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若不是与她有关,她真不想来禹州啊,以前都靠系统避开了周恕之,可是这一回却是避不开了。
系统:呵~
“方才我听人说,这里有人与我攀亲,那人现在何处?我倒是不知道,我竟还有个死遁入江湖的小叔叔,玉侠随舟随大侠,何不出来一见啊?”
沈柔章,竟真是悬水剑出现了!
众人开始心潮澎湃,而正是此刻,人群中有个不起眼的家伙开始慢慢撤退,但沈柔章有系统啊,系统平时虽然没什么作用,但找个人,实在是太轻松了。
她一下就跳到了这人面前,悬水剑一出,直接把人拦住了:“小叔叔,这是要上哪啊,来都来了,不坐下聊两句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这里,一时之间里面的飞侠蝶侠反而成了背景板,谭昭也懒得理会,走到周恕之旁边碰了碰对方的肩膀:“兄弟,收一收吧,再盯下去,都要把人烧穿了。”
周恕之:……才没有!你别胡说!!
第298章 江湖剑雨(二九)
随舟见自己无处可逃,便也不再往前走,只抬头看向面前执剑如火的年轻女剑客。
“你怎么认出我的?我想,我们应当没有我们真正见过面。”
沈柔章抬了抬下巴,只说:“你这双眼睛里面的妒火,可当真不配你现在这张面孔,你当真是我小叔叔吗?”
随舟接受了这个理由,然后点了点头:“当然,你姓沈,难道不是因为你母亲姓沈吗?”
“这天底下姓沈的人多去了,你与其在这里与我攀亲,倒不如说说为什么要嫁祸于我?一条人命,在你们眼里就如此不值钱吗?”
随舟却笑了笑:“你情我愿的事情,谈得上值钱二字吗?这个江湖,谁狠得下心,谁才能混的出名,我这把年纪了,出走半生,可谓是一事无成,若不是别人告诉我,我有一个名声贯彻江湖的大侄女,我还真不知道你的存在。”
沈柔章抓住了重点:“别人?哪个别人?让你诬陷我的别人?”
“或许吧,只是没想到你运道如此之旺,哪怕人没来,也有的是男人为你披荆斩棘。”
“你羡慕我啊?”沈柔章眼波一转,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别说得这么难听,我这人不怕被诟病,他之所以这么为我说话,当然是因为他是我的好友。”
“哎呀,也怪你们太蠢,在哪里办这什么狗屁大会不好,非要在禹欢茶楼办,这不是找死吗?”沈柔章笑了笑,眉眼的笑意却如同一把刀一样刻在了随舟扭曲的嫉妒心脏上。
凭什么呢,凭什么啊!他舍弃了本来优渥的人生,执意入这江湖,一入二十五年,未成家也没立业,除了空空的三侠山庄,他这辈子失败得简直无颜见祖宗。
年轻时候想得好,他立志惩奸除恶、要成为当世无双的大侠,他也结识了两位同伴,三人渐渐在江湖上闯出了一些名声,他开始变得沾沾自喜,哪怕他表现出来的态度非常平和,但随舟知道,自己心里是非常得意的。
并且因为大哥擅长轻功,二哥擅长寻人,而他作为三侠之中年龄最小的,却是武功剑术最好的一个,江湖上的目光落在他们三人身上时,大部分会自然地落在他的身上。
玉侠之名,是隐隐比飞侠、蝶侠要响亮的。
他从不将这些言之于口,但心里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年轻时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于是对二位兄长非常好。
但……好景不长,江南三侠名声确实不错,但多是仁义、热情之名,随舟尝试着去挑战江湖中成名的剑道高手,然后……次次折戟。
一次两次,他还能够安慰自己,可没有一次他翻越过那些剑道高山,甚至有一人直言他没有什么习剑的天赋,劝他早早改换门庭。
随舟气愤难当,也正是那一日,他心灰意冷,生出了回归家族的心思。
可叫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早已被家族排除开外,他那位好兄长为了独得家中资产,竟连同父母和族老将他的名字从族谱上划去,随舟之名,再也不是云岭随家的儿子了。
从前是他选择江湖,现在他却是不得不留在江湖,这些年他一直都在江湖中浮沉,却只是一叶小扁舟,可偏偏,他那个不受宠爱、被抛弃在荒郊野外的侄女,竟有了他可望而不可即的江湖地位!
这如何叫他不嫉妒!他心里的虫子简直在时时刻刻啃食他那颗快要发狂的心!
于是,当有人告诉他沈柔章的真实身份,并且承诺他只要设计成功陷害沈柔章,就可以帮他回归家族,讨回本来属于他的那部分家产时,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随舟早已不年轻了,他武功确实不错,但江湖上称得上武功不错的人一抓一大把,他想要的是顶尖,可如今他也早已明白,他的武功没有什么可能触碰到顶尖二字。
所以倒不如诈死离开江湖,至于这位令他嫉妒到发狂的大侄女,他可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在意。
同为家族被抛弃的存在,凭什么对方能够成为一流的剑客,他却只能年华老去,成为一个默默无闻的江湖人!
他心里甚至有些快意,哪怕这份陷害并不能要了沈柔章的命,但能阻碍对方继续成长,也很是不错了。
至于如何说服大哥,这实在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大哥陈阳钟这人说是仁义,但其实更重信义,凡是他答应的事情,他才会去拼尽全力完成,且只论亲疏远近,所以他只要恳求大哥,适时露出一些为难和苦衷,大哥就一定会帮助他完成这一计划。
而二哥欧阳许,随舟干脆将他排除在计划外,这人有点小聪明且虚荣做作,但胆子非常小,若是杀人的事情,他不一定会愿意参与,而且这个计划两个人就行了,没必要多添是非。
“成王败寇,今日是我技不如人,你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沈柔章却收了剑:“你可别摆出这幅从容赴死的模样,就冲你我这点血脉关系,我今日若真一剑杀了你,明日我屠亲的名声就会传遍大江南北,你心里似乎已经笃定,我不会真的杀你。”
随舟摇头:“你误会了。”
“误会?不,我觉得我说的是事实。”沈柔章说完,出手如电直接点住了随舟的穴道,随后提着人,迅速进了厅堂。
周恕之刚要紧跟着进去,就被谭昭一手给拉了回来。
“你拉我做什么!”
“唔,有人刚才拜托我,让你暂时不要接近沈柔章,她有正事要办。”
事实上,是系统刚刚直接在他这里刷屏,不停地跳脚说男妲己不怀好意!男色害人!男人就该有男德等等,谭昭看不下去了,这才答应暂时管住周恕之,让人不要在江湖人面前泄露与沈柔章的关系。
周恕之不太想放弃五年来的第一次见面,但……他心里也知道好赖,于是继续当“望妻石”。
谭昭:……朋友你这颗恋爱脑,确实是挺上头的。
但小青蛙系统见他这幅样子,却是相当地上火啊,如果不是小青蛙成精犯法,它说不定已经跳出来直接用棒槌敲打恋爱脑了。
系统:可恶啊!千算万算,还是被他给逮到了机会!你说他怎么就这么坚持不懈呢,明明沈柔章都拒绝他了,他怎么还……(以下省略三千字吐槽)
[你知道的,我是个恋爱绝缘体。]
系统沧桑:哎,突然觉得你这一点还不错了。
[没的夸,可以不用硬夸,一个烫知识,这不算在系统年终考勤里面的。]
系统:啧,夸你你还不乐意了,不过这回……多谢你哈。
[我听着,怎么这么不情愿呢?]
系统:谢谢你!!!这够响亮了叭?
[不错,再说几声呗,我爱听。]
……垃圾宿主,熘了熘了。
主统俩说了几句话的功夫,里面的三侠面色已经灰败了俩,反倒是刚刚一脸维护的蝶侠欧阳许,脸上全是怒容。
“好啊,原来如此啊!你们俩,根本从来没有将我当过真正的兄弟!”欧阳许气得直接拔出了腰间的佩剑,“今日,我们割袍断义!三侠山庄,不住也罢!”
“说得好听,你不过就是看我们失势了,与我们撇清关系罢了。”
欧阳许却气得面色涨红:“你想这么觉得,我也没办法,今日之后,我会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从此我们不再是一路人。”
说着,他朝门外的诸多江湖同道鞠了一躬,然后提着剑决绝地离开。欧阳许承认,自己是三侠之中武功最低微的,心性也算不上多好,但他对兄弟是掏了真感情的,却没想到……会如此收场。
或许当年,他就不应该踏足江湖,可转念一想,他心里又非常留恋这个江湖,只是没办法,现在的他除了离开,已经没有任何途径了。
陈阳钟和随舟的算计,哪怕与他无关,江南三侠的名声也完全臭了,他一个人是不可能独善其身的。
今日的热闹看得实在有些费脑,沈柔章不杀人,但她最近从盛春芝那边学到了新的恶心江湖人的法子,于是她干脆废了两人的武功,直接丢进了禹州城的大牢里,罪名就是合谋杀人,目击证人一大堆,知州立刻就将两人收监了。
沈柔章从衙门里走出来,还没等她准备好,就对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她脚下一滞,心想现在她施展轻功离开,会不会被江湖同道耻笑呢?
系统:不会!我支持你!
沈柔章却并没有这么做,怎么说呢,男人虽然麻烦,但……
“柔章,你怎么样?饿不饿?赶路累不累?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有你最爱吃的卤烧鸡,我让大厨一直热着的,还有……”
沈柔章:……系统啊,不是我意志力不够坚定,而是这人用美食计啊!
但答应归答应,她脑子还是很清醒的,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自己与周恕之关系亲密,只对谭昭开口:“多谢谭兄替我洗清冤屈,若不是你,今日恐怕难以善终。”
“小事,你若是能叫周少东家分半只烧鸡给我,我就收下这份谢意。”
周恕之的眼刀立刻飞了过来,谭昭摸了摸鼻子,只当没看到。
第299章 江湖剑雨(三十)
谭某人还是如愿吃到了周家酒楼的特制卤烧鸡,但并不是半只,而是一整只。
刚刚难得提剑热了热身,这会儿他胃口特别好:“别不开心嘛,来吃烧鸡,大不了我的剑,借你摸摸。”
贺兰固憋着嘴,他刚刚可都听掌柜的说了,谭哥在江南精英节上大展身手、力挫群雄,今日之后,他谭哥就要在江湖扬帆起航了。
可偏偏,他这个头号迷弟居然没有在现场,这如何叫人不扼腕痛惜呢。
但摸一摸宝剑哎,这……实在叫人有些心动不已:“真的吗?不是都说,剑客的剑从不过第二人之手吗?”
“没那么讲究,我这剑名为不给,喏,自己看吧。”
不给剑?!这名字取得可真潦草又狂妄啊,贺兰固心里默念了几遍,居然意外得好听又好记。他见谭哥脸上确实没有勉强的神色,便大着胆子摸上靠在桌边的不给剑,剑入手一沉,但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地沉。
贺兰固出身放剑山庄,哪怕他从没有接触过山庄的核心事务,但剑他从小到大见的很多,这把剑的剑鞘实在很普通,普通到它并没有任何的特殊花纹,就像是江湖上最普通的剑客手里会拿的剑。
剑柄的制式也是很普通的样式,可当他轻轻提起剑,一瞬间剑光流泻出来,那种宝剑才有的光芒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眶。
贺兰固惊得“啊”了一声,甚至都没握住剑柄,剑光就瞬间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谭哥,这剑——”
“嗯?”
“这剑好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剑光这么盛却如此平和的剑,这把剑是出自哪位铸剑大师的手?”
谭昭:……那你可就是问对人了。
“你真想知道?”
贺兰固点头:“当然!”
“我自己打的。”
贺兰固:!!!!!!
“你不信?”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相较于谭哥的优秀,我好像就是个来人间凑数的家伙。”干啥啥不行,讨人厌第一名。
“那就让自己优秀起来,当你会的多了,就会成为别人羡慕的人,你以为我天生就会剑术武功的吗?”
贺兰固将手里的不给剑珍重地放在了桌上,这么好的剑放在地上,他的心肝会痛的:“嗯,我会努力的!”
“不再看看?”
贺兰固摇了摇头:“不看了,一眼足矣。”
再说了,他现在还在泡药浴塑筋骨,宝剑在他手里有什么好看的,下次他争取到前排,看谭哥用剑那才是真家伙,他嘛,还是先吃口烧鸡,再不吃就要被谭哥吃完了。
“不能给我留个腿吗?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贺兰固可怜巴巴地开口。
谭昭:……给给给。
两人分吃完一只烧鸡,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沈姐姐她和周少东家离开好久了,谭哥你知道……”
“我不知道。”谭昭直接将这个话题杀死在了摇篮里,见少年郎一副我还想继续聊聊的表情,他当机立断将人拉起来,“走,出去消消食,今晚听说有灯会,宵禁推迟到子时,你还没逛过江南的灯会吧?”
“没有,我要去!”
禹城的灯会是每逢十二开的,这个月的算是小灯会节,虽然规模不算太大,但对于贺兰固这样的“乡下小子”,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手里也有钱,没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多是些小玩意,但新鲜又好玩,他实在难以控制住。
太罪恶了,明天早上就吃白面汤吧,最多卧一个荷包蛋。
“谭哥,那边的灯笼更好看,还有猜灯谜的,我……”贺兰固兴致勃勃地拉着谭哥挤过去,然后就看到周少东家跟个开屏孔雀似得在破灯谜博沈姐姐开心。沈姐姐还披了个斗篷,戴了面纱,但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谭哥,咱们要不走吧?”
谭昭:……好家伙,不愧是小青蛙口中的男妲己啊。
“走吧,人家暂时顾不上咱们,那边我看到有卖金桔的,陪我去买一些酿酒吧。”
等走近了摊子,谭昭才发现不仅有金桔,还有些山楂、板栗、鸭梨、荸荠之类,这会儿金桔才刚刚上市,味道有些酸涩,看得出卖得不是很好,倒是其他的剩的不多了,他干脆就直接包圆了,还给了送货钱,叫人送去客栈。
灯会一直持续到上半夜,贺兰固却是半分睡意都没有,回到客栈还在说着江南真好啊,等洗漱完躺在床上,直接秒睡。
第二天起来,还以为又要喊谭哥起床,没想到谭哥今天居然起得意外得早。
“愣着干什么?去吃早饭,然后来帮忙。”
“哦?哦!”
沈柔章带着小阿辞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但谭昭来了酿酒的兴致,主要是囊中羞涩来着,所以他准备把昨晚买的材料都处理了,刚好也回赠周恕之一瓶酒,总不好他真的免费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吧。
“大哥哥,你在玩什么呀?阿辞也可以玩吗?”阿辞今天穿了身俏皮的绿色衣衫,声音甜甜的,实在叫人很难拒绝。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把手洗干净,再把袖子束起来。”
阿辞当即点了点头,冲着娘亲甜甜一笑:“娘,束袖子,阿辞不会!”
沈柔章一个铁血剑客,开始生疏地替儿子绑袖子,等手洗干净,小阿辞高兴地投入了帮忙,反正大哥哥夸他比小哥哥干得好,他好开心哎。
不过小孩子毕竟精力有限,吃过中饭,就困得在沈柔章身上睡过去了。
“你把阿辞带过来,是准备让他见见周少东家?”
沈柔章点了点头,她是个敞亮的人,本就做不来隐瞒的事情:“不妥吗?其实我来之前,芝芝姐劝我不要让他们见面。”
“你问我,可算是问错人了,我这人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但你是悬水剑,如果你心里不开心,应该没有男人能够让你委屈自己。”
沈柔章却很会抓重点:“你居然不懂男女之情?你看着,明明很讨女孩子喜欢。”
系统:……
“谢谢夸奖。”谭昭非常迅速地接受了这一夸奖。
“不过仔细想想,谭兄你确实很难给女孩子安全感,你太自如了,在感情里,太过运筹帷幄的男人,会让女孩子觉得你不重视她们。”
系统:……这才对嘛:)。
“所以,周少东家就是靠这个打动你的?”谭昭反问了回去。
沈柔章:……
“我和他的事情,说来有些复杂,但他家门庭高大,我曾经跟他回去过一次,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肯定不会嫁给他。”沈柔章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响起。
“江南周家,巨富之家,且还有皇商之名,家里是不是很豪奢?”
“豪奢称不上,但处处精致,五步一景,十步一阁,就连传菜的侍女都步伐优美,谈吐得宜,我在他家,顶天了就是个烧火丫头。”
“……过了哦,烧火丫头哪有你这般剑术和风姿的。”
“一点比喻,我并不畏惧他的家世,但……我有我自己的顾虑。”沈柔章叹了一口气,“随舟,应该确实与我有血缘关系,我被随家丢弃时,已经记事了。”
“他说得不错,我的父亲随庭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对亲生弟弟随舟都可以算计,更何况是不得他喜爱的母亲。我母亲出身高门,谈吐诗书乃至于女红管家,样样做得都很好。但就因为她的长相偏秾丽,他就觉得我母亲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男人多可笑啊,一点事实根据都没有,就随意给别人下了判决书,他不仅厌恶我母亲,更厌恶我,他甚至认为长相类母的我,长大后也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
谭昭:……
“但因为我母亲出身高门,哪怕没有生下嫡子,他也没办法休妻。但后来我外祖家因为一些事情落魄了,他立刻就休妻另娶,哪是什么外室扶正啊,他老早就相中了一位听说是宜家宜室的女子,后来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就看我愈发不顺眼了。”
“那位宜家宜室的女子,就很会揣摩他的心意,没过多久,出去烧香的路上,我就被丢弃了,若不是师父捡到了我,我或许已经成为了一个乞儿,或者被不怀好意的人卖进青楼,都是有可能的。”
“……你回去过?”谭昭敏锐地察觉到。
沈柔章点了点头:“年少的时候,刚学了点剑,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便想回去替自己替我母亲讨个公道,可是我记忆中的家,早就没有了。”
“没有了?”
“随庭做了点小官,好久之前就离开了那里,我找人打听过,但没有任何消息。”沈柔章笑了笑,“说起来,这还是自那之后第一次听到随家的消息,说不定再过不久我就可以实现年少时的夙愿了。”
谭昭是习剑的,他很明白一个剑客的心路历程:“它阻碍你的剑道。”
“果然瞒不过你,我原本以为我早已放下,但时隔这么久,旧事重提,我依旧难以忘怀,或许……我确实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
谭昭却言:“沈柔章,你是习剑的,又不是修佛,记仇怎么了!剑是伤人的兵器,心有怒火,只会将你的剑打磨得更加锋利,别给自己设太多的桎梏。”
沈柔章惊得抬起头,眼里却有自己都未察觉到的光亮。
自从师父死后,她就一直都是一个人悟剑,后来有了系统,系统的定位也不是当她剑道上的引领者,更多的,还是她一个执着地走在前进的路上。
她一直认为,习剑是个人的事情,但现在,她或许应该改观了。
第300章 江湖剑雨(三一)
沈柔章刚刚习剑的时候,每次出剑都带着极强的锋芒,可以说那时候她的剑是最锋利、最不加掩饰的状态,哪怕她那时候剑招并不精湛、用的也只是最普通的铁剑,因为心里带着被抛弃的仇恨,所以她的剑是仇恨之剑。
但她师父是个出家人,慈悲为怀,一生都走在渡人渡己的路上。
很多人都说,女人就不该习剑,这当然是对女子的一种偏见,同样的也是男人对于权柄的掌控欲,他们规定了女子不能如何如何,却给自己敞开了所有的大门。
沈柔章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就认定了自己一定要习剑,并且还要成为江湖上第一的剑客,将那群自大的男人统统都踩在脚下。
幸运的是,她有些习剑的天赋,师父说她是江湖上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沈柔章没见过其他的奇才,所以她要求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于是她从早练到晚,哪怕没有挥剑,也会默默在脑中反复演练,很快她的剑术就小有成就。
但师父看她的眼神却越来越担忧,直到有一次她被人轻松打败,若不是师父来得够快,她或许已经成为了别人剑下的亡魂。
那时她受了很重的伤,连剑都要抬不起来了,师父抱着她在雪地里走了很久才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那时她烧得浑浑噩噩,却依稀能够听到师父对她的挂念,原来师父已经命不久矣,却还在操心她的未来,过刚易折这四个字,她不止一次听师父说起,可那时候的她完全听不进去,也无法理解。
直到师父死后,她才开始慢慢地领悟,明白幼年的遭遇并不是她的错,那也不是她全部的人生,她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她的剑也应该有更宽广的未来。
那是她第一次悟剑,不过短短三日,她的剑术就一日千里。
悬水之名,原本是以极致的挥剑斩断从悬崖上落下的流水,那是悬水剑招的最后一式,师父在她这个年纪尚未达到如此境界,她却轻松达成了。
沈柔章也是自那时起,才离开了与师父隐居的悬水庵,真正踏入了这个江湖。
一个人闯荡江湖,江湖远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精彩纷呈、波云诡谲,她到过山之巅海之崖,也见过天下第一的剑客,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心胸开阔、忘却前尘,然而等到随家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依旧……心绪难平。
有些她以为早就忘记的记忆,其实一直都记得,她记得母亲因为护着她被父亲责罚跪祠堂的场景,记得母亲被休后,在房内悬梁自尽的惨景,而她想要冲进去,却被家仆捂着嘴,连哭都不被允许,母亲甚至都不被允许葬在随家的祖坟里。
她也记得继母进门后,她被发配到一个更远的角落里,冬天冻得瑟瑟发抖,却没有人来帮帮她,她受够了那种无力的感觉,却因为年幼无计可施。
而当最后一把刀落在她身上时,她已经忘记了痛是什么感觉。沈柔章不得不承认,她是憎恶父亲的,甚至憎恶随家的所有人,母亲临死前,还摸着她的头告诉她,不要记恨父亲,是她做得不够好,可娘又做错了什么呢?她又做错了什么呢?
不过是因为没有生一张讨巧的面孔,没有生成男儿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