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意外,他以为兰缪尔会哭的,但是没有。
透过黑暗的夜色,那双低垂的瞳孔中,什么喜怒都没有。
不多久,昏耀就有点后悔这个晚上了。
他的奴隶受的刺激太大,从夜晚的蚌壳变成了白天的雕塑,魔王心想。
自那以后,兰缪尔呆在窗边的时间越来越长。
有时候昏耀早上离开宫殿时他在那里,夜晚回来他还在那里,大多时候是一动不动地望着结界崖上的那团光芒,安静地沉默着。
哪怕昏耀多次暗示“硫砂不是完全不懂规矩的家伙,不该看的她不敢看,那晚她早在开始之前就走了”,以及“你跟在我身边,没有魔族会吃你,我也不会给你喂魔族的肉吃”。
都没有用。
兰缪尔说:“吾王可否换一个地方束缚我?”
他想了想,很不熟练地将手贴在胸前的衣襟上,缓缓道:“您想怎么样,都可以。”
上一次他提出这个要求时,昏耀吓唬他,要给他吞火石。
这次,魔王看了看窗外的风雪,焦虑地在心中默算着冬季剩下的日子。
当寒冬过去,地底的火脉就开始苏醒。
气温开始变暖,冰湖开始解冻,苍茫的霜角群山中,逐渐传来野兽活动的声息。
昏耀终于得以在把人类彻底养坏掉之前,将兰缪尔牵出宫殿。
只是偶尔溜一下而已。昏耀这样想着,然后顺手把骨钥放在了自己的兽骨王座上。
“吾王这是什么意思!?”
无数魔族惊恐不已,私下议论纷纷。
此前兰缪尔一直呆在昏耀的宫殿里,许多魔族对他的最深刻印象还停留在那场人类王城之战的时候。
只记得有位白袍金发的圣君陛下,强得不似人族,是唯一能和他们的王正面交手的家伙。
转眼一年多过去,如今看到王与这人奴形影不离,众魔族只觉得冷汗涔涔。
尤其那些在第一年肆意欺辱过兰缪尔的家伙,每次来觐见魔王的时候,都担心自己的盘角随时有可能不保。
许多魔族苦着脸跑去找大祭司塔达,求他给算一算。
老人家高深莫测地在骨筹上摸来摸去,最后一锤定音:“哦……这是王的姻缘啊。”
“姻缘!?”
多古一蹦三尺高,老脸惊恐地扭曲,“什么叫姻缘?塔达,你的占卜铁定是又出错了吧!”
“老天爷啊,叫地火把我老头子给烧了吧!”
老巫医吐沫横飞地叫起来,抓着自己乱糟糟的发辫,“我之前可给他施过厉害的咒,他万一记恨上我,在王的面前说我的坏话……”
大祭司嫌弃地后退两步,懒得理他。
昏耀本人可不在意这些。自从他开始溜人类之后,无数新鲜的事物让兰缪尔目不暇接,就像山里抽条的枝芽一样恢复了生机。
几天下来,这人就变回了日日跟在魔王旁边问东问西的样子,再也不当雕塑了。
昏耀心情好的时候,就给他解答一点;心情一般的时候,就晾着他;倘若心情不好,就使些鬼伎俩,骗骗他,吓唬他。
如果能看到兰缪尔露出或茫然或无奈的神态,昏耀的心情便会瞬间放晴。
总之,地火苏醒了,兰缪尔也活了。
万物欣欣向荣,魔王很高兴。
“深渊里,魔族的部落大大小小有二十来个,均以首领之名命名。其中势力庞大的,要数东北的瓦铁,西北的黑托尔,还有正南的贞赞……”
闲来无事的日子,昏耀就把羊皮地图展开,尖锐的指甲在那些山川线条上随意地指着,同兰缪尔闲聊。
“按照先祖留下的古老规矩,若魔王诞生,所有部落首领都要臣服;但同样是古老规矩,断角的魔又意味着耻辱。”
“首领们好端端的当着首领,谁想白白臣服?自然就打着为魔族抹消耻辱的借口,天天琢磨着如何宰了我……”
兰缪尔这才第一次了解到昏耀面临的处境。
虽有魔王之名,实际上却步步惊心。
“那……吾王这些年是如何应对过来的?”
昏耀:“唔,打服就行。”
兰缪尔:“。”
脑海里闪过一千种政斗故事的圣君陛下,深刻地反思了自己。
或许,他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习惯这群魔族吧……
寒冬过去后,大小各个部落的首领就要赶来王庭觐见魔王。
自古以来,每一次的王庭觐见都会流血。
这是一场暗中较量,不仅发生在王与首领之间,也发生在首领与首领之间。势力深厚的三大部落伺机而动,而那些零散的小部落则需要为自己找好阵营……总之,是个挺令魔头痛的大事。
昏耀一边做准备,一边每晚不厌其烦地在兰缪尔耳边叮嘱,近一个月都不要在窗边乱晃。
“你要认识到自己的过分美丽,”对于这一点,魔王倒是从来不吝啬夸奖,“如果被那些外来的首领瞧见,还不知道会给我惹出什么事。”
兰缪尔立刻小幅度地点头,展示出很乖巧的样子。
昏耀很满意,转天就将几捆细绳和一把骨片扔到他跟前,让他编着玩打发时间。
深渊里没有人间那么多的奇珍异宝,魔族多配骨饰。
色泽鲜艳的石头磨成珠子,再添上兽骨、贝类,甚至是先祖的残骨。将这些用绳结串起来,挂在胸前,或是系在发辫间。
兰缪尔从未亲自动手编过这种东西,他无从下手地捧着那些骨片,问:“吾王可否允许奴隶先去向工匠请教?”
昏耀:“这都不会。”
兰缪尔:“奴隶确实不会。”
结果那天,昏耀呆在宫殿里教他编了一个下午的骨饰。
之后一段时间,魔王总是能看到他的奴隶在认真地做工艺。
兰缪尔会将银灰长发如魔族那样编起来,赤足跪坐在地上,简陋的麻衣也不能掩盖一身光华。
有时不慎被尖锐的骨片划伤了,他皱眉将手指含到嘴里,用舌尖抵着伤口止血。过了会儿,仔细地确认不再流血了,再重新拿起一颗新的珠子。
……可爱,魔王悄悄偷看并心想。
他偷看了大概半个钟,忽然觉得不妥:自己怎么能天天觉得仇人可爱?
兰缪尔摆弄了半天,有一个绳结怎么也系不上。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用唇艰难地叼起一侧,换成双手来系。
昏耀决定不纠结了。可爱就是可爱,这和长得美一样,是无可辩驳的事。他恨兰缪尔,不妨碍他承认这个人可爱。
兰缪尔学得快,审美又比粗俗的魔族高出不知多少倍,等到各个部落的首领陆续出现在王庭的时候,已经能做出十分美丽的饰品。
他将其中最精美的一串骨饰胸链献给魔王,笑着说:“您可以把骨钥挂在中间了。”
昏耀大为皱眉,心想这奴隶实在狡猾。如果把骨钥做成胸链佩戴,他岂不是天天要把骨钥带出去?那也就等于要天天把兰缪尔带出去……
这家伙,嘴上装得乖巧,其实果然还是想出去!
——魔王似乎没有意识到,兰缪尔从来也没说过,希望他日日贴身戴着这串骨饰。
转天,兰缪尔就被昏耀带到了王庭觐见的大典礼上。
当魔王带着他的人类奴隶踏入森严的大石殿时,下方无数首领和护卫们看到兰缪尔,都露出了情不自禁的惊艳之色。
“天啊,昏耀吾王。”
首领贞赞率先赞叹,“您的人类奴隶实在美丽……”
昏耀大笑一声:“那是当然!”
——他内心简直爽得不行,连建立自己的王庭时都没有过如此之大的满足感。要很努力才能保持威严,不至于在首领们面前得意地摇尾巴。
魔族的部落之间习俗差异很大,有的首领将鳞片涂得五彩斑斓,有的首领在尾巴上系着叮当作响的骨铃,还有的盘角上插满鸟类羽毛……但无一例外都是体格健壮、双角雄伟、煞气腾腾的大魔们。
大祭司塔达将鼓声敲响,高喊:“远来的首领,觐见王庭之王!”
首领们就齐声发出低吼,半跪下来,割开额心并将血涂抹在鳞尾上。
“吾王!!”
他们声如震雷,“吾王!!”
在兰缪尔看来,魔族的仪式无一例外,都充满着野性与蛮荒的气息。
年轻的祭司端上烧热的酒,魔王先与诸位首领共饮,随后便进入分食的环节:
侍从依次献上巫骨虎的心脏、死狼的肝脏以及角马的肺脏——据说,它们分别象征勇毅、智慧与不屈——再由魔王亲口选出三至五位部落首领们,赐其与王分食的荣誉。
兰缪尔站在魔王的兽骨王座后,他盯着那些血淋淋的脏器,只觉得浑身发麻。
他忍不住小声问:“……生吃吗?”
昏耀刚抓起一颗滴着血的虎心,闻言回头,眯了眯眼:“尝一口?”
兰缪尔脸色青白,飞快地摇头。
昏耀笑了,他伸手,用染血的拇指随意地在人类的嘴唇上一抹,留下一道摄人心魂的殷红:“真娇贵。”
接下来的十几天,兰缪尔的脑子因接收了太多崭新事物的冲击而变得乱七八糟。
比如,他不懂怎么前一刻还是一对一的摔跤,转眼间两个部落就一拥而上,不死不休地打起来了,旁边还有一群看热闹的魔族在兴奋地叫好;
也不懂为什么魔族会一言不合就在野外合化起来,篝火把两条纠缠的滑腻身影照得亮堂堂的,放肆的叫声传得老远。
这种极度野蛮的残杀与交媾刺激着兰缪尔的神经。另一个问题也接踵而至:他吃不下连毛带血的生肉,也喝不了魔族的烈酒,但觐见期间居然没有别的饮食。
幸好昏耀还算照顾他,在应付那些首领的间隙,能记得给他弄点熟食、羊奶以及粗饼。
“觉得怎么样,是不是还是呆在宫殿里舒服?”
夜晚,魔族们渐渐散去了。昏耀搂着兰缪尔坐在噼啪燃烧的篝火旁。
“……会适应的。”兰缪尔摇头,他的面上带有疲惫之色,但神情却很平静,“奴隶已经身在深渊了。终有一日,这里也会成为我深恨而深爱的地方。”
昏耀不说话了。
他借着火光深深地凝望人类的侧脸,兰缪尔眼角下的那枚紫色鳞片在火光中闪烁,亮如泪滴。
“记得时刻跟在我身边。”魔王低声道,“别乱跑,别惹事……再忍几天,就结束了。”
当时的兰缪尔还不明白,昏耀口中的“惹事”是指什么。
直到四天后,魔族们开始了以夸耀武力为目的的肉搏角斗。
当昏耀走上角斗场,与另一个虎背熊腰的大魔开始打起来的时候,兰缪尔忽然感觉到……有魔族的鳞爪在不怀好意地摸他。
他侧眉回头,看到一个首领满脸邪笑,眼神像渴切的毒蛇。
而不远处的异部落魔族们,也都用一种看热闹的表情嬉笑着指指点点。
“真是只漂亮的人皮猪。”
那些魔族小声说:“吾王太不厚道,当年怎么说也不让我们把人奴带进深渊,自己却养了这么个风情万种的小家伙……”
兰缪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在遭遇什么。首领的爪子从他的脊背一路往下,在腰际狠狠掐了一把,紧接着又要往腿间的地方滑落。
他面色冷了冷,下意识要起身,却被魔族仗着蛮力按了回去。
“你最好别出声,贱猪。”那首领坏笑着说,“要是我们敬爱的断角魔王,被他的奴隶害得一个分心死在角斗场上,那可就有意思了。”
“……”
兰缪尔盯着那位首领腰间别的短刀。
心里想起的,却是昏耀强调的那句“别惹事”。
他沉默地垂下眼眸,心想:怎么算惹事?
如果魔王的奴隶被首领强行抓去合化了,是不好的事吗?
还是说,如果王的奴隶拔刀捅伤了前来觐见的首领,那才是更不好的事?
魔王的部下就在不远处,却对这里的骚动无动于衷。在深渊,奴隶被这样对待,是不是很正常?
他对昏耀承诺了“会适应的”,现在是否也是应该“适应”的范畴?
兰缪尔心里忽然十分茫然。他对深渊,对王庭,对昏耀的了解……还差得太多。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那个大魔并没来得及真将他怎样。
昏耀结束战斗的速度显然超出了他们的预想,看到魔王向这边走来,作恶者和旁边几个嬉笑的魔族飞快作鸟兽散。
只有兰缪尔还僵硬地坐在原地,银发凌乱,眼神迷茫地看着停在自己面前的那道身影。
“王……”他小声说。
昏耀扯着兰缪尔的胳膊把人拽起来,森然四顾:“谁刚刚碰他?”
周围噤若寒蝉。
魔王问他的奴隶:“为什么不喊我?”
兰缪尔想了想,觉得如果实话实说自己担心影响他,以昏耀的脾气必定要别扭。所以轻声道:“在适应。”
兰缪尔并不能察觉这句话背后蕴含的威力,出口后才发现魔王的面庞瞬间变得阴鸷,眼眶里隐隐爬上了红丝。
昏耀咬了咬牙,呼吸粗重:“你……”
魔王的心脏被一种从未有过的痛楚咬了一口。
他不知道为什么,是觉得自己的蚌壳不应该被粗暴地撬开吗,还是觉得曾经高贵圣洁的宿仇不应当顺从于这种侮辱?
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昏耀喉结滚动一下,沉声问:“是谁?”
兰缪尔看向刚才那位首领。
大魔的表情有些尴尬,但也没当成多大的事,讪讪地笑道:“哦,吾王不要怪罪,您的奴隶不太懂规矩,他——对,他扭着屁股诱惑我!”
他向周围吹了个口哨:“是吧,你们都看到了。”
魔族们哄堂大笑,连连点头。
昏耀向那个首领走过去时,后者还在耸肩:“吾王总不至于为了一个人类奴隶,对您的血脉弟兄太过苛……”
话音未落,魔王的鳞爪就“噗嗤”一声捅穿了那家伙的脖子。
兰缪尔倒抽一口冷气,被血浇了满身满脸。紧接着,这位首领的十几个亲卫发出如丧考妣的惨叫,纷纷拔刀杀了上来。
这下全乱套了。昏耀把他往后一推,眼都不眨地迎上去。魔王这边的护卫们看着打起来了,也加入战局,很快尸体就横了一地。
战斗结束时,那首领还没咽气,正捂着喷血的脖子瘫在地上爬。昏耀又走上去,将这个倒霉蛋踩在地上,慢条斯理地将其四肢和鳞尾都活生生扯断,才肯放他解脱。
……兰缪尔从没看过如此血腥又如此突兀的虐杀,脸色青白,差点没吐出来。
那些外来部落的魔族都被吓破了胆,瑟瑟不敢动弹。
在无数恐惧的目光之中,浑身浴血的魔王走到人类的身前。
“兰缪尔,你要适应的是这个。”
昏耀恨恨地将掌中的血抹在他冷汗涔涔的脸上、脖颈上和手臂上,像是惩罚,又像是要以此洗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是我,”昏耀偏执地盯着他,“不是那些渣滓。是我。”
那天晚上,兰缪尔从篝火燃起开始劝,一直苦口婆心地劝到篝火熄灭,才总算让魔王打消了将那些最初看戏的部下们也一起砍头的想法。
随后,昏耀把人类抓到水池子里洗浴,反复洗了三遍,才嗅不到血腥的气息。
兰缪尔也抬起胳膊闻自己,若有所思地说:“魔族好像都带一点血味,您身上也有。”
昏耀:“你又不是魔族。”
兰缪尔无可奈何:“……那您往我身上抹什么血呢?”
昏耀不吱声,拿了毛巾将兰缪尔的长发擦干,又听见奴隶忧心忡忡地问:“接下来您想怎么办?”
一个部落的首领和随从亲卫,全死在王庭,居然只是为了一个人类奴隶——兰缪尔依据常理推断,觉得这得是个大麻烦。
但昏耀显然不那么想,他甚至以为兰缪尔在问要如何处理尸体才妥当,于是回答:“可以烧出骨头,挂在我的宝库里。”
“……”
兰缪尔很难接话,只好闭上嘴,数着从自己额前发丝上往下掉的水珠子。它们圆润而晶亮,透过夜幕看过去很像黑色的珍珠。
忽然,昏耀凑过来在他耳后又嗅了一下,说:“好了,你还是要干干净净的。”
很奇怪。很多年后,无论是令人作呕的猥亵,还是过分刺眼的杀戮,兰缪尔都记不清了。
但他还记得这个在浴池的夜晚,昏耀从后面给他擦着头发。
当第十七滴晶莹的水珠从眼前坠落的时候,那位满身血腥的魔王在他耳后认真说,他要干干净净的。
作者有话说:
是谁天天把心爱的小蚌壳弄脏了又生气地要洗干净呢?
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洗不回原先的样子了就该后悔死了!
在许多年前,战败在魔王手底下的家伙,基本上是没有活路的。
魔族本就嗜杀。昏耀又少年断角、命途多舛,在遇到兰缪尔之前,完全是一条尸山血路杀上来的。
小至一对一的角斗,大至部落之间开战,按照昏耀的信条,若不在战斗之前臣服,那八成就是你死我活。
死在他手下的倒霉大魔不计其数,都被烧出了骨头,挂在他的私库里面。
只不过后来,魔王日复一日地跟圣君待在一起,多少也被腌入了味儿,杀性逐年递减,偶尔也会放手下败将一条命了。
到了圣君下深渊的第七年,当昏耀自北方征战归来,拿着一对青黑色的盘角懒洋洋地推开自家小库房的门时……他才恍然意识到,自己还真的许久没往这里塞骨头了。
吱呀——
暮色四合时分,雕刻着恶虎、巨蟒与金珠的铁门向两侧打开,魔王走进了他的的私人宝库。
许多部落首领会喜欢在自己的私库里堆满奇珍与宝石,但昏耀对亮晶晶的东西兴趣缺缺。
他这座宝库里,更多的是在决斗中杀死的大魔的盘角,征服部落时带走的战利品,以及从亲手猎杀的巨兽身上剥下来的皮毛、牙齿和头骨。
当年兰缪尔第一次踏入此地的时候,对于王的这个有点诡异的收藏癖露出了十分微妙的表情。
还说:“看来等我死了,吾王一定会把我烧出一副完整的骨架,摆在最显眼的地方。”
“凭什么把你摆在最显眼的地方,嗯?”魔王哼哼。
兰缪尔不接这个话头,他四下瞧瞧,最后指着正中一个颇显空荡荡的高处道:“您看,这里就感觉很不错。”
昏耀又好气又好笑,便说:“也好,那就留给你未来的尸骨。”
可是等到一年后,昏耀征服了西方的罗卢部落,就把首领罗卢的那对大盘角挂了上去。
等兰缪尔再次进来这里,就露出一点失落的神色。显然,他很喜欢这个位置。
这下可好,魔王又找到了一个欺负奴隶的途径。他故意让兰缪尔再挑,每当人类挑中一个心仪的位置,他就会用下一件战利品把那里占上,然后再耍赖似的把兰缪尔逗过去瞧。
就这么重复了多次之后,兰缪尔才终于意识到王只是在拿他开心……这个人类在某些事上,实在很好骗。
咯噔一声轻响。
昏耀随手将瓦铁的盘角挂在了一个角落里。
在北方横行霸道了多年的大首领终于死在他的刀下,魔王却心不在焉。
他在想兰缪尔,还有那句“不太紧急但还算重要的事”。
不知道为何,昏耀最近一想到兰缪尔就会心慌。总觉得人类的身体好像又变差了一点,性子好像又恬淡了一点。有时明明贴的很近,却总像是缥缈的雾气,抓不住也看不清。
可是,明明那些不好的日子都过去了,不是吗?
这七年,无论是仇恨还是伤害,无论是动荡还是战乱,他们都跌跌撞撞地走过来了,都已经走到前途一片光明的地方来了。
可能还是因为愧疚。昏耀心想,前几年他确实做得不太好,也就是兰缪尔这个荒唐的好脾气,竟然都忍下来了。
所以,以后要对奴隶更好一点。
禁锁已经取下,接下来就是考虑封后。
什么赏赐合适呢?别的不说,他身为王庭之王,总不能两手空空地开口求婚。
可惜兰缪尔跟了他太久,王庭大库房里没什么宝贝是人不认识的。昏耀悄悄琢磨了几天,觉得也就只有这里,这座魔王的私人宝库,还有可能给他一丁点惊喜。
昏耀在宝库里兜了一圈,首先挑了一把镶嵌了珍珠和碎金的长弓。
这是当年的首领罗卢准备送给他十岁小女儿的生辰礼,很轻,也很奢华。拿来送给兰缪尔还算合适。
被这次归途的伏击事件一刺激,昏耀终于决心给人类配武器了。
其实这念头早就有之,只不过他总怀疑兰缪尔会在深更半夜给他来一刀。而现在魔王看清了自己——他的理智还在疑神疑鬼,但他的本能却对兰缪尔已经生不出丝毫戒心。
所以给不给武器,结果可能都一样,那还不如给呢。
端详了一会儿,昏耀还是摇摇头,将这把长弓放下,往更深处走去。
宝库的深处,有一块明显空旷的地方。
半人高的珊瑚石台上摆着十几件物品,墙壁上也挂着几件。它们的做工都精致大气,隐隐散发着神圣气息,与其他藏品的粗犷风格截然不同。
一柄修长凛然的光明十字剑,一对可以贴身配在腰间的短匕,一件绘满神圣符咒的暗银色长袍,一套防御法阵加持的软甲,一个小巧的光明神母塑像……
还有一把雪银叶竖琴,三卷炽阳法术卷轴,几本泛黄的历史旧书,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昏耀认不出的东西。
都是兰缪尔的旧物。
七年前,魔族自人间撤军时,昏耀曾要求圣君将他的私物一起带走,兰缪尔全都听从了。
可惜唯独魔王最心心念念的那把金色神弓,兰缪尔说那是布雷特神殿的神物,并不属于自己,因而未能带下深渊。
珊瑚石台的最中间,还摆着一个铁制的匣子。
魔王伸手,掌心扣在匣子的盖上许久,才下定决心一般将其打开。
那把熟悉的蜜金匕首,正安静地放着光芒,躺在红绸上。
“……”
昏耀轻轻拿起它,有点出神。
他和兰缪尔,横跨了十四年的爱恨与缘分,都在这里了。
魔王从私库里走出来时,已经深夜了。
他最终挑走了那把雪银叶竖琴,至于最初看中的那把奢华长弓,魔王准备自己先淬炼一遍再给他。
最后,不知怀着什么样的鬼心思,昏耀将蜜金匕首也带了出来。
“……吾王?”
忽然,少女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昏耀转身。只见天珀站在那里,脸色铁青:“您手里的是……是什么?”
昏耀挑眉。
当年他亲手剥夺兰缪尔的法力时,尚未被封为少王的天珀曾在旁边看着,她认得这把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