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得意洋洋:“我亲手做的。”
我一脸怀疑:“就你?”
“……咳,咸菜是我切的。”他不得不说实话。
我笑着,给他三分面子,就着咸菜把粥吃完。他在旁边坐了一会儿,走到窗口,指着下面小花圃说:“我叫人在下面种了点白菜,长势挺好,打算再去逛逛,买点茄子种子回来。这么大一块地方闲着真是可惜,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放下勺子,站到他身边。蒋磊居住的是个小别墅,带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蒋磊老嫌院子里空,据说养过一只狗,从来不栓绳子,某天被流浪的小母狗勾引走,至今未归。蒋磊被深深伤害,再不养狗,改种花,结果因为呵护过度浇水过多,花齐齐凋谢。他这才幡然悔悟,知道自己祖上也不是什么洋气人,干不来文明事,遂改邪归正,开始种菜。
于是有了这一小块菜田。
我往下望了一会儿,说:“当然去。我这几天身上有劲了,大概药效开始发挥作用,闷得厉害,出去走走,正好顺道去看看我跟你说的那两样东西。”
他一愣,面色稍沉:“我说,那都没谱的事,你别胡思乱想,安心治病。”
“也就是说过去就过去了,我自己看过了,自己放心。”我说,“你不是给我忘了吧。”
他眉头紧皱看了我半晌,气呼呼收了碗出门,临走给我丢下一句。
“忘了!”
其实没忘,我知道。第二天用不着挂吊瓶,我早早起床,七点半就坐在客厅等着吃过早饭出门。他被我弄得没办法,见我如此配合连早饭都肯吃,只能打电话联系对方。我心情一好,早饭也有了食欲,吃了两碗粥。可惜吃了之后没等出门,都吐了出来。混着血,格外带劲。蒋磊见我这样,刚想叫我好好在家养病,我把嘴一擦,发号施令:
“出门!”
“你可真是不要命。”他换挡,踩油门,发泄一般。
我整整安全带,笑道:“我也想要啊,但是得有人给啊。”
他斜了我一眼,没做声,过了会儿,问:“我那天要是没去,你怎么办?”
我知道他指的是跟程远风上演全武行那天,于是笑笑道:“那就求他给我个干脆的,直接打死我算了。”
他叹了口气:“所以我有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劝你,你是我见过的最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人。”
我还是笑:“这不是,谁都有年少轻狂犯傻的时候么?”
“那你现在不傻了?”他扫了我一眼,“不想用自己的死给他沉重一击了?”
“我现在就想好好治病,能活多久就活多久。指望这种人会后悔,真是太天真了。”我调下车窗,“是不是醒悟得太晚了?”
“不晚。”他把车窗调上去,“永远都不晚。”
我们要去的,是城市的西边,而我们是从城市的东边出发,即便走最快的路也要两个多小时,跨过这个城市。我几乎把脸贴在车窗上,心里头明白,这样的车水马龙是看一次少一次了。
然后,就走到了那条我最熟悉的路。
每天早晨上班都会走这条路,高峰期堵得一塌糊涂。市政规划乱七八糟,明明写字楼林立的街道,不拓宽路面不说,竟然放纵小商贩占道经营。于是每天早晨,不仅要在车流里穿行,更要小心避让小商贩卖早点的推车。
我知道自己整个身子贴在车门上的姿势也许很不好看,但面前的大楼里有我的心血。为了这家公司,我做了许多从来不敢想,更不敢做的事。
如今我要放弃了。
前方一如既往堵车,但因为不是高峰期,路况稍好。我仰着头,不经意间,却扫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真是好久不见。
他瘦了些,脸颊两边凹陷下去,冷风中被吹乱了头发,也顾不得整理。胳膊里夹着包,显得行色匆匆。他身上穿的那件大衣是去年我给他买的,当年的新款。那时他大概就已经有了宋晓,我却不知道,大衣买回来,他很喜欢,不到脏得没法穿就一直裹在身上。大约每个深夜,他都带着我赠予的温暖,到宋晓的住处。
我趴在窗上看着他,直到车子缓缓开动,将站在路口等绿灯的那个身影抛在后面。蒋磊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问:“你在看什么?”
我摇摇头,深深觉得疲惫:“没什么。”
精神不济,昏昏沉沉睡了过去。醒过来时已经到了目的地,蒋磊从后座拿出件大衣甩给我,叫我别冻着。我把大衣纽扣仔细扣好,如今也知道生命宝贵,连冷空气都要躲避。近年来本市人口缓慢增加,老龄化日益严重,城郊有点风水的山头建起大大小小的公墓。我跟蒋磊沿着水泥台阶一路往山顶走,据说某处墓穴风水极佳,能保证人往生极乐。我倒是不惦记极乐不极乐,只是别太逼仄就好。
人还活着,却给自己看墓地,这种晦气事大概只有我做得出。
公墓负责人是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领带系的一丝不苟,见到我们急忙恭维。他大概以为是给家里老人寻墓地,把自己的墓地吹得像市中心高级公寓,只要投资就是一本万利稳赚不赔。大约见我和蒋磊都是神色浅淡,年轻人沉不住气,抛出杀手锏:“一次性付清全款,我们还送全套丧葬礼仪!”
蒋磊没憋住,扑哧一声笑出来。我也哭笑不得,说:“用不着那个。”
“哎老板,这你就不懂了,这人死了的排场才能显出生前的身份。葬礼越是豪华,越说明子孙孝顺生前高贵。我们公司的丧葬礼仪都是比照国际标准,绝对超一流享受!”年轻人越说越带劲,手舞足蹈仿佛恨不得现在就给自己预订一个。
我满头冷汗,说:“这人活着的时候也没过几天好日子,就想死了清净点,用不着排场。再说,我付不起全款。”
年轻人很是不解,毕竟蒋磊是开着他那辆宝马来的,说一个开宝马的买不起一块墓地,谁也不信。我摊摊手,说:“我只付得起首付,月供要一位程先生支付。你们墓地不是也接受按揭?” 大约看我表情认真不像涮他,年轻人也将信将疑,试探着又给我推荐了些五星级豪华墓地,都被我拒绝后,也就彻底相信我是穷人一个。至于他怎么看待一旁的蒋磊,那就真不是我能猜度的事了。
墓地选了半山腰靠中间的一个,旁边两个墓都是空的,不过也无妨。又不是买房子,还要担心邻居装修声音过大扰民。大家把棺材盖一盖,整天睡大觉。我站在空墓地边仔仔细细踩位置,算计我躺进去会不会太窄,果然经济适用墓就是逼仄了点。我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蒋磊,人家从口袋里摸出根烟,点上,不理我。
我知道他有点意外,大概早就做好了给我送葬的准备,我却打算叫程先生给我付账单。不过人家有什么义务连我的墓地都包了呢,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肯收留我,已经够我感恩戴德到下辈子。
我又比量几下,抬头问那年轻人:“人躺进去是不是窄了点?”
年轻人瞪圆一双眼睛,说:“先生,放一个骨灰盒进去,不窄。”
你看,我果然是没有死过,没经验,关键时刻忘了自己不是整个人死进去,是烧成灰死进去。
这样一来,小点就小点,本来也用不着太大,一个人住,地方太大慎得慌。我点头定了这个墓地,就要跟年轻人去签合同的时候,蒋磊不抽烟了。
他拦着我,说:“咱弄个好的,钱我出。”
年轻人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得了吧你,我可不要附送的豪华葬礼,我现在就够丢人的了。”我拂开他的手,笑着说,“你帮了我很多了,下辈子当牛做马我都还不清,再给我买个豪华墓地,难道下辈子我要做你的杜蕾斯,帮你管理子子孙孙?”
“秦韵!”他咬牙切齿,“你这张嘴!”
我一笑,示意年轻人前面带路。蒋磊跟上来,几次想劝我,被我的目光挡回去。索性不再管我,一根接一根抽烟,留下一地烟蒂。
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我还记得带上财物,付了首付,叫年轻人给我展示一下骨灰盒。现在的公司都讲究一条龙服务,有墓地自然提供骨灰盒。年轻人把我带到旁边一个屋子里,指着架子上的骨灰盒说:“你看,这都是样品。”
摆在最显眼位置的是一个金灿灿的骨灰盒,
年轻人见我盯着那个目不转睛,忙介绍到这是用马达加斯加进口的大叶紫檀制成,上面镶了24K黄金,如何如何大气华贵,如何如何千年不腐。我现在也大概摸清他的套路,越是极力推荐只怕越是华而不实利润丰厚,况且24K黄金——我又不是暴发户。
最后挑了个黑檀木的,普普通通的花纹,质地很硬,一看就是地震都震不坏的材质。我对着骨灰盒前面放照片的地方发呆半天,想着哪天精神好,要照一张漂亮的照片以后摆进里头。化疗让我大把大把掉头发,说不定哪天就会掉光了。如果照片上是一个光头,那多难看。
回去的路上,蒋磊一言不发。我心里一块大石头放下了,自然比他心情好,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摸出一颗糖,也主动放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顺着咽喉流进胃里,我笑得自己都没有发觉。
“秦韵!我真不知道你的心是什么做的!”蒋磊生了半天闷气,终于宣告失败,长叹一声。
“瞧你这话说的,肉长的呗。”我向下缩了缩,“其实,早知道我这么快也要死,当年就嘱咐我爸一句,奈何桥上等等我,我们爷俩做个伴。”
他转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现在医学昌明,你不要太悲观。”
我只是笑,不回答。
这不是悲不悲观的问题,病入膏肓,总要有这么一天。
当天晚上回来就高烧,烧到四十度,整个人脱了水,唯一一点力气都用在狂吐上。我疼,又烧得神志不清,也不知道谁把我抱在怀里,搂着我的头让护士给我打针。我絮絮叨叨说着自己都记不得的话,把眼泪鼻涕都抹在他身上,只觉得心里委屈难过。隐约间,仿佛能看到癌细胞的生长,从我的胃部蔓延,像一枝檞寄生,在我的体内攀爬。
折腾了不知道多久,才慢慢退烧。偶尔从昏睡中醒来,连抬抬手指的力量都没有。有一次睁开眼睛,恰巧看到蒋磊坐在身边。我哆嗦着去抓他的手,还没说话,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问他,我是不是要死了?
他的回答我没有听清,只是一个劲的掉眼泪,哭着哭着,又睡过去。做了个杂乱无比的梦,独自在梦中奔跑,跑着跑着,又烧起来。
反反复复退烧又重新烧起来,这样折腾了一个多星期,才终于渐渐好起来。整个人又蜕了层皮,稍精神些到楼下客厅坐坐,用蒋磊的话,窝在沙发里跟没有了似的。
其实哪有那么夸张,我自己照镜子看过,就是很明显的消瘦而已,脸色枯黄灰败,脖子一边鼓起一个包,不仔细看又看不出来。不亲自把病历递出去,人家只会当我营养不良,根本想不到我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蒋磊给我弄了点中药,说是有奇效,整天弄得屋子里苦不拉几,还逼着我喝。我抱着中药碗磨磨蹭蹭,趁他出去给老婆打电话的空当悄悄倒进沙发旁的花盆里。只当滋补花卉,功德一件。
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登记过,这些年来断断续续都会收到对方寄来的电子邮件,过年甚至还有贺卡。以前还常常跟程远风感慨,如今的公益机构真是认真负责,我不过留下了一点个人信息,他们还逢年过节如此热情问候。程远风翻着白眼,嘲笑说他们不过惦记你身上的器官,怕你改主意不捐了。那时候一笑而过,仿佛器官捐献与否是八十岁以后才会考虑的事,怎想到这么快,就摆在眼前。
老辈人有个讲究,叫做死留全尸。我这一捐,全尸是注定留不成了,心里不是不遗憾的。晚上裹着被子想了又想,第二天还是拨通了红十字会的电话。
再不想死,也免不了一死。我道德没有多么高尚,情操没有多么无私,说白了,不过想借另一个人的手活下去。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魂器这种东西,我愿意广泛播种,哪怕死气沉沉地活着,可是能再仰头看到如此蔚蓝的天空,能再次脚踏实地地奔跑,哪怕只为了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束阳光,也觉得是值得的。
反复询问过本地红十字会,确定他们跟郭美美和郭美美的干爹没有一点关系,我的一个肾不会被拿去换一个爱马仕之后,才同意他们登门,正式签署器官捐献协议书。打完电话,转回头,蒋磊端着一碗粥,被我气得七窍生烟。我刚想跟他坦白,他扔下粥就走,到晚饭才见。他这个人,思想上有些保守的地方。无偿献血是肯的,但肯定不会同意我器官捐献。为此,我费了不少口舌,两个人不知道僵了多少天,就在我以为两个人就要这么冷战下去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
透过玻璃窗看他打电话时柔和到极点的表情,我也大概能猜到是谁帮了我一把。
他讲完电话回来,满意地看着桌上的空碗,还以为我都喝干净。我捅了他一把,问:“你老婆?”
他轻轻笑起来:“女儿要学钢琴,她想让女儿学舞蹈,跟女儿吵了一架,来找我诉苦。”
“结果呢?”我问。
“我让她们抓阄。”蒋磊一脸无辜,说出史上最公平的回答。
我捧腹大笑,说:“你老婆当时肯定是迷恋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
蒋磊仍旧一脸无辜,说:“这个我可真不知道。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男的女的来者不拒,长得漂亮就行。”
我皱眉:“那个时候?”
“七年前,我跟一个哥们在东北倒腾木材,发了,就转行做建材生意,钱越赚越多,人就有点空虚。穷人家出来的,也不知道啥叫享受,忽然间有了钱,恨不得上厕所不带纸,用百元大钞擦屁股。那时候就有点乱来,男的女的,天天换人。有喜欢的,留在身边玩一阵子,不喜欢的,上了床就丢开人家。直到五年前我认识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怎么,慢慢收了心,心里想,别管喜不喜欢有多喜欢,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后来女儿出生,怀里搂着这个孩子,就知道,自己是再也没有沾花惹草的理由了。”
所以我当初说什么也不同意程远风有孩子,男人对自己的孩子就是不同的。
我只是笑,没接话,他转过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说实话,我老婆这个人有时候犯迷糊,为人有点二,跟你倒是有点像。不过她勤俭持家,家务活样样精通,你嘛……不行。”
“滚!”我呲着牙,“我一个大男人持个屁家。”
但他这句话,也能稍微减轻我许久来的迷惑。
与他的相识太过戏剧性,我就算再往后退个五年八年,也不至于大街上见到个人,就信任他到如此地步。最开始也只是把他当做倾诉对象,毕竟我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跟陌生人发发牢骚是最安全的方法。但后来,实在是与他相处太过轻松舒服,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所以不觉有些陶然。况且程远风虽然也是本市数得上的有钱人,但实在比不得大款蒋磊,蒋磊要难为程远风,根本用不着在我身上使用什么迂回战术。
所以我与蒋磊的相处,与其说是朋友间平等信任的共处,不如说,我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我生命里已经看不到一点希望,所以哪怕是虚假的光芒,我也希望得到。
但好在,这阳光是实实在在,充满温暖的。
又聊了一会儿,就等来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人是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三十岁上下,穿着得体,精神饱满。那男人姓张,女人姓梁,大约世面见得多了,见我这样也丝毫不觉得奇怪。仔细跟我讲明所有细则,把所有隐藏条文也都说清楚,问我,是否需要再考虑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