头,让嗅觉更加灵敏起来,草原的风会让动物们身上的味道传到很远,但是

推书 20234-01-21 :救赎——楼上黄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