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我没有把你教好。”长久的死寂过后,沈恪疲惫的声音在耳边沉沉响起,“这样的事居然都敢自己担着不说——不知道这么多年里,你还有哪些更惊世骇俗的念头,是我没有察觉的。”
“没有了。”林简仓惶地闭了一下眼睛,几乎是妥协般放弃抵抗,像个病态嗜痛的患者,只想手起刀落,将长久堵在心口的那团腐肉剜下来,一了百了。
他说:“最不想让你知道的事,你不是也都猜到了么。”
毫无预兆的一句剖白,沈恪眉心重重一跳:“你……”
“我偏执、极端、冷漠。”喉咙里像滚着火炭,呼吸都变得生涩艰难,林简喉结滑动,终于自暴自弃朝自己举起了利刃——
“没错,我还喜欢同性。”
血肉模糊,他朝自己心口放了声冷枪。
偌大的中厅里一片死寂。
不知何时阴了天, 原本炙热的阳光被沉云遮住,灰蒙蒙的天际像是在酝酿一场七月的暴雨。
房间缓缓陷入昏暗,没有人去开灯。
林简始终站在沙发旁边,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沈恪一面的侧脸陷在那片幽暗之中, 半明半昧间,无法让人洞察出情绪,只能感受着他的沉默。
林简忽然感受到一阵如释重负的痛快, 像是终于狠下决心将身上负重的万吨巨石卸下, 但一瞬间的松弛过后, 无边无尽的酸痛从每一寸肌肉和骨骼中浸出,遍体袭来。
许久过后, 沈恪低低沉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带着微微的哑意, 喊了他的名字。
“林简。”
林简垂落的视线始终停留在他的侧脸:“你说。”
沈恪转过头, 看向他的眸光温沉而含糊,像是隔着一层稀薄的烟瘴, 影影绰绰般看不到尽头:“你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意味着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心脏宛如被钢爪利指攥住, 刺痛伴着鲜血崩裂开来,但林简的神情却平静地没有泄露半分痛苦:“我喜欢同性, 喜欢和自己一个性别的人, 就是别人口中的同——”
“林简。”沈恪忽然开口打断他, 语调中罕见地带了生硬与强势的意味, “可能只是你的错觉。”
林简抿起嘴角,整个人像一株脆嫩的三棱龙骨, 无声地竖起满身短刺,防御又戒备。
沈恪抬眸平视着他, 眼底倒映着窗外折射的最后一丝余晖,像含着晦涩零星的浅光:“你这个年纪,刚好是对情感萌生探索和冲动的时候,受青春期发育激素分泌的影响,现实生活环境和突发事件等等因素的引导,都可能让你对两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的情感产生错觉,所以即便你对男生产生过类似喜欢的感觉,也不代表你就是……”
沈恪说得很慢,到这里又轻轻停顿了一下,像是刻意避开那几个关键的字眼,而后才说:“所以那可能只是恍然之间的迷乱而已,你……还太小太年轻,不要对自己妄下这种定论。”
“错觉,迷乱?”沉默许久之后,林简缓而慢地眨了下眼睛,嘴角勾出一个近乎惨淡的笑意,一闪而逝后,却不给自己留一点退路般,吐出最决绝的话——
“如果我不是一刹那的冲动,而是陷于长久的欲.望之中呢?”
沈恪愣了一下,倏然间明白过他是什么意思后,向来沉稳内敛的神情终于裂开一丝缝隙。
死寂般凝滞胶着的空间里,两个各自沉默的人,一场无声拉锯的对峙。
“他是什么样的人?”过了许久,沈恪终于问了一句,声音带着微微的颗粒感,像是短时间内大量吸烟过后的哑,但是林简知道,沈恪从不吸烟。
“和你无关。”林简飞快且干脆地回答了这句,像是根本不需要思考便脱口而出的答案。
沈恪很明显地噎了一下。
“谁都不重要,他对我没那个意思。”少年眼底漾着微微的红,扭过头不再看沙发上的人,肩背与脖颈间拉出一道利落又倔强的线条,是执拗又防备的姿态。
而沈恪没有再说话。
“我知道你失望,也许根本接受不了。”宛如一道烈焰从脚跟向上烧了起来,林简只觉得自己的嗓子也疼得厉害,浓烟呛得他快要无法呼吸,声线咝咝啦啦浸着血筋,“或者还会觉得我……恶心。”他重重喘了口气,像是一开始就想好了退路,飞快地说,“开学就高三了,我会和学校申请住宿,到时候搬出去住,不会在你面前碍眼。”
“林简。”沈恪沉声喊了一句他的名字。
“什么都不用说,我先回房间了。”林简不再给他开口的机会,果断决绝地撂下一句,径直走进自己的屋子。
“砰”的一声房门关上,沈恪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几不可察地蜷了一下。
那天下午林简回房间不久,外面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而沈恪就是在那样的大雨天离开的。
这几天林简极少离开房间,因为不知道沈恪什么时候会突然回来,不想两个人在这样的状态下碰面,再衍生出无尽的沉默与尴尬。
很巧的是,沈恪也一连几天都没有再回来,可能是太忙,也可能是故意避之。
短短假期眨眼就要过去,八月中旬,高三年级提前开学,而林简在开学前一天,迎来了十七周岁的生日。
清晨时分,他去厨房给自己热了杯牛奶,煮了两个白鸡蛋,随便吃完一餐后,去二楼书房练字,写字的时候最能心无旁骛,等脚下铺满一层零落的熟宣,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
林简这时候才想起来饿,抓起手机佯装无意地看了一眼时间,而后下楼换衣服,出门觅食。
他刻意忽略心底仅存的那一点期待,自欺欺人地告诫自己,没关系,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了,所以真的无所谓。
八月中旬的天气依旧炎热,林简很多天没有出屋,乍然扎进这样的热浪中,一时竟有些恍惚。
他没乘交通工具,沿着甬路走出这片高档社区,而后顺着主干路走了很久,一直走到市中心的繁商区,才推门走进一家港式茶餐厅。
这个时间吃东西有点尴尬,午饭太晚,晚饭又太早,加上走了一路,热意抵过饥饿,林简只要了一份沙爹牛肉西多士,一小份手刨碎冰,囫囵吃完。
填饱了五脏庙也不过五点多一点,林简百无聊赖地在路边逡巡,不知道还能去哪里。
忽然看见一家连锁大卖场,想到开学之后就要住宿了,应该准备一些日用品,干脆去买东西。
虽然这些年他和沈恪生活在一起,日常吃穿用度被沈恪一众生活助理照顾得细致妥帖,但实际上幼年养成的习惯完全没有丢下,不同于其他十七八岁的男孩子,他独自一人也完全能将自己料理得有条不紊。
七七八八的东西买了两大兜,林简拎着袋子出了超市,打车回到家里。
消磨掉大半天时间,回家时已经快要七点钟,林简站在一楼门前,按指纹解锁,门一打开,先愣了一下。
一楼中厅灯光明亮,显然是沈恪回来了。
他拎着购物袋在门口怔了半分钟,正在犹豫着是默默退出去不要碰面,还是悄无声息地径直回房时,一阵异样的声响忽然由远及近。
林简来不及反应,甚至躲闪不及,小腿上猝然就多了一团肉乎乎的挂件。
他惊愕地低头看过去,就对上一双水润乌黑的眸子——
竟然是一只品相很正的小边牧,黑白花色,看样子不过满月,正扒着他的裤腿,仰着头对他吐舌头。
林简一时傻在原地,而此时沈恪穿着居家服从一楼错层处过来,看见门口站的人,也微微一怔。
“你……”
“这是……”
沉默半晌后,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又同时收声,林简卡了一下,过几秒主动开口:“这是什么?”
沈恪可能觉得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有些好笑,眼尾很轻地弯了一下,回答说:“小狗。”
“嗯。”林简片刻后应了一声,垂眸看了一眼不怕生的小东西,才问,“我是说……它为什么会在这儿?”
沈恪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将视线落在他手上拎着的购物袋上,隔了一会儿,反问道:“手上拿的什么?”
林简这才想起来他们之间现在处于一个何种微妙又尴尬的情境中。
难堪是有的,但也能被遮掩,林简紧了紧手指,抬起头,平直地说:“住宿准备的日用品。”
这句话说完他便不再出声,站在那里等待着沈恪的回应,他以为沈恪会点头说好,或者……稍微挽留一下,然而没有,沈恪只是很平静地看了他一会儿,而后说:“先放那儿,过来搭把手。”
林简稍稍错愕,而沈恪已经回身往错层平台处走去。
林简缓缓吐出一口气,将手上的购物袋放在玄关处,跟了过去。
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沈恪的“搭把手”,居然是组装一个纯实木的室内狗舍。
狗舍占地面积非常大,几乎占据了错层平台一半的位置,高度大概有两米左右,上下双层空间,下层落地位置还放置着一个超大的睡床,而这个“奢华别墅”是为谁准备的,不言而喻。
沈恪站在组装了一半的木质结构前,完全没有一点自己四体不勤的觉悟,只是笑着说:“术业有专攻,弄了大半天才弄成这个样子,正好你回来了,给我帮个忙?”
林简抿着嘴角站在旁边,沉默了片刻后,什么都没说,拿起一旁的组装说明,蹲下来继续未完的事情。
他做这些的时候,沈恪就席地而坐,偶尔给他递个零件,一副甩手掌柜的悠闲姿态。
林简专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爱讲话,但是手上的效率却极高,半个小时过去,双层支架的轮廓就已经装好了,沈恪此时像是感慨般,忽然叹了口气,轻声笑道:“果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样一比,我简直是饱食终日,什么也不会啊。”
林简心说你才知道,未免顿悟得有些晚了。
“所以……”沈恪自然而然地说道,“你要去住宿的话,我一个人在家里可怎么办呢?”
林简手上的动作倏然顿了一下,缓缓抬起头,看向他。
沈恪神色平静又从容,怀里抱着那团黑白分明的小肉球,长指陷在小狗柔软的皮毛中,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着,说:“小狗刚刚一个多月,八联疫苗已经打完了,才抱回来的。”
林简放下手里的改锥,目光微微晃动:“所以呢?”
沈恪笑了一下,说:“你说过,阿拉斯加的智商不算高,而且所有小狗都要教要训很麻烦……所以就特意挑了一只聪明的带回来,驯养师也请好了,不用带到基地,每周可以根据你的时间上门训狗,这样的话小狗不离人,自然也就和你亲一点。”
林简心中渐渐泛起暗涌:“你……”
“今天就十七周岁了,想了很久也没想到合适的生日礼物,就姑且用它充个数吧,嗯……给它取个名字怎么样?”沈恪将怀里的小边牧慢慢拖起来,放进林简怀中,眼尾稍弯,语气却轻,“林简,生日快乐。”
怀中被轻轻放上了暖呼呼的一团,热意透过T恤传达至皮肤,林简只觉得心口处都被烫得微微发颤,他动了动嘴唇,半晌才垂下目光,哑声说:“我以为你不会……”
“不会什么?”沈恪笑着问,“是不记得你的生日,还是不会送礼物给你?”
林简在心里答了一句,但沉默许久后,出口却是:“我以为你不会再理我,甚至不愿意再——”
“林简。”沈恪很轻地打断他,平静道,“那天我跟你说,承认自己的喜恶不等于暴露弱点,而且你的无坚不摧留给外人看就好,在家里,没有这个必要。”
林简垂着头,忍住眼底的热意一片,久久无法发出声音。
“不能因为陪伴有限所以就拒绝开始。”沈恪忽然抬手,指腹擦过少年尽力隐藏的发红的眼角,像是温柔地戳破他欲盖弥彰的伪装,“小狗的家你都亲手组装好了,现在要把它丢给我一个人么?”
“可是……”眼角一瞬而逝的温热触感格外明显,林简嗓子哑得不像话,换了好一会儿,才将话说完整,“可是你不介意么?我留在这里,每天在你眼前晃,你不别扭么,不……讨厌么?”
他从小就是这样执拗倔强的孩子,即便沈恪已经将话说得这样清楚,却依旧偏执地想要一个答案,哪怕是假的,但只要沈恪说了,他就信,就能说服自己,让自己心安。
“我……”沈恪像是拿他没有办法,停顿了片刻,只好妥协,失笑道,“林简,这个社会犹如一个大花园,里面花花千千万,茉莉玫瑰牡丹,不管你是哪一种花或是草,无论是馥郁芬芳能否引蜂蝶浪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做好你自己。”
“我尊重每一个人的性格养成,尊重每一种性别取向,也尊重每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就如同尊重每一种花木草植的天然性——对待外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你。”
做好自己。
何况是你。
林简震然难言,恍然间抬头,只见沈恪抬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温声叹息说:
“小狗都给你带回来了,不走了好不好?”
第四十七章
这个夏天的尾巴里, 林简和“皮蛋”一起留在了家里,“皮蛋”是林简给小狗取的名字。
高三开学,林简正式进入高中阶段最紧张也最关键的一年。
他心无旁骛地扎进全面备考中, 连何舟的案子都不再参与过问。
高三这一年,连班上最刁皮赖骨的学生都按时进教室点卯, 就算最后依旧支撑不住昏昏欲睡,那也必须要睡在课桌上的题海之中,美其名曰, 心里踏实。
晚自习放学的时间延长了四十分钟, 每天到家已经十点多, 然而和曾经不同,就算沈恪不在家, 迎接他也不再是偌大却空无一人的别墅, 而是每天开门都会扑上来, 围着他裤腿转圈圈叼拖鞋的小狗。
如果恰好碰上沈恪在家, 他们便会给皮蛋套上牵引绳,牵着它出门溜达一圈, 既是遛狗, 也是让林简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
他们有时候就在院子里,有时候会沿着别墅外围走上几圈, 若是偶尔天气好时间早, 也会带它上山。
不得不说边牧的智商真的很高, 再加上皮蛋被驯养得太好, 有时候林简觉得这狗子简直成精,和一般的孩童无异。
他第一次表达这样的看法时, 沈恪正蹲在地上给皮蛋系牵引绳,闻言“嗯”了一声, 抬眼时眸底带着零星的笑意:“就像你小时候一样聪明。”
林简先是一愣,而后便站在原地,冷着脸瞪人,沈恪站起身来,一手牵着皮蛋,另一只手在他背上轻轻一拍,笑道:“都快入冬了,别放冷气——快走,回来还能早点睡。”
他牵着小狗率先出门,林简抿着嘴角跟在身后,若是不聊天的时候,两人一狗就始终保持着前后不过两步的距离。
很多时候,林简走在他后面,在很短暂的时间里放任自己的痴心杂念挣脱束缚,用视线肆无忌惮地描摹着眼前人的背影。
每每这个时候他就会想,就这样就够了,不需要与他比肩并行,不需要更进一步,哪怕只给他这样很短的一段路程,能够安静跟在他身后,就很好。
他不需要沈恪回头,甚至不需要他特意慢下脚步回望一眼,从现在到高考后他离开,一段路,几个月,他能完整地走上几遍,也算痴心圆满。
然而人生总会充满这样或那样的意外,看似波澜不惊的表面,实则往往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高三的寒假只有短短一个星期,也就是在放假前两天,林简无意中得知,何舟以多次敲诈勒索未成年人,且数额特别巨大,并伴有暴力伤害行为,被顶格判了十年。
说是无意中得知,实际上是因为何溪找到了学校,将他堵在了晚自习放学的门口,哭求着林简能出具一份民事谅解书,为何舟争取减刑的机会。
曾经脸颊丰润的少女已经被粗粝的生活打磨成中年女人的模样,她抓着林简的胳膊,声泪俱下地苦苦哀求:“小简,你哥就是个混蛋,他是该死,枪毙了他都不冤……但是,好歹咱们有血缘……毕竟你小时候也叫过他一声哥,算姐……算我求你,求求你行吗?”
林简无法理解这样近乎愚昧盲目的亲情观,而且据他所知,这些年何溪同样被她这个不学无术的弟弟折磨着,自己的生活家庭已经一团糟,怎么临到最后,反而会来哭着为他求情。
可能是天生亲缘淡漠,林简做不到感同身受,也无法被她打动,于是很平静地拒绝了她的请求。
何溪没有再纠缠,只是一双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他,最后咬牙切齿地说:“林简,你活该就是天煞孤星的命,活该你至亲的人都生离死别,你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是吗?林简在心底冷笑,可那又怎么样呢?
这年春节,依旧是在沈家大宅过的,但与往年不同的是,林简已经知道了春节前一天是沈恪的生日,所以无论课业和复习压力有多大,这份生日礼物,他是一定要送的。
然而过生日的人半点寿星的自觉都没有,腊月二十九这天,沈恪一大早就被司机接走,匆忙地连说句“生日快乐”的时间都没留给林简。
好在林简早已经习惯了他万事不挂心的行事调调,早晨洗漱后,自己乘公交来到市中心,准备去商场为沈恪挑选一份生日礼物。
这些年,沈恪送过他无数东西,每一样都像是算准了他的心意一般,恰到好处,正中红心,如今身份对调,换成他为沈恪挑选礼物,却反而有些茫然无头绪。
沈恪喜欢什么?好像都还好,没有什么特别抵触厌恶的东西,但也没有特别钟情的事物。似乎这么多年来,他看似喜恶随心,但实际上所有的私欲偏情都像是被“随性”二字遮掩,看人看不出一丝端倪。
那么,沈恪缺什么?很显然,这个答案更加明显——他那样的人,更是什么都不缺。
林简漫无目的地从一家家专柜前走过,虽然毫无头绪,但还是固执地想要做出选择,就像是固执地,想要留给沈恪一些自己的东西。
商场奢侈品专区的顶灯光华耀眼,林简路过一家柜台时,不经意间眼风一瞥,忽然被一簇冷质光华闪了一下眼睛。
他慢下步子,走过去,俯身看见一对男士袖扣。
很简单的造型设计,袖扣主体是一颗切割成八心八箭的海蓝宝,周围镶嵌了一圈碎钻,华灯之下,奢华低调,内敛又耀眼。
林简抿着唇角试想了一下沈恪佩戴时的样子,等回过神来时,已经拎着那家店的礼袋走出了商场。
直到被冷风一吹,林简才恍然清醒——五位数的一对袖扣,啧,果然是色令智昏。
快要午饭时间,但沈恪出门前留了便贴,说晚上才会回来,因此他还有大半天的空闲时间,并不着急折返。
新年前一天,大街小巷一片张灯结彩的红,林简只身走入这份热闹之中,似乎也感受到了一点洋洋喜气。
长街尽是往来的行人,红男绿女,老少各异,但俱是一派笑逐颜开,林简凝神看着,忽然明白了一点所谓节日的意义,嘴角不自觉地划出一点弧度。
这份轻快一直持续到晚上沈恪回来。
晚上八点多,沈恪裹着一身寒气进门,霎时被房间内迎面而来的暖意扑了满怀。
他挂好大衣,弯腰顺手抄起闻声跑过来的皮蛋,循着光亮走到厨房门口,好奇道:“你在做什么?”
林简早就听见了脚步声,没回身说:“做晚饭,你——”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沈恪一眼,很快收回目光,吩咐道,“把狗放下,都多大一只了,还总抱,去洗手。”
沈恪忍俊不禁:“怎么训我和训皮蛋一个口吻?真是反了天了。”
话虽这样说,但还是依言放下怀里的毛孩子,去洗手了。
等沈恪从一层洗手间出来,林简已经陆续将厨房里的菜碟端上桌,沈恪在桌边坐下,看着餐桌上可以称得上一句玉盘珍馐的菜色,很难不夸赞他:“中华小当家啊?”
“有点常识,那是日本动漫。”林简在他对面坐下,盛了一碗莲藕大骨汤放到沈恪手边,“先暖暖胃再吃。”
沈恪在心底默默叹息了一句:真是……贴心啊。
可转念一想,像林简这样清隽挺拔又品学兼优,性格……好吧,虽然性格有点冻人,但现在的年轻人不就吃清冷校草这款人设么,他养得这么好的青葱少年,样样出类拔萃,居然还会有人不喜欢?
也不知道林简看上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眼比天高的人物。
“想什么?”林简见沈恪端着汤碗若有所思,出声问道。
“哦。”沈恪回过神来,笑了一下说,“在想你今天为什么会突然亲自下厨,嗯……很久没尝过小林师傅的手艺了。”
林简平直地看他几秒,嘴唇动了动,表情有些无语,但最终却什么都没说,只是起身去厨房,从烤箱里端出托盘,送回餐桌上。
沈恪看着桌上突然多出来的那个走“极简风”款式的蛋糕,愣住了。
半晌,他眼中的诧异消散,重新映出柔和的笑意,了然道:“哦,原来是给我过生日啊。”
林简切了一小块蛋糕,推到他面前,淡声说:“奶油和蛋糕胚都是我自己打的,应该不如你之前做过的那个好吃。”
他嘴角有些紧绷,连同神色也如出一辙,但是沈恪一眼就能洞穿,这是从他幼时开始就养成的习惯,每当他不好意思或者难为情的时候,不会像别的小孩子那样躲到一边,反而会冷着一张小脸,面无表情地说着暗藏期待的话。
即便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曾经的奶团子已经长成了孤拔自持的少年,这个习惯仍是一点没变。
沈恪轻轻叹了口气,一时间竟有些唏嘘时光短暂,他舀了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咽下去过几秒才说:“瞎说,比我做得好吃多了。”
听他这样讲,林简绷直的肩背终于慢慢放松了力道,嘴角勾出一个不甚明显的笑意。
“还有这个。”林简将那个小礼盒拿出来,打开后内里朝着沈恪,停顿片刻,低声说,“我想不出什么新意,和你之前送我的礼物相比,也不值一提,但是……还是要祝你生日快乐。”
沈恪从他手中接过那里精致的丝绒礼盒,指尖不经意间擦过林简的指骨,指腹相触竟是一片冰凉。
家里的暖气开得很足,穿短袖居家T恤也不会感到冷,那么林简手上的凉意,就只代表一件事——他在紧张。
沈恪看着眼前那对瑰丽晶莹的华宝,心中微动,低声说:“很漂亮,谢谢,我很喜欢。”
林简半信半疑,皱眉问:“真的?”
沈恪将目光从袖扣平移到林简的脸上,笑着说:“要不我现在去换衬衫,立刻就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