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服装上亚度尼斯没表现出任何明显的偏向,基本上,在二十一世纪穿出去,那就算经典款,十九世纪照样能穿出去,别出心裁但不过火。
配饰的风格却是很明显的。
亚度尼斯喜欢两种类型,要么鲜艳无比,要么就是柔和的纯色,没有两者兼容的中间阶段。饰品的样式同理,要么繁复华丽,要么简洁优雅。配饰的材料以金、玉为主,掺杂一点点银质或者木质的,康斯坦丁找遍衣柜,发现那些为他准备的区域里没有任何宝石,他猜测这可能是亚度尼斯的个人喜好……
可亚度尼斯自己的衣服首饰里也有不少宝石呢。
那玩意可真难懂,他想。
他推测了一番亚度尼斯的行为作风,意识到最合理的猜测之一是,亚度尼斯在自己身上并不刻意地追求“特点”。至少现在这个亚度尼斯不再追求了。但他还是保留了一些“父亲”的喜好,并将之赋予了康斯坦丁。
说起来,亚度尼斯确实同他提到过,说他还是喜欢黑发版本的康斯坦丁——在无限的平行宇宙当中,金发的性格比黑发迷人多了,但黑发在审美上更符合他的喜好。
赶在康斯坦丁发火前,亚度尼斯又补充了一句:“虽然你是黑发,但你的灵魂是金发版本,所以一切都很完美。”
说这个有什么用!
你说说,有这么比的吗?正跟人胡搞呢,突然告诉对方说平行世界里有很多个你,又说你是黑发,金发的更好——哪怕后面补充了一句,这个味道也不对了!
亚度尼斯其实是诚心在夸他。那玩意诚心夸人的时候说的都是锥心之语。
康斯坦丁被气得半死。
可有一阵子没见,他又觉得被气一回没什么不好。
他带着微微的笑意换上正装,把脸面都收拾得干净整齐,头发也打理得精精神神,就准备和福尔摩斯、华生一块儿出门用餐。
福尔摩斯目光如电,先上上下下地扫了他一遍,康斯坦丁立刻效仿他的动作,也上上下下地扫了福尔摩斯一遍。
“说说你的看法?”福尔摩斯很主动地问。
华生惊奇地看向康斯坦丁,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福尔摩斯主动询问其他侦探的看法呢。”
康斯坦丁说:“其他侦探。哈。我恐怕称不上侦探,尽管我确实有这么个名号,但那和福尔摩斯玩的把戏是两回事。”
他又转向福尔摩斯,坦白道:“我没看出什么来。不如你告诉我你在我身上看出了什么。”
“……你和郝德森太太是一样的。从外表上看不出任何的痕迹,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是非常罕见的事情。各行各业都会在身体和行为上留下端倪,通过皮肤上的老茧、疤痕或者晒伤,衣服和鞋底沾染的灰尘泥土以及不同部位的磨损程度,都可以推断出人物的性情、工作、身份和近期的居住地,而你和郝德森太太,我只能说,你们就像不存在于世界上的假人一样。”
“你和赫德森太太唯一的区别是,赫德森太太的异常比你更加突兀。”福尔摩斯补充道。
康斯坦丁整整领口,把领带扯松了些。他饶有兴致地问:“我身上什么也没有吗?虽然我确实没有伤痕和茧子之类的东西。”可他也没想到身上连灰尘和泥土都不染。
他胸口的枪伤和手背上的血痕已经消失了。就像从未存在过似的,连愈合的白痕都没有一丁点,康斯坦丁敢说就算让现代仪器来进行检测,也只能得出他从未受过伤的答案。
据说人类的细胞最多只能分裂愈合数十次,次数到了,人也就到了死期。受伤往往会提前这种分裂和愈合,变相的也是一种加速死亡的过程——康斯坦丁把这个道理也讲给福尔摩斯听。
福尔摩斯听得津津有味,连华生医生都表现出强烈的兴趣。福尔摩斯听过就算,华生医生还问了:
“您是从哪里听说这种理论的呢,康斯坦丁先生?听起来实在是太有趣了!而且似乎也很有道理,尽管我自己说不出所以然来,可万事万物之间的联系,仿佛确实是遵循了类似的规律。我读书时有几位教授似乎就是研究这项理论的,可惜我对学术的兴趣不大,才没有进一步了解。也许我能为你引荐那几位教授?”
这可把康斯坦丁吓了一跳。他赶紧摇头:“不了不了,我也是偶然地听人说过一嘴,拿来充作闲聊的谈资而已。”
华生医生还未死心:“那么,您是从谁那里听说的?也许我能写信给教授,介绍他们认识。”
“……他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华生先生。”康斯坦丁说。
华生医生微微叹息,却也没没有揪着这件事不放。一直默默旁听的福尔摩斯冷不丁开口了:“那么,请恕我直接问了,康斯坦丁,你是在多少年后听说的这一理论?”
康斯坦丁看了一眼华生,但华生的表情并不惊讶,见康斯坦丁看过去,还主动热情地代为解释:“郝德森太太交友广泛,她曾经为我们讲述过一种理论,说时间和空间本为一体,由此,她和福尔摩斯交谈时经常会用时间来代指距离的远近——我想福尔摩斯是认为你也和郝德森太太有同种习惯吧。”
好家伙,康斯坦丁想,他还给你们讲相对论?!
亚度尼斯居然还用相对论把事情给圆上了!
“你们能听懂他们讲的理论?”康斯坦丁问,主要是在问华生。他对福尔摩斯能否理解倒是不报怀疑,就算福尔摩斯真的不能理解,既然是亚度尼斯讲出来的,想必福尔摩斯也肯定是……铭刻入脑般地理解了。
“福尔摩斯应当是听懂了,但那些内容对我就太高深了些,不瞒你说,康斯坦丁先生,”华生笑着摇头,“我最多只能理解时间和空间是一回事,但具体的原因和理论,那就太高深了!”
康斯坦丁看了华生几秒。
他明白了。华生就是那种坚毅机敏,鲁钝得恰到好处的人。他对莫测的神鬼之说保持敬意,敬而远之。对那些奇诡到近乎魔法的科学理论,他既不能理解,也不会排斥。
真是个妙人啊,他感慨地想,怎么就被福尔摩斯遇上了?
人们往往会说华生配不上福尔摩斯,殊不知,这等程度的智慧与灵感完全是天赋,那是生来就有的东西。
而华生所具有的心胸和坚毅,他的开阔和意志,那才是后天学习和历练得到的。相比起天赋,这才是一个人最宝贵的特质啊。
他不由地又说了一遍和华生说过的话:“福尔摩斯有你作为他的朋友,那是他的幸运。”
福尔摩斯抬起头,专注地看了康斯坦丁一眼。
“为什么要分开算呢。”没等华生开口福尔摩斯便说,“就算作我和华生共同的幸运吧。”
华生一怔,而后笑开了。
康斯坦丁被这话酸得皱起了脸。
他算是看明白了,他来221B,别的事都不重要,主要是来当电灯泡的!
这俩肯定已经搞上了,唯一的问题是,他们究竟搞了个荤的,还是搞了个素的?要是素的,那多没意思!
说起荤的,唉,还真有些想亚度尼斯。
不知道下回学什么诡异的菜品做法,穿什么稀奇古怪的服装。
一顿饭,三个人吃得各怀心思。华生更是在康斯坦丁的视线中浑身不自在,他几度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决定不要问康斯坦丁到底在看什么。
主要是福尔摩斯给他递了几回眼色,还给他做了个口型。
那个词叫华生心惊肉跳,唯恐被康斯坦丁看出他和福尔摩斯也是……尽管他们并无真正越轨的举动,但他们也确实是……
“不要把我放在心上。”康斯坦丁幽幽地说,“两百年后,华生医生的著作会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流传于整个世界,被搬上舞台上百次,成为一个国家的标志和一种文学的符号。你们的关系——恕我直言,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都会被看做真爱。灵魂伴侣,那就是你们的名字被摆在一起时人们所联想的关系。”
他放下刀叉,忽而有些意兴阑珊。
“你们很相配。”他说,“就像完美嵌合在一起的两块拼图。”
“你和他也一样。”福尔摩斯回敬道,“不难看出这点。”
这是怎么看出——哦,他穿着亚度尼斯的西装呢。但这衣服亚度尼斯自己穿也不太合身啊,怎么就看出来的呢?
康斯坦丁思考着,没问出口,福尔摩斯却笑了一声,告诉他:“你有祂的气息和痕迹。”
……这事他有猜测,但从未正经地从高灵感的人那里听说过!
华生有些迷糊,他说:“康斯坦丁先生是用了,呃,另一位绅士的香水么?”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红了脸颊,哪怕有胡须遮挡都看得出来。
康斯坦丁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香水能有这种效果?我是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
他比了个中指,同时晃动手腕。
福尔摩斯和华生都吃不下了,岂止是吃不下,简直快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给吐出来。福尔摩斯脸色发青,华生瞠目结舌,身为咨询侦探和侦探助手,本该是看遍了人性阴暗面的,可这等虎狼之言……虎狼之行,他们是当真没听过更没见过!
康斯坦丁快意地大笑,没笑几声,便被伦敦的雾气呛得剧烈咳嗽发呕起来。
第203章 第七种羞耻(6)
这顿饭,前半截宾主尽欢,后半截食不下咽,用虎头蛇尾来形容都算是有所美化。但无论如何,它的作用是起到了:福尔摩斯、华生充分地理解了这位新邻居康斯坦丁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厚颜无耻的下流痞子。”福尔摩斯下了定论。
他们回到了二楼,坐在属于他们两个的小壁炉前聊天。福尔摩斯说话间还擦拭着那把古旧但十分珍爱的小提琴,时不时稍微拨拉琴弦,观察它是否状态良好。
这活计以往都是属于郝德森太太的——华生不得不说郝德森太太实在是一生难遇的好房东,她聪明到足够能和福尔摩斯聊天而不引起后者的反感,又安静到哪怕是最愤怒和暴躁的福尔摩斯也挑不出她的错处。同时她还勤于家事,把偌大的房间照料得井井有条,为福尔摩斯收拾各种意义上的残局,更别提她还时刻记得喂饱自己的两位房客。
华生倒也不是没有劝告过福尔摩斯,无论怎么想,也不该事事劳烦郝德森太太,他们付出的租金和得到的服务是完全不匹配的。
福尔摩斯对此倒是很自信,表示迟早有一天他会从案件里赚到足够的报酬,而到那时候,他会付给郝德森太太足以买下这栋住宅的租金。
而这,是华生从不怀疑福尔摩斯能做到的。
福尔摩斯也确实做到了。
“私下里说说,我真想念郝德森太太。”华生叹了口气,但没有对福尔摩斯的评价发表任何看法,“说来奇怪,我和郝德森太太没什么相处,毕竟我要在外工作,你和郝德森太太关系更亲密一些。但我还是很喜欢郝德森太太,这种好感不算无来由,却还是总令我吃惊。”
“她也很欣赏你。”福尔摩斯回道。
他把检查完毕的小提琴放回琴盒,紧接着拆开琴盒夹层,开始检查藏在里面的武器和小工具。
“她为什么离开?郝德森太太年纪也不小了,她是去乡下养老了么?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因为我完全不记得什么时候和郝德森太太道别了——我记得我们是好好道别过的,郝德森太太还邀请我们观看了非常精彩的表演。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起来任何细节。”
福尔摩斯看了他一眼:“别为难你的小脑袋了,亲爱的华生,我以为你早就接受自己的智力并不卓越这一事实了。”
“和你比起来?是的。但我和大多数人相比还算是聪明人,我只是觉得忘得那么干净有点太莫名了,让我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华生犹豫了一下,说:“康斯坦丁先生也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并不是因为他的言行举止,而是他给我的感觉。有点阴森森的,你不觉得么,歇洛克。”
福尔摩斯说:“你太累了,约翰。”
华生停顿了片刻。他认出了这种语气,那是福尔摩斯委婉地暗示“别在意这些,对你没好处”时才会使用的语气。
这种语气通常会出现在他和福尔摩斯聊起郝德森太太的时候——频率不高,但华生确实总忍不住在福尔摩斯面前提起郝德森太太的种种奇特之处——每当华生试图挖掘地更深入的时候,福尔摩斯就会迅速转移话题,或者干脆沉默以对。
半开玩笑地,华生说:“你知道么,有时候我会有种你和郝德森太太之间有点什么的错觉。”
福尔摩斯的反应堪称激烈。他打了个寒噤,搓搓手臂,严肃地告诫道:“我和郝德森太太确实有点小秘密,这涉及到她的隐私,也是她最初那么容忍我的原因。我不能也不愿告诉你。”
华生吃了一惊,他立刻道了歉:“是我的错,请别放在心上。”
“老天,你们私下里说话也这么刻板?”康斯坦丁人未至声先到。
他摇摇晃晃地出现在门口,臂弯里抱着两瓶酒,手里抓着三个酒杯:“倒不是说我真想听见点什么带劲儿的内容,但我真心觉得你们哪怕不干上几发,至少也打个啵儿什么的吧?不然拉拉手、摸摸脸?呃,算了,忘了我最后那句话。那太黏糊了,没法想象你们俩这么干。”
华生反身看向门口,他无视了康斯坦丁的话,赶忙走过去从下边接住不断从康斯坦丁怀中往下滑的酒瓶。
他看了看酒标,情不自禁地说:“这太烈了。”
康斯坦丁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冰块碰撞玻璃,发出细碎的脆响。
“现在喝酒似乎早了点。”福尔摩斯说。
他站起身,挪开了茶几上的一叠报纸,胡乱将它们对方在壁炉顶上,也不怕被烧了。
“只喝酒的话确实太早了点。”康斯坦丁赞同地说,他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两个叠好的油纸包,放到小茶几上摊开,宣布道,“所以我带了下酒菜——小鱼干、炸鸡腿,这是你们的;这是我的。”
福尔摩斯扫了眼康斯坦丁面前的那包东西就不感兴趣地移开了视线,华生打量着那东西,说:“这是什么?看色泽是卤的?闻起来有点怪……从未听说过这种做法。”
“鸡鸭的掌心。来自遥远东方的食物,我学会做法之后就经常备着下酒。”康斯坦丁说,“尝尝吗?预先提醒你,我放了巨量的辣椒和花椒。”
华生立刻退缩了。福尔摩斯勇敢地尝了一块,只嚼了两下就囫囵吞下,又果断地从酒杯里捞出冰块压在舌头上。
康斯坦丁边嚼边笑。他说:“我就知道会这样。”
三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没人提起晚餐上发生的那点不愉快。康斯坦丁倒是吐露了一些真心话:“我偶尔也怪怀念有人陪着喝酒的感觉。”
“哦?”福尔摩斯很感兴趣。他双目灼灼地盯着康斯坦丁,就等着听他说更多的内幕。
“人们不记得我。魔法会擦掉我在他们脑中的记忆。”康斯坦丁点点太阳穴,“你知道传说中吸血鬼的特质么?”
他正要接着讲下去,福尔摩斯就接话道:“镜子里无法印出他们的影子。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还真是做了不少功课啊,大侦探。”康斯坦丁也并未惊讶,他摸索着酒瓶,豪爽地对着瓶口猛灌,等他放下酒瓶,液体已降下一个指关节的高度,“我的情况也不绝对,一些特殊的人——粗泛地说,灵异体质,能把我记得久一些。随着时间流逝,人们最终会完全忘记和我有关的一切。书面记录也不能长久保存。”
他拍拍华生的肩膀,华生惊醒了,醉眼朦胧地晃着脑袋,康斯坦丁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不好意思了,华生医生。假如你在传记里写下我的话,那些内容都是无法保存下来的。它们很快就会消失。”
“郝德森太太身上也有类似的情况。华生忘了很多细节。”福尔摩斯说,“但我,我记得一清二楚。”
“你们都能记得。他对和他结伴过的人一向慷慨。华生忘记是因为……他的脑子就那样,他的脑子不适合干这个。”康斯坦丁指指点点,“你的同居人记性好不好,你心里没数吗?!”
“……”
“我明白。你是,关心则乱。”康斯坦丁把酒瓶重重地放到茶几上,“不过你们俩这样,看得、看得人真不痛快。”
福尔摩斯不动声色。
康斯坦丁自己泄了气:“好吧,我理解。真的。十九世纪嘛,世道就是这样的。时间不对。总有些事情凑不上,对吧?好消息是你们在两个世纪以来的各种同人作品里啥事儿都干过了,离谱的、不离谱的,所有你能想象到和不能想象到的。”
“那似乎不能算是好消息,康斯坦丁。”福尔摩斯说,“你喝多了。你也会喝醉么?郝德森太太从不醉酒。”
“我比任何一个普通人类都更容易喝醉和感受到痛苦。”康斯坦丁说,“某种程度上说算是好消息。”
他举起酒瓶看了看瓶底。里面已经空了,康斯坦丁将空酒瓶丢回小茶几,若无其事地站起身,身姿笔挺,双目清明,仿佛灌下的那瓶酒忽然之间从他的血液里挥发了,消失了。
他没开口,但福尔摩斯也站起身,从沙发背上拿起大衣穿好。他还戴上了帽子,竖起衣领遮挡住脸部。
“走吧。”福尔摩斯精神奕奕,双目朝外射出精光,“我可就等着你向我展示那些鬼鬼怪怪的东西呢。”
康斯坦丁没有回话,只是怜悯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
和康斯坦丁一同赶路,有着一种极为特殊的感受。好像置身于一大块半流体的黑暗之中,周遭冰冷而寂静,在寂静的深处,却又持续不断地传来某种切切察察的混乱絮语。细听之下,那些声响似乎总是在指代和说明某种明确的事物和情绪,只不过无论是事物还是情绪,都无法全然地被听众所理解。
“魔法是危险的。”福尔摩斯对康斯坦丁说,“魔法和所有高深的科技一样危险。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是伦敦这座城市在同我说话,向我倾述祂的悲喜和觉察。”
遥远处和咫尺处都传来康斯坦丁放肆的笑声。他说:“你听到祂在说什么了吗?那很不错。糟透了,但也很不错。祂跟你说什么了?”
喐-磶-郑-梨L
“我迷失了。”福尔摩斯说。
“那是在所难免的。”
“这座城市在对我说,‘我迷失了’。”福尔摩斯说,“我不确定是否还说了别的,或者这只是一整个句子里的一小部分,也许祂真正想说的是祂丢失了某种东西,或者祂是故意地舍弃了点什么,或者祂在寻找远离的办法……线索太少,我也分析不出。”
康斯坦丁没再说话,只是领着路。
无数个世界在福尔摩斯的眼前叠加,消融,闪现,破碎,他逐渐感到发自内心的疲累。大脑和眼球都在抽痛,某种温暖而濡湿的感觉正从他的身体里涌出来,仿佛他的内脏和大脑都溶做了粘稠的泥液。
福尔摩斯用纯然的冷静和意志支撑住自己,却无法抵抗那股发自内心的虚弱和躁动的癫狂之感。他隐约觉察到前方的康斯坦丁每走一步都会留下鲜血横流的足印,活似那些血脚印也活着,并且持续地生长和受伤一样。
“你和郝德森太太是什么关系?”福尔摩斯终于问。
“没有关系。”康斯坦丁说,“还没有。”
他的声音变得温柔了,透出喜悦和渴望,又那么咬牙切齿、满腔愤怒。他似乎被困在这两种情绪中,不稳定地起伏和波动着——
这种对自己的情绪毫无掌控,只是疯子一样任由它们向外倾泻的感觉,倒是像极了郝德森太太,福尔摩斯暗想。
他擦了一把脸,只觉得手不是自己的了,脸也不是自己的了,一切触摸起来的感觉都古怪难言,但好在没有感受到湿润之意,因此大概身体情况也还正常,浑身血肉都软烂融化的事情没有发生——但那种正在腐烂的感觉是如此清晰,哪怕事情未有发生,也确确实实地体验过了。
不碍事。又不是说没有体验过。
郝德森太太给他的烟草,抽起来就是这种感觉的柔化版本,不过刺痛和清爽的感觉会更强烈些,倒是很适合用来抵抗久不服用和注射上瘾药物时产生的焦虑。
并无他事可做,福尔摩斯在路程中深刻地检审了一番自己的头脑和心灵。前者倒是一如既往地灵省好用,至于后者嘛……福尔摩斯不敢说自己是个绝对的道德人士,天知道,他对很多社会公认的规则都嗤之以鼻,多半的规矩在他看来除了碍事外最大的作用无非是充作门面,就像服饰上的装饰物一样,用以标榜自身而已。
但他也毫无疑问地有着很多不可逾越的底线,好与坏的界线在他的心中是十分分明的——譬如说,杀人在绝大部分时候都不可饶恕,但假若是合理的复仇,也不曾危及他人,犯人也深刻地理解自己终究犯了罪行,那么纵然是凶杀,也称得上正义之举,福尔摩斯也并不十分坚定地要揭举告发。
又譬如说,倘若是巧用计谋从他人那里骗取财富,只要后果不至于使受害者家破人亡,损失仅限于资产本身,福尔摩斯也并不很觉得这算是一种罪行。
道理是很浅显明白的,假如这都算犯罪,岂不是在说世上所有的富豪都生来有罪?
就算他们真的是生来有罪吧,既然没见他们全都被抓起来下狱,可见世上的许多罪行,只要不涉及人身安全,本质上仅仅是手段高低的区别罢了。福尔摩斯自以为咨询侦探还管不到那么宽的地方,也轮不到他来伸张这种正义。
由此检查再三,福尔摩斯满意地认为,无论接下来康斯坦丁要给他看的是什么内容,他都能冷静以对,全然以意志和智慧解决麻烦。
他实在是大错特错了。
第204章 第七种羞耻(7)
在所有的可能性中,福尔摩斯最没有预料到的是,康斯坦丁会带领他来到一座……农场?
这实在是个清秀动人的好地方,尽管不远处就是矗立着巨塔般长筒,源源不断向外冒出浓烟的工厂。
那庞大的建筑群,显示出令人敬畏的辉煌之态,古罗马神殿所采用的立柱都不及它们那般规整和庞大。这造物,简直像是支撑着天空这张巨大穹顶似的。顶端吞吐而出的灰雾裹挟的油污和细微尘粒,将长筒外部熏染成几乎发亮的浓黑色,那黑色中油光粼粼,隐约折射着霓虹般的光晕,却给福尔摩斯带来强烈的不适和眩晕感,而那种丑恶与炫丽相结合的诡异视觉效果,不知怎么,又叫人心中悚然、脊背发毛,以至于完全无法移开视线。
“那可不像是魔鬼之恶。”福尔摩斯说,“要我说,那是人类之恶,必要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