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柏言。
我十五岁那年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从我哥的嘴里说出来。当时我坐在老屋不大的客厅里,风扇呼呼地响着,这个名字通过我哥、穿越风扇飞速旋转的扇叶传过来,有些不真实,却让我从此有了无尽的想象。
我叫卓凡,我哥叫卓越。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爸妈对我哥给予了不小的期望,至于我,活着就行。
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非要算起来的话,跟时代也沾点边。
爸妈结婚那时候,国家正搞计划生育,我哥是头一胎,是在全家人的欢心和爱意中出生的。
我看过我哥的“独生子女证”,上面的照片记录了我哥婴儿时期的可爱模样。
我妈常说:“你哥小时候就聪明,不到一岁就会走了。”
话里话外是觉得我有些愚钝,但她不知道的是,我学会走路的时间比我哥还早——当然,这是从养我的人那里听来的,我自己也没有确凿的证据。
于是,我从没想过辩解。
我哥的出生在计划内,而我是计划外产物。
我妈说怀上我的时候她并不知道,很奇怪的,都已经上了节育环,怎么还怀了呢?
对此我只能乖乖听着,头都不能抬起来,因为我的出现给当年的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我妈发现再次怀孕的时候正在上班。
她跟我爸是双职工家庭,那个年代要是违反了计划生育的规定,超生了,是要丢工作的。而工作对于他们来说,那可是天。
天不能塌,所以要有取舍。
两人很慌,整宿犯愁,不知所措。
他们两个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流掉这个孩子,毕竟得守规矩。
可是我妈一想到好歹是自己的骨肉,孩子都来了却不能留下,越想哭得越难受。
哭也没办法,还是得做决定。
两人商量了好几天,决定还是打掉我这个“不速之客”。
她说这件事的时候,表现得十分痛心,可我满脑子只有四个字:不速之客。
我跟哥的命运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被贴好了标签。
做了决定后,爸妈请了假,去医院,可临到地方,我妈又反悔了,说什么都不走了,从我爸那破旧的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捂着肚子哭着往家跑。
就这样,我保住了一条命,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妈想尽办法隐藏自己怀了我的事实,甚至为了证明自己没怀孕只是胖了,挺着孕肚爬上爬下自己修理办公室的窗户,而到了最后几个月,眼看着肚子大得离谱再瞒不住,干脆请了长病假躲了起来。
后来她跟我说:“有时候我会想,你比你哥发育得慢,会不会是因为当初怀你时我太不小心了。”
我也不敢吭声,但在之后每天狂喝牛奶,希望自己的个头赶紧追上我哥。
我妈顺利生下了我,但依旧偷偷摸摸的。
她是在家找了接生婆来给接生的,医院都不敢去。
当然不敢去了,去了没有准生证是要出大事的。
我出生之后,我妈也没坐月子,不敢,怕被人发现,只多休息了两三天,然后就回去上班了。
至于我,被送到了农村无法生育的亲戚家,一养就是十年。
就这样,同一个妈生的孩子,我哥是城里人,我就是农村孩子。
农村孩子这个身份对于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养父母对我很好,在我爸妈接我回城里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他们亲生的。
我一直以为,我也是个独生子。
我在村里的稻田中撒丫子乱跑,晒得黢黑,跟伙伴们偷苞米、挖鼠洞,童年过得肆意极了,是村里有名的皮孩子。
我捡亲戚家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永远不合身,甚至六七岁了还穿过裙子。
不过我一点不在意,有穿的就行。
我不知道新年是要穿新衣的,回城里前也没看过春节晚会没看过烟花。
我不知道城里的孩子会上幼儿园、学前班,会在很小的时候就给串门的亲戚背古诗背《三字经》。
我也不知道有钢琴这种东西,不知道有奶油雪糕——我只吃过一分钱的冰棍。
但这些我都不在意,我没什么资格去在意这些,生下我已经是对我的恩赐了。
我妈跟我说,那十年里其实她跟我爸偷偷去看过我两次,但每次都没敢在我面前露面,怕被人看出端倪,也怕跟我正式碰了面后再舍不得留我自己在那边。
她说他们心疼我。
我点点头,表示他们说得我都信。
我跟我妈说:“我知道,你们也是爱我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哥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嘟嘟囔囔说了句:“他们说什么你都信。”
那年我哥十二,我十岁,刚回到这个家两个月。
总之,我是在十岁那年被带回来的,由于养父母都意外去世,“顺理成章”的,我的亲生爸妈“领养”了我。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见到了那个大我两岁的哥,比我高,比我白净,比我长得好看多了。
他已经步入青春期,开始变声,爱在我面前端着架子,装得像个大人。
他有很多好看干净的衣服,很合身。
那时候我觉得我哥简直像神仙,他在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喜欢。
但我,原本自觉不错,可站在我哥旁边就像个刚从泥巴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黑不溜秋的,哪儿哪儿都没长开。
我哥倒是不排斥我的到来,他很友善地把他的卧室分给我一半,也很友善地把他已经穿不下的衣服送给我。
他还让我弹他的钢琴,只是他弹出来的是悦耳高级的钢琴曲,我弹出来的是噪音。
我哥说他叫卓越,我说我叫卓凡。
我哥说:“你名儿也挺好听的。”
我说:“还行。”
我跟我哥相处得还算融洽,五年来,他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榜样。
成绩特别好,是我牟足了力气也赶不上的好。
他是凭自己的能耐考上的我们这里最好的高中,而我是后来靠我爸托关系花钱才进去的,勉强成为了他的学弟。
那年他十七,开学就读高三了。
我十五,刚中考完,在等待着开始我的高中生涯。
我个子还是没我哥高,但这五年的时间,让我这个泥巴土豆长开了不少,白了,干净了,也像个城里孩子了。
可我总觉得自己还是样样不如我哥,可能是因为他会弹钢琴,而我连棉花都不会弹。
就是那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余柏言,他跟我哥干的事情,对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我从门缝里,看到他们在接吻。
因为中考,我的暑假来得早了些。
没有作业的长假期,我并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和父母出去旅行或者三三两两逛街聚会。可能我骨子里还是乡下来的那个穷小子,爸妈给了我零花钱我也舍不得花。
舍不得花钱,也不知道怎么和人交朋友。
我曾经看过一个说法,人的童年时期是根部生长期,生长在什么样的土地上,呼吸过什么样的空气,都决定了一个人的根基是如何的。我的根埋在乡下贫瘠的土地里,即便后来被接回城市,长出的茎和叶子也还是细弱、摇摇欲坠。我没法像那些从小就生长在这里的孩子们一样自如,我怕自己活动得幅度太大,好不容易长出的叶片就会被折断。
爸妈其实没有亏待我,他们让我出去和同学玩,可我想着自己考得差,没什么脸面还花他们的钱去玩乐,于是把他们给的零花钱攒起来,之后就整天闷在家里。
我穿着短裤背心,蹲在客厅,守着一个褪了色的粉色塑料脸盆吹着风扇吃西瓜,吐出来的西瓜籽铺满了脸盘的底部。
我就是以这样滑稽的形象迎接了余柏言的到来。
那天爸妈上班,我哥上学,我应该一个人在家。
可中午时分,突然有人开门。
我看过去,竟然是穿着校服的我哥回来了,肩上背着书包,后面跟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人。
我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听我哥说:“下午临时放假,你干嘛呢?蹲得像个□□。”
我急着想解释自己在吃西瓜,可一着急,把西瓜籽给咽了下去。
我哥笑我,然后走进来,他身后的人也跟着进了屋。
这时候我才看清那个人的长相。
也穿着和我哥一样的校服,高高的瘦瘦的,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文质彬彬。
后来长大了,我又学会了更多的形容词,回忆起这场初见,我更愿意形容他是衣冠禽兽。
他和我哥很像,不是长得像,而是给人的感觉很像,至少他们俩比我和我哥更像是兄弟。
他站在我哥右后方,左手搭在我哥的左肩,让两人看起来很亲昵。
他问:“这就是你弟?”
我哥笑:“对。”
我哥没有介绍我的名字,我觉得挺好的,毕竟每次我们俩的名字同时出现都会让我觉得低他一等。
跟他比,我太平凡了。
我哥当时也没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而是继续对我说:“我和同学进屋写作业,你有事叫我。”
说完,他回头看了看那个人,两人相视一笑,进了我和我哥的房间。
那个房间有两张并排放着的单人床,中间有个缝隙,塞着我哥看完的漫画书,那些书摞成了一堵小小的墙,将我和我哥隔成了两个世界。
我目送他们进去,忘了跟客人问好,也忘了让他们吃西瓜。
我只看到在走进房间时,那个人的手从我哥的肩膀滑到了腰上,而我哥侧头给了他一个似有若无的笑。那个动作看起来怪怪的,可十五岁时候的我,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至少在那一分钟我还不知道。
我继续像个无忧无虑的傻子一样吹着风扇吃西瓜,房间里很快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们在说笑,我只能听到很轻的聊天声,但究竟说了什么我听不清,于是发动起了自己那贫瘠得可怜的想象力。
我想,或许是在聊学校发生的事,谁和谁打了架,谁又考了倒第一,也或者聊门外这个□□一样蹲着的我,聊关于我是如何被爸妈放养在农村又如何接回来的。
我想着,我哥或许会告诉他的同学,我是他的亲弟弟,但从小在乡下长大,没见过什么世面,学习不好,不爱言语,人缘也不好。
但也有可能,我哥压根儿不会说这些,他们根本就不会聊起我这个不重要的人。
后来我听见屋里传来音乐声,一个优雅的女声在唱我听不懂的英文歌。
我闷头吃西瓜,每一块都啃得干干净净,恨不得连皮都吃掉。
吃够了,擦了擦嘴。
没有冰镇过的西瓜,解渴不解热。
那天实在太闷了,即便有风扇,我白色的跨栏背心也已经湿透。
我端起塑料脸盆,准备去倒掉里面的西瓜籽,再到厕所把盆洗干净。
走出几步,突然意识到屋里好像好一会儿没有声音了。
他们不再聊天,或许已经开始学习,毕竟,我哥是好学生,马上高三,立志要考最好的大学。
我先去了厨房,把西瓜籽倒进垃圾桶,这期间总是不自觉往房间门口看。
房门并没有关严,只是虚掩着,门缝还不小。
我想,哥应该是怕热,毕竟房间小,屋里也没风扇,门关上,仅有一扇窗开着,风不流通很闷热的。
我想问问他们要不要吃西瓜。
于是,我拿着那个脏兮兮还没洗的塑料脸盆轻手轻脚地走到房门口,却在靠近门缝的一瞬间,看到了让我一辈子都没法忘记的画面。
我哥在和那个人接吻。
他们穿着一样的校服,白色的的确良布料,衣领和短袖袖口是天蓝色。
那个时候,很奇怪的,明明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都在被这个夏天蒸煮着,可他们看起来干净清爽,唯独我是黏糊糊脏兮兮。
我怔住。
他们挨着彼此坐在我哥的书桌前,赤 l的手臂紧贴着,像是完全感受不到夏日的炎热。
两个人都闭着眼,头朝着对方的方向,那副黑色框架的眼镜被放在摊开的练习册上,而两个人的嘴唇正贴在一起。
我哥似乎更主动一些,我看到他吮那人的嘴唇,看到他往对方身上靠。
那一刻,我几乎忘了呼吸,在闷热的老房子里,快要窒息而亡。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别人接吻,两个性别相同的人,两个男生,我哥和他的同学。
我看到我哥放下了手中的笔,看到他侧过身,然后那个人也顺势搂住了他。
他们在接吻,我却喘不过气。
不知道哪一秒开始,我竟然有些恍惚了。
我开始想象这场亲吻里也有我的参与,我顶替了我哥,在被那个人拥吻。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是我哥的笔滚落到地上,听到声音,他们停下亲吻的动作,相视而笑,而我落荒而逃。
我逃到厕所,抱着尚未来得及洗干净的脸盆瞪大了眼睛做贼一样喘着气。
我背贴着墙,汗如雨下。
脑子里还是刚刚的画面,而我的身体已经有了不同寻常的反应。
也是很后来我才知道,我不仅发育得比别人慢,连这种事情也明白得比别人晚。
我很慌乱,觉得似乎这夏日的炎热侵袭了我的全身,我燥热,难以忍受。
那个夏天的午后,我第一次,想着我哥和那个人接吻的画面,弄得自己和那塑料盆一样,脏兮兮。
其实我一直都很清楚,尽管我被接了回来,住在这个家里五年,但我始终都是这个家的外人。
我哥表面上对我不错,吃的用的都和我分享,我成绩不好他也会给我辅导,可他什么都不会和我说,我们打心底里不亲近。
但那个我偷窥到他和别人接吻的午后,是我第一次觉得我离我哥很近——我承认,我对他是好奇的。
我哥从小就拥有了我没有的一切,所以,我很想知道,他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就看到了。
看到他和一个同龄的男生躲在我们共同的房间里接吻。
那个画面对我造成的冲击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直到那个人离开了我家,我都没从厕所出去。
我洗干净了自己的underpants,觉得自己身上的味道令人恶心。
我把脸盆洗干净,接了水,把毛巾浸湿,来来回回把自己擦了个凉爽。
然后我就一直躲在那里。
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只觉得身体里有一股火,脑子里有一个人。
我开始好奇这是怎么回事,好奇我哥跟那个人的关系。
我并非不谙世事,十五岁的男生很多事情都已经懂了,但我在那个时候,确实不知道两个男生也是可以接吻的。
而且,他们看起来似乎很动情。
我再想起那个画面,总觉得我哥是笑着的。
很多年后我问过我哥:“你当时和余柏言接吻,什么感觉?”
他说不记得了,他后来和太多人接过吻,余柏言那个青涩的吻实在没什么特别。
但我不信。
余柏言是他的初恋,他一定记得,只是不想和我说。
对,余柏言是我哥的初恋,他们在十七岁的时候彼此试探,然后彼此拥抱。
被我看到的那个下午,是他们第一次接吻,我总觉得他们两人对这件事都很熟练,以为在我发现之前,他们就已经接吻了千万次。
但我哥说没有,说那是第一次。
我对余柏言的第一次没有什么执念,只是单纯的好奇。
就像那天下午,余柏言走后我哥关上门,去厨房找西瓜,我蹑手蹑脚红着脸和脖子从厕所出来,然后问他说:“哥,你同学叫什么啊?”
对于我突如其来且有些莫名其妙的发问,我哥毫不吝啬地告诉我:“余柏言。”
我又追问:“哪几个字?”
他咬了一口切好的西瓜,歪头看我,然后说了句:“你不要管。”
可我很快就知道了那三个字怎么写,因为我哥放在书桌上的练习册扉页上就写着那个人的名字。
那时候的那对小情侣有自己特殊的恋爱方式,他们交换课本和练习册,在书页不起眼的角落里写对方的名字。就像很多年后,我故意穿着余柏言的衣服回家一样。
只是当时我们谁都没想到,十五岁的我看着我哥和余柏言接吻,二十五岁的我在余柏言的床上醒来。
自从发现了我哥的秘密,我开始不自觉总想从他嘴里打听点什么出来,他的形象在我心里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他不再那么神圣,可堕落成凡人的他反倒更让我觉得好奇。
我总想知道他跟余柏言的事。
可是,我哥在家对余柏言闭口不提,后来一整个暑假余柏言也没有再出现在我们家。
不过,我哥放假之后几乎每天都要往外跑,他背着书包,跟爸妈说是去图书馆和同学一起学习。
我不用猜也知道是和哪个同学一起,于是在我哥出门后,我也背上书包,跟在他后面,去他要去的地方。
有时候是在图书馆,市图书馆,我以前从没来过,第一次跟着我哥进来,看着他穿梭在一排排书架间,竟有种刘姥姥第一次进大观园的感觉。
当然了,刘姥姥是我。
他们应该是有约定的,每次都坐在同一个位置。
我哥到了之后很快就会找到早就等在那里的余柏言,余柏言会给他递上冰镇的可乐,他伸手去接的时候,他们的手会碰在一起。
冰凉的可乐,滚烫的手。
后来我跟余柏言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故意让他喂我喝可乐,这样会看起来更亲昵。
而余柏言和我说:“你一定是故意的。”
我确实是故意的,故意在和过去的我哥比较,总想证明自己比他重要,我知道,这跟我的童年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我童年的遭遇不怪我哥,也跟余柏言无关,可我总是想从这两个人身上找出我更重要的证据。
余柏言其实早就看出我阴暗的心思,不过他不计较,任由我无赖。
有时候他甚至会说:“我要是不出现,你大概会爱上卓越。”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总是保持沉默,不是因为默认了他的话,而是故意做作的想引他吃醋。
可余柏言从不在意我那些烂把戏,这也时常让我觉得,无论我是否爱卓越,他都还是爱着他。
十五岁的那一整个夏天,我恨不得时刻盯着我哥,因为我清楚,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和余柏言在一起。
我同时还盼望着他能再次把余柏言带到家里来,我很期待再次跟那个人正面相逢。
我想观察他的发丝、他高挺的鼻梁,还有喉结,以及已经逐渐朝着成年人发育的身体。
可是我等了整整一个夏天,直到漫长的暑假结束,他屡次在我的梦里和白日幻想中出现,我都没有再获得跟他说一句话的机会。
那个时候,余柏言甚至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我只是可有可无的一个人,是他男朋友卓越的弟弟。
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可他却像一棵突然冒出来的大树,长在了我干涸的世界里,一棵树带来了一场雨,然后一切都开始疯涨,荒漠就此因为这棵树的存在变成了潮湿燥热的雨林。
我靠着自己的想象,编出了一个让人迷幻的世界。
后来我才意识到,在那个夏天,不经意间,这个叫余柏言的人启蒙了我,而这件事,除了我之外,再无人在意。
我偷偷跟在我哥身后,这样跟了一整个夏天,有好几次,我其实觉得余柏言已经发现了我,可他不动声色,我哥也什么都没有察觉。
被他看见的时候,我总提心吊胆地躲开,像个小偷,在偷他们的初恋拼图,然后在自己脑子里将画面拼凑完整。
我总觉得,关于他们两人的这段初恋,我比他们更记忆深刻。
那个夏天是熬过去的。
炎炎烈日,心烦气乱。
家里的风扇都吹坏了两个,晚上我睡在凉席上却还是一身汗,然后睁眼看着天花板,猜想此时的余柏言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的燥热。
好不容易熬到了九月,高中开学,我得到了正大光明和余柏言产生关联的机会——我成了他的学弟。
这个北方的城市在这个月份名义上已经进入初秋,但实际却依然高温。
报道那天我穿着妈买给我的新衣服,也背上了新的书包。
初中的时候,学校离家很近,每天步行十来分钟就到,于是三年就那么走路上下学过来的。
高中也不算远,可我妈说以后学习紧张,时间宝贵,还是不要把好时光浪费在路上,于是勒令我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
我哥每天就是骑车上学。
那时候,流行公路赛车,中学男生大都骑那种,很酷,很拉风。
我哥的那辆就是花了不少钱买的,红白相间,张扬又帅气。
我也想要那样的。
可我当时个子矮,骑公路赛车有些滑稽,就像小孩儿穿大人的衣服,很违和甚至勉强。爸给我买了一辆变速自行车,车轱辘比我哥的公路赛车小了一圈,我在他身边,看起来更不起眼了。
但我没说什么,爸把车钥匙交给我的时候,我笑着说谢谢。
毕竟这个家给我的一切都是赏赐,我没资格要求太多。
我骑着那辆变速自行车朝着新的学校去,还没进校门就开始搜索余柏言的身影。
这所学校,上万人,我要万里挑一,找到他。
然而,高二和高三的学生都穿着统一的校服,我看得眼花缭乱,别说余柏言了,连我哥都没见着。
到了校门口,我推着自行车往里走。
然后按照要求到操场上,等待分班。
高三早就开学了,我站在人群中的时候,上课铃声响起,我望着面前的那栋楼,猜测着余柏言在哪扇窗户的后面。
那天分班,我觉得很羞耻。
每个班级的学生都是打乱随机分配的,可校领导在念每班的名单时,会按照该生中考成绩在本班的排名来念。
我被分在十班,是这个班的倒数第一名。
校领导念到我名字的时候,刚好是下课时间,我看到教学楼门口和窗户边有很多看热闹的人,他们都穿着校服,像看猴子一样看我们这些新生。
我觉得余柏言一定也在其中,而且我哥一定在他身边。
我哥听到“卓凡”这个名字,或许会告诉余柏言:“这是我弟。”
我丢人,我是成绩最差的,花了不少钱,托了关系才进来的。
当时的我觉得自己无比窘迫,因为我的差劲被余柏言看在了眼里。可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时候他们俩确实在一起,也确实听着校领导拿着话筒扯着嗓子分配班级,可我哥并没有告诉余柏言他的弟弟就在其中。
“卓凡”那个名字在余柏言的世界一闪而过,没有留下任何的回忆。
我十五岁那年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从我哥的嘴里说出来。当时我坐在老屋不大的客厅里,风扇呼呼地响着,这个名字通过我哥、穿越风扇飞速旋转的扇叶传过来,有些不真实,却让我从此有了无尽的想象。
我叫卓凡,我哥叫卓越。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爸妈对我哥给予了不小的期望,至于我,活着就行。
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非要算起来的话,跟时代也沾点边。
爸妈结婚那时候,国家正搞计划生育,我哥是头一胎,是在全家人的欢心和爱意中出生的。
我看过我哥的“独生子女证”,上面的照片记录了我哥婴儿时期的可爱模样。
我妈常说:“你哥小时候就聪明,不到一岁就会走了。”
话里话外是觉得我有些愚钝,但她不知道的是,我学会走路的时间比我哥还早——当然,这是从养我的人那里听来的,我自己也没有确凿的证据。
于是,我从没想过辩解。
我哥的出生在计划内,而我是计划外产物。
我妈说怀上我的时候她并不知道,很奇怪的,都已经上了节育环,怎么还怀了呢?
对此我只能乖乖听着,头都不能抬起来,因为我的出现给当年的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我妈发现再次怀孕的时候正在上班。
她跟我爸是双职工家庭,那个年代要是违反了计划生育的规定,超生了,是要丢工作的。而工作对于他们来说,那可是天。
天不能塌,所以要有取舍。
两人很慌,整宿犯愁,不知所措。
他们两个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流掉这个孩子,毕竟得守规矩。
可是我妈一想到好歹是自己的骨肉,孩子都来了却不能留下,越想哭得越难受。
哭也没办法,还是得做决定。
两人商量了好几天,决定还是打掉我这个“不速之客”。
她说这件事的时候,表现得十分痛心,可我满脑子只有四个字:不速之客。
我跟哥的命运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被贴好了标签。
做了决定后,爸妈请了假,去医院,可临到地方,我妈又反悔了,说什么都不走了,从我爸那破旧的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捂着肚子哭着往家跑。
就这样,我保住了一条命,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妈想尽办法隐藏自己怀了我的事实,甚至为了证明自己没怀孕只是胖了,挺着孕肚爬上爬下自己修理办公室的窗户,而到了最后几个月,眼看着肚子大得离谱再瞒不住,干脆请了长病假躲了起来。
后来她跟我说:“有时候我会想,你比你哥发育得慢,会不会是因为当初怀你时我太不小心了。”
我也不敢吭声,但在之后每天狂喝牛奶,希望自己的个头赶紧追上我哥。
我妈顺利生下了我,但依旧偷偷摸摸的。
她是在家找了接生婆来给接生的,医院都不敢去。
当然不敢去了,去了没有准生证是要出大事的。
我出生之后,我妈也没坐月子,不敢,怕被人发现,只多休息了两三天,然后就回去上班了。
至于我,被送到了农村无法生育的亲戚家,一养就是十年。
就这样,同一个妈生的孩子,我哥是城里人,我就是农村孩子。
农村孩子这个身份对于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养父母对我很好,在我爸妈接我回城里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他们亲生的。
我一直以为,我也是个独生子。
我在村里的稻田中撒丫子乱跑,晒得黢黑,跟伙伴们偷苞米、挖鼠洞,童年过得肆意极了,是村里有名的皮孩子。
我捡亲戚家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永远不合身,甚至六七岁了还穿过裙子。
不过我一点不在意,有穿的就行。
我不知道新年是要穿新衣的,回城里前也没看过春节晚会没看过烟花。
我不知道城里的孩子会上幼儿园、学前班,会在很小的时候就给串门的亲戚背古诗背《三字经》。
我也不知道有钢琴这种东西,不知道有奶油雪糕——我只吃过一分钱的冰棍。
但这些我都不在意,我没什么资格去在意这些,生下我已经是对我的恩赐了。
我妈跟我说,那十年里其实她跟我爸偷偷去看过我两次,但每次都没敢在我面前露面,怕被人看出端倪,也怕跟我正式碰了面后再舍不得留我自己在那边。
她说他们心疼我。
我点点头,表示他们说得我都信。
我跟我妈说:“我知道,你们也是爱我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哥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嘟嘟囔囔说了句:“他们说什么你都信。”
那年我哥十二,我十岁,刚回到这个家两个月。
总之,我是在十岁那年被带回来的,由于养父母都意外去世,“顺理成章”的,我的亲生爸妈“领养”了我。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见到了那个大我两岁的哥,比我高,比我白净,比我长得好看多了。
他已经步入青春期,开始变声,爱在我面前端着架子,装得像个大人。
他有很多好看干净的衣服,很合身。
那时候我觉得我哥简直像神仙,他在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喜欢。
但我,原本自觉不错,可站在我哥旁边就像个刚从泥巴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黑不溜秋的,哪儿哪儿都没长开。
我哥倒是不排斥我的到来,他很友善地把他的卧室分给我一半,也很友善地把他已经穿不下的衣服送给我。
他还让我弹他的钢琴,只是他弹出来的是悦耳高级的钢琴曲,我弹出来的是噪音。
我哥说他叫卓越,我说我叫卓凡。
我哥说:“你名儿也挺好听的。”
我说:“还行。”
我跟我哥相处得还算融洽,五年来,他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榜样。
成绩特别好,是我牟足了力气也赶不上的好。
他是凭自己的能耐考上的我们这里最好的高中,而我是后来靠我爸托关系花钱才进去的,勉强成为了他的学弟。
那年他十七,开学就读高三了。
我十五,刚中考完,在等待着开始我的高中生涯。
我个子还是没我哥高,但这五年的时间,让我这个泥巴土豆长开了不少,白了,干净了,也像个城里孩子了。
可我总觉得自己还是样样不如我哥,可能是因为他会弹钢琴,而我连棉花都不会弹。
就是那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余柏言,他跟我哥干的事情,对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我从门缝里,看到他们在接吻。
因为中考,我的暑假来得早了些。
没有作业的长假期,我并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和父母出去旅行或者三三两两逛街聚会。可能我骨子里还是乡下来的那个穷小子,爸妈给了我零花钱我也舍不得花。
舍不得花钱,也不知道怎么和人交朋友。
我曾经看过一个说法,人的童年时期是根部生长期,生长在什么样的土地上,呼吸过什么样的空气,都决定了一个人的根基是如何的。我的根埋在乡下贫瘠的土地里,即便后来被接回城市,长出的茎和叶子也还是细弱、摇摇欲坠。我没法像那些从小就生长在这里的孩子们一样自如,我怕自己活动得幅度太大,好不容易长出的叶片就会被折断。
爸妈其实没有亏待我,他们让我出去和同学玩,可我想着自己考得差,没什么脸面还花他们的钱去玩乐,于是把他们给的零花钱攒起来,之后就整天闷在家里。
我穿着短裤背心,蹲在客厅,守着一个褪了色的粉色塑料脸盆吹着风扇吃西瓜,吐出来的西瓜籽铺满了脸盘的底部。
我就是以这样滑稽的形象迎接了余柏言的到来。
那天爸妈上班,我哥上学,我应该一个人在家。
可中午时分,突然有人开门。
我看过去,竟然是穿着校服的我哥回来了,肩上背着书包,后面跟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人。
我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听我哥说:“下午临时放假,你干嘛呢?蹲得像个□□。”
我急着想解释自己在吃西瓜,可一着急,把西瓜籽给咽了下去。
我哥笑我,然后走进来,他身后的人也跟着进了屋。
这时候我才看清那个人的长相。
也穿着和我哥一样的校服,高高的瘦瘦的,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文质彬彬。
后来长大了,我又学会了更多的形容词,回忆起这场初见,我更愿意形容他是衣冠禽兽。
他和我哥很像,不是长得像,而是给人的感觉很像,至少他们俩比我和我哥更像是兄弟。
他站在我哥右后方,左手搭在我哥的左肩,让两人看起来很亲昵。
他问:“这就是你弟?”
我哥笑:“对。”
我哥没有介绍我的名字,我觉得挺好的,毕竟每次我们俩的名字同时出现都会让我觉得低他一等。
跟他比,我太平凡了。
我哥当时也没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而是继续对我说:“我和同学进屋写作业,你有事叫我。”
说完,他回头看了看那个人,两人相视一笑,进了我和我哥的房间。
那个房间有两张并排放着的单人床,中间有个缝隙,塞着我哥看完的漫画书,那些书摞成了一堵小小的墙,将我和我哥隔成了两个世界。
我目送他们进去,忘了跟客人问好,也忘了让他们吃西瓜。
我只看到在走进房间时,那个人的手从我哥的肩膀滑到了腰上,而我哥侧头给了他一个似有若无的笑。那个动作看起来怪怪的,可十五岁时候的我,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至少在那一分钟我还不知道。
我继续像个无忧无虑的傻子一样吹着风扇吃西瓜,房间里很快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们在说笑,我只能听到很轻的聊天声,但究竟说了什么我听不清,于是发动起了自己那贫瘠得可怜的想象力。
我想,或许是在聊学校发生的事,谁和谁打了架,谁又考了倒第一,也或者聊门外这个□□一样蹲着的我,聊关于我是如何被爸妈放养在农村又如何接回来的。
我想着,我哥或许会告诉他的同学,我是他的亲弟弟,但从小在乡下长大,没见过什么世面,学习不好,不爱言语,人缘也不好。
但也有可能,我哥压根儿不会说这些,他们根本就不会聊起我这个不重要的人。
后来我听见屋里传来音乐声,一个优雅的女声在唱我听不懂的英文歌。
我闷头吃西瓜,每一块都啃得干干净净,恨不得连皮都吃掉。
吃够了,擦了擦嘴。
没有冰镇过的西瓜,解渴不解热。
那天实在太闷了,即便有风扇,我白色的跨栏背心也已经湿透。
我端起塑料脸盆,准备去倒掉里面的西瓜籽,再到厕所把盆洗干净。
走出几步,突然意识到屋里好像好一会儿没有声音了。
他们不再聊天,或许已经开始学习,毕竟,我哥是好学生,马上高三,立志要考最好的大学。
我先去了厨房,把西瓜籽倒进垃圾桶,这期间总是不自觉往房间门口看。
房门并没有关严,只是虚掩着,门缝还不小。
我想,哥应该是怕热,毕竟房间小,屋里也没风扇,门关上,仅有一扇窗开着,风不流通很闷热的。
我想问问他们要不要吃西瓜。
于是,我拿着那个脏兮兮还没洗的塑料脸盆轻手轻脚地走到房门口,却在靠近门缝的一瞬间,看到了让我一辈子都没法忘记的画面。
我哥在和那个人接吻。
他们穿着一样的校服,白色的的确良布料,衣领和短袖袖口是天蓝色。
那个时候,很奇怪的,明明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都在被这个夏天蒸煮着,可他们看起来干净清爽,唯独我是黏糊糊脏兮兮。
我怔住。
他们挨着彼此坐在我哥的书桌前,赤 l的手臂紧贴着,像是完全感受不到夏日的炎热。
两个人都闭着眼,头朝着对方的方向,那副黑色框架的眼镜被放在摊开的练习册上,而两个人的嘴唇正贴在一起。
我哥似乎更主动一些,我看到他吮那人的嘴唇,看到他往对方身上靠。
那一刻,我几乎忘了呼吸,在闷热的老房子里,快要窒息而亡。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别人接吻,两个性别相同的人,两个男生,我哥和他的同学。
我看到我哥放下了手中的笔,看到他侧过身,然后那个人也顺势搂住了他。
他们在接吻,我却喘不过气。
不知道哪一秒开始,我竟然有些恍惚了。
我开始想象这场亲吻里也有我的参与,我顶替了我哥,在被那个人拥吻。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是我哥的笔滚落到地上,听到声音,他们停下亲吻的动作,相视而笑,而我落荒而逃。
我逃到厕所,抱着尚未来得及洗干净的脸盆瞪大了眼睛做贼一样喘着气。
我背贴着墙,汗如雨下。
脑子里还是刚刚的画面,而我的身体已经有了不同寻常的反应。
也是很后来我才知道,我不仅发育得比别人慢,连这种事情也明白得比别人晚。
我很慌乱,觉得似乎这夏日的炎热侵袭了我的全身,我燥热,难以忍受。
那个夏天的午后,我第一次,想着我哥和那个人接吻的画面,弄得自己和那塑料盆一样,脏兮兮。
其实我一直都很清楚,尽管我被接了回来,住在这个家里五年,但我始终都是这个家的外人。
我哥表面上对我不错,吃的用的都和我分享,我成绩不好他也会给我辅导,可他什么都不会和我说,我们打心底里不亲近。
但那个我偷窥到他和别人接吻的午后,是我第一次觉得我离我哥很近——我承认,我对他是好奇的。
我哥从小就拥有了我没有的一切,所以,我很想知道,他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就看到了。
看到他和一个同龄的男生躲在我们共同的房间里接吻。
那个画面对我造成的冲击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直到那个人离开了我家,我都没从厕所出去。
我洗干净了自己的underpants,觉得自己身上的味道令人恶心。
我把脸盆洗干净,接了水,把毛巾浸湿,来来回回把自己擦了个凉爽。
然后我就一直躲在那里。
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只觉得身体里有一股火,脑子里有一个人。
我开始好奇这是怎么回事,好奇我哥跟那个人的关系。
我并非不谙世事,十五岁的男生很多事情都已经懂了,但我在那个时候,确实不知道两个男生也是可以接吻的。
而且,他们看起来似乎很动情。
我再想起那个画面,总觉得我哥是笑着的。
很多年后我问过我哥:“你当时和余柏言接吻,什么感觉?”
他说不记得了,他后来和太多人接过吻,余柏言那个青涩的吻实在没什么特别。
但我不信。
余柏言是他的初恋,他一定记得,只是不想和我说。
对,余柏言是我哥的初恋,他们在十七岁的时候彼此试探,然后彼此拥抱。
被我看到的那个下午,是他们第一次接吻,我总觉得他们两人对这件事都很熟练,以为在我发现之前,他们就已经接吻了千万次。
但我哥说没有,说那是第一次。
我对余柏言的第一次没有什么执念,只是单纯的好奇。
就像那天下午,余柏言走后我哥关上门,去厨房找西瓜,我蹑手蹑脚红着脸和脖子从厕所出来,然后问他说:“哥,你同学叫什么啊?”
对于我突如其来且有些莫名其妙的发问,我哥毫不吝啬地告诉我:“余柏言。”
我又追问:“哪几个字?”
他咬了一口切好的西瓜,歪头看我,然后说了句:“你不要管。”
可我很快就知道了那三个字怎么写,因为我哥放在书桌上的练习册扉页上就写着那个人的名字。
那时候的那对小情侣有自己特殊的恋爱方式,他们交换课本和练习册,在书页不起眼的角落里写对方的名字。就像很多年后,我故意穿着余柏言的衣服回家一样。
只是当时我们谁都没想到,十五岁的我看着我哥和余柏言接吻,二十五岁的我在余柏言的床上醒来。
自从发现了我哥的秘密,我开始不自觉总想从他嘴里打听点什么出来,他的形象在我心里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他不再那么神圣,可堕落成凡人的他反倒更让我觉得好奇。
我总想知道他跟余柏言的事。
可是,我哥在家对余柏言闭口不提,后来一整个暑假余柏言也没有再出现在我们家。
不过,我哥放假之后几乎每天都要往外跑,他背着书包,跟爸妈说是去图书馆和同学一起学习。
我不用猜也知道是和哪个同学一起,于是在我哥出门后,我也背上书包,跟在他后面,去他要去的地方。
有时候是在图书馆,市图书馆,我以前从没来过,第一次跟着我哥进来,看着他穿梭在一排排书架间,竟有种刘姥姥第一次进大观园的感觉。
当然了,刘姥姥是我。
他们应该是有约定的,每次都坐在同一个位置。
我哥到了之后很快就会找到早就等在那里的余柏言,余柏言会给他递上冰镇的可乐,他伸手去接的时候,他们的手会碰在一起。
冰凉的可乐,滚烫的手。
后来我跟余柏言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故意让他喂我喝可乐,这样会看起来更亲昵。
而余柏言和我说:“你一定是故意的。”
我确实是故意的,故意在和过去的我哥比较,总想证明自己比他重要,我知道,这跟我的童年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我童年的遭遇不怪我哥,也跟余柏言无关,可我总是想从这两个人身上找出我更重要的证据。
余柏言其实早就看出我阴暗的心思,不过他不计较,任由我无赖。
有时候他甚至会说:“我要是不出现,你大概会爱上卓越。”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总是保持沉默,不是因为默认了他的话,而是故意做作的想引他吃醋。
可余柏言从不在意我那些烂把戏,这也时常让我觉得,无论我是否爱卓越,他都还是爱着他。
十五岁的那一整个夏天,我恨不得时刻盯着我哥,因为我清楚,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和余柏言在一起。
我同时还盼望着他能再次把余柏言带到家里来,我很期待再次跟那个人正面相逢。
我想观察他的发丝、他高挺的鼻梁,还有喉结,以及已经逐渐朝着成年人发育的身体。
可是我等了整整一个夏天,直到漫长的暑假结束,他屡次在我的梦里和白日幻想中出现,我都没有再获得跟他说一句话的机会。
那个时候,余柏言甚至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我只是可有可无的一个人,是他男朋友卓越的弟弟。
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可他却像一棵突然冒出来的大树,长在了我干涸的世界里,一棵树带来了一场雨,然后一切都开始疯涨,荒漠就此因为这棵树的存在变成了潮湿燥热的雨林。
我靠着自己的想象,编出了一个让人迷幻的世界。
后来我才意识到,在那个夏天,不经意间,这个叫余柏言的人启蒙了我,而这件事,除了我之外,再无人在意。
我偷偷跟在我哥身后,这样跟了一整个夏天,有好几次,我其实觉得余柏言已经发现了我,可他不动声色,我哥也什么都没有察觉。
被他看见的时候,我总提心吊胆地躲开,像个小偷,在偷他们的初恋拼图,然后在自己脑子里将画面拼凑完整。
我总觉得,关于他们两人的这段初恋,我比他们更记忆深刻。
那个夏天是熬过去的。
炎炎烈日,心烦气乱。
家里的风扇都吹坏了两个,晚上我睡在凉席上却还是一身汗,然后睁眼看着天花板,猜想此时的余柏言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的燥热。
好不容易熬到了九月,高中开学,我得到了正大光明和余柏言产生关联的机会——我成了他的学弟。
这个北方的城市在这个月份名义上已经进入初秋,但实际却依然高温。
报道那天我穿着妈买给我的新衣服,也背上了新的书包。
初中的时候,学校离家很近,每天步行十来分钟就到,于是三年就那么走路上下学过来的。
高中也不算远,可我妈说以后学习紧张,时间宝贵,还是不要把好时光浪费在路上,于是勒令我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
我哥每天就是骑车上学。
那时候,流行公路赛车,中学男生大都骑那种,很酷,很拉风。
我哥的那辆就是花了不少钱买的,红白相间,张扬又帅气。
我也想要那样的。
可我当时个子矮,骑公路赛车有些滑稽,就像小孩儿穿大人的衣服,很违和甚至勉强。爸给我买了一辆变速自行车,车轱辘比我哥的公路赛车小了一圈,我在他身边,看起来更不起眼了。
但我没说什么,爸把车钥匙交给我的时候,我笑着说谢谢。
毕竟这个家给我的一切都是赏赐,我没资格要求太多。
我骑着那辆变速自行车朝着新的学校去,还没进校门就开始搜索余柏言的身影。
这所学校,上万人,我要万里挑一,找到他。
然而,高二和高三的学生都穿着统一的校服,我看得眼花缭乱,别说余柏言了,连我哥都没见着。
到了校门口,我推着自行车往里走。
然后按照要求到操场上,等待分班。
高三早就开学了,我站在人群中的时候,上课铃声响起,我望着面前的那栋楼,猜测着余柏言在哪扇窗户的后面。
那天分班,我觉得很羞耻。
每个班级的学生都是打乱随机分配的,可校领导在念每班的名单时,会按照该生中考成绩在本班的排名来念。
我被分在十班,是这个班的倒数第一名。
校领导念到我名字的时候,刚好是下课时间,我看到教学楼门口和窗户边有很多看热闹的人,他们都穿着校服,像看猴子一样看我们这些新生。
我觉得余柏言一定也在其中,而且我哥一定在他身边。
我哥听到“卓凡”这个名字,或许会告诉余柏言:“这是我弟。”
我丢人,我是成绩最差的,花了不少钱,托了关系才进来的。
当时的我觉得自己无比窘迫,因为我的差劲被余柏言看在了眼里。可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时候他们俩确实在一起,也确实听着校领导拿着话筒扯着嗓子分配班级,可我哥并没有告诉余柏言他的弟弟就在其中。
“卓凡”那个名字在余柏言的世界一闪而过,没有留下任何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