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变地主》[ 种田文 ]——作者:鬼屋

作者:鬼屋  录入:04-13

    穿越来古代后,卫乐跟人交流的次数到是增加了,毕竟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还不是他学过的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他不小心都难。
    幸好他这个秀才身份给他加分不少,让他平时出门交流少了一成麻烦,一般问事都会得到答案。当然他问的时候也很小心,尽量问一些普通人知道,但一心闭门读书的秀才很有可能不知道的事。
    古代很迷信,要是让人知道他附身还魂,非得当成是妖怪拉出去烧死不可。
    卫乐最近几天都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把整个三进院子都打扫一遍,每天累成了狗。原身的身体还是差了点,即便他刻意锻炼,也不是几个月就能炼出他前世的好身体。现在的身体让他去和人打架,估计一打二没问题,再增加一个人就很悬了。
    前世他一打五都没问题,这世道就是这样,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架就得小心没命。所以街上的混混基本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这样的人他们惹不起。
    至于卫乐,对他来说反正他只有自己一人,他不怕死,不要命的就来跟他打架吧!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反而能豁出去。
    要不是守着对爷爷奶奶的承诺,估计卫乐早跟人去道上混了,凭他这样的狠劲,出头是迟早的事。但他始终记得爷爷和奶奶临时前对他的不放心,让他好好活,不要做缺德事。
    就是这样一句叮咛的话,让卫乐成了一个不那么让人讨厌的小混混。
    穿来古代后,有了条件让自己过好一点,卫乐自是不乐意再受委屈。特别是秀才这个身份,他要一直保持着。不去继续参加科考,但秀才身份也不能丢了。秀才每两年要考评一次,他不能给原主丢人。
    原主再不好,学文还是挺扎实的。卫乐就每天把原主记忆中的内容写下来,然后反复背诵,把它们变成自己的。
    他好歹也是读过高中的,虽然当初他学的一般般,可高三的经历却是实打实的,背诵小意思啦!
    越是翻阅原主的记忆,卫乐就越是惊讶。原主居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虽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失了,但卫乐还是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变好了。以前要背二、三十遍才能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住了。
    原主看过的书不少,毕竟是侯府出门,侯府的书籍再怎么样也比穷寒出生的秀才家中要多。光是默写出来的书籍,卫乐都能装点他的书房了。
    得,现在书房才是名副其实。反正他每天也要练字,一边默写一边练字,一举两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写出一本书,估计等他全部默写出来,应该有几百上千本。
    实在是原主的记忆力才好了,记得书籍十分庞大广泛,什么内容都有。只是知道他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原主自己,可就算是这样也没逃脱开算计,还是被赶出了侯府。
    幸好原主博览群书,连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内容也都记了下来,现在全便宜了卫乐,这些东西可是传家之宝。真正的书香门第靠的是什么?不就是书籍吗?他相信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养,有着这些书籍,总有一天会发扬光大的。
    要知道古代书籍刊印是很麻烦的,好多书籍流传都不广,只有少数人家才有。现在只要他把脑中的书籍都默写出来,一分钱都不用花,所以卫乐这个便宜是捡大了。
    就连四书五经卫乐也默了,反正这东西以后也可以给孩子学习,趁着现在原主的记忆没有消失,赶紧把它们默写出来,完全变成自己的才是正事。
    这样一来,卫乐每天的时间就很紧了,还要抽空去县城把订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回来,忙的他团团转不说,银子也花了不少。主要是他买了许多的纸墨,甚至上好的纸墨他都买了一些,专门用来默写那些古籍的。
    卫乐按照书籍的贵重,把最好的先默写出来,然后是次等的,最后是才是常见的。笔不离手的后果就是,卫乐的字更好了。
    他写的认真,从一开始仿照原主的字迹,到现在有了一丝自己的风骨。卫乐很满意,原主的学识都在,他能看得出字迹好坏。
    当然卫乐在忙碌的时候,还不忘进山捕猎。仔细请教过村中的猎人后,卫乐在一些小动物们常去喝水的地方下了几个套子,比起猎人们的套子,他的要复杂一些,而且保证猎物们踩进去就不要想人挣脱。
    卫乐在陷阱上面做了一层伪装,又在旁边做了记号,提醒其他的猎人或是进山的村民们小心,这里有陷阱,他只是想打猎,可不是想害人。
    卫乐下的陷阱很隐秘,位置也挑得好,三个陷阱里都有猎物,而且还都活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和一只半大的野羊。
    卫乐把猎肉放在背篓里,又把陷阱还原,再抓两次这三个陷阱就没用了,得还个地方布置。
    陷阱还原后,卫乐这才背着他采的野菇和猎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卫乐又背着不算轻的猎物,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
    好在这条路也是猎人们常走的,比起其它地方要好上许多,起码小心一点就不会摔跤。
    与卫乐家相距五百米的地方则是村子里老猎人李大海的家,因为年纪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猎,平时靠着家中的两亩田地和帮人硝皮子过活。
    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酬劳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毕竟硝皮子也需要几样药物,花下来也得十来文。本来想直接给他四十文钱的,可李大海馋兔子肉了,于是就换成了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李大叔,羊杀了你再割条腿去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只是羊皮我需要,攒上几张回头做衣服呢!”卫乐把野羊抱出来,李大海直接接了过去,摆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卫乐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牵出骡子驾好车,往镇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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