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by中意意呀

作者:中意意呀  录入:10-22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的郑星星,虽然还黑红黑红的,像条瘦巴巴的红薯干,但至少是包装精美的红薯干了。
阿良这才放心带着他去见小老板。
郑星星坐了人生里头一遭电梯,踩着软和好似海绵的地毯,一路跟在阿良身后,紧张到心脏要跳到喉咙眼儿,两只手别在身后,搅在一处,对接下来的事情既盼望又害怕。
他已经意识到,这里,连同他素未谋面的哥哥,其实是他这辈子都碰不到的云端,他是地里的韭菜苗,他哥哥应当是天山上的雪莲花。
他这韭菜苗怎么好意思站到雪莲花面前?
于是郑星星一路低着头迈进办公室,不敢四处打量,只敢看脚上的新凉鞋与脚下花团锦簇的地毯。
阿良叔叔的声音响起:“老板,我把星星带回来了。已经在外面带他洗过澡吃过饭了,看样子他晕车的不舒服,歇会已经好不少了。”
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回道:“嗯,你辛苦了。”
郑星星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更欢,犹如过电,不由得放缓了呼吸。
他听到了男人从座椅上起身的声音,又听到了一迭脚步声,很快,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他眼前,鞋尖正对着他的镂空凉鞋。
郑星星本来就矮,只到郑爷的胸口,还一直低着脑袋缩着肩膀,似乎在瞧地毯。
郑秋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得这样入神,于是轻声问:“星星,你看什么呢?我这地上有钱吗?”
一句‘星星’,唤得郑星星耳朵都酥了。
他一个激灵抬起头,率先入目的,是他哥哥的脸,一张精致到叫人屏住呼吸的脸。
在小镇上生活的郑星星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他发誓,就连电视机上都没有过!
郑星星心顿时嘎嘣一下,像是刚才蹦的太欢了,现在一脚踩空,直接跌进了云端里,他傻傻的张开了嘴,却蹦出个单音节,“啊——”
郑星星世面见得太少,这时候自然出了大洋相,面对郑秋白,他真是一句话也讲不出了,嘴像是被胶水黏住,只剩一双眼睛往外冒光。
郑爷被这敬仰和惊艳都写在脸上的黑小子逗笑了,刚刚那点担心烟消云散,他自我介绍道:“我是郑秋白,和你有一半的血缘关系,比你大不少,叫我哥就行。”
郑星星立刻应声,清脆道:“哥哥!”
这声音中气有力,不似郑秋白刚刚在电话里听到那般半死不活,看来年轻人底子不错,这么快就恢复好了。
“你在燕城这段时间,就先住我这里吧。”郑爷叫阿良以他的名义在楼上开了一间套房。
郑星星却以为是要他们一起住在这间办公室里,忙不迭点头,“好、好的,我睡地上就可以,这地好软,比我家里的炕铺上棉被还软。”
“怎么能让你睡在地上?”
“我们不是要住在这里吗?我只看到一个床,”郑星星指了指郑爷办公室里宽大的真皮沙发,黝黑的面庞上,一双眼睛像星子似的闪闪发亮,又笑出洁白的两排牙,“哥哥,你睡床,我睡地上。”
“不住这里,有专门的房间。”
当郑星星被郑爷拿着房卡,亲自送到金玉庭的套房里时,这黑小子又呆滞了。
他站在玄关处,不敢往里走。
刚刚他哥哥专属的屋子就已经很舒适很豪华了,眼前的屋子,更是富丽堂皇,地板里面好像有金子,天花板上装的都是水晶吊灯!
郑爷走了几步回头看他,“怎么了?不喜欢这个房间吗?”
郑星星现在哪里谈得上喜欢不会喜欢,他十足的惶恐,一个劲往门边缩,“太大了,哥哥,我、我还是不住这里了。”
这地方一看,就不是小钱能住到的房子,说不定比他们镇上一栋楼都要贵。
哥哥已经给他买很多东西了,他不能贪得无厌,那就太讨人嫌了。
郑星星眨巴着眼,“哥哥,我就睡刚刚那间屋子就好,地板就行,这里太大了,这里,不适合我一个小孩住。”
郑星星知道,他只是一株韭菜苗。

第76章 早婚
郑星星说什么都不肯住在金玉庭的高级套房里,那缩在门边的样子,就像是从大雨里捡回家的流浪小狗,只敢占据一丁点的地方,瑟瑟发抖,分毫没有探索新环境的念头。
见郑秋白看向自己,郑星星连忙抬脸支起个腼腆笑容,那被大太阳晒黑的脸颊上浮着两团久久不退的红,更显得他质朴单纯,脾气好。
是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吗?
似乎不是吧。
郑爷依稀记得他和叶聿风在这个岁数的时候,叶少爷已经进入叛逆的巅峰期,逃课早恋打电动,叶长流那种好脾气,有时候都被叶聿风气的脸红脖子粗。
年纪轻轻的郑秋白其实也有点叛逆,但他叛逆的不明显,充其量,是不愿意坐叶家的私家车和叶聿风一起上学,见到对方犯蠢就暗地里翻白眼。
总之,少男时期的小脾气和小心思都弯弯绕绕的,多到数不清,压根儿不会像这小黑球一颗的郑星星一般,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
“刚刚那地方是我的办公室,住不了人,”金玉庭经营到深夜,小孩子单独住在办公室里,既不舒服,也不安全,郑秋白也不放心,“而且这套房你住着,也不需要我花什么钱。”
郑星星还是摇头,乌黑睫羽下垂,盯着地面,有点小犟种的味道,“这里太大了,我住太浪费了。”
金玉庭实在没有更小的套房,而随便定一家宾馆把郑星星扔过去,郑秋白又怕他没有靠谱监护人在燕城出点事儿。
总不能让阿良下了班继续去当这黑小子的男保姆,这也太不把阿良的花臂花腿放在眼里了。
郑星星看起来也更想和郑秋白待在一起,这小子有点粘人。
最终,郑爷妥协地问:“那你想去我家吗?”
“可以吗?”郑星星的眼睛一瞬亮起。
郑秋白颔首,“可以,家里有空房间,但还有个比你大几岁的哥哥。”
霍峋最多比郑星星大五岁,郑爷觉得,他俩之间应该会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哥哥还有别的弟弟吗?”郑星星亦步亦趋跟在郑秋白身侧,好奇发问。
郑爷语塞,“他——不是我弟弟,是我朋友的弟弟,暂时住在一起。”再多的,也没办法跟一个小孩子讲。
虽然郑星星未来很大可能会喜欢上男人,但当下还是祖国花骨朵的年纪呢,郑爷可不想带坏小孩子。
郑星星点头,扎着脑袋又走了一截路,进电梯前,他小声讲:“哥哥,你真好。”
郑星星同班同学家里也有父母双方是离异再婚的,两边都有孩子,孩子们之间虽然是同一个爹或同一个妈,相处的却不是太好,针尖对麦芒的,仿佛对方是抢夺自己父亲或母亲的仇人。
不过郑星星觉得,可能是他爹太差劲了,他哥能离他爹远远的,反倒是一件好事,他有时候面对那混账的亲爹,也会觉得厌烦。
而能对他这样好,更是他哥的善良。
明明今天之前,他们还没有见过彼此,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可郑秋白还是这样亲近地招待他。
郑星星已经很久没被这样好好对待过了,他早就习惯了长辈的责骂和怨怼,似乎家里所有的不幸,就是因为要养他这只拖油瓶。
没有人会像郑秋白一样,给他买新衣服,让他安心住漂亮的房子。
“谢谢你。”
郑星星这畏缩的模样被郑秋白看在眼里,毫无疑问,这个孩子的童年生活似乎和他一样恶劣。
他们的不同在于,舒澜带着郑秋白逃出了那个火坑,总算柳暗花明,不必再为衣食发愁,更不必被郑家死板封建的育人方式驯化。
而郑星星依旧留在那个火坑里,独自成长。
郑爷简直是不懂,那原著是怎么好意思讲这样的小可怜是个小太阳的,吃过这么多苦的人能长成个小太阳吗?
他那是懂事到极致,自卑到了极致,虚掩上了自己全部的负面情绪,只把柔和向上的一面给外人看。
如果说郑星星是主角,那在郑秋白看来,原著也没给他多少金手指,这孩子小时候苦,长大被叶静潭仨瓜俩枣骗得团团转,没过几天好日子,又不得不离逃出燕城颠沛流离。
这哪里是爱情故事,简直是苦难历险记了。
郑爷甚至敢大胆推测,按照叶静潭一直以来的性格,在他将出逃的郑星星重新追到手后,迟早有一天也会厌倦这只能给他提供肤浅情绪价值的存在。
谁叫叶静潭本身就是个私欲膨胀,人心不足的坏种。
他的心思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只有利益。
郑爷抬手摸摸那刺猬似的小脑袋,眼神怜悯,“不谢,我好歹也是你哥。”
他俩是真哥俩,长大后都同样的眼瞎。
来接郑爷下班的霍少爷今晚特意提前出发,开车跑到昨天那家路边摊。
他记着郑秋白昨天说想吃炸蘑菇和炸豆皮,专程买了四桶大豆油过来找那实诚做生意的老板。
“小兄弟,你这为了媳妇儿吃口东西,也是真上心啊。”老板还记得霍峋,却不肯收那油,嫌太贵,而且,“今天我也换油了,正好刚出摊,你要啥都是第一遍炸的。”
霍少爷豪气地包下了老板大半辆炸串车,“这些都炸了吧,我都要。”
“你媳妇儿吃的了这么多?”老板点火的手微微颤抖,看出这开豪车的小年轻不差钱,但,“可不能浪费粮食啊。”
“不是,他也是开店的,这个点还上班呢,我多买点,顺带给他员工们也带些夜宵犒劳一下。”霍少爷掏钱夹付账,尽职尽责当金玉庭的‘老板娘’,郑蝴蝶要是知道了,一准要夸他。
“好家伙,那你媳妇也够厉害的,孩子几个月啦?还这么上班儿呢?不怕累着孩子?”
“三个月了,医生说宝宝已经很稳定了。”霍峋顺利和实诚老板唠起了已婚男人的嗑儿。
“我看你也挺年轻的,这就当爸爸了,你和你媳妇儿早婚?”
“嗯,但我觉得也不算早了。”错过了很多年呢。
老板一边给刚出锅的第一批炸串刷酱撒孜然,一边道:“都说早遇良人先成家,你这对着呢,遇到合适的趁早结婚,好好过日子,像我这种没有良人的,只能先炸串。”
这话霍峋赞同。
炸串的一会功夫,霍少爷就快和炸串老板聊成了知己,分开时那几桶豆油他也留下了,这玩意他带回家也没用,郑秋白很少吃豆油做的菜。
老板拿着油,邀请霍峋下次带媳妇儿一起来,“哥这敞开吃,不收你钱!就是提前说一声,哥换个油。”
霍少爷点头,“有机会一定。”
抵达金玉庭,霍峋拎着郑蝴蝶专属的一袋子炸串,又把车钥匙交给了大堂经理,“车后座上有好几袋子炸串,是你们老板让我买过来的,今晚加餐,找几个人拎过来,分一分吧。”
金玉庭加班的员工闻言,迸发了小范围的欢呼,虽然金玉庭的加餐出自大厨之手味道很不错,但有时,人在晚上就是想吃点儿脏摊儿。
正在大堂值班的阿良经理一边啃炸玉米一边纳闷儿:“老板什么时候说过要给大家买炸串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事情不应该通知他去买吗?叫这种外来的跑腿干什么。
霍峋没理阿良的疑惑,有白食吃都堵不住这傻大个的嘴,他着急给郑蝴蝶送一口吃的。
办公室里的门一打开,霍峋还没来得及献宝,坐在沙发上吃水果看电视的一大一小齐齐偏头看他,郑爷启唇,“来了?介绍一下,这是郑星星,那是霍峋,他比你大,也得叫哥哥。”
郑星星看见外人,立马从沙发上站起来了,有礼貌地向霍峋问好:“哥哥你好。”
“你好。”霍峋蹙眉,偏头给郑蝴蝶使眼色。
这非洲小孩怎么回事,怎么还从照片里面走入现实了?
这现实看起来真的是比照片上还黑呀,和郑秋白站在一起,更像块炭了。
“他是我弟弟。”郑爷闻到香味,站起来,慢悠悠走到霍少爷跟前,小声道:“郑家人今天过来了,但他们办事就是不靠谱,把孩子也带到医院去了。”
霍峋还能不知道郑秋白这是发善心吗?
“所以你就把这个孩子带到你这来了?一会怎么办,带他回家?”这种看孩子的差事也要揽?
霍少爷已经忘了,他当初也在‘寄养’在郑爷手下的大号孩子。
“我本意是让他住楼上去,但他第一次到城里来,不适应,害怕。我就想着家里面还有一间房,不如把他也带回家去,又住不了几天。”郑秋白冲霍峋笑眯眯。
“真把他带回家?”霍峋忍不住越过郑秋白打量那小黑孩儿,只怕这孩子随了亲爹,是个不好相处的。
谁知道郑星星被他一看,就怯怯地低下了脑袋,一副小可怜样。
郑爷回头一瞧,劈手拽过霍峋手里的炸串,递给了郑星星,“来,这么晚了,肚子饿了吗?吃点夜宵,你霍峋哥哥买的。”
“我可以吃吗?”郑星星眼巴巴看着,不敢伸手。
他下午五点多和阿良在外面吃了点简餐填肚子,只是这样的半大小子,最是胃口大消耗也快的时候。
眼下已经有点饿了。
在家里,他大概九点就上床睡觉,这样晚上肚子饿,也已经在梦里了,但刚刚和哥哥一起看电视机,看的他不困了,现在肚子饿的感觉相当鲜明。
只是那东西是一个外人买来的,他不好意思吃,对方看起来,也没有要给他吃的意思。
“这有什么不能吃的?”郑爷打开袋子挑了根烤肠递过去,“吃吧。”
“……”那一兜子是霍峋盯着炸的第一锅串,他专门给郑秋白留的,这下好了,一大半都进了小黑孩的肚子里。
霍少爷直至上车当司机,都怨气冲天。
他小气,他就是不想自己给郑秋白的东西,被借花献佛。
郑爷还没看出霍峋突发的幼稚,上车前,让晕车的郑星星坐到副驾驶去,“你坐前面不容易晕车。”
握着方向盘的霍少爷更咬牙了。
他好不容易把郑蝴蝶从后排的老板位请到副驾驶,这下子,又退回去了。
霍少爷很久都没这么烦过,他烦郑秋白对他人的优待和照顾,明知道对方只是个小孩子,却还是吃了一大口忿忿不平的闷醋。
车厢里,郑爷吃了口炸蘑菇,但因为怀孕口味变化飞快,昨天他还想吃这种喷香的炸串,今天吃到嘴,却觉得太油了,难以下咽。
不过知道这是霍峋特地跑了一趟买回来的,他还是硬着头皮往下吞,用行动抗争这奇怪的孕期反应。
为了转移喉咙处的油腻恶心感,郑爷主动问:“星星,你今年是十五了吗?属虎?”
“户口本上登记的是十五岁。”郑星星抿了抿浸上炸串酱的嘴,“但其实,登记大了一岁。”
郑星星属兔子的。
只是郑母当年听乡里乡亲的说,属虎的男孩身板壮,更有福气,硬是在户口登记时给郑星星多报了一岁,以至于郑星星从小到大上学,都是班里最瘦弱的那个男孩。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在家里常年的营养不良。
听到是郑母的主意,郑秋白也见怪不怪了,这老太太的幺蛾子一套一套的,不想要个兔孙子,也是她能干得出来的事。
“那霍峋也就比你大五岁,他今年才十九,等我上班儿不在家,让他陪你玩。”
“我二十了!”按虚岁算!
要是按心理年龄算,幼稚的霍少爷都已经二十六了,研究生都毕业了!
郑星星不敢说话。
郑爷笑了,打破僵局,“看吧,他其实和你差不多大。”
霍少爷:“……”
霍峋载着两人到家,纵使他不情愿,这房子户口本上的名字也是郑秋白,作为户主,郑爷有权利让郑星星住进来。
就算不高兴,霍少爷也勤勤恳恳置办好了次卧,“床铺好了,被褥都换的新的,毛巾被和薄被子都给他放进去了,晚上要是冷,他就盖被子。”
坐在沙发上揉胃的郑爷招招手,“过来。”
“干嘛?”霍峋倾身过去。
郑秋白在霍少爷的脸蛋子上亲了一口,“辛苦啦。”
“!”霍峋僵了。
“他是个好孩子,养在郑达伟手里这么多年,还是这种性格,”真是比郑秋白突变的脾气好太多了,“你就不要给他摆脸子了,他够可怜了。”
“哼,”脸已经不臭的霍少爷不承认,“我才没有摆脸子。”
“好好好,是我看错了,你当然没有,你可好了,还给他铺床了呢。”郑秋白哄孩子的技术如今已然是炉火纯青,等他自己的娃出来,也是直接享受它爸爸的顶尖服务了。
哄好霍峋,郑秋白拍拍他的胳膊,“家里有消食片吗?我胃好像不太舒服。”
“怎么不舒服?”霍少爷脸上喜滋滋的笑顿时消失,紧张起来。
“就是吃多了。”原本就嫌炸串油腻,还吃了一肚子,现在积食,想吐,要是不吃个缓解的药,估计他今天晚上都别想睡觉了。
霍峋立刻去找药箱,看有没有消食片,嘴上又忍不住念叨,“吃不下就不要吃了,万一把肚子吃坏了怎么办。”
霍峋现在一念叨起来,就没完,他总要从郑秋白,念叨到郑秋白肚子里的孩子,“你忘了你肚子里还——”
嘎吱一声,厕所的门开了。
穿着新睡衣的郑星星走出来,正好听到这茬,关心问:“哥哥肚子怎么了吗?不舒服吗?”

第77章 较劲儿
郑星星的关心被郑爷笑笑敷衍了过去,“没什么,就是吃多了,稍微有点积食,吃点消食片就好了。”
原本还念念叨叨的霍峋,更是因为孩子的突然出现,修起闭口禅。
平时只有他和郑秋白在家,说话间没什么避讳,多了个外人,还没习惯,差点秃噜出去。
郑星星从厕所出来时,听清了霍峋讲的话,话里分明是哥哥的肚子里有什么东西。
可他很有眼色,知道郑秋白和霍峋这是不想告诉他。
哪怕担心,郑星星也装作什么都没听清的样子,站在原地眼巴巴看着郑秋白吃下两片消食药。
他连好奇心都不敢有。
郑秋白吃过药,感觉胃部的酸胀缓解了不少,便主动招手,带着郑星星去了次卧,“你暂时住这个房间。现在困了吗?如果不困,可以去客厅看电视。”
“不看了,困。”郑星星填饱了肚子,又开始犯困了。
脚下这不算大,装修只有家庭温馨味道的小房间,让他的拘谨恐惧稍微退却了些。
尤其一想到这还是和哥哥住在同一屋檐下,他们随时都可以碰面。
郑星星就更喜欢这里了。
“困的话就去睡觉吧,你霍峋哥哥换的床单被褥,看看喜欢吗?”
郑星星望向哥哥身后的年轻男人,小声道谢:“喜欢,谢谢霍峋哥哥。”
“不谢。”霍少爷抱臂站在门外,别扭地扭过脸去。
郑星星左右看看,又问:“哥哥,我睡这张床,霍峋哥哥睡哪里?”
他已经注意到,这家里只有两间有床的屋子,稍微大些的主卧,一定是他哥哥住的,那和他哥哥住在一起的霍峋,就应该是住这间次卧的。
现在自己来了,岂不是鸠占鹊巢,难道还要把原本的住户挤到外面去住吗?这也太不合适了。
郑星星屁股不敢沾那张单人床,他其实觉得,客厅的沙发,他睡更合适。
怕这孩子又要多想,郑秋白勾住霍峋的肩膀,“没事,他本来也不住这,他和我住一个屋子。”
霍少爷顺势去勾郑蝴蝶的腰,暗戳戳想要宣示主权:“没错,我们睡一起。”倘若这小黑球和叶聿风一般谄媚,这时候,就该知道如何说好听话取悦霍少爷了。
奈何郑星星还是个单纯的小孩子,见状只以为他们两个关系好,小脑瓜没有往‘哥夫’的地方发散,又是好一顿道谢,相当客气礼貌。
郑爷已经到了见到这种礼貌的可怜小孩,会心生怜爱和疼惜的年纪,奈何霍峋还没有,他看郑星星这小干巴菜的蔫模样,莫名就有了种危机感。
深深的危机感。
这种危机感在霍峋第二天照常被生物钟唤醒时,映入了现实。
如往常一般,霍峋不到七点钟时睁开眼,稍微醒醒神,赖床一段时间,把睡在他身侧不省人事的郑蝴蝶搂进怀里这摸摸那亲亲,再亲手丈量一把郑蝴蝶小肚子的弧度,这才神清气爽从床上爬起来。
霍峋起床后的路线很固定,出门晨练,路过报刊买份金融报,再去菜市场买一早最新鲜的蔬菜肉类,水果牛奶填补冰箱。
满载而归回家时,也不到九点,这时候,独自在家的郑秋白应该还没醒。
郑爷的睡眠时间长,赖床时间也长,这会儿功夫,完全够霍峋简单熬个粥或打个豆浆,再炒点蔬菜,切个果盘,做一顿丰盛的干净早餐。
只是今天,霍峋轻手轻脚推开家门时,客厅里面已经有了动静。
郑秋白穿着睡衣,坐在餐桌前,轻轻打了个哈欠,紧接着,郑星星从厨房钻了出来。
这黑小子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菜粥,一碟利用冰箱里土豆子炒的醋溜土豆丝,丝切的大小均匀,上面还撒了芝麻香菜做点缀,很有卖相。
郑秋白一早就是被郑星星炒菜的香气唤醒的,这孩子会开燃气灶,却不认得灶台上方的油烟机,这饭做的,满屋飘香。
郑爷原本还以为是霍峋,可又觉得他醒过来的时候比起往常太早了,再就是霍少爷这新手做饭,从没有这么大的香味儿。
于是他一爬起来,看到的就是在厨房刷洗锅碗瓢盆的郑星星,对方听见动静,回头冲他笑出一口小白牙,“哥哥你醒了,饭马上就好了。”
郑爷当时瞌睡虫都被吓醒了,他可没想虐待儿童,让人这么一大早起来给他做饭。
郑星星却说在家里已经早起做饭做习惯了,在他们家,他不做饭就没人能做饭了,一家人都要饿肚子。
假期还好,他能七点多起床准备早饭,如果是上学的日子,有时候四五点钟就要起床,不能因为做早餐,耽误了上学。
“哥哥,正好,可以让你尝尝我的手艺,我做饭很好吃。”郑星星提起自己的厨艺时,脸上的笑不再腼腆,很真切,他真的在以自己会做饭且做的很好吃能给哥哥尝一尝这件事为荣。
于是百感交集的郑爷就坐到餐桌前等着了。
郑秋白自己是不会做饭,这点遗传了他妈,娘俩都不太会下厨,舒澜是能炸厨房的技术。
所以郑秋白一直以来,都对会做饭的人存在一颗敬畏之心,对给他做饭的人更是怀着一颗感恩之心。
先前叫郑秋白触深感动的,是为了他钻研食谱的霍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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