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by中意意呀

作者:中意意呀  录入:10-22

连郑秋白也要流泪了。
耳畔嘈杂的声音逐渐消失。
最后一瞬,万籁俱寂,一片祥和。
死亡原本就是这样一件平平无奇的小事。
夜色充盈的屋室内,窒息的憋闷却促使床上的人猛地睁开眼,胸膛中鼓胀的情绪仿佛塞进满满当当的稻草,扎的他五脏六腑生疼,继而呼吸急促起来。
郑秋白剧烈喘息,此刻上辈子和叶静潭纠缠、意外失足的死亡瞬间历历在目,偏偏他脑海里还多了一些记忆。
【第三年冬,叶静潭依旧没有去给那个人扫墓,只不过他永远记得这一天,也永远会在这一天到花店里买一束白色的玫瑰。
收到包好的捧花,叶静潭推门而出,一个人与他相撞,一头栽进他的怀里。
“抱歉啊,抱歉!”青年抬脸之际,叶静潭愣在原地,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先生你是哪里不舒服吗?”青年尴尬笑笑,不知道这看起来高大绅士的男人为什么突然抓住了他的胳膊。
叶静潭喉结滚动,生怕一松手这人就会消失,“你叫什么?”
青年眨眨眼,笑道:“我?我叫郑星星。”
一段揪心虐恋,由此开始。
作者悄悄话:狗血替身文学,追妻火葬场,1v1结局he,疯批阴暗攻x小太阳乐观受。新文开坑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PS:虽然攻有个死了的白月光,不过放心,那不是爱,只是对前任单方面纠缠的于心不忍。】
郑秋白不看网络小说,但他不傻,显然‘死了的前任’‘单方面纠缠’说的是他,原来他这荒唐的一生,不过是为叶静潭真正的爱情故事做铺垫的垫脚石。
原来在他的世界里,叶静潭是男主。
他就是个头脑全无,围绕男主旋转的炮灰卫星。
他的爱与恨,他的心甘情愿,他的苦心孤诣全部付出,最终都只是一场空。
怪不得,郑秋白始终想不通自己到底痴迷叶静潭什么。
只可惜,事到临头才看清。
精明一辈子的郑秋白打心眼里觉得自己蠢,鱼目当珍珠,悔不当初。
死亡的痛苦和多余的记忆使他缓了好一阵才有功夫打量如今的处境——身下是柔软的床,眼前窄小的两居室不到七十平,老旧的小户型,厨房和阳台连在一起,泛黄的墙上壁纸是十年前最红火的鱼戏荷花,一大幅,盛开在郑秋白的眼前。
这里不是死后阿鼻地狱,是他的家,最早的、曾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家。
可这栋房子,明明已经在燕城前年立项的中山路城区规划里,被拆到连渣都不剩。
作者有话要说:
【无责任小剧场】
郑爷(重生觉醒版):跟我开玩笑吗?我的死是别人爱情的铺垫?白月光?我可是郑秋白,就是死了,也没人能取代我!
霍某(无脸男版):这点我可以证明。还有,我什么时候能露脸?

HELLO MOTO——
古老的手机铃声叫处在‘我真的是小说里做铺垫的丑角’、‘眼前的一切到底是回马灯还是阴间’这两个哲学问题之中的郑秋白回神,他转身在床边摸索,顺利从荞麦皮的枕头下捞出个银色的翻盖儿摩托罗拉。
这手机不过巴掌大,男士用显得过于精巧秀气,但郑秋白记得这是叶长流从港湾出差回来给他带的二十一岁生日礼物,当年海外发行的最新款。
在内陆大多还是便携BB机和仅供拨电话大哥大时代,这款手机已经有了入网许可,无论是质量还是功能都一骑绝尘,因而郑秋白用了它很久很久都没过时。
郑秋白念旧,想就算淘汰了也会留下做个纪念,谁知道后来某一次出差,手机连着电话卡一起被贼摸走,最终也没能找回来。
现在,捧着这早该丢了三四年的电话,郑秋白屈指弹开了翻盖,绿色的像素屏上平顺滑动着一串十一位的陌生号码。
而通话页面顶端显示着一串小小的日期和时间:【00/3/23 18:21】。
现在是,十年前。
跨越时空的震惊使郑秋白顾不得接电话,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凭借记忆窜进贴满白色瓷砖的卫生间,舒澜买回家的长方形立身镜还悬挂在厕所门后。
对着那面镜子,郑秋白见到了二十三岁的自己,这是他还拥有完全的身体,矫健的腿脚,没有瞎了眼、一门心思成为叶静潭‘真爱’垫脚石的日子。
虽然没能一口气回到他更加年少,身边还有母亲的时候,但如今也已经比荒唐死翘翘的结局好了太多。
至少现在,他还有很多时间和新的选择。
更何况,倘若上辈子叶静潭才是男主角,那说不定,这辈子就是事事如郑秋白心意,以他做主角的存在呢?
为了再冷静思考一下十年前的这时候自己在做什么,也为了摆脱上一辈子只能成为给叶静潭‘揪心虐恋’做铺垫的死炮灰命运,郑秋白脱干净衣服冲了个澡镇定聒噪纷乱的大脑。
上辈子郑秋白大大小小手术做过不少,加上他是个疤痕体质,胸腹上、脊背上、小腿和大腿上总有一长串一长串蜈蚣似的疤瘌,脱掉衣服一看,就好似个被拼凑起来的物件。
但如今温热水流下的修长身躯没有半点伤疤,莹白光洁,完好无瑕。
配上雾蒙蒙镜子前那张精致的脸,年轻的郑爷完美到好似一个假人儿。
病体羸弱、不是这疼就是那酸的日子过久了,每一寸骨骼都饱含精力的如今,叫郑秋白欢喜到要如毛头小子一般在浴室里哼歌。
擦拭干净身体时郑秋白还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下身,光洁紧致的脸因此有些绷紧,但很快他松了一口气:“果然还在。”
那大概能意味着,这里就是他的曾经。
倘若这新生是一切顺着郑秋白的心意来的,那他第一件事,或许便是为自己换个常人眼中正常的身体。
郑秋白打出生就是个大众眼中的‘残疾’,用燕城的土话讲,他这叫‘二椅子’。
当年小县城产科医生对他父母讲这样的中性婴儿都是畸形,一般活不长,小小年纪就会有不少并发症,劝家长早做准备。
至于郑父说的‘既然都有,那就当男孩儿养不行?就让它做个男孩!’更是没人能打包票的事。
没出月子,郑父便想劝妻子舒澜再生一个,毕竟郑秋白难养活,养大了不是个男孩,他还要丢面子。
舒澜不肯,哪怕生下来的孩子三头六臂,那也是她的孩子,只要有一点希望,她就绝不会放弃。
只是郑父为了面子,最终拍板定下的性别还是男孩,一家子绝口不提郑秋白身体上的残缺,藏着瞒着,他与舒澜不同,总觉得这样的‘儿子’,还是死了轻松。
幸在郑秋白命大,顽强如野草,在儿童监护室躺了两个月,再出来时,已经白白嫩嫩粉雕玉琢,年画娃娃下凡似的。
各项检查都健健康康,舒澜欢欢喜喜把他抱回了家。
别的小孩如何在母爱中长大,郑秋白就是如何长大。
郑秋白虽然发育比一般男孩迟了点,但该有的都有,青春期后不刻意去掰开他的腿看,不会发现他一向隐藏的秘密。
直到他后来跟着决绝的母亲一路来到京市,借叶长流的光,尝试去看各种西医中医‘治病’,诸多风言风语才不胫而走。
以至于年轻时,不少看不惯他的二世祖都惯拿这件事当做他的短处。
但如今顺利活了三十三年的郑秋白早不像年轻时那般对自己的身体羞愤难言咬牙切齿。
就如有些人天生六指,有些人天生斗鸡眼,他本身就长这样,多了的部分也是人类身上能正常存在的,没什么可羞耻的。
就如舒澜常对他说的,健康就行了,别的不重要。
郑秋白就要好好活着,昂首挺胸地活着,才对得起自己与母亲。
披上浴袍,郑秋白回到卧室,手机还在响,但这次换了个号码。
郑爷有点头疼,“这是谁来着——”
他年轻时的习惯一概不往手机里储存姓名,自认为记性好,周围人的号码能牢记于心,但从坠楼后,这习惯就消失了,他记性变差了。
现在一朝回到十年前,这些手机号又不知道换了几轮,更是看到头疼也想不起来。
怕是生意上是事,郑秋白这次接了,“您好?”
“秋白少爷,是我,叶伯。”
“叶伯。”
这是叶宅伺候叶长流的管家,郑秋白当年跟着舒澜在叶宅住,叶家上下多的是看不起他和舒澜的人,明里暗里排挤,但叶伯是个心善的老人,和叶长流一条心,对郑秋白不错。
只是叶长流死后,叶伯就继续伺候上了叶聿风,早从叶宅搬出来的郑秋白后来因金玉庭的经营权,因叶静潭和叶聿风成了对立面,再没有了这位老人的消息。
“您打电话来,是有什么事吗?”
“月底是聿风少爷的生日,打电话给您,是希望您能回来一起热闹热闹。聿风少爷在燕市就您一个亲人了。”
这一年是郑秋白从叶宅搬出来的第二年,他接手了金玉庭,为人情往来的生意忙的不可开交,而叶聿风还在往返港湾和燕市读书,听说是读了个两年制研究生,可后来因为学业不精,被导师扣着拖了快三年才毕业。
结果一毕业,就着急地来跟郑秋白抢金玉庭了。
不过,他俩关系一般也不是从这事开始的,而是一早就不好,从叶长流光明正大将舒澜和郑秋白带回叶宅起,叶聿风就对郑秋白没有个好脸色。
大约是外界闲言碎语,叶长流是为了舒澜才这么多年没娶妻生子,只领养了一个叶聿风,而聪明又漂亮的郑秋白,说不定是叶长流年轻时候莽撞闯出的亲儿子。
要说叶聿风当年这点担心纯粹可以来直接问郑秋白,郑秋白也可以大方的告诉他绝对没可能。
虽然郑秋白自己也希望他不是郑父的儿子,但他遗传了母亲的脸,也遗传了父亲的身高以及腿根上的红痣。
这颗痣,一度让不想承认他是郑家人的郑父和郑奶奶无话可说。
叶聿风生日家宴,上辈子的时候似乎也有这码事,但郑秋白以应酬忙拒绝了,只叫阿良买了礼物寄送。
到底年轻气盛,对于明里暗里找茬的叶聿风,郑秋白也懒得分心神给他。
偏偏如今想起上辈子叶聿风在分公司还算听话的表现,想起因为叶静潭没少叫这愚笨的少爷吃亏,“我知道了,我会去的。”
电话那头的叶伯当即欢喜起来,“我会让厨房多准备几个秋白少爷喜欢吃的菜。”
“谢谢您,不过聿风生日,一切以他为主吧。”到底芯子是三十多岁的人,郑秋白早忘了和叶聿风针尖对麦芒的心情,成熟的要命。
挂断电话,郑秋白没来得及翻翻通讯录,新的电话又打进来了。
这次,是第一次打来的号码。
“您好。”
“郑秋白,你小子可算知道接我电话了,刚刚我这电话一直打不进来,这大晚上的你跟谁讲小话呢?什么时候有傍家儿了?不告诉我可不厚道。”
叽叽喳喳的吵嚷声熟悉的很,郑秋白眉头一挑,“霍嵘?”
“这怎么还是疑问句呢?才两个月不联系,都不记得我的声调了?”
“你打过来有事?”
“哈哈,秋白,你看你这话说的,说真的我给你打电话也不是为了别的,确实有那么一小件事想你帮忙,看面子上你帮帮我,等你到京市来,我扫榻相迎。”
对眼下这个时间节点还是印象模糊的郑秋白因为这熟悉的铺垫,猛然回忆起了即将发生的事情。
如果他记得没错,那么霍嵘接下来的话会是求他‘帮忙照顾照顾他弟弟’。
“你能不能帮忙照顾照顾我弟弟?”
“霍峋?”这两个字一瞬从郑秋白的心间爬上了舌尖,张口便出。
“你怎么知道那小子叫霍峋?”电话那头的霍嵘有点纳闷,“我好像没跟你提起过他?”
“你忘了,之前喝酒的时候你提过。”
霍嵘的确没提过,上辈子在他主动求上门前,郑秋白只知道他父母恩爱,因而同辈众多,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双胞胎妹妹和一个最小的弟弟。
这最小的弟弟,就是霍峋。
如今是十年前,霍峋刚满十九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郑爷(脑袋不好使版):我怎么死活想不起来霍峋长什么样子?
霍某(亿万富翁从头再来版):回到十九岁?不能再大一点吗?
郑秋白记性不好,主要原因是坠楼伤,加上确实过去十年了,不是大事大多记不得。
而且他虽然觉醒了,但原著和目前的一切没有关系,原著正文开始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两年了,在原著里的出场只有主角攻在面对主角受时内心下意识的怀念和比较。
所以,没错,这辈子就是以他为主角的新世界。

第4章 霍峋
上辈子郑秋白年少轻狂,清高自傲,但因他是个底层出身,燕城那些眼高于顶的二世祖没少欺凌他取乐,这导致他对那些有家族荫蔽仗势欺人坏事做尽的纨绔子弟十分厌恶。
主打一个,你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你们。
于是当霍嵘为不争气的弟弟打电话求上门时,郑秋白下意识先入为主,当霍峋也是那种不着调的朽木,做错了事只知道离家出走,还要兄长为他擦屁股。
这样的偏见,使两人相处的不大愉快,但具体怎么个不愉快,就像想不起来霍峋长得什么模样一般,郑秋白不记得了。
可霍峋十年后汹涌的眼泪叫郑秋白当即摒弃前嫌,他一向知恩图报,捏着手机问:“他是做错了什么,连霍家都不能为他兜底了?”
要真是霍家无法兜底的事,郑秋白也得掂量掂量现在的自己能不能捞他一把。
霍嵘叹气:“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我家你也知道,我爹从上面退了,现在家里做主的是我大哥,我大哥跟上个世纪的人似的,古板,不乐意我们这些弟弟妹妹做别的,觉得走仕途才是正路。”
奈何霍嵘和他二哥霍源一个从大学就捣鼓娱乐公司,专门飞到棒子国去学习考察,如今投资了几个电视台做综艺;一个从海外学程序归来成了初代码农,在京市风头正盛的一家软件公司做合伙人;小妹霍淳去学了医,但也不肯顺着大哥的意去当军医,飞到海外读博搞科研了。
大哥霍峥的育儿成果遭到了惨重打击,家里也只剩下霍峋一个小的。
“我弟这次正好撞大哥的枪口上。”
“但我说他也欠打,小小年纪,做投机生意。”霍嵘‘啧啧’两声,“一开始背着家里和人合伙倒腾期货,现在又学着那些老油条做起炒股来了。他还把我妈给他过户的三环房子卖了,连着出国的基金一起,小百万都投进去了。”
霍峥连霍嵘从事娱乐业都要横眉冷对好几年,这跟‘赌博’一样的投机倒把,更触他霉头,直接在家里放话要把霍峋揍死。
那脸色,霍嵘一声不敢吭,他是大哥揍大的,是真害怕。
霍母疼霍峋这个老来子,拦着大儿子,只让小儿子清仓退市趁没赔多少把钱拿回来。
偏偏霍峋也是如霍峥一般软硬不吃的臭脾气,死也不肯把股票抛了,和他大哥怒火滔天要剐人的视线正面对上,“我不,那套房子我卖了九十万,最迟三年,我连本带利还你一千万。”
电话那头的霍嵘直乐,“他就是个败家子,就三环那套房子,十几年之后三千万没准都拿不下来!”
郑秋白知道未来京市房价的飞涨,却也对霍峋身价的飞涨有所耳闻,“三年后,那房子也值不了一千万。”
而霍峋,是十年后能短期筹集上百亿作势要捞郑秋白的人。
“秋白,你不会觉得他还真能三年挣到那些吧?别开玩笑了,股市那东西,进去就是个赌!咱们上大学那时候股灾,多少老油条都跳了。”霍嵘也不赞成弟弟炒股,这股市有一夜乍富的,就有一夜赤贫的,赤贫都算好,那要是裤衩子都没一条了,只剩个死。
“还好他砸进去不多,赔点的话,我和二哥凑凑也能给他善后,但他要始终这么执迷不悟,我大哥真能一枪打死他。现在他离家出走了,我劝他投奔你。”
“投奔我?”
霍嵘道:“是啊,我弟,桀骜不驯,不听人话,还敢打我,我想你这人精给他上几课,拿出你整治那群自命不凡二世祖的能耐来,教他重新做人。”
“家里把他卡冻结了,你也不要借他钱,别对他太好,就让他去给你打工,这小混球在家里锦衣玉食的少爷日子也该过够了。”
“……”看样子上辈子自己对霍峋有成见,霍嵘功不可没。
挂断霍嵘托孤的电话,时间接近九点,正是金玉庭夜场热络起来的时候,作为叶长流之后的新老板,郑秋白时不时就会去巡场刷脸,在权力场迎来送往,搞得一手笼络人心的好活计。
当今是十年前的燕城,年轻人夜消费的地方往往是街边游戏厅又或者会所。
会所门道多,里头的包间吃饭喝酒侃大山样样俱全,还有录像放映机,想看点碟片店里也有,只要给得起钱,要公主少爷站在桌上跳舞也成,因而不是一般年轻人能够负担的起的。
像郑秋白的金玉庭,更不是普通人能够入场的地方。
承袭叶长流的传统,金玉庭里侍应生只是侍应生,驻唱歌手只能是驻唱歌手,鸡鸭、假酒假烟、老虎机统统不得入内。
用燕城地痞流氓大老粗的话讲,相当无趣。
但看不惯金玉庭独大的人,想抓郑秋白的尾巴都没法子。
谁都知道他背后是叶家,当年叶长流早早便和俱乐部的老友们托付过,郑秋白会是以后会所的继承人,无论怎样,他的场子都要看顾。
于是哪怕没有那些开门见喜的生意,金玉庭这些年也是燕城头一号的顶尖会所,入会的VIP尽是燕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年燕城通京市六个亿的高速项目,就是在这一地盘上谈妥的。
别的会所眼红都来不及。
阿良一贯开车来接郑爷,倒不是郑秋白不能开车,是会所大老板都要这样,豪车手表金链子、开车的马仔、听话的伙计都不能少。
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是装逼,但现在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手下有没有人,店门前派头大不大,老板到店的排场热不热闹,都是脸面学问。
阿良开车到楼下时,郑秋白正对他衣柜里十年前的衣裳发愁。
这两年港湾电视剧大火,里头的穿搭传到内地那是备受年轻人追捧,但三十三的郑爷实在是欣赏不了衣柜里的低腰牛仔裤和像两条扫帚的喇叭裤。
这年头的人穿西装都不好好穿三件套,上面的西装往往掐腰掐的极细,里面要搭配个无袖的老头汗衫又或者仿佛从热带度假回来的花衬衣,下身的裤子一定要低腰或者大喇叭裤,才最潮流。
不得已套上条几乎要把屁股沟露出来的白色低腰裤,郑秋白狠狠系紧了腰带,一把年纪了,他不想一弯腰就走光。
阿良靠着车抽一支宝塔山,猛一看见楼里走出来的老板,忙甩开手里的烟四处煽风。
郑秋白一头黑发用发胶抓了个蓬松的形,露出最中央饱满的额头,一双招子在夜里也是亮茫茫的,比烟草尖儿上的火星还鲜活。
至于衣裳,里面是身规矩的白西服白裤子,内搭黑色低领衫,外面御寒一件窄版的皮质长大衣,同样是黑色的。
全身上下,不超过三种颜色,是郑秋白的穿搭修养
阿良眨眨眼,觉得邪门,虽然郑秋白穿的是身长玉立,帅气的很,但燕城大街上这么穿的,要么是不法分子,要么是去奔丧,“老板,咱一会要去参加葬礼吗?”
“去店里。”郑爷目不斜视坐进车,他不敢看染了个屎黄色脑袋的阿良,多看一次,都伤眼。
车窗外飞速掠过燕市不算美的街景,四处都是低矮平房或最高不超过七层的老破小,几乎没有规范绿化,更谈不上城市建设。
零星的几个商场都聚集在中山路一带,四大银行的燕城总行也坐落在那条街上,因而这地方就是如今的燕城市中心,连十年前的京市都比不上。
可郑秋白知道,不过两年后,中山路南北两侧就要拔地而起几个商圈以及自发形成新的金融中心,这一路上的老小区都会拆迁,五年大变样,高档社区精致林园顶尖商场,全部涌现。
社会变迁,日新月异。
抓住这个时机与风口,一举上天不是问题。
就如霍峋那般。
郑秋白不认为霍峋会像霍嵘讲的那样小孩子过家家,相反,这兴许是霍峋出人头地的先机。
毕竟就连郑秋白这会所小老板都知道,金融业挣起钱来,是泼天的富贵。
更别说霍峋未来会是有名的风投圣手。
“风投。”郑秋白微微蹙眉,他想多记起些和霍峋过往有关的东西,但除了叶静潭提过的,他脑袋空空。
明明是重生回来,明明上辈子霍峋是叫叶静潭都感到威胁的存在,明明他们的关系也不该恶化到许多年没有联系的程度,但郑秋白的脑袋就仿佛被格式化一般,他记不得半点和霍峋有干系的事。
甚至想不起在霍嵘的电话之后,他与霍峋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样子遇见的。
除却那张哭泣到扭曲的脸,郑秋白对年轻时霍峋的了解如同标签一般刻板【二世祖】、【纨绔】、【不会说好听话】、【朋友家那不听话的弟弟】、【桀骜不驯】,这些熟悉的文字,就好似早早预设好了似的。
那是给一些无关紧要存在的预设。
郑秋白忍不住摁自己的太阳穴,“阿良。”
“老板?”
“最近店里不用你忙了,去帮我找个人。”
“找谁?”阿良竖起耳朵。
“他叫霍峋,今年十九岁,京市人,很高,长得帅——”郑秋白停顿片刻,想起那张扭曲模糊的脸,又想起那在窗边看到的背影,补充道:“后脑勺很帅。”
作者有话要说:
【无责任小剧场】:
郑爷(严谨版):后脑勺很帅。
霍某(严肃更正):我不止后脑勺帅。

第5章 金玉庭
郑秋白人打金玉庭门口一站,几个经理口袋里的传呼机都响了,这是楼上楼下、迎宾、内场外场之间的信号弹,预兆着小老板来巡场了,眼睛瞪大点,干活麻利点。
金玉庭统共五层,一楼是宽阔的大厅,金红的吊顶一派奢靡,这装潢是日下最流行的土豪金和仿欧风,大理石地面都选了有金箔的花色。
角落里摆放着不少姿态慵懒的石膏雕塑和大幅西洋画,有些是真迹,当年叶长流从港湾拍回来的。
从二楼开始,是只供VIP入内的区域,包括提供娱乐的桌球保龄球场馆、小型游戏厅、旱冰馆、影像厅,以及提供给顾客商谈的会客室、接见室、单独包间,最顶层是商务套房,提供给外地顾客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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