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矜粘人小少爷沈满棠×年上爹系男保姆金朝
我叫金朝,我重生了,重生到上一世最厌恶的人家家里,忍辱负重当小少爷的伴读。
小少爷长得好、脑子好、脾气其实也很好,看样子是上辈子身边人没教好。
这我不得力挽狂澜,从娃娃抓起,改写上辈子的命运?
金朝: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论我把上辈子的烂白菜养成水灵灵的小白菜有多难?
沈满棠:听说我上辈子穷奢极欲、风流成性、荒淫无度,尊嘟假嘟o.0?
本书又名:重生之渣男反派爱上我、重生之我成了男主的白月光
民国背景,不要太考究,肯定与历史有出入T-T
标签:重生竹马竹马救赎年上养成HE群像剧情正剧甜宠
第1章 生日宴
民国六年,沈家花园上下都在忙着为小公子沈满棠举办六岁生日宴。身为沈家小辈里的独苗,每年沈满棠的生日宴上都会云集各路人杰,可谓是上海滩一大盛宴。
沈家能结识这么多世家权贵,并非是因为沈家权势滔天到需要上赶着巴结。相反,即使无生意往来,上海滩的名门贵胄们也乐意卖沈家一个面子。不为别的,就冲这一家子人精会笼络人心,谁和他们往来都熨帖舒坦。况且,每每与会都能碰上些平日里极难请动的贵客,由沈家人引荐,总算是能搭得上话了。因此,即使是沈家一个垂髫小儿庆生,也是要备厚礼亲自走一趟的。
今年沈满棠的生日宴照例设在了沈家东花厅的前厅内。按旧历记龄,如今才刚满六岁的沈满棠被母亲傅君佩牵着手下楼,满脸的不高兴,嘴上嘟囔着“好困好困”,下楼梯时一步一顿,仿佛随时都会往后厥过去。
几位站在楼梯旁寒暄的先生率先察觉到母子俩下楼的动静,一声气沉丹田的高喝让一楼大厅内的众人纷纷朝这边看了过来。
“诶唷,咱们今日的主角可算是起床了啊。”那位大嗓门先生一句调笑,让原本演奏着悠扬西洋乐的大厅里仿佛平地一声惊雷响,连最专业的演奏者都分了心。
沈满棠的瞌睡被这一声问候惊得无影无踪。只是这眼睛是终于睁开了,眉头却锁得更紧了。白嫩嫩的一张小脸拉得不能更长,脸一扭便藏在了母亲身后。
傅君佩摸了摸沈满棠的头,对众人笑道:“让诸位久等了,小孩子贪睡,叫醒了还不高兴呢,真是抱歉。”
在座的达官显贵哪会真介意。沈家每年都会举办多场宴会,这些年来在宴会上凑成的生意和姻缘不胜枚举。至于宴会的主角是谁,于他们而言并无差别。不过,沈家这个粉莹莹的孩子确实令人印象深刻,不仅长相肖似他那名媛母亲,还胆大机灵得很,见了人从不怕生,小嘴巴巴的甜,小小年纪就知道如何说吉祥话讨人欢心。
待瞌睡劲过后,沈满棠也端起个高脚杯像模像样地跟着二叔沈沧和傅君佩一起招待客人。今日他是宴会的主角,几杯水下去便收获了一箩筐不重样的夸赞。对六岁的他而言,虽然许多贺词和夸赞是他听不懂的,但母亲私下里和他解释过,大人们都在夸他皮肤像瓷器一样白皙,面庞像玉一般温润;眉眼最像他母亲,笑起来像月牙;上唇微微翘起,即使小小年纪,人中也有一道明显的深痕,微微张嘴还能瞥见两颗软糖似的门牙。
总之就是这孩子长着一张聪明相,日后定是有福气的。
不过无论外人如何吹捧沈满棠,他到底也还是个六岁的孩子,贵客们来参加宴会,最主要目的还是结交权要。场面话说完,沈满棠便只能乖乖地站在二叔身边听大人们说话。宴会虽然盛大,但来给他贺喜的人他其实根本分不清,而他熟悉的几位家人却要忙着四处招呼寒暄,没劲得很。沈满棠捏捏二叔的手,示意自己要去洗手间,才从觥筹交错的大厅里溜了出来。
此时沈家的下人大多集中在前厅里服侍,沈满棠估摸着离切蛋糕还有好一会儿,便偷跑到了后院看雪。这是他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雪,自上午开始下起,一直到入夜了也没停。虽然母亲说京城的雪下的可比这大多了,但他看到这细小的雪还是兴奋极了。
正当他挥舞着小手蹦蹦跳跳地接雪时,一个沉静却稚嫩的男声从身后传来,“沈小少爷?”
沈满棠转身看到一个穿着破布棉夹袄的男孩,愣住了。夜深了,后院的灯光也是忽明忽暗,照不清幼童身上的袄究竟是什么颜色的。沈满棠不知道面前这人是谁,只是看他的打扮,估计不是今晚宴会上的客人。
“你是谁呀?”沈满棠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好奇地问。
那个男孩看着面前面庞莹润,目光晶亮的沈满棠,像是确认了什么似的,沉默数秒后回答,“我是金朝,是芦荟的儿子。”
沈满棠瞪圆了眼,“芦荟?你说的是芦姐姐?”说完他的眼睛就从震惊时的浑圆皱成了难看的四方形,“芦姐姐何时有你这么大个孩子的?你……你骗人!芦姐姐明明说过只喜欢我的。你再胡说八道,看我不叫人把你打出去。”边说边忍不住上手将金朝往外推。
金朝的身板即使比沈满棠略高半个头,但到底瘦弱,猝不及防被推还是免不了一踉跄,险些倒在草坪上。
金朝稳了稳身子,向沈满棠步步逼近道:“我是芦姐儿的儿子。她是你的奶妈,也是我的姆妈。你虽贵为沈家少爷,但你最好早些清楚,不是什么东西都是你的,你也没有权力决定别人的去处。”
被骄纵着长大的沈满棠从未被外人这般教训过,何况还是个形容粗鄙的半大小子。他一时气不过,便一脚踢了上去。
“你是什么东西,敢这样同我讲话?我这就去告诉我姆妈,我看你还能不能在这待了。”
看着眼前这个男孩被他踢得拱着身子向前倒下,沈满棠也毫无解气的感觉,满脑子想着找母亲撑腰,赶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臭小子。
金朝的头埋在薄薄的雪地里,沁凉的雪粒子也无法阻挡他额前溢出的汗珠。他咬紧牙关,即使疼痛难忍,也还是忍不住捏起拳头,一拳砸到身旁的雪地上。细细碎碎飘落的雪将将覆在金朝的破布棉袄上便即刻化作了水渍。孩童伏在雪地里,几不可见地颤动着,分不清是因为挨了一脚的疼痛还是被冻坏了。
直到天蒙蒙亮,他还伏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内心忍不住嗤笑自己。他还真信那个沈小少爷会找人撑腰,来和他这个下人的儿子理论一番,竟在这枯等了一夜。
不久前睁眼才发现自己重生了的金朝此刻十分茫然。如今他已经借着母亲帮佣的身份进入沈家,完成重生后的第一步计划了。今后他又该怎么做?冻了一夜的他思绪既清明又糊涂。他本就计划着今晚生日宴或许有机会接近沈满棠,可真见到了前世缩小版的小少爷后却又忍不住同他呛声,现在才觉得懊悔。
前世的沈满棠可谓是集风流、顽劣、败家于一身的浪荡子,金朝对他实在没有好感,今晚这一脚更是让金朝确定了此人本性难移,自小就是个坏胚。可如今才七岁的他除了接近年岁相仿的小少爷以外,没有任何深入接触沈家人的机会。昨晚短暂的接触只让他确定了一件事,就是哪怕再厌恶沈满棠,自己也得利用他来打探沈家。至于今后的路,此刻盯久了雪地目光眩晕的他实在是看不清楚。
作者有话说
我的第一篇文,不足之处还请见谅
第2章 前世
沈满棠本来是直奔告状去的,没想到还没踏进前厅就被佣人逮着急匆匆地送回他二叔身边。接下来一连串切蛋糕、唱生日歌、敬酒的仪式让他实在无暇顾及金朝这号人物了。而他最依赖的奶妈芦姐儿今晚也没在大厅露过面。沈家的下人为了操办这场生日宴已经连着忙活了好几天了,今晚更是忙得脚不沾地。
直到翌日一早芦荟出现在沈满棠床前,温柔地唤他起身时,沈满棠才想起还有金朝这个人,赶忙拉住芦姐儿的袖子。
“芦姐姐,你是不是外面有其他小孩儿了?我昨晚碰到一个男孩子,他说你是他姆妈。是真的吗?”
芦荟听了一惊,“小少爷,你在哪见到他的?他是跑前厅里来了吗?”
沈满棠摇摇头,“没呢。我在后院碰着他的。我在玩雪,突然他就叫住了我,还…还打我了呢!”沈满棠也不知自己为何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恶人先告状,只是想到那男孩可能真是芦姐姐的孩子,就有些天然的排斥。说完自己也有些后悔了
“打你?你说元宝打你了?打的哪里啊?快让我看看。”芦荟急了,赶忙捋起沈满棠的袖子查看。
“没…我没事呢。我也打他了……踢了他一脚。我不是故意的,是因为他先说你是他姆妈,他来了你就不要我了。是真的吗?”沈满棠嘴上磕磕巴巴地狡辩着,心脏心虚地直跳。芦姐姐是陪伴他最久的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是芦荟每天照顾他。在他心里,芦荟是比傅君佩还要亲的人。
“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小少爷,”芦荟在沈满棠床边坐下,轻柔地抚着他稚嫩的面庞,“元宝是我的亲儿子,这些年一直在乡下养着。这次接他来是因为他爹过世了,他没人照顾。这些年芦姐姐一直陪着你长大是不是?可元宝他一直是一个人。这次芦姐姐也是不得已才求了太太,让我把他接到身边在府里做活。”芦荟说着,忍不住哽咽了起来。
沈满棠是知道芦荟丈夫过世了的,前不久芦荟请假回家奔丧他还不高兴了好久,谁知她还带了个亲儿子回来。可再不乐意,他也不愿见着芦荟难过。
他伸出手,轻轻地擦去芦荟的眼泪,起身把脸埋在了她怀里,“我以后不打他了,你别哭。”
芦姐破涕为笑,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脑勺,“嗯”了一声。
虽然还是很郁闷,但沈满棠觉得那个叫元宝的家伙好像也不是那么难接受了。他心想,那小子小小年纪就爱摆谱,估计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性格,他就当哄哄芦姐姐,以后不搭理他就是了。
另一边,金朝褪了外衣侧躺在芦荟的床上,呼吸沉重。天将亮的时候他才回到下人住的矮房中。今晚沈府设宴琐事过多,他迷糊中感觉睡了许久才有工人陆续进屋。工人们回来后也是倒头就睡,没人注意到芦荟的被窝里多了个男孩。或许是今夜实在是太累了,即使是女佣寝室也飘起了一阵呼噜声。
芦荟彻夜未归,想来是宿在沈满棠外间了。短暂的接触下来,金朝就知道这孩子被骄纵惯了,估摸着母亲干的这活是决计不会轻松的了。
母亲……金朝有些头痛。上辈子他父亲去世后,叔婶就叫芦荟回来把孩子接走。可他自幼懂事,知晓一个女人家在外讨生活不易,因此在叔婶家中任打任骂也不肯投奔母亲。而芦荟误以为是自己离家出走后多年未归孩子不愿认她,自知有愧于金朝,更是不敢打扰他的生活,母子俩便因此断了联系。直到金朝十二岁时,芦荟的死讯从上海传来……
这么说起来,上一世他们确实没什么母子缘。然而母子本就心连心,即便是没怎么真正相处过,上一世金朝发迹后还是花了大量功夫调查芦荟的死因,然后沈家却对一个下人的死因守口如瓶,实在蹊跷。对芦荟死因的调查直至金朝临死前都没有结果,如今重来一世,金朝想这或许是上天见他执念太深给他的眷顾,或许这辈子他能改写母亲的结局。
上一世母亲过世的消息传到他耳朵里时,芦荟都死了两月有余了。这还是和芦荟一同到上海揾工的同乡过年回家顺道传的信。同乡只说自己返乡前上沈家找芦荟时才知道她早死了,问怎么死的沈家下人却都缄口不提,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不仅如此,沈家堂堂一个名门望族,下人死了却连亲朋好友都不告知,只是草草埋了了事,嘴严的连坟头在哪都撬不出。金朝听后认定母亲的死必有蹊跷,叔婶却是嗤笑鄙夷的态度,不仅在家里妄自揣测芦荟的死因,还在街坊邻居间到处议论,说尽了风凉话。
金朝想,上一世与母亲接触最多的应该就是这个沈小少爷,上辈子风评极差的浪荡纨绔子,果然打小就顽劣不堪。他想让母亲早点远离沈家,或许就能躲过一劫。可他现在只是个七岁小儿,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即便是有点做生意的头脑也拿不出启动资金。而芦荟一个弱女子离了沈家还要带着他,又如何能在上海生存。最重要都是,他也不甘愿母亲上辈子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去。沈家这般草菅人命,重活一世,他定要揪出当年害死他母亲的凶手。
还是得先从沈满棠入手。金朝打定了主意,刚松懈下来,瞬间便被病魔卷入了梦魇。
等到被芦荟拍醒时,金朝昏昏沉沉地睁开眼,只觉得浑身冷得要命。寒冬天里下人房的被子更是阴潮冰凉,冻得人直发抖。
“姆妈,你回来了。”金朝虚弱地开口,想起身却使不上劲。
“你这孩子,得亏凤仙发现你病了去找我,不然你还不得烧死?”芦荟忍不住埋怨金朝,又觉得是自己失职,心里又急又气,将金朝的头轻轻扶起,“快把药喝了,不行咱们就上医院看看,别烧傻了。”
金朝虚弱地笑笑,头枕在母亲的臂弯里,小口地呷着苦药。
“嘎吱”一声,年久失修的木门被打开,芦荟没抬头,以为是同寝的什么人回来了,只盯着儿子喝药。金朝循声一抬眼,却在碗沿上方看到了那张陌生又熟悉的团子脸,此时正小心翼翼地探进房内,葡萄似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金朝没做声,垂下眼继续小口地喝着药。芦荟倒是终于发现了沈满棠,忙招呼他进来。“小少爷,你怎么跑来了,夫人知道了要说的。你进来坐会儿,我喂完元宝送你回房。”
得到批准后的沈满棠轻轻掩上门,慢步踱到床尾,一只手捏着铁床栏,手指头在上面不安地抠着。
“你是因为我才生病的吗?”小孩有些别扭地看着床上面颊通红的金朝,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闯祸了,还害得芦姐姐担心。
没等金朝吭声,芦荟就先抢答:“没有的事,是元宝自己身子弱,喝副药就能好的。”
金朝恹恹地看了一眼沈满棠,闭上眼睛暗翻了下眼珠。
小孩知道自己被人讨厌了,但又觉得自己的确有错在先。况且芦姐姐对自己这样好,比姆妈还关心他,自己却害得她的小孩生病,活该被人讨厌。可他只能接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孩子讨厌自己,芦姐姐是万万不能讨厌自己的。刚刚芦姐姐知道孩子生病了,就忙不迭地就冲出他房间了,可见元宝对她来说很重要。
沈满棠走上前,猛地拉住金朝的手,稚嫩的嗓音嗫嗫地说道:“元宝,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给你赔不是,你别生我的气了。你病好之前,我和芦姐姐一起照顾你好不好?等你病好了之后,我们就可以一块儿玩啦!”
金朝看着眼前的矮子耷拉着眉眼嘴角,一副自己不答应就要哭出来的模样,忍不住又闭上眼翻滚了一遍眼珠子。难怪沈满棠上辈子是上海滩有名的风月人物,小小年纪就懂得如何用皮相和装乖来拿捏人了。
“小少爷,元宝是下人,哪里有你照顾他的道理。等元宝病好了,芦姐姐再让他陪你玩好吗?”芦荟放下喝净了的碗,扶金朝躺平,就想带沈满棠离开。
沈满棠被芦荟拉了两下,还是定在原地不肯走,捏着金朝的手也不肯松开。
“小少爷听话好不好,万一元宝将病气过给了你,太太可要怪罪我的。”芦荟也拿沈满棠没辙,只能好声好气地哄着。小少爷有时候倔起来可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沈满棠一听芦荟会被姆妈责罚,立刻就把手抽了出来,半点没犹豫地牵着芦荟的手离开了。
金朝连眼皮都没掀开一下,嗤笑一声,继续昏昏睡去。
第3章 巧克力
令金朝没想到的是,隔天中午沈满棠还是悄悄来了。此刻房中无人,沈满棠便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将一个系着黄绳的红布物件塞到了金朝枕下,再从兜里掏出两把糖放在床头柜上。做完这些后他一句话没说就打算走人。
“等等,”金朝喊住他,两日没怎么说过话了,一出声声音沙哑得难听,“你放的什么东西?给我这些做什么?”
沈满棠干脆坐到了金朝床上,又将枕头下的护身符取了出来。“这是护身符,是我姆妈在静安寺给我求的,可以保佑小朋友身体健康的。你快点好起来吧,好起来芦姐姐就能回来陪我睡觉了。”沈满棠嘟囔着嘴,对芦荟晚上不能睡在他隔间随叫随到,而是得回来照顾这个病患这事十分不满。
金朝瞥了眼床头柜上用精致的彩色糖纸包裹着的十多颗圆滚滚的巧克力,说道:“给你求的护身符,送我也没用,你拿回去吧。还有你的巧克力,也拿走。”
沈满棠听完瞪圆了眼,金朝以为他又要发脾气,没打算理他,刚闭上眼,就听见沈满棠惊呼。
“这巧克力可好吃了!是我小姑从美国带回来的。你尝尝,真的特别好吃。”说着沈满棠便撕开一个包装,将巧克力往金朝嘴里塞。
金朝觉得自己全部耐心都被这个少爷给磨没了,只感叹难怪上辈子这人会长歪成名震上海滩的纨绔,三岁就可见老,如今沈满棠都六岁了,可见是掰不回来了。他被迫嚼着带有湿润夹心的洋牌巧克力,懒得同沈满棠争辩。
“怎么样,好不好吃?是不是比糖好吃多了!”沈满棠看金朝只沉默地咀嚼着,连眼皮都不抬,急迫地要把他摇醒发表对巧克力的赞美,“我最喜欢吃这个了,可惜只有美国有,每次都得等小姑回来我才能吃上。就剩这么多了,都给你了。”说完还拿拳头捶了下金朝的胸口。
小孩子动手不知轻重,打得如今本就瘦成皮包骨的金朝闷哼一声。这下他终于睁眼了,看着不知何时脱掉鞋子,盘腿占了他大半边床的沈满棠,只想把他掀翻在地。
冷静……他需要接近沈满棠才有机会调查清楚前世他母亲的死因。就他这两日的观察,沈满棠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且他性格虽然骄纵,但并不跋扈,有时候倒也还残留点孩童的天真。上辈子芦荟死时沈满棠应该才满十一岁,即使母亲与他接触最多,他也不一定会是凶手。然而能让芦荟的死密不透风,只可能是沈家的哪位主子。
那会是谁呢?沈家上一辈有三位爷和一位小姐,分别是大少爷沈满棠生父沈泓——一个成婚不到一年就在海上遇难的倒霉蛋,二少爷——如今的沈府管家人沈沧,三少爷——一个和上辈子的沈满棠如出一辙的纨绔子沈泱,以及四小姐——留洋美国的沈攸。他们的父亲沈天佑和沈泓一并死在了铁达尼邮船上,只留下他们的母亲曹锦和终日郁郁寡欢,将料理家事的权力下放给了大儿媳傅君佩后便深居简出,每次沈家设宴都不会出席。
罢了,无论凶手是谁,他都需要通过沈满棠来接近他。只是一个下人的儿子是无论如何也接触不到沈府秘辛的,他得和沈满棠再亲近些。
金朝想了想,打算接着刚才的话题,“我会做巧克力,你如果想吃,我之后可以做给你吃。”金朝试图用他上辈子的手艺诱惑沈满棠上钩。
谁知沈满棠摇摇头,说道:“你做不出来的,我就喜欢吃这个巧克力。普通的上海也能买得到。”而且他真的不认为金朝一个乡下小孩会做巧克力。
金朝噎住了。他确实没自己做过这种有流心的巧克力。上辈子他虽经营了一家糖果厂,但这种复杂的制作工艺离了专业师傅他也是做不成的。
“那我以后开家糖果厂,免费请你吃。”金朝觉得自己上辈子能走成的路这辈子应该更没问题,这么说也不算夸下海口。
“真的吗?”沈满棠笑了,兴奋地伸出他的小拇指,强行和金朝拉了勾,“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的是小狗。”
太幼稚了。金朝绝望地闭上眼睛,任由沈满棠勾着他的手指摇晃。
“元宝?你是叫元宝吗?我看芦姐姐是这么叫你的。”沈满棠拉完勾就顺势躺倒在金朝身侧,金朝不得已往里挪了挪。
“叫我金朝。”金朝闭目养神着,懒懒地驳回这个乳名。
“对哦,你说过的,你姓金!哈哈哈,原来你是金元宝啊。”沈满棠越笑越起劲,在一半的小床上笑得直打滚。
真的好幼稚。金朝本就病着,这下更是被吵得头疼。他不想再带小孩了,轰人道:“你可以走了吗?”
“那我明天再来找你玩好吗?”沈满棠还是不肯动,翻了个身趴在床上,撑着头问他。
金朝想起正事来,斟酌一番后说:“等我病好后,我会去找你的,你别再来了。你再来我就不能去找你了。”
“为什么我来你就不能找我了?”沈满棠追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总之你这两天别来。”金朝又忍不住闭眼翻了个白眼。上辈子他没有子女,所以这辈子老天让他来带小孩了是吗?
“好吧,那你快点好起来哦。好起来后芦姐姐晚上就能陪我啦。”沈满棠心满意足地翻身下床,礼貌地掖了掖金朝的被子后才走。
又是芦姐姐……趾高气昂的小少爷又送糖又送平安符的,看来起码目前他是真心爱戴芦荟的。金朝心中暗暗将小少爷的嫌疑降低了些。
金朝嘴里甜腻腻的巧克力味还没散去,撑起身子倒了杯热水漱口,看着杯中上升的热气叹了口气,“希望不是长大后变得没人性了。”
两天后,金朝的病彻底好了,便和母亲提出想当沈满棠的书童。
“元宝,你怎么突然这么想?你识得字吗?小少爷虽才满六岁,但已经读过些书了,你如何跟的上他呢?太太也不会允许的。”芦荟被儿子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
“我识得字,能写上许多,还会算数,应该够陪小少爷读书了。姆妈你带我去见下太太吧,可以让太太出题考我,我能答得上。”
“你学过这些?”芦荟很疑惑。金家家贫且短见,金朝的堂兄们在他这个年纪都开始帮家里干活了,金家又怎可能送金朝去读书?
“没真学过,我就是偷溜去村里学堂外面听过课,偷学了一些,但够用了。”金朝拉过母亲的手,一笔一画写下“芦荟”二字。
“你写的是什么?这么多笔画?”芦荟没上过学,连自己名字是哪两个字都不知。
“是姆妈你的名字。”说完又继续写下了“金朝”两个字,“这是我的名字。”
“元宝?”
金朝嘴角抖了抖,低声笑道:“我写的是金朝。”
“哦哦,姆妈没读过书,闹笑话了不是。”芦荟也笑,有些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为儿子骄傲,“我家元宝真棒,能写这么多字了。”
我叫金朝,我重生了,重生到上一世最厌恶的人家家里,忍辱负重当小少爷的伴读。
小少爷长得好、脑子好、脾气其实也很好,看样子是上辈子身边人没教好。
这我不得力挽狂澜,从娃娃抓起,改写上辈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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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棠:听说我上辈子穷奢极欲、风流成性、荒淫无度,尊嘟假嘟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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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能结识这么多世家权贵,并非是因为沈家权势滔天到需要上赶着巴结。相反,即使无生意往来,上海滩的名门贵胄们也乐意卖沈家一个面子。不为别的,就冲这一家子人精会笼络人心,谁和他们往来都熨帖舒坦。况且,每每与会都能碰上些平日里极难请动的贵客,由沈家人引荐,总算是能搭得上话了。因此,即使是沈家一个垂髫小儿庆生,也是要备厚礼亲自走一趟的。
今年沈满棠的生日宴照例设在了沈家东花厅的前厅内。按旧历记龄,如今才刚满六岁的沈满棠被母亲傅君佩牵着手下楼,满脸的不高兴,嘴上嘟囔着“好困好困”,下楼梯时一步一顿,仿佛随时都会往后厥过去。
几位站在楼梯旁寒暄的先生率先察觉到母子俩下楼的动静,一声气沉丹田的高喝让一楼大厅内的众人纷纷朝这边看了过来。
“诶唷,咱们今日的主角可算是起床了啊。”那位大嗓门先生一句调笑,让原本演奏着悠扬西洋乐的大厅里仿佛平地一声惊雷响,连最专业的演奏者都分了心。
沈满棠的瞌睡被这一声问候惊得无影无踪。只是这眼睛是终于睁开了,眉头却锁得更紧了。白嫩嫩的一张小脸拉得不能更长,脸一扭便藏在了母亲身后。
傅君佩摸了摸沈满棠的头,对众人笑道:“让诸位久等了,小孩子贪睡,叫醒了还不高兴呢,真是抱歉。”
在座的达官显贵哪会真介意。沈家每年都会举办多场宴会,这些年来在宴会上凑成的生意和姻缘不胜枚举。至于宴会的主角是谁,于他们而言并无差别。不过,沈家这个粉莹莹的孩子确实令人印象深刻,不仅长相肖似他那名媛母亲,还胆大机灵得很,见了人从不怕生,小嘴巴巴的甜,小小年纪就知道如何说吉祥话讨人欢心。
待瞌睡劲过后,沈满棠也端起个高脚杯像模像样地跟着二叔沈沧和傅君佩一起招待客人。今日他是宴会的主角,几杯水下去便收获了一箩筐不重样的夸赞。对六岁的他而言,虽然许多贺词和夸赞是他听不懂的,但母亲私下里和他解释过,大人们都在夸他皮肤像瓷器一样白皙,面庞像玉一般温润;眉眼最像他母亲,笑起来像月牙;上唇微微翘起,即使小小年纪,人中也有一道明显的深痕,微微张嘴还能瞥见两颗软糖似的门牙。
总之就是这孩子长着一张聪明相,日后定是有福气的。
不过无论外人如何吹捧沈满棠,他到底也还是个六岁的孩子,贵客们来参加宴会,最主要目的还是结交权要。场面话说完,沈满棠便只能乖乖地站在二叔身边听大人们说话。宴会虽然盛大,但来给他贺喜的人他其实根本分不清,而他熟悉的几位家人却要忙着四处招呼寒暄,没劲得很。沈满棠捏捏二叔的手,示意自己要去洗手间,才从觥筹交错的大厅里溜了出来。
此时沈家的下人大多集中在前厅里服侍,沈满棠估摸着离切蛋糕还有好一会儿,便偷跑到了后院看雪。这是他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雪,自上午开始下起,一直到入夜了也没停。虽然母亲说京城的雪下的可比这大多了,但他看到这细小的雪还是兴奋极了。
正当他挥舞着小手蹦蹦跳跳地接雪时,一个沉静却稚嫩的男声从身后传来,“沈小少爷?”
沈满棠转身看到一个穿着破布棉夹袄的男孩,愣住了。夜深了,后院的灯光也是忽明忽暗,照不清幼童身上的袄究竟是什么颜色的。沈满棠不知道面前这人是谁,只是看他的打扮,估计不是今晚宴会上的客人。
“你是谁呀?”沈满棠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好奇地问。
那个男孩看着面前面庞莹润,目光晶亮的沈满棠,像是确认了什么似的,沉默数秒后回答,“我是金朝,是芦荟的儿子。”
沈满棠瞪圆了眼,“芦荟?你说的是芦姐姐?”说完他的眼睛就从震惊时的浑圆皱成了难看的四方形,“芦姐姐何时有你这么大个孩子的?你……你骗人!芦姐姐明明说过只喜欢我的。你再胡说八道,看我不叫人把你打出去。”边说边忍不住上手将金朝往外推。
金朝的身板即使比沈满棠略高半个头,但到底瘦弱,猝不及防被推还是免不了一踉跄,险些倒在草坪上。
金朝稳了稳身子,向沈满棠步步逼近道:“我是芦姐儿的儿子。她是你的奶妈,也是我的姆妈。你虽贵为沈家少爷,但你最好早些清楚,不是什么东西都是你的,你也没有权力决定别人的去处。”
被骄纵着长大的沈满棠从未被外人这般教训过,何况还是个形容粗鄙的半大小子。他一时气不过,便一脚踢了上去。
“你是什么东西,敢这样同我讲话?我这就去告诉我姆妈,我看你还能不能在这待了。”
看着眼前这个男孩被他踢得拱着身子向前倒下,沈满棠也毫无解气的感觉,满脑子想着找母亲撑腰,赶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臭小子。
金朝的头埋在薄薄的雪地里,沁凉的雪粒子也无法阻挡他额前溢出的汗珠。他咬紧牙关,即使疼痛难忍,也还是忍不住捏起拳头,一拳砸到身旁的雪地上。细细碎碎飘落的雪将将覆在金朝的破布棉袄上便即刻化作了水渍。孩童伏在雪地里,几不可见地颤动着,分不清是因为挨了一脚的疼痛还是被冻坏了。
直到天蒙蒙亮,他还伏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内心忍不住嗤笑自己。他还真信那个沈小少爷会找人撑腰,来和他这个下人的儿子理论一番,竟在这枯等了一夜。
不久前睁眼才发现自己重生了的金朝此刻十分茫然。如今他已经借着母亲帮佣的身份进入沈家,完成重生后的第一步计划了。今后他又该怎么做?冻了一夜的他思绪既清明又糊涂。他本就计划着今晚生日宴或许有机会接近沈满棠,可真见到了前世缩小版的小少爷后却又忍不住同他呛声,现在才觉得懊悔。
前世的沈满棠可谓是集风流、顽劣、败家于一身的浪荡子,金朝对他实在没有好感,今晚这一脚更是让金朝确定了此人本性难移,自小就是个坏胚。可如今才七岁的他除了接近年岁相仿的小少爷以外,没有任何深入接触沈家人的机会。昨晚短暂的接触只让他确定了一件事,就是哪怕再厌恶沈满棠,自己也得利用他来打探沈家。至于今后的路,此刻盯久了雪地目光眩晕的他实在是看不清楚。
作者有话说
我的第一篇文,不足之处还请见谅
第2章 前世
沈满棠本来是直奔告状去的,没想到还没踏进前厅就被佣人逮着急匆匆地送回他二叔身边。接下来一连串切蛋糕、唱生日歌、敬酒的仪式让他实在无暇顾及金朝这号人物了。而他最依赖的奶妈芦姐儿今晚也没在大厅露过面。沈家的下人为了操办这场生日宴已经连着忙活了好几天了,今晚更是忙得脚不沾地。
直到翌日一早芦荟出现在沈满棠床前,温柔地唤他起身时,沈满棠才想起还有金朝这个人,赶忙拉住芦姐儿的袖子。
“芦姐姐,你是不是外面有其他小孩儿了?我昨晚碰到一个男孩子,他说你是他姆妈。是真的吗?”
芦荟听了一惊,“小少爷,你在哪见到他的?他是跑前厅里来了吗?”
沈满棠摇摇头,“没呢。我在后院碰着他的。我在玩雪,突然他就叫住了我,还…还打我了呢!”沈满棠也不知自己为何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恶人先告状,只是想到那男孩可能真是芦姐姐的孩子,就有些天然的排斥。说完自己也有些后悔了
“打你?你说元宝打你了?打的哪里啊?快让我看看。”芦荟急了,赶忙捋起沈满棠的袖子查看。
“没…我没事呢。我也打他了……踢了他一脚。我不是故意的,是因为他先说你是他姆妈,他来了你就不要我了。是真的吗?”沈满棠嘴上磕磕巴巴地狡辩着,心脏心虚地直跳。芦姐姐是陪伴他最久的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是芦荟每天照顾他。在他心里,芦荟是比傅君佩还要亲的人。
“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小少爷,”芦荟在沈满棠床边坐下,轻柔地抚着他稚嫩的面庞,“元宝是我的亲儿子,这些年一直在乡下养着。这次接他来是因为他爹过世了,他没人照顾。这些年芦姐姐一直陪着你长大是不是?可元宝他一直是一个人。这次芦姐姐也是不得已才求了太太,让我把他接到身边在府里做活。”芦荟说着,忍不住哽咽了起来。
沈满棠是知道芦荟丈夫过世了的,前不久芦荟请假回家奔丧他还不高兴了好久,谁知她还带了个亲儿子回来。可再不乐意,他也不愿见着芦荟难过。
他伸出手,轻轻地擦去芦荟的眼泪,起身把脸埋在了她怀里,“我以后不打他了,你别哭。”
芦姐破涕为笑,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脑勺,“嗯”了一声。
虽然还是很郁闷,但沈满棠觉得那个叫元宝的家伙好像也不是那么难接受了。他心想,那小子小小年纪就爱摆谱,估计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性格,他就当哄哄芦姐姐,以后不搭理他就是了。
另一边,金朝褪了外衣侧躺在芦荟的床上,呼吸沉重。天将亮的时候他才回到下人住的矮房中。今晚沈府设宴琐事过多,他迷糊中感觉睡了许久才有工人陆续进屋。工人们回来后也是倒头就睡,没人注意到芦荟的被窝里多了个男孩。或许是今夜实在是太累了,即使是女佣寝室也飘起了一阵呼噜声。
芦荟彻夜未归,想来是宿在沈满棠外间了。短暂的接触下来,金朝就知道这孩子被骄纵惯了,估摸着母亲干的这活是决计不会轻松的了。
母亲……金朝有些头痛。上辈子他父亲去世后,叔婶就叫芦荟回来把孩子接走。可他自幼懂事,知晓一个女人家在外讨生活不易,因此在叔婶家中任打任骂也不肯投奔母亲。而芦荟误以为是自己离家出走后多年未归孩子不愿认她,自知有愧于金朝,更是不敢打扰他的生活,母子俩便因此断了联系。直到金朝十二岁时,芦荟的死讯从上海传来……
这么说起来,上一世他们确实没什么母子缘。然而母子本就心连心,即便是没怎么真正相处过,上一世金朝发迹后还是花了大量功夫调查芦荟的死因,然后沈家却对一个下人的死因守口如瓶,实在蹊跷。对芦荟死因的调查直至金朝临死前都没有结果,如今重来一世,金朝想这或许是上天见他执念太深给他的眷顾,或许这辈子他能改写母亲的结局。
上一世母亲过世的消息传到他耳朵里时,芦荟都死了两月有余了。这还是和芦荟一同到上海揾工的同乡过年回家顺道传的信。同乡只说自己返乡前上沈家找芦荟时才知道她早死了,问怎么死的沈家下人却都缄口不提,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不仅如此,沈家堂堂一个名门望族,下人死了却连亲朋好友都不告知,只是草草埋了了事,嘴严的连坟头在哪都撬不出。金朝听后认定母亲的死必有蹊跷,叔婶却是嗤笑鄙夷的态度,不仅在家里妄自揣测芦荟的死因,还在街坊邻居间到处议论,说尽了风凉话。
金朝想,上一世与母亲接触最多的应该就是这个沈小少爷,上辈子风评极差的浪荡纨绔子,果然打小就顽劣不堪。他想让母亲早点远离沈家,或许就能躲过一劫。可他现在只是个七岁小儿,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即便是有点做生意的头脑也拿不出启动资金。而芦荟一个弱女子离了沈家还要带着他,又如何能在上海生存。最重要都是,他也不甘愿母亲上辈子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去。沈家这般草菅人命,重活一世,他定要揪出当年害死他母亲的凶手。
还是得先从沈满棠入手。金朝打定了主意,刚松懈下来,瞬间便被病魔卷入了梦魇。
等到被芦荟拍醒时,金朝昏昏沉沉地睁开眼,只觉得浑身冷得要命。寒冬天里下人房的被子更是阴潮冰凉,冻得人直发抖。
“姆妈,你回来了。”金朝虚弱地开口,想起身却使不上劲。
“你这孩子,得亏凤仙发现你病了去找我,不然你还不得烧死?”芦荟忍不住埋怨金朝,又觉得是自己失职,心里又急又气,将金朝的头轻轻扶起,“快把药喝了,不行咱们就上医院看看,别烧傻了。”
金朝虚弱地笑笑,头枕在母亲的臂弯里,小口地呷着苦药。
“嘎吱”一声,年久失修的木门被打开,芦荟没抬头,以为是同寝的什么人回来了,只盯着儿子喝药。金朝循声一抬眼,却在碗沿上方看到了那张陌生又熟悉的团子脸,此时正小心翼翼地探进房内,葡萄似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金朝没做声,垂下眼继续小口地喝着药。芦荟倒是终于发现了沈满棠,忙招呼他进来。“小少爷,你怎么跑来了,夫人知道了要说的。你进来坐会儿,我喂完元宝送你回房。”
得到批准后的沈满棠轻轻掩上门,慢步踱到床尾,一只手捏着铁床栏,手指头在上面不安地抠着。
“你是因为我才生病的吗?”小孩有些别扭地看着床上面颊通红的金朝,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闯祸了,还害得芦姐姐担心。
没等金朝吭声,芦荟就先抢答:“没有的事,是元宝自己身子弱,喝副药就能好的。”
金朝恹恹地看了一眼沈满棠,闭上眼睛暗翻了下眼珠。
小孩知道自己被人讨厌了,但又觉得自己的确有错在先。况且芦姐姐对自己这样好,比姆妈还关心他,自己却害得她的小孩生病,活该被人讨厌。可他只能接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孩子讨厌自己,芦姐姐是万万不能讨厌自己的。刚刚芦姐姐知道孩子生病了,就忙不迭地就冲出他房间了,可见元宝对她来说很重要。
沈满棠走上前,猛地拉住金朝的手,稚嫩的嗓音嗫嗫地说道:“元宝,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给你赔不是,你别生我的气了。你病好之前,我和芦姐姐一起照顾你好不好?等你病好了之后,我们就可以一块儿玩啦!”
金朝看着眼前的矮子耷拉着眉眼嘴角,一副自己不答应就要哭出来的模样,忍不住又闭上眼翻滚了一遍眼珠子。难怪沈满棠上辈子是上海滩有名的风月人物,小小年纪就懂得如何用皮相和装乖来拿捏人了。
“小少爷,元宝是下人,哪里有你照顾他的道理。等元宝病好了,芦姐姐再让他陪你玩好吗?”芦荟放下喝净了的碗,扶金朝躺平,就想带沈满棠离开。
沈满棠被芦荟拉了两下,还是定在原地不肯走,捏着金朝的手也不肯松开。
“小少爷听话好不好,万一元宝将病气过给了你,太太可要怪罪我的。”芦荟也拿沈满棠没辙,只能好声好气地哄着。小少爷有时候倔起来可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沈满棠一听芦荟会被姆妈责罚,立刻就把手抽了出来,半点没犹豫地牵着芦荟的手离开了。
金朝连眼皮都没掀开一下,嗤笑一声,继续昏昏睡去。
第3章 巧克力
令金朝没想到的是,隔天中午沈满棠还是悄悄来了。此刻房中无人,沈满棠便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将一个系着黄绳的红布物件塞到了金朝枕下,再从兜里掏出两把糖放在床头柜上。做完这些后他一句话没说就打算走人。
“等等,”金朝喊住他,两日没怎么说过话了,一出声声音沙哑得难听,“你放的什么东西?给我这些做什么?”
沈满棠干脆坐到了金朝床上,又将枕头下的护身符取了出来。“这是护身符,是我姆妈在静安寺给我求的,可以保佑小朋友身体健康的。你快点好起来吧,好起来芦姐姐就能回来陪我睡觉了。”沈满棠嘟囔着嘴,对芦荟晚上不能睡在他隔间随叫随到,而是得回来照顾这个病患这事十分不满。
金朝瞥了眼床头柜上用精致的彩色糖纸包裹着的十多颗圆滚滚的巧克力,说道:“给你求的护身符,送我也没用,你拿回去吧。还有你的巧克力,也拿走。”
沈满棠听完瞪圆了眼,金朝以为他又要发脾气,没打算理他,刚闭上眼,就听见沈满棠惊呼。
“这巧克力可好吃了!是我小姑从美国带回来的。你尝尝,真的特别好吃。”说着沈满棠便撕开一个包装,将巧克力往金朝嘴里塞。
金朝觉得自己全部耐心都被这个少爷给磨没了,只感叹难怪上辈子这人会长歪成名震上海滩的纨绔,三岁就可见老,如今沈满棠都六岁了,可见是掰不回来了。他被迫嚼着带有湿润夹心的洋牌巧克力,懒得同沈满棠争辩。
“怎么样,好不好吃?是不是比糖好吃多了!”沈满棠看金朝只沉默地咀嚼着,连眼皮都不抬,急迫地要把他摇醒发表对巧克力的赞美,“我最喜欢吃这个了,可惜只有美国有,每次都得等小姑回来我才能吃上。就剩这么多了,都给你了。”说完还拿拳头捶了下金朝的胸口。
小孩子动手不知轻重,打得如今本就瘦成皮包骨的金朝闷哼一声。这下他终于睁眼了,看着不知何时脱掉鞋子,盘腿占了他大半边床的沈满棠,只想把他掀翻在地。
冷静……他需要接近沈满棠才有机会调查清楚前世他母亲的死因。就他这两日的观察,沈满棠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且他性格虽然骄纵,但并不跋扈,有时候倒也还残留点孩童的天真。上辈子芦荟死时沈满棠应该才满十一岁,即使母亲与他接触最多,他也不一定会是凶手。然而能让芦荟的死密不透风,只可能是沈家的哪位主子。
那会是谁呢?沈家上一辈有三位爷和一位小姐,分别是大少爷沈满棠生父沈泓——一个成婚不到一年就在海上遇难的倒霉蛋,二少爷——如今的沈府管家人沈沧,三少爷——一个和上辈子的沈满棠如出一辙的纨绔子沈泱,以及四小姐——留洋美国的沈攸。他们的父亲沈天佑和沈泓一并死在了铁达尼邮船上,只留下他们的母亲曹锦和终日郁郁寡欢,将料理家事的权力下放给了大儿媳傅君佩后便深居简出,每次沈家设宴都不会出席。
罢了,无论凶手是谁,他都需要通过沈满棠来接近他。只是一个下人的儿子是无论如何也接触不到沈府秘辛的,他得和沈满棠再亲近些。
金朝想了想,打算接着刚才的话题,“我会做巧克力,你如果想吃,我之后可以做给你吃。”金朝试图用他上辈子的手艺诱惑沈满棠上钩。
谁知沈满棠摇摇头,说道:“你做不出来的,我就喜欢吃这个巧克力。普通的上海也能买得到。”而且他真的不认为金朝一个乡下小孩会做巧克力。
金朝噎住了。他确实没自己做过这种有流心的巧克力。上辈子他虽经营了一家糖果厂,但这种复杂的制作工艺离了专业师傅他也是做不成的。
“那我以后开家糖果厂,免费请你吃。”金朝觉得自己上辈子能走成的路这辈子应该更没问题,这么说也不算夸下海口。
“真的吗?”沈满棠笑了,兴奋地伸出他的小拇指,强行和金朝拉了勾,“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的是小狗。”
太幼稚了。金朝绝望地闭上眼睛,任由沈满棠勾着他的手指摇晃。
“元宝?你是叫元宝吗?我看芦姐姐是这么叫你的。”沈满棠拉完勾就顺势躺倒在金朝身侧,金朝不得已往里挪了挪。
“叫我金朝。”金朝闭目养神着,懒懒地驳回这个乳名。
“对哦,你说过的,你姓金!哈哈哈,原来你是金元宝啊。”沈满棠越笑越起劲,在一半的小床上笑得直打滚。
真的好幼稚。金朝本就病着,这下更是被吵得头疼。他不想再带小孩了,轰人道:“你可以走了吗?”
“那我明天再来找你玩好吗?”沈满棠还是不肯动,翻了个身趴在床上,撑着头问他。
金朝想起正事来,斟酌一番后说:“等我病好后,我会去找你的,你别再来了。你再来我就不能去找你了。”
“为什么我来你就不能找我了?”沈满棠追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总之你这两天别来。”金朝又忍不住闭眼翻了个白眼。上辈子他没有子女,所以这辈子老天让他来带小孩了是吗?
“好吧,那你快点好起来哦。好起来后芦姐姐晚上就能陪我啦。”沈满棠心满意足地翻身下床,礼貌地掖了掖金朝的被子后才走。
又是芦姐姐……趾高气昂的小少爷又送糖又送平安符的,看来起码目前他是真心爱戴芦荟的。金朝心中暗暗将小少爷的嫌疑降低了些。
金朝嘴里甜腻腻的巧克力味还没散去,撑起身子倒了杯热水漱口,看着杯中上升的热气叹了口气,“希望不是长大后变得没人性了。”
两天后,金朝的病彻底好了,便和母亲提出想当沈满棠的书童。
“元宝,你怎么突然这么想?你识得字吗?小少爷虽才满六岁,但已经读过些书了,你如何跟的上他呢?太太也不会允许的。”芦荟被儿子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
“我识得字,能写上许多,还会算数,应该够陪小少爷读书了。姆妈你带我去见下太太吧,可以让太太出题考我,我能答得上。”
“你学过这些?”芦荟很疑惑。金家家贫且短见,金朝的堂兄们在他这个年纪都开始帮家里干活了,金家又怎可能送金朝去读书?
“没真学过,我就是偷溜去村里学堂外面听过课,偷学了一些,但够用了。”金朝拉过母亲的手,一笔一画写下“芦荟”二字。
“你写的是什么?这么多笔画?”芦荟没上过学,连自己名字是哪两个字都不知。
“是姆妈你的名字。”说完又继续写下了“金朝”两个字,“这是我的名字。”
“元宝?”
金朝嘴角抖了抖,低声笑道:“我写的是金朝。”
“哦哦,姆妈没读过书,闹笑话了不是。”芦荟也笑,有些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为儿子骄傲,“我家元宝真棒,能写这么多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