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 强推[古代架空]——BY:孟冬十五

作者:孟冬十五  录入:02-15

  “在此,薄酒一杯,敬楚兄弟!”
  “敬楚兄弟!”
  酒过三巡,楚溪客才将将回过神儿。
  这件事对他的刺激有点大,需要好好捋捋——
  因为听了府兵们的规劝,夏州节度使没吃太多肉,中毒就没那么深,也就没有死;而府兵们之所以如此小心,是因为听了他的劝告……
  这是不是就说明,剧情并非不能改变,原本必死无疑的人有可能死不了?!
  如果、如果真是这样,他就不用离家出走了啊!
  楚溪客原本拔凉拔凉的心一瞬间冒起了温热的小泡泡。
  府兵们喝得有些醉了,絮絮叨叨地说起了掏心窝的话。
  “经此一事,使君他老人家也算看开了,兵权啊,官位啊,储君啊,都是虚的,也得有命享受不是?”
  “谁说不是呢,昨日我还听使君跟夫人念叨,说是再过两日能下床了,就到圣上跟前请辞,兵权交出去,就此荣养,若圣上还不放心,他就留在长安。”
  “若使君留在长安,咱们哥几个说不得也得留下。”
  “我倒觉得长安不错,留下也不亏。好生攒几年银钱,赁个小院子,把老娘亲接过来,也让她老人家见识见识这京城的繁华。”
  “说得没错,到时候咱们还能去楚兄弟摊子上吃羊肉夹馍,若有人找他麻烦,哥几个就组团给他撑腰!”
  大伙一通笑。
  楚溪客也跟着笑起来,听着府兵们朴实而真挚的愿望,他是真心希望他们能实现。想到自己,又生出一丢丢忧伤。
  他原本也做了很好的计划,上午跟着阿翁读书,傍晚摆摊卖烧烤,过几年考个功名,再把如今租住的蔷薇小院买下来,给桑桑搭建一个漂亮又舒适的小树屋……
  如果就这么离家出走了,这些美好的计划都要泡汤了。
  正想着,突然听到一阵敲锣声,众人挤到窗口一看,瞧见一众金吾卫在前鸣金开道,红衫乌刀的东宫卫缀后护卫,中间簇拥着一个戴着金冠、穿着亲王服制的人。
  “是太子殿下!”有人惊叫道。
  “应该说是‘前’太子,早就废了,还叫什么太子殿下?”有人阴阳怪气地纠正。
  楚溪客心头一震,废太子?不就是主角攻吗!
  他连忙挤到显眼的位置,伸着脖子往外看,瞧见那位“主角攻”坐在马上,一身四爪蟒袍,鼻子眼睛确实挺标致,身材看起来也是高大挺拔的类型……唔,看起来还有点眼熟。
  楚溪客又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反应过来,这位废太子眉眼间的气质不正随了那个虚伪又小心眼的皇帝吗?
  单凭这一点,楚溪客就已经对这位“主角攻”爱不起来了。
  楚溪客果断收回视线,长长地舒了口气:“阿兄,我想好了,我不离家出走了。”
  就算别的剧情他控制不了,也绝对可以保证,自己不会对这个“主角攻”一见钟情,周围的人不就不用为了这盆狗血爱情买单了?
  楚云和笑道:“别不是因为看了一眼皇长子就不想走了吧?”
  “怎么会,他还没钟离公子长得好看呢!”
  楚溪客一脸骄傲地说完,冷不丁瞧见楚云和挑起的眉毛,连忙补救:“当然,也比不上阿兄俊朗帅气!”
  “这就对了。”楚云和勾住他的肩,“走,继续吃酒去!”
  “不吃了,我要回家了,我已经开始想念阿翁和桑桑了。”
  楚溪客很是迫不及待的样子,立马拎起自己的小包袱,抱起那一瓢半死不活的小杂鱼,风风火火地往楼下跑。
  多少还是有些醉了。
  楚云和不放心,跟几位夏州府兵打了声招呼,急匆匆追下楼。
  祥云楼对面是一家书肆,日常售卖书籍和文房四宝。钟离东曦平日里缺了什么都是让云崖过来买,今日罕见地亲自来了。
  不仅来了,还足足消磨了一个多时辰,摔坏三条廷圭墨,捏断四根湖笔。
  第一条墨香消玉殒是因为楚云和搭了楚溪客的肩,第二根笔拦腰折断是因为楚溪客敬了楚云和酒,第三条墨粉碎是因为楚溪客吃了楚云和夹的菜,第四根……
  云崖苦哈哈地提醒:“殿下,这笔再断下去咱们可就赔不起了!”
  钟离东曦冷飕飕扫了他一眼,第五根狼毫紫檀笔应声而断。
  终于,楚溪客离开了酒桌。钟离东曦这才整了整衣襟,不紧不慢出了门。
  云崖大大地松了口气,肉疼地跟掌柜结了银钱,临了还把那些残笔断墨兜起来,打算带回去补补凑合着用。
  祥云楼外。
  楚云和正在叫骡车,打算把楚溪客送回去。楚溪客背着包袱等在路边,乖乖巧巧的,看着就惹人疼。
  邻家种了棵杏花树,粉嫩的枝条越过墙头,招招摇摇地惹着行人的眼。清风拂过,细碎的花瓣轻轻盈盈地飘散开来。
  许是杏花也中意俊俏的少年郎吧,周遭站了许多人,各得杏花两三朵,偏偏楚溪客落了满头。
  唇红齿白的少年郎,洋洋洒洒的杏花雨,本是一帧清新可爱的春日美景,往来之人明里暗里地欣赏着,下一刻,就见少年像是打湿皮毛的小狗子一般,猛地甩了甩脑袋,满头花瓣落荒而逃。
  钟离东曦忍俊不禁,不愧是他,总能如此出人意表。
  “别动,还有。”楚云和挨近了,帮楚溪客择下一片花瓣。
  同样年华正好的少年郎,不同的风姿,各有各的颜色,这样亲昵地挨在一起,很是登对。
  钟离东曦脚下一顿,没有过去,而是“不经意”地扯了下牛尾巴。
  青牛年轻气盛,当即哞哞地抗议起来,还用力甩着脑袋,牛角上的银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
  楚溪客听到了,下意识看过去,乌黑的眸子瞬间闪起了小星星:“是钟离公子!”
  这份毫不掩饰的惊喜给了钟离东曦底气,他这才迈步过来,站得比楚云和更近:“小郎君这是要回家?我也买好了,不若一道走?”
  楚溪客连忙点点头,道:“阿兄,不用叫骡车了,我搭钟离公子的车回去就好,我们是邻居,住的可近了。”
  楚云和笑眯眯地说:“你吃了酒,被‘外人’捎回去我不放心,就不麻烦钟离公子了。”
  钟离东曦慢悠悠地重复楚溪客的话:“‘我们是邻居,住的可近了’,怎么算是外人呢?”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一瞬间仿佛电闪雷鸣。
  楚溪客像条小泥鳅似的哧溜一下蹿上了牛车,只露出一个脑袋,朝两人招招手——
  “阿兄,帮我说一声,今晚也不能摆摊了,明日见。钟离公子,快上来啊,后面好几辆牛车堵着呢!”
  楚云和无奈又好笑地摇摇头。
  钟离东曦抬脚上车,眼中漫上浓浓笑意。
  这一回合,钟离东曦胜。
  牛车中,钟离东曦体贴地没有询问楚溪客为何带着包袱。倒是楚溪客,借着酒劲絮絮叨叨地把自己卖了个干净。
  当然,他没有提“前朝太子”这一茬,只是说了曲江宴和鹿鸣的事。
  “钟离公子那日也在场,其实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了吧?想想当初,你还叫我‘鹿崽’来着,我当时还觉得八竿子打不着,没想到,绕了一大圈,我竟真的和‘鹿’字有缘。”
  “这下,你可以叫我‘鹿崽’了。”
  楚溪客乌溜溜的眼睛望着钟离东曦,真如受惊的小鹿一般,有些无辜,也有些无助。
  钟离东曦心头微微颤动,声音透着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那日初次见你,我便不由想起了林间的小鹿,健康,灵动,快乐,眼睛干干净净,模样也漂漂亮亮,就像你。”
  “原来我在钟离公子眼中是‘漂漂亮亮’的。”楚溪客莫名开心起来,“我已经开始喜欢这个名字了。”
  钟离东曦笑笑:“喜欢就好。”
  两个人彼此看着,又双双错开了视线。
  楚溪客拍了拍微烫的脸,怀疑自己是不是喝多了,不然为什么突然晕晕乎乎的,仿佛看到了桃花朵朵开?
  钟离东曦暗自平复着略快的心跳,又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是一个小少年而已,打算当做弟弟疼的,这莫名的紧张是怎么回事?
  牛车辘辘而行,车身晃晃悠悠,围起了这一方小天地。
  狭小的车厢中,楚溪客身上的酒气显得越发浓郁起来,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屏住呼吸,生怕把钟离东曦香喷喷的车子熏臭。
  “不舒服?”
  钟离东曦借机坐到他身边,摸了摸额头,还帮他择下头顶的一片花瓣。
  重点是“择花瓣”,钟离东曦还特意找了找有没有第三瓣,若是有,那他就相当于比楚云和多择了一瓣!
  可惜没有。钟离东曦不动声色地离楚溪客更近了一寸,权当补偿。
  楚溪客闻到他衣服上淡淡的龙脑香气,晃了晃脑袋,软叽叽地说:“没有不舒服,就是酒喝得有点多了,头晕。”
  “外面的酒质地浑浊,口感辛辣,饮得再多也品不出酒之雅趣,下次若再馋了不必去外面,我找几壶好的给你。”
  这就是钟离东曦的小心思了,一点点把少年的胃口养娇,就不怕他轻易被外面的粗枝杂草绊住脚了。
  果然,楚溪客很是期待地点点头,结果点得太实诚了,一下子磕到了钟离东曦肩上。
  “啊,抱歉……”楚溪客有些不好意思。
  钟离东曦不解地问:“为何突然道歉?”
  “我方才不小心磕到你了。”
  “如何磕的?我竟毫无感觉。”
  “怎么会?我力气可大了。”楚溪客学着刚刚的样子,再次“咚”的一下磕在钟离东曦肩上。
  钟离东曦点点头:“嗯,确实力气挺大。”
  楚溪客这才反应过来,笑道:“你逗我呢?”
  钟离东曦缓缓笑开。
  钟离东曦五官本就生得俊美,为了迎合“乐师”的身份,又特意往华丽美艳的方向打扮,这么处心积虑的一笑,还真有一段勾魂摄魄的风韵。
  楚溪客情不自禁红了脸。
  钟离东曦轻抚着肩头,仿佛小郎君那颗硬乎乎的脑袋还搭在上面,只觉沉甸甸的,同时又有隐秘的欢喜悄悄生出来。


第27章
  楚溪客捧着一瓢鱼, 藏着小包袱,狗狗祟祟地进了家门。
  姜纾正坐在大桑树下喝粥,刚好是楚溪客平时爱坐的那个位置。桑桑趴在他腿边, 面前的瓷碗里放着小鱼干,小家伙却不怎么感兴趣的样子。
  直到楚溪客进门, 一人一猫不约而同抬起头, 眼神明显生动起来。
  姜纾随即低下头,继续喝粥。
  桑桑则不懂得掩饰,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喵喵呜呜的叫声和平时听起来不太一样, 像是在批评不听话的小孩子。
  楚溪客暗搓搓地把小包袱藏到蔷薇花下,那瓢无处安放的小杂鱼终于摆到了它适合的位置:“阿翁, 桑桑的小鱼干快吃完了,我出去买了一瓢……”
  姜纾淡淡地点了点头:“在外面吃过了?”
  “没, 还没吃。”楚溪客努力藏起心虚。
  “那就坐下一起吃吧!”姜纾语气依旧淡淡的。
  桌上有一碟小菜,两碗粥, 其中一碗被姜纾喝了一口,另一碗没动, 碗里放的是楚溪客常用的汤匙。
  楚溪客鼻子一酸,当即喝了一大口, 同时用碗挡着脸, 不让姜纾看到他湿红的眼圈。
  “喵~”
  瞒得了姜纾,却瞒不过桑桑,小家伙踩着楚溪客的胳膊立起来,毛绒绒的小脑袋轻轻地蹭了蹭他的脸。
  楚溪客终究没憋住, 哽咽着吸了吸鼻子。
  姜纾放下粥碗:“有那么难吃吗?”
  楚溪客哑声道:“那是相当、不太好吃了。阿翁, 以后家里的饭还是我来做吧!”
  姜纾抬眼看着他, 没吭声。
  楚溪客心虚地喝着粥,努力想着补救办法。
  他盲目乐观地期待着姜纾还没看到那封“离家出走信”,于是他决定把信偷走——只要没有证据,就可以当做无事发生!
  趁着姜纾在院子里浇花,楚溪客悄悄溜进书房,在姜纾的书案上翻来翻去。
  这个香樟木的大书案是贺兰康亲自扛过来的,姜纾嘴上嫌弃笨重不雅致,实际每日吃完早饭第一件事就是趴在书案上写字画画。
  因此,楚溪客清晨出门的时候特意把信放在了上面——怎么没有了?
  楼下传来规律的脚步声,这样不紧不慢走路的只有姜纾。
  楚溪客一边喊着“桑桑别跑,不可以踩坏阿翁的画”,一边毛手毛脚地凌乱的桌面恢复原状。
  桑桑乖乖地趴在旁边的绣墩上,圆乎乎的小毛脸上有种名为“无语”的表情在闪现。
  脚步声更近了,楚溪客声音更加情真意切:“桑桑你看,书案都被你翻乱了,唉,没办法,我先随便整理一下好了。”
  话音刚落,姜纾就出现在书房门口。
  楚溪客弯着眼睛,甜甜一笑:“阿翁别生气,桑桑肯定不是故意的,它就是太喜欢阿翁的画了。”
  姜纾似笑非笑地抬起手,朝着桑桑一指:“在找那个吗?”
  楚溪客凝神一看,这才发现那封被他折成心形的告别信就在桑桑爪子下压着!
  桑桑眯着眼睛“喵”了一声,仿佛在说:“但凡你不利用我,这玩意我就给你了喵~”
  楚溪客:“……”
  该怎么形容呢,缺心眼子翻车快?
  姜纾一个眼神,楚溪客就蔫头蔫脑地贴着墙壁罚站去了,一边罚站一边主动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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