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沧突然起了兴致,悄声道:“儿子,叫声爸爸来听听。”
“不要。”沈满棠果断拒绝。金朝说了,他不想叫就可以不叫的,何况沈沧刚刚还那般戏弄他。
“叫一声给你买巧克力吃,比小姑买的还好吃。”沈沧也不泄气,利诱道。
“不要。”沈满棠不为所动。金朝给他做的糖味道上虽然比不上外面买的,但胜在有新意,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品种。而且他特别享受看金朝做东西的样子,偶尔帮点倒忙也觉得新奇有趣。
沈沧诧异,孩子大了不好骗了。他又问道:“那你要什么?你说一个出来。”
沈满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么。他抬头,眼圈红红地看着沈沧:“你可不可以别让元宝穿这身衣服了?学堂里别的同学老笑话他,我不高兴。”
这套白大褂、紫马甲的标配佣人装金朝已经穿了快三个月了,冷的时候就在大褂里面缝上一层夹棉布,天气暖了就把夹层拆掉。两套一模一样的佣人服轮换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件衣服连穿了三个月。
学堂里,常遇青总是当面挑衅金朝,嘲讽他是买不起衣服的穷鬼。金朝从未搭理过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可这却让沈满棠心里更难受了。
“行,那我给他买新衣服的话,你该叫我什么?”沈沧继续诱导道。
“爸爸。”沈满棠见沈沧答应的这么爽快,便毫无骨气地说了出口。
“诶,乖儿子。”沈沧捧着沈满棠的小脸不知轻重地揉了一通,把沈满棠折腾的生气了才肯停下。
等大人们都离开房间后,沈满棠才迫不及待地把他和沈沧的交易告诉金朝。
“元宝,二叔刚刚答应我了,要给你买新衣服,你开不开心?”
“我要什么新衣服?你们说什么了?”金朝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却盯在沈满棠的脚背上。一团红褐色的疤痕中间结了一块硬硬的痂,附在小孩白瓷般的肌肤上显得尤为瘆人。
“我不喜欢你穿这件衣服,二叔说了,你以后都不用穿了。”沈满棠笑眯眯地歪着头,凑到他面前邀功道。
“我穿什么都一样。”金朝无所谓地说道,又推开沈满棠烦人的脑袋,用手碰了碰他脚背上的痂,叮嘱道,“不能抠这个痂听到没有?”
“啊……好吧。”沈满棠看着那一大块硬痂,手痒心更痒,却不得不迫于金朝的淫威答应了。
“你就是欠。”金朝给了他一个脑瓜崩,教训道,“啃指甲、撕倒刺、咬嘴皮,说了多少次了都改不掉。”
“错了错了。”沈满棠认错很积极,诚恳的态度总是很容易骗到人。
“你要是把这个痂抠了,以后就别想再躺着早读了。”金朝加码威胁道。
“你怎么这样!恩将仇报。”沈满棠踢了金朝一脚,速速闪到了被窝里,“亏我还为了给你买衣服叫二叔爸爸。”
金朝沉默半晌,把他从被子里捞了出来:“那你想叫他爸爸吗?”
“我不知道。”沈满棠踌躇道,“我叫二叔爸爸他就会很开心,我也想让他开心的。可我又怕祖母知道了会不高兴。”
金朝:“那你自己怎么想的?你愿意二爷当你爸爸吗?”
沈满棠抠抠手,犹豫道:“我喜欢二叔,二叔现在对我比以前还要好。可是祖母不让我叫别人爸爸。我是不是不能有两个爸爸?”
金朝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替沈满棠做决断,但他还是说了:“你想叫就叫吧,私底下偷偷叫,别叫人听到了。”
沈满棠茅塞顿开:“你说的对,我偷偷叫。”
金朝“嗯”了声,给沈满棠开了罐新的雪花膏,边涂边想起沈沧抱着沈满棠离开学堂时的背影。
哪怕是重活一世,金朝也没能预知全局。未来变数太大,只有沈沧真心将沈满棠视作亲儿子,他才会好好教养他,保护他,不会让他走上绝路。
金朝心想,如此,哪怕未来的某一天他和母亲都无法再陪伴沈满棠长大,他也能好好的。
“以后万一我和我姆妈不在了,你要听二爷的话知不知道?”金朝想到未来,心中不免有些伤怀。
“你们为什么会不在?”沈满棠急了,“你们要去哪啊?”
“我说万一,就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在很小很小的概率下,我们可能会不在你身边。但就算这样你也要听二爷的话,乖乖长大知道吗?”金朝安慰着沈满棠,或者说是哄骗着他。只有他清楚前路有多难走,一步踏错,他们三人都难逃死局。
“我不要。我要你和芦姐姐永远陪着我。”沈满棠竟没被糊弄过去,焦急地等待金朝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我尽量。”金朝叹气,郁结于心。
“要拉勾。”沈满棠尤为坚持,强硬地拉过金朝的手。
金朝觉得很难过。在命运面前他不过是沧海一粟,只有不谙世事的小孩才敢说永远。
作者有话说
短短的一章,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27章 换牙
早在一周前沈满棠和金朝就接到升班通知,这回去学堂便是直接去新班级了。一觉醒来沈满棠便觉得心情大好,一点都不排斥上学了。
新班级的先生早前特意来家访了一趟,沈满棠一眼便认出他是开学考那天要背他上楼的先生。他满脸尴尬,挠头道:“先生好,我是沈满棠。”
“诶,沈同学和金同学,我们之前见过。”汪缘觉推了推眼镜,憨厚地笑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十班的正教员汪缘觉,你们叫我汪先生就好。”
傅君佩看着这位汪先生一身天青色夹棉长衫,素净雅致,还架着副圆框眼镜,更显文质彬彬。年龄估摸着也就二十出头,浑身散发着青涩的书卷气。
“汪先生抱歉啊,应当是我带孩子去学堂拜访您才是,还劳烦您走这一趟。”傅君佩笑容可掬地示意汪缘觉落座。
“满棠妈妈,不麻烦的。学生脚受伤了,做先生的有义务来关心一下。我也是想借此机会多了解点二位同学的情况。”汪缘觉翻了翻学生档案,开门见山道,“这次开学考的试卷我看了,金朝考的非常好,字迹也端正清秀。”
“满棠的成绩也不错,能达到升班的要求。”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依我拙见,这么小的年纪其实不宜过早跳级。课业难度陡然加大可能会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反而事倍功半。您看满棠升班的事要不再缓缓?”
沈满棠傻了,眼泪不打招呼就掉了下来。他为了升班被金朝逼着学了这么久,没想到好不容易考上了,却被先生劝退了。
金朝也有些意外。其实这位汪先生说的有道理,专程跑这一趟也是为了沈满棠好。他捏捏沈满棠的手,说道:“小满不能升班的话,我也不升了。”
傅君佩看着儿子掉金豆,于心不忍,便商量道:“汪先生,您看两个孩子一直是一起念书的,我也不想因为自己儿子耽误了金朝。不然您让小满先试试?不行的话再让他回原来班级。”
汪缘觉尴尬极了,他从没见过这么爱哭的学生。他赧然地推推眼镜道:“可以可以,那咱们就先试试看。满棠同学别哭了啊,先生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
沈满棠见好就收,立刻抹干眼泪恭敬道:“谢谢先生,我会努力的。”
“诶诶好。”汪缘觉抹了把额上将落未落的汗,将茶一饮而尽便匆匆告辞了。这还是他上任正教员后第一次做家访,屁股还没坐热,就被学生的眼泪吓跑了。
等送走汪缘觉后,傅君佩立马回身弹了沈满棠一脑瓜崩:“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爱哭鬼,也不知是像了谁。你看元宝多懂事,成绩多好,你也不学着点,尽耽误人家。”
沈满棠不服气道:“元宝说了,我这个年纪学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而且我还是个小孩子,不用那么懂事的。是不是,元宝?”
金朝没想在人家母亲面前展露自己的育儿理念。他看着傅君佩错愕的神情,装傻充愣地笑了声,架起沈满棠道:“太太,我先带小少爷回房了”。
“好,好,慢点啊。”傅君佩笑了,错愕之余还有些欣慰。她暗骂自己过于心急,竟还不如一个半大小子会教养孩子。
上学这天,金朝换上了赵丰年一大早去街上买来的童装,终于有了几分孩子模样。沈满棠乐不可支,绕着金朝一圈圈地打量,比自己穿上新衣服还要高兴。
“赵叔,你下次别买灰色的衣服了好不好?我不喜欢灰色。”沈满棠挑着刺,又上手摸了摸布料,“摸起来也糙糙的,好像没有我的料子好。”
“小少爷,这是二爷今早才通知我的,这么一大早我也买不着合适的啊。我下次注意好吧?”赵丰年强忍不耐,低声下气地哄着小孩。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沈沧近来总遣他干些杂事。他一个大男人,一大早走街串巷就为了给主人家的奴仆买件衣服,实在可笑。
沈满棠:“要给元宝买好多好多,不要给二叔省钱。”
赵丰年无奈道:“好好好。”
金朝不置可否,面无表情地站着,像根套上衣服的木头。他脑子里就没什么“新衣服”的概念。
从前在乡下他只能捡堂哥不要的旧衣凑合,甚至连双鞋都没有。等进了厂子,他便只盯着统一的工装胶靴穿。后来陶园昌将厂子转给了他,他便连陶园昌的旧西装都一并接手了。除非要谈生意,否则他到哪都是一身朴素的工装,丝毫没有打扮的想法。
可就是这件在沈满棠看来还不够好的衣裳,却让金朝收获了一众丫头婆子的称赞。
“元宝,你今天怎么穿这么精神?上学去啊?”
“唉哟,元宝买新衣裳啦?这么漂亮。”
“元宝这小子生的真俊啊,像他姆妈。”
沈满棠一改嫌弃赵丰年眼光时的态度,洋洋得意道:“好看吧,我给元宝买的。”
金朝被夸的面红耳赤,一阵汗颜。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还真没说错,这还是第一次他和稚嫩可爱的沈满棠站在一起时被人注意。
芦荟从厨房出来,看见金朝时也是一面惊喜,一面惶恐:“这衣服哪来的啊?”
沈满棠抢答道:“是我让二叔买的。好看吧,芦姐姐!”
芦荟听了更加心惊胆战:“好看是好看,但元宝的衣服怎么能让二爷花钱呢?这衣服一定很贵吧。”她摆弄着金朝的身子,前后左右细细瞧着。
沈满棠霸气道:“不贵的,这是我和二叔做了交易换来的,芦姐姐不用担心!”
芦荟把食盒递给金朝,不安地碎碎念道:“不行不行,我还是得把钱还给二爷。”
平常人家哪有余钱给孩子买衣服,大多都是扯布料回家缝制。更何况金朝这身不像是普通裁缝铺能买到的版型和面料,倒像是个牌子货。芦荟扯开金朝的衣领,上面果然有个精致的刺绣衣标。
金朝懂事地脱下衣服道:“姆妈,我不穿了,你还是还给二爷吧,我们买不起的。”他没料到芦荟会这般执拗,毕竟对这种高门大户来说,赏赐下人些物件是常有的事。
沈满棠不乐意,又把衣服夺了回来:“不能还不能还,还了我就生气了。”他把衣服递给金朝,第一次摆了少爷的谱:“就一件衣服,你不穿就是不给我面子。”
金朝暗道,这又是哪张酒桌上学来的流氓话。
芦荟叹了口气,无奈道:“算了元宝,你穿吧,别辜负了小少爷的心意。我让二爷别再送了便是。快上学去吧,别迟到了。”
沈满棠看着金朝穿回外套,有些委屈,一路上沉默着不说话。
“怎么了?”金朝看他吃完饭团,拿手帕给他擦嘴,关心道。
“芦姐姐是不是不高兴了?”沈满棠有些泄气,以为自己办坏事了。
金朝:“没有,我姆妈就是不想白拿二爷的东西,没有怪你的意思,不要多想。”
“那我用压岁钱给你买衣服好吗?”沈满棠提议道。
“也不用,我有的穿就行,不用买那么多的。”金朝揉揉沈满棠的脑袋,附耳说道,“而且我姆妈会做衣服,做出来的肯定比我之前穿的要好看。你的袜子、毛衣不也是她织的?”
“我就是不想你被常遇青笑话。”昨晚沈满棠没说实话,只说自己不喜欢金朝穿佣人装,直到现在他才肯吐露心声。
“我们不是换新班级了?况且常遇青这种以取笑人为乐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我们应该唾弃他,而不是被他的话牵着鼻子走。”金朝又理所当然地踩了常遇青一脚,并且毫无顾忌地当着赵丰年的面说。
赵丰年看了一眼后视镜,再次觉得金朝这孩子不简单。他都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听到金朝教唆沈满棠远离常小少爷了。这样一个心怀鬼胎的小孩有沈满棠捧着,还有沈沧特意交代给买衣服,真是稀奇了。
到了新班级,沈满棠只觉神清气爽。没有常遇青那个讨厌鬼在的班级真是太美好了。
汪缘觉让两个小孩先做了个自我介绍,随后又环视教室想给他们安排座位。
有两个女生特别积极,高举着手表示想和沈满棠一起坐。金朝定睛一看,是之前给沈满棠送过糖的陈凤瑛和高文兰。
沈满棠拉着金朝的手,坚定道:“我不要和元宝分开。”
汪缘觉尴尬地推了推镜框,只好让最矮的沈满棠坐到了最后一排的空位上。“你们先坐着,等下次换座位了先生再重新排。”
沈满棠习以为常地往屁股下面垫了两个书包,在最后一排晃悠着腿,好不悠哉。新学年的课金朝早就带着他预习过了,他虽然听得一知半解,可到了学堂也没如汪缘觉预期的那般学得吃力。
这一天下来沈满棠过得非常开心。在家只能抓着金朝说话,他都要憋坏了,突然间多了这么多新同学围到他桌前,他高兴得合不拢嘴,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可恨的是,放学时常遇青还是来了,和几个跟班把前后门都堵了。沈满棠绕不过去,硬着头皮吼他:“你干嘛啊。”
“你为什么转班?”常遇青叉着腰质问,可惜瘦了些后就不如从前有气势了。
“考太好了没办法。”沈满棠双手抱臂,故意用鼻孔看他。
常遇青无语道:“……那你前两周为什么没来上学?”
沈满棠狠狠跺了跺他的小皮鞋,提示道:“我脚受伤了呀。”
常遇青低低地“哦”了一声,又硬邦邦地说道:“我还给你带拐杖了,结果你人没来。”
沈满棠看了一眼常遇青,别扭地说道:“我用不了拐杖,我还没拐杖高呢。我家刘伯也有根拐杖,上面还雕了条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又话多了,赶忙变脸道,“你堵门口干嘛,我要回家了。”
常遇青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从书包里拿出一盒糖给他:“这是日本糖,我爸爸从汉口带回来给你的。”
沈满棠不接:“常伯伯为什么要送我糖?”
“给你你就拿着,废话真多。”常遇青强硬地将糖盒塞到沈满棠手里,骂骂咧咧地跑走了。
“你这人脾气真差!蛮不讲理!”沈满棠大声冲常遇青的背影骂道,转头又把糖递给金朝,“元宝,你帮我拆开好不好?”
“你收他糖?”金朝拧眉,把两个书包背到了身后才去接糖盒。
“啊……这是常伯伯送我的,可以吃吧?”沈满棠满眼希冀地看着金朝。
“以后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别收别人的东西。”金朝说着,还是把糖拆给了他,“下不为例。”
“嗯嗯知道啦。”沈满棠嚼着牛奶糖,应的倒是痛快。
出了校门,那辆醒目的奔驰轿车早已停在树下。沈满棠脚踩在真皮座椅上,头枕着金朝的大腿,美滋滋地品鉴着牛奶糖。
“元宝,我觉得这个奶糖还没有你做的糖栗子好吃,这个太硬了,味道还淡淡的,我不喜欢。”
“那是摩尔登糖,不是糖栗子。”前糖果厂老板较真儿地纠正道,“你不喜欢吃就别吃了吧。”
沈满棠改口道:“随便吃吃还可以,不要浪费。”
金朝笑了:“你哪有什么糖是不喜欢吃的?我看你干嚼白砂糖都行。”
沈满棠两眼冒光:“我今晚就想吃年糕蘸白糖。”
金朝皱眉:“不行,你糖吃太多了,得控制点。你昨晚还拿白糖拌饭了,哪有人这么吃糖的?”
沈满棠不服气,张嘴道:“我又没有烂牙齿,我天赋异禀,可以天天吃糖。”
然而大话不宜说太早。沈满棠刚闭嘴嚼了两下牛奶糖,就因为糖的粘性太强,把下排的一颗门牙粘掉了。他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将牙齿吐了出来:“我的牙!”
“没事,你这颗牙本来就松了。”金朝接过牙,用手帕包好,“张嘴我看看。”
“啊——”沈满棠张大嘴巴凑近他,嘴里还有甜甜的奶糖味。
金朝用手指轻微地碰了碰周边的牙,暂时还未松动,他又交代道:“过几个月就会长出新的牙齿了。等它完全长出来之前都不能舔这个洞知道吗?”
“知道了。”沈满棠应是应了,但还是阳奉阴违地舔了舔。舌尖掠过牙槽缺口处,一阵酸酸麻麻的(颗无爱kuai,不让打)感传来,就和撕倒刺、咬嘴皮时一样,这种刻意自虐带来的轻微疼痛感十分令他着迷。
“还舔?”金朝一把掐住他的脸往中间挤,把他紧闭的嘴挤成了难看的竖条状。
“错了错了。”沈满棠声音含糊地认着错,挥着手求饶。
俗话说“上牙扔床底,下牙扔屋顶”,金朝一提起这个习俗,沈满棠便跃跃欲试。然而沈家花园可不是乡下,没有那么矮的平房,金朝只好领着沈满棠去到沈家下人住的一排矮屋前。
沈满棠撞了撞金朝:“元宝,你刚来的时候我还到这里给你送过巧克力呢。你那会儿是不是可讨厌我了。”话虽这么说,但他还是眨巴着大眼睛,期待金朝说点好话。
“是有点烦你。”金朝实话实说。
“啊啊啊啊,”沈满棠跺着脚,“你不许烦我。”
金朝被他这副模样逗笑了:“别闹了,快扔吧。”说完他便把手帕打开,递到了沈满棠面前。
“哇哦!”沈满棠抓起牙奋力一扔,扔完才想起来问一句:“为什么要把牙扔屋顶上啊?”
金朝解释道:“把下排的牙齿扔到屋顶上,是希望你的新牙能快快向上生长。等你上牙掉了就要扔床底下,寓意着向下生长。等到全部牙都换完了你就是个小大人了。”
沈满棠:“那我要快点长大,当大人!”
金朝:“长大有什么好的?”
“长大就可以像二叔那样,挣好多好多钱,”沈满棠夸张地举起双臂画了一个大圈,“然后我就可以给你买漂亮的新衣服,还可以买好多好多的糖。”
“我不用你给我买衣服,你想吃糖也不用自己挣钱买。你忘了?我以后是要开糖果厂的,到时候你想吃多少都行。”金朝轻轻拍了拍沈满棠的脑袋,叹气道,“你慢慢长大就好。”
金朝觉得自己头上就像有一把利剑高悬着,每到一个节点,这把剑就会下降几公分。沈满棠开始掉第一颗乳牙了,等他换完全部的牙,芦荟便要开始历死劫了。
金朝想,他得抓紧进度了。沈满棠现在黏他比黏芦荟更甚,他已无需在沈家多费心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找到陶园昌,在外头站稳脚跟。
此时距离他上一世遇见陶园昌那会儿还有整整六年的光景。陶园昌此人生性烂漫洒脱,此刻也不知身在何处,让金朝一时间无从找起。可他这个年纪,与谁谈生意都像是在玩过家家,只有他这个前老板是真的广结善缘,不问出处,他也只信得过陶园昌。
深夜,芦荟罕见地将金朝叫到隔间谈话:“元宝,你这身衣服二爷说了,就当是付给你这几个月的工钱,不用咱们拿钱。二爷还夸你把小少爷照顾得很好,以后每月都给你发工钱呢。”
金朝点点头,安慰道:“等我拿工钱了,姆妈你就可以少辛苦些了。”
澄衷学堂的学费十分高昂,芦荟坚持不要傅君佩出这个钱,自己把几年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金朝交了学费。为了能供金朝一直读下去,她还接了许多针线活,每晚等他们睡下后她便在隔间里缝缝补补,一夜夜地熬着。
“姆妈不辛苦。”芦荟摸着金朝瘦削的面庞,眼底泛起了泪花,“是姆妈没本事,以前没法养活你,只能把你一个人留在金家吃苦。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还这么懂事,姆妈也得为你做些什么,把我们家元宝好好养大成人。”
“姆妈,你已经很了不起了。金家不是人待的地方,你当初离家出走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我就是因为知道我姆妈是个很要强,也很坚强的人,我才会那么努力读书。我希望我以后也能成为你的依靠,让你过上好日子。”金朝拍拍芦荟因干活而变得粗大的手掌,轻轻把脸贴了上去。
“姆妈,虽然我没能在你身边长大,可我看小少爷,就像是看到了你这些年教养孩子时的模样。你把小少爷养的那么好,小少爷也那么爱戴你,说明你真的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母亲。我为我是你的儿子而骄傲。”
芦荟的心中淌过一丝暖流,她也俯下身靠在了金朝头上,欣慰道:“我家元宝也是明事理的好孩子,姆妈也谢谢你能成为我的孩子。”
晚间的壁灯散发着昏黄的灯光,静静地洒落在母子俩的身上。室内一派温情祥和,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母子二人沉浸地享受着这段难得的宁静时光,谁知沈满棠却突然冒了出来,一把扑在了两个相互倚靠的人身上。
“你们在干什么呀,为什么把我一个人丢在房间里?”沈满棠不解,强势挤入母子二人的拥抱中。
金朝率先起身,脱离了三个人叠罗汉的游戏。“我们在商量让你少吃些糖,不然你新牙刚长出来就烂了。”
沈满棠当没听见,自顾自地跑走了。过了一会儿卧室里又传来他的叫喊声:“我要洗澡啦,有人帮我吗?”
金朝笑着摇摇头,和芦荟说了晚安后便认命般地去了浴室。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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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牌位
清明过后没几天,便是沈天佑与沈泓的忌日。海难发生后过了整整十日父子二人的遗体才被打捞上来,就近埋在了加拿大的哈利法克斯市。曹锦和悲痛欲绝,在沈家祠堂里为父子俩供奉了牌位,还在薤露园公墓为他们置办了衣冠冢。
可惜的是,沈沧从不允许沈家人祭拜他们,只默许了郭海彪在清明、忌日这两天去墓园代为洒扫。旧年,薤露园西迁,改名万国公墓,沈天佑与沈泓的衣冠冢也因此不得不迁移。
郭海彪接到墓园的消息,特意到银行请示沈沧,却被他一阵迁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